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2、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有:()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C、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D、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3、下列关于作为国际经济主体的国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家只有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时,才是国际经济法主体

B.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时,国家仅以其授权以国家的名义从事民事和经济活动的组织和机构的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C.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其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

D.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还包括部分行政法律规范4、我某进出口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D.视为撤销

5、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收到新加坡某公司B如下来电:“确认售予你方大米1000吨。每吨CIF天津300美元,2010年10月交货……”。A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才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大米1000吨,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适合海运的包装……”后来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B公司拒绝向A公司交货,而将货物另行出售,双方遂发生争议。

如果B公司收到A公司传真后立即回电,对A公司的条件表示异议,那么A公司的传真则应被视为()。

A.新要约

B.交叉要约

C.承诺

D.要约邀请

6、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汉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由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7、中国甲出口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甲公司取得单据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甲公司接到乙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设备全部烧毁,要求甲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甲公司退还全部货款。正确的有()

A.该案货物的风险是在卸货港船舷转移

B.乙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提出索赔

D.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8、设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适用公约:()

A.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甲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B.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乙国的甲国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C.甲国A公司与乙国关于B公司关于电力的买卖合同

D.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的买卖

9、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正确的?

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10、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12、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签发一份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写为“交持有人”,依中国海商法的规定,该提单的转让适用下列哪项?

A. 背书转让

B.签订转让合同

C.交付即转让

D.根本不能转让

13、下列对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代位和委付说法正确的是:

A.代位是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B.委付是发生在推定全损的情形下的

C.保险公司在赔付全部损失后,取得代位权和残存货物所有权,即使残存的货值大于保险公司的赔付额,超出部分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D.委付在接受后可随时撤回

14、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应保证船舶适航,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运人应保证船舶在开航时处于绝对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承运人应给船舶配备适当的船员船长

D、承运人对经过合理谨慎检查不能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免除适航责任

15、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5年10月签订了购买4500公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SW AY”号将该批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NEWSWAY”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湿损。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B.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16、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B.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C.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D.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17、卖方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买方作承兑提示,买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再付款交单的方式叫做()

A.托收

B.远期付款交单

C.承兑交单

D.承兑付款交单

18、、《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

A.承运人的责任原则

B.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D.集装箱条款

19、某承运国际货物的轮船在海上航行中不幸遭雷击。有一货舱燃起了危及全船的大火,船长命令砸开舱盖,用来灭火,火被扑灭,轮船得救。事后修理该舱盖支出费用5万美元。轮船公司要求以共同海损给予损失分担,正确的有?()

A.要求合理

B.要求不合理

C.属于共同海损

D.属于单独海损

20、深圳甲公司从日本购进线钢4000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由于短途运输和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达了目的港。深圳甲公司凭副本提单加自己签署的保函提取了货物,之后该公司未去银行付款赎单。银行于是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本案的主张有哪些是正确的?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

21、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哪些原因造成货物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A. 交货延迟

B.被保险人的过失

C. 市场行情变化

D.货物自然损耗

22、某国远洋货轮“亚历山大号”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在此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A.必须接受委付

B.拒绝接受委付

C.先接受委付,然后撤回

D.接受委付,不得撤回

23、土耳其甲公司(卖方)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8年1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下列哪一种做法是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

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B.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

C.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D.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单

24、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25、中国甲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了一出口红枣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便改装二级货,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级与信用证规定的三级品质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利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甲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B.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甲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

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26、在信用证交易中,下列哪些情况属于银行免责?

A.对受益人付款后,开证申请人有证据表明受益人提供的提单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实际是倒签提单

B.开证申请人通知银行货物已经沉没之后,银行仍然对受益人承兑并付款

C.提单在银行业务往来传递中丢失

D.在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全套提单的情况下,对仅提供正本提单的受益人承兑并付款

27、英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口一批电脑芯片,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中国乙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以英国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则对下列哪些情况,中国银行可不必承担责任?()

A.由于天灾致使中国银行中断营业

B.英国甲公司伪造提单,看上去像真提单一样

C.提单在传递过程中发生了延误

D.英国甲公司没有按合同履约

28、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不正确的是?

