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实施,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发布、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结题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下简称“高教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促进教改、协同育人”为宗旨,通过汇聚企业资源,征集校企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原则,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高教司统筹规划,企业发布需求、高校申报,校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高教司组织委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开展项目相关标准制定、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主要职责

1.作为项目发布单位,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目标定位

和自身发展需要,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接受高校项目申报,开展申报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工作。

2.落实申报指南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到位,云平台、软硬件等价资源投入及实施部署。

3.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运行,抓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和企业内部评审,向高教司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第六条高校的主要职责

1.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作的企业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环境及政策等支持。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4.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并督促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高校)的主要任务

1.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2.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资源完成约定的任务目标。

3.与合作企业方成员一起,接受并配合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准备项目验收材料,提出验收申请,完成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八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在高教司领导下,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审核评估工作,并进行专项研究、咨询、指导。

2.负责调研、起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系列文件。

3.在高教司指导下,定期召开专家组工作会,进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任务分工、总结研讨、项目评审,每年不少于3次。

4.受高教司委托,采用通讯评审、平台在线评审、会议评审三种模式对参与企业、立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反馈给高教司。

5.对已立项项目开展过程质量监督,促进项目规范运行,对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意见,保障项目顺利结题和验收。

第三章项目任务与内容

第九条项目任务

从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帮助高校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加强实践条件建设,引导大学生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活动。

第十条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

第四章项目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参与项目要求

1.企业有志于同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2.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研发实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企业成立至少2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

4.企业提供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资金总额每期应不少于20万元,其中新工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师资培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5.企业申报指南发布项目应面向高校公开申请,企业已确定合作高校的定向项目须注明。仅与1所高校合作的项目不予发布。

第十二条高校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基本要求

1.高校应具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匹配的学科或专业类。

2.高校应成立校级或院级产学合作项目领导小组并设有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由1名校级或院级领导负责产学合作项目,具体协调项目落实事宜。

3.全日制本科院校作为项目申报主管单位,在校任职教师或在校大学生(申报人)具有申报资格,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4.根据不同合作项目类别,高校须提供相应的场地、软硬件环境配套支持。

5.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病休等)离开该项目一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提交企业审核同意后,报高教司备案。

6.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内容具有明确可考核的、以人才培养为主线的合作指标。

第五章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指南征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起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发送给高教司项目秘书。高教司随时接收企业提交的项目指南。项目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项目申请办法等方面的内容(见指南格式)。指南选题应符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有关要求,与产业发展需求、企业人才需求、高校人才培养的要求相结合,建设目标和内容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第十四条项目指南审核

高教司委托专家组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企业修改后确定项目申报指南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指南发布

高教司面向高校集中发布企业项目指南,计划每年集中发布2次,上、下半年各发布1次。企业项目指南集中发布后,高教司动员高校组织教师申报。

第十六条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

高校组织教师向企业申报项目;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主组织项目评审并将立项名单向社会公示;企业将公示后的立项名单提交高教司审核备案;高教司向高校公布立项名单。

第十七条企业须遵守立项规范,校、企双方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过程监督机制》(另发)。

第六章项目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延期验收”、“验收不合格”四种。

1.签订合同的校企合作项目,按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

2.由企业资助团队或个人负责的项目,提供的验收文件

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成果鉴定合格,课题完成,验收结论为结题。

3.项目因主客观原因宕期,或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存在重要纠纷尚未解决的,校企双方均有意向继续合作达成既定目标,验收结论为延期验收;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企业方同意,项目不得延期结题或验收。

4.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验收不合格:

(1)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按合同及方案中的目标、内容执行,未履行承诺,达不到原定任务目标,沟通后无法整改的。

第十九条项目结题与验收的基本程序

1.高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任务后,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申请组织项目验收。

2.收到验收申请后,企业自主进行评审和验收。

3.对于企业评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半年内经整改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停止实施,做撤项处理。企业对停止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开通报,附无法验收的理由说明。

