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员基本理论及实践技能水平,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调委会分级管理以及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对各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分等级培训,以使各级调解员能掌握不同的内容,更好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一、新进调解员培训

通过上岗培训,使新入调解员初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以及辖区的基本概况,树立爱岗敬业、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岗位的职责,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技能,以良好的职业素质走向人民调解岗位。

培训内容:

1、介绍人民调解制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介绍辖区基本情况以及以及辖区内比较多发的矛盾纠纷。

3、介绍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需注意的事项。

4、对涉及人民调解文书填写进行培训。

5、对规范人民调解档案进行培训。

二、调解员晋级培训

通过晋级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以更高的素质、更高的水平、更高的效率,为广大群众服务,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的职能。

培训内容:

1、党的各大会议精神。(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

2、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最新的政策方针。

3、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司法解释及部颁规章。

4、《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5、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近两年新修订的各类法律法规。

三、嘎查(社区)调解员培训

通过针对性培训,使基层调解员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对基层多发的矛盾纠纷有更加专业的见解以及处理方式,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培训内容:

1、《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

2、有关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草场纠纷、合同纠纷等纠纷的措施以及小技巧。

3、“以案释法”,讲解各种纠纷的形成原因,剖析矛盾纠纷形成原因的细节,找到源头,从源头上下手,在萌芽过程中消灭矛盾。

4、邀请优秀调解员,传授矛盾纠纷排查技巧,细挖深究,“抓早、抓小”。

5、邀请普法能手,传授普法宣传技巧,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到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四、镇调委会调解员培训

通过针对性培训,使镇调委会调解员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对多发的矛盾纠纷有更加专业的见解以及处理方式,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培训内容:

1、《劳动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2、有关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

3、“以案释法”,讲解各种纠纷的形成原因,剖析矛盾纠纷形成原因的细节,找到源头,从源头上下手,在萌芽过程中消灭矛盾。

4、邀请优秀调解员,传授矛盾纠纷排查技巧,细挖深究,“抓早、抓小”。

5、邀请普法能手,传授普法宣传技巧,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到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

人民调解员培训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篇一:人民调解员培训案 一、做好“三农”问题的调解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 解决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关键在加强法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更加显示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市在“平安”创建中充分认识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对因“三农”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动性。 二、落实“三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人民调解员,促进新农村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民调解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提高调解技能,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市司法局落实“三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人民调解员;三项措施:一是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到市财预算,今年我局争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万元。二是制定培训案,成立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印发培训资料,聘请有经验的老师授课,我们将人民调解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省领导在全省人民调解

工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有关资料编印成册发给每调解员。 今年我市采取了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普遍轮训、调解员现场示、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3月11日—3月17日,敬信镇、春化镇、哈达门乡、密江乡由司法所组织对所属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普遍轮训。3月20日,三家子乡、泡乡、近海街召开调解委员会现场会由调解员实例调解,当事人介绍感受,使调解员感想很大。3月21日由司法局组织市区3个街道所属的67名人民调解员在市委党校进行了集中培训。副局长金英姬进行了培训动

教师在职提高培训的计划和措施

晴隆民族中学关于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的 计划和措施 (2006-2010)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两全”五年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适应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本计划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规划》要求,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好培训制度、培训项目、培训经费等方面的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教师在职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计划提供高水平的师资。 二、培训原则 1、教师在职培训应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把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师德修养放在首位。 2、教师在职培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着眼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教师在职培训以学校或教研组为基本阵地,按照在职教师培训的规律,坚持自学、业余、短训为主要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教师在职提高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 随着社会和高中教育的不断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凡我校教师都必须参加教师在职提高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培训目标和计划 1、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组集中培训一周,使每位教师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在职培训。 2、实施教师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促进全校教师学历学位水平整体提升。到2010年底,全校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98%以上。

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搞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尽快熟悉和掌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结合××镇基层司法行政、调解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代表”重要思想、×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认真覆行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调解队伍更加专业,工作机制更加规范,调解能力更加强化,调解效果更加显著。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我镇区域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福清”、构筑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培训对象 巴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员 三、培训时间 自8月20日起到10月底为全面培训阶段,其中包括前期准备动员阶段。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培训方式分为集中学习、各村调委会观摩学习、实践等方式进行,根据各村实际而定。 四、培训内容 (一)思想素质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服务意识。

