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
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教育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良好的师德能够为学生树立榜样、塑造品格,对学校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教育部提出了“十要,十不准”的具体要求,希望各位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做到身体力行,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十要1. 忠实教育事业,始终坚守为人师表的职责,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努力做到以德服人。
2. 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不懈地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3.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到公平公正,体现人文关怀。
4. 传道解惑,教书育人,不断拓展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事关系,形成和谐的校园风气,共同推动学校的和谐发展。
6. 严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纪律规定,做到言行一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7. 弘扬师德光荣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8. 注重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9. 促进师德自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自我约束,不断自我提升,不断自我超越。
10. 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形成全员参与、全程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十不准1. 不准懈怠教育工作,不准责任心散漫,不准敷衍塞责,不准偷懒怠工。
2. 不准违背教育规律,不准违反教育原则,不准践踏教育底线,不准触碰教育底线,不准越轨发展。
3. 不准辜负学生期望,不准丢弃学生权益,不准伤害学生感情,不准伤害学生身心。
4. 不准挥霍教育资源,不准浪费教育成果,不准挥金如土,不准铺张浪费。
5. 不准以权谋私,不准以权谋利,不准以权压人,不准权谋私利。
6. 不准徇私枉法,不准贪赃枉法,不准违法乱纪,不准以法治私。
教育部下发新时代教师规范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准”

教育部下发新时代教师规范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
准”
教育部近期下发了新时代教师规范,为教师的行为和职业道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这些准则旨在引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以下是新时代教师规范中的“十项准则”和“十不准”,旨在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和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
一、教师“十项准则”: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以教学为荣,以学生为本,持之以恒,培养学生的个性和才华。
2.立德树人:注重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教书育人:注重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材施教,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全面发展个体潜能。
4.诚实守信: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诚实对待学生,守信对待家长,维护教师职业声誉。
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成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
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

1.教师应尊重学生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学生权益。
2.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十六、不准在校园内进行非法集会和抗议活动
1.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校园内进行非法集会和抗议活动。
2.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校园稳定。
三十七、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1.教师应在职称评定、课题申请等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尊重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
十七、不准泄露同事和学校内部信息
1.教师应尊重同事隐私,不得泄露同事个人及工作相关信息。
2.不得泄露学校内部重要信息,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八、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1.教师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持公正、公平,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十八、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歧视残疾学生
1.教师应关爱残疾学生,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歧视他们。
2.为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帮助他们融入校园生活。
四十九、不准在校园内乱扔垃圾和破坏环境
1.教师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和破坏环境。
2.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
五十、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泄露考试内容
1.教师应维护校园纯洁性,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商业宣传活动。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十二、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忽视学生个体差异
1.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得忽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2.通过差异化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四十三、不准在校园内违规停车
三十一、不准在教学资源分配上偏袒或歧视个别学生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非正常缺课:作为中小学教师,应时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得
随意请假或缺席课程,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2.违规补课:教师不得擅自组织或接受家长安排的违规补课行为,违背
教育规律和教学计划,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教学活动。
3.虐待学生: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任何不当行为,尊重
学生人格,帮助他们成长,树立积极的教学示范。
4.编造考试成绩:教师不得在考试中篡改、捏造学生成绩,刻意提高学
生分数,应该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习表现。
5.私自收受礼物: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给予的贵重礼物、金钱等,避免
产生不正当利益关系,保持教师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
6.恶意传播负面信息:教师不得在校内外传播不实或负面信息,不得对
同事或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关系。
7.懒散教学态度:不得懈怠教学工作,马虎敷衍教学内容,追求高标准、
高质量的教学效果,确保学生学到真正的知识和技能。
8.忽视班级管理:教师有责任维护班级秩序,不得放任学生违规行为或
忽视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保持班级规范和谐。
9.忽略师德修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专业修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师
德师风准则,不得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或道德操守。
10.脱离教学实际:不得脱离实际教学工作,追求虚名、功利,应注重教
学实效,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量身定制教学方案。
以上十条禁令是中小学师德师风的重要内容,每位中小学教师都应严格遵守,
以正统的师道修养,引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一、“十要”
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
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
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5.要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
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
7.要用先进的理念、方法组织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
8.要自尊自重,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
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10.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学识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十不准”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内容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者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它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师德师风的十要十不准。
一、十要1. 必须对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负责。
2. 必须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教师要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行出必果,不做出虚假承诺,遵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要符合教师的职业规范。
3. 必须尊重学生,倾听学生的声音。
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和权益,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学生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4. 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和学识水平。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5. 必须严守教育机密,保护学生隐私。
教师要严守学生的隐私权,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庭背景,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
6. 必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道德素养。
7. 必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个性发展。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发现和培养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8. 必须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教师要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9. 必须关心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教师要关心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帮助更多的人。
10. 必须不断提高自我,勇于创新。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效果。
二、十不准1. 不准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要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背职业道德。
2. 不准歧视学生,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教师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歧视任何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师德师风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业素养,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循和践行的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门规定了师德师风十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不准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教育质量,不准利用学生之间的竞争关系压抑学生的自尊心;
4.不准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肢体暴力或其他形式的侮辱和伤害;
5.不准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学术权力,妨碍他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
7.不准利用职权和职位举办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准参与非法集会和组织;
8.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贿赂,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9.不准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准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谋取私利;
10.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以上十大不准涵盖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遵循的职
业道德规范。
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秉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

汪清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1、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遵纪守法,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它宗教组织。
2、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不准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3、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严禁不公正对待学生,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将学生撵出课堂。
4、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讲究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准搞有偿家教,不为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生源。
不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严谨治学,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
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体罚性作业。
6、要尊重家长,善于同家长交流,注意方式方法。
不准随意指责、训斥家长,不准利用教师职位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家长钱物。
7、要爱岗敬业,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准擅自停课、缺课、酒后上课、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8、要诚实守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9、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谩骂殴打他人,搞帮派分裂活动。
10、要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作风正派,举止文明。
不准在校园内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说脏话、粗话、吸烟,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O—一年三月二^一日汪清县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处罚条例为了规范教师师德行为,保障和监督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汪清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延边州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违法处理规定》,制定本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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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
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9年版)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教师行为十不准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侮辱、歧视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
要财物。
五、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用书目录以外的书籍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十要” 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5、要重视后进
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7、要用谈话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
8、要自尊自重。
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10、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学识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