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管理制度

(试行)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调整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药事会)负责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初步遴选、审核、提出调整建议和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药事会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品遴选专家会议,负责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等管理工作。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当进行目录遴选或新药引进评审时,须抽派代表参加,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调整原则

1、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

2、医院基本供应目录药品原则上从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遴选,优先选择国家和省市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3、目录调整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1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各临床科室每一年度要在医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本科的诊疗科

目、用药特点,合理确定本科基本用药的药品品种、剂型,建立科内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品种齐全,比例恰当。同时上报医院药事会统一备案。

5、医院药事会综合分析各科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一年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遴选会议,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当在25人以上,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调整。

6、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药品应当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临床上非经医务科同意不得使用非由药库采购供应的药物。

三、药品增补

1、药品增补是指对本院已有药品(按药品通用名计)增加剂型、规格或其他生产厂家品种。

2、临床科室要增补药品,必须由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

3、药品增补原则:

(1)能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已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的产品。涉及同类或同种药品的比较,应综合考虑药品安全质量、生产企2业规模、价格、品牌等因素。

(3)原则上不超过“一品两规”,如有特殊临床需求,有多种剂型和规格时,优先考虑临床常用剂型和规格,兼顾特殊人群用药(老人、孕妇、儿童)安全性;

4、药品增补须经药事会审核讨论,2/3以上与会委员投票同意的申请品种方可进入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获得参加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50%(不含50%)以上专家同意,才可正式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四、新药引进

1、新药引进是指医院引进以前没有使用过药品(按药品通用名计),且具有临床无可替代性。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需按新药引进管理。

2、新药引进入围条件:

(1)近年批准的国家级新药(通用名)或进口新药(通用名)。

优先考虑国家一类新药和专利期内的原研药品。

(2)先进剂型的品种;

(3)我院尚未有同类产品,临床需要引进。

(4)我院已有同类产品,但品种较少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

(5)我院已有较多类似品种,但其在安全性、适宜性、经济性等方面有显著特点。

3、以下申请材料不符合新药引进入围条件:

(1)上次申请未通过的药品(隔年可以再申请);3(2)同一品种已申请两次未获得通过的品种;

(3)已被本院淘汰的品种。

(4)近年来发生过药品销售违规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生产企业的产品。

(5)近年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厂商生产的品种。

(6)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的品种。

(7)非申请科室专科用药的品种。

4、新药引进程序。

(1)临床科室申请新药必须由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均安医院新药申请表》(科室版),和

《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相关文档资料可在内网“临床药学室/资料下载”文件夹中下载。

临床科室申请新药应尽可能详细写明申请理由,可另附文献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指南推荐、专家共识意见、系统评价、教科书、随机对照试验),也可上传电子文档。

(2)厂商推荐新药先到药剂科门口索取《新药申请表》(厂商版),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签字后递交到临床药学室,同时尽可能提供以下资料:

药品说明书,最好能够同时提供药品样品;文献证据:

指南推荐、专家共识意见、系统评价、随机对照试验等;其他相关资料:

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进口药品注册4证,药品检验报告,推介人员委托证明、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

(3)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药库共同派人组成新药评估小组,客观公正地评估所有新药申请,根据招标入围情况、在用同类品种情况、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等资料填写《新药申请评估报告》。

(4)临床药学室在药事会召开前三天将需要讨论审核的所有新药申请资料放到内网“临床药学室/新药申请”文件夹中,通知药事会委员、新药遴选专家库成员上网下载审阅。

(5)医院药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审核该季度所有新药申请资料,2/3以上以会委员投票同意的新药申请可进入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

(6)药事会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召开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与会人员从药品遴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次会议人员不少于15名。

与会专家对申请目录中的新药逐一审核讨论并进行实名制投票,赞成票至少超过有效票数50%(不含50%)者视为该药通过最后审议,决定可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7)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讨论结果一式两份,集体签名,由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主任和药事会秘书处分别保存,遴选结果出来后在医院公示栏和内网上及时公布。

(8)通过最后审议的药品由医院药事会秘书整理,报医院药事会主任委员审批签字后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5、审议通过的药品由药剂科10天内执行采购,并交付相关药房5

使用,药房要及时通知各临床科室。

五、暂停使用和暂停购进

1、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严重不合理用药现象的药品,医务科有权作出紧急暂停使用的决定。

