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

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
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

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保健功能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风险。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营养素补充剂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鼓励保健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学会、专家等参与修订完善工作。

第四条营养素补充剂的样品试制应当连续规模化生产三批样品,生产车间和生产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口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当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并符合中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当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保健食品企业应当将三批样品或者进口产品及与检验有关的资料送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保

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应当按照企业提供的适用的检验方法对样品进行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稳定性检验。

第六条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养素的种类和用量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的规定。

(二)营养素的化合物种类和质量要求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的规定。适宜人群为3岁以下婴幼儿的营养素补充剂,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种类和质量要求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类)》的规定。从食物的可食部分提取的营养素,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原料质量要求。

(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和质量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辅料及其用量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的规定。

(四)产品主要形式为片剂、胶囊、颗粒剂、粉剂或口服液等。固体制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克,液体制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30毫升。

第七条产品配方应当明确营养素的化合物名称、种类、用量(或比例)以及辅料的名称、用量(或比例)。

第八条产品生产工艺采用简单实用、合理成熟的工

艺,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影响产品安全、质量的不合理生产工艺,如不得使用纳米级原料、维生素不得使用不合理的干燥灭菌工艺。

第九条保健食品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研发情况,科学制定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成分含量测定、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原辅料质量要求等以及依据产品原料、剂型、工艺的不同规定应增加的项目。产品技术要求中的项目指标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要求。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提供规范、完整、适用的功效成分以及与产品安全稳定有关的相关指标的定性、定量检验方法,保健食品企业应当选择国家标准、规范或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且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检测方法。上述检测方法不适用或无相关检测方法的,保健食品企业应当自行对检测方法进行研究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法。自行提供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的,还应当提交方法学研究结果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出具的方法学验证报告和复核检验报告。

产品技术要求中功效成分指标值范围应当科学合理。其中维生素指标值范围限定在说明书标示值的80%-180%,矿物质指标值范围限定在说明书标示值的75%-125%。根据产品每日推荐摄入量分别对指标值上下限进行折算,营养素每日用

量不得超过《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的规定。

第十条补充的营养素种类、所用辅料,为《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类)》、《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之外的原料、辅料,以及使用特殊生产工艺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原料、辅料的用量依据、安全性资料、质量要求等证明其安全有效,或生产工艺不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的相关证明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组织专家研究评价,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是指产品说明书中[功效成分及含量]项所标示的该产品营养素含量的确定数值,不得标示为范围值。

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应根据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稳定性试验检测值以及技术要求等内容综合确定,标示值和稳定性试验检测值应当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要求。

第十二条除辅料外,产品应当声称具有补充配方中所有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功能。

第十三条产品名称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原则上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名称应当以补充的营养物质命名,不得以辅料名称命名。含有三种及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第十四条适宜人群与不适宜人群的确定应当符合以

下要求:

(一)根据产品每日推荐摄入量、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状况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食用安全性、剂型选择等综合确定,人群划分应当科学、准确、清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产品研发针对的特定人群为适宜人群,涉及食用安全问题的人群应当列入不适宜人群;

(三)非针对婴幼儿及孕妇、乳母研发的产品,应当将上述特殊人群列入不适宜人群。

第十五条产品应当采用定型包装,便于消费者食用和保持产品的稳定性,直接与营养素补充剂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卫生要求的规定。

第十六条产品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明以下内容:

(一)“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二)营养成分应当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三)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应当明确不同人群具体推荐摄入量和食用方法;

(四)注意事项应当明确“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补硒的产品应当标明“高硒地区人群不宜食用”。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

名称年龄0.5~1~4~7~11~14~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乳母成人

钙Ca mg/天低限100 180 200 250 300 250 200 250 250 250 250 高限250 400 600 800 1000 800 800 800 800 800 1000

铁Fe mg/天低限 3.0 3.0 3.0 4.0 5.0 5.0 5.0 7.0 9.0 7.0 5.0 高限9.0 10.0 10.0 13.0 16.0 18.0 25.0 25.0 25.0 20.0 20.0

锌Zn mg/天低限 1.0 1.2 1.5 2.0 3.0 4.0 2.5 2.5 2.5 3.0 3.0 高限 6.0 6.5 7.0 8.5 10.0 12.0 10.0 10.0 10.0 12.0 20.0

钾K mg/天低限————300 400 500 600 500 500 500 500 600 高限————1000 1300 1600 1800 1700 1700 1700 1700 2000

镁Mg mg/天低限————50 70 100 100 120 120 120 100 100 高限————150 200 300 300 350 350 350 300 300

铜Cu mg/天低限————0.13 0.17 0.21 0.25 0.30 0.30 0.30 0.30 0.30 高限————0.40 0.50 0.70 0.80 0.90 0.90 0.90 1.40 1.50

硒Se μg/天低限————8.0 10.0 14.0 15.0 16.0 16.0 16.0 20.0 15.0 高限————25.0 35.0 45.0 50.0 55.0 55.0 55.0 65.0 100.0

铬Cr μg/天低限———— 5.0 6.0 8.0 8.0 8.0 9.0 9.0 9.0 15.0 高限————15.0 20.0 25.0 25.0 30.0 30.0 30.0 30.0 150.0

钼Mo μg/天低限———— 6.0 8.0 10.0 10.0 20.0 20.0 20.0 20.0 20.0 高限————30.0 40.0 50.0 50.0 60.0 60.0 60.0 60.0 60.0

锰Mn mg/天低限———————————————————— 1.00 高限———————————————————— 3.00

维生素A* /μgRE 低限100 100 120 160 200 200 200 200 200 300 250 高限350 400 450 500 650 700 750 750 750 1300 800

β—胡萝卜素mg/天低限———————————————————— 1.5 高限————————————————————7.5

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及用量(续)

0.5~1~4~7~11~14~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乳母成人

维生素D μg/天低限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5 高限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5.0

合成维生素E

mg/天低限———— 1.5 2.0 3.0 4.0 5.0 5.0 5.0 5.0 5.0 高限————7.0 9.0 13.0 14.0 15.0 15.0 15.0 15.0 150.0

天然维生素E

mg/天低限———— 1.5 2.0 3.0 4.0 10.0 10.010.010.010.0高限————7.0 9.0 13.0 14.0 30.0 30.030.030.0150.0

