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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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2015-04-14 09:42 (访问次数:52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要求..................................................... . (2)

5 安全要求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幼儿园玩教具园配、班配要求 (18)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生、石明、杨兵、于应和、宋晓萍、宋雪茫、贺芳、漆静、曾琴、苟邦超、刘爱云、袁延、汪静、代倩、陈敏。

幼儿园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JGJ 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舍garden shed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装备equipment

配备的玩教具必须考虑幼儿不同年龄的行为、反应水平和能力水平。各年龄段配备的玩具应与玩具产品说明书所示的年龄范围相符。对特殊幼儿所需要的不符合年龄范围的玩具,应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幼儿园配备的所有玩教具均应符合GB 6675-2003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幼儿园中自制的玩教具必须在设计、制作和材料等方面避免幼儿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可能造成的伤害。当安全要求与经济利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安全要求。

幼儿园中自制的玩具和使用生活中物品作为玩具时:

a)不得使用有毒、易燃的物品。

b)不得使用泡沫塑料包装材料作为玩具。

c) 供3岁以下幼儿使用的玩具不允许存在可拆卸的小零件。

d) 供3~6岁幼儿使用的玩具上如果存在小零件,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 幼儿园中不提倡使用粮食作为玩具。

安全标识

幼儿园应当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幼儿园户外活动器材、室外大型游玩设施的安全标记应符合GB 第10章的要求。

幼儿园玩教具的安全标识应符合GB 6675-2003中的要求。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doc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 行).d o c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针对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不达标、农村偏远地区幼儿居住分散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1]5号)等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一)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幼儿班型较小,收托幼儿总数在30-75人左右、园舍建筑面积在200-900 m2以内,幼儿园有基本设施设备、玩教具以及生活设施,能够基本满足保育教育需要的幼儿园。 (二)小规模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卫生防疫、餐饮安全等要求应符合国家以及省现行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安全卫生健康需要。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已经开办但部分条件未达到《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2011]5号)的幼儿园及农村村屯新建的小规模幼儿园。原则上城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得新建小规模幼儿园。 (四)对没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会同消防、安监、卫生、餐饮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行政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小规模幼儿园不断向省标准化幼儿园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园舍要求 (六)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2011]5号)要求,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 (七)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安全、稳定的园舍场地。应设置门卫室(保安室),提供满足幼儿活动的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户外活动场地。就餐、食品处理等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布局要求。临时建筑物、简易建筑物、违章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半地下建筑物等不可作为幼儿园保教活动场所。 (八)利用平房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利用民用建筑开办的小规模幼儿

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2015-04-14 09:42 (访问次数:52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要求..................................................... . (2) 5 安全要求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幼儿园玩教具园配、班配要求 (18)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生、石明、杨兵、于应和、宋晓萍、宋雪茫、贺芳、漆静、曾琴、苟邦超、刘爱云、袁延、汪静、代倩、陈敏。 幼儿园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JGJ 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舍garden shed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装备equipment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2020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2020 03180 A18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14 要求、、、、、、、、、、、、、、、、、、、、、、、、、、、、、、、、、、、、、、、、、、、、、、、、、、、、、、、、、、、、、、、、、、、、、、、、、、、、、、、、、25 安全要求、、、、、、、、、、、、、、、、、、、、、、、、、、、、、、、、、、、、、、、、、、、、、、、、、、、、、、、、、、、、、、、、、、、、、、、、、、、、、17附录A(规范性附录)幼儿园玩教具园配、班配要求、、、、、、、、、、、、、、、、、、、、、、、、、、、

