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处理方法

意外伤害处理方法
意外伤害处理方法

意外伤害的现场处理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自然因素,或是人为的因素,都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受伤害的人需要别人的帮助,甚至需要基本生命支持的帮助。,即不使用特殊器材和药物的徒手操作,使现场和院前抢救水平明显提高,急诊的死亡和残疾率明显下降。普及急救常识,使人群之间相互服务,是提高民族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意义深远。

第一节急救现场的处理原则

现场抢救即第一线抢救,这是整个急救工作成败的关键,是伤病员能否获救的基本保证。

一、目的:抢救生命,减少伤病员痛苦,减轻和预防并发症,正确迅速地转运伤病员。

二、步骤:

1、现场评估①现场的安全、伤病原因、受伤人数等,②自身及伤病人、旁观者是否身处险境,伤病人生命状况,③现场可以运用的资源,需要何种支持、可以采取的救护行动。④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镇静有序的组织现场人员打120急救电话。

2、进行现场救护时,造成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对施救者产生危险,所以,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需排除致命致伤因素,如触电者先要切断电源。

3、基本生命支持实地感受,判断病情危重程度,通过眼观手摸耳听鼻闻(有无异味)检查伤者的神志、生命体征,休克,昏迷的伤

病员应平卧或头低位躺在硬的地板上,心跳,呼吸停止的尽快施行心肺复苏术。大出血的伤病员,要迅速采取止血措施。

4、止血、包扎、固定局部处理――伤病员出血、骨折、内脏器官脱出等,分别给予初步的止血、包扎、固定、保护、清洁等措施。注意保持伤病员的呼吸道通畅。

5、正确转运伤员不同的伤病员根据轻重缓急选择适当的转运工具,派人密切留意转运途中伤病员的病情变化,心肺停止的伤病员在运送途中,心肺复苏术不要停止。伤病员交给医院后,必须简单说明或填写处理经过。

三、方法:

1、出血:成人血液占自身体重的8%,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因此,现场及时有效地止血,是挽救生命、为病人羸得进一步治疗时间的重要技术。

按出血的血管分——有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出血,各有不同的特点。

按出血的部位分——内出血:表面看不见出血部位,但伤者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淋漓,呼吸急迫等症状时,应考虑腹腔内出血的可能,如伤者受伤部位为头部,要初步判断是否颅内出血,可检察瞳孔变化及是否有头痛、喷射性呕吐等表现,此类伤者要火速送医院。

这里主要讲述外出血的止血方法:

(1)直接压迫止血法:——以干净软布或直接将手指压迫伤口出血点以临时止血;

(2)间接指压止血法——当动脉血管出血及一般加压包扎不能止血时,可用间接指压止血法,此法要熟悉主要动脉走向的压迫点,感兴趣的同学可自己对照书上的图看一看。

(3)包扎止血法——局部清洁处理后用干净软布加压包扎以止血;(4)止血带止血法:

对四肢较大的血管破裂,采用上述方法不能止血,可用此法。

1)止血带的选择:理想的止血带应该是弹性好,压力均匀,对组织损伤小,常用橡皮带,棉布条,毛巾等。

2)止血带的部位:上肢应在上臂的上三分之一处,禁忌扎在中段,以免损伤挠神经。下肢应扎在大腿的中上部。

3)止血带的结扎方法:

①先将伤肢抬高,尽量使静脉血回流。

②局部用软的织物敷料垫好,应平整不要有皱褶,不能直接绑在皮肤上。

③结扎时以摸不到远端肢体动脉搏动和刚好止血为度。过松——动脉远端仍有血流,而静脉回流可能阻断,反而造成伤口出血更多;过紧——易损伤皮肤、神经及组织,甚至引起肢体坏死,本来是救人,却变成害人,因为伤者最后可能会因严重肢体坏死而截肢。

④止血带上好后,一定要做好明显标志,写一小牌:牌上写明上止血带的时间,位置,及放松止血带的时间,因为尽管你明白,但转运不一定是你参加,所以此牌一定要写清楚。挂的部位也要显而易见。

⑤转运途中要每隔半小时到1小时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3分钟再扎紧,放松间隔期可用指压法或其它方法临时止血。每次放松时间要记在牌上。

2、包扎——包扎材料因部位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材料,如绷带、三角巾、四头带,用得最多的还是绷带。

包扎方法:手法多样,较为复杂这里就不介绍了。感兴趣的同

学可选修此门课程。

3、骨折固定

骨折的体征:局部淤血肿胀、疼痛较剧、功能障碍、畸形甚至出现假关节。

(1)骨折分类

开放性骨折:骨折断端暴露于皮肤外

闭合性骨折:骨折断端未暴露于皮肤外

复合性骨折——骨折断端损伤血管、神经或其他组织、脏器,或者伴有关节脱位都属复合性骨折。

(2)骨折后固定的材料:小木板条、木棒、竹片、扁担、硬纸板等。

骨折的固定方法:

1)注意病人全身状况。先止血,无心跳、无呼吸的伤者要先进行人工心肺复苏。

2)开放性骨折的病人,①在伤口周围放置环行衬垫,绷带包扎固定。②夹扳固定骨折。③如出血多需要上止血带。

④将敷料覆盖外露骨断端,严禁把暴露在伤口外的骨折

断端送回伤口内、以免造成伤口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等。

3)脊椎和下肢的骨折,要就地固定,不要盲目复位和随便搬动,举:某医生外伤颈椎骨折、桑兰、潘同学为例。

4)选择固定夹板的长度和宽窄要与骨折肢体相称,一般要超过上下两个关节,短了无固定作用。

5)固定的夹板不能直接接触皮肤,要用棉花,纱布等软布垫在夹板和肢体皮肤之间,尤其是夹板两端及关节突起

部位。

6)固定时捆绑的松紧要适度,四肢的固定要将指(趾)端露出,以便观察肢体血液循环的情况,发现未端肢体肤

色苍白发凉、麻木、疼痛、肿胀、甲床青紫时,说明捆

绑过紧应立即松开,重新固定。

7)四肢骨折固定时,应从骨折上端向骨折下端进行包扎,如果次序颠倒,会引起断端再度错位。

8)上肢骨折固定时取屈肘位,包扎后悬吊于胸前;下肢骨折固定时取伸直位。

脊椎骨折:坠落伤、砸伤、交通伤等严重创伤后腰背疼痛,尤其有双下肢瘫痪时应考虑胸腰椎骨折。此时禁止坐起或站立,严禁乱搬,不得使用软担架和徒手搬运,要将伤者平抬平放硬木板上再固定,一定要注意头部的固定。

骨折包扎注意事项:①开放性骨折禁止用水冲洗,不涂药物,保持清洁。②肢体如有畸形、可按畸形位置固定。③临时固定的作

用只是制动,非专业人员严禁当场整复。

第二节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是指对心博及呼吸骤停患者的抢救而言。目前许多学者认为“任何心脏或非心脏病患者,在未能估计到的时间内发生心脏突然停止者,才视为心搏骤停。

一、心脏骤停的表现与诊断

心跳呼吸突然停止常表现为:1、意识突然丧失,病人昏倒或有短暂抽搐;2、面色苍白或转为唇甲紫绀;3、大动脉(颈动脉股动脉)博动消失,心音听不到;4、无自主呼吸;5、瞳孔放大。有上述1、3、4、症状出现即可诊断为心脏骤停应立即复苏。

检查方法:1.呼吸判断开放气道之后,抢救者耳听病人口鼻的呼吸气流声,面部感觉气流和观察病人胸部和腹部的呼吸活动。3--5秒内完成检查。2.脉搏判断抢救者一只手仍放在病人额部保持气道通畅,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颈前甲状软骨外侧,滑向气管和胸锁乳突肌之间,触摸颈动脉搏动。5--10秒内完成检查。

二、急救前的1、2、3

①神志判断发现有人卒然昏倒,马上轻拍、轻摇呼唤病人,“喂你怎么啦!”