维生素C mg/天低限15.0 15.0 15.0 20.0 30.0 30.0 30.0 35.0 35.0 40.0 30.0 高限40.0 40.0 50.0 70.0 90.0 100.0 120.0 120.0 120.0 150.0 500.0

维生素B1 mg/天低限0.10 0.20 0.25 0.3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50 高限0.30 0.60 0.80 1.00 1.30 1.60 1.20 1.40 1.50 1.50 20.00

维生素B2 mg/天低限0.15 0.15 0.20 0.30 0.40 0.40 0.60 0.60 0.60 0.50 0.50 高限0.50 0.50 0.70 1.00 1.30 1.40 2.20 2.20 2.20 1.70 20.00

维生素B6 mg/天低限0.20 0.30 0.20 0.30 0.35 0.40 0.60 0.60 0.60 0.50 0.50 高限0.60 0.65 0.70 1.00 1.30 1.40 2.20 2.20 2.20 1.70 10.00

维生素B12μg/天低限0.20 0.30 0.30 0.40 0.50 0.60 0.70 0.70 0.70 0.80 1.00 高限0.60 1.00 1.20 1.60 2.10 2.40 2.90 2.90 2.90 3.20 10.00

泛酸mg/天低限0.60 0.65 0.80 1.10 1.50 1.60 2.00 2.00 2.00 2.00 2.00 高限 1.90 2.10 2.50 3.50 4.50 5.00 6.00 6.00 6.00 7.00 20.00

叶酸μg/天低限30 40 50 60 70 80 120 120 120 100 100 高限150 150 150 200 250 300 400 400 400 400 400

胆碱mg/天低限60 70 80 90 100 120 100 100 100 120 150 高限150 200 250 300 400 500 400 400 400 500 1500

生物素μg/天低限 2.4 3.2 4.0 5.0 6.0 7.0 8.0 8.0 8.0 10.0 10.0 高限9.0 17.0 20.0 25.0 35.0 40.0 40.0 40.0 40.0 50.0 100.0

维生素K μg/天低限 3.0 6.0 10.0 15.0 20.0 20.0 25.0 25.0 25.0 25.0 20.0 高限10.0 30.0 40.0 50.0 70.0 75.0 80.0 80.0 80.0 80.0 100.0

烟酸mg/天低限 1.0 2.0 2.0 3.0 4.0 4.0 3.0 3.0 3.0 4.0 5.0 高限 4.0 6.0 8.0 11.0 13.0 15.0 12.0 12.0 12.0 15.0 15.0

烟酰胺mg/天

低限———————————————————— 5.0 高限————————————————————50.0 *18岁以下人群、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补充维生素A的产品,以β—胡萝卜素为原料时,

维生素A、β—胡萝卜素合计计算,均以“微克视黄醇当量μgRE”标示,即维生素A(μgRE)=

维生素A(μg)+ β—胡萝卜素(μg)/2。

附件2

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

营养

化合物名称标准名称及编号

1 维生

素A

维生素A醋酸酯

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P894

维生素A棕榈酸酯

GB29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2 β-胡

萝卜

β-胡萝卜素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28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β-胡萝卜素(发酵法)

3 维生

素D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维生素D2

维生素D3(胆钙化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4 维生

素E

DL-α-生育酚醋酸酯

GB 147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E(dl-α-醋酸生育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天然维生素E(D-α-生

育酚醋酸酯)

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D-α-生育酚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天然维生素E(D-α-生

育酚琥珀酸酯)

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DL-α-生育酚

GB 29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E(dl-α-生育酚)

5 维生

素K

维生素K1

(叶绿醌、植物甲萘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6 维生

素B1

盐酸硫胺素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B1(盐酸硫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7 维生

素B2

核黄素

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B2(核黄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核黄素-5'-磷酸钠

GB28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核黄素5'-磷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8 维生

素B6

盐酸吡哆醇

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9

维生

素B12

氰钴胺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0 维生

素C

L-抗坏血酸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抗坏血酸—6—棕榈酸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抗坏血酸钠

GB16313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抗坏血酸钙

GB15809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11 烟酸烟酸(尼克酸)

GB 14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烟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烟酰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2 泛酸泛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3 叶酸蝶酰谷氨酸(叶酸)GB 15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叶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14 铁

硫酸亚铁

GB 292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硫酸亚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葡萄糖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富马酸亚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乳酸亚铁GB 6781 食品添加剂乳酸亚铁

琥珀酸亚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1-(X-005)-2001Z,琥珀酸亚铁

15 钙

碳酸钙

GB 1898 食品添加剂碳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葡萄糖酸钙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葡萄糖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柠檬酸钙

GB 17203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乳酸钙

GB 6226 食品添加剂乳酸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磷酸钙(正磷酸钙)GB 255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磷酸三钙

磷酸氢钙(二代磷酸钙)

GB 1889 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醋酸钙GB 15572 食品添加剂乙酸钙

氯化钙

GB 22214 食品添加剂氯化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硫酸钙GB 1892 食品添加剂硫酸钙

抗坏血酸钙GB 15809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磷酸二氢钙(一代磷酸

钙)GB 255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磷酸二氢钙

16 锌

硫酸锌GB 255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硫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葡萄糖酸锌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氧化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柠檬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7 镁氯化镁

GB 255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氯化镁

碳酸镁

GB 255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碳酸镁

氧化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8 铜硫酸铜GB 292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硫酸铜

19 锰硫酸锰GB 29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硫酸锰

20 钾

柠檬酸钾

GB 14889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碳酸钾

GB 255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碳酸钾

乳酸钾

G283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乳酸钾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磷酸氢二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氯化钾GB 255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氯化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21 硒亚硒酸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亚硒酸

22 生物

生物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试行)WS-10001-(HD-1052),生物素

23 胆碱

酒石酸氢胆碱

(重酒石酸胆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试行)WS-10001-(HD-1050),重酒石

酸胆碱

备注:1. 本名单中化合物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发布情况,以最新版本为准。

2. β-胡萝卜素: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的,配方中β-胡萝卜素作为补充维生素A 的化合物来源。

附件3

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类)

营养

化合物名称标准名称及编号

1 维生

素A

维生素A醋酸酯

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维生素A棕榈酸酯

GB29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β-胡萝卜素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28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2 维生

素D

维生素D

2

(麦角钙化醇)

