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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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录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

方便考生报考,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2016制定《录的基础上,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一、《参考目录》仅供我省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各单位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

二、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主动联系招录机关,传真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录机关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三、本目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录机关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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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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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照明艺术艺术类、艺术设计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学类、艺术学理论类:5.

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书法学,书画鉴定,艺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装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与装潢,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舞台艺术设计,商务形象传藤竹加工工艺方向)会展,广告,木材加工技术(播,钟表设计,首饰设计,皮具设计,艺术硕士,鞋类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史论,摄影,艺术与科技,音乐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

音乐与舞蹈学,动画设计,木雕设计与制作,展览展示艺术设计,灯具设计与工艺,游艇装饰设计与工艺,景观设计,展示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室内装饰设计,计,眼镜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数字城市技术,视觉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工艺绘画,家(音乐)指挥,音乐表演,具设计,出版印刷美术设计,商务形象传播,作曲,民族音乐,交响乐,声乐,歌剧,戏剧戏曲音乐,音乐剧,钢琴,管弦,各种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打击乐,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工程,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动画,木偶表演与制作,电影编导,广播编导,电视编导,电视艺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芭蕾舞,中国舞,民族舞蹈,戏剧学,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戏曲表演,话剧表演,影视表演,文化事业管理,艺术学,公共艺,舞台美术,照明艺术,录音艺术,艺术管理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表演艺术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6.理论,音乐表演,钢琴伴奏,钢琴调律,乐器维护服务,乐器维修技术,音乐科技与艺术,表演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学,戏剧戏曲学,戏曲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导演,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艺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杂技表演,艺术硕士(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武术艺术表演,音乐剧表演,歌舞表演,杂技表演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历史学类:7.

历史地理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民族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文化人类学,海洋史学,学科教学(历史),历史教育,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中国史二、经济学、管理学大类3

经济管理类:应用经济学类、贸易类、理论经济学类、8.经济学类、经济(与)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学),经济信息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与管理,海洋经济学,国防经济,法律经济国际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学,贸易经济,国际贸易实务,经济与行政管理,外贸,投资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对外经济贸易,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运输经济,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应用统计(学)财政学,财政,税务,金融学,金融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财政金融类:9.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金融与证券,金融工程,农村合作金融,金融保险,保险,保险学,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机动车保险实务,投资学,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资产评估与管理,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与实务,信用管理,经济与国际金融,财政与税收,金融贸易,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银行学统计学(含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类:10.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调查与分析,经济统计学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管理类:11.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理论,系统理论科学,系统理论工程,工程硕士,保密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会计与审计类,工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人力资源(人事)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企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商12.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市场营销类:品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及法律,商务策划管理,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4

技术经济及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管理,国际物流,现代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工程,采购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管理,招商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家具与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医药营销,广告经营与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信息学,物流,工商管理(会计学方向),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学,商务策划,物流信息管理,市场策划,电子商务物流,劳动关系,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采购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教育,商品学,特许经营管理,商务策划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历史文化13.旅游餐饮类、旅游管理类:烹饪工艺与营养,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旅游,旅游服务与管理,西餐工艺,会展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餐旅服务与导游,餐饮管理与服务,导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饭店管理,风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导游,景区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酒店及餐饮管理,旅行社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旅游宾馆服务管理,旅游宾馆服务与管理,旅游财务运筹,旅游风景区经营与管理,旅游服务,旅游服务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导游服务,旅游管理及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经济管理,旅游及饭店管理,旅游管理与航空服务,旅游管理与教育服务,旅游酒店管理,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经济管理兼导游,旅游经济与管理,旅游与饭店管理,旅游与经济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涉外旅游,生态旅游,林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森林生态旅游管理,涉外导游,生态旅游管理会计,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会计与审计类、财务会计类:14.,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教育)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企

业)会计等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企业财务管理,电脑与财会,税务会计,建设投资与审计,工程财务管理,建筑财务会计,营销与会计,经济管理(含会计电算化),企业会计与税务,涉外会计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类、公共服务类:15.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高等教育管理,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航运管理,劳动关系,公共安全管理,体育产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硕士,公共事务管理,民政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海关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电子政务,社会救助,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济与行政管理,国际公共关系,市政管理,质量经营与认证,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行政管理学,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社会工作管理(公共管理方向),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文化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商检技术,人民武装,涉外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科技成果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戒毒康复,海事管理,食品经济管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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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2—