②呼救立即呼唤别人参加抢救,打电话给120(EMS系统)尽可能讲明事故地点,回电话号码,病情和治疗简况,直到保证对方无问题可问,打电话者才能放下电话。

③放好体位把病人平卧在硬地板或硬垫板上,双臂放在身

体两侧,头低脚高。搬动病人应整体翻转。

三、心肺复苏

1.开放气道首先将头偏向一侧,迅速取尽口内异物,然后取仰卧位,高抬颈部,使头后仰,并将下颌托起,使舌根抬高,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开放气道的操作手法:

(1)头后仰下颌上提法:将一只手放在病人前额上,手掌用力向后压使头向后仰,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颌骨下方,将颌部向上抬起,气道开放。

(2)双手抬颌法:双手紧抓双下颌角,下颌上移。适用于颈部有外伤者。

2.人工呼吸

(1)口对口呼吸法:抢救者用置于前额之手的手指轻捏病人的鼻子孔使之紧闭,抢救者双唇包绕封住病人的嘴外缘,在密闭状态下向病人口腔用力吹气,每次1.5秒,吹气量800-1200ml。吹气后放开鼻孔待病人呼气。抢救者再吸气,准备下一次吹气。

(2)口对鼻人工呼吸法:病人牙关紧闭或口部外伤者,可向病人鼻子吹气,吹气时关闭病人口腔。

(3)口鼻人工呼吸法:用于婴幼儿。操作与上述相似,用口包住婴幼儿口鼻吹气,同时观察胸部有无抬起。

3.胸外心脏按压施行复苏的病人应仰卧,头低足高位,至少取平卧位,以增加脑部的血液供应量,病人背卧于硬地面上。救治方法:

①首先判断患者意识状况;呼救、打120、同时,放好病人体

位,迅速检查呼吸、心跳,如无,立即拳击心前区一到两下(不能多击或用力过猛)

②开放气道——仰头抬颏法。

③人工呼吸每分钟20次左右,吹气用2秒停3秒,1分钟时检查一遍,如无,重复操作至有效为止。

④胸外心脏按压按压深度—3.8~5厘米,按压部位—胸骨下段速度—80~100次/分:姿势:仰卧位。

⑤单人心肺复苏术:先吹2口气,心脏按压15次,循环进行。

1分钟后检查,如无、接着做。心肺复苏比值15:2。

⑥双人心肺复苏术:一人负责吹一口气,另一位按压5次,不要在按压时吹气,反复进行。比值5:1。

4、按压有效指标判断:皮肤温度转暖,面色唇甲转红,瞳孔缩小,大动脉搏动(颈动脉、股动脉)。

如复苏术持续至救护人筋疲力尽而不能继续进行或有医生到场确定病人死亡,患者瞳孔散大固定,心跳和呼吸均未恢复,可终止心肺复苏操作。

有资料表明,据统计,在4分钟内开始基本生命支持(BLS),医务人员能在8分钟内进行除颤,其存活可达40%,超过6分钟存活率在10%以下。由此可见,复苏开始时间应越早越好。

按压时手的位置:抢救者用靠病人腿部一侧的手的中指和食指,置于左右肋弓的交叉点剑突,中指置于该交叉点上,食指在其上方与中指并排,食指上方的胸骨正中部位即为按压区。另一只手的手掌根部置于第一只手食指的上方旁侧,手的长轴置于胸骨的长

轴上,第一只手平行放在另一只手的手背上,双手的手指交错平行重叠,手指翘起,不能压在胸壁上。

按压:抢救者双臂伸直,肘关节固定,双肩在患者胸骨的正上方,靠上半身体重和肩、臂肌肉力量上下垂直按压,使每次压力直达胸骨,按压要有节奏,具有冲击力,不要左右摆动。向下按压和开放时间比为1:1。一次按压后完全放松对胸骨的压力,但手和身体位置不变。按压频率80-100次/分钟。儿童越小按压频率加快,按压幅度减少。按压过程中断不应超过5秒。

③由单人或双人实施的心肺复苏术:单人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之比为15:2,进行4个循环周期后再判断有否呼吸脉搏,在5秒内完成。如未恢复心跳和呼吸,复苏工作重新4个周期。如脉搏恢复,抢救者应检查呼吸是否恢复,如恢复应进行严密监测。

双人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比为5:1,心脏按压5次之后停止1--1.5秒,另一人作人工呼吸。

婴幼儿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无论双人或单人操作比例均为5:1。

四、心肺复苏的目的

复苏意味着挽救生命,是挽救“临床死亡”病人的生命。呼吸心跳骤停要立刻实行人工心肺复苏

症状:在一般情况下,心跳停止3秒患者即感到头晕;

10~20秒即发生晕厥;

30~40秒瞳孔散大,出现抽搐;

60秒后呼吸停止,大小便失禁;

4~6分钟后脑组织发生难以逆转的损害;

10分钟后脑组织基本死亡。

存活率:心跳呼吸骤停者

1分钟内进行复苏救活率极高;

4分钟内进行复苏救活率接近约50%;

4~6分钟开始进行复苏救活率近4~10%;

超过10分钟进行复苏抢救存活率极低。

第三节常见的急症处理

一休克

休克是机体受到各种有害致病因素,(感染、创伤、心源性、低血溶量和过敏等)的侵袭,而引起的神经体液因子失调与急性微循环障碍,以致有效循环血量锐减,使重要生命器官组织灌流不足,导致细胞急性缺血缺氧为特征的综合征。如不及时抢救,可造成机体的严重损害,以致死亡。

休克可分五类:

1.低血容量性休克血容量急剧减少所导致的休克,其中主要包括:

(1)失血性休克由于急性大量失血所致。

(2)创伤性休克(包括烧伤) 由于血浆、水和电解质丧失或大量血浆在创伤区聚集。

2.心源性休克由于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严重心力衰竭,导致心脏泵出功能急剧降低。

