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组建专兼结合、高效精干的辅导员队伍,加强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学生工作管理工作能力与效率,根据《首都体育学院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选聘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与传播学院特制定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管理办法:一、选聘对象

首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者录取时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3.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须经导师同意,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品学兼优、经济相对困难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服从分配,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6.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 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有合作意识,沟通能力较强,有耐心,应变能力强、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分管领导和专职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职责及要求如下:

1.主动学习、研究和掌握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学院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建设,协助抓好本科生的党、团组织的发展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科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教育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3. 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4.配合专职辅导员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创建优良班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张扬学生优良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本科生班级、教室、宿舍,及时了解和反映本科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状况,并及时向专职辅导员反映,必要时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疏导工作,如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或专职辅导员报告并立刻参与处理等。

6. 在岗时间至少1年,参加辅导员办公室的轮流值班,能及时处理学院办公室和本科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参与本科生培养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参与组织本科生的入学教育、学校活动、社会实践、评优评奖、违纪处理、择业派遣,文明离校、宿舍调整等事务。

7. 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有关心理辅导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和途径,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重点做好差生、特困生和网络成瘾等特殊群体的心理调查和疏导工作。

8.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精神境界。

9. 认真学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经常与专职老师进行沟通,了解学院工作的最新动态,积极配合完成日常工作,并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工作日记。

10. 做到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

11. 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四、选聘程序

兼职辅导员的选拔工作在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的指导下进行,由学院组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选拔过程分个人申请、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正式聘任等环节。

1、报名申请。自愿应聘管理与传播学院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需向管理与传播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管理与传播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申报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管理与传播学院办公室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院安排对选聘的兼职辅导员以文件形式进行确定,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

3、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院将组织统一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聘任。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由学院办公室予以正式聘任,发放聘书,安排工作。

四、考核和待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等,每学期考核一次。待遇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补贴享受兼职辅导员酬金,每月按时发放。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列入实习范围,由学院填写实习鉴定表。

五、本办法由管理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201 年月日填

管理与传播学院制表

公司关于建立通讯员管理制度方案

关于建立通讯员制度方案 为了加大企业形象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和信息工作的质量,及时准确地宣传公司各方面信息,结合实际,更好地推动公司网站和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决定在公司设立通讯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 二、通讯员的基本素质与选拔 (一)符合通讯员基本素质 1.要勤奋务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集体荣誉感; 2.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思维敏捷; 3.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一)通讯员的选拔 1.各单位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在本单位选拔一名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 稿件及信息工作的上报; 2.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单位要及时选拔新的通讯员。 三、通讯员的责任和权利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所属单位的新闻线索,及时将有价值的事件写成稿件或 信息; 2.及时上报所属单位的新闻稿件、信息和其他稿件; 3.对所属单位其他人员上交的文稿进行把关,帮助提高稿件质量。(二)享有权利

1.参加公司组织的写作方面的培训 2.有参加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的资格 四、通讯稿的内容和规定 (一)通讯稿的具体内容 1.公司领导出席的有关重大会议及做出的部署、公司内重要活动的宣传报 道工作; 2.各部门对于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等贯彻 落实情况; 3.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动态、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4.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5.个人的工作体会、工作经验、学习收获、感想等; (二)通讯稿的相关规定 1.稿件形式具有多样性:消息、通讯、新闻、言论、散文、诗歌、图片、 绘画、书法等均可; 2.稿件坚持原创,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所投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3.稿件报送要及时,消息类稿件从发生到报送不得超过24小时,若超过3 个工作日,原则上不予采用,也没有报送奖励; 4.稿件采用电子版文档的方式; (三)通讯稿的部门规定 培训部20篇 销售部15篇 行政部5篇

外聘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 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及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突出教、学、训、研联合办学特色,规范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构建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教学能力;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4、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在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5、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聘请教师,原则上应征得拟聘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分类及其工作职责 学校对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待遇。学校根据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共分三类。 1、一类外聘国家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一类):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学术造诣高的知名专家学者或企业负责人。 2、二类外聘省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二类):主要承担合作研究、联合申报课题、指导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学术讲座或其它工作。

