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绿化材料)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绿化材料)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绿化材料)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无明显碎块;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三、验收细节

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

(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

(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

(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

(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

(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

(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2、查看生长情况

(1)休眠期查看苗木腋芽、顶芽的饱满度,枝干颜色,是否有徒长、抽条、枯死、冻害现象等;

(2)生长季节查看是否有非正常落叶现象,正常开花期有无花序、花蕾生成等。

3、查看土球

(1)是否基本完整,不散坨;

(2)是否有破裂或破损情况;

(3)直径和厚度是否基本达标;

(4)对土球包装严密的,先查看土球形状是否整齐,对土球形状不规则的应用钢钎插入包装内,凡土球较软或可扎透者,应打开包装作进一步查验;

(5)对吊装时土球与树干晃动的苗木,应作仔细检查,防止假土球苗;

(6)查看是否有地苗冒充假植苗的情况,假植苗的判断方法如下:

①土球周围有大量未被斩断的毛细根;

②较大的根系有以前断根的痕迹,且断口处有毛细根生长;

③新斩断的根系中截面直径没有超过1.5cm的。

4、认真检查是否有局部脱皮苗、假皮苗及顶梢损伤后用棍绑缚的常绿针叶苗木,查看树干有无翘皮、裂皮,有无小铁钉固定痕迹。

5、树干处理过的苗木:

(1)草绳缠干苗木,应解开草绳检查是否有干皮破损、假皮,或虫孔、病斑等;

(2)树干涂白或抹泥的,应检查是否有虫孔、病斑等;

(3)主枝有绑扎的,要拆开检查主枝是否有折损等;

6、查看苗木是否有明显的病虫害,检查苗木表面是否有叶斑、虫洞、虫卵;

四、苗木验收程序和步骤

1.乔木

乔木要逐株验收,苗木卸车后,用胸径尺和卷尺测量各项规格尺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模板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组织 设

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源热泵系统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时间: 年 6月 3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系统主要设备工程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技术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公司及项目部保证体系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管理人员配备、各阶段劳动力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施工机械的选用和进出场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冬、雨季施工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保证质量的措施、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消防保卫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四)、环境管理及职业安全管理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文明施工、减少扰民的措施错误!未定义

园林景观验收规范标准

小区园林景观景观验收标准 一、硬景 场地交接 1、在种植土回填前3 天,对景观场地标高与建筑竖向标高、建筑单体标高周边接口进行核实,看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景观场地内强电检查井、弱电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消防水泵结合井、自来水的阀门井的标高是否达到设计标高,设施是否完善,清洁是否到位,要做到上一道工序未完不接场地,垃圾未清不接场地。 3、每次交接都要有书面材料要有总包、监理、景观单位的签字方能接收。 场地平整及压实 1、场地平整应在地形及土方回填和土方开挖前进行。根据设计规定的原始标高,对整个场地进行调整,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2、对地面表层进行预压实,以防表层土密实度不均造成堆筑时的局部塌陷,增加地基承载力。 3、在平整场地范围外围,应根据地形定好出水方向,挖好排水沟,不让现场在施工时产生积水现象。 素土夯实 1、素土夯实应清除腐植土,清除日后地面下陷隐患。 2、基础开挖时,机械开挖应预留10—20cm 的余土使用人工挖掘。 3、当挖掘过深时,不能用土或细石等回填。 4、夯实,当挖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可用打夯机进行素土夯实,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3%,土基压实度不小于90%。 碎石找平层 1、禁止风化碎石进场,避免有机质混入,并按设计要求控制石子颗粒大小。 2、标高的控制。在回填时先在场地内设置好标高控制点,并注意对控制点的保护。回填时 应注意需铺厚度与夯实后的厚度的比例关系以便能达到设计要求。 3、石垫层的夯实。采用打夯机夯实。夯实前应多铺摊5CM 厚的碎石。具体夯实方法同素土夯实。 钢筋砼浇筑 1、钢筋的大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无锈无斑,绑扎时要绑扎整齐,横平竖直。 2、在浇筑混凝土稳定层前,在干燥的基层上洒一层水或1:3 砂浆。 3、按设计的材料比例配制砼试块然后浇筑、捣实混凝土并用直尺将顶面刮平顶面 调整至设计标高。施工中要注意做出路面的横坡和纵坡。 4、混凝土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开始养护,并及时对砼基层进行伸缩缝的切割,切割时应注意与道路面层铺设尺寸的吻合,然后考虑园路和广场面层的铺装。可用湿的稻草、湿砂及塑料薄膜覆盖在路面上进行养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76254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1.专业术语和定义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doc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2035 年)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 O 一八年六月 湖南新邵白水洞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2018-2035 年) 项目负责:刘文锋 报告编制:张舒迟刘江龙刘文锋肖锋喻丹 审核:陈永明 总工程师:余洪亮 编制单位:湖南大垚国土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O 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2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4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4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七条发展目标 4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6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6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6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十条地质遗迹对比评价 6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8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8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8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9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园区、景区划分9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9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10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0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10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10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12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12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12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12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13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 第八章科学研究14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14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14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景观植物验收规范