GB 147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

2

(麦角钙化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维生

素D

2

维生素D

3

(胆钙化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3 维生

素E

DL-α-生育酚醋酸酯

GB 147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醋酸生育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天然维生素E(D-α-生

育酚醋酸酯)

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D-α-生育酚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天然维生素E(D-α-生

育酚琥珀酸酯)

GB 19191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DL-α-生育酚

GB 29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

4 维生

素K

维生素K

1

(叶绿醌、植物甲萘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5 维生

素B

1

盐酸硫胺素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

1

(盐酸硫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6 维生

素B

2

核黄素

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

2

(核黄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核黄素-5'-磷酸钠

GB28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剂核黄素5'-磷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7 维生

素B

6

盐酸吡哆醇

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

6

(盐酸吡哆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8 维生

素B

12

氰钴胺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9 维生

素C

L-抗坏血酸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抗坏血酸—6—棕榈酸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抗坏血酸钠

GB16313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抗坏血酸钙

GB15809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10 烟酸烟酸(尼克酸)

GB 14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烟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烟酰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1 叶酸蝶酰谷氨酸(叶酸)GB 15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12 铁

硫酸亚铁

GB 292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亚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葡萄糖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富马酸亚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3 钙

碳酸钙

GB 1898 食品添加剂碳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葡萄糖酸钙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柠檬酸钙

GB 17203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磷酸钙(正磷酸钙)

GB 255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磷酸氢钙(二代磷酸钙)

GB 1889 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氯化钙

GB 22214 食品添加剂氯化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硫酸钙GB 1892 食品添加剂硫酸钙

14 锌

硫酸锌

GB 255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葡萄糖酸锌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氧化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柠檬酸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5 镁氯化镁

GB 255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

碳酸镁

GB 255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氧化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

16 铜硫酸铜GB 292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铜

17 锰硫酸锰GB 29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锰

18 钾

柠檬酸钾

GB 14889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氯化钾

GB 255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19 硒亚硒酸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亚硒酸

20 生物

生物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试行)WS-10001-(HD-1052),生物素

21 胆碱

酒石酸氢胆碱

(重酒石酸胆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试行)WS-10001-(HD-1050),重酒石

酸胆碱

备注:本名单中化合物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发布情况,以最新版本为准。

附件4

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

(以拼音为序)

A 阿拉伯胶阿斯帕坦

B 巴西棕榈蜡、白砂糖、β-环状糊精、倍他环糊精、苯甲酸、苯甲酸钠、丙二醇、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菠菜干粉、菠萝汁

C 茶黄色素、茶绿色素、赤藓红及其铝色淀、赤藓糖醇、醋酸钠、醋酸酯淀粉

D D-甘露糖醇、DL-酒石酸、DL-苹果酸、大豆磷脂、大豆浓缩粉、大豆色拉油、大豆油、蛋白糖、蛋黄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单糖浆、低聚异麦芽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淀粉、靛蓝及其铝色淀、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

E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二氧化硅、二氧化钛

F 蜂蜡、凤梨粉、富马酸

G 改性大豆磷脂、柑桔黄、橄榄果汁冻干粉、橄榄油、甘露醇、甘油、瓜尔胶、果胶、果葡萄浆、果糖

H 海藻酸钾、海藻酸钠、核桃油、黑豆红、黑氧化铁、红花黄、红曲黄、红氧化铁、糊精、葫芦巴胶、花生油、滑石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黄氧化铁、黄原胶(又名汉生胶)

J甲基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焦糖色、结冷胶、精制玉米油、酒石酸、桔粉、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Ⅲ、聚丙烯酸树脂Ⅳ、聚甘油脂肪酸酯、聚葡萄糖、聚山梨酯80、聚维酮K3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又名吐温80)、聚乙二醇、聚乙二醇400、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枸橼酸、橘子果汁浓缩粉

K 卡拉胶、可可粉、可可壳色、可可脂、葵花籽油、喹啉黄

L L(+)-酒石酸、L-苹果酸、辣椒橙、辣椒红、蓝莓果汁粉、酪蛋白磷酸肽(CPP)、酪蛋白酸钠(酪朊酸钠)、荔枝浓缩汁、炼乳、亮蓝及其铝色淀、磷酸氢二钠、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脂、柳橙果汁、六-偏磷酸钠

M 麦芽糊精、麦芽糖、麦芽糖醇、麦芽糖醇液、玫瑰茄红、明胶、木糖醇

N 奶油、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柠檬浓缩粉、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浓缩橙汁

P 苹果浓缩汁、苹果酸、普鲁兰多糖、葡萄皮红、葡萄糖

Q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羟丙甲纤维素、羟丙纤维素、氢化植物油、氢化棕榈油、琼脂、全脂奶粉

R 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乳酸、乳酸钙、乳酸钠、乳糖、乳糖醇

S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三聚磷酸钠、三氯蔗糖(蔗糖素)、沙棘黄、山梨醇、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糖醇、山楂粉、水蜜桃果汁粉、

羧甲淀粉钠、羧甲基淀粉钠、羧甲基纤维素钠

T 碳酸钠、碳酸氢钠、糖精钠、甜菜红、甜橙粉、甜菊素、甜菊糖苷、甜炼乳、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阿斯巴甜)、天然可可液块、天然苋菜红、脱水菠萝粉、脱水草莓粉、脱脂奶粉

W 微晶纤维素、维生素C、维生素E

X 苋菜红及其铝色淀、香橙果汁、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Y 1,2-丙二醇、胭脂虫红、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氧化淀粉、氧化羟丙基淀粉、氧化铁黑、氧化铁红、羊乳粉、叶绿素铜钠盐、乙基纤维素、异麦芽酮糖、乙酸(醋酸)、乙酸乙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樱桃粉、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硬脂酸镁、油茶籽油、诱惑红及其铝色淀、预胶化淀粉、玉米黄、玉米糖浆、玉米油

Z 藻蓝(淡、海水)、蔗糖、植物炭黑、植脂末、栀子蓝、栀子黄、紫氧化铁、棕氧化铁

附件5

功效成分检测方法

钙(Ca)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

镁(Mg)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钾(K)GB/T 5009.91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锰(Mn)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铁(Fe)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锌(Zn)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