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3—

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学科分类与代码 共设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 学科分类代码是基于一定原则对现实科学体系按其内在联系加以归类并以符合逻辑的排列形式表述出来且赋予代码的一种学科。《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是科学发展、教育、科技统计、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鉴于学科分类在科学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联合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际组织与世界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学科分类体系标准化工作,纷纷制定相应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使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disciplines。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学科的分类与代码。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科技统计。 本标准的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 3. 相关术语: 3.1 学科: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3.2 学科群: 学科群是具有某一共同属性的一组学科。每个学科群包含了若干个分支学科。 4. 分类原则: 4.1 科学性原则: 根据学科研究对象的客观的、本质的属性和主要特征及其之间的相关联系,划分不同的从属关系和并列次序,组成一个有序的学科分类体系。 4.2 实用性原则: 对学科进行分类和编码,直接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研经费、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统计和管理服务。 4.3 简明性原则: 对学科层次的划分和组合,力求简单明了。 4.4 兼容性原则: 考虑国内传统分类体系的继承性和实际使用的延续性,并注意提高国际可比性。 4.5 扩延性原则: 根据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具有高度动态性特征,应为萌芽中的新兴学科留有余地,以便在分类体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得到扩充和延续。 4.6 唯一性原则: 在标准体系中,一个学科只能用一个名称、一个代码。 5. 分类依据: 本标准依据学科研究对象,研究特征、研究方法,学科的派生来源,研究目的、目标等五方面进行划分。 6.编制原则: 6.1 本标准所列学科应具备其理论体系和专门方法的形成;有关科学家群体的出现;有关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以及学术团体的建立并展开有效的活动;有关专著和出版物的问世等条件。

《计算机软件分类代码表》

计算机软件分类代码表 10000 系统软件 30000 支持软件 60000 应用软件 11000 操作系统 31000 软件开发工具 61000 科学和工程计算软件 12000 系统实用程序 32000 软件评测工具 61500 文字处理软件 13000 系统扩充程序 33000 界面工具 62000 数据处理软件 14000 网络系统软件 34000 转换工具 62500 图形软件 19900 其他系统软件 34000 转换工具 63000 图象处理软件 35000 软件管理工具 64000 应用数据库软件 36000 语言处理程序 65000 事务管理软件 37000 数据库管理系统 65500 辅助类软件 38000 网络支持软件 66000 控制类软件 39900 其他支持软件 66500 智能软件 67000 仿真软件 67500 网络应用软件 68000 安全与保密软件 68500 社会公益服务软件 69000 游戏软件 69900 其它应用软件 计算机软件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 0000 (依据1992-004号计算机软件登记公告的规定,若因软件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范围广无法对应某一行业时,可选择该项)0100 农业 5000 其他建筑业 0200 林业 5100 铁路运输业 0300 畜牧业 5200 道路运输业 0400 渔业 5300 城市公共交通业 05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5400 水上运输业 060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500 航空运输业 07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5600 管道运输业 08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5700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09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800 仓储业 5900 邮政业 1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00 其他采矿业 600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13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6100 计算机服务业 1400 食品制造业 6200 软件业 1500 饮料制造业 6300 批发业 1600 烟草制品业 6500 零售业 1700 纺织业 6600 住宿业 18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6700 餐饮业 19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6800 银行业 6900 证券业 200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00 家具制造业 7000 保险业 2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7100 其他金融活动 23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7200 房地产业 240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7300 租赁业 2500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7400 商务服务业 26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500 研究与试验发展 2700 医药制造业 76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8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7700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2900 橡胶制造业 7800 地质勘查业 7900 水利管理业 3000 塑料制品业 3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000 环境管理业 320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8100 公共设施管理业 330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8200 居民服务业 3400 金属制品业 8300 其他服务业 35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8400 教育 36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8500 卫生 37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8600 社会保障业 39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8700 社会福利业 8800 新闻出版业 40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900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4100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9000 文化艺术业 430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9100 体育 44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9300 中国共产党机关 450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400 国家机构 46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00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4700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9600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4800 建筑安装业 9700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4900 建筑装饰业 9800 国际组织

最新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核心提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如何分类以及各行业代码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GB/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 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 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 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查询表 A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表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发布日期:2014-10-31浏 行业代码行业名称详细说明 01农业 0111谷物的种植;0112薯类的种植;0113油料的种植;0114豆类011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的种植;0115棉花的种植;0116麻类的种植;0117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其他作物的种植 012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0121蔬菜的种植;0122花卉的种植;0123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 香料 作物的种植 0131水果、坚果的种植;0132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 0133香 料作物的种植 014中药材的种植 02林业 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0211育种和育苗;0212造林;0213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2木材和竹材的采运0221木材的采运;0222竹材的采运 023林产品的采集 03畜牧业 031牲畜的饲养 032猪的饲养 033家禽的饲养 034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其他畜牧业 04渔业 041海洋渔业0411海水养殖;0412海洋捕捞 042内陆渔业0421内陆养殖;0422内陆捕捞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2)单纯混合为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包装。

