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怎样看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艺人?

有媒体报道称,张艺谋发现身边有个别艺人吸大麻却没举报,遭到部分舆论的质疑。质疑无非是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有的认为不举报吸大麻的行为违法;有的认为这虽然不违法,但也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

认为不举报吸大麻的行为违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对本决定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其实,很多法律规定的“义务”并非是强制性的,即使不履行这种非强制性的义务也不属于违法。

“义务”是不是需要强制性执行,是由刑法规定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逃税罪”,你没依法纳税就犯了逃税罪,这就违法了,如果逃税数额大是要坐牢的。《宪法》还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刑法》并未对不尽劳动义务的行为规定罪名,如果你是个富二代不想劳动,警察也不会来抓你坐牢。虽然《决定》规定公民对吸食毒品的行为有举报义务,但《刑法》并未规定对不举报吸食毒品行为的刑罚,这就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义务,所以,张艺谋不举吸大麻的行为并不违法。

也许有读者会问,吸毒是犯罪,张艺谋身边的人吸毒,他难道不是犯下了“窝藏、包庇罪”吗?不错,《刑法》规定了“窝藏、包庇罪”,但这个罪是这样定义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如果张艺谋不知道吸大麻是犯罪,那当然与“窝藏、包庇罪”不沾边;如果张艺谋知道吸大麻是犯罪,他也并没有把吸大麻的艺人窝藏起来逃避警察的追捕,更没有向追捕的警察作假证,也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所以说,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的艺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试想,如果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的艺人构成犯罪,那贪官的老婆孩子是不是都应该坐牢?贪官全家买豪宅豪车,投资移民国外,支出远远高于合法收入,难道他们的老婆孩子不知道这些钱是哪来的?

从法理上讲,任何人都没有“自证有罪”的义务。国外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第一句话就是“你可以保持缄默”,是不是犯罪要让事实证据说话,由陪审团裁决,而不是靠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决定,这就避免了像内蒙“呼格案”那样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冤案。既然是犯罪的人都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那犯罪的人的亲属或身边的人是不是有道德义务揭发他的罪行呢?

美国有一对巴尔杰兄弟,哥哥叫詹姆斯,弟弟叫威廉姆。詹姆斯犯下杀人、贩毒、抢劫银行、组织黑社会等31项罪名,1994年12月23日逃到波士顿后一直未被警方抓获,是被联邦调查局列为仅次于本·拉登的十大通缉犯之一,臭名昭著。而詹姆斯的弟弟威廉姆先后任马萨诸塞州参议院主席和马萨诸塞州大学校长,口碑不错。

1995年,时任州参议院主席的威廉姆根据别人的安排与潜逃的哥哥通了一个电话,在警方调查时,他拒绝提供哥哥的任何信息。警察问他:“你与哥哥通电话时为什么不劝他自首?”威廉姆答道:“让哥哥自首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检察官坚持要威廉姆提供他哥哥的隐匿地点,并说:“难道你对哥哥的忠诚要大于对马塞诸萨州人民的忠诚吗?”威廉姆这样回答:“我爱我哥哥,对我哥哥有一种诚实的忠诚,我没义务帮助任何人去抓他。”

这个法律与道德冲突事件,在社会上争论了很久。2003年9月1日,虽然威廉姆根据当时的马塞诸萨州州长米特·罗姆尼的要求,辞去了他当时担任的马塞诸萨州大学校长职务,但他也没有以“妨碍司法罪”受到法律追究。

2011年6月22日,81岁的詹姆斯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塔莫尼卡市被捕,并于2013年11月14日被判处终身监禁。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法律和道德的界线并不总是清晰的。法律源于道德,也必然孕育着道德,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可以重新退位到道德,“紧急避险权”就是如此。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讲,一个被饥饿折磨到极限的人,他有权去偷一块面包来保护自己的生命。虽然面包店的老板受到了财产损失,但不能判这个偷面包的人有罪,否则就不公正。法国大文豪雨果的《悲惨世界》里写道,冉阿让为给饥饿中的孩子偷一块面包坐了十九年的大牢,他对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制度给予无情的批判:“在一个黑暗社会里,应该受到惩罚的不是犯罪的人,而是制造黑暗的人。”

生命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其他任何权利都依附在生命权上,生命没有了其他权利也就化为乌有。所以,人的生命权是法律最优先保护的权益——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拿别人的面包吃属于紧急避险,这种行为只是有限度地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并未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他人生命,这不属于违法犯罪。

现在就可以回答本文提出的问题: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的艺人应该受到谴责吗?不应该。首先,张艺谋没有违法;其次,张艺谋没有道德上的义务举报自己的演员。

巴黎遭恐怖袭击

你最担心谁?

爱和义务是有层次的

2015年11月13日夜间,法国巴黎遭到连环恐怖袭击。翌日,法国官方确认该恐怖袭击造成129人死亡、352人受伤,其中99人重伤。不少中国人得知巴黎遭恐怖袭击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有中国人遇难”。其他国家的人也是如此,危难关头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同胞,而不是其他国家的人。

某地发生天灾人祸,其他地方民众为灾民捐款赠物,媒体总爱用“大爱无疆”这个词形容人的无私的爱。作为鼓励人们行善积德的词,这样用当然没问题。事实上,爱是有疆界的。不然,为什么在巴黎遭恐怖袭击后,我们不首先问“有没有美国人遇难”、“有没有越南人遇难”、“有没有肯尼亚人遇难”?

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人只对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对象产生确定的情感。人的血缘关系越近,情感就越深厚;反之,人的血缘关系越远,情感就越浅薄。这一哲学命题并不难理解,一个人对家庭成员的爱胜过对邻居的爱,对邻居的爱胜过对社区内其他成员的爱,对社区内其他成员的爱胜过对本国其他地区的人的爱,对本国其他地区的人的爱胜过对外国人的爱。所以,外国发生灾难,国人必然要问“有没有中国人遇难”;国内某一地区发生灾难,某个社区的人就会问“有没有本社区的人遇难”;自己的社区发生灾难,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家人有没有人遇难。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人认为这是自私的表现。

爱必然伴随着义务。你爱你的子女,就要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义务;你爱你的亲友,就要对贫困的亲友尽到救济义务,如此等等,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爱也越来越淡漠,所承担的义务也越来越稀少。孟子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爱和义务是有先后次序的,先把自己的父母赡养好,有余力再去赡养别人的父母;先把自己的孩子抚养好,有余力再去抚养别人的孩子。母亲不奶自己的孩子而去奶邻居的孩子,儿子不赡养自己的父母而去赡养别人的父母,丈夫不亲近自己的妻子而去亲近别人的妻子,这可谓“大爱无疆”,但这种畸形的“爱”不会被社会文明所推崇,因为它会搞乱家庭、社会伦理关系,甚至让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破裂,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按照爱和义务的层次行事就符合道德要求。一个人先照顾好自己的家庭成员,然后再向社会上行善,这符合道德要求;一个国家自己的人民富裕了,然后拿出一部分财富让不富裕的外国人民分享,这符合道德要求。很多国家的社会福利只提供给自己的国民,这在道德上也无可指责,因为社会福利是靠本国居民的纳税支撑的,不能让外国人轻而易举地占用。就是继承遗产也“内外有别”,美国对本国公民配偶免除遗产税,而外国人配偶就不得享受此项免税。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如果一个国家给自己的国民的待遇和给外国人的一样,那它还怎么让自己的国民爱国呢?可见,由爱产生的义务是相互的。国民爱国,就要尽爱国的义务,为维持国家机构的运转就要纳税,遇到外敌入侵就要服兵役保卫国家;国家爱国民,也要尽到爱国民的义务,如给国民提供社会安全和国防,为残疾、贫困国民提供各种救助。国家尽到了对自己国民的义务,把自己的国民照顾好了,有余力再去照顾外国人,这是符合道德要求的。