3.分配性休克又称脓毒性休克、内毒素性休克、细菌性休克、

中毒性休克,由于重度感染引起血液在血管系统异常分布所致。

4.神经源性休克因剧烈疼痛、高位脊髓麻醉或脊髓损伤等。

5.过敏性休克如某些药物、血清制剂所致的过敏。

诊断要点

由于休克使脑微循环和末稍微循环供血不足,因此病人出现神志淡漠,四肢潮湿,出冷汗,严重者出现唇甲紫绀、昏迷、呼吸深快或呼吸不规则,血压脉博不能测出。在休克代偿期,脉博加快,常超过110/分钟次,随之血压下降。收缩压≤6.7kpa,脉压≤2.7kpa,是早期诊断休克的重要依据。

一般处理

休克病人的现场处理非常重要,应分秒必争进行抢救。在无任何仪器条件下采取“一看、二摸、三测压”的监测方法,对判断早期休克很有参考价值:

①一看看神志变化,休克早期因脑组织缺血缺氧不明显,病人出现兴奋、烦躁、焦急或激动;随着病情进一步发展,脑组织缺血缺氧加重,病人表情淡漠,意识模糊,甚至昏迷。

②二摸摸脉搏,休克代偿期,周围血管收缩心率增快。收缩压下降之前脉搏增快是早期诊断的重要依据。

③三测即测血压,休克代偿期血压可正常,但脉压变小,对创伤病人一旦心率增快,脉压变小,应首先考虑有休克的可能。

一旦发现休克病人,立即把病人平卧在硬地板上,取头底足高位头后仰,保持呼吸通畅。对开放性出血伤口应加压包扎止血;心源性休克病人尽量不予搬动。发现休克病人后呼唤别人参予抢

救,同时可摩擦四肢,改善远端血液循环。同时打电话120急救系统;对早期休克病人可及时送医院治疗。

二中暑

中暑是由于体热平衡失调,水盐代谢紊乱,或因阳光直射头部导致脑组织受损的急性过热疾病的总称。

临床表现分四类

1.日射病在烈日下工作,引起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甚至昏迷,体温稍高或不高,但头部温度可高达40℃;

2.热痉挛在高温环境中工作,身体大出汗,失钠失氯过多引起四肢及腹肌痉孪、疼痛、口干、尿少、体温正常。

3.热衰竭在高温下工作出现头晕、恶心、嗜睡、出汗、血压下降、皮肤苍白、脱水显著、神志不清,甚至昏迷。

4.热射病在高温、高湿、无风环境,身体散热困难。体温调节障碍、出现高热,可达40℃-42℃以上,皮肤干燥无汗,前期有四肢酸痛、头晕、胸闷、口渴、恶心等症状,严重者昏迷,抽搐、脑水肿、肺水肿、心衰等。

处理措施

1.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处,解开衣带,安静休息。

2.轻症的可给清凉饮料,高热的迅速物理降温,冰水或酒精擦身,头、颈、腋下及腹股沟处可置冰袋,或即送医院。

预防

1.常参加身体锻炼,提高机体对外界的适应能力。

2.不要在疲劳、睡眠不足、饱食后、病后体弱等在烈日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

三溺水

溺水者被水充满呼吸道和肺泡,引起换气障碍而窒息;也可因反射性气管、支气管痉挛或污泥,杂物堵塞呼吸道而窒息。

临床表现

患者四肢厥冷,呼吸和心跳微弱或停止。口鼻充满泡沫或污泥,腹部常隆起,伴胃扩张。

溺水者自救不熟悉水性者遇溺水,心中不要惊慌,尽量取仰卧位,探头部出水面后深吸气,以改变人体与水的比重,使身体能浮出水面,四肢不要乱动以免加快身体下沉。熟悉水性者如在水中突然发生下肢抽筋,要保持镇静,同时用手将抽筋的下肢用力向背侧弯曲,解除痉挛,然后仰泳向岸边游去。

救护首先检查有无呼吸心跳,如无,控水时间不宜过长。

1.将患者从水中救出后,迅速解开患者衣带,清理口内污物。如口紧闭,可将下颌推向前,使其张开。急救者一腿跪下,另一腿向前屈膝,将患者腹部放在膝上,呈头低位,并按压患者背部使水排出。

2.进行人工呼吸,(参考心肺复苏)电话呼救120。

四电击

常见于违反用电,电器年久失修,损漏,雷击及意外事故。

临床表现

1、全身表现短时间接触弱电流,低电压仅有头晕、恶心、

精神紧张、呆滞和心悸,很快恢复。严重的电击伤导致心室颤动、心脏停博、呼吸停止死亡;或电击后持续抽搐,导致心肌缺氧或呼吸肌麻痹而发生心脏骤停。电击伤也可引起内脏损伤、脊髓损伤、广泛深部肌肉坏死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2、局部表现电流通过人体,在入口处可见边缘清楚的圆形或卵圆形灰黄色区域,其烧伤深度可达肌肉、骨髓、内脏。电击伤后肌肉强烈抽搐可使关节脱位,甚至骨折。

急救措施

立即切断电源,使患者尽快脱离电源,移患者于通风处平卧,有心脏骤停者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坚持就地抢救,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参考心肺复苏),不要中断15秒以上,这一措施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关键。在抢救时急呼120急救系统。

预防

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严格遵守用电规则;雷雨天不要站在高处、树木下、电杆旁。

五、烧伤

烧伤由热、电流、放射线及化学性物质对人体组织造成的损伤。

临床表现

1.高温烧伤烧伤深度的判断:第一度,烧伤表皮,外观红斑,无水肿,疼痛明显;第二度,烧伤真皮层,局部肿胀,有水泡,剧烈疼痛;第三度,烧伤皮肤全层,甚至皮下组织,局部苍白或焦黑、肿胀、干燥,甚至有炭化组织,疼痛不明显。愈合后留下瘢痕及受

伤部位功能障碍。

2.化学性烧伤,包括强硷、强酸、磷、石灰等,伤部剧烈灼痛,轻者发红起水泡,重者皮肤溃烂或形成焦痂。伤面难以愈合。

现场处理

迅速脱离致伤源。火焰烧伤时,应立即卧地慢慢滚动身体灭火,或脱去着火的衣服,附近有水源的可迅速接近水源灭火。切勿奔跑、喊叫、用手扑火,以免引起头面部、呼吸道和手部烧伤。

沸水或热液烫伤时,迅速脱去浸渍衣物。烧伤或烫伤后及时浸泡在冷水中,亦可用冷水局部湿敷,能防止热力继续损害组织,减少渗出物,减轻疼痛。冷疗须在受伤后半小时内进行。浸泡或冷敷时间约为半小时,直至伤处离开浸水无痛觉方可再去找医生或用药等。

冷疗不适合大面积受伤者,冷疗时不能用手去搓伤处,以免损伤皮肤。

酸、碱或腐蚀性化学烧伤,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生石灰烧伤,应先除去石灰颗粒,再用大量清水冲洗。磷烧伤时应迅速将创面与空气隔绝,防止磷继续燃烧,应尽快除去磷颗粒,可将创面浸在流水中清理。