、、、、、、、、、、、、、、、、18前言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生、石明、杨兵、于应和、宋晓萍、宋雪茫、贺芳、漆静、曾琴、苟邦超、刘爱云、袁延、汪静、代倩、陈敏。 幼儿园装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装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8408-xx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174 98、1-xx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舍 garden shed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辽教发【2004】48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教发[2004]48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我省在试点工作的同时,依据《纲要》精神和本省实际,综合教研、科研和试点幼儿园的力量,研究、编制了《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此《细则》是对《纲要》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幼儿园不同年龄班的基本教育内容与要求,是幼儿园将《纲要》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育实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各市: 1、要认真组织基层幼儿园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细则》的有关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注意积累、总结和推广有关经验。 2、要依照《纲要》精神和《细则》的要求,对幼儿园现行的教育活动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如有违背幼儿身心健康和年龄特点、与《纲要》精神和《细则》要求相悖的教育活动,如提前读写、珠心算等,要立即取缔,并认真查处。 3、要将本地贯彻《纲要》精神和《细则》要求的经验、作法、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报教育厅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以便于交流和对《细则》的修改和完善。 附件: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 二○○四年四月八日 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 本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推动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而编制的,它依据了《规程》和《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遵循了3—6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了辽宁省学前教育改革的现状,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化和地方化,适用于辽宁省以3—6岁儿童为对象的学前教育机构,是其设计、实施和评价教育工作的指南,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一并使用。本细则包括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教育工作评价三部分。 一、教育内容与要求 “教育内容与要求”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年龄分三个阶段,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指导策略。教师应依据本班幼儿的实际,确立具体的教育目标,选择教育内容,并注意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稳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基本内容与要求 小班 1、逐步适应集体生活,在活动中保持愉快的情绪。 2、能独立进餐,会正确使用小勺,不洒饭菜。养成饭前洗手、饭后擦嘴与漱口的习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201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于幼儿健康、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现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遵义市红花岗区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举办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评估报告、收费备案等证照齐全、有效。 第二条幼儿园园名规范~冠名不得带有宗教色彩、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贵州”、“贵州省”等字样。不得冠以“智能训练”、“神童训练”、“天才”、“学院”、“双语”、“艺术”、“科技”以及其他有夸大宣传或误导公众倾向的字样。 第三条幼儿园原则上应拥有自有产权的独立校园且产权清 1 / 17 晰。租赁房屋办园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0年。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园舍周边没有泥石流、塌方、积水等自然灾害隐患。 第五条幼儿园应有完整、安全的围墙~并建立警务室~警用设备配置齐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范~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第六条幼儿活动区域应在三层以下,含三层,。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应配置大型玩具~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深0.3-0.5m,、水池,深0.3m,、直跑道,长30m,、种植园地等设施。园内不种有毒、带刺的植物。活动室内净高不低于2.8m~采光窗地比不低于1:6~能直接自然通风。园舍走廊净宽不小于1.5m。楼梯踏步高度不大于0.15m~踏步纵深不小于0.26m~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柱净间距不大于0.11m~梯井宽度不大于0.2m~楼梯有幼儿扶手且高度不大于0.6m。 2 / 17 第七条厕所清洁卫生~男女分开~不与食品加工区域相邻。必要时安装幼儿扶手~有防滑措施。每班幼儿蹲位不少于4个,沟槽式槽宽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0.25-0.30m,~幼儿蹲位若设置门栏或隔断~严禁上锁且不能阻挡教师视线。配备流水洗手设施~盥洗池安装6-8个水龙头~大小高度适宜幼儿使用。 第八条厨房明亮卫生~布局、设施和操作规程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食品原料新鲜~库房堆放有序~无过期变质及易造成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发芽土豆、豆浆、野生菌、鲜黄花菜、皮蛋等,。严禁供应冷荤凉菜、隔餐剩食。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采购索证和周食谱公示制度。进货台账、清洗消毒等记录详实。厨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良好~不带病工作。 第九条设立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附件1,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按照妇幼保健所要求~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条每班有符合幼儿身高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桌、椅、床,幼儿一人一床~单人单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毛巾架、口杯架~幼儿每人两巾一杯~能够标识区分,有冷暖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针对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不达标、农村偏远地区幼儿居住分散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号)等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一)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幼儿班型较小,收托幼儿总数在人左右、园舍建筑面积在2以内,幼儿园有基本设施设备、玩教具以及生活设施,能够基本满足保育教育需要的幼儿园。 (二)小规模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卫生防疫、餐饮安全等要求应符合国家以及省现行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安全卫生健康需要。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已经开办但部分条件未达到《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号)的幼儿园及农村村屯新