爱和义务的由近及远层次也符合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提出的伦理精神的三个范围:首先是家庭,然后是市民社会,最后才是国家。但是,爱和义务的层次有时也会发生冲突。

美国内战爆发之初,林肯总统想任命罗伯特·李为联邦军指挥官,况且李自己也反对奴隶制,反对南方各州脱离联邦。可李再三考虑后拒绝了林肯总统的任命,因为李的家乡弗吉尼亚州加入了南方邦联(美国内战时,北方叫“联邦”,南方叫“邦联”),让他亲手攻打自己的家乡、杀害亲人和孩子,他无法逾越道德这道坎,最终还是政治让位于道德。李辞去在联邦军队的职务,回到南方为保卫自己的家乡而战。当作为南方军总司令的李向联邦军队投降时,他为南方军的将士们争取了最好的待遇,被允许带走私人马匹和武器,以便回家后好播种耕田继续生活。作为叛军总司令的李,在投降协议上签字后,骑上马逍遥地回到家乡当校长去了,既没有被定为战俘,也没有被关押。李作为败军之将,战后声望不减反增,他的道德品质和人性光辉赢得了美国人民的爱戴,其受尊敬程度几乎与华盛顿齐名。在美国,他的塑像到处可见,甚至还坐落在国会大厦内,许多道路、学校都以他的名字命名。

可见,当爱和义务的层次发生冲突时,按“家庭—社区—国家”的先后次序尽义务是符合道德要求的。没有对家庭的爱,没有对自己所在社区的爱,“爱国”也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人活着,一定要有个永恒的东西贯穿始终,这个永恒的东西就是道德,它不被利益所诱,不为权势所屈,不受政治所扰。把道德植入你的心灵,你就过上了有德性的生活,成为一个内心自由的人。

苹果为何要竖着切

那是我读大学时毕业前夕的一堂课。教授出了一道类似脑筋急转弯的题:人们切苹果,为什么要竖着切,而不横着切呢?

“因为竖着切,成了人们的习惯。”学生们回答。

“为什么竖着切就成了习惯,而横着切就没有成为习惯呢?”教授问。

学生们各抒己见,说出了不少的原因和理由,但都没有得到教授的认同。

“人们切苹果习惯竖着切而不横着切,那是因为竖着切比横着切更方便;再有一个原因就是,竖着切开的苹果比横着切开的苹果,人们吃起来方便。所以,给人方便的东西,才容易让人接受,让人认可,让其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和习惯。”

教授说:“同学们,你们很快就要走进社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要让别人接受你们、认可你们,你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与人方便。”

救人一命

有一次,汉宣帝宴请大臣。席间,有个大臣不善饮酒,喝了几杯宣帝的赐酒后,小便失禁。这一幕被一个太监看见了,他和那位大臣素有嫌隙,于是就大声禀告汉宣帝:“陛下,小人发现有人竟敢在宫殿上小便!”

这还了得,汉宣帝一听,怒不可遏,立命卫士将肇事者绑了起来。按照汉律,这样的事,要以“大不敬”罪名处以斩首。宴会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异常紧张,那个闯祸的大臣酒也醒了,吓得瑟瑟发抖,但谁也不敢替他求情。

“皇上,小臣有异议!”此时,光禄大夫张安世突然站了起来,说,“有什么证据证明他身上就是尿而不是酒呢?依我看,这是他不小心弄洒了酒……”站在一旁的太监轻蔑地一笑,反问:“那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酒洒了呢?”张安世不置可否,径直走到那个大臣身边,趴在地上,在其潮湿的裤腿处舔了起来,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儿,张安世才抬起头,笑道:“启禀陛下,看来这是一场误会,他的裤腿上明明是酒啊!”

张安世的举动也让汉宣帝吃惊不小,半天才回过神来,最后,他点了点头说:“看来确是场误会,把人给放了!大家继续畅饮吧!”

宴会结束后,那个太监又悄悄对汉宣帝说:“皇上,谁都看得出,那个张安世是在偏袒罪臣……”汉宣帝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你不要再说了,朕心里明白!”“可您为何还要放人呢?”太监心有不甘地问。汉宣帝呵斥道:“你究竟想怎么样?张安世如此仗义救人,而朕还要去杀人,你想叫天下人都骂朕不近人情吗?”太监一听,只好讪讪离去。

后来,有人问张安世:“尝人溺,不恶心吗?”张安世笑答:“能救人一命,值了!”

近于残忍的“人心”测试

国内一地方电视台有一个新节目,名曰“直面人心”,就是用暗拍的方法,测试市民的种种“人心”。节目正式播出前好些天,电视上就放了一些片段做预告宣传,我看了一段,是在马路上丢一个装有几千元的皮夹,现场四周架了几个隐蔽摄像机,暗拍路人捡到皮夹后的反应,有人捡到皮夹就放进自己包里要离开,这时躲在附近的记者就出现了,当场拦下路人揭穿其拾金而昧的不光彩行为。

先前倒听说过有执法者“钓鱼”执法的,电视台这个节目也就是“钓鱼”拍摄吧。这样的节目播出来一定很刺激很好看的,电视台为了收视率,真正要算是费尽心机了。但我不想看这个节目,不敢看,不忍看。人不是神,人性不够完美,不够坚强,常常是经不起诱惑的。大众也不可能个个都是道德模范,往往有道德弱点,有一念之差。设下道德陷阱,陷人于不义,并在电视上示众,在我看来,近于残忍。电视台有没有“直面”一下自己的“人心”呢?

本来,报道事实,揭示真相,自然是媒体的职责,但挖一个坑诱人跌下去,人为制造一个有人落坑的所谓事实和真相,这怕是既有违新闻的原则,亦有违媒体的操守。我再说一句不大中听的话,谁的“人心”怕都经不起拿到媒体上给公众“直面”的,包括你我,包括电视台的编辑记者总编台长,包括世上的正人君子们。

或许,电视台做这个节是希望拍到的全是路人的拾金不昧,以展示我们这个地方个个是好人吧?电视台若存的是这一份心,那我上面的话就很有点以“小人之心”度电视台“君子之腹”,真不好意思了。果真如此,即使节目不那么刺激好看,收视率不那么高,这样的媒体也是值得我们观众尊重的。我倒情愿做这一回“小人”。

仁义的陌生人(上)

2015年,美国《读者文摘》请读者讲讲发生在身边的仁爱故事,下面是编辑部从读者众多来信中挑选的一批真实故事,故事中述说的那些情节,会触动我们的心灵。

幸福的花手绢

我7岁那年,我们全家人开车去大峡谷。半路上,我最喜欢的一块手绢从车窗飞了出去,不见了,我无可奈何。过了一会儿,我们在一个服务站停了下来。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想吃三明治。这时,一个骑着摩托车的陌生人来到了服务站。

“那辆蓝色福特车是你们的?”一个高个子、凶巴巴、胡子灰黑的男人问。妈妈点了点头,没说话。这个陌生人从他的夹克口袋里掏出了我的手绢,把它递给了妈妈,然后就走回了他的摩托车。我用自己唯一的办法感谢他:我跑过去,把手里的三明治给了他。

