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七年二月七日

声 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韶能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韶能股份拥有权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深圳能源集

指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韶能股份、发行

指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指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能股份与国联证券于2007年1月21日签署

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韶能股份于2007年1月19日签署的《关于建立长期联盟战略合作的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股份 指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韶能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名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3.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4. 注册资本:955,555,556元

5. 注册号码:4403011082091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钢材、木材、水泥和其他原材料;进口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生产自用所需的设备、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产品(涉及专营产品另行申报);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8. 经营期限:1985年7月15日至2047年7月16日

9.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192189185

10. 主要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0755-********

12. 传真:0755-********

13. 联系地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14.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高自民男 董事长 中国 深圳 否

黄龙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振怀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李冰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陈敏生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叶忠孝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贾文心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朱建军男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深圳 否

杨海贤男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15.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能源集团在深交所以下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序号 公司名称 持有股数(股)占总股份比例

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3,590,83050.19%

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42,935,799*26.08%

* 深圳能源集团直接持有59,187,391股,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83,748,408股,合计持有142,935,799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其战略投资者。

除以上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增加其所持有的

韶能股份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7,50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3.19%,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韶能股份总股本的8.91%。

2. 本次非公开的发行价格为

3.48元,其定价依据是:韶能股份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韶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3.61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3.25元/股;韶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时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发行价格已由股东大会授权韶能股份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3.48元/股。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07年1月30日将本次认购款项共计人民币26,100万元支付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帐户。

4.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韶能股份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于2006年12月7日取得证监会核准(证监发行字[2006]149号)。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的股票有12个月的限售期,即从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 2007年1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韶能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未来将利用各自的优势发展电力项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曾买卖韶能股份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韶能股份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148

股票简称 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1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 人名称 人注册地 2068号5, 35-36, 38-41层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75,000,000股 变动比例: 8.91%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区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 35-36, 38-41层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七年二月七日

声 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韶能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韶能股份拥有权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深圳能源集 团 指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韶能股份、发行 人 指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指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能股份与国联证券于2007年1月21日签署 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韶能股份于2007年1月19日签署的《关于建立长期联盟战略合作的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股份 指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韶能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其内容填写

般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报方法 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列报说明 (1)“上年年末余额”项目,反映企业上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2)“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项目,分别反映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金额和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为了体现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影响,企业应当在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余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出本期期初所有者权益,根据“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本年增减变动额”项目分别反映如下内容: ①“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 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栏。 ②“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当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 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并对应列在“资本公积”栏。 ③“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小计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 利润(或净亏损)金额和当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额的合计额。 ④”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当年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和减少的资本其中:“所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形成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并对应列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栏。“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项目,反映企业处于等待期中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当年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并对应列在”资本公积”栏。 ⑤“利润分配”下各项目,反映当年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的利润(或股利)金额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栏。其中: “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项目,反映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的利润(或股利)金额。 ⑥“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下各项目,反映不影响当年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之间当年的增减变动,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项金额。为了全面反映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的增减变动情况,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也是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其中:

新三板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XXXX证券简称:XXXX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XXXX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公司名称:深圳XXXX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XXXX 证券代码:XXXX 信息披露义务人:XXXX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XXXX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股份变动日期:XXXX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XXXX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XXXX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住所:XXXX;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唐步;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转让前,XXXX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XXXX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XXX%,本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票XXX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XX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XX月XX日,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封面、扉页、目录、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持股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第三章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章附则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当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

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 (一)文字应当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应当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五)在报刊刊登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 (六)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第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援引财务顾问、律师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应当说明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 (一)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含义 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是企业必须按年编制的会计报表。 (二)格式 《企业会计准则30—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规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要求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以下信息:净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原理 (一)原理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是所有者权益类的各个账户,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增减变化。各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库存股”,“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的本年年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年末余额分析填列,增加金额用正号填列,减少金额用负号填列。 (二)各项目的填列内容 1)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账户主要反映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该账户的贷方反映实收资本的增加数,包括接受货币资金或实物资产投资,发放股票股利增加资本,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债务重组转为资本

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实收资本的减少数,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中外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等。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账户主要反映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资本公积”账户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股 “库存股”账户主要反映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的金额。企业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转让库存股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账户;注销库存股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按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账户主要反映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所提取的盈余公积的金额,分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设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进行明细核算,中外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可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5)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账户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利润分配的余额主要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反映。“利润分配”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振东制药 股票代码:3001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耀翔瑞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41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1-1303A 一致行动人:常州京江博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保利国际广场T1-1303A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振东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振东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二节持股变动目的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备查文件 (11)

工作岗位变动申请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948-50 工作岗位变动申请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工作岗位变动申请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男,x族,大学文化,中共党 员,生于xx年xx月xx日,xx人,xx年x月毕业于 xx财经学院,同年9月分配到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工商所工作。 XX年1月,因工作需要,我被县人民政府抽调到 xx县“xx”规划办公室参加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XX年2月,《xx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由 xx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今年年 初,全县启动“三个建设年”活动,我又被抽调到县 “项目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全县 “项目建设年”活动。

我在县xx局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组织的照顾和各级领导关心,让我深受感动和鼓舞,我所做的工作得到了身边众多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帮助。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和实践,我不但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更加树立了自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必将成为我工作历程中最难忘的一页,同时也将为我以后的工作书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能在短暂的时间里取得较大的进步,更加坚定了我热爱xx工作的信心和足心。这段时间以来,我总在想,如果能在xx这样的经济综合部门工作,将是我一生的荣幸,我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全身心投入到xx工作。因此,我诚挚地希望能调到县xx局工作,恳请组织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富瀚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瀚微 股票代码: 3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腾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瀚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羊街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21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瀚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世纪华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东路58号星程酒店8103房通讯地址:深圳市海天二路腾讯滨海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纪华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继续驾驭练习题

