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附件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

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学部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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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附件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 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学部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 使用会诊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使用管理 (一)医师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以确保安全、使用。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会诊制度。 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的具有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学专家担任。 2、患者因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须经认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一)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经治医师判断符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提出申请,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专家3人组成会诊专家组,经会诊同意,会诊专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副高以上开医嘱,按医嘱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放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下,未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的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应当24小时内完成会诊审批程序。

(三)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徐州矿山医院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及申请表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级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绥阳县人民醫院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科室: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我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2.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五专管理”和“批号管理”,药库、药房、使用部门,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

隐,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4.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 (1)医务科和药剂科根据有关规定设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经分管院长审核,定量印制。 (2)库房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入库应当场清点,记录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3)库房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和数量、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各临床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到专职管理部门领用,指定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2.医生的处方权管理制度:经注册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并建立“麻醉药品、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 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 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 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 年永州市中心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流程.doc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科主任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人员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在向科主任汇报后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事后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 讨论并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南垣股份公司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页脚内容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 (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 (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 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 /他唑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指标计算方法说明

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指标计算方法说明 (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就诊使用抗菌药物人次X 100% 。 同期就诊总人次 目的:在总体水平上,考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明确抗菌药物的范围。 就诊使用抗菌药物人次:指使用的抗菌药物人次,无论其用了几种抗菌药物,即一个患者挂一次号就诊时使用了抗菌药物,就计为:就诊使用抗菌药物1人次。 同期就诊总人次:指在同一个抽样时间段内,患者就诊总人次,即在同一个抽样时间段内挂号的患者人次。 统计:将每次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例数除以就诊总人数乘100。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总例数X 100%。 同期总出院人数 目的:测算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 此项是以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数计算的,一个病例中无论其使用了几种抗菌药物(包括不同剂型),都只计为1例使用抗菌药物例数。 (3)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率 使用率=1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例数X 100% 。 同期I类切口手术总例数 目的:测算I类切口手术病例预防用药的水平 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例数:只指用于预防用药的I类切口手术病例同期I类切口手术总例数:是按I类切口手术例数统计 (4)接受外科手术及内科介入手术,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率 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率= 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例数X 100%。 同期外科手术及内科介入手术总例数 (5)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 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 使用了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中送检例数 x 100% 。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苏州市立医院东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必须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2.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持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加盖医院印章的“药品申购单”按规定至市卫生局批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3. 购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验收,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数量、购入价格、购入日期、验收人等内容专册登记并录入电脑备查。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五专”,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由经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医院执业医师使用。 6. 处方医生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7. 医药人员不得给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8.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

- 12 - 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9.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0. 处方医师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1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限量: 11.1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 11.2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如为缓释剂则为30 日用量。 11.3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医院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医务部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四、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由2人以上专家会诊批准同意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 五、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六、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七、药剂科必须依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配发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八、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流程如下:

附件: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审批表 备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剂科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并要求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美罗培南、万古霉素。