——齐娜·汉密尔顿,英国

一言暖心

我的丈夫意外身亡,此后,我的一位女同事一直在鼓励我。她全年每个星期都会给我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照顾好自己”或者“永远心怀希望”。她拯救了我的生活。

——杰丽琳·柯莱特,明尼苏达州

司令官的鼓励

我参加越战的时候,第一次坐直升飞机执行任务。我搜索着敌方炮火,忽然发现前方有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似乎正朝我们飞过来。“导弹!”我用报话机喊。飞行员使尽一切招数让飞机在空中急转,机舱里的人都从机舱一侧被甩到了另一侧,但是那枚“导弹”不过是我们刚刚扔下的一颗炸弹发出的光。不用说,机上的人都很不高兴。

回到基地,司令官将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上。“亨特中士,”他说,“以后发现疑似导弹的东西,继续报告,安全总比后悔要好。”

司令官的一句话给了我信心,让我后来成了中队里最佳炮手之一。

——道格拉斯·亨特,佛罗里达州

尾随我的男人

一个暴风雪的日子,我开车回家,半路上注意到后面有一辆汽车在尾随着我。突然,我的轮胎爆了!我把车停在路旁,后面那辆车也停了下来。一个男人下了车,二话没说就帮我换轮胎。

“我在后面两英里的地方本应下马路的,”他说,“但是我看出你的汽车轮胎不正常。”

——斯波坎·瓦利,华盛顿州

吉姆的工作

我的邻居吉姆纠结了很久,犹豫着是否从建筑公司退休。一天,他遇到了以前和他一起干活的一个小伙子。这个年轻人和妻子有三个孩子,但他有一段时间找不到活干了,因此生活拮据。遇到小伙子的第二天早上,吉姆到公司递交了退休申请。同时,他推荐了这位小伙子补缺。这是六年前的事情了,那位三个孩子的年轻爸爸一直工作到现在。

——米兰达·麦克莱恩,密歇根州

给我的生活增色的安检员

一次乘飞机时,我忘了行李中不准带液体的规定,于是到了机场安检门,我不得不把几桶颜料全部放弃。一个星期后,我坐飞机回到这个机场,行李区的一位服务员把那几桶颜料还给了我。他不但为我看护着油漆,而且查看了我的返程日期和时间,以便能找到我。

——玛丽莲·金塞拉,加拿大落基山镇

孙女的衣服

我在一家服装店里看到一件衣服,知道孙女肯定喜欢,但是我的钱不够,所以问女老板,是否能给我留着。

“我能不能给你买下这件衣服?”另一位顾客问我。

“谢谢你,但我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我说。她告诉我,她曾经三年无家可归,如果不是陌生人给了她帮助,她就活不到今天。

“我现在有家了,生活好了很多,”她说,“我下了决心,要将那么多人展现给我的仁爱回报给这个世界。”她花钱为我买下了那件衣服,她收到的唯一回报,是我给她的一个满怀感激的拥抱。

——斯泰茜·李,马里兰州

爱心在传播

两名消防员正在一家快餐店排队,停在外面的消防车上的警报声响了起来。两个人转身往外走,这时,一对夫妇追了过去,把刚买到的快餐送到了两名消防员手里。然后,这对夫妇重新回到队列里,准备排队再买一份。快餐店老板看到了这对夫妇的无私行为,免费送了他们一份快餐。

——乔安·桑德森,佛罗里达州

仁义的陌生人(下)

2015年,美国《读者文摘》请读者讲讲发生在身边的仁爱故事,下面是编辑部从读者众多来信中挑选的一批真实故事,故事中述说的情节,会触动我们的心灵。

半块面包

去年12月的一天,我上班前去一家熟食店,点了一块奶油面包。面包烤得热气腾腾,我来不及吃,就拿着它出了店门。这时,我看到公交车站上坐着一位衣衫破旧的老先生。我知道,这位流浪汉可能一天没吃过热饭了,就把手里的面包送给了他。

但是我也有了回报,另一位刚从熟食店出来的顾客把她刚买的面包掰下一半递给了我。我非常开心,因为我体会到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关爱与被关爱之中。

——莉莲娜·菲格罗阿,亚利桑那州

珍贵的圣诞礼物

2006年1月,一家人的房子发生了火灾,幸好人没事。这家人当中有个六岁的男孩,大火把他刚收到的圣诞节礼物都烧毁了。他的一位女同学问父母,是否能把她的圣诞节礼物全都送给这个男孩,她的父母同意了。这位小姑娘的善举将永远温暖我的心,因为故事中的小男孩就是我的小孙子。

——多娜·凯奇诺夫斯基,康涅狄格州

高瞻远瞩的芳邻

我开车不远千里,开始了一份新工作。这段路程开始是有趣的,后来就变成了一场噩梦,因为我发现我的钱所剩无几,而前面还有几段路要走。我停下车,眼泪流了下来。

忽然,我注意到了车座上有一个没开封的告别卡,那是我临行时邻居塞在我手里的。我把告别卡从信封中拿出,一张100美元钞票跟着掉了出来——这些钱刚好够我其余的行程。后来我问邻居,为何要往信封里放钱。她说:“我预感到你用得着它。”

——娜丁·钱德勒,马萨诸塞州

路遇好司机

我开车行驶在新墨西哥州的一条公路上,我对这里的路不熟,有些发慌,在路边停了车。这时,一辆货车行驶过来。一位女士下了车,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她,我想给一家出版社送一些书,但是道路又远又绕,很不好找,我去不了。

“我替你把书送去,我是当地人,认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她说。我接受了她的帮助,但永远也忘不了这位陌生人的小小善举。

——多琳·弗里克,内布拉斯加州

一帮到底

在一次车祸中,我和朋友都受了伤,路过的一家人停下来救助我们。他们开车把我们俩送到医院,一直等到医生给我们治疗完毕。随后,他们又开车把我们送回了家,给我们安排了吃的,直到把我们安顿好才离去。最让我们感动的是,他们是放弃了旅行帮我们。

——辛迪·伊尔斯,俄克拉荷马州

大小孩帮小小孩

一群孩子在一家玩具店的娱乐区玩耍,我的五岁孙女向一个小男孩招手,示意他站住。她在他脚前蹲下身子,将他松开的鞋带重新系好——她自己刚刚学会系鞋带。两个孩子都没说话,但是她给他系完鞋带后,两个孩子都腼腆地互相笑了笑,然后转身朝不同的方向跑开了。

——希拉·梅斯,路易斯安那州

我的7英里

我离开一家商店,走向我的汽车,却发现我的车钥匙和手机都被锁在了车里。一个骑车的少年看见我正气得踢轮胎,就问我:“出了什么事?”

我把事情告诉了他,然后对他说:“即使我能给我妻子打电话也没用,她没法给我送钥匙,我们就这一辆车。”

他把手机递给了我,说:“给你的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我过一会儿去她那里拿车钥匙。”

“我们家离这儿7英里远。”

“没事儿。”

一个小时后,他拿来了钥匙,我想给他点儿钱,他没要。

“就当是给我个锻炼的机会!”他说。然后,他像电影里的牛仔一般,在夕阳中绝尘而去。

——克拉伦斯·史蒂芬斯,肯塔基州

辛德勒和拉贝

选择了良心的价值

心灵驿站

□杨恒均

世界反法西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国外一个机构做了一个调查,要受访者说出你心目中二战期间最伟大的个人和组织。在个人排名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辛德勒,而不是指挥了二战的丘吉尔、罗斯福,也不是为二战浴血奋战甚至献出了生命的战斗英雄。辛德勒,为什么是辛德勒?

