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 发〔X〕3X号)和《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发〔X〕5X 号)精神,推进我县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推动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主要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7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以X年为基数继续削减3%。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

1.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省市监测点位设置要求,完善我县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等参与,各镇办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办负责落实,除特别说明不再列出)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要求,完成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经贸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我县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4.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参照全省开展四大粮食功能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要求,开展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加强X水库等集中式水源地周边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建立优先保护区域地块名册。(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5.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政策制度,有序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实施。督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6.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我县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完成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年度任务,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年度任务。要严格落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林草园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7.明确管理措施。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开发利用污染地块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污染地块动态管理名录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制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8.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参与)

环保部门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全省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及时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腾退土地纳入管理名录,推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环境调查评估,落实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措施。加强对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等相关活动的从业机构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等,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若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未进行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县住建局负责)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若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未进行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不得批准其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或转让。(县国土局负责)(四)加强源头管控。

9.加强未利用地管理。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造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有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县国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10.加强企业污染监管。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监察执法、监督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等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开展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区域土壤监测计划,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对全县土壤环境重

点监管企业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展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县环保局负责)

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县经贸部门备案。(县经贸局、县环保局负责)

11.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X镇、X镇、X镇、X镇要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对铀矿等辐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按规定频次、规定项目开展监测。(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经贸局等参与)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县安监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参与)

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县环保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等参)

12.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有色采选及冶炼、铅着电池生产及回收再生铅、皮革加工、铬盐生产、聚氯乙烯(电石法)生产、电镀加工、硫酸生产(硫铁矿)等7个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排放量以X年为基数继续削减3%。(县环保局负责)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X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参与)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鼓励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所存在问题企业“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整治任务。加强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和“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参与)

14.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原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强农药包装皮弃物回收处理,在全县15%的产粮(油)大镇(办)和蔬菜产业重点村(社区)开展试点。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

高到40%以上,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测士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提高到80%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参与)

15.回收利用度弃农膜。建立健全度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比例较上年度有明显提高。(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参与)

16.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育禽粪便综合利用,推进X镇、X道办、X镇等生猪集中镇(办)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建设。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60%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畜牧中心等参与)

17.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水务局牵头,县农业局等参与)

18.减少生活污染。建筑垃圾实行集中收集、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25%以上。(X村由县住建局、县环治办牵头,县城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逐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设。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建设。(X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完成1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县环治办等参与)

(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9.积极参与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配合做好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

20.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推进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建设完成X县X镇幸福路南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X省X县东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参与)

制定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计划,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年度任务。(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21.夯实部门责任。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每季度末向县环保局报送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X年12月10日前,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将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报送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负责调度协调,汇总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府。(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22.明确主体责任。各镇(办)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

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县政府与各镇(办)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镇办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对各镇(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镇(办)、相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镇(办)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约谈相关镇(办)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要终身追究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考核办、县审计局等参与)

23.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重点保障土壤污染详查经费,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土壤改良试点等重点项目,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支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项目建设。要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运维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24.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积极推广应用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县科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25.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环保局、

县检察院、县法院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26.开展宣传教育。制订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科协、县科教体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粮食局等参与)

27.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多元融资,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启动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X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牵头,县人行等参与)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引

附件3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2016 年9 月

四、工作方案框架 附 1 相关名词解释 附 2 附 表参考格式目录 一、总体要求 .. 二、编制步骤 .. 三、关键环节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细化任务措施 二)实施分类管理 三)强化风险管控 四)鼓励政策创新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错. 误 !未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错误!未指定书签

2016 年5 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于2016 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到2020 年的任务措施和工作目标。为规范和指导各地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依据《土十条》,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分解落实《土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和监管能力建设、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要求,农用地(重点是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是污染地块)等不同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未污染土壤保护、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以及科技支撑、治理体系、评估考核等保障措施。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明 确要求、落实责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分 区域、分年度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部门和地方任务分工。市县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与省级工作方案相衔接,以风险管控和保 护优先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土壤环境问题,有关市县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管控等方案。 一是夯实基础、有限目标。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 南 附件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 2.1 落实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 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 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 (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 4.1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 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商政[2017]30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8 【实施日期】2017.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201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8日 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良好的土壤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全国重

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商丘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但由于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土壤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精神,结合商丘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城乡美、生态好、百姓富的魅力商丘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x〕31号)、《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116号)和《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幸福x为愿景,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我县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

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防治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科学布置土壤污染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以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调查对象,x年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x年底前掌握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x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调查采矿区、尾矿库,县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调查林地、草地、园地,县环保局牵头调查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城市建成区,县农委牵头调查农用地,县财政局、县卫计委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配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合理布局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在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尾矿库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按照国家、省要求,完

