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2——2012标准编制

1.普通混凝土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宜以混凝土浇筑仓号或一次检查检验范围划分。对混凝土浇筑仓号,应按每一仓号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排架、梁、板、柱等构件,应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含养护)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2.碾压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一次连续填筑的段、块划分,每一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碾压混凝土浇筑工序;

碾压混凝土成缝工序;

碾压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3.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面板基面清理工序;

模板(滑模)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面板浇筑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4.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座结合面处理及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5.沥青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面板整平胶结层(含排水层)工序;

防渗层工序;

封闭层工序;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工序。

6.预应力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混凝土浇筑段或预制件的一次制作批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工序;

预应力筋孔道预留工序;

预应力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应力筋张拉工序;

有黏结预应力筋灌浆工序;

预应力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7.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每一次检查验收的根、组、批划分,或者按安装的桩号、高程划分,每一根、组、批或某桩号、高程之间的预制构

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预制件吊装工序;

预制件接缝及接头处理工序。

8.混凝土坝坝体接缝灌浆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设计、施工确定的灌浆区(段)划分,每一灌浆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灌浆前检查工序;

灌浆工序。

9.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单支监测仪器或建筑物结构、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安全监测仪器设备检验工序;

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埋设工序;

观测电缆敷设工序;

10.观测孔(井)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独立的观测孔(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观测孔(井)造孔工序;

测压管制作与安装工序;

观测孔(井)率定工序。

11.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垂线法)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单支仪器或按照建筑物结构、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垂线法)单元工程(不划分工序)。

12.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引张线法)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单支仪器或按照建筑物结构、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1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引张线法)单元工程(不划分工序)。

13.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视准线法)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单支仪器或按照建筑物结构、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3.1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视准线法)单元工程(不划分工序)。

14.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激光准直法)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每一单支仪器或按照建筑物结构、监测仪器分类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4.1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安装(激光准直法)单元工程(不划分工序)。

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2——2012标准编制 1.普通混凝土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宜以混凝土浇筑仓号或一次检查检验范围划分。对混凝土浇筑仓号,应按每一仓号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排架、梁、板、柱等构件,应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含养护)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2.碾压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一次连续填筑的段、块划分,每一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碾压混凝土浇筑工序; 碾压混凝土成缝工序; 碾压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3.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面板基面清理工序; 模板(滑模)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面板浇筑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4.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座结合面处理及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5.沥青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面板整平胶结层(含排水层)工序; 防渗层工序; 封闭层工序;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工序。 6.预应力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混凝土浇筑段或预制件的一次制作批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工序; 预应力筋孔道预留工序; 预应力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应力筋张拉工序; 有黏结预应力筋灌浆工序; 预应力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7.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每一次检查验收的根、组、批划分,或者按安装的桩号、高程划分,每一根、组、批或某桩号、高程之间的预制构 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预制件吊装工序;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程序依据原则

1项目划分的原则、依据和审批程序 1.1项目划分的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一般按项目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项目划分。项目工程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在一个工程项目中,通常确定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将能组合发挥一个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确定为一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一般按施工工艺、工序确定,它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主要以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及质量考核的层、块、段、区来划分。 1.2饮水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和依据 在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划分中,我们以国家正式颁发的标准规定为准,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它行业标准参考使用。通常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部署以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等来进行划分。一般在开工前,我们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批复、施工设计方案、投资规模划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后结合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工程结构、质量评定、施工工序以及现场条件等再划分单元工程。也就是说,开工前的划分主要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宏观控制因素,开工后的划分是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微观控制因素。 1.3项目划分的审批程序 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承担项目划分的技术人员应在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程的基础上,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结合安全饮水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监理上报“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经监理、项目法人审核后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批,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批复将作为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监理随后下发统一的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式。并要求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从每道工序入手,严把工程质量关。 2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工程、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 2.1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内容 饮水工程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多以行政村或联村形式建设一处供水工程,一处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数控加工工序与工步的划分

数控加工工序与工步的划分 (1)工序的划分 在数控机床上加工零件,工序可以比较集中,在一次装夹中尽可能完成大部分或全部工序。一般工序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零件装卡定位方式划分工序 由于每个零件结构形状不同,各加工表面的技术要求也有所不同,故加工时,其定位方式则各有差异。一般加工外形时,以内形定位;加工内形时又以外形定位。因而可根据定位方式的不同来划分工序。如图2-17所示的片状凸轮,按定位方式可分为两道工序,第一道工序可在普通机床上进行。以外圆表面和b平面定位加工端面a和φ22h7的内孔,然后再加工端面b和φ4h7的工艺孔;第二道工序以已加工过的两个孔和一个端面定位,在数控铣床上铣削凸轮外表面曲线。 2)粗、精加工划分工序 [根据零件的加工精度、刚度和变形等因素来划分工序时,可按粗、精加工分开的原则来划分工序,即先粗加工再精加工。此时可用不同的机床或不同的刀具进行加工。通常在一次安装中,不允许将零件某一部分表面加工完毕后,再加工零件的其他表面。如图2-18所示的零件,应先切除整个零件的大部分余量,再将其表面精车一遍,以保证加工精度和表面粗糙度的要求。 3)按所用刀具划分工序