硒(Se)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铜(Cu)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维生素B1、维生素B6、烟酸、烟酰胺《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

备注:本名单中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发布情况,以最新版本为准。

【最新】补充管理规定格式-范文模板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补充管理规定格式 补充管理规定格式范文一 公司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一、请假制度: 1、病假:员工请病假,应在看病的前一天告之部门经理,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告之的,须在当日上午九点之前向部门经理请假,病愈上班后,要将医院出 具的病志及就诊证明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验证后,由总经理批假,准假后,按事假论。病假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以此类推。 2、事假:员工请事假,应先填写《事假申请单》,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无特殊情况,每月事假不能超过二天,且不能连请。事假一天, 扣发一天工资,每月事假超过三天(含三天),除按日扣发工资外,另扣发当月 奖金的2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再扣发年终奖的10%。 3、休假:公司执行每周7个工作日,即56小时工作制度,女员工于每周日轮休半天,法定假日另行安排,无报酬轮流值班(因工资已包函值班薪水)。 4、加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需报请部门经理核准,由总经理批备。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加班时间2小时之内的,不做累计。雨季汛期时,男员工晚间轮流值班,必须坚守岗位。 二、报销制度: 1、业务费用发生后(含招待费、差旅费、汽油费、维修费、采购办公用品 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要及时报销,做到周清月结。

2、由于特殊原因来不及报销的,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的,要出具书面材料予以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核实呈总经理报批;超过三十日还不报销的,原则上公司将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3、每月30日前,财务部要将个人借款进行汇总统计,并进行公示催告。不报清上月单据的,除不受理新的借款业务外,还要在个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借款数额大,拖欠时间长,催告无效的,要按借款额的10%每日加罚滞纳金。 三、采购制度: 1、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实行统一采购比价制度,采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物美价廉,大宗商品的采购必要时要进行招标,财务部具体负责采购及物品管 理工作。 2、各部室领取办公用品要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要以旧换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收节支是公司二○○九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3、公司车辆的维修、维护,以及燃料的消耗,易损件的更换等发生的费用适用于上述报销制度。 四、错误追究制度: 1、由于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导致了效益减少或客户丧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每发生一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2、由于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够,市场运行把握不准,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每发生一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工作中相互推诿,不积极进取,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拖、等、靠”思想严重,行为明显,老客户巩固不住,新客户资源挖掘不来,公司将视情况 扣发相关责任人年终奖金的10%。 以上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管理规定格式范文二 公司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税务人员着装管理办法

税务人员着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着装管理,规范税务人员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形象,确保税务机关履行职责,促进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便于纳税人识别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配发税务制服。 第三条税务制服包括服装和标志。 (一)服装包括春秋服、冬服、夏服、防寒服、帽子、皮鞋。 (二)标志包括帽徽、领花、胸徽、肩章、纽扣、领带、腰带。 第二章税务着装范围 第四条税务系统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国家正式人员: (一)总局直接从事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二)省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三)副省级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日常检查的工作人员。 (四)市(地、盟、州)、县(区)局直接从事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五)税务分局、税务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临时聘用、相对固定的从事税收征管、稽查的助征员,不列入着装范围,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发公用服。公用服标准:每人发税务制服一套,帽子一顶,同时配发胸章、帽徽,使用四年(不含胸章、帽徽)。 第六条未列入着装范围的税务系统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税务公用服,用于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七条税务着装人员离退休后不再配发税务制服。 第八条税务着装人员在税务系统内调动的,应由调出单位办理着装有关手续;调离税务系统的应交回税务标志。 第三章税务制服标准 第九条税务制服和标志图案工艺标准、样卡、样服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下发。 第十条供给标准。 (一)冬服:首次着装发两套。热区使用五年;温区使用四年;寒区使用三年。到期换发一套。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情况和穿着习惯改做春秋装样式。 (二)春秋服:首次着装发两套(女同志裤、裙各一套),使用三至四年,到期换发一套。

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

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第三条营养素补充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 (二)《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中的物品可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的原料来源;从食物的可食部分提取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并且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四)适宜人群为成人的,其维生素、矿物质的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的,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我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 (五)产品每日推荐摄入的总量应当较小,其主要形式为片剂、胶囊、颗粒剂或口服液。颗粒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克,口服液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30毫升。 第四条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外的物品,应当提供该原料的营养学作用、在人体内代谢过程和人体安全摄入量等科学文献资料以及依照新资源食品安全评价的有关要求出具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报告。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提供营养素补充剂中营养素的定量检验方法。 第六条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是指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所标示的该产品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确定数值,不得标示为范围值。 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以及产品质量标准中营养素含量范围值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含有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第八条产品应采用定型包装,便于消费者食用和保持产品的稳定性,直接与营养素补充剂接触的包

关于办公室日常管理的通知

办公室日常管理办法 目的及适应范围 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氛围,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同事。 基本规定 仪表着装 上班时请着装整洁、得体;尽量避免夸张、暴露等不适宜着装行为规范 1.遵守考勤制度,实时实地签到; 2.上班后不私自外出,若有紧急事务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申请; 3.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尽量不超过30分钟;因私 打电话尽量简短; 4.上班时间内办公室避免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 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办公环境 1.避免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2.请保持办公环境清爽,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 3.午餐请尽量外出就餐,若使用微波炉等设备餐后请收拾整洁;尽量避 免味道过重食品; 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 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公共环境

1.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2.请不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非办公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熨斗 等); 3.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 水冲洗杯子; 4.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5.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车辆请停至 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6.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惩罚措施 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对本办法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上报上级领导。?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同事,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警告、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的处罚。? 在上班时间(公司或办公地点)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 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 罚款5元。? 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 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 公司内通报批评。?

