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

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

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确记录诊疗过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急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所在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联系好接诊医院,携带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

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120急救中心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

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2、急诊会诊中,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因延误会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医疗责任。

3、转诊流程中,科室主任须保证通讯通畅,相关科室人员服从科室主任安排,认真做好转诊工作,随行医护人员及120驾驶员应及时就位,各转诊环节因工作失职失责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 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部。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 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 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 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上报医务部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医生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城乡基本医保参保(合)人员转院证明》并登记,科主任审批后,送医务部审核备案,患者或家属携“转院证”至社保局、新农合办审核备案后,方可持“转院证”前往上级医院就诊。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docx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阿荣旗人民医院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2020年起,我院开始实施“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旗域医共体”)试点工作:一、试点的主要目标 旗域医共体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旗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旗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旗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旗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试点的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双向选择。由阿荣旗人民医院牵头旗域内旗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旗域医共体,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阿荣旗人民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我院将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疗。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先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试点,建立旗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 (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旗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阿荣旗人民医院××分院”牌匾。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旗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山南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2017年8月制订 1

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XX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者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

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到医疗卫生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患者“无缝式”连续化管理,实现大病、急病、重病上转,小病、慢病、康复下转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的患者“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在***医院诊治的慢病、康复下转到**医院,大病、急病、重病上转到***医院; (三)资源共享原则:做到检查结果通用,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病人的费用; (四)无缝式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照护。 二、上、下转诊条件 (一)****医院患者上转***医院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医院患者下转***医院条件: 1、骨科、神经科等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但仍需临床观察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其他双方沟通后认为适宜下转的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和要求 1、双方确立立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医院归口到服务质量管理办公室,***医院归口到医务科,双方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双向转诊工作联系人; 2、双方建立包括相关职能科室和相关临床科室责任人的双向转诊微信群和联系通讯录,转诊时通过微信和电话沟通患者信息和转诊信息;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 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 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确记录诊疗过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急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所在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联系好接诊医院,携带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 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120急救中心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 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2、急诊会诊中,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因延误会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医疗责任。 3、转诊流程中,科室主任须保证通讯通畅,相关科室人员服从科室主任安排,认真做好转诊工作,随行医护人员及120驾驶员应及时就位,各转诊环节因工作失职失责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南丹县中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南丹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 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 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 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 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 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 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 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 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 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河池市人民医院以及我县12 个乡镇卫生院(所)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 岁以上老年人、 0—6 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 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 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 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 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

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医共体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 *****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帮扶力度,实现医共体内联动 互助、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更好地为全区人民 群众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现 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 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医疗发展科,负责医共体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医院 2018年04月03日1

****医院医共体实施方案 (讨论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 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区” 的医改目标,有力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 按照信阳市卫计委、浉河区卫计委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响 应,紧密布置,成立由*****医院牵头的医共体,有关工作实 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市、区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按照自愿、互 惠、共赢的基本原则组成*****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构建以 *****医院为牵头,辖区内基层医院为基础,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 以辖区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 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模式 主要采取医疗协助模式,即经营、技术上密切合作,依靠*****医院成熟的管 理经验及医疗技术,建立机构间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管理制度,落实好

分级诊疗,实 现医共体内的业务互补和差异发展,全面实行“三通” ,即“人通” 、“ 医通、”“ 财通。” (一)人通,人员双向流动。 1、 *****医院人员向下流动,定期派人到辖区内合作的 2

最新医院双向转诊工作方案

湖北省ⅩⅩ医院双向转诊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下发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协作互补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双向转诊管理小组,加强双向转诊管理,由主管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由门诊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协调。 双向转诊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益中 副组长:陈伟杰 成员:朱春海麻雪亚郭倩季晓 军陈玲 郭海鸥郝铭季建媚徐建 欧陈小芬

金英杰李叶军 秘书:陈玲(兼) 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设在门诊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保障措施 1、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设在门诊办公室,办公室和医务部制定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及有关双向转诊工作细则等管理措施,并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 2、门诊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病人,并完成有关事务及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 3、本院各临床科室指定1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接待联络员,负责本科病人的具体接待事务。 4、对双向转诊病员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明确流程,渠道畅通,减少环节。 5、对协助转诊工作的外院医护人员要主动热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6、各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双向转诊的联络工作。 二、明确转诊指征 上转指征:临床各科疑难杂症或限于技术、设备条件或超出当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等原因需转诊进一步诊治 的病人。 下转指征:各类疾病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康复治疗的病人;手术后需较长期康复的病人;为节约医疗资源,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人,但需要长期对症治疗的慢性病人;各种恶性肿瘤晚期需临终关怀的病人;需长期护理和照顾的老年病人;自愿要求回乡镇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严格把握上、下转诊指征,按照“患者自愿,分级合理,技术共享,连续服务”四个原则,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XXXXXXXXX人民医院文件 X医字〔2015〕10号 XXXXXX医院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暂行规定的通知》,根据根据河口县卫生局《XX县纵向联合办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 可编辑