第二十条高教司对通过验收、结题合格者,颁发验收证明或结题证明,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可检索查询,并将验收结题情况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高教司指导专家组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有关具体评估机制,请参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另发)。

第七章评价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建立项目评价与奖惩制度。鼓励企业、高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表现优秀的企业、高校以及项目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的相关方面给予相应处理,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控制,奖励和处理的结果在高教司网站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平台上公示。

第二十三条评定奖励的基本指标

1.项目影响力,从项目的示范性、开放性以及项目覆盖区域范围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2.项目完成质量,从项目的创新点、完成工作量、可实施性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3.项目投入,包括企业和学校在人员、资金、软硬件等方面的投入等。

第二十四条对结题项目的奖励

每年将在当年完成的项目中评选“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优秀项目奖”。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候选项目通过两种渠道参评:

1.高校申报,企业推荐;

2.企业申报,高校推荐。

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年完成总项目数的10%。

第二十五条对企业的奖励

项目组织单位将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企业当年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及执行情况予以评定,并对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给予奖励。奖项分“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合作伙伴奖”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杰出合作伙伴奖”两类:

1.“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合作伙伴奖”每年评审一次,表彰当年度在项目建设和成果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年度参与并完成产学研项目的企业总数的10%。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杰出合作伙伴奖”每三年评审一次,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1)长期支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2)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中能充分发挥其行业领导力,带动教育发展并获得突出成果。

(3)在过去的三年中获得“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达两次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对高校的奖励

高教司将综合各参加学校当年度申请的总项目数、完成总项目数以及获得“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优秀项目奖”的项目数等方面的情况,对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立

项和完成方面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高校授予“最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组织奖”。

第二十七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高校及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存在下列行为:

1.在申报指南中出现不实陈述。

2.在收取申报书数量超过指南发布项目数量的前提下,实际立项数少于发布计划总数的50%。

3.项目承担单位当年退出项目总数占总立项数的50%或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多次无故出现项目超期未完成或中止情况。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将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资格等相应措施。

第八章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

第二十八条企业所资助的立项项目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属高校和教师或学生所有。特殊情况下的知识产权归属,由企业和高校、教师或学生具体商定。

第二十九条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及验收证明、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含有关图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报告等,应整理存档,以便查阅、宣传、推广和转化。

第三十条项目应强化成果推广与转化,充分发挥项目

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鼓励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课件、案例转化,为培养实践能力强的专业人才服务;向解决方案及决策咨询转化,为行业服务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公共服务平台产品转化,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

2.建立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成果库和项目案例集。所有验收合格的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转入项目管理平台之项目成果库集中保存,供检索查阅。对其中优秀的作品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案例集》的形式统一出版和展示,面向高校、企业和社会开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高教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作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基础性文件,根据本办法,高教司还将制定和出台相关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过程监督办法、评价指标体系等,与本办法配套运行。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实施,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发布、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结题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下简称“高教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促进教改、协同育人”为宗旨,通过汇聚企业资源,征集校企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原则,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高教司统筹规划,企业发布需求、高校申报,校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高教司组织委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开展项目相关标准制定、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主要职责 1.作为项目发布单位,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目标定位

和自身发展需要,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接受高校项目申报,开展申报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工作。 2.落实申报指南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到位,云平台、软硬件等价资源投入及实施部署。 3.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运行,抓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和企业内部评审,向高教司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第六条高校的主要职责 1.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作的企业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环境及政策等支持。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4.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并督促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高校)的主要任务 1.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2.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资源完成约定的任务目标。 3.与合作企业方成员一起,接受并配合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提出解决办法。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为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法》(教职成〔2018〕1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 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人大〔2019〕18 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双方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党团建设等方面开展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合作。实现校企“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学共赢、协同发展 二、合作项目 (一) 共建共享校企共同体基地 合作双方可根据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选择共建校内外(包括跨境)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培训中心、企业(产业)学院和创新创业中心/基地等,为校企协同培养学生、企业员工培训和服务社会提供实践场所。 (二)共建共享产学研合作平台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利用双方资源,校企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工作站等产学研合作平台,校企合作开发产品,服务企业发展,共建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提高双方的社会美誉度。 (三)共建混编教科研团队 通过高层次人才互聘(产业教授进学校,教授、博士进企业等方式)共建混编教科研团队,联合开发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共同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创新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推进学徒制人才培养 根据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校企合作设置专业、研究制定专业标准,开展专业建设。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培养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联合培养,共同申报国家校企协同育人项目。 (五)优先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基于校企双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现实利益的相应回报。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企业有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的权利,学校有优先向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的义务,优秀学生有优先选择高端就业岗位的机会,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合作,具体合作以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书》形式进行约定。 (一)甲方 1.密切关注乙方的各项工作,根据乙方实际需要及双方合作项目,

