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 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 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 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巩固和完善税收征管基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十堰地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信息进行处理的税收管理部门(单位)及涉税岗位。

第三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应遵循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全面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与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相结合、与信息管税建设相统一。

第四条数据采集录入岗位及其职责严格按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暂行)》(十地税发〔2009〕55号)执行。涉及数据采集录入的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根据岗位职责,统一采集录入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和工作时限。

第二章信息标准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制定的数据采集、录入标准。

第六条征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标准是鄂地税发〔2008〕153号文《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上线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监控和管理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第七条原始数据的采集必须坚持纸质、电子同步的要求进行。

采集时,纸质要与原件相核对,录入时,电子要与纸质相核对,确保采集、录入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采集标准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结合湖北省征管核心软件确定适合的财务会计纸质或电子报表类型进行收集、录入。

第九条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对象是所有企业类纳税人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

第十条税收征管信息的流转标准是十地税发〔2009〕55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资料的传递、反馈、处理和管理考核,确保信息流转顺畅。

第十一条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归集标准是十地税发〔2007〕3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档案资料内容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进行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管理考核,确保资料的完整;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设置资料管理岗,实行税收征管资料的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考核办法。

第三章信息维护

第十三条信息数据维护包括:错误数据的修正、缺失数据的补充、变更数据的录入。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征管信息的变动情况

及第三方数据比对分析结果及时对数据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数据维护在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中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规程确定的工作时限完成;业务工作规程未确定维护时限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明确规定的时限完成。没有时限规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维护。

第十五条数据维护工作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对每项数据维护的内容、时间、维护原因、责任人进行详细记录,涉及的书面材料必须登记存档。税收管理员在进行征管数据维护是要填写《征管信息确认表》(附件),《征管信息维护表》按次归入滚动征管档案。

第十六条数据维护工作实行“谁报告、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考核办法。

第四章信息应用

第十七条各级税务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开展信息管税工作,确保信息全面,确保信息准确,确保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个人在征管核心系统的用户名及其密码不得外泄,严禁借用或盗用他人用户及密码进行操作,严禁越权操作和非法操作。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他人以自己名义录入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更改口令。

第十九条税收户籍管理人员必须在年度内,对所管范围纳税人的征管基础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确认,填写《征管信息确认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清理。

(二)对登记率、申报率、征收率、入库率、欠税率进行清理,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三)对发票的领、用、存信息进行清理。

(四)对调查、处理、审核(批)事项进行清理。

第二十条税收分析人员应按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工作制度(操作办法)》的规定,进行税收征管信息的应用,组织开展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分析税源宏观经济走势,预测税收与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用税收征管信息及外部信息,建立数据关联关系,筛选纳税评估对象。

(三)对数据进行整体分析比对,分析税收信息质量,分析税源管理质量,分析发票领用质量,组织信息采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税收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对象开展评估,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等方法对征管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并及时向户籍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反馈数据信息。

第二十二条监察考评人员按月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人工抽检考核和机器全面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征管信息、税收征管档案进行监督考评,实行责任追究,保证税收征管信息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其他涉及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的人员

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的操作。

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发生下述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可根据其危害程度、过错大小、情节轻重等,依据执法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追究相应责任:

(一)数据录入不及时,造成下一环节工作延误的;

(二)数据录入不规范、差错率连续居高的;

(三)未认真履行数据审核职责,造成大量数据差错不能及时纠正的;

(四)未及时进行数据维护,造成应用环节数据严重失真的;

(五)未按规定执行保密制度,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

(六)擅自对数据、权限进行修改、删除,或擅自使用他人的用户名、密码进行操作访问的;

(七)其他过错行为。

第二十五条各级地税机关应简化、归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及数据,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地税机关所征收的社保费和行政规费的征管信息采集录入管理适用于本办法。稽查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应用由市稽查局具体负责。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梁宝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程序,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年初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按照职责划分和业务范围,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企业内外部风险信息。 第三条在风险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二章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第四条战略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五、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六、本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五条财务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 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 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 息。 第六条市场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 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七条运营风险方面:至少应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客户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4.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营销总公司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5 工作程序 5.0 程序工作流程:

5.1客户档案的管理 5.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营销总公司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产品销售合同等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到营销总公司办公室; 5.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营销总公司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法人资质资料; 2.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3.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4.客户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使用原料、企业生产投资等信息; 5.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确认。 5.1.3 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营销总公司市场管理与合同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购销合同时,相 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是营销总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 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2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1 营销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2.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2.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5.3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5.3.1 产品的交付管理 销售部、多经部、联营办负责各自产品的交付管理; 5.3.2交付后的产品质量跟踪 a)相关部门应定期跟踪客户产品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 b)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由相关部门收集,转交办公室汇总后反馈到公司生产处; c)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不符合意见,由营销总公司组织,报请公司生产处协同处理。 5.3.3顾客满意度调查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终稿)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 此通知 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5.10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件资料 1、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通知、规定、员工奖励、处罚、公司法律纠纷、公司大事记、工商变更及年检资料等。 2、企业的重大决定文件。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3、请示性文件。包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市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请示、申请报告、说明、汇报、承诺等。 4、凭证性文件。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5、证件性文书文件。包括公司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房产五证,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证明等。 6、报告性文件。包括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报告书、预测报告、实测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审查报告、勘察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7、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各部门的员工档案,人事任免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员工培训、学习档案,流程管理资料,离职人员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社会异动资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8、土地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地籍调查表,土地他项权证明书,建设用地地籍测绘成果,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等。

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办法

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推进公司标准化及“平安工地”建设,根据国家 现行法律法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要求及公司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辖各单位安全管理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件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内容真实、逻辑清晰、信息完整、归档及时”的管理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加强安全文件和内业资料的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目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安全档案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机构; (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四)总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 (五)企业、协作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相关证件;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责任书; (七)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相关证件;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负责人带班记录、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处治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告知书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台帐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演练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及其他上级单位要求的安全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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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梁宝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程序,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年初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按照职责划分和业务范围,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企业内外部风险信息。 第三条在风险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二章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第四条战略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五、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六、本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五条财务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 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 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 息。 第六条市场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 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七条运营风险方面:至少应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 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巩固和完善税收征管基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十堰地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信息进行处理的税收管理部门(单位)及涉税岗位。 第三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应遵循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全面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与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相结合、与信息管税建设相统一。 第四条数据采集录入岗位及其职责严格按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暂行)》(十地税发〔2009〕55号)执行。涉及数据采集录入的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根据岗位职责,统一采集录入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和工作时限。 第二章信息标准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制定的数据采集、录入标准。 第六条征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标准是鄂地税发〔2008〕153号文《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上线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监控和管理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第七条原始数据的采集必须坚持纸质、电子同步的要求进行。

采集时,纸质要与原件相核对,录入时,电子要与纸质相核对,确保采集、录入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采集标准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结合湖北省征管核心软件确定适合的财务会计纸质或电子报表类型进行收集、录入。 第九条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对象是所有企业类纳税人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 第十条税收征管信息的流转标准是十地税发〔2009〕55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资料的传递、反馈、处理和管理考核,确保信息流转顺畅。 第十一条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归集标准是十地税发〔2007〕3号文《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档案资料内容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进行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管理考核,确保资料的完整;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设置资料管理岗,实行税收征管资料的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税收征管信息采集、录入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考核办法。 第三章信息维护 第十三条信息数据维护包括:错误数据的修正、缺失数据的补充、变更数据的录入。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征管信息的变动情况

8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 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类人员”管理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区直管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五、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4、保密制度。

第三节市场信息管理 八、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九、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市场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十、营销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2、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管理制度报告给上级; 3、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4、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5、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税务代理的档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职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是指事务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各类涉税文书;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及其他档案,如事务所的账册等会计资料各类出版社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档案管理是对上述各类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整理、归集、查阅使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档案的所有权属税务师事务所。对档案的调阅必须经过事务所有关人员批准,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人管理档案。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立卷归档 第六条凡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形成,办理完毕后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资料,均应按《会计法》、《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别不同保管期限手机齐全予以分类保管。 第七条代理业务资料和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由各业务部整理;事务所的账册、凭证、收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各类收发文资料和各类出版社、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由经办人负责整理。整理人员按档案要求分类,送交档案管理人员检验后登记装订,立卷归档。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对已办结应归档的资料,于次月底前整理好移交档案员分类立案归档,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档案员应在及时立卷归档完毕。 第九条档案资料移交接收时,对方要按交接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移送方应列出清单,接收方根据清单进行清点无误后,对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对电子档案资料由经办人员采用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建立计算机档案管理目录,并在盘上编号并注明时间。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受、归档、保管和提供检阅等日常工 作。对保存的档案应编好必要的检索工具以便于及时提供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室要具备六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完成整理立卷后,要按时保管年限进行区别保管。 第十四条经鉴定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有关人员负责监号其清册要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 第十五条凡查阅档案,都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外单位按规定需查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并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内部查阅档案,应说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超范围提供资料。 第十六条查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或私藏。查阅后,应及时归还。