3、三类外聘市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三类):主要承担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课堂与实训教学等工作。 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程序 1、每个学期末,各专业组根据本组发展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方案包括聘任目的、原则、聘任计划和管理措施。 2、教务处根据各组提交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并向各组反馈审核意见。 3、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用协议,同时填写《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登记表》和《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花名册》提交学校办公室。 4、学校办公室根据各组上报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名册和聘任方案,对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 5、学校按照审批名册,统一向所有受聘教师发放聘书。 四、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待遇 1、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工作费用支出。由办公室按照审核通过后标准发放。 2、一类外聘国家级专家的津贴实行按元/课时的标准发放;对于个别特殊情况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津贴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 3、二类外聘省级专家,标准为:元/课时。 4、三类外聘市级专家,标准为:元/课时。 五、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 1、学校将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进行管理,各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的考核工作作为师资队伍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各组负责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到校工作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各项接待工作原则上由专业组承担。 2、各组应在每学期期末对本组所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学期从事的工作进行总结,填报《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工作情况统计表》。

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兼职辅导员是指学校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在读研究生、离退休教职员工中选聘担任辅导员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规定。 第四条兼职辅导员按照不低于生师比100:1核定工作量,工作要求与职责参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要求与职责执行,具体由学院规定。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五条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 (一)具备《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的辅导员选聘基本条件(不作学历要求);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够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且能够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2年); (四)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应当具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应当具有学生工作相关经历,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离退休教职员工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应当具有学生工作相关经历。 第四章选聘程序 第六条兼职辅导员选聘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学院具体组织选聘,原则上在每年5-6月份集中进行;学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时段选聘兼职辅导员的,应当事先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负责核定、下达学院兼职辅导员指标(学校负责薪酬发放部分)。核定标准:按照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免研辅导员到岗比例与应配专

商业银行通讯员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助力宣传工作落地,构建本行和谐企业文化,激发本行通讯员积极向行内周报、社会媒体的投稿热情,建立科学合理的通讯员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本行宣传工作有力开展,确保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格局,保障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员由部门(支行)负责人推进或自荐产生,通讯员工作内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考核并提供奖励和考核依据。 第三条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工作的,由所在部门(支行)另行推荐人选,一周内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四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工作须围绕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村镇银行的发展实践,结合本行实际要求,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宗旨,发挥好舆论的宣传导向,推进本行稳健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章通讯员任职资格 第五条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道德、思想素养,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 第六条热爱宣传工作,熟悉全行工作导向及部门(支行)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和摄影等专业技能。 第八条勤于思考,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九条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第十条积极主动参与行内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营销活动。 第四章通讯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围绕企业文化重点工作,宣传所在部门(支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团队建设及业务产品推进情况。

第十二条负责搜集部门(支行)的新闻线索,定期汇总或拟成通讯稿件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十三条保证稿件质量,并按时完成每月供稿数量,确保完成全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 第十四条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杭州联合银行月报的信息上报工作,主动收集关于改进本行企业文化建设、周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本行稿件在报刊、杂志等各大媒体的录用率,扩大本行的影响力。 第十五条完成政务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本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局等部门的联系。 第五章通讯员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员每月保证2篇投稿,全年各级媒体录用稿件数量达到年初宣传工作制定的目标。 第十七条报送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和跟踪情况,例如“支农、支小”、“走村镇、访企业”等相关工作动态。 (2)执行各项政策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思路、新成效。 (3)各村镇银行发展进程中的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4)各村镇银行在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业务营销、创新 (5)各种新产品、新业务的介绍。 (6)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意见或建议;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相关经验交流与感受。 (7)文化生活类综合信息。 第十八条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语言生动、清晰简练,内容充实、真实新颖,有思想性、趣味性和可读性,并具有原创性、真实性,名称、时间、数字一定要核实准确。配图要求清晰,原始图片要求存档以备后用。 第十九条报道稿件要注意时效性,要及时,避免因为滞后性导致质量好的稿件未被采纳。 第二十条各部门(支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信息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及通讯的报送工作(即部门通讯员)。全体人员要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尤其是信息宣传骨干,要在部门中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带头挖掘素材,撰写稿件。 第二十一条通讯员应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的通讯员将取消通讯员资格,影响恶劣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重大信息知情不报、漏报,报送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部门和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培训发展趋势,具备适应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