我为此在自己读者中也做了一个简易问卷,列出了包括辛德勒在内的20位二战期间的领导人、将军、战斗英雄与知名人士。结果,德国人拉贝排名第一,辛德勒排名第四,又把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二战英雄远远抛在后面。这说明,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东方人和西方人竟然达到了高度的一致:辛德勒与拉贝。

辛德勒与拉贝是同一类人。奥斯卡·辛德勒是一位德国人,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二战期间,德国法西斯诱逼犹太人投资,再雇佣廉价的犹太人做工,而辛德勒就是利用犹太人赚钱的一位“纳粹商人”。在利用犹太人为自己赚钱的过程中,他的人性突然复苏,开始倾家荡产地招收犹太人,“强迫做工”为纳粹制造军火,其实是把这些犹太人暗中保护起来,不让他们被送往集中营被灭绝。二战结束时,据说辛德勒一共保护了1200名左右犹太人的生命,占波兰全部存活犹太人数量的一半左右。《辛德勒的名单》虽然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基本上反映了实情。辛德勒被尊称为“小拉贝”。

而约翰·拉贝对于中国人就更熟悉了。他是生于汉堡市的德国商人,日本侵华前,他被德国西门子委派到中国工作。1937年日军进攻南京前夕,他和十几位外国传教士、教授、医生、商人等共同发起建立南京安全区,并担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奋不顾身地抗议和尽其所能地阻止侵华日军对中国人民施暴。安全区为大约25万中国平民提供了暂时栖身避难的场所。拉贝以其在1937年-1938年的南京大屠杀

期间的人道主义行为以及作为南京大屠杀翔实证据的《拉贝日记》而为后人所知,被尊称为“中国的辛德勒”。

不管是被誉为“小拉贝”的辛德勒,还是被尊为“中国辛德勒”的拉贝,在世界反法西战争过去整整70年的今天,他们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高到只有他们两位互相映衬的地步,再无第三者可以同

他们相提并论,这难道不令人感叹和值得我们深思吗?

辛德勒和拉贝不但都是德国商人,而且都是和纳粹德国关系密切的商人。拉贝本人就是纳粹党员,战后为此先后被苏联和英国逮捕。而辛德勒更离谱,不但是纳粹党员,而且还为德国纳粹情报机构收集过情报。

在一些人看来,这两位可都不是什么好鸟,至少比起那些一直在秘密抵抗纳粹,在充当盟军间谍的德国人要差太多。但却是这样两位,成为我们大多数人心目中的英雄。

即便在后来有资料显示,辛德勒也许并没有像他和他的拯救者夸张的那样曾保护过那么多犹太人,而且很可能只不过是顺势而为而已;拉贝也可能没有那么厉害,至少不是凭他一人之力帮助了那么多中国人,但后人对这两位“纳粹商人”依然情有独钟。

因为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纯粹的人性的光辉。他们身在邪恶的阵营中,原本可以像成千上万名纳粹党人一样,助纣为虐,至少也可以像大多数商人一样,只管赚钱,对屠杀漠不关心,甚至真的去顺势大发横财,但他们却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去帮助被残害者,去拯救生命。他们两位甚至到死都没有认识到纳粹的反人类性质,留下的那些文字,也没有告诉我们这两位对战争的正义与邪恶、主义的对与错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见解,但他们就是在事实面前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良心。

与那些为了正义、不被奴役、不被侵略而战而牺牲的上千万民众与战士相比,与那些高举国家、民族的大旗而振臂一呼、血战到底最终赢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领袖、将军们相比,辛德勒与拉贝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人物,然而,我们不少人却都在内心深处隐隐感觉到,法西斯邪恶的一再发生,不是缺少了领袖、将军和战士,而是缺少了辛德勒与拉贝,缺少了在任何时候任何境况下,引领我们的良知!

我今天讲这个,是想告诉大家,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身处何职,也不管你到底有多么认同我的理念,或者总是觉得自己高、大、上,都要记住做人的良心与良知,这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最重要作用。如果纳粹德国多一些有良心的辛德勒与拉贝这样的人,世界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一个开放的社会首先应是理性有序的社会;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应是婚姻道德严谨的社会。婚姻道德是人类最早产生的道德情感,其稳定了家庭、稳定了社会,爱情与责任的统一正是婚姻道德的要求与表达。 在文明社会,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婚姻道德,法律给予了婚姻更多强有力的保障。婚姻既是一种伦理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制度,不管从婚姻的起源还是从其属性来看,婚姻都应当是既合乎法律也合乎道德的。 然而,当法律给婚姻注入自由因素,并使其逐渐从家族、社会中脱离出来而成为个人的私事时,社会中便出现了许多不合乎立法原旨的不道德婚姻,发生在浙江萧山的某些入赘婚即是其中之一。舍弃了责任、情感、平等与幸福,婚姻成了手段、人成了工具、法律成了借口,即法律给予了婚姻一个隐藏其不道德内在的合法躯壳。 “一切法律在根本上都不可能与伦理道德无涉;理论上如此,实践上同样如此。历史证明,法律有效性的大小程度取决于它所获道德支持的广泛程度。 ”法律从婚姻家庭道德出发,给婚姻规定了许多保障原则,法律赋予婚姻自由,却似乎又破坏了婚姻自主权;法律让婚姻重视人轻视财产,人却似乎重视财产轻视人;法律意图保障婚姻幸福,“幸福”却似乎成了手段,原来法律并不审查“幸福”。由此,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缺失下,法律原初的目的被利用也就理所当然了。 法律的内在道德意欲让人类的婚姻既是合法又是道德的,这样才符合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愿望,然而“法律并不可能强迫一个人做到他的才智所能允许的最好程度。要寻找可行的裁断标准,法律必须转向它的‘表亲’,即义务的道德。 ”“法律之于道德当然要有所贡献,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法律不仅应当成为

道德的守护神,而且应当是培育新道德的契机。假如法律不能恰当地形式化,则不仅法律之为法律不复存在,而且道德之本性也将被违犯,最终,将既损害道德,也损害它本身。 ”而在本文所论述的这类婚姻中,法律正是本着更好地维护社会道德伦理出发来保障婚姻,然而最后被愚弄的不仅是道德,也是法律本身。“法律既不能远离伦理习俗,也不能落后太多。 因为法律不会自动地得到实施。必须由单个人来启动、维持、指导法律装置的运转;必须用比法律规范的抽象内容更全面的事物,来激励这些人采取行动,并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 因而,在法律与道德结合得最紧密、冲突也最多的婚姻领域,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和标尺,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合作,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笔者认为,重视法律目的亦即平衡法律与道德,即不仅应注重法律的运行实效,也应重视法律理想的作用。 “过去强调了法和伦理的分离,但是现在两者的关联性的主张成为我们关心的对象。法和伦理这样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再次在新的聚光灯下的亮相,要求我们加以新的反思”。 穷根溯源,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之所以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乃是因为任何制度的存在,都必须从人的内心情感中寻找根据;而任何制度要得以维持,也必须从人的情感中得到解释。即法律与道德都是起源于对人性的满足或遏制,由人发明又运用于人。 缺失了情感、责任、尊严与幸福,婚姻又回归到了原始社会最初的“自然规律”。而为满足人的社会性出现的法律与道德也最终被这种人性的两面性及不确

