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三资企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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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一个“三资”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资”工作管理,加强对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的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保护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三资”工作的管理机构为国家有关部门。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对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审批、登记、备案、监督等工作,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三条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相关审批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办理。

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做到公正、透明、便利。

重点监督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履行相关义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维权保护
第五条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经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寻求维权保护。

国家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
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护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行贿、贿赂、逃避审查等违法行为的,国家有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采取吊销执照、撤销登记等限制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该法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这部法律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退出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其中,“三资”指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和利润分配。

具体来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外国投资者全额出资,不得采用中国境内资金进行注资。

2. 资产总额: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应当以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金为准,且不得向中国境内借款或从中国境内融资。

3. 利润分配: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将所得税款及时缴纳给中国政府。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还需遵守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同时,在外商投资企业退出时,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清算和结算,并履行相应的税务义务。

总之,三资企业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促进外商投资的合法、有序和稳定发展。

中国三资企业的发展

中国三资企业的发展

中国三资企业的发展(原创版)目录一、三资企业的定义与分类二、三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三、三资企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四、发展三资企业的对策和建议五、结论正文一、三资企业的定义与分类三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的法律保护和监管。

二、三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三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三资企业对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三资企业可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有助于提高中国的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最后,三资企业还可以促进国际经贸合作,扩大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影响力。

三、三资企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尽管三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外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外主出资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其次,三资企业需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

最后,三资企业还需要应对政策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等挑战。

四、发展三资企业的对策和建议为了促进三资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和建议。

首先,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为三资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透明的政策环境。

其次,加强对三资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帮助它们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最后,鼓励三资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五、结论综上所述,三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最新三资企业法

最新三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国合营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合营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1.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

由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分担企业的风险、盈亏。

3.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在中国境内允许设立的合营企业,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并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合营企业的设立,一般要经过立项、洽谈签约、审批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

1.立项。

立项是指中国合营者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构审批的法律程序。

项目建议书是中国合营者向其审批机关上报的拟与外国合营者举办合营企业的申请。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机构,是以计委为主的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等。

2.洽谈签约。

洽谈签约是指中外双方合营者为投资举办合营企业,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和章程的整个过程。

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合同。

合营企业章程,是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不相抵触的部分,两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融汇境内外投资者资本、技术和设备,即由中国政府以外资为主的工商企业。

该制度由中国政府制定和管理,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主要内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注册、经营、税务等方面。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进行管理,包括投资规模、行业准入条件、企业类型等方面的规定。

2. 投资审批程序: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进行审批,包括审批的部门、程序、时限等方面的规定。

3. 注册登记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进行规定,包括注册资本、股东结构、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要求。

4.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规定,包括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等方面的规定。

5. 税收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进行规定,包括税收优惠、税务登记、税务合规等方面的规定。

6. 劳动用工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工管理进行规定,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7. 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定,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8. 外汇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进行规定,包括外汇资金转移、外汇结算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三资”工作管理制度,中国政府可以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合法管理和监督,保护外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

同时,也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成立三资企业所需的文件及审批程序流程

成立三资企业所需的文件及审批程序流程

成立三资企业所需的文件及审批程序流程
答:成立三资企业所需的文件可查阅我局网站上的办事指南,具体如下:
1、设立“三资”企业的签署文件
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由合营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合同后面,并在每页清单上盖合营各方印章)。

外资企业——申请表、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表、章程由投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章程后面,并在每页清单上盖投资方印章)。

2、随签署文件向市商务局附送下列资料:
(1)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地方(或市直)外经办关于设立“三资”企业给市商务局的请示;
(3)三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合资合作企业由合营各方盖章和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外资企业由投资方盖章及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各董事签名);
(4)各方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须依法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外国投资者是以自然人的名义投资,应提供其国籍、身份、履历及财产状况等材料,投资各方的董事会决议,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合营企业的,应当将外国投资者共同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市商务局备案;
(5)投资各方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内容包括:投资者名称、地址、帐户开立时间、授信额度、存款数及业务往来的信誉情况等;
(6)“三资”企业的厂房、场地情况证明及其属地管理部门审核的意见;。

三资管理制度范文

三资管理制度范文

三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国境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的三资企业。

第四条三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监管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稳定。

第二章企业设立和登记第七条三资企业设立和登记应当遵守本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三资企业设立和登记,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第九条三资企业设立和登记,需要经过政府有关行政机关的批准和备案。