建的小规模幼儿园。原则上城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得新建小规模幼儿园。 (四)对没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会同消防、安监、卫生、餐饮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行政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小规模幼儿园不断向省标准化幼儿园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园舍要求 (六)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号)要求,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 (七)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安全、稳定的园舍场地。应设置门卫室(保安室),提供满足幼儿活动的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户外活动场地。就餐、食品处理等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布局要求。临时建筑物、简易建筑物、违章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半地下建筑物等不可作为幼儿园保教活动场所。 (八)利用平房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利用民用建筑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首层,设置不少于个单独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严格执行消防规定。

幼儿园装备规范

ICS03.180 A 18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433—2012 幼儿园装备规范 2012–05–31发布2012–07–01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433—2012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安全要求 (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幼儿园玩教具园配、班配要求 (20) I

DB51/T 1433—2012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生、石明、杨兵、于应和、宋晓萍、宋雪茫、贺芳、漆静、曾琴、苟邦超、刘爱云、袁延、汪静、代倩、陈敏。

DB51/T 1433—2012 幼儿园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幼儿园的建设、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17498.1-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JGJ 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舍 garden shed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3.2 装备 equipment 指完成教育任务所需物品而有效组成的物化系统。包括:工具、装置、仪器、设备、设施、器材、图书、软件、资源等。广义的还包括工作过程和方法。 3.3 仪器设备 Instrument Equipment 指教育教学过程中用于实验、计量、观测、观察、检验、绘图等的器具、装置、机器。如:玩具、教具、体重计等。 3.4 设施facilities 指教学、生活、办公用建筑或一般不移动的物品,如:教室、厨房、工作台、文件柜、办公桌等。 3.5 器材 equipment 指教学、生活、办公用器械和材料。 3.6 班额 amount of class 1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负责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以集体或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和讨论,每周一次。 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件、时事及请人做有关报告。 2.业务学习:由业务园长、主任、年级组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分组进行学习。 内容: ①系统地学习各类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②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研讨活动。 教师组:每周一次,主任或副园长主持。 保育员组:每周一次,保健医或保健员主持。 炊事员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或管理员主持。 后勤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主持。 二、会议制度 (一)全园会 主持人:园长或副园长

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 时间:每月末召开一次 内容:总结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公布全园应工作的大事。 (二)园务会 主持人:园长 参加人员:党政工团及各部门主任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月末),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有扩大会议时,请各年级组长、医务室组长、伙委会管理人员参加。 内容:对全园的目标、规划、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三)班主任会 主持人:各年级组长 参加人员:各班班主任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月初) 内容:根据园里布置的工作,结合本年级的实际,研究本组如何开展工作。 (四)班务会 主持人:班主任 参加人员:本班教师及保育员 时间:每月召开两次(月初、月底) 内容:总结上月工作、研究班内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本班实际开展本班工作。 (五)教研会: 主持人:业务园长或主任 参加人员:各年级教师(分年级组进行)

辽宁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与办园标准

附件四: 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加强我省幼儿园建设,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建设与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乡各级各类招收3-6岁儿童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新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中外合作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国家出台新标准,将根据国家要求适当调整。 第四条幼儿园内部设施设备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和教育部有关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器械、设施设备及图书、玩教具材料。有充足的自制玩教具,并利用当地资源收集游戏材料。 第五条在做好基础教育强县、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争创星级的幼儿园,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及装备等可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 第二章规模与选址布局

第六条规模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宜按6个班、9个班或12个班规模设置,最小规模不得少于3个班。每班儿童人数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6-30人;大班(5-6岁)31-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也可设置托班(2-3岁),一般为15-20人。 第七条选址与布局 一、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园址应选在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靠近居住小区绿化地带的地方。应远离地震危险地段、河道地段及污染辐射、强噪音等各类污染源,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电子信号发射传播地、飞机场、生物实验场所等。不应设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或与其毗邻。不允许将幼儿园设置在不具备办园标准的门市网点、居民住宅楼里。 二、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地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三、新建住宅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 第三章幼儿园园舍建设

