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日照市港航管理局留存)

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

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二、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客运站一览表(附件5);

5、候船设施和上下船舶设施的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

6、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7、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8、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9、经营管理制度、客运服务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仓库、堆场等固定设施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新建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

5、港口仓库、堆场一览表(附件6),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附件7),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附件8);

6、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港口装卸机械设备、集装箱拆拼箱设备、车辆滚装服务设备、场内机动车等)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6、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8、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四、港口拖轮、驳运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经营申请人使用船舶情况一览表(附件9);

5、船舶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复印件;

6、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所经营船舶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需配备的船员证书等)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8、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五、船舶港口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5、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根据港口经营业务申请种类,申请人还应提交其他相应文件和资料

(1)为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的

港口为船舶供电的主要设施、设备及合格证明;

电力部门出具的电工证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特种操作设备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2)淡水供应服务的

使用码头设施的应当提供码头供水设施供水设施、设备及合格证明;

使用船舶的,提交船舶情况一览(附件9),《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证明。

(3)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的

关部门核发的卫生证明。

应当拥有至少一辆专用车辆,有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

(4)船员接送的

拥有一辆客车或轿车,有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5)围油栏服务的

使用船舶情况一览表(附件9),围油栏作业船的登记、检验等相关证书;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常备围油栏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说明

(6)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国际航行船舶油料(含保税油)供应的

使用码头、储罐从事船舶供油的需提交有关码头和储罐等设施竣工验收证明,港口仓库、堆场一览表(附件6);

使用船舶的,提交船舶情况一览表(附件9),船舶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复印

件,船舶与停靠码头的港口经营人(所有人)签定的停泊协议。

使用车辆的,至少拥有一辆专用车辆,并提交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油料(含保税油)供应的,还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船舶污染物接收的

使用船舶的,提交船舶污染物接收船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复印件,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及三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资历证明复印件;船舶情况一览表(附件9);

使用车辆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辆垃圾接收、清运专用车辆,提交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复印件,至少一名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证明复印件。

六、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5、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主要维修设施、设备证明文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HR-9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及员工档案资料清单

一、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 第1步:新员工报到,人事专员接待(谁招聘谁办理)。 第2步:人事专员先收集:员工应提供的资料,核对并复印。 第3步:人事专员提供我方应准备的资料: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告知函、人事制度等,给新员工学习,并讲解,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第4步:告知其薪酬为面试时的约定,一周内由财务来核定其薪酬如何切分。 第5步:员工签订相关资料后,用手机钉钉通知IT部,开通邮箱/钉钉等权限,开通后由IT部发到其钉钉上。 第6步:人事讲解公司基本考勤制度。 第7步:人事介绍公司/部门/岗位基本情况。 第8步:人事协助员工安装钉钉,并讲解基本的钉钉使用技能。 第9步:引领员工,认识主要部门负责人,并熟悉公司环境。 第10步:引导员工:到IT部领取电脑设备,到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 第11步:引导员工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并安排好办公桌。 第12步:邮箱发送新员工报道通告,员工档案转交。 第13步:员工入职报到流程结束。 二、员工基本档案资料 员工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般为最高学历),公司核对原件, 留存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上岗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 印件; 4.上家公司离职证明(原件); 5.上家公司劳动合同,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体检报告:最近三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证明原件; 7.银行卡复印件(标配光大银行卡,入职一个星期后收取); 8.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海户籍员工);

9.公积金账号; 人事专员准备资料: 10.个人简历; 11.员工求职/入职信息登记表; 12.面试评估表(给入职者看薪资); 13.劳动合同(需签收); 14.保密协议(需签收); 15.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申办必备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 建筑单位在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备案证和房屋产权单位(个人)的同意装修证明; 2、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4、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银行对账单。 5、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招标办)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6、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7、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表(建筑工程质监、安监站)。 8、进济施工单位提供进济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企管站)。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原件1份)。 一、工程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的工程立项批文(红头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投资数额及资金筹备情况等。 2、向市行政审批大厅施工许可窗口提供工程立项批文,窗口办公人员审批通过后发给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3、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主页面后,填写信息情况。附加扫描“工程立项批文”。网上审批通过后可以打印《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方盖章后送至大厅1号窗口备案,即可准予发放《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工程报建完成。