第十条三资企业设立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财务、税收、劳动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三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第十二条三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或变更经营性质。

第十三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三资企业应当合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五条三资企业应当独立核算,做到收支平衡、利润合理。

第十六条三资企业应当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企业内部的权益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第十七条三资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积极参与本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审批和监管第十八条三资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应当依法进行,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三资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避免重复办理手续,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十条三资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应当注重风险防控,加强执法监督和法律援助。

第二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资企业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营情况和经济效益。

什么是三资企业是指什么

什么是三资企业是指什么

三资企业是什么意思啊
“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即独资企业)。

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的法律保护和监管。

根据中国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任何国家/地区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在中国规定的开放城市或地区设立“三资企业”,从事政府法律允可的营商活动。

经营范围:“三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国务院主管部委不定期编制并公布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作出规限,凡鼓励、允许的项目,外商均可以作出投资和经营,凡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准外商设立,部分项目仅允许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经营。

详细参见本网站“设立审批”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登记程序:“三资企业”登记包括如下程序:政府立项、审批-名称核准登记-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环保审批-工商登记-组织代码登记-税务登记-财政登记-银行基本帐户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视乎是否有进口设备或物料的需要作出选择安排)-统计登记-特殊行业之主管机构审批。

2023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引言】2023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对涉及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管理制度。

这些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三资”工作管理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建议一份2023年的“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对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设立、运营、退出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应当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本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三资”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对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三资”工作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

第六条“三资”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范行业行为、制定管理办法等。

【第三章企业准入】第七条对于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准入,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八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在准入前,应当履行相应的注册、备案等手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九条对于涉及敏感行业、关键技术等领域的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应当加强审慎监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纳税,如实公开财务报告,并接受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中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十二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五章退出管理】第十三条外资、内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如涉及法定条件,可以申请退出。

第十四条退出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清算等手续,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退出企业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相应的处理和交接工作。

三资资金管理规定(3篇)

三资资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资资金,是指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三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效益性原则;(三)安全性原则;(四)透明度原则。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负责全国三资资金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地方外汇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资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三资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六条三资资金来源包括:(一)注册资本;(二)投资收益;(三)贷款;(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七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设立时,应当依法缴纳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第八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可以依法从境外获得贷款。

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可以依法从境外获得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应当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股权、发行债券等。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一条三资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企业章程和合同约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原则;(二)风险控制原则;(三)合规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三资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购置固定资产;(二)购买原材料、设备;(三)支付工资、福利;(四)支付税收;(五)偿还债务;(六)其他合法用途。

第十三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三资企业是国企吗

三资企业是国企吗

三资企业是国企吗三资企业是国企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称为三资企业。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

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资企业分类1.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又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

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⑴合资企业按合同规定占有股份,但只有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

因此,不同国外的股份公司出现控股问题,谁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谁就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⑵ ;国外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国投资必须占51%以上。

而中国的规定不同于外国。

对外商合资企业的股份,只规定下限不少于25%,没有明文规定上限。

⑶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有一定比例要求。

总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要等于投资总额的70%;且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对全营各方的认缴资本不负还本付息责任。

⑷中外合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其经济责任以各自出资额为限。

⑸ ;国外投资者所得的利润及其合法所得,必须是外汇才能汇出,这就要求在合同中规定产品外销出口比例,在经营中强调外汇收支平衡。

三资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管理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三资管理制度范本:1. 三资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1 目的:确保三资企业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 范围:适用于所有三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2. 三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2.1 设立:三资企业的设立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变更:三资企业如有股权变更、名称变更等情况,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报备相关部门。

3. 三资企业的财务管理3.1 资金管理:三资企业资金管理需遵循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

3.2 财务报告:三资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编制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4. 三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4.1 招聘和录用:三资企业在招聘和录用员工时,需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

4.2 员工培训:三资企业应提供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

5. 三资企业的合规管理5.1 法律法规遵守:三资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5.2 内部控制:三资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运营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6. 三资企业的税收管理6.1 纳税义务:三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6.2 发票管理:三资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发票管理制度,正确开具和使用发票。

7. 三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7.1 安全生产责任:三资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2 安全设施:三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8. 三资企业的改革创新管理8.1 创新意识:三资企业应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思路和建议。

8.2 改革措施:三资企业应积极推进改革措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以上仅为一个简单的三资管理制度范本,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修改。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资工作管理,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外贸经营质量,维护国家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其子公司等三资企业的三资工作管理。