特殊注射药物使用流程及指引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 文件名称:特殊注射药物使用指引文件编号: EYY-HL-LC 95 持有部门:护理部 制订日期:2013.03 修订(试行)日期:2013.03 批准执行日期:2013.08 版次: 01 文件页数:共2页签发: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所在条款:5.4.1.1 特殊注射药物使用指引 类别高浓度电解 质 血管活性药细胞毒性药物高渗性药物PH值小 于5/大 于9药物 药物名称1.10%氯化钾 2.10%氯化钠 1.盐酸多巴胺 2.肾上腺素 3.阿魏酸钠 4.多巴酚丁胺 5.注射用辅酶A 6.阿拉明 7.去甲肾上腺素 8.酚妥拉明 9.阿托品 10.硝酸甘油 11.硝普钠 12.地塞米松 1.柔红霉素 2.吡柔比星 3.阿糖胞苷 4.环磷酰胺 5.长春新碱 6.甲氨喋呤 7.异环磷酰胺8.依托泊苷 9.长春瑞滨10.诺维本 11.盐酸吉西他滨 1.20%甘露醇 2.完全肠外 营养 3.甘油果糖 4.丙氨酸、谷 氨酸 5.高渗羟乙 基淀粉(贺 苏) 1.万古霉 素 2.多巴胺 3.氟尿嘧 啶 用药指引1.药品单独 存放,标志醒 目。 2.严格按医 嘱剂量加药, 控制给药速 度。有疑问时 1.药品单独存放, 标志醒目。 2.严格按医嘱剂 量加药,控制给药 速度。有疑问时需 询问清楚后执行。 3.给药时严密观 1.药品专柜存放,标志醒 目。 2.尽量从中心静脉给药,从 外周给药时定时巡视,应选 择肘部以上大血管,观察穿 刺局部情况。 3.按要求使用避光输液器。 1.遵医嘱正 确使用稀释 剂。改变药物 的渗透压。 2.与药师合 作降低化学 性静脉炎的 1.遵医嘱 正确使用 稀释剂。 2.控制输 注速度, 输注越 慢,缓冲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流程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 琼干疗﹝2013﹞53号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需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按要求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三、具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如下: 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如是我院“抗菌药物目录” 以外的特殊使用级药,还需填写《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 采购审核表》(见附件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四、请注意“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与“特殊需用(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表”的区分。 附件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 附件2: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 附件3:特殊需用(临时申购)药品申请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 使用明细及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 (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 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 /他唑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 揭西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精品文档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可编辑

精品文档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可编辑

特殊药物应用管理

特殊药物应用管理 一、洋地黄用药规范 1、用药注意事项 (1)、洋地黄用药个体差异很大,老年人、心肌缺血缺氧,如冠心病、重度心力衰竭、低钾低镁血症、肾功能减退等情况对洋地黄较敏感,使用时应严密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2)注意不与奎尼丁、普罗帕酮(心律平)、维拉帕米(异搏定)、钙剂、胺碘酮等药物合用,以免增加药物毒性。 (3)必要时监测血清地高辛浓度。 (4)严格按医嘱给药,教会病人服地高辛时应自测脉搏,当脉搏<60次/min或节律不规则应暂停服药并告诉医生;静脉使用毛花苷丙或毛花苷K时务必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使用前后须监测心率心律的变化。 2、密切观察洋地黄毒性反应 (1)洋地黄中毒最重要的反应是各类心律失常,最常见者为室性期前收缩,多呈二联律或三联律,其他如房性期前收缩、交界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房室传导阻滞等。 (2)用维持量法给药时,胃肠道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3)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倦怠、视力模糊、黄视、绿视等十分少见。 3、洋地黄中毒的处理 a、立即停用洋地黄; b、补充钾盐,可口服或静脉补充氯化钾,停用排钾利尿剂; c、纠正心律失常,快速型心律失常首选苯妥英钠或利多卡因,有传导阻滞及缓慢性心律失常者可用阿托品静注或安置临时起搏器。 二、硝普钠用药规范(一) 1、硝普钠应严格避光保存。 2、严格按医嘱给药。 3、硝普钠应现用现配,用5%葡萄糖液溶解。 4、持续泵入硝普钠时,应用避光空针和避光延长管,静脉滴注时应避光保存,应用避光输液器及避光袋。 5、硝普钠溶液每6h更换一次,以免放置时间过长效价降低或因光照等原因造成氰化物中毒。 6、应用硝普钠时应密切监测血压变化,根据血压调整硝普钠泵速(或滴速)。 硝普钠用药规范(二) 1、遵医嘱用药,用微量注射泵输入硝普钠,按公式配药: 硝普钠(mg)=kg×3加入生理盐水50ml微量注射泵显示1ml/h=1μg/(kg·min) 2、用小牌标明硝普钠的剂量,浓度。 3、按医嘱和血压情况调节硝普钠的用药。 4、硝普钠要现用现配,避光使用,每12h更换一次。 5、用硝普钠的同时,要注意补足有效循环血量。 6、要专用静脉通路,速度要恒定,避免意外中断或加快。 7、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用药反应,如血压、末梢循环情况,并详细记录。 8、在液体用完前配好液体,以免造成中断。 9、常用量是3μg/(kg·min),成人用药极量为10μg/(kg·min),用药不宜超过72h,长期用药易产生氰化物中毒,突然停药可发生严重的反跳症状。停用硝普钠时应逐渐减量,观察血压变化,最后撤除。 三、甘露醇用药规范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试卷及答案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试卷及答案2013年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试卷 科室姓名职称成绩 一、填空题(20分) 1. 药学部门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年备查。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3(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如为缓释剂则为日用量。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对于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5.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日常用量。 6.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用本院统一印制的标有“麻”或“精一”字样的专用色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标有“精二”字样的专用色处方。 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年。 8.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开具的处方(可/不可)在急诊药房配药。 9.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次组织包括医、药、护和保卫各部门的小组成员对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并敦促整改。