关于矛盾冲突的作文

[标签:标题] 篇一:一件矛盾的事 一件矛盾的事 在我的成长道路上,经历过很多很多的事情,它们像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使我久久不能忘 记,因为它们已经向刻在我的脑海中,无论过多少年,发生过的事情永远也不会消失,现在,我就挑其中的一件我跟弟弟闹矛盾的事讲给你们听吧! 那天,我的表弟在我家做客,我们在家里玩得很开心,但是,有一件鸡毛蒜皮的非常小的 一件事使我和我表弟闹了矛盾。我们正在玩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主意,就是让我们都玩会 儿电脑。这个主意提出的非常顺利,表弟答应了这件事。但是我提出我玩二十分钟,他玩二 十分钟以此类推的规则,谁也不许多玩,多玩一分钟就取消玩的资格。 表弟同意了,于是这个活动顺利进行。表弟非常兴奋,他想要自己打开电脑,但是他不会, 我只能教 他。我们打开了电脑,然后就开始玩了。我玩完了他玩,一开始我们玩的特别兴奋,但是后 来表弟越玩越上瘾,我屡次提醒他,但是他老恳求我多玩一会,最后甚至动怒了,我对他大吼说:“不遵守规则就别玩,我还是把电脑关了吧!” 他说:“不玩就不玩!”说着,他啪的一声把电脑给关上了,然后沉着个脸走了出去。我心 想:“怎么闹的这么不愉快?”又想到自己是哥哥,应该让着他点,不应该跟他吵架。”想到这,我就像过去安慰安慰他,但是我又不敢,怕他责怪我,于是,我在QQ 上发了一段文字“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这么说”他给我回复到“没关系,也有我的错”就这样,我们和解 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如果我们再和别人相处的时候,产生了矛盾,那我们一定要跟对方主动谈话,跟别人说“对不起”或“请原谅 我”之类的话,对方也会说出自己的不对,矛盾就会化解。 篇二:请不要对我说——学会在矛盾冲突中选材 请不要对我说“不” ——学会在矛盾冲突中选材 【训练目标】 1. 提炼生活中诸多矛盾冲突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取材。 2. 合理展现矛盾冲突,用片段反映出矛盾冲突的本质。 【训练重点】 生活中矛盾冲突取材的训练。 【训练难点】 矛盾冲突的性质认识与表现。 【方法研究】 在记叙文写作过程中,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是展现情节的重要素材,这节综合训练,旨 在引导学生从矛盾冲突的角度去思考生活,认识生活中诸多矛盾冲突的本质,从而去粗取精,获取写作素材。 为了适合学生展现自己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定义一个统一的话题:“请不要对我说‘不’”,由此出发,引导学生审视生活,获得灵感,使思维更集中,更有效地提升对生活的认识。 【教学过程】 一、导语与前练

论道德与法律关系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摘要】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法律与道德虽然属于不同范畴,调整着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不能把二者划分开来,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道德与法律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通过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不难发现,从法律的产生,再到实现法治就是一个道德和法律相互演进的过程。而在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对各个阶段各个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倡导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关系分析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一、道德和法律的概念: (一)道德的概念: 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借以评判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优与劣,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见,诚实与虚伪,野蛮与文明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综合体系。可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婚姻家庭道德。① (二)法律的概念:

法是有国家制定的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 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确认, 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 二: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随同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规范体系和调控机制,有各自的性质和界定,无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别 (一)产生的条件不同; 纵观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历程,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 氏族公社的大背景下首先产生的是道德规范和神秘的宗教禁忌,随 着历史发展,封建社会下国家机器的产生勾画了法律的雏形,终于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度的产生、确立 而出现。然而道德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同步,由最古老的社会规范逐渐发展完善, 经过历史沉淀来维系整个社会最基本的规范,没有道德的约束,整个社会便没有了存在的依托。法 律的产生以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冲突普遍化为条件,道德的产生则是 以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为条件。 (二) 本质不同; 法律的本质是“他律”道德的本质是“自律”。法律主要表现 在他的外在强制力上,而这一手段的作用形式就是国家机器。而这 些强制手段往往具有一定的暴力色彩,如剥夺财产甚至生命。可以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同学之间的矛盾作文

同学之间的矛盾作文 篇一:同学之间的矛盾 今天,我们体育课上好以后。走楼梯时,因为人很多。不知谁拉了陈政一把。他没搞清楚状况。误认为是我。他就向我挥拳过来。砸在我的肩上,感觉很痛。我也不甘示弱,还他一击。那是我心想我连碰也没碰到他,他来打我。太可恶了! 因为这件事,他就给我好朋友杨杭说悄悄话。我看肯定是我的坏话。以前我们也是很好的朋友,因为这些小事。我们的友谊变差了。我希望我们再次成为好朋友。真的,我们相符道歉再次成为好好朋友。 篇二:我和同学之间的矛盾 记得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同桌,曾经发生过一次矛盾。 那天上午第一节课,我正在认认真真的写作业,我的同桌他就闲的没事干了,他想了一个坏主意,于是他就偷偷摸摸地把我的铅笔盒给藏起来,过了一会我的字写错了, 我正在找橡皮,我往抽屉一看,呀!我的铅笔盒咋不见了?