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30、甲公司(买方)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把障碍及其影响及时通知甲公司

B.乙公司解除合同后,不再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不交货,无论何种原因均属违约

D.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

32、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B.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

C.实行浮动汇率制

D.取消外汇管制

33、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来源地国家征税的条件是

( )

A. 对居民来自本国的所得征税

B.对居民来自于任何国家的所得征税

C. 对非居民的任何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D.对非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经营所得征税,必须以非居民在来源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为前提条件

35、下列关于《华盛顿公约》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约仅适用于一国国民与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

B.有关投资争议必须以仲裁方式解决

C. 有关投资争议必须是关于事实问题的争议

D.有关投资争议必须是关于法律问题的争议

36、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 )的是不清洁提单。

A. 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 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渍

D.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

37、《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不适用于( )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3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

A.交付货物和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B.对所交货物的质量担保

C.对所交货物的权利担保,包括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

D.对货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3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失的有( )

A.某远洋货轮的船上载有牛羊,但由于饲料被吃光,为补充饲料绕航停靠港口引起的费用增加

B.在船舶由于遭受海上风暴导致燃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作为燃料烧掉的船用物料和材料而造成的损失

C.某远洋货轮运输途中因遭遇雷击导致失火,经过船员用灭火器全力扑救将火扑灭,后经查发现有一批布料被烧毁,该被烧毁的布料的损失

D.由于发生共同海损事故,使航程延长而发生的船期损失

40、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承运人不可免责的是?()

A.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哪一或全面罢工或停工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B.承运人为多装货物,下令将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造成的货物烧毁的损失

C.承运的货物因本身湿度过大而发生霉变造成的损失

D. 航行途中,船长超速驾驶,结果船舶触礁货舱进水造成的货物湿损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一切险后,无需再投保特别附加险。

2.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制定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

3. 依CISG,受要约人对要约中交货的时间作修改属于非实质性修改。

4. 国有化的补偿原则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主张全部补偿原则。

5.《汉堡规则》承运人对交付货物的延迟赔偿,以该批货物的运费的2.5倍为限。

6. MIGA是以多边公约形式建立起来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具有国际法上的法律人格,具有缔结合同、取得并处理动产和不动产、但不享有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

7. MIGA规定只有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的跨国投资才有资格向MIGA申请投保。

8.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无条件付款的书面约定或凭证。

9. 倾销指在正常贸易中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平均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10. BOT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主办人必须将项目低价转移给东道国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11. 任何争端方对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

12.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同时采取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

13.一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险“一切险”的货物发生了损失,经查明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已经有虫卵,运输途中孵化而导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4.英国甲公司出售给德国乙公司一批服装,合同中使用了CIF incoterms?2010汉堡贸易术语。意味着.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15.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出口棉花一万吨,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海运单,

乙公司在目的地提货时,必须出示海运单。

16. 按照WTO 争端解决机制,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有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上诉复审和执行。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论述题 1.试析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答: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以货币形式或以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或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国外企业,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从利润中收回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投资,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可以利用投资者的国际网络使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资本输入国的国内市场,获得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和其他资源,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躲避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 间接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向企业投资,由发行债券的企业用来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仅持有一定收益的证券,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股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债券投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 2.试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答: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主要如下:1、船东保证条款⑴船舶适航。⑵航行范围。⑶交船。⑷船东供应项目。⑸提单。2、租船人责任条款⑴租船人供应项目。⑵租金。⑶停租。⑷租期和还船。⑸装卸。 航次租船合同在租船运输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尾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运输协议。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或舱位并把货物运往目的地,承租人提供满载货物并按货物重量支付运费。主要内容如下: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船舶名称与国籍;货物名称、装货日期;装货港、目的港及费率。2、船东责任条款。3、运费及支付条款。4、留置权条款。5、装货与卸货。6、解约条款。7、罢工及战争条款。8、违约赔偿。9、共同海损。10、绕航。 3.从贸易与投资间的互动互补关系的角度,简析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答:按照传统观念,贸易与投资不发生直接关系。但事实上投资与贸易之间又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范围的扩大,贸易和投资之间的互动互补、互相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得到发展。从以下几点看: 1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是为了扩大出口,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带动贸易,而贸易又能进一步刺激投资。2、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在一定时期内会替代贸易,产生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从跨国公司的母国与其在东道国的关系来看,直接投资与贸易已经是相互补充的。3、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还需要取消那些影响贸易发展的投资措施。如何控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对东道国各方面的消极影响,也是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在投资环节上解决各国采取的一些足以产生贸易扭曲和限制的做法创造了条件,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 4.略论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调整。P 答: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施加的、法律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这些条款或做法直接影响市场或竞争,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最常见的有:1、搭卖条款 2、回授条款 3、不得反控条

