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行政确认事项流程图

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行政确认事项流程图

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行政确认事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通知申请人到登记场所领取

承办机构: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电话:5357906 监督电话:5357769

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方法

北京市都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都市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和《都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适用本方法。 本市城镇职工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的,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房地产受让人能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和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包括下列方式: (一)买卖;

(二)赠与; (三)交换; (四)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五)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六)以房地产清偿债务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主管本市房地产转让治理工作。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治理工作。 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房地产转让实施监督和治理。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本市逐步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市国土房管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本市房地产交易指导信息。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转让房屋的,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及须知

一、登记类别 存量房买卖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涉及军产、宗教产、校产、市有公产应提交有权机关批准文件(原件) 7、卖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成交凭证》或不予鉴证的文书,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8、其它必要材料。 注:房屋系共有或出租的,还应提交共有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证明。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卖方:土地收益金①基准地价×4%×建筑面积,(个人划拨地上住宅转让的情形)②基准地价×划拨土地收益系数×建筑面积,

(非住宅或单位划拨地上房屋转让的情形)。 买方: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工作时限 立等可取

不动产转移登记困境及解决路径

不动产转移登记困境及解决路径 发表时间:2019-07-22T17:02:44.1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刘召弟罗新艳 [导读] 摘要:我国相关不动产法律规定,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等,进行更细致的条例颁布,实现不动产登记率的提高和分类压缩登办时限。 昆明理工金图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650032 摘要:我国相关不动产法律规定,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等,进行更细致的条例颁布,实现不动产登记率的提高和分类压缩登办时限。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困境;解决途径 一、不动产转移登记现状 我国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多以城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为主,受我国房产市场各种因素影响,会致使部分房主没有办法对房屋进行初始登记,导致这些诉争房不存在于不动产机构的登记资料中,这样会查阅不到该房屋是否具备条件,完成房屋不动产的首次登记,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出卖人未出面参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将无法通过“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房屋买受人予以房屋登记,导致此房屋进入“现状处置”状态。此状态下的房屋不能进行转移登记,对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不利,此情况下会增加房屋买受人的经济负担,于国家的税收和经济发展不利。但国家对不动产相关法律条例的确立就是为方便房产交易而产生,只有交易市场在满足安全交易前提的状态下,进行大量的房产交易才能够让不动产行业的经济得到发展。 二、不动产登记时遇到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存在大量的二手房手续转移问题,因为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所以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出现较多居民对房屋进行改造的问题,致使在对房屋进行转移登记时,现有测量图纸和开发商建造时的老图纸对不上,此时重现测绘的必要,而一般对二手房屋进行测绘不单单只对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业主进行,需要的是整栋楼的房屋测绘图纸来确定其房屋样式,但是此项工作由百姓来承担,所以加大了老百姓的转移登记时的资金投入。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类型较多,它是经济发展和人民进行房屋更换买卖所形成的。其中待抵押的转移登记成为不动产机构在进行房屋登记工作时,遇到的较多的转移登记情形,在此类房产中,夫妻双方会将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房产,造成面对离婚时要办理房产分割处理。受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房屋价格越来越高,许多新婚夫妻都会选择房屋分期付款,在婚后未还清房款的情况下,如果遇到离婚问题,会导致房屋的抵押权发生变化。所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会要求当事人先将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注销,然后再进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后还需设立新的房屋抵押权。但是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许多抵押权人都不愿意去将房屋进行抵押权的注销登记,所以当事人需要还清银行房屋尾款,才能对此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转移,因为离婚双方未及时处理房屋纠纷问题较易引发矛盾纠纷。 目前,因为待抵押房屋尚未有可以依据的法律规章,导致可能存在的问题如下:当抵押人发生自然死亡时,因其还存在房屋的抵押,所以不能直接将房屋的产权登记转移至他人名下,即使通过法院判决有效的处理,也不能直接在不动产机构进行转移登记。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屋资源的浪费,而且对发生不幸的抵押人亲属来说又是一个打击。所以国家及政府部门应该对此类特殊情况的房产,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解决途径 (一)房屋的首次不动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节规范,在办理初次登记时,房屋买受人应该上交的资料包含: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建设房屋的房产商测绘报告;不动产权的所属证书等;物业缴费凭证;派出所开证的分层分户定位表等。在房屋买受人进行过房屋的初次登记时,申请人提前将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在进行登记时才能快速地将登记手续流程走完,加快办理效率。 (二)将宣示登记与处分登记合二为一 因办理转移登记的前提条件是不动产首次登记,所以必须宣示登记之后才能进行处分登记,但在现实的转移登记情况中,存在被执行人不配合登记的现象。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当房屋的材料具备齐全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不加以配合的被执行人的存在诉争的房屋进行强制性执行,将其当“具备首次登记条件”的房屋看待,直接登记在申请执行人的名下,该次登记同样可视为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处分登记,完成宣示登记与处分登记的合二为一,进行一并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 (三)提高不动产机构工作效率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于 2018 年 8 月份实现全国联网,标志着我国的不动产体系将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所以如何合理利用这一网络信息平台加大对不动产行业的推动,使其更为有效地为人民服务成为全国各地政府和不动产机构需要联合解决的首要问题。 1. 精简登记手续,压缩办理时限 为节省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时间,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在符合政府相关房屋交易条例的基础上,对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流程和房屋受理条件等进行简化,排除繁琐且不必要的办理环节,将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做到最优,手续最减,时限最短,方便申请递交不动产资料,做到清晰明了,一步到位将资料备齐,同时也是节省不动产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提高其办理效率,为机构的房屋登记转移成交量做出贡献。对业务窗口进行整合,可将递交人的办理流程分为预审、综合、收费等,其中收费窗口需要对登记转移所需的收费进行一次性收取;综合窗口对税收及不动产转移登记材料进行一窗受理;预审窗口继续进行材料的材料初审和业务咨询工作。这样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在办理业务时,来往于大厅之间反复递交资料和不清楚业务办理窗口的问题。也可以采用自助式业务办理,提高办理效率,节省办理时间。 2. 基于全国联网,实现一网通办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全国联网在当下网络时代下,极大方便了不动产办理程序,不动产机构可以建立完善的联审联办方案,对不动产的纸质资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方便资料调取查阅,实现网上办理,相比纸质资料而言,不必重复递交,省掉诸多反复