正当我非常焦急的时候,我看到同桌不由地在旁边笑了起来,我想会不会是他偷了我的铅笔盒? 我对他说:“你能够看看你的抽屉吗?”他顿时紧张了起来,看他的表情就知到一定是他,我偏和他大吵了起来。 他的脸涨得比红苹果还红,满眼充满了怒火,双手握的紧紧的,怒火挤出的皱纹,看似凶神恶煞,活象一头发怒的小狮子,似乎恨不得一口把我给吞了,我害怕极了,事后,我跟他道了歉,他也跟我道了歉,我们两个和好如初了。 这件事让我知道了同学之间要和平共处,有困难时要互相帮助。 篇三: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的事 我和沈晓暄发生了矛盾。 星期一下午,上计算机课,我们女生不用出去做操。我们一起到机房去练习。我站队出来得很早,有一些人出来晚了,所以就站到后面。其中,就有沈晓暄。我们走下楼梯到外面去,停下来整一下队伍,快要走的时候,沈晓暄忽然打了我一下头,我回头看看,沈晓暄说:“不是我打的!”我就没有理会她。过了一会儿,进着半截机房,她又打了我一下,我还是没有理她,我们就进机房了。等到下课了,老师让我们按顺序关机,正要我出门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 论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纵观历史长河,朝代的更迭伴随着一步步法律的倒台与出现,而人类的道德光芒却依旧代代传承下来,追根溯源,道德的积累与实践是法律出现的基础。正是因为有了道德这个基础才使得各种法律得以萌芽。 为阐述我方观点,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证明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道德所具有的不只是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良好的道德会从根本上影响一个人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而道德所具有的这些作用是法律所不具有的,因此与法律相比,除了约束的作用外,道德因其无法替代的附加价值,因而具有无法逾越的地位,更进一步讲,道德的影响不仅会改变个人,对于全社会而言,道德更是会促进社会全面的和谐与发展,它是人类千年传承发展出的美好文明,只有在道德风尚广播的作用下才社会才会维持稳定,因此从道德与法律的影响范围上讲,道德的作用更加具有广泛性。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虽然在执行上具有很强的力度,但是如果道德不被重视,一切用法律解决的话,社会必将混乱,况且法律至今尚未完善,在这种不健全的制约下,道德是唯一可以填补法律漏洞的方式,而且对于社会上大多数人而言,受到的也多是道德约束力,有些法律也只能针对个别的群体发挥效力,所以比较道德与法律的效力,道德的效力更优于法律。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两者的影响范围上看还是从两者的作用效力上看,我方坚持认为道德比法律更为重要。 1、道德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之道,道德是和谐的灵魂,道德是和谐的基础。和谐社会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的支撑,(优良的道德能力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重要思想保证。) 提出的“”不就是和谐社会的吗而佛教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就是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吗中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不就是和谐社会的依据吗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的“原材料”就是道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律与道德 道德是生活于一定物质条件的人们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理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个问题,对我们理解法的概念有助益,同时,对我们制定良好的、符合民心、民意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与道德相同之处是:第一,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第二,它们的内容是互相渗透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要求常常明文规定在法律里。例如我国宪法第24条、第46条、第51条等条款中,就明确规定了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内容的“五爱”以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在宪法的其他条款和一系列法律中,也直接规定或隐含了道德的要求。第三,二者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在经济基础基本不变而经济体制有了变化、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例如,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宪法作了修改,法律、法规正在进行大量的立、改、废,道德也发生了变化。第四,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追求的都是社会秩序安定,人际关系和谐,生产力发展,人们生活幸福。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 第一,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法律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有的。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不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都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 第三,体系结构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有不同的位阶和效力。道德虽然有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之分,但不具有法律那样的严谨的结构体系。 第四,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当然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 第五,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是一种“硬约束”;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是一种“软约束”。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 怎样看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艺人? 有媒体报道称,张艺谋发现身边有个别艺人吸大麻却没举报,遭到部分舆论的质疑。质疑无非是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有的认为不举报吸大麻的行为违法;有的认为这虽然不违法,但也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 认为不举报吸大麻的行为违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对本决定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其实,很多法律规定的“义务”并非是强制性的,即使不履行这种非强制性的义务也不属于违法。 “义务”是不是需要强制性执行,是由刑法规定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逃税罪”,你没依法纳税就犯了逃税罪,这就违法了,如果逃税数额大是要坐牢的。《宪法》还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刑法》并未对不尽劳动义务的行为规定罪名,如果你是个富二代不想劳动,警察也不会来抓你坐牢。虽然《决定》规定公民对吸食毒品的行为有举报义务,但《刑法》并未规定对不举报吸食毒品行为的刑罚,这就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义务,所以,张艺谋不举吸大麻的行为并不违法。 也许有读者会问,吸毒是犯罪,张艺谋身边的人吸毒,他难道不是犯下了“窝藏、包庇罪”吗?不错,《刑法》规定了“窝藏、包庇罪”,但这个罪是这样定义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如果张艺谋不知道吸大麻是犯罪,那当然与“窝藏、包庇罪”不沾边;如果张艺谋知道吸大麻是犯罪,他也并没有把吸大麻的艺人窝藏起来逃避警察的追捕,更没有向追捕的警察作假证,也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所以说,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的艺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试想,如果张艺谋不举报吸大麻的艺人构成犯罪,那贪官的老婆孩子是不是都应该坐牢?贪官全家买豪宅豪车,投资移民国外,支出远远高于合法收入,难道他们的老婆孩子不知道这些钱是哪来的? 从法理上讲,任何人都没有“自证有罪”的义务。国外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第一句话就是“你可以保持缄默”,是不是犯罪要让事实证据说话,由陪审团裁决,而不是靠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决定,这就避免了像内蒙“呼格案”那样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冤案。既然是犯罪的人都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那犯罪的人的亲属或身边的人是不是有道德义务揭发他的罪行呢? 美国有一对巴尔杰兄弟,哥哥叫詹姆斯,弟弟叫威廉姆。詹姆斯犯下杀人、贩毒、抢劫银行、组织黑社会等31项罪名,1994年12月23日逃到波士顿后一直未被警方抓获,是被联邦调查局列为仅次于本·拉登的十大通缉犯之一,臭名昭著。而詹姆斯的弟弟威廉姆先后任马萨诸塞州参议院主席和马萨诸塞州大学校长,口碑不错。 1995年,时任州参议院主席的威廉姆根据别人的安排与潜逃的哥哥通了一个电话,在警方调查时,他拒绝提供哥哥的任何信息。警察问他:“你与哥哥通电话时为什么不劝他自首?”威廉姆答道:“让哥哥自首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检察官坚持要威廉姆提供他哥哥的隐匿地点,并说:“难道你对哥哥的忠诚要大于对马塞诸萨州人民的忠诚吗?”威廉姆这样回答:“我爱我哥哥,对我哥哥有一种诚实的忠诚,我没义务帮助任何人去抓他。”

以冲突为话题的初三优秀作文5篇

以冲突为话题的初三优秀作文5篇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冲突,那我们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怎么做呢?解决冲突的方法不能靠任性、无理,而需要靠宽容、沟通和互相理解。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以冲突为话题的作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冲突为话题的作文1 解决冲突可以让自己的成长更有意义。遇到冲突时,说一句"对不起";就会风平浪静;说一句"没关系";就会海阔天空。 暑假时我参加了一个国画训练营"叮铃铃!";铃声响了。我像一只久圈在笼中的小鸟等到了笼门开放的时刻,欢快地跑出教室,在走廊里玩排球。"哗";"哎呀";我回头一看,兰兰正端着颜料站在那里,她那雪白的衣服被能脏了一大片。"你都把我衣服能脏了";她冲我生气的喊道,我说"什么叫我给你弄脏了呀,";"我刚才在你后面准备去冲一下颜料盒,走到你身边时你忽然退了一下,我也退了一下,之后着颜料都洒了,你看看。";随着她那"响亮";的声音,好多人都回过头来观看"好戏";。"谁让你自己不小心";"你";我不去理会她,拿上排球去别处玩了。 中午吃完饭后,别的同学都出去玩了,我因为刚得到一本好看的漫画书,便没有出去,在教室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我趴在桌子上,鼻尖冒着虚汗,这时,兰兰进来了,她看见我有些异常,便连忙问我:"你怎么了?";"我肚子痛";我虚弱的说,"走咱们去医务室吧";她关心地说,我摇了摇头。之后他拿起我的杯子就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她拿着两片药进来了,她将药为我吃下去,又给我倒了一杯热水,慢慢的我的肚子不再那么的痛了。我抬起头看了看他,他的衣服脏了一大块,想想他对我能么好,我却将他的衣服弄脏,即使是他自己跌倒的,但是他也是为了不让我的衣服弄脏呀。我清清地说道"对不起,让你的衣服变脏了,";他笑了笑说没事,反正这衣服也该洗了";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只要人人怀有一颗关心、体贴、理解、宽容和礼让的心,生活中的冲突就会少一些,和谐就会多一些,争论就会少一些,谦让就会多一些,苦恼就会少一些,欢悦就会多一些,猜疑痛苦就会少一些,信任豁达就会多一些 以冲突为话题的作文2 如果你想听英语,而你的老爸却一定要让你听别的东西,你会怎么办?今天,我就和老爸发生了这样一次冲突。 星期六的上午,爸爸接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上车就说:"老爸,我要听创意英语。";可爸爸还是屏气凝神地听着教育广播电台。我想:求人不如求己。于是,我就自己伸手去调频道,可是因为平时不注意观察,调来调去就是调不到我想要的内容。这时,我就像往常一样加大了声音,命令式地说:"快点,我想听创意英语!";爸爸有些生气,严肃地对我说:"当我在聚精会神地听广播时不允许随意打断。";我顿时脸挂不悦,但也不敢做声。不过,广播里传来的声音不时地飘进我的耳朵,有个内容正在讨论:"德国人只有70%的人上大学。";我听了顿感兴趣,一改刚才的不悦,认认真真地听起来。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胡兵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法律的出现总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 关键词:道德法律冲突道德法律化多元化 耶林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①”因为在那个时代好望角是欧洲通往亚洲的必要航道,又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暴区。这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必须研究而又难度很大的问题。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也曾说:“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②正因为如此,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一直是中西方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且至今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深入探寻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 ①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②【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道德的容归根到底来自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表明道德的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定义为: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和原则的总和。③它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心意愿和行为,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还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以权力和义务为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纵的联系 ③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38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82页。