幼儿园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一、幼儿园入园、离园管理1、幼儿入园时间不得晚于早8:00,一般在7-8点之间,冬季不得晚于早8:10,根据个别家长特殊需要可适当灵活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4∶40,夏季不得早于5∶20,可根据本园实际适当延长,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要求幼儿入园前家长先对孩子进行自检,并要求一律持接送卡接送幼儿,教师要做到既认卡又认人,严格核对接送人,要求家长委托她人接孩子时要事先告知班内教师,对不相识或未成年人接孩子应予拒绝,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经家长同意后,教师方可允许其接幼儿,以防错领幼儿。对离异得家庭要尊重抚养方得嘱托,不轻易将孩子放给另一方,避免幼儿园与家庭间不必要得纠纷。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要求家长早上一定把孩子送到老师手里,离园时安全地把幼儿交到家长手里,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严禁发生幼儿 走失得现象。 4、幼儿入园、离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进行晨间问候,与家长进行简单交谈。带药得幼儿,教师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并签字或摁手印,写明幼儿姓名、药物名称、药物服法、药物剂量,药物放置在儿童拿不到得地方,杜绝药物中毒,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凡用量、剂量标签不明,须弄清后再服用。 5、带班教师认真晨检,严格按照一摸、二瞧、三问、四查、五记得要求,严禁幼儿将危险品带入幼儿园,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得身体与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询问家长或医务人员。 6、入园时,带班教师对幼儿得健康情况可用红、黄、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离园时,教师必须对持有红卡得服药幼儿得病情变化与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得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对个别受伤得幼儿,要耐心细致地向家长说清楚,以免造成家长得误解。 7、离园前,带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总结一天得活动,表扬好人好事,并进行交通安全与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书包、穿戴就是否整齐,冬季托小班应逐个对幼儿得衣裤进行整理,中大班幼儿自检后教师再检,防止有尿湿裤子不说得现象,手、脸就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组织幼儿进行区角活动或做游戏,等待家长来接。 8、离园时,教师要热情接待家长,主动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情况,以便家园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幼儿,9、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清扫、整理、消毒,锁门前将厕所、寝室、活动室、备课室全面检查一遍,关好门窗、电器、水龙头,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幼儿园饮水管理1、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足够得饮水,各班必须配备保温桶与口杯架,放在安全方便得位置,每天下班前清理保温桶里得剩水及水垢。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09年12月 前言 一、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我省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推进幼儿园建设装备标准化,依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建设厅《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21746-2008)等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是浙江省各级幼儿园装备的通用试行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中的装备数量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班额30人,分三级标准配备。目录中带“()”的为选配。 三、提倡各级幼儿园参照本规范内容,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教玩具。 四、除本规范列出的标准外,幼儿园其它建设与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五、本规范由浙江省教育厅编制。

目录 前言 1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 2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 2.1 活动室 2.2 卧室(午睡室) 2.3 卫生间(盥洗室) 2.4 多功能活动室 2.5 专用活动室 2.5.1 科学探究室 2.5.2 美术创意室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2.5.3 计算机室 2.6 资料、图书室 2.7 厨房 2.7.1 厨房设置要求 2.7.2 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 2.8 保健及观察室配置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 一、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3.园舍面积定额 (1)幼儿园用地面积 (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山岗。 (6)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数量

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幼儿园办园行为,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前教育抓规范”的工作基调,牢固树立以规范管理为核心的学前教育发展观,用科学的制度、常态化的过程督查、合理的考核评价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形成“抓落实促管理,抓评价促效能,抓竞争促提高,抓内涵促发展”的管理格局,促进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在新的起点上稳健发展。 二、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润 副组长:孟祥华来丽香 成员:聂兰红柴仕芹 刘卫云唐胜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柴仕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 严格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制度,按照办园标准及规范程序审批办园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学前教育有关规定,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强化卫生保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有关幼儿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地成长。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四、划片招生制度 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合理控制幼儿园班级人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各幼儿园按照审批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交叉招生。 五、等级评估制度 按照日照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尝试推行等级制。逐步建立等级评估制度,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规范保教行为 1、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学化”现象专项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幼儿园不得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以及开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不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不进行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3、强化常规管理成效。幼儿园制定《一日活动常规要求》,规范常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活动,提升管理效能,让学前教育常规管理有章可循。 (1)、坚决杜绝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现象与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严禁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演出、训练等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与保育教育无关的各类社会商业