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到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可编辑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双向转诊工作规范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办法 一、双向转诊管理 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构建新型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有序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对口支援医院应相互协作,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工作原则 l、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社区实际、多种形式并存的双向转诊工作。 2、坚持遵循患者自愿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条件、一般转诊和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加强与支援医院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社区医生对病情符合转诊指征得患者,应逐项填写北京市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的“双向转诊存根”和“上转诊单”,详细填写病情,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患方要求转诊的,应酌情考虑。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请

患方签字并记录在健康档案(诊疗文档)中。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北京急救中心进行转送,同时负责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接诊工作,并提供上转病人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对转回的患者应按照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5)对从定点支援社区卫生的大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下转的患者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2、支援医院 (1)支援医院要设立专职机构或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2)由专人负责接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安排本医院专科医生接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并在相应科室按一定比例动态预留用于接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4种常见慢性病上转住院病人的专用病床或优先考虑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住院。 (3)支援医院可通过会诊、预约等形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转诊忠者开通绿色通逆,并对上转的住院患者免收挂号费。对持

双向转诊协议书MicrosoftWord文档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双向转诊协议书MicrosoftWord文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白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 .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 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社区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 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社区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社区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社区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社区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社区医生进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社区培训业务骨干(每年度每社区1-2人, 时间3-6月); 5.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社区医生手中,方便社区医生转诊。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

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下转病人时,填写〈〈广州市红十会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下转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社区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公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社区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 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南阳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

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年月日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到医疗卫生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有效,经济; (二)分级管理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患者病情与医院专科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诊时要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 (四)设备通用,技术共享的原则.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物理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无缝式连续治疗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二,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7,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8,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人;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三,双向转诊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县医院或市级医院;县医院将病人转至市级医院;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二)转诊要求 1,各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2,各医疗机构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石家庄市双向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双向转诊专用章";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要详细填

医疗转诊规章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 (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 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 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 (一)纠纷患者转诊 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二)非纠纷患者转诊 1、矫正转诊: (1)患者就诊6个月以内(含6个月),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全部业绩。(2)患者就诊6-12个月(含12个月),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三分之二业绩。(3)患者就诊12个月以上,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二分之一业绩。 (4)起始时间均以初次粘接托槽日起核算。 2、种植转诊: (1)转诊事业部若仅完成一期手术,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60%作为转诊费用。 (2)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返工的情况,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30%作为转诊费用。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负担。 (3)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外出现返工的情况,所收取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根据集团规定向患者收取。

双向转诊工作计划

双向转诊工作计划 一、双向转诊管理 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构建新型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有序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和对口支援医院应相互协作,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工作原则 l、坚持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农村实际、多种形式并存的双向转诊工作。 2、坚持遵循患者自愿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农村卫生服务机构 (1)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培训农村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条件、一般转诊和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加强与支援医院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农村医生对病情符合转诊指征得患者,应逐项填写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的“双向转诊存根”和“上转诊单”,详细填写病情,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患方要求转诊的,应酌情考虑。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请患方签字并记录在健康档案(诊疗文档)中。

(3)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转送,同时负责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接诊工作,并提供上转病人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4)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对转回的患者应按照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5)对从定点支援卫生的大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下转的患者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2、支援医院 (1)支援医院要设立专职机构或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2)由专人负责接待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安排本医院专科医生接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并在相应科室按一定比例动态预留用于接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4种常见慢性病上转住院病人的专用病床或优先考虑安排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住院。 (3)支援医院可通过会诊、预约等形式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转诊忠者开通绿色通逆,并对上转的住院患者免收挂号费。对持有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 开具的农村专用直通检验中请单的居民

县医院双向转诊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联动、医疗服务连续化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永宁县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永医改办发[201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永卫计发[201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建立健全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功能,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任务目标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立县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在县、乡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服务规范、技术过硬、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县医院要对乡镇卫生

院在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援和帮扶,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功能定位和工作需求,实行技术协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安排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例会诊、病案讨论、专题业务讲座等,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以便使双向转诊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使患者真正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有效服务。 (二)分级管理原则。大病进医院,小病到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危急重症到上级医院治疗。 (三)患者病情与医院专科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转诊时要充分考虑医院专科特色、专病特色。 (四)无缝式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持续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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