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本 广东省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电子版本 广东省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电子版本 广东省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

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5.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小时外至8小时内按一个工日计算。

八关于材料:

1.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综合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

3.混凝土和砂浆制作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4.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5.周转性材料已按相应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6.本综合定额已综合考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7.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自行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8.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单价5万元以下的材料设备保管费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施工单位可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必须经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9.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按到工地价格乘以定额消耗量计算,结算时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扣减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建设单位。

九关于施工机械:

1.本综合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

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内容包括:(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取定的使用期限内,收回原值及购量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取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的替换设备、随机使用工具、附具摊销和维护的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脂、擦拭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其中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包括机械的装卸、运输、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等。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取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和水、电力等。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路桥费及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1.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经常修理费:指施工仪器仪表经常维修和排除故障所需的费用,以及为保障施工仪器仪表正常运转需替换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购置摊销费。

(3)校验费:指施工仪器仪表计量校验时发生的费用,施工仪器仪表校验时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以及施工仪器仪表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4)动力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开通运转过程中所耗电能的费用。

4.本综合定额施工仪器仪表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一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分别为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2.管理费的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

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

3.管理费按不同标准分摊到各册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标准,统一按1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元/工日执行。

十二本综合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综合定额子目内的规格按长×宽×高(厚)、长×宽(厚)或宽×高(厚)的顺序表示,未有显示计量单位的均表示该长度为mm。

十四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子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40号),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综合定额编制原则、方法统一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五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六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D.1通用项目

册说明

1.0.1《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共六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桩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包括围堰工程、脚手架工程、其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措施其他项目。

1.0.2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0.

2.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1.0.

2.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1.0.

2.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

1.0.3市政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0.4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1.1土石方工程

说明

1.1.1本章定额包括挖、运、填土石方、挡土板、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等内容。一般规定如下

1.1.1.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1.1.1.2当单项工程挖、填总土方量在1000m3以内的,其相应挖、运、填土方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1.1.3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0.87 1.08

0.77 1.000.670.83

1.15 1.49 1.00 1.25

0.93 1.200.81 1.00

1.1.1.4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1.1.1.5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凡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凡图示底宽在7m以内,且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凡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下,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为基坑;

4.凡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1.1.1.6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1.1.7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一公里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1.1.1.8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1.1.1.9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系数 1.752 2.25 2.50

1.1.2土方

1.1.

2.1平整场地适用于桥涵、给排水构筑物,一般道路和给排水等管道不能计算平整场地。

1.1.

2.2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1.1.

2.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1.1.

2.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1.

2.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1.1.

2.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

2.7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1.1.

2.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0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2m3m4m5m6m

工日/lOOm3 4.729.8414.9618.622.24

1.1.

2.9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1.1.

2.10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1.

2.11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凉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1.1.3石方

1.1.3.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1.1.3.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1.1.3.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1.1.3.4凿桩头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1.1.4挡土板

1.1.4.1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1.1.5软基处理及支护加固

1.1.5.1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夯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0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填料场内运输费用按实计算。

1.1.5.2如夯条形基础、管沟,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

1.1.5.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1.1.5.4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1.1.5.5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1.1.5.6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1.1.5.7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1.1.5.8振冲碎石桩子目不包含桩面碎石层,桩面碎石层按设计要求另计。本子目不包括污泥排放费用,如有发生应另行计算。

1.1.5.9抛石挤淤分机械推运和人工抛填。

D.1.2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

说明

1.2.1本章定额包括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等内容,除各专业册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

1.2.2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2.3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m3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1.2.4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m内。

1.2.4.1定额未包括管道连接安装,管道的连接安装应套用相应册项目的管道安装定额子目。

1.2.4.2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中的管径,是指牵引管道的直径。单管按管外径计算,群管按群管所围成的外径计算。

1.2.4.3水平定向钻进是按综合土质(包括强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和微风化岩层。1.2.4.4钻孔泥浆外运,各种临时井的设置费用,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D.1.3桩工程

说明

1.3.1本章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管桩填芯等内容。

1.3.1.1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1.3.1.2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如属施工原因造成的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1.3.1.3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子目中均未包括运桩

1.3.1.4打拔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1.3.1.5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1.3.2打、拔工具桩

1.3.

2.1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1.3.

2.2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3.

2.3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1.3.

2.4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1.3.

2.5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1.3.

2.6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3.

2.7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1.3.

2.8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的支撑。

1.3.