园林景观植物验收规范 2012年02月04日 1.树种选择 所有植栽尽量选择符合当地生态及气候条件之种类. 2.植物材料规格术语说明 (1)树高、冠宽、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 (2)树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顶至地面的高度。 (3)冠宽(树冠宽、树宽)指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4)树干直径(1.2米高直径、干径)指树干离地面1.2米处的直径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双干、多干或分枝树,则以断面积推算之。 (5)冠厚(树冠厚),指树冠厚度的尺寸。 (6)护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 3.植物材料检验标准 植物材料使用前,无论新植、补植、换植均应经甲方检验认可,不合格者应随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 (1)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4)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5)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8)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 (9)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10) 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 4.土球挖掘标准

(1)挖掘树木,应按树木胸径的8-10 倍为土球的直径,其深度视其树种根盘深浅而定。 (2)士球挖妥后,应先用草包包裹土球,再用草绳捆扎,先横扎;再斜扎,交叉密扎,按三角或四角捆扎法完成土球包装,最后以绳子绑住树干固定之后,方可挖倒树木取出,取出后进行土球底部包装应以不露土为准 (3)树木下面的直根或较粗的根应以钢锯锯之,切口整齐,不可撕裂,尤不可以用圆锹乱砍. (4)树木倒地后,阔叶树应剪除叶片及幼枝.针叶树则不可剪. (5)修剪枝条应以保持树姿优美为要,保留粗枝剪除不良枝条,侧枝以外小枝.应使树冠易通风透光并防止病虫害发生. 5.植物材料运输标准 (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影响成活率及树姿变形。 (2)大树应以吊车吊运,搬运时应注意枝条不可折断,土球尤不可破裂。 (3)运输时应由车身偏后顺序往前装载, 树枝不可逆风而装。 (1) 若在24小时内不能运达现场的,应在途中及时检查并采取保湿措施. (2) 若树冠超出车辆过长、过宽、过高者,应用显著标记标示。 6.现场整地标准 (1)整地之地形必须配合植栽图面所示。 (2)整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为粗整地及细整地。粗整地所回填的土应用不含任何垃圾的纯净土,完成浇水夯实后,方可再进行细整;细整地的回填土应加入植物所需的有机质,有机质含量应不少于3立方/100平方。 (3)整地之地形应考虑泄水坡度及土壤安息角,如为坡地其坡度应平顺完整,除图面特别标示外不可颠簸凹凸不平。 (4)整地时,应在地形谷地处设置导沟,以便导引排水,避免地面径流直接冲刷。 7.种植穴开挖标准 (1)植穴位置必须配合植栽图面及地下、地上土木建筑物电杆等平衡配置图,可以酌予调整株距,若考虑到将来树冠、根系的发展,可以稍作移位。 (2)植穴深度宽度,应按土球四周及底部平均预留10-20CM宽度的标准开挖,以便回填客土,余土除土质优良者不可回填。若废土量多而影响排水,整地时,应运离工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

