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编号:

目录

一、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初步评审情况

(一)投标文件细微偏差一览表

(二)投标文件重大偏差一览表

(三)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结论一览表

五、详细评审情况

(一)标价比较表

六、投标人排序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八、其它情况记录

九、附表:

(一)商务标评审表

(二)技术标评审表

(三)评委会评审意见记录

一、基本情况一览表

建设工程+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37号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OO五年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对工程施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园林绿化等施工活动占用的场地。 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的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建工、市容、环保、规划、园林、房产、交通、水利、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安全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分别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等手续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 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并保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工作。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中现场管理的监督职责。 第十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管理。 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中产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地等有关费用必须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招标投标时应当列为不可竞争费,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措施应当纳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时,应当审核文明施工措施等有关费用能否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因施工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核单位审核同意。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工字〔2007〕32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 宁建工字…2007?3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抄送:市建委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本市建筑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郊区、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监督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七条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每一个工程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30

层以上(含30层)或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应配备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2个项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应设立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与总监的资格相符。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理员的配备数量应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 (二)监理工程师(指国家注册或省建设厅发证的监理工程师,含总监和总监代表)的配备数量。 1、建筑结构施工阶段,每个项目不少于2名(3000m2以下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名); 2、桩基施工阶段,桩基设备在6台以上的,每增加6台设备增加1名,不足6台的按6台计; 3、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增加40000m2增加1名,不足40000㎡时按40000㎡计; 4、成片住宅小区,除按第三项的面积要求配备外,还应符合每一标段不少于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每三个标段不少于1名安装监理

评标报告范本最新版

********施工招标 评 标 报 告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五月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工程 施工招标的有关资料 ***********(甲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阶段工作。现随文报送***********(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的有关资料。 二O一二年五月

目录 一、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及附件 2、廉正承诺书学习 3、评标纪律 4、监督意见 二、开标 1、招标开标会签到表 2、开标会会议程序 3、开标记录(表一) 4、开标记录(表二) 三、评标 1、评标委员会名单 2、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备案表 3、技术标符合性检查表 4、商务标评审表 5、标价比较表 四、其它资料

1、*******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川投资备***********(备案号) 2、招标文件 一、评标报告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施工招标于2012年05月08日开标、评标,已按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该工程招标评标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 二、工程招标情况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施工邀请招标。2012年04月25日至04月28日向投标人发售了招标文件。在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04月29日下午3:00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标前答疑。开标会议于2012年05月08日下午15:00在*****************(开标地点)踏勘现场和答疑时间会议室举行。 三、开标情况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区发展与改革局及************(甲方)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

296号文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96号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5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拆除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区(园区)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公安、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一、发出投标邀请 招标人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送分中心和监管部门备案。 二、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被邀请投标人按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凭有效交易席位证获取招标文件。分中心提供见证服务。招标人应同时将招标文件送交分中心备查1份。 三、组织答疑会议 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分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在上述活动中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其它单位代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退回到该投标人名下。 五、编制招标标底需设标底的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六、落实开评标场地招标人应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与分中心或中心业务科衔接落实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从省、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抽取人身份证明。评标专家的抽取数量由招投标监管人员审核招标人的评标办法后确定。抽取外地专家应在开标大会前24小时内进行,抽取本地专家一般应在开标大会前1个小时内进行。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县招投标中心专职人员提供抽取服务。参加评标专家抽取的人员对专家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八、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递送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派工作人员在县招投标中心予以签收,并出具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九、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应严格按程序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人员进行监督。 十、评标评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进行,评委持证入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评标,并产生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南京市政府第296号文: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5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拆除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区(园区)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公安、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七条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制定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程序如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1、根据《威海市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同时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不具备招标能力的应委托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即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具备能力的建设单位可组成招标机构,并将招标机构人员情况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经批准的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的邀请招标申请被批准后,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标定标办法、其它合同条件等),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招标文件经审查同意后,统一在威海市建设信息网和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内电子屏幕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3、招标单位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同时提交拟邀请投标单位投标申请(或被邀请投标单位直接从网络报送),经批准后,须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3日内于交易中心向投标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图纸、有关技术资料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出席招标发布会,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5、招标单位通过招标预备会或计算机网络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有疑问问题的投标单位进行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将问题及 解答同时发送到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口头答复无效。 6、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按规定时间递交至交易中心。投标报价在按要求密封并加盖招标管理机构骑缝印章递交后,开标前不得改动。 7、在招标管理机构现场监督下,招标单位从招标管理机构确定的标底编制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标底编制单位编制工程招标的标底价格,并按规定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定。 8、招标单位应在开标前1天向招标办报批建设单位推选参加评标的专家人员,并按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和在其现场监督下,公开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额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准时开标。 9、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下,招标单位在交易中心内组织完成工程招投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下签订承发包合同,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中标结果,经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发放经招投标管理部门签证的“中标通知书”。

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实践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能够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创新开展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结构设计、装饰装潢、给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电气、勘察、测绘、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 次年度考核为 优秀 。 任现职(从业)以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 基本合格 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 不合格 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 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 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申报工程师 建筑师、城市规划师 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姓名:周金良。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简历:男,汉族,江苏常州人。1962年8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钟山水泥厂副主任,南京市建委副处长、处长、处长兼市城建控股公司总经理,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住建委、住建工委全面工作。 姓名:郭宏定。 职务:南京市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简历:男,汉族,江苏高邮人。1961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学位(东南大学结构工程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东南大学辅导员、教师、招生办主任、学生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现任南京市委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等工作;负责系统政风行风、委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委信息化建设、“智慧南京”创建等工作;协助主任、书记做好干部、人事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类中专学历和职工技能培训教育;负责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团工委)、机关党委、《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市城市建设培训中心)、市建筑职工大学、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新闻中心。 姓名:赵正嘉。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兴化人。1960年3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南京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xxxx项目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xxxx项目施工总承包 邀请招标文件 报建编号: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备案单位: 日期:

施工招标文件 目录 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规范 第三章协议书(草案) 第四章通用条款 第五章专用条款 第六章合同附件 第七章投标书格式 第八章评标办法 第九章暂定工程量清单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xxx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xxx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 。 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为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体、精装修和附属建筑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月日,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

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文件 宁建规字〔201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增值,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定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抄送:市建委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还需具有在本地区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无此经历者在任职前需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六条一名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齐全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持证上岗: 1、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项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本通知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2014-04-08 点击次数:52346 宁职称字〔2014〕2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共印5份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实践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能够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创新开展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结构设计、装饰装潢、给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电气、勘察、测绘、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从业)以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申报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专业技术资格,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1、制定招标计划 根据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节点制定招标计划。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条款 (6)设计图纸 (7)评标标准及方法 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经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天。 3、发布投标邀请书 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也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漏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的,标的必须保密。 招标人应该按照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之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天。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施工单位应于3天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

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仔细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5、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审查投标人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15号文)

宁建安监字〔2011〕15号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推动建设工程工地现场文明施工长效化管理。根据《2011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决定自2011年7月15日起在我市开展文明施工承诺制管理。 凡我市主城区(江南八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提交《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一份。对未提交承诺书并擅自进行土方开挖施工的工程,将按照宁建基字〔2009〕3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红黄牌警示和行政处罚。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 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宁建基字[2009]39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 【发布日期】2009.06.08 【实施日期】2009.06.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宁建基字[2009]397号) 各有关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古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以及依附城市道路实施的综合杆管线迁移、改造、敷设、养护维修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巩固创建成果,落实长效措施”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上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一)建设工程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并在报监时向所辖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提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开工条件检查(以下简称开工条件检查)资料。 (二)开工条件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建设、施工和监理等有关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内容为: 1、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责任制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及使用计划情况; 3、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情况; 4、参加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施工现场围挡、平面布置、施工出入口及场内路面硬化、冲洗设施、施工标志牌及承诺使用预拌砂浆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民工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设置情况。 (三)开工条件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对向监督机构提供的开工条件检查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措施及检查情况报送批准开工的有关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备案。 (五)监督机构或管理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报送的开工条件检查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发现开工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时,不得出具安全监督备案意见,不得允许其开工;已经开工的应当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评标报告范本

评标报告范本 评标 报告 铁道工程评标报告 (适用于经济标、技技术标全明明评) 工程名称: 工程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说明 1.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简化招投标程序,使之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特制定该评标报告范本以更好地服务和方便各建设单位。请提出宝贵意见。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组织编写,完成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办、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 3.该示范文本经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类别:建设规模:质量标准:标段计划工期: 计划 年月日开工,计划年月日竣工 招标公开招标 ( ) 邀请招标 ( ) 2、投标人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 技术组长: 商务组长: 三、开标情况记录 四、符合要求投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核表 年月日 五、投标人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附评分表) 七、经评审的评分比较一览表 1、施工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注:本表由记录人填写。如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方法时请用*号注明。 2、商务标总统计表 报价评分方法: 标底 注:本表由记录人填写。 3、技术、商务标汇总表 招标人对评标结果确认签字: 年月日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2、 3、 九、其它需说明事项 十、评标总结报告 铁道工程评标报告 (适用于商务标明评技术标暗评) 工程名称:

工程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说明 1.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简化招投标程序,使之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 求,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特制定该评标报告范本以更好 地服务和方便各建设单位。请提出宝贵意见。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组织编写,完成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办、交易中心 各留存一份。 3.该示范文本经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由交 易中心负责解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 质量标准: 标段: 计划工期: 计划年月日开工,计划年月日竣工 招标公开招标 ( ) 邀请 招标 ( ) 2、投标人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 技术组长: 商务组长: 三、开标情况记录 四、符合要求投标一览表 (1)技术标响应性审查 (2)技术标符合性审查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宁公法字[2009]7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 【发布日期】2009.03.05 【实施日期】2009.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 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公法字[2009]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

自2009年3月15日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 从业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含主城区、新区、撤县改区区域等)、开发区实施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配备与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包括: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评标报告(海水冷却塔)

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海水冷却塔防腐工程 招标编号:TJBJ-2008- 003 项目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评标委员会 2008年12月3日

目录 一、招标过程简介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 2、评标程序及情况 三、投标人得分汇总表 四、评标结果

评标报告 依法组建的“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海水冷却塔防腐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了评标。 一、招标过程简介 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海水冷却塔防腐工程(招标编号:TJBJ-2008- 003 )进行招标。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于2008年11月28日对合格的供应厂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13时(北京时间)之前,各投标人都积极响应,分别递交了投标文件。 本项目于2008年12月3日13:00在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天津北疆项目工地会议室进行了开标。 经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法人代表授权书的核查,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法人代表授权书均有效。 二、评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于2008年12月3日在会议室组织专家进行了评标。 1、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5位专家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了“评标委员承诺书”,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王俊水先生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2、评标程序及情况 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了评标。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经检查,各投标人均通过了符合性检查。 (2)评标委员会分别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经检查,所有投标人均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且投标文件均合格。 (3)评标委员会分别对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商务部分以及技术部分进行审查后,又对每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总体分析和评价: 山西黄河绝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是防腐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长期在各大电厂承担防腐施工任务,投标文件中措施针对性较强,人力组织、机械投入等方面也比较全面。 河南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是防腐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资金比较雄厚,投标文件内容完整,人员组织、机械设备配备、施工措施针对性较强,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新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是防腐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能满足施工资质要求。投标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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