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 1、培训部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培训部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 3、培训部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4、学院(中心)人事处对培训部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学院(中心)领导批准。 5、学院(中心)人事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培训部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中心)人事处和培训部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二、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职责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根据学校党委《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09]43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我校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辅导员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兼职辅导员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兼职辅导员的职责 第三条兼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范围: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三)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关心学生的情感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五)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协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勤工助学、申发困难补助及学生贷款等工作。 (六)协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 业观念。 (七)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八)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做好兼职辅导员工作日记,建立学生管理档案,积累有关资料。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兼职辅导员的主要精力,可重点放在带班上,可协助或负责学生工作的条块工作。 第三章兼职辅导员的条件和聘任 第五条兼职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二)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第六条兼职辅导员原则上由带班的青年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担任;确因工作原因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报学生处审批;要严格控制校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数量。 第七条聘任兼职辅导员,应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备案。 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核,各学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管理与传播学院选聘研究生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组建专兼结合、高效精干的辅导员队伍,加强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学生工作管理工作能力与效率,根据《首都体育学院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选聘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与传播学院特制定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管理办法:一、选聘对象 首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者录取时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3.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须经导师同意,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品学兼优、经济相对困难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服从分配,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6.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 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有合作意识,沟通能力较强,有耐心,应变能力强、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分管领导和专职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职责及要求如下: 1.主动学习、研究和掌握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学院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5.1兼职教师评聘、管理与考核制度

目录 一、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0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0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2) 兼职教师聘任与培养办法 (2)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7)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星级教师”评定办法 (9)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专业科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专业科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校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通讯员管理办法

通讯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力度,丰富企业宣传报刊内容,提高通讯员投稿的积极性,便于企业管理部对通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控股公司、项目部全体通讯员。 第三条、通讯员职责 通讯员负责采编、写稿、宣传、组稿等工作: 1.负责完成企业管理部布置的写稿组稿任务。 2.负责采写、推荐企业的各类稿件。 3.负责稿件的真实性、导向性、健康性、积极性。 4.负责树立企业形象,协助企业管理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为企业宣传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6.负责维护与管理企业宣传渠道的建设工作。 第一章通讯员的基本能力与要求 第一条、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条、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与写作基础、新闻知识,热爱文学写作。 第三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质,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具备宣传、认可、热爱企业文化的意识。 第三章通讯员申请、审核、批准流程 第一条、由集团总部、各控股公司、项目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审核签字,推荐名额不得少于总人数的1%,推荐时需填写《通讯员推荐表》交企业管理部经理批准,由企业管理部颁发《特约通讯员》证书。第二条、由个人自愿申请,填写《通讯员申请表》,由各控股公司、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后交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批,经审批确认后由企业管理部颁发《特约通讯员》证书。 第三条、由企业管理部直接聘请,填写《通讯员申请表》交企业管理部经理批准,由企业管理部颁发《特

约通讯员》证书。 第四条、所有通讯员申请者(含被推荐),本人在申请(被推荐)的同时要上交一份由编辑部命题的文章(命题由企业管理部临时决定),以作为能否批准成为通讯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通讯员日常工作任务 第一条、完成2篇/月的供稿任务,每月20日前上交到企业管理部。 第二条、参加企业管理部举办的通讯员培训、会议与活动 1.参加由企业管理部每个月召开的1次会议,每季度召开的1次培训,每半年开展的1次活动。 2.会议与培训可同时结合进行,培训与活动可同时结合进行(具体时间临时通知)。 3.为统一管理,促进交流,集团企业管理部召开的通讯员会议、培训、活动,及时由企划主管向各控股公司、项目部的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与转达。 第三条、规范宣传渠道管理 负责所在公司所有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栏、广告、标语等的规范管理工作。 第四条、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第五章通讯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稿件优先采用与发表权。 第二条、企业文化活动优先享有权。 第三条、企业新闻采访权。 第四条、企业宣传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建议权。 第五条、完成写稿组稿的义务。 第六条、完成编辑及员工投稿的初审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完成宣传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配合协助集团企业管理部开展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六章通讯员来稿规定、审批流程 第一条、来稿规定 1.稿件坚持原创。 2.稿件内容不限,形式不限,字数限2500字以内。 3.稿件须字迹清楚,采用手写或电子文档的方式。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