采掘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查要点 一、采掘类项目特点 (1)既有生态破坏,又有环境污染,还有环境风险危害等。 (2)评价时段:施工前期(勘察期)、施工期、生产营运期、闭矿期(退役期)。 二、采掘类分类及环评包含内容 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例如碾磨、选矿和处理,均属本类活动。还包括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但不包括水的蓄集、净化和分配,以及地质勘查、建筑工程活动。 环评包括:地质勘查类;黑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有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石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土砂石开采,化学矿采选,采盐,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地下水开采工程。 三、审查要点(根据报告书内容) (一)环评管理审查要点 1、报告审批权限是否相符? 2、报告使用资质证书范围是否相符? 3、报告书、报告表等级是否相符?

4、环评单位、企业的承诺书等支撑文件是否具备? 5、报告登记、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报告书编制质量审查要点 1、前言总论章节 (1)编制依据:除常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外,还应包括:矿产资源规划,不同矿产品国家和地方准入条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宜昌市环境总规(3条红线),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批复,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煤矿瓦斯鉴定证书,煤尘爆炸性检验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 (2)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评价因子: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废、土壤、放射性等评价因子是否全面?(特征污染物:硫化物、砷、总磷、伴生金属如铅等)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否准确?是不是最新标准? 评价等级: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一级和二级评价)、噪声评价等级是否准确?最好有详细的判定依据分析过程。 评价范围:采矿区评价范围?运输路线或配套工程如进场道路。 (3)评价重点:与项目性质相关、与区域敏感程度和保护级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标准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 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 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

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2.2.2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等外形要求。 2.3土球要求 2.3.1进场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2.3.2土球直径和土球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5米以上的乔木。 8米至15米的乔木。 5米至8米的乔木。 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 (大写)一般用于乔 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 (小写) 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 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 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 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15)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 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 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 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 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 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 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2.1目标 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 2.2主要内容 2.2.1全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区域的发展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规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2 米处的直径,常 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2 米处的直径,常 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 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 1 乔 木 灌 木姿态和长势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 整,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 良好 检查数量:每100株检查10 株,每株为1点,少于20 株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 察、量测 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树体的5%~10% 土球苗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 牢固 裸根苗根系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 求 容器苗木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苗木 不徒长、根系发育良好不外露 2 棕榈类植物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 要求,根系完整 3 草卷、草块、草束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 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高 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4m2为一点,不少于5个点。≤30m2应全数检查。检查方 法:观察 4 花苗、地被、绿篱 及模纹色块植物 株型茁壮,根系基础良好,无 伤苗,茎、叶无污染,病虫害危 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10株为1点,不少于5点。 ≤50株应全数检查。检查方

河南省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使本省地质公园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融和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特殊的自然区域。 第三条地质公园分为四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辖市级地质公园(简称:市级地质公园)。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辖市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分布区域,可以申请建立地质公园:具有重大观赏和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古生物化石遗迹;有特殊科学价值的岩石、矿物及其典型产地;有重要观赏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及其他水体景观和典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 第六条申报省级地质公园,由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向省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地质公园申报书;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报告;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地质公园导游手册;地质公园交通位置图、卫星(航空)图、地形地貌图、植被图等图件资料;地质遗迹景观及其它自然人文景观的录像带(光盘)和照片集。 第七条省级地质公园由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省级地质公园申报有关规定》(豫国土资文[2001]63号)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建设地质公园,应当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融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建设地质遗迹保护设施,建立标志牌、重要景点地学知识介绍牌、交通指示牌等标示系统和地质博物馆。 第九条省级地质公园必须在批准后两年内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举行揭碑开园仪式。凡不能在两年内建成并揭碑开园的省级地质公园,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提出警告,限期6个月完成建设工作,举行揭碑开园仪式。逾期仍达不到揭碑开园要求的,取消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第十条地质公园应当建立健全有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地质公园管理措施,对地质公园进行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对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进行有效保护。在地质公园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爆破、采石、取土、开矿等不利于地质遗迹保护的活动。严重危害地质遗迹的矿山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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