练习题库: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 题型:判断单选多选 第1部分判断题 1. 专业合作社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应该按实际成本,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专业合作社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应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2.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幼畜成龄前,确定为牲畜(禽)资产中的幼畜及育肥畜;幼畜成龄后,要转为牲畜(禽)资产中的产役畜,通过“牲畜(禽)资产”账户进行明细结转核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模式:借:牲畜(禽)资产——产役畜贷:牲畜(禽)资产——幼畜及育肥畜 3. 合作社的负债是指合作社因现在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合作社。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合作社的负债是指合作社因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合作社。 4. 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基金”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机制灵活,体制全新,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不必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订章程体系。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机制灵活,体制全新,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订适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合作经济特点的章程,并健全组织体系。 6. 年末将“经营支出”账户的余额从本账户的贷方转入“盈余分配”账户的借方,结转后,“经营支出”账户无余额。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年末将“经营支出”账户余额从本账户的贷方转入“本年盈余”账户的借方,结转后,“经营支出”账户无余额。 7. “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非所属单位、非本社社员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都通过本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用来核算合作社与其成员(所属单位或社员)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 8. 牲畜(禽)资产的饲养费用要区分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资本化,增加牲畜(禽)资产价值;二是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记入经营支出。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这是遵循了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因产役畜能够产出实现收入,记入经营收入,则其饲养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记入经营支出。 9. 销售农产品时,按已收或应收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收入”,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销售农产品时,按已收或应收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10. 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然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可以继续摊销。 A、对 B、错

新宏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宏泽 股票代码:002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综合楼C幢三楼南侧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综合楼C幢三楼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权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智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352号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动力 股票代码:3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桂克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村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拟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声明 (一)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依顿电子: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公告编号:临2020-03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依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65.00%下降至 63.6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依顿投资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27,710股,占总股本的1.39%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依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49,03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998,442,611股的65.00%。依顿投资自2020年7月13日至7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27,7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9% ,本次变动后,依顿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635,106,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以上减持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依顿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依顿投资自该次权益变动提示公告至2020年7月29日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3,927,7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998,442,611的1.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当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 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 (一)文字应当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应当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五)在报刊刊登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 (六)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第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援引财务顾问、律师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应当说明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分析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封面、扉页、目录、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备查文件 第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披露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依照《证券法》、《披露方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报告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能够推选其中一人以共同名义统一制作并报送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股份持有人、股份操纵人、一致行动人依照《披露方法》及本准则应当披露的所有信息,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要紧负责人)应当在持股变动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阻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针对实际情况,在不阻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在报送时作书面讲明。 第六条在不阻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采纳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幸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时,还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 (一)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纳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不讲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数据应精确到人民币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依照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分不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持股变动报告书文本应当采纳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五)在报刊刊登的持股变动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

跃岭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跃岭股份 股票代码:0027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仙明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万青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B区4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信福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B区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申茂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3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平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斌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pdf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9-4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方大集团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第三节持股目的 .......................................... .. (2)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3)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4) 第七节备查文件 (4) 附表 (5)

新编整理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 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XX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 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 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 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 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 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制度

1、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 保证社员对专业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专业合作社的账务由监事会专人保管,实现账款分开,主管人员 做到认真核对,账目清楚。 3、专业合作社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开具收款 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行。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专业合作社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账核对, 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面与金额相符。 3、专业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代表 大会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4、专业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⑴有权对新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⑵有权要求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⑶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

方 大B: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英文版) 2010-11-06

Stock Code: 000055, 200055 Stock ID: Fangda Group, Fangda B Announcement No. 2010-37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Simplified Report of Change in Equity Name of the listed company: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Share listing plac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Stock ID: Fangda Group, Fangda B Stock code: 000055,200055 Entity responsible for thi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henzhen Shilihe Investment Co., Ltd. Location: B500-2 Huaying Building, 97 Nanshang Rd., Nanshan, Shenzhen Mail address: B500-2 Huaying Building, 97 Nanshang Rd., Nanshan, Shenzhen Property of the change in equity: decrease Date of issue: November 5, 2010

Statement of the announcer: 1. This report is produced by the announc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ecurities Law of PRC” (the “Security Law”), “Administration Rules of Acquisi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the “Acquisition Rules”), “Formats and Criteria of Listed Company Information Disclosing Article 15 – Report on Change of Equity” (the “Article 15”), and other rel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2. The announcer has been authorized and approved to sign this report. 3. According to the articles of the Securities Law, Acquisition Rules, and Article 15, this report is fully announcing the change of announcer’s equities in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Fangda Group”). As of the issuing date of this report, the announcer is not increasing or decreasing any of the Company’s shares held by him/her by any means other than those described in this report. 4. Causation of this change in share equity was the reducing of unconditional shares held by Shenzhen Shilihe Investment Co., Ltd. has accumulated to over 5% of the total shares placed by Fangda Group. 5. Share decreasing of the announcer wa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set out in this report. Neither any other party or entity was entrusted or authorized to provide explanation or statement on this report and its contents. I. Definitions The short forms are defined as the followings in this report unless they are described otherwise: Entity responsible for thi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henzhen Shilihe Investment Co., Ltd. Fangda Group (the Company):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Report, the Report, this Report: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Report on Change of Equ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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