第三条三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合理的资本运营,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维护法人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国家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在法律、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权益,同时外资企业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五条三资企业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章三资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三资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三资工作组织机构应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成立专门的小组。

第八条三资工作组织机构应当负责三资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九条三资工作组织机构应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送。

第三章外商投资准入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选择投资产业项目。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程序,提交申请文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外贸企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偿还外债。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照。

第四章对外经营合同第十六条三资企业与国内外的经营者,承包者,订立合同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外汇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范本、销售价格、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限等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三资”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企”)的“三资”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三资”工作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合理利用外资,提高资本运作效益。

第三条外企应建立健全“三资”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条外企“三资”工作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外资登记管理、外资汇款和结汇管理、外国借款管理、外国股权投资管理、外国技术转让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流转及分配管理等。

第二章外资登记管理第五条外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外资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六条外资登记审批机关应及时办理外企的外资登记手续,依法审核外资的合法、真实性。

第七条外企应按时向外资登记审批机关报送外资经营情况的年度报告,定期更新外资登记信息。

第八条外资登记审批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外企外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外资汇款和结汇管理第九条外企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资汇款和结汇手续,确保外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外企应及时上报外资汇款和结汇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外国借款管理第十一条外企应按照国家外债管理规定办理外国借款登记和备案手续,确保外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外企应按时偿还外债本息,定期上报外债使用情况和还款计划。

第五章外国股权投资管理第十三条外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外国股权投资手续,明确股权投资比例和方式。

第十四条外企应及时上报外国股权投资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第六章外国技术转让管理第十五条外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外国技术转让手续,确保技术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外企应及时上报外国技术转让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 (7)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 (7)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三资企业承包经营是指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在中国大陆投资成立的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招标或与国内企业合作形式承包经营国有资产或国有土地的行为。

这种经济行为在我国的开放政策中受到了广泛的支持与鼓励,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开放式政策引领市场化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三资企业逐渐向我国大陆投资发展,从而促进了市场化改革的发展。

在政府的资产等方面进行承包,为外资企业创造了更多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动力。

二、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自由选择权三资企业涉及到的土地等资产的承包方案更为广泛,可以很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给企业更大的自主选择权。

同时,市场化改革也给企业更多了解市场走向的机会,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战略发展。

三、通过对外开放促进内部竞争引入外资企业,扩大市场竞争的有效范围,通过对外开放带来的贸易往来增加了市场活力和竞争器;同时,通过政府承包等方式可以避免市场中资源的绝对垄断,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

这种竞争关系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全新的竞争模式与机会,同时还可以通过技术的深度转移来提升国内企业的整体实力。

四、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为了避免不良的投资行为,也为了更好地规范三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我国的法制建设也是不断加强的。

从税收制度、贸易保护到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层面,国家都从法律上对外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并鼓励这些企业积极投入国家建设的各个领域。

综合来看,三资企业承包经营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政府资产的合理利用,同时也有利于外资企业的扩张与发展,同时,企业配合合法监管,承认合法的市场竞争规则也是提高企业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与效益,三资企业需要从自身的精神素质、经济发展角度、法律监管角度等多个层面出发,紧密塑造自身发展的核心价值,提高企业创造价值的综合实力,推动中国经济不断前进。

2021三资管理制度范文

2021三资管理制度范文

2021三资管理制度范文2021三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或者参股并具有中国国内企业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并适用于外资企业与中国境内居民、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投资、合作和运营活动。

第三条采用三资管理对外资企业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活动实行宏观调控,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国内外资本在同一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第四条外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五条外资企业应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外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税款,不得逃避、抵制税收。

第二章注册及设立第七条外商投资者依法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投资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外资企业。

第八条外商投资者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关于外资准入的有关规定;(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来源的投资款项和投资资产;(三)具有外资企业经营所需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运营能力。

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十条外资企业应当及时更新经营范围、出资方式、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外资企业应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许可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外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投资者身份、投资金额、股权变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组织结构及运营管理第十三条外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范文】《三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合规、稳健管理和监督三资企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外国投资者或者中、外合资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规范三资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三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等形式的三资企业。

第三条三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四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管理和运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三资企业应当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各项报告、备案、审批、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和危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三资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董事会是三资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负责企业整体战略的制定和决策。

第九条监事会是三资企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负责对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条经理层是三资企业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经理层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三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内部制度。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二条三资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责任、劳动责任、环境责任等。