&为了减少换刀次数,压缩空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定位误差,可按刀具集中工序的方法加工零件,即在一次装夹中,尽可能用同一把刀具加工出可能加工的所有部位,然后再换另一把刀加工其他部位。在专用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中常采用这种方法。 2)工步的划分 工步的划分主要从加工精度和效率两方面考虑。在一个工序内往往需要采用不同的刀具和切削用量,对不同的表面进行加工。为了便于分析和描述较复杂的工序,在工序内又细分为工步。下面以加工中心为例来说明工步划分的原则: 1)同一表面按粗加工、半精加工、精加工依次完成,或全部加工表面按先粗后精加工分开进行。 2)对于既有铣面又有镗孔的零件,可先铣面后镗孔,使其有一段时间恢复,可减少由变形引起的对孔的精度的影响。 3)按刀具划分工步。某些机床工作台回转时间比换刀时间短,可采用按刀具划分工步,以减少换刀次数,提高加工生产率。 总之,工序与工步的划分要根据具体零件的结构特点、技术要求等情况综合考虑。(液压英才网豆豆转载)

(完整版)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划分细则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目录 1、划分依据 (2) 2、项目划分的原则 (2)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2)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2)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 3.1单位工程划分 (3) 3.2分部工程划分 (2) 3.3单元工程划分 (2) 4、编码编制说明 (2) 4、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2)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1、划分依据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2、《自来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规程》(SL239-1999) 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4、《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5113.1-2005) 2、项目划分的原则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执行。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单位工程划分:一个水厂为一个单位工程。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 1)分部工程按功能进行划分。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单元工程划分可依据设计图纸、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的要求进行。 2.单元工程划分方法 单元工程类别分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厂区平面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厂区管道工程。 具体划分段落为: 路基管道工程每1000米为一个验收单元;不足1000米但大于500米按一个

单元划分,不足1000米且小于500米划入相邻单元。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1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3.2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1、取水工程。 2、净水工程。 3、厂区平面工程。 4、输水管道工程。 5、厂区管道工程 3.3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128个单元工程。 4、编码编制说明 (1).JDZEHZSC------单位工程 (2).X X------分部分项工程 (3).Z Z Z------单元工程 5、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单元工程划分见附件。 项目划分

各专业建筑项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 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 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 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 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 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 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 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 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 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 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风景园林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万人口以上城市风貌规划、城市园林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铁路、专用公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数控加工工序的划分

数控老师讲解数控加工工序的划分作者:蓝翔数控网来源:发布日期: 2015-06-18 点击次数: 144 由于数控加工的复杂性(如不同的机床,不同的材料,不同的刀具,不同的切削方式,不同的参数设定等等),决定了从从事数控加工(无论是加工还是编程)到到达一定水平,必须经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山东蓝翔数控学院的老师在长期实际生产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有关数控加工工艺、工序、常用刀具参数的选择、加工过程中的监控等方面的一些经验总汇,可供大家参考。 山东蓝翔数控学校坚持"盯着市场办教育"的办学理念,针对市场对数控人才的大量需求,设立数控机床加工技术专业。该专业设有五个大型实习加工车间,有近百台精密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近百台普通车床。实习车间工厂化运作,与多家企业合作,是中国重汽、济南机床二厂的挂牌加工单位,常年为其加工配套产品,对学生进行工厂化的技能训练。 数控加工工序如何对加工工序进行划分? (1)刀具集中分序法就是按所用刀具划分工序,用同一把刀具加工完零件上所有可以完成的部位。在用第二把刀、第三把完成它们可以完成的其它部位。这样可减少换刀次数,压缩空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定位误差。 (2)以加工部位分序法对于加工内容很多的零件,可按其结构特点将加工部分分成几个部分,如内形、外形、曲面或平面等。一般先加工平面、定位面,后加工孔;先加工简单的几何形状,再加工复杂的几何形状;先加工精度较低的部位,再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部位。

(3)以粗、精加工分序法对于易发生加工变形的零件,由于粗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变形而需要进行校形,故一般来说凡要进行粗、精加工的都要将工序分开。 蓝翔数控老师综上所述,在划分工序时,一定要视零件的结构与工艺性,机床的功能,零件数控加工内容的多少,安装次数及本单位生产组织状况灵活掌握。另建议采用工序集中的原则还是采用工序分散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但一定力求合理。