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生成形态并列。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一论断不仅深刻地概括了道德的本质特征,而且指明了道德与法律的根本区别。从性质上看,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它包括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形态,也包括与这些观念相对应的伦理行为规范。道德的规范作用来自于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而法律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具体而言,它是由国家机关根据占社会领导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阶级意志而采用规范形式制定的,同时又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即法庭、警察、监狱等来保证施行的。所谓法制即是上述法律规范体系及有关的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的制度。以上说明,在社会规范系统中,法律与道德是两个并列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就其生成形态来说,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们在基本内涵、表现形式、调控方法等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调控范围交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仅表现为对立面的排斥,而且存在着对立面的过撞与转化。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律与道德的交叉与渗透,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从规范作用的范围来看,法律与道德对人们行为有着不同层次的要求。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

关于冲突的作文

关于冲突的作文 关于冲突的作文篇一 那天下午放学,我和曾凌果一起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听见有人在骂我:“张金石是死肥婆,张金石是死肥婆……”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刘名在那里又说又跳,曾凌果听了后笑了起来,我便对他说:“别听他胡*说八道,理都别理他,把他当疯子!” 后来,他又说了一些嘲笑我的话,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就破口大骂:“你的爹妈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教个儿子只会说脏话,这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下子,我把他鼻子都气歪*了,嘴里直喘着粗气,说:“你欠揍!”一下子我和刘名抱打在一起。“你俩别打了,你门俩别打了了……”曾凌果在一旁无奈地说。过了一会儿,我和刘名从抱打中分开了。 “呵呵,我才不怕你呢!”我勉强笑着说。 “谁相信你不怕我啊!”刘名*说道。 “你这四眼田鸡,怕你我不姓张。”我声音提高了八度。 说着说着我走到了楼下,我骂他一句立刻冲进楼道。回到家,我把这见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前一阵都忍过来了,要到家了为什么忍不住?给我一个回答。”“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的。”我说道,“您不要去告诉老师,我会解决的!”“我相信你会解决的!”妈妈说道。

第二天,我来到学校,刚一走进教室刘名走到我的跟前,对我说:“对不*起,昨天我不该骂你‘死肥婆’,更不应该和你打架,”“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这样吧,我们成为好朋友,从此再也不打架吵架了!”我说道。“好!”刘名豪爽地回答道。 通过这次冲突,*我学会了理解与宽容,再也不会和同学发生冲突了。 关于冲突的作文篇二 社会的每一次进步,必会凸显它新的较为尖锐的矛盾!在科技腾飞、经济旷达的今天,矛盾更是层出不穷!其中较为普遍典型的莫过于“医患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这个问题真要具体分析起来,似乎还不太容易!)首先,我们得明确:根据现今社会进步的全面状况,存在这样的矛盾是必然性的!下面,就让我对这个问题做一段简要的表述! “医患矛盾”通常指医者(行医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碰撞与摩擦!且这种碰撞摩擦不仅仅是单纯地来自于单方面或双方面。它的成因应该是多方面的!其中深层地包括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医疗经济、技术局限;社会舆论激化与政府法制缺全、有关单位行政效率低下等因素在内!(当然,也不排除医疗机构与患者自身的原因!)至于个中原由,且请听我一一道来: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财政部门就开始逐渐减少对医疗机构的“关爱化”,并最终系统地将其推上市场!而维持好的医疗体系的保障制度是少之又少!医疗机构因此本能地演变成利益所,而不是善堂!

论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的《论语》为我们今天的道德更是贡献不少······ 这些都诠释了道德与法律是一对孪生兄弟,也诠释了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常言道:“以德服人,以法治国。” 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之间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总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对二者的关系说法很多,其次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他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说法,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 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国家的性质决定 法律的性质。而道德则不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 有了道德的存在。在一种社会形态之内,通常只能存在一种同一性质 的法律。却可能存在几种不同性质的道德。如在社会主义国家以前, 少数先进人物与革命导师就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道德和道德的品 质。法律既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但是,在法律消亡之后,道德依然存在。 第二、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范围有所不同。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在古 代社会曾经有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 形与现代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而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 广泛。例如婚姻关系是法律与道德共同调整的对象,但是爱情关系、 友谊关系通常只受道德的调整不不受法律的调整。 第三、法律与道德表现的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后果是行为人要受社会舆论的谴 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 后盾的行为规范。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 为模式与行为后果。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 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不相同。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找通常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 违反道德,当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所以道德的评价标准比法律 的评价标准更加广泛。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他们都是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他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法律人大多喜欢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一方面,法律人喜欢把“公平”、“正义”这些道德意味浓重的词语挂在嘴边,法律条文当中也时不时出现“诚实”、“信赖”、“善意”、“恶意”等字眼,而当法律制定得不好时,我们也会说这是一部“恶”法; 但另一方面,法律人又不总是这样做,法官审判案件时一定要找出确切的法律依据而非道德依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也从未被看作是同一件事情。 疑问由此而产生: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 这个问题是如此庞大以至于在法学史上它至少被分成三个子问题:(1)法律的定义是否必须以某种方式援引道德?(2)能否对法律进行道德上的批判?(3)能否对道德进行法律上的强制? 第一个问题引发了哈特(H.L.A.Hart)与德沃金(R.Dworkin)之间的论战,第 二个问题引发了哈特与富勒(Lon Fuller)之间的论战,第三个问题引发了哈特与德夫林(P.Devlin)之间的论战。 这三次论战成为近半??世纪以来英美法理学界的主旋律。 哈特的《法律、自由与道德》正是他上述第三次论战的成果。 该次论战的缘起是沃尔芬登报告。195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皇家专门调查委 员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以便向国会提出相关方面的立法建议。1957年,该委员会提出了《委员会关于同性恋罪错和卖淫问题的报告》(约翰·沃尔芬登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因此该报告又称沃尔芬登报告),建议取消对成年人之间在私下自愿进行的同性恋行为的刑事制裁,其理由是凡是未造成公共损害的地方,就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法律不应当涉足其中:“我们必须保留一部分私人生活的领域给道德或者非道德,概括来说,就是对这些领域之调整并非法律的职责所在。”(17-18页) 这个报告甫一出台,即引起诸多争议。一批所谓的法律道德主义(legal moralism)干将群起攻之; 1959年,德夫林勋爵———当时的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应邀在英国科学 院第二届马克比(Maccabean)讲座上作了以“道德规范的强制执行”为题的著名演讲对之予以猛烈抨击。他认为法律应当被用来维护对社会的存在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而一个社会所共享的道德规范对该社会的存在而言是必要的,因此镇压不道德行为正如镇压叛国活动一样,正是法律的职责所在。 哈特作为法实证主义的核心人物,历来主张法律与道德各不相干;德夫林等法律道德主义者的这种言论恰好给他提供了一个靶子,让其大显身手。于是乎,1962年哈特在斯坦福大学作了三次演讲对法律道德主义予以回击,《法律、自由与道德》一书即是在这三次演讲的基础上写就,并成为讨论该问题的经典之作。 在本书中,哈特运用他的两大武器———自由主义(来自密尔)和功利主义(来自边沁),在区分实在道德和批判道德的基础上(前者是指实践中为特定的社会群体所接受和共享的道德,后者则是指用于批判包括实在道德在内的现行社会制度的一般性道德原则),从三个方面对法律道德主义予以驳斥: 第一,德夫林说作为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其采取必要的步骤去维持自身之存在是可以允许的,那么,哈特反驳道,这必须要考虑到这个社会的性质,如果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完善法律体系,以达到期许的目的,希望以法治取代专制。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但是中国五千多年以来的泱泱大国文化历史传统底蕴,促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以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以自己的主观内心情感分辨对错是非,总之会有一套自己衡量的准则。法律与情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相互制约。庞德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法律与情感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我将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阐述下我个人的观点。 案例一:母亲住房风波案 某日,一电台法制节目接到了一位七旬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向节目编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老人的老伴已于不久前去世,膝下有一女,女儿生活也不富裕,且住房较紧张。于是,老人考虑到女儿的情况,也想自己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遂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女儿现有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女儿住在了一起。凭着母女关系,老人也没有多想,于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儿的名字。谁想,不久,女儿将自己的七旬老母赶出了家门,并称此房是自己购买。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商品房的户主是女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儿的姓名,那么毫无疑问,女儿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受法律的保护。再从情感的角度说,女儿生活不富裕住房紧张,母亲好心资助自己,却过河拆桥,钻了法律的空子,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深受大众所不齿,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拿起情感道德武器,去寻求社会支持,采取向法律求助的措施。尽管社会上类似案件层出不穷,成功的案例却并不常见,因为负责审判的法官的裁决,法官与陪审员依据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更倾向于维护法律,当然,会酌情考虑情感因素,会照顾年迈的母亲,可能会在判决书里加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条文以保障母亲的权益,诸如此类。我们可能会愤怒,可能会不满,但是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情感和法律之间有了冲突,并且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上的利益,尽管判决也许不一定合乎道德,也违背了中国的礼仪之邦的精神内涵,必须服从法律。