2.9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项目(除管、基坑打拔拉森钢板桩项目外)已包含支

撑安拆,钢板桩支撑不得另行计算。

1.3.3打基础桩

1.3.3.1打基础桩工程包括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管桩填芯等内容。

1.3.3.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接桩按相应项目计算。

1.3.3.3本章项目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第三册《桥涵工程》D.3.7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3.3.4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包括陆上工作平台费。

1.3.3.5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1.3.3.6打板桩项目中,均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1.3.3.7送桩(除钢管桩送桩外)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已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中桩的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送桩深度系数

2m以内 1.10

4m以内 1.26

4m以上 1.47

1.3.3.8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第三册《桥涵工程》D.3.7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1.3.3.9打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按85%,机械按50%计算。

1.3.3.10打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份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1.3.3.11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1.3.3.12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灌注混凝土桩1.50kg计算。

1.3.3.13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计算)不同时,可调整。

1.3.3.14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

1.3.3.15钻(冲)孔桩及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普氏分类V)及强风化岩(普氏分类VI-VIII)

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普氏分类XI-XVI)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普氏分类IX-X)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1.3.3.16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1.3.3.17桩钢护筒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桩径(cm)6080100120150200

每米护筒质量(kg/m)65102167.00231.30280.10472.80

1.3.3.18计算桩钢护筒埋设及拆除费用后,应扣减相应桩定额子目中的"钢护筒"用量。

1.3.3.19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D.1.4拆除工程

说明

1.4.1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人行道、侧缘石、管道、构筑物和混凝土障碍物,伐树、挖树蔸,路面凿毛,铣刨路面,旧路面机械切缝,清除灌木林,开凿混凝土孔等内容,但不包括土方挖运。土方挖运应按本册D.1.1章相应项目执行。

1.4.2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1.4.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1.4.4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1.4.5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1.4.6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松石。

1.4.7沥青混凝土层及稳定层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土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1.4.8砖石结构、砼结构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石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1.4.9铣刨路面厚度大于5cm应分层铣刨。

D.1.5围堰工程

说明

1.5.1本章定额包括土、纤维袋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层竹笼围堰以及筑岛填心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1.5.2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各地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1.5.3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44.80工日/100m3粘土。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1.5.4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钢板桩均按本册D.1.2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项目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1.5.5纤维袋围堰如使用麻袋或其它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或其它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1.5.6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

1.5.7堰高按施工期最高水位+50cm计;堰底按清淤后河床最底点计。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1.5.7.1土、纤维袋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1.5.7.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1.5.7.3围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

2.5m,堰高为5m以内。

1.5.7.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5~3m,堰高为6m以内。

1.5.7.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5~3m,堰高为6m以内。

1.5.7.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

2.5m,堰高5m以内。

1.5.7.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

2.4m,堰高为4m以内。

1.5.8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1.5.9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

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1.5.10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D.1.6脚手工程

说明

1.6.1本章定额包括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以及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1.6.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

1.6.3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括斜道,若发生时另行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

1.6.4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

D.1.7其他工程

说明

1.6.1本章定额包括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以及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1.6.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

1.6.3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括斜道,若发生时另行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

1.6.4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

D.2道路工程

册说明

2.0.1《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等内容。

2.0.2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2.0.2.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0.2.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2.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

3.2-2001;

2.0.2.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实施手册》JTG F40-2004;

2.0.2.5《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1999;

2.0.2.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2-1999;

2.0.2.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2.0.2.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

2.0.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2.0.4本定额有关说明:

2.0.4.1土石方、拆除旧路、铣刨路面、拆除侧缘石、拆除旧管、各种构件混凝土运输及砌筑挡土墙、弹软土基处理,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0.4.2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2.0.4.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信号灯、控制箱和闭路电视监控、电子警察等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执行。

2.0.4.4本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2.0.5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2.1路床(槽)整形工程

说明

2.1.1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等内容。

2.1.2路床(槽)整形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路床整形厚度超过10cm以上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1.3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并将余土弃运路基50m。余土弃运超过50m以外的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1.4滤管盲沟定额中已含外滤层材料填充夯实用工,未含滤管外滤层材料费用。D.2.2道路基层

说明

2.2.1本章定额包括各类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底层拌合铺筑等内容。

2.2.2石灰土基层、多合土基层在进行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

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顶

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只适用于工作内容中未含养护内容的定额子目。

2.2.3多合土基层、稳定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

定额不符时,有关材料消耗量可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2.2.4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

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Ci=[Cd+Bd×(H-Ho)]×(Li/Ld)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1]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lO:20:70,基本压实厚度为20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设计压实厚度为25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生石灰:[3.96+(25-20)×o.2]×(5/10)=2.480t

粉煤灰:[10.56+(25-20)×o.53]×(15/20)=9·907m3

碎石:[18.91+(25_20)×o.95]×(80/70)=27.040m3

[例2]路拌铺筑水泥石屑混合料,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水泥:石屑=6:94,基本压实厚度为25cm;设计配合比为:水泥:石屑=8:92,设计压实厚度为28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水泥:(3.39×(28/25))×(8/6)=5.062t

石屑:(34.76×(28/25))×(92/94)=38.103m3

2.2.5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2.2.6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D.2.3道路面层