对有危及生命的并发伤,如大出血,气道梗阻等应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六)

(七)

(八)晕厥原因:主要是因一过性大脑缺血而致的瞬间知觉丧失,

发生原因较多。特点是突然发生,很快消失,数秒后可自动恢复。要注意与昏迷进行区别。症状:发作前,病人一般无特殊症状,或自觉头晕、恶心,很快即感眼前发黑,全身软弱无力而倒下。此时,病人面色苍白、四肢发凉,脉细而弱,血压下降。以上情况,持续时间很短。急救穴位:人中、合谷、内关等。

(九)毒蛇咬伤中毒。

毒蛇··

无毒蛇

1、神经毒:局部无明显红肿,疼痛较轻,常有麻木感,头晕嗜睡,呼吸团难,严重者昏迷,血压下降,呼吸肌及心肌麻痹,见于金环蛇、银环蛇、海蛇等。

2、血液毒:局部剧痛,肿胀,发展迅速,伤口出血,可有发热,皮下出血,大块瘀斑、呕血、便血、休克、昏迷等,见于五步蛇、蝰蛇。

3、混合毒:兼有神经毒及血液毒的表现。见于眼镜蛇、竹叶青蛇等。

急救:

1、防止毒素吸收:不要惊慌奔走,迅速坐下,肢体放松,在近心端结扎止血带。

2、尽快排毒:用清水或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用小尖刀切开伤口,取出伤口里的毒牙,用手由上向下,由周围向伤口中央挤压。

紧急情况下可尽早用——火柴法,利用其爆燃破坏蛇毒。

1、南通蛇药片,首次服20片,以后每6小时服10片至疗状消

失,也可将药片溶解,涂于伤口周围。

2、迅速用担架抬至医院,不能让其自行行走。

(十)煤气中毒。

(十一)中暑

(十二)交通事故主要受伤部位为头部、四肢、盆腔、肝、脾、胸部。致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辗压伤。

现场救护原则:①顺序为紧急呼救—保护现场—转运伤员。呼救拨打救护电话“120”“110”“999”(红十字会)。②切勿立即移动伤者,除非处境会危害其生命(如汽车着火、有爆炸可能)。③呼救同时,现场人员首先查看伤情。伤病人从车内救出的过程应根据伤情区别进行。④实行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做心肺复苏抢救。⑤意识清醒的患者可询问其伤在何处,进行对症处理。

⑥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并报交警部门。⑦伤员量大时,必须进行伤情分类,I类伤员(危重伤,红色标志)尽快转送医院及时进行抢救,可明显提高存活率。

(十三)地震往往会在瞬间给人类、社会造成灾害。地震现场的及时抢救,不仅包括着严重的压、砸、土埋窒息的救护,同时更有着烧伤,中毒、触电等一系列伤害,以及挤压综合症、各种宿疾的急性发作的救护。现场处理正确得当,能明显地减轻地震对生命健康的危害以及后遗症的发生。

现场自救:1、保持呼吸道通畅,快速清除异物。2、当事人要尽量改善自己所处的环境,避开身体上方不结实的倒塌物或其他危险品,尽可能的扩大活动空间,设法用砖石、木棍等支撑残垣断壁,

以防余震再被压。3、闻到煤气及有毒异味或灰尘太大时,要用湿衣物捂住口、鼻。4、保护和节约使用水和食物。5、包扎伤口。6、不要乱叫,保存体力和节约氧气,敲击求救,设法脱险。

地震躲避原则:就近选择牢固地点躲避,逃离危险场所,避开易发生次生灾害地点,切断危险源,避免人为事故。

(十四)面对意外伤害的心理调试“非典”心理——适度紧张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过度恐惧使身体免疫力下降。

四、禽流感的防治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概念、发病及流行特点

1、什么是禽流感?什么是高致病性禽流感?

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是由A型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禽流感病毒感染后可以表现为轻度的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死亡率较低;或表现为较严重的全身性、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较高。这种症状上的不同,主要是由禽流感的毒型决定的。

根据禽流感致病性的不同,可以将禽流感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和无致病性禽流感。最近国内外由H5N1血清型引起的禽流感称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危害巨大。

2、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潜伏期有多久?在潜伏期能传染吗?

禽流感的潜伏期从数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

3、禽流感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禽流感的传播有病禽和健康禽直接接触和病毒污染物间接接触两种。禽流感病毒存在于病禽和感染禽的消化道、呼吸道和禽体脏

器组织中。因此病毒可随眼、鼻、口腔分泌物及粪便排出体外,含禽病毒的分泌物、粪便、死禽尸体污染的任何物体,如饲料、饮水、鸡舍、空气、笼具、饲养管理用具,运输车辆、昆虫以及各种携带病毒的鸟类等均可机械性传播。健康禽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引起发病。

4、高致病性禽流感会经蛋传播吗?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禽群之间的传播主要依靠水平传播,如空气、粪便、饲料和饮水等;而垂直传播的证据很少。但通过实验表明,实验感染鸡的蛋中含有流感病毒,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垂直传播的可能性。不能用污染鸡群的种蛋作孵化用。

5、为什么高致病性禽流感多发生于冬春季节?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冬春季节多发。

二、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措施

是否有疫苗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

我国已经成功研制出预防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苗。非疫区的养殖场应该及时接种疫苗从而达到防止禽流感发生的目的。

对禽流感的预防必须采用综合性预防措施。

6、高致病性禽流感推荐免疫方案是什么?

一旦疫情发生,必须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易感禽类实施疫苗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在疫区周围应建立免疫隔离带。疫苗接种只用于尚未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病毒的健康鸡群。紧急免疫接种时,必须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7、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禽能够自愈吗?

不能。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时,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

8、为什么要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扑杀?

我国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划为疫区,因为,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禽是最易受到感染的,为了保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能够得到完全彻底扑灭,将疫点及其周围3公里的家禽全部扑杀是完全必要的。这将有利于控制病禽及其粪便、污水等污染源造成的病原传播。这是控制烈性传染病的最有效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要将扑杀的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进行封锁,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因高致病性禽流感所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和国际影响。

9、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要追踪疫源

10、解除封锁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禽流感的最长潜伏期为21天,在潜伏期内的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出现新的禽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只有在一个潜伏期以上的时间内没有新的感染个例,才能证明在被封锁的区域已没有禽流感病毒存在,解除封锁后才能保证该区不会有新的高致病性流感疫情暴发,达到疫病扑灭的目的。

10、扑灭一次爆发疫情的标准是什么?