专业分类号及学科代码对照表

学科代码: 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0101 哲学类0801 地矿类0201 经济学类0802 材料类0301 法学类0803 机械类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0804 仪器仪表类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0805 能源动力类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0806 电气工程及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504 艺术类(包括艺术设计类) 0702 物理学类 0703 化学类0807 土建类 0704 生物科学类0808 水利类 0705 天文学类0809 测绘类 0706 地质学类0810 环境与安全类 0707 地理科学类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708 地球物理学类0812 交通运输类 0709 大气科学类(包括气象学)0813 海洋工程类 0710 海洋科学类0814 轻工纺织与食品类0711 理论力学类0815 航空航天类 0712 电子信息科学类0816 武器类 0713 材料科学类0817 工程力学类 0714 环境科学类0818 生物工程类 0715 心理学类0819 农业工程类 0820 林业工程类 11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901 植物生产类(农学类)1102 工商管理类0902 草木科学类 1103 公共管理类0903 森林资源类 1104 农业经济管理类0904 环境生态类 1105 图书档案学类0905 动物生产类 0906 动物医学类 0907 水产类 专业分类号与专业名称见下页:

专业分类号 专业分类号专业名称专业分类号专业名称 0 无050204 法语 010100 哲学类050207 日语 010101 哲学050237 意大利语010102 逻辑学050300 新闻传播学类010103 宗教学050301 新闻学 020000 学科门类:经济学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020100 经济学类050303 广告学 020101 经济学050304 编辑出版学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050400 艺术类 020103 财政学050404 绘画 020104 金融学050406 美术学 030000 学科门类:法学050407 艺术设计学030100 法学类050408 艺术设计030101 法学050411 戏剧学 0302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030300 社会学类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30301 社会学050416 摄影 030302 社会工作050417 录音艺术030400 政治学类050418 动画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030402 国际政治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030403 外交学060000 学科门类:历史学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060100 历史学类040000 学科门类:教育学060101 历史学 040100 教育学类060102 世界历史040101 教育学070000 学科门类:理学040102 学前教育070100 数学类 040103 特殊教育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040104 教育技术学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040200 体育学类070200 物理学类050000 学科门类:文学070201 物理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类070202 应用物理学050101 汉语言文学070300 化学类 050102 汉语言070301 化学 050103 对外汉语070302 应用化学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70400 生物学类050105 古典文献070401 生物科学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类070402 生物技术050201 英语070600 地质学类050202 俄语070601 地质学 050203 德语070602 地球化学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新旧对比)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33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

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最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修改说明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第七条的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环发〔1999〕99号),并于2001年、2002年、2008年先后三次对“名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行名录是2008年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名录的发布和实施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审批报告书88607个(5.3%),报告表674588个(40.3%),登记表912243个(54.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加强分类管理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我部决定对名录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根据部里统一工作安排,我们在前期开展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于2013年启动了该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成立了名录修订工作组、专家组,编制了工作方案。 2013年初,我们广泛征求了各省评估中心、部分环评单位以及煤炭、电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工业、轻工业等行业协会等单位对现行名录的意见和修订建议。共收到53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共计1040条。同时,在2013年5月和2014年3月,先后赴福建、江苏、河南、新疆、北京、内蒙等地实地开展调研,组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评估机构和评价单位开展座谈,深入了解地方执行名录的情况、环评分类管理的特色和相关意见建议。通过征求意见和现场调研,我们对名录修订的现实需求了解的更加深入,为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多次召开名录修订工作研讨会和专家讨论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条反馈意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及专家对轻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制品、机械电子、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行业进行研讨,提高重点行

新分类管理名录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

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防风固沙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更改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05-02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discipline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1-01批准,1993-07-01实施) 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负责起草,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中国科学院计划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国家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干部管理培训中心等单位参加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于1992年11月0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1993年7月1日实施。 《学科分类与代码》共设五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 学科门类(5个) A 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80 B 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 C 医药科学,代码为310-360 D 工程与技术科学,代码为410-630 E 人文与社会科学,代码为710-910