(二)加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及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结合司法解释和部颁规章,学习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治安处罚条例。 五、培训要求 培训的重点是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心、主动性和甘于奉献的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解矛盾纠纷的技能和技巧。各村调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抓经验总结和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人民调解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民调解的地位、优势和作用,宣传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我校的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也随之开始。培训抓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课改,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课改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材 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 二、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 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是每个调解员在调解纠纷中所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他是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四条对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资源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将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概括为: (一)、自愿原则 1、纠纷的调解必须是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2、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发自愿,即经过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基于纠纷当事人的自愿。 (二)、平等原则

1、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即在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出身、社会地位、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居住条件等,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调解人员对纠纷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办事,用法律和政策作为衡量是非的基本标准和尺度。3、调解人员与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并没有高于当事人的地位,不能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压制当事人,必须与当事人站在同一平台上,与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三)、合法原则 1、人民调解组受理和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纠纷的主要方式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分是非、辩责任。 3、纠纷调解的结果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正常的要求,调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违法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 (四)合情合理原则 1、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兼顾天理、人情,注意尊重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和价值取向,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同志们: 你们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近一年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一下该法。我今天主要讲以下十一个问题: 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 二、制定颁布《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 三、《人民调解法》与1989年《人民调解条例》明显的区别是什么? 四、《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五、新法有哪些进步、特点和规定? 六、司法行政部门应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七、如何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 八、怎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九、如何规范人民调解活动? 十、怎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 十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下面我就每一个问题进行逐条讲解: 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人民调解植根于“息诉止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现代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2.4万个,人民调解员494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都保持在数百万件,仅2009年就达到767.7万件。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

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 制定人民调解法是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需要。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早在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宪法;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不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间纠纷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也随之扩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人民调解原有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及时化解纠纷、增进人民团结、巩固基层政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司法部在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草案送审稿)》,于2009年4月报请国务院审议。2010年5月,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人民调解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人民调解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委员们普遍认为,制定人民调解法,有利于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很有意义。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开向社会征求对人民调解法草案的建议,收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2871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委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人民调解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8月28日,出席会议的15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143票赞成的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

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及措施

乌市第56小学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措施及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得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培养得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得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得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与创新精神得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得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制定本学期骨干教师得培养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乃至全区具有指导、带头作用。 二、培养目标: 1.建设一支真才实学,德才兼备得骨干教师队伍。 2.使本来确定得学校骨干教师向高层次发展,如市级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得带头、示范作用。 3.让更多得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而出,但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学校《条例》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 1、任职资格: 学校青年教师:在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备专科学历与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学校骨干教师:从事教师工作8年以上(含8年)得具备专科学历及以上与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年轻教师中评选并培养。 2、工作职责: 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与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学科教学与教育科研得带头人。 ⑶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提高。 ⑷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得目标任务,开展教改与课题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具有较高得教育理论水平。 ⑸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得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承担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或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 四、相应得待遇: 为在培养范围内得教师提供参加高层学术交流、高效培训与外出学习、考察、研究得机会,让她们了解国际、国内先进得教育理论、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掌握学科教育发展得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同时,各级各类得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将优先考虑培养对象。 1、学校中青年教师:每3年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察1次。

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人民调解员分等级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员基本理论及实践技能水平,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调委会分级管理以及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对各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分等级培训,以使各级调解员能掌握不同的内容,更好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一、新进调解员培训 通过上岗培训,使新入调解员初步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以及辖区的基本概况,树立爱岗敬业、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岗位的职责,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技能,以良好的职业素质走向人民调解岗位。 培训内容: 1、介绍人民调解制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介绍辖区基本情况以及以及辖区内比较多发的矛盾纠纷。 3、介绍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需注意的事项。 4、对涉及人民调解文书填写进行培训。 5、对规范人民调解档案进行培训。 二、调解员晋级培训 通过晋级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以更高的素质、更高的水平、更高的效率,为广大群众服务,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的职能。 培训内容: 1、党的各大会议精神。(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 2、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最新的政策方针。 3、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司法解释及部颁规章。 4、《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5、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近两年新修订的各类法律法规。 三、嘎查(社区)调解员培训 通过针对性培训,使基层调解员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对基层多发的矛盾纠纷有更加专业的见解以及处理方式,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培训内容: 1、《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 2、有关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草场纠纷、合同纠纷等纠纷的措施以及小技巧。 3、“以案释法”,讲解各种纠纷的形成原因,剖析矛盾纠纷形成原因的细节,找到源头,从源头上下手,在萌芽过程中消灭矛盾。