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及条例

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及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队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二章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每天的例会为早9:00、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设立团队活动基金。 第五条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贡献团队基金50块。 第六条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贡献团队基金20块。 第七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八条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九条团队队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汇报。

第十条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一条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二条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三条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四条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第十五条团队每次会议都要有主题并有决议和会议记录,要求对会议执行结果进行反馈。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工作计划]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工作计划]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GL-ZD-ADM-2011-001 文件编号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版本号 1.0 修订次数 0 页数 2 管理类文件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试行) 生效日期 2011-7-1 1.0 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仪表和着装,进一步创造和优化办公环境,展示公司和员工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雷赛驱动事业部各部门 3.0 总体要求 3.1.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员工着装规范的原则是: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便 于工作。员工在进入厂区内要佩带员工卡,机台作业人员工作时不佩带员工卡。 3.2 在公司作业场所或办公室内,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 4.0 具体规定 4.1 写字间男员工: 4.1.1 星期一至星期五须穿衬衫、着西裤、皮鞋、深色袜子或其他商务休闲装,禁止穿短裤、运动 鞋。 4.1.2 星期六可着运动装、普通休闲装上班,但不得穿拖鞋。 4.2 写字间女员工: 4.2.1 星期一至星期五须着衬衫、西装裙(裤)、皮鞋或凉鞋(凉拖除外)或其他套装(裙)、禁止 穿各类短裤、多袋裤、超短裙、宽松无腰裙、镂空衣裤、破损样式的衣裤、运动鞋及各类女 拖鞋(含无后搭带凉鞋)。

4.2.2 上班勿戴过多饰品,不穿着领口过低、露脐、露背服装。 4.2.3 上班可化淡妆,禁止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要得当,不得佩戴碰撞声响过大的饰品。 4.2.4 星期六可着运动装、休闲装上班,但禁止穿超短裙、低胸衫及拖鞋。 4.3 车间员工: 4.3.1 上班时间应穿工衣、工衣无油污和破损。生产部门(包括品质部、制造部、仓储部)员工夏 季按规定着新款工衣。 4.3.2 穿冬季工衣时,拉链应拉至上数第二个纽扣位置。 4.3.3 穿深色裤子,可穿牛仔裤,不能穿短裤、紧身裤及裤腿宽大裤子。 4.3.4 应穿工作鞋(皮鞋或胶质类鞋)、休闲鞋,但不能穿人字拖及其他拖鞋。 5.0 惩罚 5.1 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20元/次罚款,一个月内连续三次予以公司范围内 通报批评。 5.2 各部门主管应在每日早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着装检查,违例者报行政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行政部。 注:2011年7月1日起行政部将对员工着装进行不定期检查,凡未按规定着装者第一次给予警告。 行政部 2011年6月30日 制定人:朱晓磊审核人:周立审批人:杨立望

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在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2006年版工作装,着装要求整洁、得体。 第三条除下列部门和人员因不时参加重要外事接待活动或正式会议可不着裤装外,其它员工在着装时,必须着裤装:董事会成员、销售经理或销售员、办公室主任。但上述人员在厂内工作期间,上装必须是工作装,另办公室内可备有自己的便装,以方便外出活动。 第四条公司制装是公司形象的具体体现,所有员工应爱护公司制装。不得在不合适的场合着公司制装,如娱乐、赌博等场所;不得将公司制装外借和赠与非公司员工,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着公司制装时,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长须;女员工不得化浓妆,各类饰物佩戴应得当,在进入车间时,女员工长发应扎起不飘散。各车间或办公室不得随意挂、放衣服。 第六条公司制装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定制和发放,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制装的颜色和样式。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发放公司制装:

1、在外有第二职业或以公司为第二职业的人员(即在公司为兼职的人员)。 2、在公司从事杂务的短期(不足半年)季节工或小时工。 3、公司事务对外承包人员:如食堂、保安、运输、清洁等。 4、在本公司退休后又在本公司兼职的人员。 5、其它董事会认为不得发放公司制装的人员。 6、以上人员经申请,可自费购买公司制装,但购买后,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八条员工在离厂时,公司应收回制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本公司制装的标准使用年限为一年,夏装成本为每套90元,秋装成本为每套100元,冬装成本为每套150元,成本费的计算公式:应摊销的成本费=服装成本×(1-使用时间/12),使用时间一律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第九条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制装破损无法修补的,可以向办公室申请以旧衣换新衣,但公司收取旧衣已摊销的成本费,公式为:已摊销的成本费=服装成本×使用时间/12,使用时间按月计算,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不可再换新衣。 第十条员工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制装破损或丢失,一律自费购买,成本如上,单件裤装按成本的30%计算,上衣按成本的70%计算。 第十一条罚则: 1、违反本规定之第二、三、五、七条,每次罚款50元;违反上

制度管理题库(150题)讲解

制度管理专业题库 一、单项选择 1.规章制度是指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用以规范本单位组织、、、管理等活动的文件。(C) A、教育培训 B、福利工资 C、生产经营 D、劳动福利 2.下列不属于规章制度的是(D)。 A、准则 B、细则 C、办法 D、规划 3.下列选项属于规章制度规范命名的是?(D) A、通则、标准、规定 B、规划、准则、细则 C、计划、规划、标准 D、办法、准则、细则 4.下列选项不属于规章制度的是?(B) A、甲县公司根据上级市公司要求制定的同业对标管理实施细则 B、乙省公司制定的员工工作标准 C、丙市公司制定的集体企业员工奖惩办法 D、丁县公司自行制定的本单位职代会准则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应当坚持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参考 B、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党政规章 C、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应当坚持民主公开,代表公司广大职工意志 D、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应当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要求 6.下列哪项属于符合要求的规章制度(D)。

A、甲省电力公司下发的通知 B、乙市供电分公司从内网邮件下发的实施细则 C、丙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文件下发的标准 D、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文件下发的考核办法 7.规章制度必须以何种形式发布?(A) A、单位文件 B、内网邮件 C、部门文件 D、公告通知 8.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以公司规章制度为主体,以所属各级单位规章制度为补充。(B) A、专业性 B、辅助性 C、全面性 D、一体化 9.公司规章制度以为主,以为辅。(B) A、非通用制度通用制度 B、通用制度非通用制度 C、考核类制度专业类制度 D、专业类制度考核类制度 10.下列关于通用制度说法错误的是(C)。 A、通用制度由公司总部制定 B、省公司级单位可根据客观实际申请制定差异条款 C、差异条款不须向国网公司报批 D、通用制度是在公司系统统一执行的规章制度 11.非通用制度是指由公司总部制定,允许所属各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规定程序进一步制定的规章制度。(B) A、办法 B、实施细则