2、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超过2例、一般不良反应超过5例的同一批号的药品,临床药学室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作出紧急暂停使用的决定,药剂科应与药厂、供应商商量更换批次药品,必要时上报医院药事员会采取调整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措施。

3、对已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医院药事会应作出暂停使用的决定,必要时进行品种调整。

4、根据医院阳光用药监控信息,对于出现异常使用现象的药品,经医院药事会主任委员同意后可采取暂停使用、暂停采购或减量采购等相关措施;

5、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由行风办向医院药事会报告,医院药事会主任委员有权作出暂停使用、暂停购进等决定。

六、品种替换

1、品种替换是指药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向医院正常供应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时,或医院因上述各种原因暂停购进某些药品时,原则上不予替换,但如无同类药品可替代且确因临床需要,可暂时替换购进其他生产厂家、其他剂型、其他规格的同一药品通用名品种。6

2、对于本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特别是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包括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抗肿瘤辅助药等),不予替换。

3、药品替换由药剂科提出申请,列出所有可供货的候选品种,注明是否入围等情况,由医院药事会主任委员书面批准后方可临时购买,如原基本用药目录中药品恢复供应时或暂停使用药品决定取消后,应停止替换。

4、替换购买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属于长期替换,长期替换药品必须按药品增补程序执行,可由药剂科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

5、对于基本用药目录中正常供应的在用药品,如需替换成其他厂家、剂型或包装规格时,必须按药品增补程序执行,由临床科室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

6、对于因上述原因缺药、暂停使用药品,药库应及时通知科室并列出同类替换药品目录,在医院内网中进行公布。

七、品种淘汰

1、医院使用的药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从基本用药目录中淘汰: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停止使用或厂家被吊销GMP证书的药品;

(2)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7(3)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影响医疗安全的药品;

(4)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论证,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药品;

(5)在充分考虑专科用药的特殊性情况下,连续六个月内仍无人或少人使用的药品;

(6)经查实,违反医疗机构有关规定,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临床促销的药品。

(7)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认为应当淘汰的其他情况。

2、药品目录品种淘汰,由药剂科收集、提供有关资料,填写《拟淘汰药品目录》,报医院药事会讨论审批后正式停止购进和使用,并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剔除。

3、特殊情况下可先由医院药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停用,事后再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议是否正式淘汰。

八、临时采购

1、临时采购仅限于临床治疗必需、而本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情况。不得临时采购本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品。

3、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集体签名后向药剂科提出申请,获得医院药事会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由药库一次性临时采购。情况紧急时,药剂科可先口头请示主任委员,8经同意后进行紧急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临时采购申请一次性有效,不得连续购买。

5、通过特殊审批临时购买的药品,只能由所申请的患者专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

6、确因临床需要连续采购,或每年采购超过5人次的临时采购药品,必须按药品增补程序执行,可由药剂科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

7、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或某一患者的特殊临床需要,需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原则上为一个患者一

个疗程的使用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由药剂科召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药库采购人员应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申请讨论是否将该药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的药品,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进行非入围药品临时采购备案,由医院药事会讨论审批,审议通过的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区卫计局备案。

八、供应商遴选管理9

1、供应商遴选办法由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共同制定,供应商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根据经销商企业规模、配送实绩(能力、信誉)、经营范围等客观评价,选择一定数量有配送能力的供应商。

2、对某一具体入围品种,只能选择一个供应商配送。供货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选择,并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3、选定供应商后,医院在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的同时,双方应共同签订《购销廉洁承诺书》。

4、药库采购人员要设立供应商信誉记录本,对不及时供货或误供等不良记录进行登记,每季度汇总后向药事会汇报。

九、药品供应管理

1、新药申请、增补药品申请通过后,临床科室应对申请购进的药品进行临床使用量评估,合理制定出月采购数量,并在3天内上交《药品供应情况表》到药库。

2、药剂科应在收到《药品供应情况表》后7天内按要求安排采购,如公司无货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和药事委员会主任。药品购进后应及时调拨到相应药房,药房应及时通知临床医生使用。

3.药库、药房应合理设臵申请药品的最大库存量,保证药品的供应,满足临床正常需要,不得无故缺药或断货(医院规定的限购药品除外)。全院库存总量(指药库和各药房库存量的总和)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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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出申请药品月采购数量的两倍。

