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使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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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编制、职数变动

机构、编制和职数变动文件

↓将文件送交编办综合部门

在“管理系统”中作信息调整

↓编办综合部门电邮《机构与编制变动列表》

主送单位

↓收到邮件后五个工作日内

至编办综合部门申领或调整《手册》内容,领取有关文件

二、编内人员变动

调入或减少副处级及以上人员

干部任免文件

┌──────────→单位→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编办领取────┐

│↓即时│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

│↓│副联由编办综合部门←───编办综合部门备案│盖章后更新人员信息↓五个工作日内││用编及编外控制通知单←───────────────┤

│↓↑

│组织人事部门│

│↓│

│办理工资审核手续│

│↓│

└───────────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核减)─┘

减少编内人员(副处级及以上人员除外)

┌─────────→单位←───────────────────┐

│↓提前五个工作日│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

│↓│《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更新←─编办综合部门受理│信息后返回单位↓审核后││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

│↓↑

│组织人事部门│

│↓│

│办理工资审核手续│

│↓│

└──────────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核减─────┘

用编且增加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

┌──────────→单位─→在收到电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

│↓事前│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

│↓↑│《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批准─→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

│↓↑

│人事录用部门│

│↓│

│办理招录手续│

│↓录用后│

│人事工资部门│

│↓│

│工资审核手续│

│↓工资核定后│

└──────────←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手续→──┘

事业单位提升职务增加科级使用职数

┌──────────→单位──→在收到电邮后五个工作日内领取──┐

│↓事前│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变动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

│↓↑│《变动通知单》副联编办←编办综合部门审核后→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盖章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职数变动通知单》←──────────────┤

│↓↑

│人事任免部门│

│↓│

│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下文后│

│人事工资部门│

│↓│

│工资增核手续│

│↓工资审核后│

└──────────←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手续→──┘

事业单位提升职务增加副处级及以上使用职数

┌──────────→单位──→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编办领取┐

│↓收到任职文件后即时│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变动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

│↓↑│《变动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接收后─→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职数变动通知单》←─────────────┤

│↓↑

│人事工资部门│

│↓│

│工资增核手续│

│↓工资审核后│

└──────────←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手续→──┘

政策性安置人员和由市以上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

┌──────────→单位→──────────────────┐

│↓报送给相关部门│

│编办综合部门与相关部门会办│

│↓↓│《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出具《通知单》←─提出安置意见│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单位持手册领取《通知单》←──────────┤

│↓↑

│录用部门│

│↓│

│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

│工资部门│

│↓│

│工资增核手续│

│↓工资审核后│

└──────────←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手续→──┘

三、编外控制人员变动

使用编外控制人员

┌─────────→单位─→在收到电邮后五个工作日内领取───┐

│↓在编外控制核定数以内│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

│↓↑│《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批准─→发送电邮给用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更新信息返回单位↓││《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

│↓↑

│劳动人事部门│

│↓│

│办理招录、合同签定手续│

│↓鉴证后│

│社保部门交纳社会保障费,领取《社保手册》│

│↓│

│人事工资确定费用工工资总额│

│↓追加工资总额后│

└──────────←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拨付手续→──┘

减少编外控制人员

┌─────────→单位←───────────────────┐

↑↓事后五个工作日内│

↑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

↑↓↑│《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更新←编办综合部门受理─→发送电邮给核减单位│信息后返回单位↓审核后│

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

↓↑

人事工资部门│

↓│

办理费用工工资总额核减手续│

↓│

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

↓│

经费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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