扑灭一次爆发疫情的标准是:对爆发疫情的地区的最后病例采取扑杀措施和彻底消毒后,至少21天无新的禽流感病例出现,表明该地区的爆发疫情已被扑灭。

关于《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关于《xx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的建议 一、问题: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及中、小学生进行的意外伤害调查显示,每年我国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儿童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 经济、医疗问题之一。 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使更多的孩子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幼儿园不仅接收3-6岁入园儿童,还把受教育者范围扩展到3岁以下。目前在北京2-6岁幼儿入托率已达90%以上,幼儿园承担了全社会大部分孩子的教育和看护责任。服务对象的增加,幼儿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活动形式的多样,使幼儿意外伤害的机率也自然上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幸事故发生后,许多幼儿园在处理过程中,因为没有专门的处理在园幼儿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某些纠纷无法可依,从而一拖再拖,给幼儿身心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都带来不良影响;另外,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因为缺乏明确的处理办法,给教师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谨小甚微,有些幼儿园不敢组织园外社会活动,不敢开展大运动量的体育活动,对孩子过度保护和照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代幼儿的成长和健康发展。 二、分析: 幼儿园的事故处理,一直是我国法律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市还没有关于幼儿在园伤害如何处理的规范性规定。从宏观上来看,这与幼教事业的蓬勃发展极不相称,不利于幼教改革的深入发展、不利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从微观上看,幼儿园出现事故后就如何合理地解决,缺乏一些法律依据,不能很好地保护园方、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没有合理的法律保护,给教师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师资队伍的稳定,影响了幼儿园日常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很难保证保护幼儿、幼儿园和家长各自的合法权益。三、建议: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清单书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书 目录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企业需要应对的风险问题 风险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人事、财务、老总) 第二部分团体综合保障计划 方案介绍(责任列表) 第三部分理赔事项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意外事故随时都会发生。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新统计表明,全球每年致命和非致命意外事故达2.7亿起,因工死亡人数高达110万,意外死亡人数达350万。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万人在意外事故中丧生。特别是中国高居世界第一的交通事故率和事故死亡率,对我们的安全与健康构成较大威胁。 目前,大部分企业单位针对员工意外风险都为员工办理了社会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实际能够提供的保障容与企业员工的实际需 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社会保险保障程度有限 (1)保险金额低

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因工伤导致身故最高可获得54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赔偿金。但目前远远低于员工对赔付的要求,例如本地一般员工死亡,员工家属会要求赔付30万元。(2)保额设定未体现生命价值 意外事故保障应与员工实际月收入水平挂钩,才能真正体现员工的生命价值,弥补由意外事故带给家属的经济和心理损失。而目前工伤保险的标准仅参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相对效益较好企业的实际收入有很大差距。 2、现有社会工伤保险涵盖围有限 (1)保障团体围有限 目前工伤保险保障仅限于企业投保,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2)保障时间和场所有限 工伤保险仅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的意外,参保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场所之外无法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3)保障责任有限 工伤保险涵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责任。限制性条件使得许多风险事故以及 工作场所之外的疾病身故最终无法获得保障金。 (4)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仍有负担 企业一方面缴交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另一方面却仍需要负担部分费用(如工伤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交通食宿费等)。

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1.目的 为突发事件发生后提供现场应急处理指引,减少事故损失或影响。 2.范围 适用公司各管理处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 3.定义 打破正常的管理或服务秩序,意外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协助、验证业务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预防措施,并保存相关质量记录。 管理处经理负责指挥事故的处理,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告公司领导。 部门负责人责处理业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予以记录并报管理处经理。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在社区范围内若发生突发事件至少应作到如下有效反应: 多层小区(7层以下)20层以下21-30 层 31-40 层 41层以 上 作出正确判断和指 挥 统一、及时、恰当 当班人员采取封锁行动人防2分钟内3分钟内技防即时 救援人员赶到事发地点 时间徒步2分钟内4分钟内6分钟9分钟12分钟以上数据是指管理面积10万m2以下,超过的每10万m2增加1 分钟 机动2分钟内 携带事发性质对应 工具 正确,有效 5.2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理 5.2.1治安类突发事件处理 5.2.1.1打架斗殴及邻里纠纷的处理 A.任何员工发现或接报发生打架、斗殴及邻里纠纷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汇报。

B.监控中心接到信息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事发地点控制事态,同时通知部门安全负责人到 场,必要时通知部门经理。 C.现场处理人将冲突双方隔离带到安全位置进行调解,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围观的人员,必 要时用警戒带警戒。 D.监控中心要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在休安全员到 场协助处理,必要时在征得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同意后,寻求警方进行处理,并予以协助配合。 E.冲突中如有人受伤,在可救护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护,若判定无法救护,则立 即报120急救,并派人保护现场。 F.为防止冲突双方召集帮手,各值班岗位安全员应加强出入口的控制,防止不明身份的人员 及车辆进入小区,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G.负责调解人员应耐心倾听事情经过,但须保持中立,采取劝解和协调的方式,寻求双方认 同的观点和方法以缓和矛盾、化解争议。 H.如果是服务区内业主之间的冲突或邻里纠纷,在事件平息后,仍需加强对事后的关注,必 要时进行沟通,以免其他报复行为发生和进一步恶化邻里关系。 I.控制现场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 5.2.1.2偷盗、抢劫、绑架的处理 A.发现或接报后应首先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初步了解事件的过程后第一时间请示部门 负责人是否报警。管理处或指挥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向各岗位发出相关警示。 B.到达现场的安全员对现场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反馈管理处监控中心,监 控中心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向相关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报110,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a.作案嫌疑人在作案现场时,迅速召集、调动不当值安全员,设法制止作案嫌疑人、控制现场, 并封锁各出入口、禁止任何可疑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离开控制区域。 b.作案嫌疑人已逃离现场,经初步判断未逃离管理服务区域时,监控中心关闭所有通道的门禁 系统,封锁小区各出入口,安全员分组进行地毯式搜索。 d.在搜索过程中,监控中心要充分利用监控录像系统,密切关注一切可疑动态,并与搜索人员 保持及时联系,必要时加派人员。 C.如判断犯案嫌疑人已逃离管理服务区域,派人用警戒带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群,现场有人 受伤,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急救过程中应加强对伤者的保

意外伤害处理方法

意外伤害的现场处理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自然因素,或是人为的因素,都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受伤害的人需要别人的帮助,甚至需要基本生命支持的帮助。,即不使用特殊器材和药物的徒手操作,使现场和院前抢救水平明显提高,急诊的死亡和残疾率明显下降。普及急救常识,使人群之间相互服务,是提高民族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意义深远。 第一节急救现场的处理原则 现场抢救即第一线抢救,这是整个急救工作成败的关键,是伤病员能否获救的基本保证。 一、目的:抢救生命,减少伤病员痛苦,减轻和预防并发症,正确迅速地转运伤病员。 二、步骤: 1、现场评估①现场的安全、伤病原因、受伤人数等,②自身及伤病人、旁观者是否身处险境,伤病人生命状况,③现场可以运用的资源,需要何种支持、可以采取的救护行动。④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镇静有序的组织现场人员打120急救电话。 2、进行现场救护时,造成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对施救者产生危险,所以,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需排除致命致伤因素,如触电者先要切断电源。 3、基本生命支持实地感受,判断病情危重程度,通过眼观手摸耳听鼻闻(有无异味)检查伤者的神志、生命体征,休克,昏迷的伤