4.药库和药房发现药品积压现象应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近期药品应在药品有效期前三个月向临床科室提出书面警示。因不及时警示造成药品过期的,由药库或药房负责所有过期药品的经济损失;因药库超量采购造成大量积压过期的,药库应负担两倍月采购数量以外那部分过期药品的经济损失。

5.申请药品购进后,申请科室应保证及时临床使用,无故不用或少用而导致药品积压过期的,临床科室应负担两倍月采购量以内那部分过期药品的经济损失。

6.药库可按临床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采购量,当最初制定的月采购量与实际临床需要差距较大时,药库应及时联系申请科室共同商讨更改月采购数量。

7.今后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变更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的药品,参照本规定,申请科室应与药剂科共同填写药品供应情况表。

十、按规定需要集中采购的医疗耗材在专项规定出台前参照本制度执行。

此规定下发之日起生效,原《医院新药引进遴选办法》(试行)废止,其他药品管理文件中与此文件有冲突者以此文件为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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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精品收藏)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设于医务科,由黄勇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日常事务的处理。 2.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6)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30% 2.自费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占总药品采购金额≦5% 3.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与强度不得高于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目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7%,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品规和金额)不低于50%。 4.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暂行规定》、《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和药剂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长:(1人) 副组长:(若干) 成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长::(1人) 副组长:(若干) 成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剂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职责 (一)督导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7、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专家组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建议; 2、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科室查房,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3、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1、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的定义是指临床实际使用 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2、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 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5、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 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6、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 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7、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 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通过《药师与医师联系表》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8、临床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 核准,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 第 1 页共 2 页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等过程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采购物资管理标准》 《采购物资招议标比价管理标准》 3 职责 3.1 采供部 负责公司所有生产过程的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领料程序 每月由制造部下达当月生产计划或信息,采供部根据计划项目组织采购备料,使用单位按计划填写《材料领用单》或《专项材料领用单》,经过计划员、采购员审批后,到库领料。 4.2 零星物资采购 各生产车间因生产急需的特殊零星物资,由需求单位填写《特殊零星采购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采供部采购。 4.3 库存平衡 采供部在接到制造部和用料单位物质采购计划后,应先查看库存,积极平衡资源,组织物资供料的准备,严格按计划要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及备料时间等,做好供应的准备工作。 4.4 材料代用更改或补领

4.4.1 市场开发部、制造部在对图纸资料进行复审时,如对用料进行变更时,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供部。对已经准备好料的,要提出处理或使用安排,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原提料单位负责。 4.4.2 如遇产品停制、合同注销、数量增减时,制造部应及时通知采供部。采供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经准备好的物资进行清查,由采供部提供资料,交由制造部和市场开发部向用户提出处理意见。 4.4.3 产品报废或工废、料废需补制时,在追究责任者的同时,生产单位应凭质检部提供的“报废(补废)单”向采供部申请补料。 4.4.4 各单位自己承接的外协任务,需要采供部组织供料的,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由制造部向采供部提供资料或用料计划进行备料,不准擅自挪用公司计划生产产品的材料。 4.4.5 因某种原因需要代用的物资,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填报“材料代用申请单”,《材料代用管理规定》执行,采供部无权决定材料的代用、改变。 4.5 采购实施 采供部应严格按《招议标、比价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各类物资。 4.6 库存管理 采供部要定期、定项目(完工后)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检查帐物是否相符。4.7 物资供应的考核 1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 第 2 页共 2 页 4.7.1 严格物资供应审批程序,坚持按计划批料、领料、发料,节约材料消耗,财务部应对采供部和用料单位进行核算,并提供资料和处理意见。 4.7.2 对工作负责任,降成本成绩突出者,按《采购、外委、设计降低成本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4.7.3 用料单位不如实按计划填写材料领用单,多领、虚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