第十三条三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禁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垄断、欺诈、虚假宣传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三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汇缴税费,严禁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三资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三资企业应当注重环境保护,严禁污染环境的行为,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三资企业优惠政策

三资企业优惠政策

三资企业优惠政策三资企业指: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类别优惠政策(摘要)企业所得税1、外商投资企业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07年3月16日之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起计算。

3、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抵扣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

(具体执行《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不含不动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予抵扣,外资企业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不享受抵扣)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1、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设备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用于生产出口产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用于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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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背景,同样不可忽视,它包括所在国家或 地区的历史渊源、民族宗教、价值观念、风俗习 惯等。在这方面,东西方国家之间、不同种族和 不同民族之间,甚至一个国家内的不同区域之间, 往往会有很大差异。
2、在组织背景方面,例如包括组织的历史发展、 行为理念、规模实力、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 信状况、市场地位、谈判目标、主要利益、谈判 时限等。组织背景直接影响谈判议题的确立,也 影响着谈判策略的选择和谈判的结果。 3、在人员背景方面,例如包括谈判当事人的职级 地位、教育程度、个人阅历、工作作风、行为追 求、心理素质、谈判风格、人际关系等。由于谈 判是在谈判当事人的参与下进行的,因此,人员 背景直接影响着谈判的策略运用和谈判的进程。
国家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所谓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是指不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和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这类项目多数属于竞 争性行业,均允许外商参与投资,按照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原则,实行优胜劣汰。
二、07年《指导目录》的内容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促进平衡发展的贸易 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申请程序 (一)初步立项,也叫项目申请。 项目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又叫基本建设项目,是 指投资主体对一项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 请内容包括:1、中外各方的名称和住所、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和住所。2、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 3、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4、 各方签署的意向书或协议书。
第七章
三资企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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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第一节
外商投资新导向
第二节
基本文件
第三节
申请程序
第四节
审批程序
学习目标
教学目的:
1、了解外商投资新导向 2、掌握三资企业基本文件 3、掌握三资企业设立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教学目的 重难点
重难点 :
1、三资企业设立的申请程序 2、三资企业设立的审批程序
第一节
第二节 投资促进与谈判对象
一、投资促进 (一)招商渠道和方式 1、官方渠道与方式 这是指通过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投资洽 谈会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达到招商目的。基本方 式包括(1)国内举办出口商品交易会,与来华洽 谈贸易的外商同时洽谈投资。(2)国外参加国家 经贸洽谈会。(3)我国各级领导人出国访问,直 接与投资者接触洽谈。(4)我国驻外大使馆的经 商处,也有任务促进各国有信誉的客商来华投资。
六、签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技术转让合 同应注意的问题 1、产品销售方面的限制。 2、使用范围的限制。 3、动态技术反馈的不对等条款。 4、限制取得竞争性技术的自由或进行技术改进的 科研发展条款。 5、对技术作价要求过高或提成费支付期限要求过 长的条款。 6、合同期满,仍限制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或继 续使用失效、期满的工业产权时,承担付款或者 其他义务的条款。
2)经济背景,也是很重要的背景因素,尤其对商 务谈判有直接的影响,它包括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经济水平、发展速度、市场状况、 财政政策、股 市行情等。如经济水平反映了谈判者背后的经济 实力;某方占有市场的垄断地位,他在谈判中就 具有绝对的优势;市场供求状况不同,谈判态度 及策略也会不同;财政政策与汇率,既反映了谈 判方的宏观经济健康状况,又反映了支持谈判结 果的基础的坚挺程度;股市行情,则往往是谈判 者可供参照和借鉴的“晴雨表”。
序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2004.11.30
2007.10.31
13-256
12-351
13-77
15-87
10-34
12-40
未列名
未列名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 重要原材料工业的。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 性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填补国内许多空白。 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 市场或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等。 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 合国际产业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民间渠道方式 这是与官方相对的,主要包括(1)通过海外华侨 或港澳同胞的关系,吸引他们直接投资,或经他 们介绍国外投资者来华投资。(2)通过中介人或 中介人机构牵线搭桥,促进国外投资者来华投资。 (3)通过各级贸易促进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 组织,加强中外企业的联系,促进国外投资者来 华投资。