办公室着装管理规定

办公室着装管理规定 办公室着装管理规定1 1.目的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xx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应遵循的基本着装规定、规范着装行为。 2.办公室人员的服装形象规定: 服装应当符合身份,以素雅、庄重、大方、整洁为原则。男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休闲西裤、不能穿背心、沙滩裤/休闲短裤。女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衫、悠闲西裤、半身裙、不能穿无袖上衣、背心/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晚礼服等。 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躯体。不允许穿外衣过于单薄导致内衣透视在外的着装;不能过分紧身和紧胸的上衣。 上衣以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不露内衣为原则。袖口、裤口不能卷折,必须保持自然、平直。 鞋款以庄重、朴素、大方为原则。建议穿皮鞋、休闲鞋或凉鞋,严禁穿拖鞋。着装禁忌脏、破、皱、异味等有损人员形象的现象出现。3.个人形象规定 3.1男士头发规定:禁止染发、烫发;前而头发不能盖过眉毛,两边不能盖住耳朵,后面不能盖住衬衫领的上方。 3.2女士头发规定:禁止染过于艳丽的颜色,禁止烫夸张的发式,如爆炸式等。

3.3男士禁止戴耳环、耳钉等饰品。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及佩戴夸张首饰。 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由各公司性质人员监督执行。 办公室着装管理规定2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员工着装管理规范,展现公司员工良好的职业风貌和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现对总部办公区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XX市金汉斯餐饮连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区全体员工,含各区域的办公区全体员工。 二、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员工着装要求: 1、男员工: 1)须着白色或浅蓝色、浅灰色长袖衬衫(夏季可着短袖衬衫),衬衫颜色须为净色,或颜色相近的单色或双色暗细条纹或格纹,格纹或条纹色彩不得对比明显,格纹或条纹宽度不得大于1厘米。 2)天凉时另着西装(非纯棉面料),不得穿休闲西装,西装颜色以深色为宜。保持衣着得体、干净、整齐。 3)须着深色西裤(非纯棉面料),不得穿休闲裤,颜色须为黑色、深蓝色、深灰色。 4)穿黑色或深咖啡色皮鞋(非休闲皮鞋)。 5)公司有重要客人到访或参与重要接待任务时,须着白色长袖衬衣、黑色或深蓝色西装套装,打领带,穿黑色皮鞋(非休闲皮鞋),穿黑色、深

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初二(3)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本班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建立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1、班干部分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宿舍舍长、科代表、学习小组长、餐桌小组长、清洁区小组长。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每周星期天或星期三班会课 评比周期: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 评比范围:每个人、宿舍、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带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每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每位组员在一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值周班干部处进行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讨论选出每周的“班级之星”,在班级里进行表扬和加5分,记录到档案,并作为学校、班级各项选优对象。同时,也在班上选出每、周月的“班级之末”(视扣分程度而定),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一次并进行表扬和相关的处罚。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了在班上公布表扬加分之外,

视班级的资金财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会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由积分最多、最优秀者当选。入团对象主要由积分多(排队)的同学和班干部从中择优选出。 惩罚制度:凡是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罚扫教室2—5天,若一个月连续两周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悔过或一个月中两周以上积分排在班里最后,把其列入学校处分对象,严重者将让其家长带回家教育等经相关的领导和班主任了解确实表现好了再回校,并和学校签订协议书。 奖励加分项: 1、在一周内能认真完成各科老师的作业和练习的(老师如果是因为作业批评某位同学的不可以加分)给予加2分。 2、在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中,坚持完成并且质量较好的的加2分(以一周为基本单位)。 3、在一周内,课堂上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超过五次的给予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3次以上的加1分。 4、为班级在校内争得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学校以上的县级荣誉的加8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加10、1 5、20分。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3篇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3篇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下面是公司着装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员(含试用期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均应严格遵守本着装规定。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职业装,并在胸前佩挂胸卡。 第三条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为: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高度职业化妆容,装扮。同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第四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西装正装。夏天可着浅颜色衬衣;着衬衣时,衣角应别入裤带内,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第五条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职业通勤装。夏天可着职业套裙,裙子长度不短于膝上三厘米处。 第六条办公期间一律不得穿戴运动服、运动鞋、T恤、低胸衫、吊带、短裤、超短裙、拖鞋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不得留长指甲;女职员上班化淡妆,头发整洁不凌乱,指甲不得涂过于艳丽的颜色及夸张的图案,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需得当。 第八条办公室上班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可不佩戴领带),但在出席公司重要场合时,如拜访客户项目部开工典礼、公司年会等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领带。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每日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绩效分3分,当月未有一次不合格者奖励绩效分5分。 钢正建材股份—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29日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男员工需佩戴领带),并在胸前佩挂胸卡;没有工装的员工要着职业装。工装的正确穿着见第二页附图。

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doc)

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二)工作服装的制发: 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 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 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 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 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 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 领用。 5.工作服数量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 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 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服装穿着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 洁,假日可免穿着。 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使用年限: 1. 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 算。 2. 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 按原价赔偿。 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 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表3.9.3 机械工业公司各单位举办营缮工程申请书

(使用单位),主办单位,财务单位。 本请书应填一式三联,一并送各有关单位签注后呈准后分送申请单位。

《考勤管理制度》的补充管理规定

银川田永成医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补充管理规定 为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现做以下补充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员工一次性请假或换休不得超过5天,凡请假或换休时间超过5天、并影响到岗位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均视为长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家、产假以及探亲假等; 第二条事假 每月事假5天以内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1分/天;每月事假超过5天(不含5天)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2分/天(含前5天);一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5天(不含25天)不满40天(含40天)的,扣发年终奖的20%--50%;年度事假累计超过40天以上的扣发全部年终奖。 第三条病假 每月病假5天以内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0.5分/天;每月病假超过5天(不含5天)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1分/天(不含前5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的20%—30%;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的30%--50%;年度病假累计超过90天以上的扣发全部年终奖; 第四条相关岗位倒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相互顶班,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同意安排,顶班天数一次性不得超过2天,并上报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私自倒班,当事人和顶班人员各扣1分,主管扣2分; 第五条婚假、丧假享受全额工资,指基本保底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的90%。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二)每年年假按照日历年度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三)当年年假至当年年底到期,如未休完的年假将不顺延到下年。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工作期间与公务活动场合员工的仪容仪表与着装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仪容仪表 第三条员工整体仪容仪表应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第四条男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前不覆额,后不压领,两侧不遮耳,不染怪异颜色、怪异发型。 第五条女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不染怪异颜色、留怪异发型。 第六条员工除正常佩戴手表、戒指外(女性员工可佩戴耳环、耳钉),不得佩戴其他过于明显或者怪异、夸张的饰物。 第七条严禁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严禁浓妆艳抹。 第三章男士着装规范 第八条男士正装为黑色、藏蓝、灰色等深色的西装套装,素色衬衣,系领带,黑色系带皮鞋。