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经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学部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九、实行抗药物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临沭县中医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 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 生。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物资以及非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以及出入库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以及物资出入库的监督与管理。 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物料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 制度中涉及到的附件内容,例如采购计划单、请购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等,详见物料采购管理或者项目采购管理中相关管理工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 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物资的采购以及出入库 管理。 1.3采购部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同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 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2、采购部职责以及工作原则 2.1采购部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2)负责物资采购员、计划员及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 (5)负责本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购合同、各种审批文件及公司下发的 各种文件; (8)负责建立采购物资台帐、借款明细帐及公司应付帐款,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并协助实施物资盘点。 2.2物资采购原则 (1)未经审批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应优先使用;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采购远近搭配的原则; (4)采购物资时,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结算;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 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验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 购。 (7)尽量避免当日使用,当日采购,一定要做到提前采购。 3、物资采购管理 3.1物资采购一般规定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者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落实计划与采购、监督与检查、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管理职能,实现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目标。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二条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库管理、废旧物资管理、物资统计报表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三条管理体制 一、实行公司、采购供应部两级管理体制。 二、内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物资供应工作给予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公司成立采购供应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需求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条采购供应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物资需求计划,并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三、负责设备、配件、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工作,并负责对各部门物资供应工作给予指导、管理,服务生产,保障供应。 四、负责定期布置、安排、总结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积极推行代储代销工作。 六、负责物资统计报表和建立并完善供应管理信息系统。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流程 一、各部门上报计划:根据月作业计划及材料、配件消耗定额,由各部门材料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报采购供应部。 二、调整汇总:采购供应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配件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并汇总。

三、利库调整:采购供应部门汇总各部门使用计划后,进行利库,对计划进行核对,形成汇总计划。 四、审批:采购供应部将各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审核汇总后,上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五、采购计划:采购供应部按照物资采购权限,确定物资采购方式,编制采购计划,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招标办审批后,实施招标采购。其它物资由采购供应部组织采购。 七、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比价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八、到货验收:到货后,由使用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九、入库:验收完毕后,办理入库手续,登帐上卡。 十、保管:按照不同物资的保管保养要求,对设备、材料、配件进行保管。 十一、出库:按各部门使用计划发放出库。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条材料配件计划的编制 一、计划编制的原则:实事求是、保障供应、统筹兼顾、经济有效,严禁错报、漏报和虚报。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物资采购计划要根据年度消耗量、前期库存量(含代储代销物资)结合合理储备来确定,年度消耗量的确定要依据生产任务、生产条件、消耗定额、工程计划等综合要素测定,并与年度各部门生产成本、工程资金计划中有关预算指标相统一。 第十一条物资需求计划按计划提报的时间可分以下四种: 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二、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三、应急物资需求计划; 四、临时急用物资需求计划; 第十二条计划编制上报时间 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1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的管理制度

涉县柴敏大药房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编号:GSP-CM-ZD-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第1版 变更记录:变更原因: 1、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师、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 4、责任: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工作内容: 5.1药学服务咨询指导的内容: (1)接受购药者的用药咨询,解答购药者疑问。 (2)可以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 (3)在营业区内开展药学保健知识和合理用药的宣传指导,对特殊患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为购药者提供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建议。 (4)解读医师处方或病历卡上医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正确介绍购药者所购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并提醒用药者注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要时提出去医院就诊的建议。 (6)主动了解购药者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及用药指导。(7)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8)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 (9)参与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关于药学知识和药学服务能力的技能大赛培训工作。 (10)开展自我治疗指导,提供有关药品的用途、禁忌等专业知识,作出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建议,协助开展药学服务的评价。 5.2企业执业药师应当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己任,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5.3药学服务行为应当科学、规范并确保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5.4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用药咨询与指导、药品售后与病患追踪服务、合理用药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购进与储存、处方审核与调配、药品拆零与分装销售等业务必须由执业药师亲自执行并负责。 5.5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条件,如相对独立与封闭的药学服务咨询台或咨询区(室)、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工具书(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业务执业指南、电脑、网络)及资料,并适当保存病患的用药记录,满足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需要。

最新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广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 2.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防治、诊断疾病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防治、诊断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1、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定期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经验用药方案; 4、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部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3.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4.药剂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四、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全州县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见表)进行分级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密封比价活动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行为。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单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进行招标或密封比价采购;对已形成公开公平市场价格的设备(如车辆等)以及没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或比质比价采购;达不到上述招标要求的设备(包括小型机具,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及其它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购的物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程序采购。与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厂商供应的设备物资除外。 其它受控物资(如炸材等)、安全防护用品、试验仪器设备等由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采购,具体采购方

式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无另行规定的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如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对项目物资的供应另有规定的(如甲控、甲供等),对设备的性能和施工工艺有特定要求的,参照建设单位和工程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设备物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备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密封比价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可以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牵头,成本管理小组负责完成比价采购程序,报工程部备案。 第一章招标 第七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必须先履行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核准程序。审批核准流程手续已完成的,评标小组应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设备物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密封比价三种形式之一进行。 第八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及监督考评办法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在我院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强化监管机制与考核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的范围 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与山西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化学药物123种、中成药75种) (二)、组织管理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负责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2.职责及分工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处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1.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 2.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山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3.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对于国家和山西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金额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4.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并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 (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 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对于未报或未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在超说明书用药时,医师应充分告知患者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住院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药房取药;门诊患者使用时到分诊处取《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签署知情同意书一份,交药房取药。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