国际经济法

第一讲 国际经济法概况 1. 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法国摩莱里;德国怀特; 2.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语言方式;界定角度;目标清晰度不同; 3. 市场化进程:0-15非市场经济;15-35弱市场经济;35-55转轨市场经济;55-65发展中市场经济;65-75相对 成熟市场经济;75以上发达(成熟市场经济) 4.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①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国际政府与国际 经济组织之间.②跨越国境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③ 美国(属人原则)福特公司与巴西(属地原则)合资办汽车:国际经济法是各法一角组成,是边缘的综合性法. 5. 主体有 国家(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管理者,参与者) 国际经济组织(世界性 区域性专业性) 自然人 法人 6. 世界性: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WB 世界银行WTO 世界贸易组织(前身GATT 关贸总协定) 区域性:EU 欧盟(前身:欧共体)ASEAN 东盟APEC 亚太经合组织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SCO 上海合作组织 专业性:OPEC 石油输出国组织IMC 国际小麦理事会UPEB 香蕉出口国联盟PUP 万国邮政联盟NAFO 北大西洋渔业组织 7. 国际经济统制关系:纵向;流转关系:横向. 8. 萌芽阶段:?罗德法?罗马法?康索拉多海商法典?汉萨联盟式商务规约 9. 发展阶段:?布雷顿森林体系.三大协定: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关贸总协定. 局限:加权表决制?按出钱份额决定表决权份额各国无条件平等削减关税 ?万隆会议:开启了第三世界国家要求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钥匙 ?77国集团和贸发会议”: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应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但不应要求对等互惠.”—非互惠的普惠待遇 ?联合国建立《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 10. 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和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英伊石油公司国有化案件”?公平互利?发展 权?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第二讲 世界各国的经济立法 1.德国早期经济法标志《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双轨制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卡特尔规章法》 战后德国最重要的经济法《反对限制竞争法》《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促进法》 2.德国现代经济法长处?群法有手,授权有度,口号明确?魔术四角—持续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外贸平衡 ?追求公正,抑制垄断 2.日本:经济宪法--《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法》 3.英美:重商主义 自由放任主义 凯恩斯主义 市场失灵现象?市场调节的不均衡性?价值规律在特定领域的实效性?垄断倾向性?市场对特定部门调节的

国际经济法习题标准答案

国际经济法习题答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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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国际投资法习题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C 3. C 4. B 5. D 6. A 7. C 8. B 9. D 10. C 11. B 12. D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 ABCDE 3. ABCDE 4. ABCDE 5. BC 6. ABD 7. BE 8. ABCD 9. ABCDE 10. ABCD 三、名词解释 1.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和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2.《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作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欧共体”开始向政治、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欧洲联盟”过渡。 3. “中心”可以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华盛顿公约》中所称“他国国民”一般是指具有东道国以外的其他缔约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外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并享受收益的企业。 5. 补偿贸易是指一方(设备出口方)向另一方(设备进口方)提供先进的机器设备或技术,另一方以一定期限内的使用该设备或技术而生产的产品或收益偿还设备价款或技术使用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6. 国际BOT是指“建设—经营—移交”,它是国际私人资本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或公共工程的一种综合性国际投资方式。 7.直接投资是投资者跨越国界,通过掌握和控制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从而谋取利润的一类投资活动。伴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 8.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又称“国际商业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它是指一国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和规范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籍法人和自然人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原则 3、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p219—p220):是指技术提供方将其技术跨越国境转让给技术受让方的技术贸易,详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按照商业条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授予、出售或者购买的一种贸易活动,其包括技术输出和技术引进两个方面。 4、BIT保护伞条款的含义:将特许协议升格为两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从而直接适用BIT的争端解决程序。在一些BIT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均应该恪守双方就投资所做的承诺。该条款旨在将外国投资者从与东道国签订的特许承诺至于BIT的保护之下,因此,被称为保护伞条款。 5、国际商业贷款合同中的限制事项条款 是指为了减少在国际商业贷款的风险,贷款人所设定的,不予相对方商议的,可以重复适用的条款。包括以下三种:【1】先决条件【2】

