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检测细则

地基基础检测细则
地基基础检测细则

(编号:01-ZJ-2015A-02)RSM-PRT(T)型基桩低压变检测实施细则

1、检测目的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别桩身缺陷的程度和位置,并为静载、基桩钻芯和低应变检测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人员用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法检测评价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身结构完整性。

3、检测依据

3.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3.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抽样原则:

4.1设计单位或质监部门对受检桩桩位提出具体要求。

4.2随机抽样,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4.3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一柱一桩的应全部检测。

5、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5.1检测前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试验项目、检测方法和数量。填写工程概况表;

5.2收集必要的资料:

1.检测桩的桩位图和编号;

2.检测桩的设计资料:桩型、桩径、桩长、设计承载力;

3.检测桩的现场施工记录;检测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

5.3检测桩的桩头处理:

1.挖孔桩、锤击灌注桩和钻孔桩要凿去桩顶浮浆、松散或破损部分,露出坚硬的混凝土表面,桩顶表面应平整干净且无积水;

2.桩顶的材质、强度、载面尺寸应与原柱身基本等同;对于预应力管桩,当法兰盘与桩身混凝土之间结合不紧密时,应锯去法兰盘。

5.4制定检测方案

6、仪器设备武汉岩海公司生产的动测仪(K1616P)或PIT桩身完整性检测仪(PIT-V)、内装TC 电加速度传感器、力棒、力锤、室内电脑、打印机。

7、检测步骤和方法

7.1检测前检测员用红油漆笔在所有待检桩的桩顶写上相应的桩号表示待检,然后每检测完一根桩后用黑油漆笔划“√”来表示该桩已检。

7.2检测时,应合理设置采样时间间隔、采样点数、增益、模拟滤波、触发方式等,其中增益应结合激振方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

7.3传感器安装:

1.传感器安装在桩顶面,传感器用耦合剂与桩顶面粘接;

2.安装完毕后的传感器必须与桩顶面保持垂直,且紧粘桩顶表面,在信号采集过程中不得产生滑移或松动。

7.4对于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传感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感器安装点及其附近不得有缺损或裂缝;

2.当锤击点在桩顶中心时,传感器安装点与桩中心的距离宜为桩半径的三分二;

3.当锤击点不在桩顶中心时,传感器安装点与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桩半径的二分一;

4.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传感器安装点、锤击点与桩顶面圆心构成的平面夹宜为90度。锤击点和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桩壁厚的1/2处。

5.锤击点与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钢筋笼的主筋影响。

7.5检测时必须沿桩轴向激振;

7.6每根桩的检测点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直径小于600mm时,每根桩不应小于2个检测点;

2.桩直径为600m m~1200mm时,每根桩不应小于3个检测点;

3.桩直径大于1200mm时,每根桩不应小于4个检测点。

7.7测试参数设定连接好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接通电源,先打开RS-1616K桩身完整性检测仪电源开关,然后打开电脑,进入D o s系统,键入r s k回车,进入低应变程序或进入W indow s系统,双击检测程序包,进入低应变程序,设定测试参数;

1.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和频域分辨率合理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小于1024点。

2.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5m s,幅频信号分析的频率范围上限不应小于2000Hz。

3.设定桩长应为桩顶测点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截面积应为施工截面积。

4.桩身波速可根据本地区同类桩的测试值初步设定。按所接通道通过选取触发方式(c h1、ch2、ch3、ch4、ext、s t6、all)模拟放大acc档,测试地点按报告编号输入,检查仪器是否正常。

7.8信号采集仪器操作人员健入m,等待采样,敲锤人员选择好较平整坚硬的锤击点位置,用合适重量的激振力锤敲击桩顶,通过安装在桩顶的传感器,仪器接收到激振信号。每个锤击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7.9检测时应随时检查采集信号的质量,信号应不失真、无零漂现象,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的量程。

7.10检测长桩的柱底反射信号或深部缺陷时,冲击入射波脉冲应较宽;当检测短桩的桩底反射信号或浅部缺陷时,冲击入射波脉冲应较窄,同时采样时间间隔应较小;7.11对检测信号应作叠加平均处理,参与叠加平均处理的信号数量不少于5个。

8、异常情况处理

8.1如果采集仪没有电时,应及时充电,传感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更换。

8.2检测点所得的信号一致性差时,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应根据缺陷所在位置的深浅,改变锤击脉冲宽度。

8.3如果发现检测桩存在问题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用其他方法检测。

9、数据处理和结果处理

9.1原始信号处理:

1.将原始信号传输到计算机。

2.采用加速度传感器时,可选择大于2000Hz的低通滤波对积分后的速度信号进行处理;

3.采用速度传感器时,可选择大于1000Hz的低通滤波对速度信号进行处理;

4.当桩底信号较弱时,可采用指数放大,被放大的信号幅值不应大于入射波的幅值,进行指数放大后的波形尾部应基本回零。

9.2信号分析与评价:

1.根据一维应力波理论对检测信号进行分析;

2.对工程地质条件相近、成桩工艺相同、同一单位施工的桩基,按下列规定确定其桩基工程的纵波波速平均值;

(1)参加统计计算的桩应为类Ⅰ桩,数量不少于5根;

(2)第1根桩的桩材纵波波速Ci可按式(9.2.2-1)或(9.2.22)计算:

Ci=2L/? t (9.2.2-1)

Ci 2L/? f (9.2.2-2)

式中:L—测点下桩的长度;

t?—桩底反射波波峰与入射波波峰之间的时差;

f?—幅值谱上相邻峰值间的频率差。

(3)纵波波速值与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大于平均值的10%者,不得参与统计。纵波波速平均值mC按下式计算:n C Cn ii m== 1

式中:n—统计纵波波速平均值所用的被检测桩的数量。

3.I类桩的判断:

(1)有明确的桩底反射信号;

(2)除冲击入射波和桩底反射波外,在桩底反射波到达前基本无同相反射波发生;

(3)实测纵波波速在正常的范围内;

(4)满足9.2.3条a、c款的扩颈桩。

4.II类型的判断:缺陷反射波幅值小,有明确的桩底反射信号,波速正常。

5.I I I类桩的判断:

(1)缺陷反射波幅值较大、桩底反射不明显;

(2)嵌岩桩桩底反射波与入射波相位相同;

(3)波速不正常。

5.III类桩的判断:

(1)缺陷反射波幅值较大、桩底反射不明显;

(2)嵌岩桩桩底反射波与入射波相位相同;

(3)波速不正常。

6.IV类桩的判断:

(1)未见桩底反射,却出现周期性的同相反射波;

(2)未见到桩底反射,却在2L/C时刻前出现幅值较大的同相反射波。

10、检测工作过程注意事项

10.1由于反射波法检测的场地,一般都已开挖,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程执行,并谨防传感器信号线拉断。

10.2在工地现场检测时,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是否已妥善处理,均应向检测负责人或主管部报告,并同时将事故过程详细记录。

10.3对灌注桩要注意混凝土的龄期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桩实际质量情况。

11、检测报告

型基桩低压变法试验检测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按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印制的“湖南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范本”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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