第九条男士商务便装为正装在不系领带时的着装,也可着夹克衫,长袖衬衣,短袖衬衣,西裤,深色皮鞋。 第十条上班期间,男士可着商务便装,着装应以黑色、藏蓝、灰色西装或夹克衫、单色、竖条长袖或者短袖衬衣为主,衣兜内要少装东西,同时应着深色皮鞋,深、单色袜子,重要会议、商务活动时须着正装。 第十一条男士衬衣应保持衣扣扣好、整齐,衬衣下摆要在西裤内放好。 第十二条领带应以蓝、黑、灰、棕、紫红为宜,领带花纹以单色无图案或条纹、圆点、方格为主,标准的领带长度以领带打好后下端的大箭头抵达皮带扣的上端。 第十三条皮鞋应以黑色为主,保持鞋面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袜子应以深色为主,如黑色、灰色,穿袜子不得低于脚踝,以坐下时不露出袜口和脚脖为标准。 第十五条上班期间男士严禁穿背心、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鞋、球鞋等服饰。 第四章女士着装规范 第十六条女士正装为素色套裙、套装、中跟皮鞋。女士职业装应款式简单大方,可自由搭配也可成套。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女士应着正装或职业装,须保持上衣有领有袖。

员工统一着装管理办法(规范着装)

员工统一着装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充分展示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与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员工、按要求配发工作服的外派员工(具体参照本制度第3.1.1条款)。 3.内容 3.1工作服分类: 3.1.1工作服类别及适用对象: 3.1.2工作服尺码规格: 注:上表中灰底色为常备尺码,员工需要非常备尺码的或行政套装的,由总务部按实订购。 3.1.3每年的5月、10月为夏装、冬装更替时间,夏装的领用时间为4月25日起至9月 24日;冬装的领用时间为9月25日至次年的4月24日。 3.1.4工作服的使用标准年限:自领用之日起2年,期满后可根据服装的实际损耗情况申 领新工作服。 3.2工作服采购管理: 3.2.1工作服的采购由总务部负责,首批定购按员工实有人数并加制15%采购; 3.2.2每年的3月进行夏装集中采购,8月进行冬装集中采购,行政人员定制服装根据实 际零星采购; 3.2.3采购工作服由总务仓库管理员按各类型号做好入库登记及保管;每季度进行一次

工作服盘点,并根据申购单及时合理补充库存。 3.3工作服领用及回收管理: 3.3.1车间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入职壹周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内勤带领前往总务仓库领 取旧工作服,试用期满后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凭原领取的旧工作服换领新工作服。 3.3.2行政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则在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收到签批的转正报告当天书面 通知转正员工及总务仓库管理员,员工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权限主管批准后前往总务部领用工作服,无库存需定制的总务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作服配发。 3.3.3原则上行政新员工转正时若当季工作服穿着时间少于1个月的,领用下一季的工作 服。(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或有接待、检查任务的除外)。 3.3.4批量发放行政工作服的,由行政部制定领用名册,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交总务部采购、发放。车间工作服则由制造部制定领用需求交总务部。服装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 3.3.5领用车间工作服的,除第一次申领之外,后续申领必须以旧换新,如无旧款提交换领的,员工需承担服装50%的成本。 3.4工作服费用计算: 3.4.1计费时间:所有工作服的领用时间均按领用之日起计算。 3.4.2车间工作服原则上由公司免费(员工领用后必须工作满1年)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车间工作服扣费标准: 注:员工领用劳保鞋的,领用之日起不满一年的离职的,劳保鞋原价按月折算由个人承担。且由于鞋子属于个人用品,不予退换。 3.4.3行政工作服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1年的,工作服费用全额由公司承担。领用 之日起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各承担50%,其领用的工作服费用的50%按月折算,从工资中代扣。 3.4.4如在年限内遗失、损坏,或个人需要多购买一套的需重新申领的。由总务审核提 报到行政部,服装费用全额由个人承担并在当月薪资中直接扣除。 3.4.5总务部在员工领用工作服、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时,应及时核对员工工作服需扣费 的情况和金额,在员工离职时将扣款情况写在辞职单上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每月10日前统计汇总上月工作服扣费情况,交行政部核对后从工资中代扣。 3.4.6行政部每月5日前,书面提交总务部上月自动离职(旷离)的人员名单,由总务 部核对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的服装费用金额做成表单一并交行政部从薪资中代扣。 3.5员工着装规定:

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等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保健功能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风险。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营养素补充剂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鼓励保健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学会、专家等参与修订完善工作。 第四条营养素补充剂的样品试制应当连续规模化生产三批样品,生产车间和生产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口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当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并符合中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当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保健食品企业应当将三批样品或者进口产品及与检验有关的资料送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保

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应当按照企业提供的适用的检验方法对样品进行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稳定性检验。 第六条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养素的种类和用量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种类和用量》的规定。 (二)营养素的化合物种类和质量要求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的规定。适宜人群为3岁以下婴幼儿的营养素补充剂,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种类和质量要求应当符合《营养素补充剂化合物名单及质量要求(婴幼儿类)》的规定。从食物的可食部分提取的营养素,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原料质量要求。 (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和质量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辅料及其用量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的规定。 (四)产品主要形式为片剂、胶囊、颗粒剂、粉剂或口服液等。固体制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克,液体制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30毫升。 第七条产品配方应当明确营养素的化合物名称、种类、用量(或比例)以及辅料的名称、用量(或比例)。 第八条产品生产工艺采用简单实用、合理成熟的工

