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签证制度各领馆申请D4签证

新签证制度各领馆申请D4签证所需材料

新签证制度各领馆申请D4签证所需材料【各使领馆申请D4签证所需材料】

1. 韩国驻华总领事馆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种类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

材料)

韩国语研修(D-4 -1)高中以下学校在校生(拟

毕业者除外)或持高中(含

拟毕业者)以上学历的人

员,拟在留学签证(D-2)

签发对象教育机关(大学)

附属语言院接受语言研修

1. 标准入学许

可书

2. 被录取的大

学事业者登录证

明复印件(或固

有号码证)

3. 在学证明或

最终学历证明

4. 研修计划书

(应含课程表、讲

师构成表、研修

设施等内容)

5. 经济能力证

明(如提交父母

银行存款证明,

需同时提交亲属

关系证明)

※被留学生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的人员,只需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项。

2.驻上海总领事馆

签发对象准备材料

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1. 签证申请表,简历,一张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4. 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6.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7.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8. 留学生保险单据(需提供明细记载保险时间超过滞留时间以上的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

*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

9. 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

高中毕业(含预毕业者)以上的学历者1. 签证申请表,简历,一张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

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4. 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6.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7.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只提交申请人准备材料1, 2, 3, 4

3. 驻青岛总领事馆

◆自15年3月2日起,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可以申请91日以上,6个月以下的

韩国语研修签证(交换学生签证参照6-3.)

- 可语言研修机构:符合留学(D-2)签证发给对象的教育机构(大学)附属语言学院* 不包括终生教育机构(含大学附属终生教育机构),私立学院等的韩国语研修机构

- 通用材料:

①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4cm)1张>

②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④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⑤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⑥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⑦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注意事项:

①需确认是否是认证大学或者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

②90天以下的语言研修者符合短期一般(C-3-1)签发对象签发对象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①通用材料

②留学生保险单据(需提供明细记载保险时间超过滞留时间以上的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

*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

③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

※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者,

只需提交上述通用材料中的①,②,③

高中毕业(含预毕业者)以上的学历者○通用材料

※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者,只需提交上述通用材料中的①,②,③

4. 驻广州总领事馆

签发对象邀请方所需资料申请方所需资料

高中以下学校在校生(拟毕业者除外)或持高中(含拟毕业者)以上学历的人员,拟在留学签证(D-2)签发对象教育机关(大学)附属语言院接受语言研修1.标准入学许可书

* 受国立国际教育院

邀请,获得奖学金的学

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

2.护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证

明或最终学历证明

4.滞留费用证明材料(个人存

者 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2.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3.研修计划书(含课程

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款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家族关系证明(以父母的名义开具存款证明等资料时须提供)

6.留学生保险单据(需提供明细记载保险时间超过滞留时间以上的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只限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

7.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只限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免交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学历和财产能力证明资料

※ 滞留期间为90天以下的语言研修生为短期一般(C-3-1)签证签发对象

5. 驻成都总领事馆

签发对象

准备材料

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

1. 签证申请表,简历 ,一张2寸白底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4. 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需提供网上打印件)

6.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7.财政能力证明材料(提供5000美元以上的半年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8. 留学生保险单据(需提供明细记载保险时间超过滞留时间以上的国内外保

险公司的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

9. 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

高中毕业(含预毕业者)以上的学历者1. 签证申请表,简历,一张2寸白底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4.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需提供网上打印件)

6.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7.财政能力证明材料(提供5000美元以上的半年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滞留期为90天以下的韩国语研修生申请C-3-1签证

6.驻西安总领事馆

*领馆没有公示申请D4签证所需材料,具体请致电领馆

7. 驻武汉总领事馆

签发对象邀请方所需申请方所需资料

资料

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高中学历或以上学历获得者(包括即将高中毕业者)

※须在最终学历所属学校所在地的管辖使领馆申请

※非已获认证大学录取者或者政府邀请奖学金获得者, 须获得韩国法务部签证发给认定号码后方可申请1. 标准入

学许可书

※国立国

际教育院邀

请的政府奖

学金获得者

可使用教育

院院长发给

的邀请函代

2. 录取学

校的事业者

登录证或固

有号码证复

印件

1. 护照

2. 照片1张

(3.5cm×4.5cm)