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易备案)流程

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易备案)流程 一、宗地 (一)、新增建设用地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签订合同→缴纳规费→权籍调查窗口F; 2、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3、取号(不动产登记窗口D/E)→申请→受理、缴费→初审→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二)、未竣工但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转让的申请材料、测绘报告、其他权属材料等)→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交易备案窗口B/C; 2、取号(交易备案窗口B/C)→获取《交易告知单》后→权籍调查窗口F(房屋尚未登记的除外); 3、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变更转让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实地查看→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三)、个人、单位、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见附件)→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竣工条件的→权籍调查窗口F; 2、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竣工验收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3、取号(不动产登记窗口D/E)→申请→受理、缴费→初审、实地查看→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四)、已竣工且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个人、单位、房地产项目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转让的申请材料、测绘报告、其他权属材料等)→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交易备案窗口B/C; 2、取号(交易备案窗口B/C)→获取《交易告知单》后→权籍调查窗口F; 3、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变更转让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附件5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其他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将登记申请表和登记审批表合并,并非将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合并。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面积。 【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用途。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

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 商品房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商品房转移登记: 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 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自建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

2、房地产移转登记的程序、申请资料及办理时限 -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移转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资料及办理时限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构审查核准→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交纳税费后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申请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表2)。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2)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3)国内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国家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4)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5)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属证书。 4、房地产权利发生转移的证明: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房地产赠与书,或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等。 5、除上述文件外,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 (1)单位房改福利房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的批复、房改住房分户表、安居房房价审查表。 (2)夫妻离婚涉及共有房地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记载有关房地产分割内容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单独申请的,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外,还需提供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为政策性住房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3)因共有的房地产约定为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的房地产约定为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份额变更申请转移登记的,提供约定房地产权利改变的协议书。 (4)因政策性住房退房的,提供市(区)住宅局房改部门同意退房批复及分户清单、退房协议书。 (5)因拆迁赔偿的,提供拆迁赔偿协议书。 (6)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或权利人自行委托拍卖的,提供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7)楼花转现楼的,提供楼花转现楼申请书。 (8)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不动产登记试题及答案.doc