管理制度补充条例第一版19.4.15

管理制度补充条例 (第一版) 为更好的进行工作、更好的为项目客户进行服务,更为更好的自我及团队提升,现推出该制度补充条例,各位同仁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作职责明确; 尾盘销售经理; 1、主持销售部各部工作及内外衔接等工作。 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余工作。 尾盘置业顾问; 1、尾盘日常销售工作。 2、离职置业顾问所分配给尾盘置业顾问客户的日常 维护、资料补充、疑问解答、疑问处理等工作。 3、协助按揭、权证方面完成客户备案及其他所需相关 资料的完善等工作。 4、销售管理制度及尾盘制度中所含的工作事项。 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余工作。 按揭权证; 1、负责公司客户按揭、权证方面的所有工作。 2、负责协助客户、置业顾问查询客户所需备案、合同 等信息。 3、负责协助客户到对公单位资料办理的指引、协助工 作。 4、销售管理制度及尾盘制度中所含的工作事项。 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余工作。 销售后勤; 1、台账的管理与日常更新、查询。 2、定期配合财务、按揭权证及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台账 的核对。 3、销售管理制度及尾盘制度中所含的工作事项。 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余工作。

第二条:由办公室印制上下班签到表,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非婚丧嫁娶病等特殊情况一律无假。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地方与客户、同事发生争吵、推搡等不理智行为。如有遇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等不理智行为请及时通报经理处,由经理协调,严禁杜绝自身不理智行为发生。如违反本条一次,直接扣除当月底薪,第二次违反直接开除。 第四条:按揭、权证方面工作在遇到工作量堆积严重情况下,向经理进行汇报,通过商议、批示后按工作内容与体量进行“工作交接函”填写,确定后由权证、按揭方面对置业顾问进行工作指导、培训,指导、培训完成后,由置业顾问与权证、按揭方面、经理共同签字确认,进行工作精细化分工,原则上以交清楚、接清楚为总则,谁出错谁担责,如果后期依然因为责任划分不清晰出现问题,则产生后果由具体交、接人员进行平均分摊,如有拒不执行、逃避者,承担责任所产生金额直接从底薪中扣除,并停休一个月,如违反第二次者,直接开除。 第五条:权证、按揭方面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工作进行汇总、公报,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 第六条:如一次违反本条例中任意一条中任意一处者,罚手抄本条例所有内容1遍,违反第二次则罚抄2遍,第三次4遍,以此类推。 附: 1、态度决定一切,抱怨、指责、借口、推诿永远不能解决问题,请带着解决问题的心态思考问题、沟通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2、高效的团队具备的三种特性:主动性、思考性、配合性。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制 人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员工仪容仪表格与着装管理规定

员工仪容仪表格与着装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工作期间与公务活动场合员工的仪容仪表与着装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仪容仪表 第三条员工整体仪容仪表应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第四条男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前不覆额,后不压领,两侧不遮耳,不染怪异颜色、怪异发型。 第五条女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不染怪异颜色、留怪异发型。 第六条员工除正常佩戴手表、戒指外(女性员工可佩戴耳环、耳钉),不得佩戴其他过于明显或者怪异、夸张的饰物。 第七条严禁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严禁浓妆艳抹。 第三章男士着装规范 第八条男士正装为黑色、藏蓝、灰色等深色的西装套装,素色衬衣,系领带,黑色系带皮鞋。 第九条男士商务便装为正装在不系领带时的着装,也可着夹克衫,长袖衬衣,短袖衬衣,西裤,深色皮鞋。 第十条上班期间,男士可着商务便装,着装应以黑色、藏蓝、灰色西装或夹克衫、单色、竖条长袖或者短袖衬衣为主,衣兜内要少装东西,同时应着深色皮鞋,深、单色袜子,重要会议、商务活动时须着正装。 第十一条男士衬衣应保持衣扣扣好、整齐,衬衣下摆要在西裤内放好。

第十二条领带应以蓝、黑、灰、棕、紫红为宜,领带花纹以单色无图案或条纹、圆点、方格为主,标准的领带长度以领带打好后下端的大箭头抵达皮带扣的上端。 第十三条皮鞋应以黑色为主,保持鞋面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袜子应以深色为主,如黑色、灰色,穿袜子不得低于脚踝,以坐下时不露出袜口和脚脖为标准。 第十五条上班期间男士严禁穿背心、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鞋、球鞋等服饰。 第四章女士着装规范 第十六条女士正装为素色套裙、套装、中跟皮鞋。女士职业装应款式简单大方,可自由搭配也可成套。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女士应着正装或职业装,须保持上衣有领有袖。 第十八条套装与职业装的装饰物可以是领花、丝巾、胸针、围巾用以点缀。 第十九条女士衬衫色彩不得过于鲜艳,以单色调为宜,图案不宜过多,可以选择带有条纹、方格、圆点、碎花或暗花的衬衫,与套装颜色相适应。衬衫的下摆必须掖入裙腰之内,不在外悬垂或随意打结。 第二十条裙子应保持适宜长度,最短至膝盖以上两公分,最长不超过膝盖以下两公分。 第二十一条鞋子应以深色的“船型鞋”为佳,色彩不宜过于鲜艳。 第二十二条袜子应为单色,如肉色、黑色、浅灰、浅棕等,并应完好无损。 第二十三条上班期间女士严禁穿吊带背心、超短裙、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拖、球鞋、紧身裤、七分裤、九分裤等服饰。 第五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一线生产部门、科室(国际货站、安全运行部、服务保障部设备管理科)上班期间,按要求着工装,尚未发放相应岗位工装的员工应按着装规范着装。

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第三条营养素补充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 (二)《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中的物品可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的原料来源;从食物的可食部分提取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三)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并且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四)适宜人群为成人的,其维生素、矿物质的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的,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我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 (五)产品每日推荐摄入的总量应当较小,其主要形式为片剂、胶囊、颗粒剂或口服液。颗粒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克,口服液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30毫升。 第四条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外的物品,应当提供该原料的营养学作用、在人体内代谢过程和人体安全摄入量等科学文献资料以及依照新资源食品安全评价的有关要求出具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报告。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提供营养素补充剂中营养素的定量检验方法。 第六条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是指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所标示的该产品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确定数值,不得标示为范围值。 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以及产品质量标准中营养素含量范围值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含有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第八条产品应采用定型包装,便于消费者食用和保持产品的稳定性,直接与营养素补充剂接触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的规定。 第九条营养素补充剂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标明以下内容:(一)“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二)营养成分应当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三)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应当明确不同人群具体推荐摄入量。 (四)注意事项,应当明确产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 第十条《维生素、矿物质的种类和用量》、《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表1: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 表2: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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