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无为县松院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

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我县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对学区内的各中小学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较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需求。各学区可在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以内进行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心校要制定具体的经费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方案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资料印刷、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迅、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和构建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预算。各项资金必须按序时进度、支出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使用,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用途。

1、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中小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对未经批准或借培训之名进行旅游等开支的任何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2、规范公务出差行为,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严禁公款旅游。

3、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

4、建立公务招待用餐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招待费标准及开支范围执行,从严从紧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

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实行物品采购并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的分管负责人、总务、教务、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建立相互牵制机制。各项费用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会计科目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规范设置,支出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学校经济活动。

第十五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调整变化和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由中小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审核,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务和总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在固定公示栏公示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学校财务管理按规范程序实施,强化民主理财工作。

第十七条中心校要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按时填报在校生学生学籍,保证在校生与学籍一致。同时各校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双重学籍”、“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乡镇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财务管理负有主体管理责任,财政局、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同时按照《无为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上级资金,或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无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无教监〔2011〕6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托管学校工作管理细则

杰睿学校工作管理细则 一、“托管”服务工作管理 服务项目:午托、下午托、晚托、全托、寒暑假托、临时托、幼小衔接学习班等 服务宗旨: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更放心 为加强对北京杰睿(大连校区)连锁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我校“托管”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咨询工作,让家长明白“托管”服务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2.“托管”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需求和意愿,不得强求学生必须参加。 3.“托管”服务开始两周内,我校设专人建立“托管”学生档案,编制“托管”班学生名册。 4.“托管”时间为每周一、二、四、五下午放学后一个半小时左右及每周三中午放学后四个小时左右(除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外)。“托管”期间学校安排管理人员加强管理。“托管”服务开始后,学生进出学校时进行考勤登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如果学生确有实际困难,未能按时离校,我校要设立专门教室并安排专人管理。 5.我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实现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诉求。 6.“托管”服务工作实施封闭管理,安装监控设备,落实必要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且录像保存期不低于30天,并购置必要的防卫器材。 7.我校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一)教师和工作人员职责 1.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清洁。 2.教师要做好学生的考勤交接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 4.主动并经常与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二)学生守则 为了给您的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使他们学习进步,身心和谐发展,请家长积极配合,督促孩子们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学校放学途中在我校教师的带领下,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进入“托管”服务相关活动教室,学生应在规定范围内活动,有事须向老师或工作人员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 2.学生要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要讲文明礼貌,不讲脏话,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4.文明进餐,不浪费粮食。 4.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随意拿走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 3.端正姿势、认真完成作业,回家后请家长再次检查孩子的作业并签字。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出勤,请家长向托管老师请假。学生请假或事先接走、自己单独回家等情况必须提前告知托管老师。如因此造成一切意外,由家长负责。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位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四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体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进行安排。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目”节科目)。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阳光托管班管理制度 阳光托管班管理制度

阳光托管班管理制度阳光托管班管理制度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4、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要认真选好好教材,备好课,上好课。2、负责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6、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7、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8、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家

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的日常沟通工作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四、学生的接送管理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小时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乘坐电梯上下楼时必须有一名老师在电梯内陪同学生,不允许学生独自乘坐电梯。 五、日常安全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安全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

《张庙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张庙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4)、交通费: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无为县松院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 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我县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对学区内的各中小学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较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需求。各学区可在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以内进行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心校要制定具体的经费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方案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小学托管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托管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一、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筹备 1.成立学校托管服务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学校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并制定整体工作实施计划。 3.基础信息摸底。各班级组织对学生家庭存在学后接送与管理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情况进行梳理。坚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原则。 4.启动家长申请。各班级完成家长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 5.签订服务协议。各班完成与家长的协议签订工作,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托管的班级组织 根据报名人数,按年级为单位组建班级,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每个班级至少安排一位教师进行管理。 三、托管服务时间 每周5个单位时间,即周一至周五放学后,一般15:50—17:15。根据季节调整服务结束时间。 四、托管服务内容 1.完成家庭作业 2.自主阅读 3.体育锻炼 4.艺术、科技等社团活动 五、参与服务工作人员 1.托管服务带班管理教师以本校教师为主,每班1人配置。