说明

2.3.1本章定额包括各类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旧路裂缝处理、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内容。

2.3.2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需另行计算。

2.3.3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项目。

2.3.4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不含路面养生,路面养生应套相应项目。

2.3.5旧路裂缝处理中的裂缝是指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的裂缝,定额是按缝深100mm进行考虑。

D.2.4人行道侧路缘石及其他

说明

2.4.1本章定额包括人行道板、侧平石(缘石)、花砖铺设、砌筑树池以及石灰消解等内容。

2.4.2本章定额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平石(缘石)、花砖等铺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人工及其他不变。

D.2.5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说明

2.5.1本章定额包括信号灯杆、标志杆、门架、隔离护栏、标志板和视线诱导器的制作安装以及路面标线等内容。

2.5.2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安装工程定额

综合布线系统 说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的内容:钢管、PVC管、桥架、线槽敷设工程、管道工程、杆路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挖填土工程,若发生时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相关计价定额子目。 三、本章双绞线布放计价定额是按六类以下(含六类)系统编制的,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计价定额人工费按相应子目用量增加20%计列。 四、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计价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按相应定额的用量增加80%计列。 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穿放、明布放以“米”计算。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m。 二、制作跳线以“条”计算,卡接双绞线以“对”计算,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计算。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计算。 四、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或“信息点”计算,光纤测试以“链路”或“芯”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计算。 六、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七、室外架设架空光缆以“米”计算。

八、光缆接续以“头”计算。 九、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套”计算。 十、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计算。 十一、成套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计算。 十二、安装电话出线口、中途箱、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个”计算。 第二章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是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计价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相应人工费上调25%。 三、安装通信天线: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计价定额。 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本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四、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计价定额10Gb/s、2.5Gb/s、622Mb/s 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五、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有关章节计价定额。 六、有关电话线、广播线的布放计价定额,执行第一章相关计价定额。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则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 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 100-500 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600-1000 ? 1100-1500? 1600-2600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开挖机械开挖 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 1: 1: 1: 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计算,给水、燃气管道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计算。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市政路灯工程计算规则

第九章路灯工程 一、变配电设备工程。 本章消耗量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变压器安装就是指变压器本体安装,按安装形式分为杆上安装与地上安装。杆上安装变压器综合考虑了单杆与双杆安装形式,使用时不得换算。定额不包括支架、横担、支撑铁等固定卡具得含量,应按实际计入其主材费,但定额中已包括其安装得人工费。跌落式保险、开关、避雷器及绝缘子等安装另套有关子目。地上安装变压器不包括基础砌体得工程量,应套用其她有关子目计算。变压器油过滤就是按每过滤合格油1t需要滤油纸52张考虑得,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合格为止。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就是指10kV以下得箱式变电站。变压器搬运方式考虑用汽车及吊车搬运。 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内得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铁构件厚度在3mm以内得,套用轻型铁构件项目;大于3mm得,套用 本章包括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电杆焊接、防腐、立杆、引下线支架安装,10kV以下横担安装、1kV以下横担安装、进户线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导线跨越架设,路灯设施编号,绝缘子安装。 本定额就是按平原条件编制得,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与机械乘以下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得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得矮岗、土丘等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2。

交叉跳线转交1、5 与设备连接0、5 量。每个跨越间距按50 m以内考虑,大于50 m、小于100 m时,按两处计算,依此类推。在同一跨越挡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跨越,分别套用子目。 三、电缆工程。 本章包括电缆沟铺砂盖板、揭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电缆井设置等子目。 本章项目适用于各种型号电缆得敷设方式,执行本章电缆敷设子目时,不得换算。热缩式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就是按工艺实际发生得人工、材料计算得,如果实际供应材料中就是按成套供应得,包括了绝缘材料、焊锡等材料,则应扣除定额中相应得材料用量。 电缆敷设子目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得水平与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得附加长度: 序号项目预留长度说明 1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 2.5%按电缆全长计算 度、交叉 2电缆进入构筑物内 2.0m规范规定最小值 1.5 m规范规定最小值 3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 引上预留 4变电所进出线 1.5 m规范规定最小值 5电缆终端头 1.5 m检修余量 6电缆中间头盒两端各2 m检修余量 7高压开关柜 2.0 m柜下进出线余量 各种配管得工程量应按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等分别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等所占得长度。 沿钢索配管与电缆子目,均不包括钢索架设,若发生时需另套钢索架设子目。 管内穿线子目中,线路得分支接头线得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本章项目包括单臂悬挑灯架安装、双臂悬挑灯架安装、广场灯架安装、高杆灯架安装、其她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杆座安装等。 各种灯架、元器件得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得调整。各种灯柱穿线均应套用相应得配管配线子目。 本章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得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章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敷设、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等子目。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电子版本 广东省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