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有关文件

的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四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第五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监察室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财务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吉林省国税系统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结合吉林省进出口税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进出口税收档案,是指本省各级国税部门在依法开展各项进出口税收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申报资料、计会统资料、各种文书、电子数据备份资料。 第三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的原则。即由省局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筹规划并实施监督指导,由市(州)、(县)区两级进出口税收管理岗位人员分别归档保管。 第四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积极开展档案的开发和使用工作,为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为社会经济

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供基础信息。 第二章进出口税收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五条进出口税收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资料,以及税务机关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行为所形成的记录材料。 第六条进出口税收档案由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负责收集并归档,采取分类和分户管理相结合的立卷原则。根据其反映内容不同主要分为三类:认定类、申报类、其他类。 第七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进出口税收档案的立卷和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档案应是原件。凡出口企业提供的复印件,经办税人员核对确认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纸质资料破损的应裱糊。字迹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保存。 第九条进出口税收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分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 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类人员”管理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区直管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6)项目部对特种人员管理需要建立台帐,复印特种专业人员

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各部门信息汇总,资源共享;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明确公司发展方向;为新项目的提出做出参考;项目各阶段信息收集与共享,保障项目有序进行。 二、总则 企业的各项档案资料是企业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备份。公司各部门需要安排专员对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方便项目管理部进行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 三、归档范围及期限 1.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复印后提交项目管理部备份。 2.公司管理层参与政府会议的相关记录,由文秘总结归纳,三天内提交备份。 3.公司考察国内外企业的考察记录,一周内提交备份。 4.公司各部门员工外出学习参观参展等为公司收集的有用的样品资料信息,回公司整理后一周内提交备份。员工凭项目管理部开出的收据和出差报告方可报销差旅费。 5.公司内部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整理后三天内提交备份。 6.营销部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相关产品市场信息、客户需求的总结报告,每周提交备份。 7.技术部门与客户交流及日常生活中,总结的技术最新信息以及其它材料,每月提交备份。

8.项目开发过程中市场调研和技术调研资料,项目管理部收集整理备份。 四、资料的管理 制作资料清单,方便查找。 1.资料的归档:①国家产业政策;包含政府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等。 ②市场应用及科研进展动态;按照产品类别分类归档。 ③公司发展方向;包含公司内部会议指示以及新项目的开发等。 2.资料的密级分类:①书面文档;包含公开性文件及书籍和机密文件及记录。 ②电子文档及图片;包含可网络分享资料和机密资料。 3. 资料的借阅:①公开性的书面文档,可以在技术部图书室设立专门的阅览 位,方便查阅。 ②可公开的电子文档及图片资料,可以放到公司内部网络共 享,也可以到项目管理部申请拷贝。 ③机密文件由项目管理部保存,需领导同意批准,管理人员登 记在案方可借阅,并根据情况规定具体期限归还。 4.资料的解密及注销:由公司管理层审核后可以解密的材料及时予以共享; 超过时效,无利用价值的资讯材料经审核鉴定后予以 销毁。 5.样品归档及领用:样品按品种分类归档保存,如需领用要办理样品申请单, 经过项目管理部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五、奖惩制度 1.对各个部门收集样品资料信息归档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进行月度考核,与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奖金挂钩,按月度考核10%奖惩。 2.项目管理部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样品资料信息,管理考核。对管理不到位,

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公司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编号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税务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税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及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3条相关术语解释。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相关税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4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 公司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部在宏观上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规划,建立制度,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所述。 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存、管理各级档案,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整理、立卷,然后交总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2. 建立健全本部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监督、指导各种财务、税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4. 指导、监督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税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5.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第5条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档案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保守档案机密,热爱档案工作,精通档案业务,熟悉税收业务,努力把档案工作做好,为上级领导决策和

公司税务工作服务。 第2章文书的立卷和归档 第6条各部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税务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由各部门的档案管理负责人整理、立卷,并向总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从档案生成到档案移交不得超过15天。 第7条立卷任务的划分要求。 1. 各部门负责自行承办文件的立卷。 2. 公司内部会办的文件,由主管单位立卷。 第8条文书立卷的具体要求。 文书立卷应当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相应的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定稿、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放在一起立卷;文电应当合一立卷。 3. 认真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没有标题或者标题不明确的,要另拟标题;文件责任者、时间不清楚的,要查清楚后填入,并备注说明。 4. 案卷封皮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准确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与成分(一般包括责任者、内容、名称等),体例一致,文字简练,使用简称应当通用易懂,并用毛笔或者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5.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当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则应当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当置于卷尾。 6. 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应当裱糊,字迹扩散的应当复制与原件一并立卷。 7. 传真文件以复印件立卷归档。