2.可按需要引进特长教师以及退休教师、热心家长等志愿者担任部分教学任务。 3.托管值班:学校行政人员1人,教师1人。 4.学校保洁保安担任辅助工作。 六、管理人员职责 (一)带班管理教师职责: 1.交接管理:带班管理教师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做好相关准备,等候并组织学生有序到位;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对未到学生做好情况登记,必要时与班主任第一时间进行联系沟通;结束后组织学生整理好教室,切断电源,以免影响第二天正常使用;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组织学生排队放学,确保每个学生都由家长接走;及时与未能按规定时间来接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并记录相关情况。 2.过程管理:管理学生学习,督促其认真完成规定作业,对于学生困难给予耐心指导和有效帮助;严禁以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上课教师职责 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进行各项内容,对学生指导要热心、耐心、细心。 3.活动中安全第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巡查各班情况,登记学生人数。 2.指导、督促和检查教师规范工作。 3.发现工作缺陷与不足,解决处理相关问题。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山区柳埠中心小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

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4)、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 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 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 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 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 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关于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教研组 根据仁茅中字[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xx年9月5日校长办 __研究,现将学校公用经费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武 副组长: 二、公用经费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建立校长、分管校长两级 __度,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流、挪用经费。 三、凡学校较大型支出款项,都必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写出书面申请,上报学区批准,再进行花销。

四、差旅费要按规定详细填写差旅表,付完整票据,校长批准后 方可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 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所需的开支数额及 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七、严格发票的审核和 __度。 八、严格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收支情况做到每月一公示,每学期末账目结存情况向全校师生公布一次随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 监督。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 补贴等等。

十、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十一、教学中用的必需品,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十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票据统一由 __副校长签“同意支付”报销,超过5000.00元不足10000元必须报校长同意方可报销; 10000.00元以上同时要有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记录(纪要)。 十三、学校在建工程经费全部由 __副校长签字支付。 十四、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完善相应程序后签同意支付。 内容仅供参考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等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规范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按照预算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是指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公用支出,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休人员特需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六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的使用分处(室、办、局)

记账、单独核算,所有经济业务经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审批后记账。 第七条各处(室、办、局)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使用公用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会同财务审计处做好机关公用经费的集中支付工作。 第八条公用经费的使用 一、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公用经费。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由经办单位提供资料依据、编制采购预算、办理采购手续,履行采购程序,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差旅费。委领导和各处(室、办、局)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差旅费定额指标,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安排年度支出。 1、工作人员出差,应由出差人用本人公务卡支付相关出差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费用需要预借现金的,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出差时间、路线、地点和事由,经所在处(室、办、局)领导签批后,交由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批准后支款;参加国家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的,持会议通知经分管主任签批后借支差旅费。

《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 1、经费收入。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成本核算,适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 2、经费管理。“托管”服务费第一部分是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少量工作运行开支,该项费用由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学生家长分担;第二部分是是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该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家长委员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接受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督。我校将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专款专用,保障活动正常开展。管理人员工资由财务人员造册,家长委员会审核,财务人员将按月收取“托管”服务费。 3、学校托管经费按照专款专用,托管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 4、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托管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托管经费使用效益。 7、我校托管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托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8、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占用托管经费。 第二篇:岗底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岗底1.岗底小学托管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托管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托管业务与管理、教师补助、托管期间的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2.学校托管经费按照专款专用,托管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补助费按照学校年度托管经费预算总额的70%安排,用于教师进行托管工作的补助。30%作为教育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资料印刷费、托管所需物品购置费等)。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托管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托管所需要的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托管经费使用效益。 7、我校托管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托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含免杂费资金)。 2.高中阶段学校(指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