2010广东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完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编 制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0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 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 0.87 1.08 0.77 1.00 0.67 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 0.81 1.00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 100-500 0.20 0.15 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600-1000 0.25 0.2 0.25 0.40 1100-1500 0.30 0.25 1600-2600 0.40 0.35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开挖机械开挖 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 1:0.30 1:0.25 1:0.6 7

广东省市政工程定额总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编制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版)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一) 一般土方。 1.土方的挖、运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2.一般挖方包括道路土方,底面宽度超过7m、长度超过底宽3倍、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开挖。 3.土方分类为综合土和四类土,一般情况下,执行综合土定额。土方中砾石含量超过10%时,可套用四类土;碎、砾石含量超过30%时,按地四类土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土、运土定额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和不适宜用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除以上情况外,均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对于机械挖不到的方或需要人工配合修整挖土时,可套用人工挖土定额。区分比例为机械挖土按90%计算,人工土方为10%,人工辅助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5.机械土方分为推土机推土(最大推距不能超过80m)、铲运机铲运土方和挖掘机挖土。 6.机械土方现场运输指现场分段施工需回填时可利用的土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垃圾、杂填土和冻土。 (二) 沟槽土方。 1.沟槽土方,底宽小于7m,底长>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2.沟槽土方挖土深度步距分为2m、4m、6m、8m。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以1.12系数。 管道结构宽()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o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o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 层 有防潮 层 50以内40 40 30 40 60 100以 内 50 50 40 250以 内 60 50 40 250以 上 80 80 60 算: (1)沟槽深度在1m内,不放坡,不设撑。 (2)沟槽深度在2m以内时,放坡系数按1∶0.25;3m以内放坡系数按1∶0.33。 (3)沟槽深度在4m以内时,设置疏撑,放坡系数按1∶0.05。 (4)沟槽深度超度4m,可设密撑,放坡系数按1∶0.05。 (5)沟槽沿线电杆、树木、管线勾头的加固计入措施费用。 注: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三) 基坑土方。 1.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 2.机械挖基坑土方参照机械挖沟槽土方定额。 (四) 竖井土方。 1.竖井土方包括挖顶管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排水沉井下沉挖土挖泥等项目,不包括隧道沉井挖土和地下连续墙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2.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8m定额乘以1.05系数。 (五) 暗挖土方。 1.暗挖土方系指土质隧道开挖。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2012版 一、包含定额: 1.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一册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2.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二册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 3.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三册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4.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四册音频、视频、灯光及其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5.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五册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上、下) 6.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六册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材料预算单价 7.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7) 8.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9.全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依据信部规【2007】661号有关措施、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全部按2005费率计取。 二、编制依据: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HYD41-2005) 三、能完成的工程: 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雷达设备安装工程、有线电视设备安装工程、专业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安装计算机、安装输入、输出设备、安装专用外部设备、安装存储设备、安装专用外部控制器与控制设备、安装台架、插箱、机柜、制作、安装互联电缆、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计算机接地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联调、稳定性运行、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稳定性运行、布线系统安装、测试;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道路交通、停车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住宅小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音频、视频、灯光及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音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视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灯光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集中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洁净室安装、结构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业、净化管道制作安装、空调、通风管道制作安装、涂复、保温、空气调节系统安装、空气、环境系统调试及检测、水纯化处理装置安装、气体处理、纯化装置安装。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安装工程:小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大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 四、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发单位:北京筑业软件公司 出版单位: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 五、报价:2980元 六.部分客户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及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3_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二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3001沥青表面处治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层数2.辗压40203002沥青贯入式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厚度2.辗压40203003黑色碎石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厚度2.铺筑3.石料最大粒径3.碾压40203004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石料最大粒径2.铺筑3.厚度3.碾压4.材质 40203005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传力杆及套筒制作安装2.厚度2.混凝土浇注3.掺合料3.拉毛或压痕 4.配合比4.伸缝 5.缩缝 6.锯缝 7.嵌缝 8.路面养生40203006块料面层1.材质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

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铺筑垫层2.规格2.铺砌块料3.垫层厚度3.嵌缝、勾缝4.强度 40203007橡胶、塑料弹性面层1.材料名称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配料2.厚度2.铺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4001人行道块料铺设1.材质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尺寸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块料铺设4.图形40204002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1.混凝土强度强度、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厚度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混凝土浇注 4.养生40204003安砌侧(平、缘)石1.材料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基础铺筑2.尺寸2.侧(平、缘)石安砌3.形状 4.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40204004现浇侧(平、缘)石1.材料品种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铺筑2.尺寸2.混凝土浇注3.形状3.养生 4.混凝土强度、石料最大粒径 5.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 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文件

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费用标准为2004年贵阳地区基期价。除贵阳地区外,各市、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将其测算结果及调整意见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后执行。 新计价依据发布后,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新计价依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新计价依据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四川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