陈述与保证【3】非法行为 6专利进出口(p220):所谓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7、技术进出口许可合同(p220):又称为技术贸易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和经济事务方面的体现。体现在五个方面:1、各国对本国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2、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的国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4、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归国有或征收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形式上的平等互利。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平等互利。(3)国际合作发展原则,是发展权与国际合作义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项富有时代特点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

国际经济法

2016年1月16日考试《国际经济法学》复习材料 一、判断题: 1-5 ×××√√6-10 ××√×√ 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BOT:为英文Build-Operate-T 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 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 共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 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价格承诺:是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有关当局提出愿意 修改其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以消除倾销所带来的损害影响,而且有关当局对出口 商的建议是满意的,那么,有关当局可不经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而中止或终止 反倾销调查的制度。 3、流动保单: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如承保风险、费率、总保险金额、承 保期限等事先予以约定,细节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单。 4、L/C:信用证,是开证银行(简称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 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 5、“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压力下,“自愿”承诺本国的 某些种类的商品在一定期间内出口到对方国家或地区的限额,对超过限额的商品则禁止 出口。 三、简答题 1、数量限制与关税措施的异同点 答:数量限制与关税措施相比既有共同之处,又有重大差别。(1分)其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有可对商品的进口起阻碍作用;(2分)其区别在于,关税措施只是改变国际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数量限制则切断了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联系。(2分) 2、判定自然人纳税居民身份的标准 答:①国籍标准(1分)②住所标准(1分) ③居所标准(1分)④居住时间标准(1分)⑤其他标准(1分) 3、政府对国际服务贸易实施管理的基本措施 答:(1)限制人员流动,主要表现为对服务消费者流动的控制和服务提供者流动的控制(2分)(2)限制资金的流动(1分)(3)限制产品的流动(1分) (4)限制信息的流动(1分) 4、反倾销调查中,西方国家在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常采用的方法 答:西方国家常采用“替代国价格”(1.5分)、“结构价格”(1.5分)和 “第三国对进口国的出口价格”的方法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2分)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思考题 1、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 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问题] (1)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1)A公司的辩称不能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不能被撤销。因为A公司的 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买 卖合同有效。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 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 《公约》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第 一,在要约申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销性。第二,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本 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B公 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 2、某年7月17日,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向美国B公司发出实盘如下:“报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US$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美国B公司于7月22日复电如下:“你方7月17日发盘,我方接受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US$900,除通常的装运单据外,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明书,是和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过了几日,B公司未见A公司有回电,又于7月29日去电询问是否受到起7月23日电。A于7月30日复电如下:“你7月22日电收悉。由于你方变更了我方7月17日发盘,致该盘失效。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22日电后,我货已另行出售。B于8月2日又致电A,重申其已于7月22日电中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等内容,并非拒绝你方发盘。望你方履行已成立的合同,否则将请求赔偿你方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A公司坚持认为合同没有成立。双方发生激烈争论。B见磋商没有结果,遂向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A公司实际履行双方买卖合同;(2)A公司赔偿B公司因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问题:(1)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什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内的有关实体规范的国际公约有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 A. EXW B.CIF C.DEQ D.FAS 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 A.确定合同的效力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 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B.3月10日 C.4月1日D.4月6日 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 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简单论述总结docx