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措施

2012年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措施 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保证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特制定本措施。 一、核心教学经费的保障措施,要能够满足课程资源开发、教学设施配备、教学资料、教师培训、外出学习交流活动等经费需要。 二、教学经费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 每年在安排经费预算时,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将全年经费预算的40%用于核心教学经费支出,使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经费预算中得以体现。 三、课程资源开发 学校对凡是确定了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予以支持和经费保障。 四、教学设备购买 1、如需要购买比较大的教学设备,在年初预算时安排在项目资金预算中。 2、小型教学设备的购买,由需要部门提出,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通过,在当月安排购买。 3、如需要购买的教学设备,学校无力解决,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及时更换或维修不能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设备。

五、教学资料购置 1、每学期开学初,各任课教师把所需教学资料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财务领导小组,经研究后根据需要购买。 2、根据教学需要,学校订购一定数量的教学光盘。 3、遇有教师需要的教学资料时学校在最快时间内予以安排。 六、教师培训 1、学校每年要做出学校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认真安排好校本培训工作。 3、按时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 4、学校定期给教师、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配购培训资料,做好教师继续教育教材的征订工作。 七、教学研究、外出交流规定 1、学校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学校为组长以上教学管理人员订阅一份本学科、专业报刊杂志。 2、学校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班主任、管理人员外出学习。 3、设立教改课题专项使用经费。国家级、省级课题资助、及奖励费。项目和课题经费原则上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按照学校制度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示范文本

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示范 文本 In the specific time, budget, resource activities plan,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effect, specially customized project process and parameters before, in the middle and later stage, make a system and specific scheme, to guid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方案资料应用在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里进行的活动计划,内容包含活动范围、质量等。为实现的目标效果、专门定制的项目前中后期的流程和各项参数做成系统而具体的方案,来指导项目的顺利进行。,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做好“三农”问题的调解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 解决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关键在加强法治。加强农村法 制建设,更加显示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珲春市在“平安 珲春”创建中充分认识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加大了对法 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对因“三农”问 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动性。 二、落实“三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人民调解 员,促进新农村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民调解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 平,提高调解技能,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最大限 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珲春 市司法局落实“三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法制培训讲座教案

人民调解员法制培训讲座教案(一) 主题:学习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重点:《规定》中的概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相关含义目的:1、使各调解委员会成员能够了解工作性质及重要性。 2、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授课内容: 第一部分: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场: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些基本常识,其中主要分为:人民调解的性质和地位、人民调解的工作任务、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构成、和工作制度。我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能够使在坐的各位对我们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系统的,逻辑的、形象的认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有的放矢,有效的解决基层人民的各类矛盾,有效的为我国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效力,为我们这一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保驾护航。 首先……(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编著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第106页——124页) 第二部分: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的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协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 首先,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渊源,我们应该有个初步的了解,以便能够清楚的领会和意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性质。 民间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合到我国的政治、哲学、宗教、伦理、道德、社会民情和民族心理素质之间。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从中国古代的民间调解活动逐渐演变而来,是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时期创造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1931年11月的《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便规定

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加快学校发展,形成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总校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以建立师德优良教师队伍为先导,以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为手段,以建立业务水平高、会研究型教师队伍为基础,以培养骨干特色教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保证学校办学水平达到较高层次。 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总目标 1、85%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教师培训率达到100%; 3、100%的教师能开展专题研究; 4、50%的干部和教师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与管理; 5、培养各类典型。 二、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1、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庞观国成员:张勇、庞宝森 蔡秀兰、贾惠、庞淑珍、焦蕊、辛月红、张静、李丽 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学校每个学期教师建设工作的计划编制、时间安排、目标内容的落实、档案资料的建档完善、具体措施的执行和考核,推出典型和对教师队伍进行评价等,。对学期教师队伍教师各项工作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跟踪指导和考核评价。 2、建立相关的制度 学校结合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制度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完善制度。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等系列制度,加强制度管理。 3、建立“十二五”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目标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完成的目标、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满意工程计划、特色教师及骨干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及管理措施、考核聘用、交流等。 4、加强师德建设。