加工工序划分的原则

加工工序划分的原则 零件是由多个表面构成的,这些表面有自己的精度要求,各表面之间也有相应的精度要求。为了达到零件的设计精度要求,加工顺序安排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先粗后精的原则 各表面的加工顺序按照粗加工、半精加工、精加工和光整加工的顺序进行,目的是逐步提高零件加工表面的精度和表面质量。 如果零件的全部表面均由数控机床加工,工序安排一般按粗加工、半精加工、精加工的顺序进行,即粗加工全部完成后再进行半精加工和精加工。粗加工时可快速去除大部分加工余量,再依次精加工各个表面,这样可提高生产效率,又可保证零件的加工精度和表面粗糙度。该方法适用于位置精度要求较高的加工表面。 这并不是绝对的,如对于一些尺寸精度要求较高的加工表面,考虑到零件的刚度、变形及尺寸精度等要求,也可以考虑这些加工表面分别按粗加工、半精加工、精加工的顺序完成。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加工表面,在粗、精加工工序之间,零件最好搁置一段时间,使粗加工后的零件表面应力得到完全释放,减小零件表面的应力变形程度,这样有利于提高零件的加工精度。 (2)基准面先加工原则 加工一开始,总是把用作精加工基准的表面加工出来,因为定位基准的表面精确,装夹误差就小,所以任何零件的加工过程,总是先对定位基准面进行粗加工和半精加工,必要时还要进行精加工,例如,轴类零件总是对定位基准面进行粗加工和半精加工,再进行精加工。例如轴类零件总是先加工中心孔,再以中心孔面和定位孔为精基准加工孔系和其他表面。如果精基准面不止一个,则应该按照基准转换的顺序和逐步提高加工精度的原则来安排基准面的加工。 (3)先面后孔原则 对于箱体类、支架类、机体类等零件,平面轮廓尺寸较大,用平面定位比较稳定可靠,故应先加工平面,后加工孔。这样,不仅使后续的加工有一个稳定可靠的平面作为定位基准面,而且在平整的表面上加工孔,加工变得容易一些,也有利于提高孔的加工精度。通常,可按零件的加工部位划分工序,一般先加工简单的几何形状,后加工复杂的几何形状;先加工精度较低的部位,后加工精度较高的部位;先加工平面,后加工孔。 (4)先内后外原则 对于精密套筒,其外圆与孔的同轴度要求较高,一般采用先孔后外圆的原则,即先以外圆作为定位基准加工孔,再以精度较高的孔作为定位基准加工外圆,这样可以保证外圆和孔之间具有较高的同轴度要求,而且使用的夹具结构也很简单。 (5)减少换刀次数的原则 在数控加工中,应尽可能按刀具进入加工位置的顺序安排加工顺序。

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204-2002 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的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②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③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水泥、掺料+2%,粗细管料+3%,水、外加剂+2%。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后形成记录。④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2.一般项目:①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②后浇带的留置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观察及检查记录。③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以下有效的养护措施: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 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日平均气温低于5℃

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55834

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 1.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2.2分部工程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3.3单元工程 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 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 (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 其质量评定 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项目划分原则 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 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2.1.2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以节制闸为界)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 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1.4 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坊坝)划分。它由若干沟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 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 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 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3.2.1 渠道工程:大车桥、分水闸或支渠口、节制闸、渠段 3.2.2 堤坝工程:基础工程、护岸工程、堤防堤身工程、护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渗工程、生物防 护和道路工程等。 3.2.3水土保持工程: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1.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1.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1.2 项目划分原则 1.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1.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1.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2.3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工程项目划分应在工程建设正式开工前进行,项目法人是责任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是参加单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监督工程项目划分是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在项目划分过程中,质量监督员应关心划分情况,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划分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及时确认批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审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原则是否正确,有无遗漏。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执行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他行业工程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如电站厂房及泵站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执行建筑行业标准。 1、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划分的第一级,按下述原则划分: (1)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枢纽工程中挡水建筑物、溢洪道、放水系统、发电站、管理房屋等划分为单位工程。 (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

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①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法人负责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一个工程项目由几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③根据设计和施工部署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 (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①加固工程量大,由几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每个施工企业施工的标段工程量还比较大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加固工程量大,由一个施工企业施工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③加固工程量不大,由一个施工企业施工时,整个加固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是项目划分的第二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 (1)枢纽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如心墙土石坝按主要组成部分:基础处理、上、下游坝壳、心墙、反滤层、坝顶等划分分部工程。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下述原则划分分部工程: ①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时,按加固设计的组成部分划分,如主坝加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上、下游坝体加固分部工程、塑性砼防渗墙分部工程、灌浆分部工程,新建放水隧洞单位工程划分为进口段、洞身段(包含开挖、衬砌、灌浆三个类型单元工程)、出口段等分部工程。 ②整个加固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时,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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