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学生在校课后托管协议书

精品文档 学生在校课后托管协议书 甲方:沙洋县马坪小学家长委员会 乙方: _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为满足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依 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 神,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子女参加在校托管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家长委员会依据文件精神,聘用合乎条件的学校教职工或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托管服务,并制定托管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是放学后晚托,托管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4 点10 分——5点10 分)。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学生做课外作业,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不得从事集体教学、补课或其它收费培训的活动。 三、家长依据自身家庭需要,自愿选择托管项目,对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向家长委员会反映,家长委员会应及时解决并回复。 四、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社会及家长监督,加强托管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 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 五、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学生往返途中安全。学校要加强对托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履行托管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无任何责任。 六、学生在校托管服务成本由家长分担,收费标准为:晚托(不含晚餐)120 元/ 月。 七、协议期限:2017年9月——2018年1 月八、为保证学生回家安全,请 家长选择学生晚托后回家方式: ①1 —2年级托管学生必须有家长接送回家; ②3—6年级托管学生(选择打“V”):学生自己回家() 家长接回家()乘坐校车回家(:甲方:沙洋县马坪小学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委员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班级: 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 年9 月1 日 精品文档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学校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州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学校各类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凉州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定额和定量标准分配。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

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知丁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办法云财教[2006]7号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其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防暑、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等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省级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计算~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具体分配时~要兼顾不同 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各级承担比例如下。 中央,%,省,%,州,市,,%,昆明市、玉溪市80 0 20 红河州80 10 10 曲靖市80 14 6

其他地区80 20 0 第六条中央、省和州,市,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补助后~各州,市,、县原来安排的预算内公用经费继续保留~不得冲减、顶抵上级安排的补助。 第七条州,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手续~不得下拨到乡,镇,。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后~由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其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 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每年至少两次在校内外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财政、发改委,计委,、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托管方案

****学校 关于加强小学生放学后免费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现实问题,确实保障小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清教科字[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小学生放学后免费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本着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保障民生的原则,解除家长后顾之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安全、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托管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根据家庭所需自愿参加。(以家长 回执单意见为准) 2.坚持服务学生、方便家长原则。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后延1小时的托管服务要确实解决“孩子 下学与家长工作下班不同步”的矛盾,努力解除放学后无人照看孩子的后顾之忧。 3.坚持免费服务原则。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坚持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学生托管服务期间,学校组织安排学生完成书面作业、 进行自主学习、参加社团活动等,坚决不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补课或者新授课增加学生负担。 5.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免费托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放学后学生路上 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托管服务时间 从2018年春季学校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后,统一规划安排托管工作。托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下午放学后1小时。 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10月1日)为下午5点30分——6点30分; 冬季作息时间(每年10月1日——次年5月1日)为下午5点05分——6点05分。 四、托管工作安排: 1.学校领导带班制。学校中层领导每天带班,执勤教师值班,巡视托管期间各个班级的托管 情况,直到全体师生安全离校方可下班,有特殊情况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主要领导。 2.班主任监管制。班主任根据学校工作方案收集学生家长托管意见,并且将托管花名一式两 份做好,一份上交政教处存档,一份放班内供教师查看。班主任协调五天托管教师花名,并 且做到相对固定,上报政教处。 3.托管教师负责制。无论哪个教师担任托管工作,务必做到1小时内不讲新授课,合理安排 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活动,保证每个托管孩子的安全,并且在下学后将孩子安全送到家长手中。 4.家长责任制。家长签订愿意托管回执单,就确认每周五天都要托管,如果中间有事需要早接,必需和班主任请假,并且附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否则的话,学校不负担托管期间的学生 的任何安全责任。1——3年级学生务必接送,4——6年级的学生建议家长也接送,保证托管后路上的安全。 五、托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并财教【2018】112号文件精神,托管资金用于学校托管服务期间教师报酬和补充学校 的公用经费,支出比例为9:1,资金使用遵循“多劳多得,保障有效”的原则,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形式支付给教师,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学校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各区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包括财政安排的预算公用经费和免除的学杂费资金。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为便于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个款级支出科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只含图书资料购置)等2个款级支出科目。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陈义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陈义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2013—2014学年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1、办公费2、印刷费3、咨询费4、手续费5、水费6、电费7、邮电费8、物业管理费9、交通费10、差旅费11、出国费12、维修(护)费13、租赁费14、会议费15、培训费16、招待费17、专用材料费18、劳务费19、工会经费20、福利费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

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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