10.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 二、不定项选择题(25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专册登记,专用账册的至少保存( )年。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2. 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由具有( )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药剂科采购员专人负责。 A 药士 B药师 C主管药师 D副主任药师 3. 门诊药房每日安排专人( )以上职称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发药。 B药师 C主管药师 D副主任药师 A 药士 4.下列属于西药毒药品种的有() A去乙酰毛花苷丙 B阿托品 C氢溴酸东莨菪碱 D山莨菪碱 5.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除组长副组长外应包括() A 医院管理 B药学 C护理 D保卫 三、名词解释(20分) 1.麻醉药品 2.精神药品 四、问答题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五专”原则。(15分) 2. 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部门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内容应包括哪几项。(20分)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试卷答案一、填空题(20分) 1(2,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规定及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主管医生提出申请 ↓ 本科科主任同意并组织讨论 ↓ 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 ↓ 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品种、用法、用量、疗程 ↓ 科室遵照执行,科主任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步骤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步骤 1.确定抗菌药物的限定日剂量(DDD) 限定日剂量(Defined Daily Dose , DDD定义:为药物主要适应证的平均每日维持剂量(成人)。来源: (1)WHO制定的限定日剂量值(2)其中未收载的药品可按《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或药品说明书取该药品的平均剂量作为限定日剂量。 如:某药品,1日3次,每次0.1?0 .3g,取平均剂量0.2g X3 次,贝卩DDD为0.6g 2.将限定时间段内各种抗菌药物的销售数量均折合成与DDD值相同 的计量单位(g、mg或万IU) 如:某药品,一年销售2000盒,每盒10粒,每粒0.2g,贝卩该药品 的销售数量为2000X 10X 0.2=4000g 3.求得用药频度(Defined Daily Doses , DDDs) 公式:用药频度(DDDs二某药品年消耗量/该药品的限定日剂量 (DDD 可以利用用药频度分析评价药物在临床的地位。DDDs大,反映

患者(处方)对该药的选择倾向性大,用量越大;反之说明患者(处方)已较少使用。 DDDS提供了一种与药物价格和成分无关的计量单位,从而可以 估计药物消耗的趋势并在不同群体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比较。上例中:用药频度(DDD)s =4000g/0.6g=6666.67 (无单位数值) 4.将限定时间段内所有抗菌药物的用药频度求和,得到累计抗菌药物消耗量 5.计算同期用药总人天数 公式: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二同期出院患者人数x同期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6.计算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每100 人天中消耗抗菌药物的DDD 数) 公式: 注:不计入累计DDDs的部分: (1)外用抗菌药物:如氧氟沙星滴耳剂、妥布霉素滴眼液、硝酸咪康唑乳膏等外用制剂; (2)抗病毒药物不计入累计DDD,s 不计算在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内

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和程序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一总则 1.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各类特殊药品的定义和分类见本制度二之规定。 2.医院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 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4.各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收支帐目,根据各类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 专册登记,逐日或逐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5.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 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剂科每3月一次对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清单一式两份,药剂科保存一份,各部门保存一份。 8.特殊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应立即报告部门负 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再上报保卫科、医务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9.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10.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 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殊药品的分类和本院品种 1.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 下称目录)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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