教育部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教育部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力拓科技公司“产学合作移动教学课程综合改革项目”项目 申报书 (A类)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力拓网络科技 2018年5月

申报说明 1.本类别(A类)项目按学校申报和建设,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填表申报。 2.有志于进行教学容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并已经进行过类似研究,或已经有完 善的研究计划,能够代表该课程在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 3.对移动教学云有一定研究,具备基本的移动教学云素养,已经尝试或准备尝试 一些移动教学方法; 4.对最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有研究,如翻转课堂教学法、混合式教学法、任务引 领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等,并能够将新的教学方法应用到课程建设中; 5.有一定的多媒体教学资源制作经验,能够胜任移动微课件和精准课堂对多媒体 数字资源的制作要求; 6.确保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和交付,每个项目原则建设时间为一年; 7.校、院领导应大力支持教学创新及信息化教学改革、推进高校专业综合改革。

教育部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力拓科技公司“产学合作移动教学课程综合改革项目”项目 申报书 (B类)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力拓网络科技 2018年5月

申报说明 8.本类别(B类)项目按二级院系申报和建设,由二级院系负责组织填表申报。 9.有志于进行教学容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并已经进行过类似研究,或已经有完 善的研究计划,能够代表该课程在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 10.对移动教学云有一定研究,具备基本的移动教学云素养,已经尝试或准备尝试 一些移动教学方法; 11.对最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有研究,如翻转课堂教学法、混合式教学法、任务引 领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等,并能够将新的教学方法应用到课程建设中; 12.有一定的多媒体教学资源制作经验,能够胜任移动微课件和精准课堂对多媒体 数字资源的制作要求; 13.确保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和交付,每个项目原则建设时间为一年; 14.校、院领导应大力支持教学创新及信息化教学改革、推进高校专业综合改革。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说明书

XX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XX技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项目ICT学院说明 山西省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速培育ICT产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提升院校校企合作水平,促进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专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区域经济能力,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特推出校企合作项目“ICT学院”,以下是具体内容:一、ICT学院简介 XX公司ICT学院,全称XX公司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是XX公司为打造ICT 人才产业链,推动ICT领域技术的发展和传播,为社会培养ICT领域的人才,满足产业链对人才的长期需求而设立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二、合作内容 (一)构建高校内涵式发展模式 1、ICT类专业内容建设 面向新经济改造升级ICT类(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专业,制定面向ICT领域进行专业改造升级的模块化参考课程体系。建设多学科交叉复合的新工科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形成XX公司深度参与的“产学研”共同体。

2、双师型教师提升计划 围绕产业前沿技术,为高校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产业最前沿技术的机会与平台,提升教师对产业前沿技术的敏感度以及实际运用能力。 3、联合开发课程资源 开发一批面向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在线课程资源,快速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教育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动在线课程资源与在线教育支撑工具在课程上的广泛应用。 4、推进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 建设一批面向ICT类(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的实训教学科研平台,为高校师生提供与产业真实场景结合的实训科研平台服务。 5、建立能力评价机制 通过XX公司ICT大赛、XX公司职业认证与课程结合等模式,建立ICT类人才能力评测体系,客观评价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成果的参考指标体系。 6、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 XX公司一直倡导构建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共同体,聚合人才、聚合技术、聚合商业、聚合服务,最终助力山西省ICT产业可持续的繁荣发展。从2012年开始,XX公司开始与全球高校合作开展“XX公司ICT学院”,每年为ICT产业链培养数以万计的人才,每年的双选会旨在为合作伙伴输送人才,并帮助合作院校解决毕业生实习、就业等核心问题,从而建立起ICT产业链中企业、院校、平台、人才之间互动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拉近ICT行业人才的培养和企业实际需求之间的距离。 7、社会服务