人民调解培训内容

人民调解培训 主讲人:肖九木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 二、发生矛盾纠纷,如何申请调解? 发生矛盾纠纷,纠纷当事人去其居住地或纠纷发生地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应用书面形式。 三、不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吗? 纠纷当事人自愿接收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没有申请调解,调委会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反对的除外。 四、哪些民间纠纷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等社会成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施工扰民、医患纠纷等等。 五、哪些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申请受理的纠纷要进行审查。符合受理纠纷的条件包括: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2、有具体的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申请调解的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七、一般民间纠纷该怎样确定受理的人民调解组织? 一般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当事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以居住地为准。纠纷发生地包括以下情形:1、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2、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3、因遗产继承所产生的纠纷,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4、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可以由合同缔结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 八、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收费吗? 不收费。

2019培训学校薪资制度及晋升标准

市场人员薪酬制度 级别职级:基本 工资全勤奖个人业绩提成部门奖组织奖领导奖M≤1万1万<M≤2万M>2万 决策层 总校长3400 100 分红分校校长3000 100 营销副校长2400 100 4% 高层高级总监2000 100 8% 9% 10% 总监1700 100 3% 代总监1400 100 中层高级经理1400 100 7% 8% 9% 经理1200 100 2% 代经理1000 100 基层高级业务员1000 100 6% 7% 8% 业务员900 100 实习业务员800 100 注: 一、老客户续费金额按照30%计入当月业绩; 二、老客户学习其他课程按照100%计入当月业绩; 三、经理享有部门所有成员当月业绩总和2%的部门奖(不含个人业绩); 四、总监享有整个市场部当月业绩总和的3%的组织奖(不含个人业绩); 五、营销副校长享有整个市场部当月业绩总和的4%的领导奖; 六、在两个月之内,基层业务员不出业绩,工资照发;若第三个月还不出业绩,则基本工资当月只发50%,另50%暂存学校,若第四个 月出业绩再补发,以此类推; 七、中层经理、高层总监、决策层级别,当月完成业绩低于部门目标业绩60%的,不享有以上提成制度,且基本工资只发80%;完成当 月业绩 60%≤ M ≤80%的,享有80%的提成;完成业绩≥80%的,全额享有提成;

市场人员岗位晋升制度 级别职级:基本工资业绩要求(单月)技能培训培养团队人数 高层高级总监2000 60000 依公司绩效考核文件,经董事会同意后报批总部 总监1700 50000 代总监1400 40000 熟练培训业务流程、组 织新员工招聘 参加高管培训2次以 上并考核通过 2名高级经理 中层高级经理1400 30000 5次培训全员,单独组织 招聘3次以上 参加预备高管培训3 次以上并考核通过 2名经理 经理1200 20000 3次培训全员,单独组织 招聘1次以上 参加预备高管培训2 次以上并考核通过 3名高级业务员 代经理1000 15000 具备业务培训及组织招 聘能力,1次以上培训全 员 参加经理培训3次以 上并考核通过 2名高级业务员 基层高级业务员1000 10000 熟练讲解业务流程,协 助收回2单以上 参加预备经理培训3 次以上并考核通过 1名业务员 业务员900 5000 熟悉业务流程,可独立 踢单和收单 参加全套业务培训及 预备主管培训3次以 上并考核通过 实习业务员800 出一单,下个自然月 可申请转正 熟悉业务流程 入职培训并考核通过 注: 一、晋升不能跳级,低级别达到高级别业绩,只能升一级,但提成可按高级别标准发放; 二、要晋升,业绩、技能、培训、培养团队人数都达到要求,否则不能晋升,但提成可按高级别发放; 三、达到晋升要求的,需要书面申请,且需要经过审核通过;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为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实验素质教育的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主对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转变为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 (5)要树立情感意识,尊重学生富有个性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尊重学主的人格,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重视情感、意志、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与学生情感互动,心灵沟通,共同发展。 (二)认真开展活动,落实各项措施 1、按规定开齐课程。按规定使好课程教材,教者要深入理解教材,把握编者意图,体会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在课改教学新理念指导下,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基础性的学习能