一级学科分类代码与名称(58个) 一、说明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科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科技统计。 本标准的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 2.术语: 2.1 学科: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2.2 学科群: 学科群是具有某一共同属性的一组学科。每个学科群包含了若干个分支学科。 3.学科分类原则: 3.1 科学性原则: 根据学科研究对象的客观的、本质的属性和主要特征及其之间的相关联系,划分不同的从属关系和并列次序,组成一个有序的学科分类体系。 3.2 实用性原则: 对学科进行分类和编码,直接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研经费、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统计和管理服务。 3.3 简明性原则: 对学科层次的划分和组合,力求简单明了。 3.4 兼容性原则: 考虑国内传统分类体系的继承性和实际使用的延续性,并注意提高国际可比性。 3.5 扩延性原则: 根据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具有高度动态性特征,应为萌芽中的新兴学科留有余地,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新旧对照!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0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名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名录》修订后,共包括55个一级行业类别,180个二级项目类别。较上一版《名录》增加5个一级行业类别,减少12个二级项目类别。 1.进一步界定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细化海洋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引入“工业建筑”的概念,《名录》中标“*”号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明确将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等小微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于部分改建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类别不一致的情况,《名录》修订后明确了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改建工程内容确定。《名录》条款第五条提出了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要求。 2.降低或取消部分行业项目的环评类别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其中30多个小类由报告书降为报告表或由报告表降为登记表,10多个小类取消部分报告表,30多个小类取消登记表。 3.提高部分项目类别部分小类从报告表上升为报告书。 4.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部分项目位于已经高质量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查的产业园区内,涉及喷漆工艺入园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及喷漆工艺有关的污染防治可靠性等内容已在规划环评中作出合理分析并明确结论。明确可以由编制报告书

降级为编制报告表,同时报告表应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开展重点分析,强化规划环评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名录新旧对比 以下名录综合了44号令、1号令和环综合〔2020〕13号。其中,底稿为2017年的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底纹为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部分,红色字为2020年环综合〔2020〕13号规定的告知承诺审批范围。

耗材分类编码表

耗材分类编码表 注意:在数据导入时候,EXCEL模板中允许录入的内容为带有四级编码的内容,例如AAAA01,专用输液器。如果录入到了其他级别耗材分类代码,最终将视为无效数据。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类名称 A 一次性医用耗材 AA 一.医用工具类 AAA 注射穿刺类 AAAA 输液器 AAAA01 专用输液器 AAAA02 输血器 AAAA99 其它 AAAB 注射器 AAAB01 注射器 AAAB02 高压注射器 AAAB03 环柄注射器 AAAB04 胰岛素注射针头 AAAB99 其它 AAAC 回输装置 AAAC01 血液回收装置 AAAC99 其它 AAAD 穿刺针 AAAD01 乳腺穿刺定位针 AAAD02 房间隔穿刺针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类名称 AAAD03 心包穿刺针 AAAD04 动脉穿刺针 AAAD05 动静脉穿刺针 AAAD06 静脉穿刺针 AAAD07 骨髓穿刺针 AAAD99 其它 AAAE 活检针 AAAE01 肺活检针 AAAE02 胸膜活检针 AAAE03 心活检针 AAAE04 肝活检针 AAAE05 胰活检针 AAAE06 脾活检针 AAAE07 肾活检针 AAAE99 其它 AAAF 专用注射材料 AAAF01 采卵针 AAAF02 采血针 AAAF03 真空采血针 AAAF04 显微操作针 AAAF05 喷液针 AAAF06 切割针

AAAF07 探针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类名称 AAAF08 截囊针 AAAF09 内镜注射针 AAAF10 显微注射针 AAAF11 留置针 AAAF99 其它 AAAG 泵 AAAG01 血泵 AAAG02 血液灌流器 AAAG03 压力泵 AAAG04 输液泵管 AAAG05 胰岛素泵管 AAAG06 镇痛泵 AAAG07 药物泵 AAAG08 化疗泵 AAAG09 脉冲泵 AAAG99 其它 AAAX 其它 AAAX99 其它 AAB 传导类 AABA 电极 AABA01 神经微电极

行业分类代码表

行业分类代码表 A 0100农业 0200林业 0300畜牧业 0400渔业 0500农、林、牧、渔服务业 B 0600煤炭开采和选洗业070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00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00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00非金属矿采选业1100其他采矿业 C 1300农副食品加工业 1340制糖 1400食品制造业 1500饮料制造业 1600烟草制品业 1700 纺织业 18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00 皮革、皮毛、羽毛(绒)及某制品业200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00 家具制造业 2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0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00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10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A 乙烯 2520 炼焦 2530 核燃料加工业 2600 化学燃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20 肥料制造 2651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C 2670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700 医药制造业2800 化学纤维制造业2900 橡胶制品业2910 轮胎制造3000 塑料制品业3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110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3130 其他建筑材料