2018年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考点总结 重要说明: 相信大家现在已经复习的差不多了,下列总结的内容是对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的概括汇总,重点内容(根据星级)和历年考题也已经标明,大家可以根据总结的内容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一般来说近三年考过的简答论述不会再重负出题了。 如果有的同学还没有复习完,也可以对照下列内容根据所标出的星级进行有重点的复习,标黄的考点是老师建议复习的重中之重。 因为国经自考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目前大纲要求的考点还有很多没有考到的,老师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押题,只能根据经验建议大家有重点的进行复习。 一、重点名词 注:下列名词是国际经济法中必须要知道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理解掌握,不一定一字不差死记硬背,在选择题中也会出现。名词解释这个题型有可能考,但几率不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习,课本有具体的题型要求,见课本48页最后一段 1.国际经济法广义狭义说57-58? 2.单独关税区80★ 3.根本违约107★ 4.提单119★

5.海运单121? 6.共同海损141★ 7.信用证155★ 8.最惠国待遇165★(理解为主) 9.国民待遇165★(理解为主) 10.关税170★(理解谁征收,对什么征收) 11.贸易救济措施179 12.倾销180★ 13.补贴185★ 14.国际特许协议239★ 15.BOT242★ 16.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60★ 17.赤道原则310★ 18.存托凭证335? 19.境外反向收购338? 20.国际重复征税356? 21.国际重叠征税358? 22.ADR389-390★ 二、简答 注意:简答和论述部分内容标明2016年和2017年考过的今年一般不会再重复出简答或论述题了,但是有可能出选择。所以可以有选择性记忆那些未考过或15年之前考过的。

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总结

特征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纠纷解决等。2、主体的复杂性: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渊源的多样性国际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司法惯例与学者学说。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年通过,1988年生效 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 对我国所作的保留与合同法的关系实践中的应用 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指国际贸易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为要约。 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消息,先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还可以将其撤销,只要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载明作出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2被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而行动 要约的失效1要约承诺期届满2要约的撤销3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拒绝 承诺:指如果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无条件表示同意,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对逾期的承诺(迟延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虽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造成的逾期,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承诺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要约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问: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区别是什么 答:简单说吧,国际法的事情,归外交部管,国际经济法的事情,归经贸部管,表达的清楚么?比如说参加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做生意的事情,在咱们这里就是国际经济法课讲的,由经贸部管的.其它问题都是国际公法的事情,由外交部管,如两个国家的关系,关于两国边境的事情等. 一、分批交货 案情简介 2004年4月1日,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与pg&公司签订了一单货物销售合同,由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向pg&公司出口500套电脑配件,共计100万美元. 货物分两批交付:2004年5月1日,发运第一批货物,2004年12 月1日,发运第二批货物. p&g公司预付款40万美圆,余款在p&g公司提取每批货后的10 日内,各电汇30万美圆给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 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5万美元. 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又与福莱特斯商业广场签订了销售合同,将这2批货物卖给了福莱特斯商业广场. 合同订立后,p&g公司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 2004年6月12日,p&g公司收到货物.但是后没有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的9月初才汇付第一批货款.

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p&g公司被其他债权人起诉,财产被查封,并且随时有破产可能.遂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并 且要求p&g公司赔偿未能给福莱特斯商业广场按时供货造成的损失. 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p&g公司在合理时间内提出了有效的银行保函,并请求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履约,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么,如 果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履行,该当如何? 3、最终如果第二批交货双方都不履行了,可否因此解除整个合同,为什么? 4、违约金效力应依据何种法律决定? 5、p&g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该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要点: 1、有法律依据.p&g公司构成预期违约. 2、如p&g公司在合理时间内提出了有效的银行保函,并请求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履约,合利顺有限责任公司应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 不交货的违约责任. 3、不可以,只能解除第二批交货义务.该合同属于可分割履行合同. 4、依据国内相关准据法确定违约金效力. 5、p&g公司不负该赔偿责任. 参考理论分析: 1、p&g公司收到货物后没有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的9月初才汇付第一批货款,并且财产被查封,并且随时有破产可能.p&g公司构成预期违约.