排污许可证办理指南

排污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 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 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二、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三、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需提供的材料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建成的企业需提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的验收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3份。 3、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1份。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由环境监测站提供。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份。排污单位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向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方合法有效。 5、企业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排污申请,否则,属于补办。 四、企业提出申请 县属企业直接向县环保局污控科申请,由污控科经审核并出具受理或不受理依

据;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报由县环保局污控科转报,市环保局经审核,出具受理或不受理依据。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对于县属企业,县环保局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企业审核,同意后签字,报主管局长复核签字,发证;对于市、省重点污染企业,县环保局签署转报意见后,由企业报送市、省局审批,并送污控科一份申请表。 六、审批原则 对于企业领取排污许可证时,并征求基层环保意见。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七、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2、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 八、审批时限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计生服务窗口办证须知 一、《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2、壹张须外出人员的一寸免冠照 3、须外出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 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三、《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四、《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 3、携一张小孩一寸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五、单独《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6、张榜公示报告(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生办公示报告) 7、一方独生子女父母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9、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计生办办证 六、环孕检所需材料: 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作为建筑大省,湖北省建筑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总产值过万亿,这催生出来了大量优秀的湖北本土建筑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筑企业的开展业务的前提,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办理公司表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 一、工作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表 窗口领取相关表格 返还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补齐 窗口受理材料不齐全有异议 材料齐全 对外公示10日 无异议 移交总量处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受理和排污许可证送达 受理和送达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排污单位在试生产或试运行阶段申领A类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试生产核准文件 5、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6、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7、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清单 8、三张图纸: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在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上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2)工艺流程图(包括气和水),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在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申请变更A类排污许可证时,需补充以下材料: 1、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2、规范化排污口验收合格材料

(三)申领或申请延续A类排污许可证的已建排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5、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6、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7、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清单 8、三张图纸: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在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上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2)工艺流程图(包括气和水),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 10、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环境监测报告 1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12、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见附表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表)

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办事指南

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部门 二、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四、办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内介质储存能力(储存容器总容积)3000m3以下的液化石油气、永久气体、溶解乙炔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混合气体,或其它气体充装站和汽车加气站 五、办理条件 1、已取得的《气瓶(罐车)充装许可证》,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 2、资源条件不低于气体充装站许可的最低要求。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单位应当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一份备注1气瓶(罐车)充装许可申请书2气瓶(罐车)充装许可证3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气瓶充装单位与气瓶检验机构之间的委托检验合同4原件1原件4仅限气瓶充装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检验机构不得超过两个1复印件(核对原件)1复印件(核对原件)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5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7技术负责人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8手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套原件及电子版工作记录表格等)9法律、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原件和技术资料目录10政府规划、消防、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验收意见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仅限有生产气体的充装1复印件(核对原件)站11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二)受理、资料审查

1、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气体充装站能按照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并且在有效期内年度监督检查均合格,不需重新鉴定评审直接报省质监局颁发《充装许可证》; 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但需经重新鉴定评审的,受理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三)鉴定评审经受理后,申请单位约请一个具有相应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审。 (四)审查发证受理机构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报告后,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 符合许可条件的,报省质监局颁发《充装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同意原因。 (五)公示取得《充装许可证》企业名单在我局公众网站统一公告。 七、办理流程图见附页《广州市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流程图》 八、办理时限 1.自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出受理意见; 2.自收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鉴定评审时间),决定是否具备条件,符合条件的,拟文报省质监局审核同意后,颁发《充装许可证》。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充装许可证》免费。 鉴定评审费用由鉴定评审机构按规定收取。 十、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或资源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充装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供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原《充装许可证》。

新进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说明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新进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 程说明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276新进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说明Explanation of the entry procedures for new employe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公司人事部门建立档案,档案中需要有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录用员工审批表、职工劳动合同、资力证书复印件、培训情况等。 2、劳动人事关系是指院校毕业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能在劳动人事局备案的原始档案和定级、工资审批表等。 3、合同制以上职工档案在劳动人事局存档(档案原件)。 4、合同制以上职工是指干部、固定工、合同制职工。 5、公司招聘的新员工,被正式入用转为正式员工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建立档案,有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即可。当劳动人事关系调入公司时,合同制以上职工档案转入劳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 新员工:首先签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合同经鉴证),持员工登记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变动情况表(此表一式