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1.目的 甑别优劣,激发培训创造力,吸引更多人参与。 2.范围 公司兼职讲师,包括总部兼职讲师和门店兼职讲师。 3.授课要求 3.1 接受培训部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讲授培训部规定的知识。 3.2 对培训教材充分熟悉和理解,在培训时做到脱稿。根据培训内容和受训学员的特点使用授课技巧,使培训氛围轻松快乐,使学员学有所得。 3.3兼职讲师在培训时,穿着必须大方得体,不得穿过于休闲或奇装异服上课。手机必须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非特殊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3.4兼职讲师将培训情况反馈至培训部,以帮助达到良好培训效果。 3.5培训后,跟踪和辅导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熟悉和运用。 4.选拔 4.1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从事管理或销售工作,熟悉公司制度,表达能力强,自信心较强,喜爱培训工作。 4.2 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均为总部兼职讲师,每一部门至少有两名兼职讲师。 4.3 门店兼职讲师由培训部到门店寻找或由门店推荐,由培训部进行专业知识和表达能力的测试。 5.总部兼职讲师管理 5.1 级别评定 5.1.1学员评价得分(80%) 评定期内学员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得到的平均分。 5.1.2培训部评议得分(20%) 培训部按照总课时、讲师职务、对培训工作的配合程度、对课时的控制、课程的完整性、培训后对学员的辅导情况进行打分。 5.1.3学员评价得分与培训部评议得分相加,即为该总部兼职讲师的评定分。 5.1.4讲师等级: 高级讲师90(含)分以上 中级讲师85(含)-90分 初级讲师80(含)-85分 实习讲师80分以下 5.1.5培训部对总部兼职讲师级别每半年评定一次。 5.2 激励与考核 5.2.1讲师补助:总部兼职讲师可以享受课时补助. 5.2.2除不需要考试的培训内容外,培训部在培训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及格率

企业内刊通讯员管理办法】797

企业内刊通讯员管理办法 《*视窗》是我司的企业内刊,由编辑部具体承办。是宣传我司的重要舆 论工具和传播我司企业文化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加大新闻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宣传力度,规范对通讯员的管理,明确通讯员的职责义务,经编委会讨论通过,特制定《金泰得视窗》通讯员管理办法。本办法由编辑部负责起草,起草人任勇军。 一、通讯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遵循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内刊的宣传工作规律,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我司的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把《金泰得视窗》办成具有可读性、信息性、熏陶性的企业内刊,为企业文化建设及公司的生产、管理、发展服务。 二、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政治和新闻敏感性; 2、热爱宣传工作,熟悉公司及所在部门(子公司)的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摄影、美编等专业技能; 4、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很强的再学习能力。 5、具有很好的团队精神、善于思考、勤于思考、做人专业、做事专业。 三、通讯员的职责 1、围绕我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要点和当期企业内刊的版次安排,宣传所在部门各项工作进展、成果。 2、收集整理所在部门的新闻线索,及时上报编辑部。按照编辑部执行主编的工作安排,完成所在部门或所负责栏目的稿件采写工作。 3、通讯员除了自己撰写稿件外,还要带动、指导、帮助本部门爱好写作的职员积极撰写稿件,并针对《金泰得视窗》设置栏目积极投稿。原则上,每位通讯员每月至少向本刊提供一篇稿件。 4、配合《金泰得视窗》执行主编、编辑、文字记者、摄影记者完成对所在部门(子公司)的采访报道任务。 5、按要求参加通讯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活动。 6、协助编辑部做好《金泰得视窗》回访工作,收集关于改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企业内刊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编辑部反馈。意见、建议既可以是对本刊发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报道的具体反映,也可以是对本刊内 容、版面16?改可柚玫雀鞣矫婀乳鞯囊饧13?丁椤(14)蟆?/P> 7、遵守企业文化 建设和《金泰得视窗》编辑部相关制度、服从编辑部管理。 四、通讯员产生办法 1、通讯员由各个部门推荐,编委会讨论通过后先试用1到2个月,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制度,选拔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充分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同时将此作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使优秀研究生在担任该项工作的同时,同受教育,共同提高,并以此充实学生工作队伍,使学生工作队伍得到有效补充。 第二章选拔与聘任 第三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条件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全日制研究生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选拔。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中共党员。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3.业务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在学习和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4.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按时缴纳学费并履行注册手续。 6.需经研究生指导教师许可。 第四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配备 研究生处(部)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结合现有学生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按照1:150的比例核定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重点在研究生人数多,本科生基数大,辅导员缺编的学院设立。 第五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程序为: 1.研究生处(部)核定设岗人数,公示。 2.符合条件研究生自愿申请,向设岗学院报名。 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进行选拔。 4.各学院确定人选,报研究生处(部)审核批准备案。 第六条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有考试不合格或违纪者,不予以聘任。 第七条为使更多优秀研究生参与相关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经考核不合格或在聘任过程中发现不适合担任该工作的,研究生处(部)予以解聘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研究生被聘为兼职辅导员后,应按照学校要求,依据辅导员工作条例,在学院书记(副书记)和专职辅导员指导下,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体职责为: 1.协助学院做好学校布置的各项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帮助新生了解自身专业与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以尽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