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则是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中的一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4-06-25 实施日期2014-09-01 发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前言 本程序所规定的是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本程序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文件,以便指导本部门的实施操作。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立即生效。 本制度由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管理部起草。 本制度由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管理部归口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信息安全方针和目标,全面覆盖信息安全风险点,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并持续改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信息管理部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应用及活动。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信息管理部作为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必要的程序并维持其有效运行,制定信息安全相关策略、制度、规定,对信息管理活动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信息安全培训、宣传,信息安全事件的响应、处理及报告等工作。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行信息安全策略的执行和推动。 5管理规定 5.1信息安全管理内容 信息安全管理内容应覆盖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相关的所有风险点,包括用户管理、身份验证、身份管理、用户管理、风险评估、信息资产管理、网络安全、病毒防护、敏感数据交换等内容。 5.2信息管理岗位设置 为保证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设置信息管理部岗位分工及职责时,应全面考虑信息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及责任划分,制定详细的岗位分工及职责说明,对信息

管理人员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信息管理关键岗位有设置AB 角。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关键区域或部位的安全管理员符合机要人员管理要求,对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5.3信息安全人员管理 5.3.1人员雇佣安全管理 信息管理人员的雇佣符合如下要求: 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达到本公司要求; 详细审核科技人员工作经历,信息管理人员应无不良记录; 针对正式信息管理人员、临时聘用或合同制信息管理人员及顾问,采取 不同的管理措施。 5.3.2人员入职安全管理 在员工工作职责说明书中除了要说明岗位的一般职责和规范以外,还要加入与此岗位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具体内容参看各个安全管理规范中的适用范围部分。人员入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在人员的入职培训内容中应该包括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解释和技术培训。 5.3.3人员安全培训 根据工作岗位对从业者的能力需求、从业者本身的实际能力以及从业者所面临信息安全风险,确定培训内容。考虑不同层次的职责、能力、文化程度以及所面临的风险,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培训需求组织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培训日程安排、培训方式等,培训前要写好培训方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培训后要进行考核。 5.3.4人员安全考核 人事部门对人员进行的定期考核中应该包括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5.3.5人员离职安全管理 本公司人员离职手续中应该包括如下安全相关的内容:

客户信息库管理制度

1.7客户信息库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立足于建立完善的市场客户信息库管理系统和客户信息库管理规程, 以提高信息库营销效率,扩大信息库市场占有率,与本企业交易伙伴建立长期稳 定的业务联系。 2适用范围。 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信息库,市场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应纳入本制 度的适用范围。 3.内容。 (1)客户基础资料 客户资料的获取,主要是通过营销人员对客户进行的电话访问和电子邮件访 问收集来的。在信息库管理系统中,大多以建立客户数据库的形式出现。 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所有者、管理者、资质、创立时 间、与本企业交易时间、企业规模、行业、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 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企业文化、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 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 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 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 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和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4.方法。 建立客户信息库系统,本制度规定客户基础资料的取得形式如下,并采用数 据库的形式进行。 (1)由销售代表在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访问时进行整理汇总。 (2)向客户邮寄客户资料表,请客户填写。 (3)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5.客户分类。 利用上述资料,将企业拥有的客户进行科学的分类,目的在于提高销售效 率,增加企业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分类的标准有多种,主要原则是便于销售业务的开展。可按客户所在行业、客户性质、客户地域、客户类型划分。 (1)客户等级分类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客户等级标准,将现有客户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 于对客户进行渠道管理、销售管理和贷款回收管理。 (2)客户路序分类 为便于销售代表巡回访问、外出推销和组织发货,首先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 区域;然后,再将各区域内的客户按照经济合理原则划分出不同的路序。.6.客户构成分析。 利用各种客户资料,按照不同的标准将客户分类,分析其构成情况,以从客 户的角度全面把握本企业的营销状况,找出不足,确定营销重点,采取对策,提高营销效率。客户构成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销售构成分析 根据销售额等级分类,.分折在企业总销售额中各类等级的客户所占比重。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

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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