二、合营企业合同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投资各方为设立企业就相互权力、 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合同是签字各方的法律行为,它的成立须各方真实 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是企业三项基本文件中最重要 的文件,它既是各方的法律行为,也是有关机构对 企业进行审批、监督、仲裁的依据。
合营企业合同的特点:1、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定的主 体资格,且合同内容完整而具体。2、合营企业合同 必须是签署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文件。3、合营 企业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合同生效地中国的法律规 定,否则无效。4、经批准成立的合同是法律行为, 有法律效力,并可付诸实施,对签署各方均有约束 力。 合营企业合同的主要内容(见课本P133)
三、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的必要性
实行项目分类,突出产业优惠和地区协调发展, 避免招商引资的盲目性和无序发展,使外商投资 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 实行项目分类,并适时修订《指导目录》和相关 产业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三资企业 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
四、我国三个经济地带的划分
外商投资新导向
外商投资新导向
一、外商投资新导向
是指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它 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外公布外商在华投资 的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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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项目分类
外商投资导向,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限制、禁止和 允许四类。
公布时间 (年、月、日)
1995.6.20 1997.12.31 2002.2.21 项目分类 鼓励类 18-172 18-186 13-262 限制类 25-113 25-112 13-75 禁止类 13-30 13-30 10-34 允许类 未列名 未列名 未列名
五、谈判原则
巴西一家公司到美国去采购成套设备。巴西谈判小组成员因为上街购物耽误 了时间。当他们到达谈判地点时,比预定时间晚了45分钟。美方代表对此极 为不满,花了很长时间来指责巴西代表不遵守时间,没有信用,如果老这样 下去的话,以后很多工作很难合作,浪费时间就是浪费资源、浪费金钱。对 此巴西代表感到理亏,只好不停地向美方代表道歉。谈判开始以后似乎还对 巴西代表来迟一事耿耿于怀,一时间弄得巴西代表手足无措,说话处处被动。 无心与美方代表讨价还价,对美方提出的许多要求也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考虑, 匆匆忙忙就签订了合同。 等到合同签订以后,巴西代表平静下来,头脑不再发热时才发现自己吃了大 亏,上了美方的当,但已经晚了。
日本有一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在美国刚刚“登陆”时,急需找一家 美国代理商来为其销售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 当日本汽车公司准备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就此问题进行谈判时,日 本公司的谈判代表路上塞车迟到了。美国公司的代表抓住这件事 紧紧不放,想要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日本公司的代 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你的时 间,但是这绝非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 所以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为这个无所谓 的问题耽误宝贵的时间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怀疑到我们合作的诚 意,那么,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 代理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 日本代表的一席话说得美国代理商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 这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正式立项 正式立项分作两步:
1、报送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报送企业的合同与章程。
四、谈判的要素
谈判背景的组成 谈判背景,主要包括:环境背景、组织背景和人员背景三个方面。 1、在环境背景方面, 一般包括政治背景、经济背景、文化背景 以及地理、自然等客观环境因素。 1)政治背景在国际谈判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因素,它包括所 在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政治信仰、体制政策、政局动态、国 家关系等。如国家关系友好,谈判一般较为宽松,能彼此坦诚相 待,充满互帮互助情谊,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反之,国家 关系处在或面临对抗与冷战状态,谈判会受到较多的限制,谈判 过程的难度也较大,甚至会出现某些制裁、禁运或其他歧视性政 策。有时由于政治因素的干扰,即使谈判的当事人有诚意达成的 某些协议,也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此外,政局动荡,该方谈判者 自然地位脆弱;政府人事更迭,有可能导致现行政策的某些变化 等。
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 探,开采。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 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外方不承担技术保证,不负责整个项目或产品 制造、考核、验收等责任的条款。 8、由于外方原因造成的过失,而外方又拒不承担 经济责任的条款。 9、要求搭配中方不需要的技术、材料、零部件, 或限制中方从其他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的条 款。 10、解决争议时,要求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
第三节 申请程序
案例分析: 这个是一个挑剔式开局策略的运用,在一开始的时候对对手的某 项错误或礼仪失误严加指责,使其感到内疚,从而达到营造低调 气氛,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本案例中美国谈判代表成功地使用 挑剔式开局策略,迫使巴西谈判代表自觉理亏在来不及认真思考 的情况而匆忙签下对美方有利的合同。 但是我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这也是一个关于国际的商 务谈判,其中就没有很好的运用我们上文中所提出的观点应该在 谈判之前了解对方的文化,并且应该想好一旦迟到的情况下应该 如何是好,如何地应对这种文化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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