国际经济法1答案全

国际经济法第一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 0分) 1.泰国A公司向法国B公司出口一批泰国香米,双方签订ClF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 A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香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漫泡,质量降低。应承担这批货物损失的是(C ) A.A 公司 B.承运人 C.B 公司 D. 保险公司 2. 依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B ) A. 营业地分处法国和加拿大的甲、乙二公司签订了2 0 0 0 吨材钢买卖合同,据查,甲、乙二公司的注册地均为美国 B. 我国某造船厂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买卖一艘万吨油轮的合同 C.我国某国有大型电机厂将6百万千瓦发电机卖给澳大利亚某电站 D. 我国某知名电冰箱厂与同属缔约国成员的利比亚某公司签订的销售10 0 0 0 台冰箱的合同 3. 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可拒绝付款的情况是(D ) A.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但与信用证要求相符 B. 货物由于卖方的迟延履行而发生腐烂现象 C.买方没有收到货物 D. 信用证与提单不符 4 . 甲国A 公司( 买方) 与乙国B 公司( 卖方) 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 ,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 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 A.A 公司应向B 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国际经济法简答 论述 名词

四、简答题 1.GATT1994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 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如海关估价、通关征税手续、进出口商品检验、许可证手续等。国民待遇原则也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 2.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有哪些特征? 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者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基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征: (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清偿,而更重要是防患于未然。 3.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由拒收时转移给买方。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的,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 4.试述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 (1)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最先选择采用的争议解决方法。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以双方自愿为基础,针对所发生的争议进行口头或书面的磋商或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是在当事人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由第三方以中间人的身份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从中帮助和促使争议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公平的调解协议,解决各方争议。 (3)国际经济仲裁。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 (4)国际经济诉讼。也称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国际经济争议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某一国家的法院予以审理并做出判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5)ADR。起源于美国的争议解决的新方式,意为“解决争议的替代方式”。目前对之有两种理解,一是理解为除了诉讼,其它方式(包括仲裁在内)均属于ADR方式;另一种理解是,除了仲裁和诉讼,其它方式均属于ADR方式。5.试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答: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独具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其特点表现为: (1)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不处理两个私法主体之间发生的贸易争议。 (2)吸收了国际公法关于解决国家之间争端所采用的方法,如政治方法。 (3)世界贸易组织主要处理成员之间法律性质的争端。 (4)和GA TT1947年建立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强化了专家小组和上诉复审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时间限制,加快了争端解决速度。 (5)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是通过非强制性手段达到履行协议义务的目的。 6.根据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被请求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约的规定,一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另一缔约国的仲裁裁决,除非在下列情况下方可拒绝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对其适用的法律,当时是处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或者根据双方当事人选定适用的法律或在没有这种选定时,根据作为裁决国家的法律,仲裁协议无效。 (2)作为裁决执行对象的当事人,没有被给予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他情况而不能对案件提出意见。 (3)裁决涉及仲裁协议未提到的,或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范围之内的争议;或者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则该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 (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同当事人间的协议不符,或当事人之间没有这种协议时,同进行仲裁国家的法律不符。 (5)裁决对当事人还未产生法律效力,或者裁决的国家或据其法律作出裁决的国家的管辖当避撤销或停止执行。 (6)争议的事项依照被请求国的法律,不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7)承认或执行该项裁决将和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7.简述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1)开证行、通知行都对票据的形式、完整性、正确性、真伪及法律效力概不负责; (2)对单据中有关货物的论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付价值或存在概不负责; (3)对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保险人等的信誉、行为或不行为、清偿或执行能力、资信情况概不负责; (4)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但信用证开出以后就成了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另一个交易关系,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条件下,银行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对于买卖合同事后发生的修改、变更或撤销,除非通知银行改证,否则,银行只按信用证的内容办事。 此外,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递过程中的迟延、遗失造成的后果,对电报、电传的失误、残缺、专门术语翻译或解释上的错误等概不负责;对由于天灾、骚乱、战争、罢工、停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 8.试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特征。 (1)贷款人和借款人除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外,原则上不受特定身份的限制;