最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最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基本农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主要指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开展土壤一、开展土壤污污染染监测监测和和调查调查,掌握土壤,掌握土壤环环境境质质量状况量状况(一)配合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国土局、县农林局等参与,各镇政府落实。 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省、市、县协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年底前,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台账。 (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等参与)(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 利用环保、国土、住建、农林、工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逐步协同省市建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卫计局、县畜牧中心、县蔬菜中心、县果业中心等参与)二、二、严严格格执执行国家土壤行国家土壤污污染防治法律法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加,加强执强执法法监监管力度。 管力度。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 发〔X〕3X号)和《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发〔X〕5X 号)精神,推进我县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推动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主要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7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以X年为基数继续削减3%。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 1.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省市监测点位设置要求,完善我县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等参与,各镇办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办负责落实,除特别说明不再列出)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要求,完成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经贸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我县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4.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参照全省开展四大粮食功能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要求,开展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加强X水库等集中式水源地周边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建立优先保护区域地块名册。(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建设领域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部门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彻底解决建设领域土壤污染状况,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牵头工作 1.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1)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工业企业。 责任站室:** 责任人:** 责任领导:**

2.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2)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存在严重污染的地块,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禁止开发为建设用地。 责任站室:** 责任人:** 责任领导:** (3)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论证,强化审批管理,依法做好公示、公开工作。 责任站室:** 责任人:** 责任领导:** 3.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4)制定《有害生活垃圾安全处置方案》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安全处置。 责任站室:** 责任人:** 责任领导:** 4.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定《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

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31号)、《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X〕92号)、《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办〔X〕131号)精神,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省委“131”总体要求,紧紧围绕X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对农用地、牧草地、建设用地实施分类、分区、分用途的科学管控与治理,以科技支撑、制度创新、严格执法为手段,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担责、市场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X提供安全的土壤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 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县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主要指标 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区域特点,分类分区防治 针对工矿企业较少、流域水质较好、水土流失敏感性较高的特点,大力开展X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实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工程,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草原鼠虫害防治。确保到X年,土壤环境质量区域向好。 (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夯实环境管理基础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全县土壤污染底数,X年底前查明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土壤

土壤污染防治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计划 国务院今日公布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在毒地事件频发的今天,这项因包含十项治理措施而被称为“土十条”的文件备受关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环保部长陈吉宁曾回答“土十条”的出台时间问题,指出土壤治理 问题非常重要,基础非常薄弱,存在着法律空白和技术界定的难处。现在,土壤治理有了军令状和时间表: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 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全国“毒地”有50万块?将对土壤污染现状进行全国摸底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新址“毒地”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全国到底有 多少“毒地”?自己离“毒地”到底有多远? 2014年,国土资源部与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而按照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的判断,目前我国有污染土地30万—50万块。 “毒地”治理要做到有的放矢,就需要先摸清真实情况,纾解民众焦虑。在《行动计划》确定的十条措施当中,第一条便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以农用 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 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 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除了单次的调查,《行动计划》还着眼长远提出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 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述系统采集到的土壤信息,政府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布。 “毒地”怎么治?以农业和人居用地为重点,学校周边禁建焦化企业 “毒地”报道屡见不鲜,该怎么治?《行动计划》在总体要求中提出,要“以保障农产品 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各地要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 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毒地”的治理工程将分为4个步骤。据环保部介绍,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通常可分为 调查评估、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阶段。具体方法一般包括生物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近日,《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发布,规定五年内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和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月3日下午,《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明确规定了江苏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书和时间表。规定五年内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和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 1月3日下午,《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土十条”)在宁正式发布。省环保厅给出了江苏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书和时间表: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十条”中指出,下一步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xx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此外,20xx年底前,省环保厅、农委牵头将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土十条”中明确提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xx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国土资源厅、农委牵头牵头,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据了解,生活垃圾对土壤污染的棘手问题在“土十条”中也有明确的规范。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末端处理设施及收运体系,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排查简易垃圾填埋场,全面治理积存垃圾,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

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17页]

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指南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一、项目信息表 (2) 二、项目概述 (3) (一)项目背景 (3) (二)立项的必要性 (3) 三、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4) 四、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问题识别 (5) (一)土壤污染问题识别 (5) (二)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 (5) 五、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目标 (5) (一)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目标 (5) (二)土壤治理修复范围 (6) 六、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方案 (6) (一)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现状 (6) (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比选 (6) (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方案 (7) (四)质量控制 (8) 七、项目管理组织与实施 (9) (一)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9) (二)组织与进度安排 (9) (三)项目招标 (10) (四)项目监理 (10) 八、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 (10) (一)经费估算 (10) (二)经费使用计划 (11) (三)资金筹措 (11)