3140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3150 陶瓷制品制造 320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10 炼铁 3220 炼钢 3230 钢压延加工 3240 铁合金冶炼 330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10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311 铜冶炼 3316 铝冶炼 331A 电解铝 C 3320 贵金属冶炼 3400 金属制品业 35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61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3663 武器弹药制造 3669 航空航天专用设备制造 3670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业37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710 铁路运输设备 3720 汽车制造 372A 轿车制造 372B 其他汽车制造 3750 船舶制造 3760 航空航天器制造 39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10 通信、雷达、广电设备制造 4040 电子计算机制造 4050 电子元、器件制造 405A 液晶显示器 C 405B 集成电器 4070 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4100 仪器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0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 44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410 电力生产 4411 火力发电 4412 水力发电 4413 核力发电

职业分类与代码表

职业分类与代码表 本次调查职业编码采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所使用的职业分类与代码表。本职业分类采 用三位代码。第一位表示大类;第二位表示中类;第三位表示小类。大类和中类之间用短线“-”隔开,以示区别。第一类用0 表示;第二大类用1/2 表示,占1、2 两个数字;第六大类用6/7/8/9 表示,占用6、7、8、9 四个数字;第八大类直接用999 表示;其余各大类均占用一个数字。 代码分类名称 大类0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0-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0-10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0-2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1 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2 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3 人民法院负责人 0-24 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0-25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29 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1 民主党派负责人 0-32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33 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0-39 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0-4 事业单位负责人 0-41 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0-42 卫生单位负责人 0-43 科研单位负责人 0-49 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0-5 企业负责人 0-50 企业负责人 大类1/2 专业技术人员 1-1/1-2 科学研究人员 1-11 哲学研究人员 1-12 经济学研究人员 1-13 法学研究人员 1-14 社会学研究人员 1-15 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1-16 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224 代码分类名称 1-17 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1-18 历史学研究人员 1-19 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1-21 数学研究人员 1-22 物理学研究人员 1-23 化学研究人员 1-24 天文学研究人员 1-25 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1-26 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1-27 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1-28 医学研究人员 1-29 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1-3/1-4/1-5/1-6 工程技术人员1-31 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1-32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1-33 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1-34 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1-35 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1-36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1-37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1-38 兵器工程技术人员工 1-39 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1-41 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1-42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1-43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1-44 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1-45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1-46 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1-47 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1-48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1-49 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1-51 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1-52 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1-53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1-54 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专业分类号及学科代码对照表

专业分类号及学科代码对照表 专业分类号专业名称专业分类号专业名称 0 无050204 法语 010100 哲学类050207 日语 010101 哲学050237 意大利语010102 逻辑学050300 新闻传播学类010103 宗教学050301 新闻学 020000 学科门类:经济学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020100 经济学类050303 广告学 020101 经济学050304 编辑出版学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050400 艺术类 020103 财政学050404 绘画 020104 金融学050406 美术学 030000 学科门类:法学050407 艺术设计学030100 法学类050408 艺术设计030101 法学050411 戏剧学 0302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030300 社会学类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30301 社会学050416 摄影 030302 社会工作050417 录音艺术030400 政治学类050418 动画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030402 国际政治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030403 外交学060000 学科门类:历史学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060100 历史学类040000 学科门类:教育学060101 历史学 040100 教育学类060102 世界历史040101 教育学070000 学科门类:理学040102 学前教育070100 数学类 040103 特殊教育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040104 教育技术学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040200 体育学类070200 物理学类050000 学科门类:文学070201 物理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类070202 应用物理学050101 汉语言文学070300 化学类 050102 汉语言070301 化学 050103 对外汉语070302 应用化学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70400 生物学类050105 古典文献070401 生物科学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类070402 生物技术050201 英语070600 地质学类050202 俄语070601 地质学 050203 德语070602 地球化学

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 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 核心提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如何分类以及各行业代码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 GB/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 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 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 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查询表 A 农、林、牧、渔业 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表所属行业类别、分类及行业代码查询表发布日期: 2014-10-31 浏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详细说明 01 农业 0111 谷物的种植; 0112 薯类的种植; 0113 油料的种植; 0114 豆类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 的种植 的种植;0115 棉花的种植; 0116 麻类的种植; 0117 糖料的种植; 0118 烟草的种植; 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 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 作物的种植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 料作物的种植; 0133 香 013 作物的种植 料作物的种植 14 中药材的种植 02 林业 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0211 育种和育苗; 0212 造林; 0213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0221 木材的采运; 0222 竹材的采运 23 林产品的采集 03 畜牧业 031 牲畜的饲养 032 猪的饲养 033 家禽的饲养 34 狩猎和捕捉动物 039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 0412 海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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