(完成)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1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要约: 3、承诺: 3实质上变更: 4、电子单证: 5、象征性交货: 6、实际交货: 7、根本违约: 8、先期违约: 9、国际贸易术语: 10、国际贸易支付: 11、托收: 12、跟单托收: 13、汇票: 15、信用证: 16、受益人: 17、开证申请人: 18、通知行: 19、开证行: 20、国际货物运输法: 2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22、提单: 23、多式联运单据: 24、清洁提单, 25、已装船提单。 26、租船运输合同: 27、航次租船合同: 28、定期租船合同: 29、货运单: 30、运单: 3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32、保险人: 33、被保险人 34、保险单 35、委付:36、代位求偿权: 37、共同海损 38、单独海损: 40、实际全损: 41、推定全损: 4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43、海上损失简称海损: 44、仓至仓条款: 45、关贸总协定: 46、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 47、最惠国待遇原则: 48、国民待遇原则 49、关税结束: 50、关税领土: 51、关税同盟: 52、自由贸易区: 53、国籍继续原则: 54、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55、普惠制: 56、世界贸易组织(WTO), 57、GATT保障措施: 58、削减关税: 59、关税约束 60、倾销: 61、保障条款: 62、GATT授权条款: 63、构成倾销: 64、反倾销税: 65、倾销差额: 66、中止协议: 67、补贴: 68、完税价格: 69、国际服务贸易: 70、权利用尽: 71、协商解决争端: 72、斡旋: 73、临时仲裁机构: 74、调停: 75、仲裁: 76、双边谈判是指: 77、多边谈判是指: 78、知识产权: 79、专利权: 80、发明: 81、外观设计专利: 82、商标: 83、商标权: 84、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原则: 85、商标权独立原则: 86、版权: 87、人身权: 88、财产权: 89、专有技术: 90、未公开的信息: 91、知识产权法: 92、国际知识产权法: 93、技术: 94、技术转让: 95、许可协议: 96、国际许可协议: 97、限制性商业条款: 98、不质疑条款: 99、国际投资: 100、国际投资法: 101、BOT(建设-经营-转让): 102、国际直接投资: 103、国际间接投资: 104、直接投资: 105、外资企业: 106、国际融资租赁: 107、融资租赁: 108、世界银行: 109、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11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1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12、国际贷款: 113、政府贷款: 114、国际税法: 115、国际税收关系: 116、免税法: 117、扣除法: 118、抵免法: 119、国家税收管辖权: 120、信用证中的受益人: 121、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122、居民税收管辖权: 123、国际双重征税: 124、国际重复征税: 125、国际重叠征税: 126、跨国纳税人: 127跨国资本所得: 128、国际逃税: 129、国际避税: 130、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31、国际经济争议: 132、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134、仲裁协议: 133、国际经济仲裁: 135、协商: 136、调解: 137、国际经济诉讼: 138、国际经济法: 139、不可抗力: 14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141、征用: 142、常设仲裁机构: 143、仲裁程序规则: 144、仲裁申请:

国际经济法宪政功能与宪法问题

《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之读书笔记 2007年08月17日星期五19:05 全球宪政视野下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以对外贸易宪法化为例 052027015 于2007.5.22 一,全书逻辑: 作为当代国际经济法的两大领军人物之一,作者鉴于国际经济法只见规则不见理论的学科弊病,试图从宪国际经济法确立一个厚实的理论基础,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这本书由三大知识组成,一是自由主义经济学知理论,一是国际经济规则与实践,三者构成了全书的灵魂。作者的讲述思路是,先从一般的国际经济交易和国然后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讨论了对外贸易中的“政府失灵”与“宪法失灵”的问题,接着提出本书的核心命题即自由宪法功能问题,最后提到核心问题的解决方案,即通过三国宪法将对外贸易宪法化的历史实践从而提出将自由进国内宪法体系,这样就实现了它们的宪法功能。 二,全书十大问题: (择取标准:全书融合了许多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知识精华,一路读来收获颇多,但严格回到本书主题及关注的思想领域,可以提取出以下十个问题。) 1,对外贸易的观念更新。 书中指出,仍将对外贸易看成是国家主权在国际交往中如何维护本国利益的这样一种旧观念,会导致与其手关系”的观念,也会导致在各国对外经济法律政策中是“权力主导型”而非“规则主导型”。但是现在的经济理论易自由化是一种积极的算术游戏而不是一种消极的算术游戏,它能使得全球整体福利增长,因此需要的是规则贸易和对外贸易政策的非政治化。这样我想起茅于轼一个关于中国粮食可以大幅依赖国外进口的论调。 2,宪政阳光的暗区——对外贸易权的宪法约束。 书中指出,根据各国的宪政实践,对于权力的约束和权利的保障已是共识,各国宪法在国内经济管理上一化,但与之相比,在同样重要的对外经济管理中,却是宪政阳关无法普照到的一个区域,这里权力的模糊性和的缺乏保障性,成了书中重点阐述的问题。作者认为各国之所以留下这样的宪政盲区,主要是认为这是事关国家因此应予以政治权力更大的自由空间。作者正是想指出这观念的不足,并试图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角度重中的关系,把这个区域中的对外关系解构为实质上是一种国内关系。 3,国际经济纠纷的实质。 这是文章的一个核心命题所在,与上下逻辑关联较大,作者说从个人的工作经历来看,各国间的国际经济可以解构为国内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只是在外表上表现为国际纠纷而已。他认为各国政府乐于接受更则,但迫于国内的压力集团,往往又另一番作为。本书在第五章重点探讨了这个问题,指出贸易自由化有普适往有政治阻力。这个与我们惯识有点相悖的命题在对外经济交往愈加频繁的中国,有认真思考的必要,如汽车书的思路将是另一番解读。 4,国际经济规则“作为各国国内宪政的第二道防线”的宪法功能。 作者认为在内国中关于对外贸易会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宪法失灵”的问题,因此一种国际上公认的经济规一种各国国内宪政第二道防线的宪法作用,因为自由国际经济规则作为各国间的一种共约,有更透明的制定过定,并且贯彻和体现了自由宪政的许多优点,以此良法来弥补国内立法之不足和不妥当之处,就能有效地维护种合理的宪政框架之下。在此,以国际法来制约国内法,在各国交往日益频繁的现代世界,有一定的可行性,问题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可信度问题,这里面包含着质量性和公正性两个方面,前者它须能反映一些普世的经济

1国际经济法论述

国际经济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渊源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六节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研究方法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概念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因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学说 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和调整范围,各国学者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派。 持狭义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政府间、政府与国际经济组织相互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两部分即国际经济条约和国际经济组织法。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主张国际经济法是“经济的国际法”。这一学说否认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独

立学科,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国际经济法连国际法的分支也够不上。在国际上,这一学说的代表主要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的金泽良 雄和法国的卡罗、余亚尔、弗洛里等学者。 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相互间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些法律规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中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并非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而是与国际公法既交叉又相互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或法律体系。在国际上,这一学说的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克逊和洛文费尔德以及斯坦纳、日本的樱井雅夫和左藤和男等。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国际经济法学者持此观点。三、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在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可以分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 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等分支。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分支外还可以包 括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事法、国际争端处理法、国际环境法等。 四、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税与贸易总协 定》、《海牙规则》、《世界版权公约》等 国际商业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管理》等

国际经济法贸易术语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贸易术语五页清 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 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 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 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 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 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 (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只有两个例外——掐头去尾。头:EXW,尾:DDP。 (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其他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 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D组:(汉语拼音dao“到”):卖方必须将货“交到”(拼音dao)买方所在的某个地方才算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四)安排运输(水运方式下即为负责租船定仓) “好运平分”——E、F、C、D四组术语“平分”为二:前两组E、F组“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后两组C、D 由“卖”方安排运输,即“做买卖”——前两组由“买方”负责,后两组由“卖方”负责。 (五)保险义务:CIF、CIP有“I”的由卖方负责投保。 二、关于卖方交货时是否负责卸货——小菜:四碟(D)发菜 (一)四碟(拼音die)——四个D组术语:DAF、DES、DDU、DDP——除了DEQ。 (二)发菜—-FCA(汉语拼音facai发菜),但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由卖方负责装货。 三、适合的运输方式: 只适合陆运的——“大发”:DAF(拼音daf) 只适合水运的——三舷:FOB、CFR、CIF以及“汽水”:DEQ(q拼音qi汽)、FAS(s拼音shui水)、DES(s 拼音shui水) 术语缩写 术语英文名称 术语中文名称 E组发货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 主要运费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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