以矛盾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以矛盾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以矛盾为话题的高二作文1 我是出生在六月份的双子座女孩。据说,双子星座的人喜爱变化,有双重性格,我就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女孩。 有时我很认真。虽然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但我总是认真听讲。上课时,我的眼睛不是看着黑板和老师,就是盯着书本,从不走神。听到重要的知识点时,我会把它们工工整整地记在课本上。即使周围有同学上课讲小话,我也不会被干扰。因此,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老师们对我更是赞不绝口。 有时我却很马虎。做数学题时,我经常粗心大意,还没有看清题目就匆匆忙忙地动笔。题目里要求把以下物体的重量从轻到重排列,我却把它们从重到轻排列。题目要计算一个商店五天卖出多少大米,我却看成了三天卖出多少大米。因为粗心,我没少被妈妈批评。 有时我很勤奋。在暑假里,我并没有放松学习,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每天坚持阅读课外书一个半小时,因为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每天练习古筝至

少一小时,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演奏出更美妙的乐曲。 有时我很却懒惰。在面对数学思考题的时候,如果我多想一想、写一写、画一画,是很有可能解答出这些题目的,可是我常常懒得思考,看到“思考题”三个字就轻易放弃,结果总是被难题打败。下学期我就要上四年级了,学习的内容会越来越难,我一定要勤于思考和总结,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有时我很大胆。从小我就喜欢在小区里的健身器上爬上爬下,也喜欢玩惊险刺激的游戏,那疯狂的样子一定让你惊讶不已。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上海迪士尼乐园玩,我们坐在一个“大手臂”形状的游乐设施上,被甩到了高空中。妈妈被吓得脸色苍白、魂飞魄散,我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觉得刺激过瘾、意犹未尽呢。 有时我很胆小。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我是个害羞的女生,因为我上课时很少举手发言,说话的声音也比较小。其实,我也很想在大家面前展示自己,可是,对于没有把握的问题,我总是要多想一想,还没等我想好,老师已经请别的同学回答了。归根到底,这就是我缺乏自信心的表现吧! 这就是矛盾的我,一个并不完美,却独一无二的我。

论述中国古代社会中法律与道德之关系1

论述中国古代社会中法律与道德之关系 要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必须先理解道德的含义。笼统的说,一提起道德,人们毫无疑问的会将它与善良,美丽,正义,光荣等联系起来,和法律一样,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通过社会风俗,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实行。所以将道德理解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 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与其内容和特征是分不开的。单从其内容上讲,道德具有价值性。价值,即善,美,正义,光荣,公正等,这是道德最高层次的内容,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分得最高标准[1].西方法学中,自然法学派以价值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律,探寻法律时,便更多的将其与道德联系起来,可见道德对法律的评价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也是道德与习惯的重要区别,看二者是否有价值评价的作用。 道德除有价值性以外,还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比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所表达的北美资产阶级对英国统治的道德批判,共产党宣言所表达的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道德批评等,都深刻地体现了不同阶级道德对立。第二,道德具有物质制约性,前面提到道德的产生和物质基础是分不开的,它是由社会物质基础决定的,物质基础的变更与发展,道德的性质与内容也相应发展和变更。第三,道德具有共同性,主要体现其内容上,因为道德所具有的正义,善良,美丽等内容符合人们的价值观,能够为人们所普遍接受,比如,尊重人的尊严与平等,保护环境,互相尊重,拾金不昧,互相帮助等,随着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交往日益密切,道德的共同性也会更加的集中。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意识,中国法律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儒家化的过程,因此,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也就体现在儒家思想中,因此儒家思想中“德主刑辅”的观念也就体现在中国后世的法律中。例如,孔子认为,好的法律体现一种仁爱精神,另外,它必须起到维护孝道的作用,他所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是对抗当时株连亲属的非人道法律原则的,强调了血缘亲情及孝道的价值。?汉律?中的“亲亲得相首匿”的规定,即把“父为子隐”的道德法律化。荀子说:故非礼,是无法也。(?荀子·修身?)。礼,就是道德,意思是说,不合乎礼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也就是说真正的法律必须体现一种道德精神,这种道德精神就是“礼”,因此中国封建法制便是一种礼法。 在西方,不同于中国。中国是农业大国,能够自给自足,然而西方民族众多,彼此相邻,各国联系主要靠商业,西方的商品经济十分发达,因此调整商品经济领域的私法便十分发达。人们更希望能够在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生活,因此,具有自由,平等,公平精神的道德便推动了法律向这一方向进化。例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说:在不公平竞争中,近年来由法院和立法机构所进行的一些改革,必须归因于道德感的增强和提升,以及由此而盛行的这样一种观念,即商业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手段才能抵制某些应受指责的毫无道德的商业行为。此外,在欺诈性广告领域方面也有了一些新的发展[2].他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