九、效益分析 (11) 十、项目风险分析 (11) (一)政策风险 (11) (二)技术风险 (12) (三)资金风险 (12) (四)项目管理风险 (12) 十一、编制附件、附图 (12) (一)附件 (12) (二)附图 (12)

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修改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的要求,各地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为指导各地编制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方案》的内容、格式与编制深度,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已被污染的耕地仍继续作为农用地的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X市土壤环境质量,特制定X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以改善X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X市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X市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实力X、文化X、美丽X、幸福X”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X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X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到本世纪中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X年按照国家和X省总体要求制定X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X年查X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重点做好X、X河、X等河流沿线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其他重点农用地污染状况调查;X年底前调查摸清X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状况、用地污染状况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监督重点行业企业做好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建立X市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控名单库。建立X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完成X市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 设置,对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X省统一要求在国控监测点位设置的基础上设置省控监测点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市控监测点位,并做好相关的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实施X市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的监测监控。X年底前,实现X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区)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农林局、财政局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X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对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X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

污染地块土壤管理方案及修复规划项目工程实施性计划设计编制指引

附件1 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指南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3)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原则 (3) 三、主要内容与技术要求 (4) (一)项目背景 (4) (二)编制依据 (5) (三)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5) (四)治理与修复技术比选 (6) (五)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 (7) (六)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 (9) (七)劳动保护、消防与节能 (10) (八)经费预算 (10) (九)效益分析 (11) (十)项目可行性分析 (11) (十一)附件、附图 (12) 附件A (13) 附件B (16) 附件C (19)

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地方财政或其他资金支持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本指南。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在前期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标,正确选择治理与修复技术路线、工艺流程与参数,合理确定治理与修复周期和成本等。 (二)可行性原则 综合考虑治理与修复目标、治理与修复技术处理效果、周期和成本等因素,结合当地条件,合理选择可行有效的治理与修复技术,因地制宜制定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经济可行、技术可操作。 (三)安全性原则 确保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安全,防止对施工人员、周边人群健康产生危害及对生态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辽政发[2016]58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4 【实施日期】2016.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5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重点针对石油、化工、冶炼为主的重工业城市,重点工业场地,历史遗留污灌区和油田矿山的土壤污染问题,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立足我省省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沃土”的美丽辽宁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63号)及《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10号),保护和改善全县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大、X届历次全会、X大和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X生态强市的意见》,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行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筑牢X上游生态保护屏障,为实现“两个跨越”,建设“大美X、区域中心”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X年,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主要指标:到X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做好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成果汇总上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X年底前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X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省、市统一规划,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X年、X年底前,分别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初步建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相关部门可根据工

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发〔X〕5X号)和《X省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X政办发〔X〕3X号),推进示范区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壤污染基础数据;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主要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二、重点工作 (一)完成农用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国土局、农业局配合)(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信息排查。启动涉化学原料制造等相关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面掌握相关行业企业土壤污

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污染防治及修复治理。对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更新,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住建局、国土局配合) (三)加强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明确示范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示范区城镇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安全。(示范区环保局负责,示范区水务局配合) 结合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管理。(X区政府负责,示范区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四)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不断强化农用土地保护力度。(示范区农业局负责,X区政府配合)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避免因采用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X区政府负责) 根据示范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划定农地类别。(示范区农业局负责,国土局配合) (五)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地块土壤环境信息沟通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号)《x 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发〔x〕x号),切实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建立分类别、分用途监管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建设美丽x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土壤防治基础工作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在现有土壤调查基础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市环保局会同财政、国土、农牧、卫计等部门,按照国家土壤调查技术规范和《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在整合相关部门现有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x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农牧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x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在重金属防治重点区域(x区、x市)布设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x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土局、农牧局 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整合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良好的土壤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保护土壤环境是推进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发挥X农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作用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示范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省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结合X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保护为主、修复和改善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X科教优势,以保护土壤环境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加强行业监管,严控新增污染,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土壤改良,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科研机构参与、全社会监督的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为X在更高层次发挥农业示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到X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污染土地修复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5%,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达到或接近100%。 三、主要控制指标 到X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较“X”期间实现零增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规模化养殖企业的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土地使用性质,合理设置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X年底前完成X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工作,X年底前完成监测网络建设任务,实现监测数据省市共享。 2.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详查。在现有土壤调查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X 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实施X区基本农田土

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新)

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省土壤污染防治X 年度工作方案》和《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X号),推进我市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深化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主要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7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以X年为基数继续削减3%。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X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X高

新区管委会落实) 2.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等参与) 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 4.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以粮食功能区为重点开展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参与)加强集中式水源地周边区域土壤环境保护,建立优先保护区域地块名册。各县区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5.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政策制度,有序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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