病员应平卧或头低位躺在硬的地板上,心跳,呼吸停止的尽快施行心肺复苏术。大出血的伤病员,要迅速采取止血措施。 4、止血、包扎、固定局部处理――伤病员出血、骨折、内脏器官脱出等,分别给予初步的止血、包扎、固定、保护、清洁等措施。注意保持伤病员的呼吸道通畅。 5、正确转运伤员不同的伤病员根据轻重缓急选择适当的转运工具,派人密切留意转运途中伤病员的病情变化,心肺停止的伤病员在运送途中,心肺复苏术不要停止。伤病员交给医院后,必须简单说明或填写处理经过。 三、方法: 1、出血:成人血液占自身体重的8%,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因此,现场及时有效地止血,是挽救生命、为病人羸得进一步治疗时间的重要技术。 按出血的血管分——有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出血,各有不同的特点。 按出血的部位分——内出血:表面看不见出血部位,但伤者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淋漓,呼吸急迫等症状时,应考虑腹腔内出血的可能,如伤者受伤部位为头部,要初步判断是否颅内出血,可检察瞳孔变化及是否有头痛、喷射性呕吐等表现,此类伤者要火速送医院。 这里主要讲述外出血的止血方法: (1)直接压迫止血法:——以干净软布或直接将手指压迫伤口出血点以临时止血;

幼儿常见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

幼儿常见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 幼儿在幼儿园里生活、学习和游戏,他们活泼好动,对任 何事物都充满极大的好奇心。但由于身体协调性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而导致擦伤、磕碰、喉咙异物等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处理。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救治,将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一、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跌倒,很容易蹭破膝盖、胳膊肘,尤其是穿衣较少的夏季,更为常见。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伤口较深有出血,应该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洁伤口,并用酒精消毒伤口,处理后无须包扎。若伤势较严重,需去医院治疗。 二、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幼儿在使用剪刀、小刀等文具或触摸纸边、草叶和打碎的玻璃器具、陶器时,都可能会发生手被划破的事故。具体处理办法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三、扎刺的处理 幼儿园周围的物品并非十分光滑,如带刺的花草、本棍、竹棍等。竹刺、木刺扎入皮肤后,有时有一部分露出皮肤,有刺痛感,应立即取出。具体处理办法是: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四、挤伤的处理 幼儿的手指若被门、抽屉挤伤,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指甲脱落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具体办法是: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五、扭伤的处理 孩子扭伤后,立即停止活动,让孩子做下或平躺休息;将扭伤部位的衣服或鞋带松解;24小时内用凉毛巾或冰袋冷敷伤处15-30分钟,冷敷3-6次以减少局部出血和肿胀;24小时后改为热敷,加速血液循环;这两者切不可颠倒,否则会加剧炎性渗出,导致剧烈肿胀,而且不易恢复。注意不可用力按摩揉搓,以免加重损伤或造成骨折。六、烧烫伤的处理 烧烫伤紧急处理的五个基本步骤是冲、脱、泡、盖、送。当烧烫伤发生后,首先要将烧烫伤部位置于自来水下轻轻冲洗,或浸于冷水中,时间以受伤部位不再感到疼痛为止,无法冲

最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本人描述范本

篇一:《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 害事故报告表》按流程报备审核,因个人原因迟报所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形成文字报告与《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一并交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报告由以下内容组成当事人姓名,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公司规定分类报送。 (一)涉及工伤的,应按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二)不属于工伤事故的,应协助员工所在部门、受伤员工本人及其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章工伤事故处理 第十条工伤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可分为五类 (一)轻度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造成病休未满一周(含一周),且医疗费用在800 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二)一般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病休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含一个月),医疗费用一般在800 元-3000 元,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通常是指手指骨折或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等。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或未到等级的。 (三)严重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我们生活中时常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但是出现“意外”了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现收集了一些出现意外情况“救命”的知识,你一定要慢慢看完。 晒伤 夏天外出时,应做好防护工作,比如搽防晒霜、撑遮阳伞等。当皮肤被烈日晒红并出现红肿、疼痛时,可用冷毛巾敷于患处,并适当涂一些滋润霜。若皮肤上已有水疱,千万不要挑破,应请医生处理,以免继发感染。

蜂蜇伤 外出郊游一旦被蜜蜂蜇伤,应小心地将残留的毒刺拔出,轻轻挤捏伤口,挤出毒液,涂一点氨水或苏打水。若是被黄蜂蜇伤,应涂醋酸水,以中和毒液。局部冷敷可减轻肿痛。若出现恶心、头晕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游泳时,小腿抽筋

在水中发生小腿抽筋时,应立即上岸,伸直腿坐下,用手抓住大足趾向后拉,并按摩小腿肌肉。若不能立即上岸,应保持冷静,屏住气,在水中做上述动作。 不慎咬碎体温表并吞服了水银 体温表内的水银不慎被吞服后,汞会与体内含巯基的酶和蛋白质结合,影响其活性,导致重金属中毒。尽管体温表内的汞含量不多,但服用后也会引起口腔炎、急性胃肠炎,表现为口腔糜烂、溃疡,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漱口后喝点蛋清或牛奶,不仅能清除口腔中的残留汞,还能使蛋清或牛奶中的蛋白质与吞服的汞结合,起到保护胃黏膜、减少汞吸 收的作用。

外伤出血 ①较小或较表浅的伤口,应先用冷开水或洁净的 自来水冲洗,但不要去除已凝结的血块。 ②伤口处有玻璃片、小刀等异物插入时,千万不要去触动、压迫和拔出,可将两侧创缘挤拢,用消毒纱布、绷 带包扎后,立即去医院处理。 ③碰撞、击打的损伤,有皮下出血、肿痛,可在伤处覆盖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用冰袋冷敷半小时,再加压包扎,以减轻疼痛和肿胀。伤势严重者,应去医院。 ④伤口有出血,可用干净毛巾或消毒纱布覆盖伤处,压迫10~20分钟止血,然后用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再出 血为度,视情况去医院处理。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处理教学内容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 和处理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处理 儿童意外伤害的概念儿童意外伤害,是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对儿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损害,它包括窒息、溺水、车祸、中毒、烧烫伤、自杀、他杀等。儿童意外伤害的危害:意外死亡、后天致残、意外损伤、经济损失、心灵创伤。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的特点: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率高于世界许多国家。边沿地区高于内地。最主要的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中毒、车祸及跌落。我国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主要发生在家中和周围场所,无成人照看是根本原因。 然而,不同年龄儿童意外伤害的种类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的小婴儿包括: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儿童。幼儿期开始学走路并初步具有行动的能力,但是动作的协调能力差、逃避能力差,是意外伤害的高发年龄阶段。跌倒、烧烫伤、耳鼻气管异物在此年龄最高。 南方地区家庭周围的池塘、沟渠的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幼儿期这个年龄段,而且水深多不足1米。学龄前期是指4-6岁儿童,活动能力增强,范围加大,好奇心强,什么都敢动,敢玩;这期阶段容易发生急性中毒、烧烫伤、触电、跌伤等常见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原因和预防是意外窒息溺水交通事故中毒烧烫伤。 第一,来了解下意外窒息的主要原因是异物吸入气管多见于 1~2岁的幼儿。由于发育的不完善,此阶段的幼儿虽可自如地咀嚼、吞咽食物,但反射弱,也就是一旦异物呛入,无法通过强的咳嗽反应咳出异物,致异物吸入气管。