辽宁省幼儿园管理办法

辽宁省幼儿园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教发〔2007〕068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局)、卫生局、物价局: 现将《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物价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幼儿园(所)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行政辖区内招收0—6周岁学龄前儿童并对其实施保育与教育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所)及机构。 第三条学前教育应以公办幼儿园(所)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所)为主体,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兴办幼儿园(所)。 第四条幼儿园(所)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儿童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口分布情况,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全日制、半日制、寄宿制、季节制等多种类型的幼儿园(所)。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所),扶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省教育厅是本省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乡镇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所)进行业务指导。 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园(所)管理工作。 第二章幼儿园(所)设置的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所)必须设置在安全、卫生、无污染的区域内,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达到《辽宁省城市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辽宁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要求。

幼儿园规范管理制度汇编

幼儿园附设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内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门卫、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二、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电视、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负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三、教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取热器),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格使用危险性电器。 四、园内各处,确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园长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五、厕所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成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六、由园长委派一名责任心强,懂技术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孩子用电超荷而引发火灾。 七、教室内必须挂设干粉灭火器,并保证其完好

状态。 八、成立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20 年2 月8日 幼儿园附设园缺课追踪制度 一、严格执行《幼儿缺课追踪制度》,对请假或因故未入园幼儿园及时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明情况做好登记。与缺课幼儿随时保持联系。 二、班主任保存孩子家长电话号码表,掌握清楚学生基本情况。 三、班主任必须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长。 四、班主任在得知幼儿因病或因事不能到园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幼儿园长备案。 五、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孩子缺课必须及

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园长。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到医院及时处理。 六、班主任填写《幼儿园晨检登记表》备案。 七、每周进行幼儿考勤总结,每月与家长联系一次,了解孩子思想发展动态。 八、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 20 年 2月8日 幼儿园附设园晨检(午检)制度 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园入园时,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老师的晨(午)间检查。幼儿在班内要进行晨(午)间检查,如发现有发热等带病入园,或有传染病症状的,须及时联系家长,去医院就诊,待康复后方可来园。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

辽宁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辽宁省城市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我省幼儿园(所)的建设,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幼儿园(所)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所)条件时有章可循,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幼儿园(所)规模 幼儿园(所)的规模按6个班、9个班、12个班设置,最小规模不少于3个班,在园(所)儿童总数按180人、270人、360人(3个班按90人)计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每班儿童人数一般为托班(2—3岁)15—20人;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5一30人;大班(5—6岁)30一35人;混合班30人。 二、幼儿园(所)环境 (一)环境,幼儿园(所)应设置在安全、卫生、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内。幼儿园(所)内部建设布局合理,有安全防护措施,户外大型体育器械摆放适当。 (二)户外场地,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儿童人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儿童种植、饲养园地。有足够一个班活动的沙池或沙箱、戏水池。设置大型活动器械及30米长直跑道。绿化面积(包括立体绿化)在30%左右。 三、幼儿园(所)园舍建设 幼儿园(所)园舍应独立设置。具有3个班以上规模,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如3个班)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幼儿园(所)建设中的安全、防火、防噪声、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幼儿园(所)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儿童特点,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幼儿园(所)用地和园舍建筑面积(见下表) 城市幼儿园(所)用地面积定额 规模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定额(㎡/生) 3班1620 18 6班3060 17 9班4320 16 12班5400 15 城市幼儿园(所)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规模园舍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定额(㎡/生) 3班990 11 6班1962 10.9 9班2754 10.2 12班3528 9.8 幼儿园(所)园舍建筑包括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 (一)活动及活动辅助用房 l、活动室每班一间,光线充足,玻地比为1:5(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使用面积不少于90㎡。(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活动室的面积不小于60㎡)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儿童午睡、进餐之用。室内空气流通,无污染,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活动室墙面应有作品展示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2、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左右,内设大小便槽或不少于4个坐蹲式便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20171008