校企合作协议书(新版)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东白云学院乙方: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开展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育人、互惠多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建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方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同商定的名称,并开展教学、见习、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项目。 2.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定学生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保证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实习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满足学生的人才培养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

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4.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5.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甲方学生、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实习生、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甲方研究、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甲乙双方为乙方员工共同研制培养计划。 7.乙方根据甲方人才培养需要,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满足学习要求的工作岗位和不少于三个岗位的轮岗。 8.双方将定期(每半年二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遇突发情况,双方及时调整合作事宜。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命名为“班”,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如在甲方投资建设专门化的实验实训室,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科研能手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 3.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训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文学(37种) 题名作者 1 诗经《诗经·国风》译注邓荃 2 楚辞楚辞集注朱熹 3 左传春秋左传集解左丘明 4 乐府诗选余冠英 5 史记司马迁 6 唐诗三百首蘅塘退士 7 宋词三百首马清福 8 古文观止吴楚材 9 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王季思 10 红楼梦曹雪芹 11 人间词话王国维 12 四书集注朱熹 13 鲁迅选集鲁迅 14 女神郭沫若 15 子夜茅盾 16 家巴金 17 骆驼祥子老舍 18 雷雨曹禹 19 徐志摩选集徐志摩 20 生死场箫红 21 沈从文小说选(一、二)沈从文 22 创业史柳青 23 平凡的世界路遥 24 光的赞歌韩作荣 25 荷马史诗奥德修纪:荷马史诗荷马 26 一千零一夜纳训译 27 莎土比亚戏剧集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 28 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 29 安娜?卡列妮娜托尔斯泰 30 老人与海海明威 31 外国现代派作品选(1-4卷)袁可嘉 32 尔雅尔雅译注胡奇光 33 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 34 文艺心理学文艺心理学概论金开诚 35 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 研究所美学研究室

36 白鹿原陈忠实 37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叶圣陶 哲学(34种) 题名作者 1 周易周易集解李鼎祚 2 论语论语集注朱熹 3 孟子孟子集注朱熹 4 老子老子浅释陆元炽 5 庄子庄子集释郭庆藩 6 公孙龙子公孙龙子论疏胡曲园 7 荀子荀子白话今译王森 8 正蒙[宋]张载撰 9 理想国柏拉图 10 哲学原理肖明 11 人类理解研究休谟 12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 13 纯粹理性批判康德 14 历史哲学德雷 15 实用主义詹姆士 16 猜想和反驳—— 17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拉卡托斯 18 存在与时间—— 19 真理与方法(上卷)—— 20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 2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央编译局编译 23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24 自然辩证法恩格斯 25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26 哲学笔记—— 27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28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29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30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31 大学常万里 32 焚书—— 33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康德 34 正义论罗尔斯 历史学(31种)