培训讲师晋级管理办法

*********** 有限公司 培训讲师晋级管理办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版次:”版 编制: 文件编号 批准:

文件变更履历

版次 版 版 版 版 版 版 版变更页码 全部 变更内容简述 新文件建立 生效日期 201541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 3. 讲师晋级流程 ..................... 4. 评定方法 ....................... 5. 晋级通道及晋级标准 ............................ 6. 培训讲师晋级结果应用 .......................... 7. 综合评定表 ............................... 7.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 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 书签。 5

1目的 为了完善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明确讲师的任职标准,促使培训讲师梯队建设行之有据,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培训人员 3讲师的晋级流程 3.1主动申请原则,即由培训讲师自己主动申请。 3.2申请流程如下: 3.3评定委员会成员 集团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市场部总监、学院总监、首席讲师 4评定方法 4.1应聘者应聘***学院培训师,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市场部确立培训讲师的层级,转正前培训师通过试讲再次确认讲师级别,其结果登记在应聘表上,并享受***学院激励管理制度有关待遇; 4.2培训讲师等级晋级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原则,其晋级的相关工作由学院负责人组织相关部 门进行评定,并将结果对内公布,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 4.2.1学院一年度举行两次晋级评定,为别为春季评定、秋季评定; 4.2.2满足晋级标准的讲师均可参加相关的评定; 4.2.3上一季度获得晋级的讲师原则不参加下季度的评定,如特殊情况经部门推荐,申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经董事会批准方可执行; 4.3.1综合分数在95分以上给予晋级,未达到讲师晋级的分数,评定委员会应给予讲师相关的 辅导建议,学院负责人会同讲师制定相应培训的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完成后,讲师自动获得下 次评选的机会; 4.3.2讲师在获得晋级后,在下个可以晋级机会之前,如果未能维持讲师晋级通道相关标准, 次月则自动降级原来的等级。 5晋级通道及晋升标准 5.1

人民调解培训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民调解培训制度 篇一: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 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 为了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根据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对人民调解员培训的要求,根据《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主题,遵循“大稳定,大调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调解水平。 二、培训对象 社区分管民调工作主任、法律明白人、社区民调员、社区民调小分队、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信息员、调解信息收集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辅导。 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辅导。 四、培训时间: 20xx年4月26日——4月27日。 五、要求: 全体培训人员按时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东站十委社区 篇二:人民调解培训内容 人民调解培训 主讲人:肖九木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 二、发生矛盾纠纷,如何申请调解 发生矛盾纠纷,纠纷当事人去其居住地或纠纷发生地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应用书面形式。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工作有效果,收集、积累教育教学教研经验资料,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师德师风建设。

6、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7、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8、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培训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学校批示,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教导处检查并记录教师出勤情况。 2、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先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如不能自行协调报教务处调整,同时报教导处。 3、外出教师,及时向教导处汇报活动情况,凡参加市、县听课学习的教师,必须上交一份参加活动的书面材料,同一年级同一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培训,返校后集体备课时应进行交流。 4、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5、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6、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回校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 7、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开创新时期人民调解新局面 大家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就《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作一下简要的讲解: 一、《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 人民调解的定义: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归纳起来~《人民调解法》有七大亮点: 亮点一人民调解制度华丽转身。此次立法使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由“法规”到“法律”的重要转变。因此~这次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意味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法律”化的重要转变~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亮点二当事人权利受到尊重。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法、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当事人不管是在调解前~还是调解 中~甚至是调解后都可以放弃调解转而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亮点三调解员少了后顾之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提

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亮点四当事人拥有完全话语权。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仅有接受调解的权利~也有拒绝调解的权利~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也可以要求调解公开进行~而且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以及要求终止调解等四项权利。 亮点五可与其他调解形式衔接。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法律规定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对调解不成、达不成协议的纠纷~还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行政或者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就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起来了。 亮点六强化调解协议的效力。法律规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确认 调解协议无效~则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亮点七调解法明晰了责权部门。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选任、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等工作均应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 为了使同志们能更加熟悉调解业务知识~掌握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下面~我讲八个方面的内容~供同志们在开展调解工作中作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