两份,各地有可能不太一样)+身份证复印件,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合同的复印件。 退保: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变动情况表(同上),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大至相同。只是表格不一样。 新员工入职时的档案有: 1、大、中专学生档案(包括毕业证书,看原件留复印件)或劳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2、招工表; 3、新员工入职登记表; 4、劳动合同; 劳动手册的办理: 关于劳动人事由公司主管劳资的人员去办或者本人去办理也可以,这样更放心一些,用什么资料也方便一些的。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填各一张职工增减花名册; 职称要到主管部门登记一下,时间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都会有统计的,这个到时候劳资人员会主动问询的。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副本换正本审批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证副本换正本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施工许可证审批副本换正本审批 二、审批部门:市住建委 三、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四、首席代表:徐宪武行政审批处负责人 五、法律法规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 六、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补充完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办理程序及责任人 1、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责任人:王慧霞 出具《受理通知单》窗口电话:3586977 (即办) 2、住建委窗口初审责任人:贾永标 (即办) 窗口电话:3587154 3、分管主任主持召开联审会确定责任人:徐宪武 (每周一、三、五各半天)窗口电话:3587154 4、分管副主任签发责任人:贾永标 (1个工作日)窗口电话:3587154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图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一、面试 1、门店店长进行员工初试。 2、初试合格的员工由区域经理进行复试,通过复试后,店长 需及时将人员简历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在门店进行3天实习,实习合格才可正式录用。 二、入职准备 1、店长为员工签署《员工入职申请表》,按照人力资源部派发 的《新员工入职准备资料清单》进行资料准备。 2、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员工于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到公司办理入职时间。 三、入职报到 1、人力资源部按照《新员工入职准备资料清单》要求办理新 员工入职手续: a)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 b)上交《员工入职申请表》; c)上交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2(白底);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压边签字);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及签字);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强制); ?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 ?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d)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向新员工发放《考勤表》,并告知员工编号及简单填写 方法; f)办理社保手续; g)新员工阅读并签署《员工手册》阅读声明。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a)负责新员工到店后培工作指导,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 境; b)指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 程。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进行两天的入职培训,包括:欢迎辞,公司介 绍,聘用、离职政策,工作时间及加班政策,薪酬福利及奖励,部沟通,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行为规,行政管理;以及门店 运营中简单的工作容和操作方法。

东莞市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基坑工程施工许可指南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用地批准书及红线图;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 3、土地权属证明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 4、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原件2份); 5、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基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 6、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 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合同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合同第一部份及第三部 份应填写完整,加盖合同双方的骑缝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 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合同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合同竣工日期不得早于办理施工许可时间,否则不予受理;合同应当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省建设 厅制),并含人工费总额专门条款,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 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 9、立项文件:

(1)发改部门立项项目:提供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其他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非发改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出资方)信息登记表》及项目合同、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出资方)营业执照(加盖公 章); 注: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出资方)信息登记表收取原件,其他资料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3)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 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施工单位、合同价款、 工程承包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否则将不予通过办理。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章); 11、基坑工程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12、基坑专项方案: 深度不超4米且地质条件相对简单的建筑基坑工程: 施工单位应提供基坑的专项施工方案(原件2份,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加盖施工、监理企业法人公章及总监执业资格注册章)。并提交加盖施工图审查备案章的图纸,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对应地下室建筑平面图、基础平面图(注:上述图纸中,道路及场地的标高应标注清晰,并注明±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及承台大样图(基础选型及承台厚度等数据应标识明确,基坑不能超出建筑红线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应提供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的基坑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和文字资料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3、社保机构的基坑工程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凭证; 注: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14、施工企业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系统合同(必须与电信公司签定)和视频监控布点 平面图(需加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核意见)。 15、《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表》。

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技术指南

前言 根据国家顶层设计,我国环保改革的大幕已经全面拉开,其中实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近期环保改革关键的重头戏之一。为此,国务院、环保部、广东省陆续发布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实施计划》等政策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所有排污企业需根据各地环保部门制定的时间表,分行业、分批次逐步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2017年下半年,广东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电镀、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石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农药、农副食品等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一、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需了解的十大问题 1.哪些企业需要申报排污许可证 根据暂行规定第四条,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包括: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2.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时限是什么时候?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名录”),要求“分步推进”。结合实施方案和名录要求,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将在2017年完成;其他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将在2020年完成。 根据暂行规定第四条和第十四条,对于现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或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则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3.什么是综合许可管理? 根据暂行规定第六条,环保部门将通过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也就是说,排污单位排放各类污染物的行为都将在一个综合性的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规定,一企一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也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目前,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但是,根据实施方案,随着排污许可制度的深入,排污许可证也将依法逐步纳入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其他污染物,最终实现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的全覆盖。4.什么是简化管理? 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排污许可应当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污染物产生量和