会议材料四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会议材料四: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合作协议模板 本合作协议(“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XXX大学,一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高等院校(以下称“大学”);以及XXX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协议将从公司在下面签署的日期起开始生效(“生效日期”)。 背景信息 大学情况介绍…… 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期望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实施,与大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公司与大学合作,实施XXX项目,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执行。 协议 一、公司的承诺 1.在受本协议约束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向大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XXX元的金额。公司将依照附件XXX的规定,并在大学证明已令公司适当满意地实现了所规定的建设阶段后,支付该笔资金。 2.公司不承诺负责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开支、技术援助或品牌宣传。 二、大学的承诺 1.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大学将委派一名教职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2.大学将根据附件XXX中的方案执行此项目。 3.大学将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向公司提供项目状态,尤其是年中与年尾的执行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三、保密 1.“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披露的、标记为保密信息或在相应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作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接收方已知的信息、非接收方错误而公开的信息、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其他方通过合法途径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2.除了需要知晓该信息且已书面同意对该信息保密的关联公司、员工和代理,接受方不得向其他人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和代理只能出于根据本协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同时须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来保护这些信息。接收方还可在法律要求时披露保密信息,但须先向披露方提供合理的通知。 四、公开 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协议所赋予的关系发表任何公开声明,除非法律有此要求,并且已向另一方提供了合理通知。 五、生效、期限和终止,其他规定 1.期限: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公司签名的日期,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 年(“期限”)。 2.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另一方实质性违反了本协议,并在收到首先发现其违约的一方的通知后的30 天内未对此类违约进行补救。 (2)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另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时间超过30 天。 3.修订内容。任何修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明确说明修改了本协议之内容。 4.管辖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

校企合作协议书-产学研合作基地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开展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育人、互惠多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建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方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同商定的名称,并开展教学、见习、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项目。 2.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

度制定学生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保证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实习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满足学生的人才培养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4.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5.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甲方学生、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实习生、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甲方研究、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甲乙双方为乙方员工共同研制培养计划。 7.乙方根据甲方人才培养需要,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满足学习要求的工作岗位和不少于三个岗位的轮岗。 8.双方将定期(每半年二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遇突发情况,双方及时调整合作事宜。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立项研究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高司函[2006]18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6.09.20 【实施日期】2006.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6]18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委托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为保证委托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项目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我司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委托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实

践进度,统筹安排和负责使用项目研究经费。项目完成时向我司提交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三、本次立项的资助经费由我部拨出,各项目要合理使用研究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按《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教高厅〔2006〕2号文件印发)执行。 四、希望项目承担高校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力求使立项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各项目学校要加强对承担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并给予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确保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服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需求,服务企业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需求,鼓励相关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深化与高校产学合作,促进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管理服务的多方协同,培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育部是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有关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和指导项目规范运行;

教育部24个司局机构和局部直属机构正司局级干部简历

本文介绍教育部24个司局机构和部分直属机构正司局级干部简历 P1 办公厅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发展规划司 人事司 财务司 基础教育司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思想政治工作司 社会科学司 直属高校工作司 P2 高校学生司 科学技术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直属机关党委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离退休干部局 监察局 科技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办公厅主任 牟阳春

主持办公厅的全面工作,重点负责部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和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议等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根据部党组的指示,办理与中办、国办的相应联系协调事项。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孙霄兵,博士。原任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司长,2005年12月任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发展规划司司长 韩进,原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2004年12月任发展规划司司长。 人事司司长 姜沛民,原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现任教育部人事司司长。 葛道凯个人简历 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葛道凯,河南济源市人,1963年出生,*党员。 1980年至1984年在焦作矿业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读本科, 1984年至1990年先后在中国地质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1990年至1992年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92年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聘为副教授, 1994年被聘为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沉积学,先后参加过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攀登计划项目、“973”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研究工作,曾获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表中英文科技论文和教育文章数十篇。 1995年由北京大学调国家教委工作,曾任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理科教育处副处长、处长,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科教育处处长, 2001年11月起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 2006年6月被*教育部党组任命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2009年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点击数:2055 录入时间:2011-6-23 【返回】 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1982版 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

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版 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协议签约

