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常识培训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一、引言在如今的城市化进程中,物业管理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作为社区居民,我们都要了解一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居住环境。
本讲座将围绕物业管理法律常识展开,介绍一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二、物业管理法律基础1. 物权法物权法是物业管理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物业所有权的权利和义务。
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在物业管理中,业主通过物权法来行使自己的权益。
2. 小区规约小区规约是指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等共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
小区规约通常包括关于小区管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作为业主,我们需要了解小区规约,并积极参与规约的制定和执行。
3.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小区居民参与物业管理决策的重要机制。
业主大会是由小区所有的业主构成的,是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机构。
业委会是由小区所有的业主选出的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物业管理的法律注意事项1. 物业费收取和使用物业费是小区居民支付的一项费用,用于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物业公司有权收取物业费,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收费,并向业主公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2. 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小区业主为应对日常维修和紧急维护所支付的费用。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合理的维修基金,并定期报告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3. 小区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并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小区设施损坏或安全隐患的处理应当及时有效,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小区设施的正常运作和安全。
4. 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居民对物业服务质量有监督和投诉的权利。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回应居民的合理诉求。
四、物业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1. 调解协商对于一些小的物业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
调解可以让双方更好地沟通和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
物业管理法律常识讲座
一、概述
物业管理作为一门专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
了解物业管理的法律常识对于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来说非常重要。
本讲座将介绍一些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合同中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费用、责任和权利等条款。
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房屋租赁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涉及到房屋租赁问题,租赁双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租期、赁期终止等问题,并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
四、物业管理与保险
物业管理过程中,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应了解物业管理中的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购买合适的保险。
常见的物业保险包括物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物业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和法律责任问题。
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并在纠纷发生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或进行调解解决。
六、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学习
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
可以通过参加法律培训、阅读相关书籍或咨询法律专家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七、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
物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常识的学习和应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合法合规。
定期更新法律法规的知识,以适应物业管理领域的变化。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常识与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常识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在物业管理领域中,了解法律常识并能够进行案例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常识入手,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深入探讨与解析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二、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常识1.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遵守各类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登记注册、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住房租赁合同的管理等。
2.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委员会在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享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可以参与物业管理决策,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推进小区的管理工作。
同时,业主委员会也有义务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
3. 对业主的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有着重要责任。
例如,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维修和保养公共设施,提供相关服务等。
在履行管理责任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密切配合业主委员会,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案例分析与解析1. 案例一:物业管理公司滥用职权案例描述: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滥用职权,擅自涨价物业管理费,并且未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私自将小区内的部分公共设施转租给第三方。
法律分析与解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物业管理费。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私自转租公共设施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案例二:小区内发生火灾案例描述:某小区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
业主委员会指责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不力,导致火灾扩大。
法律分析与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消防设施维护有着明确的责任。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维护和检修消防设施,致使火灾事故扩大,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需培训计划

物业需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对生活环境和物业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必须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二、培训目标1. 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2. 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3. 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4. 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增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三、培训内容1. 业务知识培训(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2)物业管理常识与技能(3)服务理念与服务技巧(4)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管理(5)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6)紧急事件处理与应急预案2. 信息化管理培训(1)物业管理系统操作(2)智能化设备使用与维护(3)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3. 服务质量提升培训(1)社区文明礼仪培训(2)业主服务态度培训(3)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4)居民关系处理技巧4. 管理能力提升培训(1)团队建设与协作能力培养(2)个人时间管理与工作效率提升(3)团队领导力培养与团队激励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物业公司可在公司内部或者租用会场进行培训课程,由专业的培训师进行授课。
课程内容可以通过PPT、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进行。
2. 线上培训物业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在线教育平台进行线上培训,通过网络视频、直播课程等形式进行授课。
线上培训可以节省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时效性。
3. 实地考察在培训结束后,可以组织实地考察活动,到一些模范物业进行参观学习,互相交流经验,提高学习效果。
五、培训周期培训周期一般为一个月至半年不等,具体安排根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而定。
六、培训评估1. 培训前评估在进行培训之前,可以根据物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评估,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现有水平。
2. 培训中评估在培训过程中,可以利用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
物业管理常识培训记录

物业管理常识培训记录一、培训目的和背景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物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的一系列工作。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本次培训旨在加强物业管理常识的学习和应用,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培训内容1. 物业管理概述- 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 物业管理的目标和重要性-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职责2.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相关条款解读-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概述3. 物业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物业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物业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物业管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4. 物业管理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业主投诉处理与解决- 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 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5. 物业管理的服务与营销- 优质服务的重要性和标准- 业主关系管理与维护- 物业管理的品牌建设与宣传三、培训形式和时间本次培训将采用线下面授的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为两天,每天6小时,共计12小时。
四、培训师资本次培训将邀请资深物业管理专家担任讲师,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参训人员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培训。
五、培训评估和证书为了评估培训效果和参训人员的学习成果,将进行培训评估测试。
合格者将获得物业管理常识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后的跟进与支持培训结束后,将建立培训后续支持机制,包括提供物业管理常识的学习资料、解答参训人员的问题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
七、预期效果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将能够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概念、法律法规和组织架构,掌握解决常见问题的方法和技巧,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八、总结物业管理常识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解决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本次培训的学习,参训人员将能够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灵便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希翼本次培训能够对参训人员的个人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物业计划培训内容