ICS 03 180 A 18 DB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433—2012 幼儿园装备规范 2012-05-30发布2012-07-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433—2012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要求............................... ...................... . (2) 5 安全要求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幼儿园玩教具园配、班配要求 (18)

DB51/T 1433—2012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绵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生、石明、杨兵、于应和、宋晓萍、宋雪茫、贺芳、漆静、曾琴、苟邦超、刘爱云、袁延、汪静、代倩、陈敏。

幼儿园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17498.1-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JGJ 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舍 garden shed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3.2 装备 equipment 指完成教育任务所需物品而有效组成的物化系统。包括:工具、装置、仪器、设备、设施、器材、图书、软件、资源等。广义的还包括工作过程和方法。 3.3 仪器设备 Instrument Equipment 指教育教学过程中用于实验、计量、观测、观察、检验、绘图等的器具、装置、机器。如:玩具、教具、体重计等。 3.4 设施facilities 指教学、生活、办公用建筑或一般不移动的物品,如:教室、厨房、工作台、文件柜、办公桌等。 3.5 器材 equipment 指教学、生活、办公用器械和材料。 3.6 班额 amount of class 指幼儿园一个班的人数,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小班的班额分别为31~35人、26~30人、20~25人。 3.7

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为适应辽宁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规范幼儿园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加强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依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和《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装备规范。 四、3-6岁儿童玩教具的配备要求 (一)运动器械 50.配备具有攀、爬、滑、钻、荡等单一功能的运动器械,如限高2米的攀登架、滑梯以及秋千、爬网、压板、平衡木、体操垫、钻圈或拱形门等。配备根据儿童智力、体力发展水平而组合的多功能组合运动器械。运动器械的配备要符合其规格要求。 51.运动器械的配置兼顾多功能组合以及单一功能的有机结合,其数量、品种和大小应根据场地条件和每个运动器械同时活动可容纳的人数来设置。数量上应满足全园儿童玩耍的需要。 52.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禁止使用不锈钢材质的运动器械。如果运动器械上有装饰物,不能挡住教师的视线。 (二)运动玩具 53.为儿童提供球、沙包、绳、棒、圈、小高跷、拉力和拖拉等丰富的运动玩具以及彩旗、彩圈、哑铃等体操器具,数量上应能满足一次一个班以上儿童同时玩耍的要求。 54.配备不少于4种的球(如皮球、羊角球、跳跳球、小篮球、小足球等)以及球类活动需要的球架。数量上应能满足一次一个班以上儿童同时玩耍的要求。 55.配备小三轮车、自行车、小推车等车辆,数量上应能满足一次15名儿童同时玩耍的要求。不得使用有链条的自行车。 (三)角色游戏玩具 56.为儿童模仿和体验生活、开展角色游戏提供不同性别、职业、民族的娃娃和动物填充玩具,提供角色游戏的工具性玩具以及反映主题的场景类设施。应根据角色游戏主题和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和活动需要,可选择配备使用轻便、易于整理和清洁消毒的不同玩具、材料。 57.同一类型的玩具,中、大班按生均6:1配备,小班按生均4:1配备,托班儿童的娃娃或动物填充玩具应按生均2:1配备。 58.“娃娃家”可配备不同的娃娃,小床、小餐桌、小衣柜等家具,小碗、小勺、小奶瓶等餐饮用具,小炉台、小锅、小铲等炊具;不同角色的小衣服、鞋帽、小被子、枕头等衣物,小撮子、小笤帚、小水盆等洗涤清洁用具等。 59.“商店”或“小超市”可配备食物、服饰、玩具、生活用品、文具等实物或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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