校企合作协议 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联合开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化工类专业2016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 二、合作方式与内容 1.共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化工类专业2016级“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办学地点选址为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联合招生招工。共同实施2018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化工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招工。 3.共同培养。包括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岗位技能课程与教材,共同组织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考证,共同做好教师师傅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共同组织考核评价等。 4.共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能源化工类专业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共同开展教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共同投入现代学徒制试点经费等。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办学资质及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2.负责开展招生宣传与录取,协助乙方开展招工宣传与录用。 3.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机构的筹建、学校工作人员的组成,学校专任教师的选拔与配备。 4.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等。 5.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学徒)校内学习的日常管理。 6.负责联系乙方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理论与技能课程及教材、共同做好教师师傅“双导师”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共同组织对教学过程和结果的考核评价、共同开展教学研究与项目研发及技术服务等。 7.负责提供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内运行所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室、图书阅览室、教学器材设备等。 8.负责按照双方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落实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内课程的教学组织与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9.负责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现代学徒制试点相关政策支持及项目申报。 10.负责总结与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 (二)乙方 1.负责安排学生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实训工作岗位。学徒与企业员工具有同等待遇。 2.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机构己方工作人员组成,带徒师傅的选拔与配

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附件: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企业 资助项目 类型项目简介项目数相关专业或产业技术方向 面向对象 网址 教师学生 华为教学内容和 课程体系改 革 面向高校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师,由华为公司提供经费、 技术、平台的支持,将华为热门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存储、 数据中心、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等按照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引入 到教学过程,通过课程、实训、课程设计的建设与改革,推动高 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满足ICT行业发展需求的、 可共享的课程资源,并能推广应用。 20 大数据、云计算、存储、数据 中心、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等 计算机类、电子 信息类/ 实践条件建 设 本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相关学院(系部、中心),由华为公司提供 硬件、软件及平台支持,联合高校建设“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 院创新人才中心”,并开发相关的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践教学 水平。 20 大数据、云计算、存储、数据 中心、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等 计算机类、电子 信息类/ 腾讯创新创业联 合基金 本项目聚焦于培养学生对全新形态的互联网+产品运营思维及协 作两大维度能力,同时通过项目实施,探索“互联网+”时代的创 新产品运营模式,打造典型标杆案例。在吸收2016年腾讯创新 创业训练项目成功经验基础上,探索更高效高质的校企合作模式, 为社会输出更多具有商业、社会价值的优秀产品。 15 互联网+ / 全日制在校学 生 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 主要面向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自动化、经济管理、创新创 业学院及其他各院系,通过提供企业师资、开发平台、运营平台、 传播平台及运营经费等资源完善高校创新创业体系。A类项目: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B类项目(定向):建立高校学生 双创实践中心。 16 互联网+ 计算机、软件、 电子信息、自动 化、经济管理、 创新创业等学 院 /

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书样本

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书样本 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书甲方(学校)::乙方(企业)::丙方(学生、学生家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促进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进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 经三方友好协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校企合作模式学制三年共六学期,学生第 一、 三、五学期在学校,第 二、 四、六学期在企业。 11、联合培养 22、现代学徒制培养 33、工学结合 二、专业、学制、方向及规模 11、专业::汽车工程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22、学制::三年高职 33、规模::□冲压模具方向15--020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注塑模具方向15--020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模具S--22班”办班及相关研究项目开展所需经费。 “具模具S--22班”管理机构的筹建、学校工作人员的组成,教师队伍与专门管理人员的配备。 “模具具S--22班”的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申报、生源资格审查、考核选拔与招录、转专业、学徒协议签订、中途学生(学徒)退出善后安排、补录等招生招工工作。 “具模具S--22班”学生(学徒)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等。 “模具S--22班”学生(学徒)校内学习日常管理。 “具模具S--22班”校内运行所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教学器材设备等。 “具模具S--22班”学生(学徒)的在校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流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工作指南 一、项目实施流程图 二、项目具体操作方法 1.企业申报阶段

企业起草项目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项目申请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格式可参考高教司产学合作平台企业申报指南范本,也可参考其他企业申报指南。起草申报指南工作完成后,企业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平台提交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指南对外公示阶段 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指南后,及时与高教司沟通确定项目内容,待高教司审批通过后,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对外发布。此时,企业官网可同步正式对外发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公布项目申报指南。 3.高校申报、企业收集资料阶段 (1)各大高校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平台或企业官网查看到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后,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及条件自行报名申报,填写申报书并按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提交。 (2)在此阶段,企业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准备接受各大高校的电话及邮件咨询与交流,同步收集高校申报资料。 4.企业内部评审阶段 企业自主组织项目内部评审,大致流程包括: (1)拟定企业内部评审指导文件(方案),制定项目评审表(包