其次是意外窒息的预防措施是:1.不拉窗帘的绳索或绕在脖子上玩。2.不把保鲜膜、塑料袋盖在脸上或套在脖子上。3.不可以把小玩具放入耳鼻口中嘴里含着东西不要嘻笑打闹。4.吃果冻要注意。 再次我们来了解下意外窒息的急救:意外窒息时候,孩子会出现呼吸困难,常伴有异样咳嗽。此时家长切不可惊慌,应立即将孩子上半身前倾,防止异物进一步深入,用力拍其肩胛区,或自孩子后方将手置于其腹部,双手交叉,一下一下地向孩子的上腹部施加压力。这两种方法是通过突然增加胸内压促使异物排出,实施急救的同时,赶往医院。 第二,来了解下溺水原因主要有: 1.幼儿无人照管,在家周围的池塘玩耍不慎落入池塘;2.城市下水道井盖被偷,.下大雨看不清.3.儿童游泳时间过长,体力不支,或被水草缠住,误入深水。 其次我们来了解下溺水预防注意事项:1.在安全的地方,量力而行,不要随便跑深水区游泳,家长也要看好孩子。 2.不要让孩子玩得太疯。 3.不可骤然入水游泳、饭后未过三十分钟、空腹时也不可以游泳,注意正确的暖身与紧急应变措施。 4.除非是具有经验的救生员,或是受过很好救生训练的泳客外,绝不可下水救人。 5.不要让儿童单独到池塘沟渠边玩耍、游泳 6.下大雨时不要让幼儿独自外出,教育其不要在路边玩耍。 再次了解下溺水的急救的方法是:在专业人员到来之前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 1.以最快的速度清除口鼻中的泥沙和分泌物,头低脚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摘要 ◆此流程详细说明了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方法、管控重点和注意事项。 ◆此流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相关人员的具体操作。 适用及涉及人员 此流程适用于成都运营中心,涉及到成都运营中心物流部、仓储部、人事行政部和资产安全部相关人员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流程,各部门有章可循,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理。 定义: 员工意外伤害:员工在工作中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发生突发事件所遭受的人身伤害。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按照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来处理安全事故。 员工意外伤害汇报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报告,资产安全部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以便于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事宜。 实施细则: 现场人员相关操作:

1.仓储现场有员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其它人员需立即停下手中工作,照顾、安抚伤者,并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人员到场; 2.照顾、安抚伤者时应避免围观和拥挤,保持空气流通和减少对伤者可能引起不适的因素; 3.现场人员需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事故现场受到破坏; 4.现场最高管理人员视实际情况,按事故伤害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送医。 资产安全部相关操作: 1.资产安全部在接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报告后,需立即赶到现场取证; 2.第一时间上报仓储经理,特别重大事件需直接上报总部; 3.关注各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后续工作,随时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 4.关注确认事故最终处理结果,结合事故制订相关防范措施。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摘要: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擦伤创伤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面对现场无人的情况时,要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人员无人照顾。 关键词:意外伤害急性损伤溺水中暑 引言: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遇到各种意外伤害,我们在平时应该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急救的基本概念、安全防护与急救的基本内容,能够对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紧急和临时的处理,有效做到降低死亡率、减少伤者的并发症。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触电车祸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遵循急救现场处理的几条原则:做到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等。 一旦灾祸突然降临,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现场人员较多,要一面马上分派人员迅速呼叫医务人员前来现场,一面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神智昏迷者,未明了病因前,注意心跳、呼吸、两侧瞳孔大小。迅速而正确的转运。总之,就地抢救就是保证维持伤员生命的前提下,应抓主要事件,有条不紊的进行,以免延误时间丧失有利时机。 急性损伤是常见的一种意外伤害,一般是因遭受一次较大外力作用所致。发病急,病程短,临床症状和体征都较明显。若处理不当,可转变为陈旧性损伤。面对急性损伤的发生,在早期应伤后立即冷敷、加压包扎并抬高伤肢,局部休息。24~48h后,拆除包扎固定,根据伤情再做进一步处理。若损伤较轻,也可外敷新伤药,能收到止痛减轻炎症的效果。此外,疼痛较重者,可内服镇静、止痛剂;局部红肿显著,可服跌打丸、七厘散、云南白药等。中期的处理原则是改善伤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环,提高组织的新陈代谢,加速瘀血和渗出液的吸收以及坏死组织的清除,促进再生修复,防止或减少粘连形成。可进行理疗、按摩、针灸、药物痛点注射、外贴活血膏或外敷活血、生新的中草药等都可选用。最好能采用几种方法进行综合治疗,其中热疗、按摩在此期治疗中极为重要。此外,随着伤情好转,在不引起或加重疼痛的原则下,尽早进行伤肢的功能锻炼,以促进愈合和功能恢复。3周后一般疼痛肿胀消失,则是恢复和增强肌肉、关节功能,若有粘连,应尽量设法分离或软化。处理方法以按摩、理疗和功能锻炼为主,并配合中药熏洗和保护支持带的应用等。 意外伤害中,溺水是指患者在水中,因吸入水分,或因喉头痉挛;使呼吸道阻塞,而产生的一种窒息现象。溺水致死大致有一下几条原因:1、大量水、藻草类、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引起窒息。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4、海水淹溺,高钠引起血渗透压升高,造成严重肺水肿,导致心力竭而死亡。5、淹溺发生在水中,寻找伤员费时间,被救上岸已丧失抢救时机。 面对溺水情况的发生,我们要先学会自救,保持镇静,不可乱动;脱掉外衣、鞋等;呼救;腿抽筋的自救,注意依附实际情况。水中他救可采用徒手救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1、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跌倒,很容易蹭破膝盖、胳膊肘,尤其是穿衣较少的夏季,更为常见。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表皮擦伤,首先用双氧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清除污物和沙土后,涂红汞或龙胆紫。如伤口较深且出血多,立即止血,可用消毒纱布将局部包扎压迫止血后,送医院进一步处理。 2、扎刺的处理 幼儿周围的物品并非十分光滑,如带刺的花草、木棍、竹棍等。竹刺、木刺扎人皮肤后,有时有一部分露出皮肤,有刺痛感,应立即取出。具体处理办法是: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3、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幼儿在使用剪刀、小刀等文具或触摸纸边、草叶和打碎的玻璃器具、陶器时,都可能会发生手被划破的事故。具体处理办法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 4、挤伤的处理 幼儿的手指被门、抽屉挤伤时,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指甲脱落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具体办法是: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 5、碰伤 碰伤多数都是头部,幼儿由于身体发育特点,2—4岁幼儿头颅占整个身体比重的四分之一,跌倒后头先着地,平地上一般只擦破皮,淤血,如果没有破皮,可迅速采用冷敷的方法,防止皮下继续出血,以达到止血、消肿、止痛的目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用毛巾包上冰块、冰棒,或蘸冷水冷敷5—10分钟,然后将清油(生)涂在患处。破皮先清创并检查伤口深度,一般浅表性破皮处理用生理盐水清创,然后敷创可贴,这样,没有刺激感,幼儿不会因为跌倒后惊慌、疼痛再加上药物刺激而大哭不止。 6、跌伤 注意幼儿创伤部位和幼儿跌倒损伤后的反应,如果发现幼儿跌倒后,有一段时间意识丧失,几秒十几秒后才有反应,应该注意观察,有无呕吐、嗜睡等。幼儿园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立刻将幼儿平抱着送医院检查处理,观察数小时,严重跌伤昏迷醒来后,观察护理时应每隔一小时叫醒幼儿一次或遵从医嘱。 7、骨折 幼儿跌倒后,身体某部位着地,并且不能立刻爬起来,老师要了解着地部位及当时详情,不要牵拉或强行抱起幼儿,让他自己试着起来,并注意观察受伤部位。如腿部、脚等部位发生骨折,幼儿不能站立行走,这时教师应将其他幼儿迅速组织好,请保健医生或寻找硬板将孩子托起来送到医院救治,否则,孩子骨折移位将影响医生治疗。 8、头部摔伤 (1)出血时,马上用一块清洁的纱布轻轻按压伤口,以达止血的目的,并及时送医院。 (2)摔伤后未见出血,要对幼儿进行24小时的密切观察,如果出现以下症状应及时送往医院急救: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 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南通市《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该规定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适用对象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4.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违反企业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伤亡,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原因之外所发生的伤亡均不认定为或视为工伤。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与人事部、安全科,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 请工伤裁决。 五、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如下: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员 工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制定版本:A1版共5页制定负责人:唐娟、向往 总经理签字生效日期:制定日期: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本办法中“意外伤害事故”包含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4 职责 (1)公司后勤部、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各院行政办组成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2)公司后勤部主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事故责任的鉴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人力资源部为事故处理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办理;负责受伤员工慰问金的发放; (4)医保科负责员工工伤保险金的办理; (5)各院行政办负责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处理,收集事故档案资料,做好受伤员工本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处理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第一时间报行政办公室,并送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2)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现场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3)员工就医费用暂由院行政办垫付,待后勤部对事故责任鉴定后,属于公司承担的部分凭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交公司医保科审核后办理报销事宜;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4)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填写《员