不动产登记试题及答案 【篇一:不动产登记员考试试题附答案】 >一.判断题 1、存在预告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发换 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不涉及权属的变更登记。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 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 有权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 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 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 () 5、地役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分别记载于需 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登记簿。() 6、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记载、保存和重建, 并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7、宗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建簿,并实现与原不动产登 记簿关联。() 8、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首次登记。() 9、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 料的真实性负责淘宝搜索不动产考试小灵通,并做出口头承诺。()10、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同一权利人名 下的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二、单选题目 1、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不包括以下哪项:()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c. 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d.抵押权变更的相关材料 2、关于抵押权注销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 销登记

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45443034.html, 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不少人在将房产进行转让之后,才想起这个过户的问题来。如果被转让的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该房产其实也是没有经过转让的,因为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究竟这个房产转让怎样办理过户?赢了网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转让过户的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产转让过户办理需准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职责: 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职责: 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12.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13.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不动产业务整理手册(问题参考)全解

不动产业务与问题整理手册 (仅供参考) 2016年6月

业务案例整理 1.房产、土地均已办理第一次转移登记,但在房产再次或多次办理转移过程中土地未 随之办理转移登记,要求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脱节的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日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主要依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已预区分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 要求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天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房产属房改房或集资建房的,需查看出让金缴纳情况,收回协议和出让合同。(最好能查到当地政府关于房改房的处置意见,即政策性文件。) 3.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未办理预区分的,要求直接办 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没改变,取得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且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

(整理)房地产知识大全

【2011房地产管理资料】 房地产知识大全和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发生《房地产登记条例》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房地产知识大全和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更登记办文时间30天。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作者:石陈荣??|??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 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 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 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及答案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 题及答案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不动产登记试题一.填空题 1、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查验、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2、不动产登记簿,它反应的是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动产的各种变动。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处于权威地位。 3、抵押权分为一般抵押权与最高额抵押权。 4、《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体现在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统一信息平台。 5、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二.简答题 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及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2、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哪些? 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抵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抵押财产范围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4、海域使用权 5、依法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海域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 可以抵押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业务基础知识06446

1.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不动产首次登记(也就是之前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同时注意初始登记说法的改变。 3.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容易和住建部混淆} 5.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涉及多选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7.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必考 9.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判断题目} 1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必考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13.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可查询的三个主体} 14.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以前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 1.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需要公告的情形}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必考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样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张三、李四(买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联系电话139XXXX0709 证件号码 430382************ 43038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赵六(卖方) 证件类型身份证 联系电话139XXXX0101 证件号码43038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139XXXX0000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韶山市 X X 路 X X 小区 X X 栋 X X X 室不动产单元号430382002001GB00025F00280016 不动产类型土地/房屋面积100M2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SXXXXXXXX用途商业/住宅构筑物类型林种 四至墙界权属东:共墙南:共墙西:共墙北:共墙建成时间XXXX年XX月

抵押情况 抵押部位抵押面积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 因申请办理的登记。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张三50% 李四50%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到窗口受理处签名)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日期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知识大全

房地产知识大全 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发生《房地产登记条例》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更登记办文时间30天。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时的法定名称;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3)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4)个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的姓名;(5)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立等可取)(二)业务流程图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2、一般不动产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属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属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书和第三人身份证明材料; (2)反担保抵押登记还须另提交《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债权人的相关材料; (3)抵押权人为典当行的,还须提交《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4)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名单;集体企业应提供职代会决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司章程为准)。 3、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实地查看报告; 属以下特殊情况的,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抵押权人为典当行的,还须提交《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2)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名单;集体企业应提供职代会决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司章程为准)。 4、最高额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最高额抵押登记除按相应登记类型提交申请材料外,需另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属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2)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5、抵押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①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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