含各大评分项); (2)项目文员做好项目评审资料整理并报送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组织公司内部评审会议,通知公司相关负责领导参与评审讨论会议(也可组织专家参与评审),填写项目评审表,最终得出初步立项结论。 5.企业提交立项资料、立项名单公示 (1)企业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后,发送立项情况报告及立项名单发送高教司。 (2)高教司收到企业立项资料后审批通过并将立项公示。在高教司审批企业立项资料并同意立项公示后,企业可自行同步官网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公布。 6.校企专题讨论会阶段 项目立项名单公示5-7个工作日后,企业联系高校组织校企项目专题讨论会议,会议目的包含: (1)确定校企各方项目负责人,明确双方职责,确立项目工作组。 (2)确定并落实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计划、实施路径、经费使用规划、时间节点、各方职责等。

需要智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1)

合作协议模板(仅供参考) 合作协议模板 本合作协议(“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XXX大学,一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高等院校(以下称“大学”);以及XXX 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协议将从公司在下面签署的日期起开始生效(“生效日期”)。 背景信息 大学情况介绍…… 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期望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实施,与大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公司与大学合作,实施XXX项目,从协议签署之日起 执行。 协议 一、公司的承诺 1.在受本协议约束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向大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XXX元的金额。公司将依照附件XXX的规定,并在大学证明已令公司适当满意地实现了所规定的建设阶段后,支付该笔资金。 2.公司不承诺负责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开支、技术援助或品牌宣传。 二、大学的承诺

1.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大学将委派一名教职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2.大学将根据附件XXX中的方案执行此项目。 3.大学将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向公司提供项目状态,尤其是年中与年末的项目执行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三、保密 1.“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披露的、标记为保密信息或在相应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作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接收方已知的信息、非接收方错误而公开的信息、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其他方通过合法途径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2.除了需要知晓该信息且已书面同意对该信息保密的关联公司、员工和代理,接受方不得向其他人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和代理只能出于根据本协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同时须采取合理的谨慎态度来保护这些信息。接收方还可在法律要求时披露保密信息,但须先向披露方提供合理的通知。 四、公开 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协议所赋予的关系发表任何公开声明,除非法律有此要求,并且已向另一方提供了合理通知。 五、生效、期限和终止,其他规定 1.期限: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公司签名的日期,本协议的有效期为XX 年(“期限”)。 2.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提高质量30条”)为主线,在抓规范、立标准、定政策、推改革、建机制、树典型、提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阶段性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有关人才培养工作 1.修改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在高教战线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提高质量30条”的热潮,指导各地各高校制定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实施工作方案。做好“提高质量30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任务的落实工作,继续引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召开全国高教处长联席会议,举办新建本科院校领导培训班,分类分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座谈会,交流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做法经验。会同直属司筹备召开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的第22次直属高校咨询会,交流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有关政策举措、经验做法,举办各地各高校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成果展。 二、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类型和区域布局结构 2.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指导各地各高校完成专业对照整理工作,做好2012年度本科专业备案与审批工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导支持高校设置相关专业。

校企合作协议书(新版)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广东白云学院 乙方: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 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开展校企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育人、互惠多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 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建立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 .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 教学、见习、实习、就业基地(或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方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同商定的名称,并开展教学、见习、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定学生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保证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实习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满足学生的人才培养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甲方学生、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实习生、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甲方研究、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甲乙双方为乙方员工共同研制培养计划。 .乙方根据甲方人才培养需要,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满足学习要求的工作岗位和不少于三个岗位的轮岗。 .双方将定期(每半年二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遇突发情况,双方及时调整合作事宜。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双方共同合作,在 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命名为“ 班”,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如在甲方投资建设专门化的实验实训室,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科研能手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 .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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