放射科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docx

1总则 1.1为了有效保护放射科医务人员在工作场所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伤害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员工意外伤害,主要指在工作场所发生的:职业暴露、机器设备意外伤害、非法侵害及其它意外伤害。 2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医疗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主任助理、后备干部、班组长及主要相关责任人组成。 职责: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根据事件等级指挥、协调各班组安排对应人力,及时处置意外伤害事件,确保科室运行秩序正常。 2.2相关班组职责 2.2.1各班组长应结合岗位特点,建立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当意外伤害发生后,在场员工要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班组长和科主任根据意外伤害情况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向保卫科、总值班、分管领导报告;如事态得不到控制时,及时向公安110指挥中心求助; 2.2.2班组长和科主任根据意外伤害情况,负责各类意外伤害信息接收,持续动态跟踪,及时向相关院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2.2.5科室其它相关人员:根据事件处置需要,积极配合科室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关心帮助受到意外伤害的员工,尽力保证科室人员和财务安全,履行员工应尽职责。 3预防 3.1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力争把各种意外伤害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2当员工遇到下列情形时,必须引起警惕并做好防范,及时通知科室同事或保卫科、医疗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场协助,预防意外伤害发生: (1)安全医疗事件发生初期(病人因手术、检查或在院意外死亡24小时内);

(2)医疗操作失败时(如注射、穿刺等); (3)社会性群殴事件,伤病患者急诊抢救或住院治疗过程中,对医疗行为有不满倾向; (4)病人或其家属严重不满倾向,有威胁语言或挑衅性动作时; (5)酗酒、神志异常等其它意外伤害征兆事件发生时。 3.3职工预判可能产生过激侵害行为的,可立即向总值班或保卫科报告,并要求派人到场以便及早介入,避免事态恶化; 3.4积极配合医院开设各种意外伤害培训课程,增强职工防范意识; 3.5定期排查科内安全隐患,维护各种医疗设备、报警系统,确保状态良好; 3.6对意外事件个案进行风险评估、总结,预防再次发生。 4报告 4.1员工人身受到侵害时,在第一时间要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个人所在位置及所发生的情况; 4.2在场员工看到同事人身有被侵害现象时,除要帮忙协助外,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相关岗位人员、班组长和科主任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制止,并视情况调配支援力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处理 5.1保卫科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理,如发现情况紧急,事态无法控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报告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 5.2控制现场,尽快护送受伤害职工到医院急诊科处理伤情; 5.3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科内相关同志,做好支援和科内工作安排; 5.4一旦有职工受伤害事件发生,科室应与保卫科、总值班联动,处理和维护秩序,做好职工伤情处置及科内工作协调安排; 5.5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及时报告院领导,在院领导统一指挥下,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失控或扩大; 5.6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积极做好恢复科室正常医疗秩序工作; 5.7对事故现场、证物等重要材料进行拍摄记录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保护现场。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员工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维护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投保范围 凡我公司在平顶山市或其他地市从事公司项目的员工,均须按暂行办法参加工作保险。 三、投保条件 1、凡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经理均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人员投保。 2、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属于投保单位管理,年龄在18至65周岁的人员可做为被保险人。 四、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致残、死亡事故均属于赔付对象,其标准如下: ⑴因意外伤害致使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赔付则取高限额为1万元。 ⑵被保险人自工作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残疾的,将根据被保险人残疾程度,按《中国人民银行的人身保险残疾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如到180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残疾给付标准所列二项以上情形时,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定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⑶因意外伤害死亡一人,赔付8万元。 每一个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伤残、死亡三项累计给付金额最高8万元。 2、在工作时间内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也承担给付保险责任范围。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五、除外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危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被保险人酒驾驶、无证驾驶无有效行驶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患有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HIV呈现阳性)期间; 10、保险人非现场作业和管理时的突发性疾病; 1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判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保险期间 自施工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缴付保险费的次日临时至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二十四时止。提前竣工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工程

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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