物业计划培训内容一、基础知识培训1.物业管理概念和原则(1)物业管理的概念和定义(2)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3)规划与设计对物业管理的影响2.物业管理法律法规(1)《房产管理法》及相关规定(2)《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3)《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3.物业管理规范(1)楼宇管理规范(2)小区管理规范(3)商业物业管理规范二、技能培训1.客户服务技能(1)服务态度与技巧(2)服务礼仪(3)投诉处理技巧2.物业维修技能(1)水电维修基础知识(2)装修维护基础知识(3)维修工具使用技巧3.安全管理技能(1)消防安全常识(2)安全巡检技能(3)应急处置技能三、管理培训1.物业管理制度建设(1)规章制度修订与完善(2)制度执行情况考核2.物业管理财务技能(1)财务管理知识(2)费用收缴与管理(3)财务报表分析与决策3.团队管理技能(1)团队建设与激励(2)人员管理与调配(3)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四、专业知识培训1.绿化及环境保护(1)绿化设计与管理(2)环境保护知识(3)废物处理与分类利用2.设备维护管理(1)设备管理规范(2)设备维护与保养知识(3)设备故障处理技能3.智能化管理(1)智能化管理系统介绍(2)智能化管理系统操作(3)智能化管理系统维护五、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1.案例分析(1)实际案例分析分享(2)问题解决与经验总结2.实战演练(1)实际操作演练(2)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演练以上为物业管理计划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的物业管理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相信通过本培训内容的学习,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更好地为业主和社区提供高质量的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法规常识解读

物业管理的几个基本概念
20.11.5
2
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业主自主管理自己不动产的民事活动,其权利 来源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的主体只能是业主。
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 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 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0.11.5
处理原则——积极沟通、主动协调,尽力解决影响客户居住的实质性问题。
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 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 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 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1.5
11
收费时间答疑
1、已竣工未出售或未交付,物业费谁出?——建设单位承担 2、已交付,物业费谁出?——业主承担 3、何为交付?——业主收到交付通知书并办理钥匙交接手续,收到通知 书后一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办理钥匙交接手续的,视为交付。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 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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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服务类纠纷
装修服务 停车服务 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场所管理 安全防范 增值服务
20.11.5
1、小区内的车位归谁所有? 2、小区车位不足乱停放如何解决? 3、 车辆丢失、损坏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6
小区车位归谁所有?
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属于地产 规划外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3、有无过错,判断依据有两个: 第一、法定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是否履行到位 第二、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是否履行到位
物业管理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培训内容标题:物业管理培训内容引言概述: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物业管理培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管理技巧、服务意识、安全管理和危机处理等方面。
一、法律法规知识:1.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以便在工作中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
1.2 掌握合同管理: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合同管理知识,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以确保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合作关系顺利进行。
1.3 熟悉业主权益保护:物业管理人员应该了解业主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维修基金的管理、业主大会的召开等,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技巧:2.1 沟通与协调能力: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2.2 组织与计划能力: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与计划能力,能够合理安排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3 领导与管理能力: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与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高效运作,处理日常管理事务,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服务意识:3.1 业主服务技巧: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业主服务技巧,包括礼貌用语、接待礼仪、投诉处理等,以提升业主满意度和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
3.2 紧急事件处理: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包括火灾、水漏等,能够迅速反应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业主和物业安全。
3.3 社区活动组织: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组织社区活动的能力,包括节日庆祝、志愿者活动等,以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社区的凝聚力。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防范知识: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包括防火、防盗、防水等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物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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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律常识培训一、名词解释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委托, 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业主:(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2)、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视为业主。
3、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整治及提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公共设施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5、共用部位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6、共用设备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7、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执行,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8、什么是业主公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物业管理的业主公约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管理部门主持,全体业主(使用人)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订的,明确物业管理人与业主(使用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的地方称为合约、契约,或公约、公契)。
这种公约(或称契约)的性质是公民之间共同约定、相互制约、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由于业主公约公共契约是要求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遵守,因此契约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大家所关心常见的一些事情。
具体在下面几个方面:1.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使用和维护方面的规定2.房屋装饰;装修、改建的有关规定3.对物业管理管辖范围内娱乐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的有关规定4.有关处罚条款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1、前期物业管理(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的物业管理。
新建住宅建筑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付使用:(一)生活用水纳入公共供水管网,并供水到户;(二)用电纳入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三)雨水、污水排放纳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统;(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热计量装置;(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六)住宅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直接相连;(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的车库(位)、公共服务设施、公用消防设施的建设,具备必要的绿化用地和设施;(八)分期建设的住宅区,其相关配套设施应当满足交付使用部分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对住宅区进行验收,并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逐步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应当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交接查验,不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五)业主名册;(六)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2)、物业管理服务1、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并代表业主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物业的基本情况;(二)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要求;(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五)物业的养护和维修要求;(六)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七)合同终止时物业资料、财物的移交方式;(八)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九)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十)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3、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供下列服务:(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四)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五)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保障道路畅通;(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十五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一)业主自用的按分户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业主收取;(二)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三)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四)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供水、供电、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三、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
物业服务收费按月收取,确需预收的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2、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
酬金制是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
3、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修养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灌溉、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9、法定税费;10、合理利润。
4、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买(使用)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2.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200%。
第二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第二十三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生活用水水泵加压发生的能耗费随水费分摊。
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单位:元/m2·月一、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服务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外收费标准0.45 0.40 0.35 0.30二、高层住宅服务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外收费标准 1.50 1.20 0.90 0.70 三、办公写字楼服务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外收费标准 5.00 4.00 3.00 2.00 说明:1、此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
2、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另行据实收取(年检费实行政府定价,严格按省物价局新定标准执行),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成本中不包含上述费用。
3、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4、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绿化面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并同时具备电子对讲、红外线监控、背景音乐、绿化喷泉等条件的可参照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