车管所业务办事指南

车管业务办事指南 一、机动车服务 (一)注册登记业务 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带齐以下材料到潼南车管站(在潼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下同)办理:(1)《机动车注册登记表》; (2)车辆购置说完税证明(在30米大街国说办理); (3)车船使用税缴税证明(在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税所办理);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保险公司办理); (5)本人身份证(如属单位车辆的,需提供公章和代码证〈代码卡〉); (6)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需提供政府批文; (7)购车发票; (8)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目前,新车上户前到铜梁检测站进行检测。但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除外)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驾所购机动车到潼南公安局交警大队查验。 2、营运车辆、进口车辆、特种车辆和9座以上的非营运车辆在永川车管所办理。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 潼南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提交下列材料到永川车管所办理: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和行驶证。 永川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收回或者发还号牌和行驶证。 (三)机动车更正业务 1、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和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到永川车管所办理。永川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永川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永川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更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一天流程)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责任部门/人主要流程办理细节相关制度、表单 1、应聘者填制《应聘申请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 3、提交资质证明(或学历证明)。 4、提交上岗资质证明——特种 岗位操作证(特殊岗位)。5、提交前一工作单位的离职证 明(或者本人离职声明书)。 6、育龄期女性提供婚育证明。 1、审核证件真假; 2、判别任职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3、调查任职资历真假。 1、面试:人事部、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2、经管业务明细交接; 3、文件资料交接; 4、部门资产、办公文具交接;一般员工: 部门间借领样板、工具等;业务或高层管理: 致函(声明)关联单位,取消其在公司职位赋予的权限。 固定资产退仓(或办理转交); 1、后勤水电、住宿费用结算; 2、食堂饭卡回收与结算。 1、财务报销情况核算; 2、财务借支情况核算。 1、收回资料: A、厂牌(含IC卡); B、劳动合同; 2、签订文件: A、辞职报告; B、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C、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D、“代签工资条”委托书。 3、提交资料(供财务): A、考勤资料; B、扣(增)减明细; C、工资结构及附件。 1、财务部核算工资; 2、财务支付离职工资: A、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辞退员工,在工作交接清楚后,给予结算现金。1、《入职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资质证件 4、离职证明(前单位) 或本人声明 5、准生证或孕检证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业务关联部门交接记录 2、声明函(传真)等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仓库固定资产退仓记录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住宿、水电、饭卡结算 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财务借支报销结清记录1、《离职手续办理程序》(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记录 2、依据《离职员工工资支付规定及程序》 ——《辞职报告》(表)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书》(表) 《委托代签工资》(表) 3、《考勤表》 4、《劳动合同》、附件 依据《离职员工工资支付规定及程序》 应聘者 人事部 人事部 所属部门(副)总经理 仓库 后勤部 财务部 人事行政部 财务部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篇一】 【篇二】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文网文证续期换证和变更具体要求

第三节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省级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设立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和办理。 分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设立的审批。 五、审批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有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

家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清单 1.设立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工厂)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12 :00 下午: 13 :30 -17 :30 为工作时间 12 :00 -13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 :30 -12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 元。

3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 元。 超过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 、请假(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 分钟内,即8 :30 -9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 、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申办对象: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一次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变更、中止、恢复、修改、补证的,按照《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杭政办〔2006〕53号)办理相关手续。 非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装饰(二次装修装饰)的,按照《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的规定,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申办资料: 一、新办施工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由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申领时提供申请表一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栏,应由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组织设计栏,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

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栏由城建档案馆加盖竣工档案承诺书专用章。 (三)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土局)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勘测红线图(选址意见书附图); ------------------------------------------------------(规划局)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附合施工要求;-----------------------------(房管局、国土局)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开户银行)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 ---------------------------------------------------------- -----------------(审图单位)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交易单,及项目经理、总监刷卡确认单(原件);------------------------(招标办、交易中心)

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文档

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 1、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 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图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2、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业务办理 平台页面。 图2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图3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3、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 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首次在本系统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5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和信息公开。前四项业务的申报流程相同,信息公开用于排污单位发布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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