XX公司通讯员工作管理制度

XX公司通讯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公司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提高对公司内部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利用,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丰富宣传栏版面的实质内容,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现根据公司宣传和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实际,编制了通讯员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讯员人选 1、由各生产经营部门、科室自主推荐1至2名通讯员组成总队通讯员队伍,原则上建议从本部门从事室内工作的人员中推选出合适的通讯员。 2、通讯员人选推选出来后不能随意更改,公司党群办在日常工作中会直接与各部门的通讯员进行沟通联系,再由各部门通讯员与具体撰稿人进行沟通联系,最终将修改稿件、具体数据信息反馈给党群办。 3、各部门如需更换通讯员,需由本部门具体通讯员提交纸面申请,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定替换人选,再到党群办报备,方可更换通讯员。 二、通讯员的基本素质 1、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思维敏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 2、工作作风扎实,能够密切联系本部门员工,有较强的团队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三、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所在部门的新闻线索并编制成相关稿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部门的重大生产经营项目或在项目各个阶段所取得的成绩的新闻; ②项目获得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社会权威机构或集团颁发的有关荣誉的新闻; ③部门内部组织或对外参与的各项学术交流、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的新闻; ④在各项工作中实行新措施、新办法、新思路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通讯; ⑤在项目工地上各类突发状况应对、工作生活感悟等方面的通讯; ⑥新近发生的一些先进感人事迹的通讯; ⑦各类诗歌、散文等。 2、应鼓励所在部室的员工,就工作与生活中的心得感悟、对公司文化的深入理解、对遇到问题的积极思考等方面的内容写作成文,向公司党群办积极投稿。经由党群办审核,向集团网站、报刊以及市内各类报刊投稿,所得稿费全部归撰稿人所有。 四、稿件报送要求 1、各生产经营部门、科室的通讯员每月至少要向公司党群办提交两篇稿件,稿件体裁不限。 2、消息(短讯)类新闻稿件,其信息要涵盖新闻六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内容要真实、简练,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二)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一)各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二)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及技术职称)。 3.身份证。 4.在读研究生需研究生学生证及在读证明。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学院存档。 (三)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本人留存。 (四)特殊情况,各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二)各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三)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

山西工商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 山西工商学院辅导员工作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工作量,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实现辅导员工作由“量”到“质”的转变,逐步提升工作内涵,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的分类与定义 我校辅导员队伍由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班主任)四种类型组成,具体含义如下:(一)一线专职辅导员是指专职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带班辅导员,不含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等; (二)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等副科级以上、处级以下主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干部; (三)兼职辅导员是指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带班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处室的工作人员; (四)学业导师(班主任)是指从专业课教师中选聘的班级学业指导教师。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山西工商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原则上专兼结合,以专为主。应尽量不跨年级带班为前提,须先满足一线专职辅导员(含试用期辅导员)标准工作量的情况下,再按专职辅导员、 - 2 -

兼职辅导员的顺序依次补充带班。学业导师涉及相关内容具体见《山西工商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2017﹞37号)。 三、辅导员工作量 (一)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量 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标准工作量以带班人数为主,适当兼顾所带班级数量。 1.非艺术类本科生辅导员标准工作量为150人(3个班); 2.非艺术类专科生、艺术类学生辅导员标准工作量为120人(班容量以40人为标准,40人以上为3个班,40人以下为4个班); 3.通才学院辅导员标准工作量为90人(3个班); 4.各类一线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上限为标准工作量的50%(四舍五入,按整数计算); 5.兼任其他职务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标准工作量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专职辅导员工作量 专职辅导员可在一线专职辅导员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依次补充带班,工作量最多为2个班。 (三)兼职辅导员工作量 在专职辅导员序列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按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的顺序依次补充带班,工作量最多为1个班。 四、辅导员工作量计算标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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