宝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原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准确率。 以便有效地实施招投标和计算机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分厂的原料、辅料采购计划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采购管理程序 3.2 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程序 4、管理职责 4.1 使用部门 4.1.1 原料、辅料各专业的专业工程师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股份公司各分厂的主管 部门负责审核。 4.1.2 参与本单位库存量的控制。 4.1.3 参与采购资金价格管理。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确定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代储代销、零库存) 4.2.2 执行各类采购计划,负责计划价的控制。 5、计划管理 5.1 计划分类 5.1.1 类别: 5.1.1.1 原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铁水、铁合金、萤石、废钢、切头、冷条、钢渣等。 5.1.1.2 耐火材料:指股份公司使用的镁碳砖、钢包砖、中包涂料、水口、塞棒、连 187

铸保护渣等。 5.1.1.3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类、有色材、建材类、木材类、电线电缆类、二类机电、电器元件、交电、工具、小五金、水暖配件、标准件、阀门、输送带、橡胶管、三角带、化工、油漆、化学、玻璃器皿、密封材料、杂料、金属软管、劳保用品等。 5.1.1.4 能源材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水、氧气、氩气、氮气、电、汽油、柴油。 5.1.1.5 生产准备金: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满足生产正常运转所需预留的资金。 5.1.2 年计划: 5.1.2.1 年计划范围: a.每年都消耗且批量大的、短期不变的原材料。 b.通用、标准的原材料。 5.1.2.2 年计划申报时间:每年8 月20 日-9 月25 日。 5.1.2.3 年计划执行情况 a.原则上年计划均进行招投标。 b.年计划中要求分期、分批到的要写清楚。 5.1.2.5 年计划的审批、编制、审核必须由作业区专业技术员、生产分厂主任工程师、 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股份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1.3 月计划 5.1.3.1 采购周期:严格按股份公司制定的采购周期表中时间申报月计划。 5.1.3.2 审批:严格按股份公司统一表格中设置的栏目,签字、审核。 5.1.4 临时计划: 5.1.4.1 凡在年计划、月计划中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临时计划的采购周期为一年。 5.2 紧急计划管理 5.2.1 由于特殊原因如: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原材料采购计划变更或需要紧急采购物资,如时间紧张,可先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由生产分厂先到供应部门领用,但在两天内必须按计划申报程序补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 5.2.2 需到厂家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时间紧张,生产分厂可根据以前物资使用的情况, 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物资需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推荐的厂家等,由供应部组织协调紧急采购,但在电话通知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报供应 188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最新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师经

物资部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部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制定物资供应部管理制度,加强物资供应、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材料计划报批和材料审批发放工作。 3、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理储备物资,严格执行比价采购制度。 4、加强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剔除节约物资、降低才老消耗措施和办法。 5、定期主持召开材料消耗分析会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制定合理的储备物资计划,加快物资储备周转率。 7、组织公司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工作,减少外购材料数量。 8、编制公司及各单位年、季、月度材料计划及材料费计划。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只是精神,执行上级有关物资管理 工作的规定。 2、制定完善本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周密、具体、科学,经常检查本部人员的执行情况。 3、合理安排劳动力,掌握出勤情况,审批请假事宜。 4、负责处理集团公司有关业务联系,审核各种材料计划和各类报表。 5、检查、落实材料的供应情况,严格执行材料的比价采购工作,并提出实施意见。 6、负责资金的平衡使用,合理储备物资,加快物资的周转,降低成本。 7、加强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抓好大宗材料的使用管理,提出节约物资,降低材料消 耗的措施和办法,并付诸实施。 8、主持召开材料消耗分析会议,分析材料超降原因,提出奖惩一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9、主持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解决业务流程中出现得难点和疑点,协调相关工种、相关业务之 间的关系,提高全部业务素质。 10、负责召开班组长有关人员的会议,总结全部工作,布置各项任务。 11、经常深入班组,现场,解决生产和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职工解决 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2、每周负责主持一次全部职工大会,分析形势,布置任务,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生 产。 13、工作作风扎实,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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