3. 签证申请表

4.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5. 在学证明或

最终学历证明材

6. 研修计划书

(包括课程时间

表、教师构成表、

研究设施等内

容)

7. 证明能够承

担在韩期间所需

费用的经济能力

证明材料

- 提交父母经

济能力证明材料

的情况,需提交

与父母的亲属关

系证明材料

※小学、初中、

高中在校学生还

需要提

交8. 留学生

保险证书或国民

康保险,9. 语

学研修必要性说

明材料

注:被非法滞留率不到1%的经认证大学录取的情况下,只需提供申请人所需材料中的1-4项及标准入学许可书

8. 驻沈阳总领事馆

签发对象邀请方所需资

申请方所需资料

-对认证大学留学生,1. 标准入学

许可书(原件)

1.签证申请表1张

(需贴照片)

政府邀请生签发

*90日以下研修生签发C-3-1单次签证2. 教育机关

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

2. 护照(原件及照

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或最终

学历证明材料

5. 财产能力证明

材料(存款证明-申

请日基准30天内签

发,存折,

奖学金证明材料,流

水账明细

等)

6.研修计划书

7.(小学,初中,高

中生附加材

料):应届高中毕业

者除外

-留学生保险证明

(由国内外保险

公司提供的保险期

大于滞留期的

保险证明或健康保

险)

-提供研修的必要性

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未达

1%的认证大学只需

提供1,2,3

【什么是认证语学堂?什么是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

□获得认证的大学(80所,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

4年制大学

(69)现

(4

1)

庆尚大学、全南大学、全北大学、忠北大学、首尔市立大学、建国大学、建国大学忠州校区、高丽大学、大田大学、祥明大学(天安校区)、西江大学、淑明女子大学、亚洲大学、延世大学、延世大学原州校区、梨花女

子大学、仁荷大学、中央大学、汉阳大学、韩国国际大学、又松大学、公州大学、釜山大学、济州大学、首尔科学技术大学、韩国加图立大学、建阳大学、庆星大学、庆熙大学、东国大学、东亚大学、明知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祥明大学、首尔女子大学、鲜文大学、韩国技术教育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韩国产业技术大学、首尔大学、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

新增(2 8)嘉泉大学、庆北大学、大真大学、东义大学、釜庆大学、培才大学、世明大学、崇实大学、新罗大学、仁济大学、全州大学、昌原大学、忠南大学、韩南大学、翰林大学、汉城大学、湖西大学、牧园大学、韩国海洋大学、江陵原州大学、国民大学、金泉大学、檀国大学、东西大学、成均馆大学、诚信女子大学、顺天乡大学、韩东大学

专科大现东洋未来大学、汉阳女子大学、仁荷

学(11)有

(5

)

工业专科大学、济州观光大学、济州

汉拏大学

(6

)

庆北专科大学、龟尾大学、富川大学、善邻大学、首尔艺术大学、韩国映像

大学

□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46所)

4年制大学

(37)现

(2

6)

全南大学、全北大学、忠北大学、首

尔市立大学、建国大学、建国大学忠

州校区、高丽大学(本校)、大田大学、西江大学、淑明女子大学、亚洲大学、延世大学、延世大学(原州)、梨花女

子大学、中央大学、汉阳大学(本校)、韩国国际大学、又松大学、济州大学、首尔科学技术大学、加图立大学、庆

熙大学(本校)、釜山外国语大学、韩

国外国语大学(本校)、首尔大学、韩

国科学技术院(KAIST)

新世明大学、崇实大学、新罗大学、全

增(1 1)州大学、湖西大学、韩国海洋大学、江陵原州大学、东西大学、成均馆大学、顺天乡大学、韩东大学

专科大学

(9)现

(4

)

东洋未来大学、汉阳女子大学、仁荷

工业专科大学、济州观光大学

(5

)

庆北专科大学、龟尾大学、富川大学、首尔艺术大学、韩国映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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