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的京味与幽默

老舍作品的“京味”与幽默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老舍聚集其北京的生活经验写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活动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风俗画卷。这画卷所充溢着的北京味儿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了帝辇之下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迥异于有更浓厚的商业气息的“上海文化”。

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抚幼的老“规矩”;性格的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于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作品处处写到礼仪,礼仪既是北京人的风习,亦是北京人的气质,“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多礼,《二马》中老马赔本送礼,《离婚》中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同事们要送礼,张大哥儿子从监狱里放出来更得送礼,《骆驼祥子》中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更需送礼,《四世同堂》则直接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习目梁的向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表现了一种“文化”、“性格”。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描写,是牵动了他的全部复杂情感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涵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至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

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对北京市民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客观绘的统一。

老舍性情温厚,其写作姿态也比较平和,常常处于非激情状态,更像是中年的艺术。他的作品追求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地打上“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的幽默带有北京市民特有的“打哈哈”性质,既是对现实不满的一种以“笑”代“愤”的发泄,又是对自身不满的一种自我解嘲,总之,是借笑声来使艰辛的人生变得好过一些,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幽默看成是生命的润滑剂。这样,老舍作品中的幽默就具有了两重性:当过分迎合小市民的趣味时,就流入了为幽默而幽默的“油滑”(说得严重一点,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贫嘴”)——这主要表现在老舍的早期创作中,老舍曾为此而深深苦恼,以致一度“故意的停止幽默”;经过反复思索、总结,从《离婚》开始,老舍为得之于北京市民趣味的幽默找到了健康的发展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在庸常的人性矛盾中领略喜剧意味,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可不是从文字里硬挤出来的”;追求更高的视点,更深厚的思想底蕴,使幽默成为含有温情的自我批判;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逐渐克服了原有的单纯性质,产生了喜剧与悲剧、讽刺与抒情的渗透、结合,获得了一种丰厚的内在艺术力量。读其小说使人往往忍俊不禁,又会掩卷深思。

老舍的语言艺术也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与熟悉。他创造性地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同时又在俗白中追求讲究、精致的美(这也是北京文化的特征),写出“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

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致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这也是“京味”的重要表现。老舍称得上“语言大师”,他在现代白话文学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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