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诡辩:

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

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规定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范诡辩。

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

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

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

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

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归类进“诡辩”里,因为这些技巧实际上对证明己方的逻辑毫无帮助,但却能达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效果。

一、名人名言。

借用名人名言是所有的辩论中都会用到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那是“诡辩”,是因为名人说的话并不等于是真理,引用了名言对“证明”己方的逻辑其实毫无帮助。注意到没有,几乎所有的辩论赛里正反双方都能找出证明己方观点的名言,这已经证明了名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混乱。

然而,我们一直在乐此不疲地借用各种名人名言,甚至在辩论之外,比如写作文,写小说等都大量地引用。下意识地,我们都以为名人说的话是一种有力的论据,一方一般也不会去辩驳另一方引用的名言,因为那可是名人说的话,除非你是更高级的名人,否则,哼哼,等着挨批吧。

不过,使用名人名言也是有限制的。一般我们认为既然是名人名言那么应该是说出来就没有人敢反对,其实不然。在不同的地区,因为教育状况的不同,对名人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可能你认为某个名人是支持自己的论点的,但对方却不这样认为而予以反驳,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让引用名言的一方陷入被动。举个例子,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大决赛辩题是“人性本善”,反方复旦大学引用了荀子的话作为论据,因为在大陆的教育中,荀子是持性恶论的。但是正方的台湾大学马上予以反驳,因为在台湾的教育中,荀子所持的是无善无恶说。这时候,反方的引用就碰壁了,因为正方根本不卖荀子的帐。可惜的是,因为反方对荀子做的功课比较足,辩得正方无话可说,生生憋出一句“荀子他说错了”,结果痛失机会,妙笔变为败笔。如果台湾大学了解过大陆的教育,就能料到反方必然会引用荀子的话而做足功课,而93年的赛场是新加坡,评委对荀子的看法并不像大陆那般一边倒向性恶论,要么抛出比反方更多的,证明荀子持无善无恶论的名言,就能将场上的形势完全逆转过来,要么选择回避,即使这一点赢不了也不会丢分太多。

除了教育差异引起的问题外,有时候名言本身就有问题。有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其实是被处理过的,简单说就是“断章取义”。比如“以德报怨”“99%的汗水”“巨人的肩膀上”之类。如果对这些名言的出处不甚了解,随便乱用的话可能会撞在对方早已准备好的枪口之上。比如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半决赛第二场,正方引用康德的话:“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理性命令的基础之上。”来论证反方“法律的核心是道德”是错误的,但反方随后却同样用康德的话回敬了他们:“理性就是道德性”,来了个釜底抽薪,让正方无言以对。

简单地说,引用名人名言是人们最常用也是最有力的诡辩,关键是没有人将其看做是诡辩,因此可以大量采用,但采用前必须先得对名人说名言时的语境和名言的完整版本有所了解,且要考虑到评委的教育状况和思维习惯。

二、事实论据。

我们为了论证己方的论点,一般都会列举大量的事实论据,比如故事、数据等。但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列举了事实并不等于我方的论点就得证。另一方面,为了论证对方的论点错误,我们也喜欢罗列反面事实,但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也无法证伪对方的论点。能用事实来论证(证伪)的辩题只有两类,一类是关于某个因素是不是某事物的必要条件(比如“温饱是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种情况下反方只需举一个反例就可证明己方观点。另一类是关于某个因素是不是某事物的充分条件(如“名师出高徒/名师未必出高徒”),只要反方举一个反例就可证明己方观点。而这两类辩题中,正方无论举多少正面例子,都无法根本上证明己方观点是正确的,这是归纳法的本质决定的。

因此,除非是上面两类反方的情况,其他所有情况下“某某事情可以证明我方观点正确……”都属于诡辩。

不过一般人不是这样理解的,他们看到的是每举出一个正面例子,相关论点的可信度就增加一分,而每举出一个反例相关论点的可信度就降低一分。因此,尽管罗列事实来论证这种手段,逻辑上有如此这般的漏洞,事实论据还是准备得多一点的好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的辩论水平难分伯仲,一般来说,观众和评委会倾向于列举事实较多的一方,也

就是说,双方列举的事实是会“抵消”的,即使一方无法否定另一方列举的事实,只要数量上明显多于对方,评委和观众就会自发倾向列举事实较多的一方。

当然,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光顾着列举事实就没时间论述逻辑,逻辑链条就会薄弱,要列举多少事实请自己根据实际形势衡量。

三、二难推论。

二难推论是辩论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辩论中的二难是诡辩,是因为辩论中的二难推论总是假定某个不合理的或是有偏向性的前提是正确的,也就是说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在错误的前提下当然怎样选择都是错误的。

一般来说,说到设陷阱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二难,其次是设口袋(口袋里还可以再装口袋,就是所谓的连环套),由于现在的辩手都不是傻子,一般都不会正面回答明显是诱导的问题,所以装口袋现在是比较少用了,现在来谈更为常用的二难。前面说了,二难总是假定某个前提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这个前提太露骨就容易被人揪出来,这样二难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关键就在于如何隐藏这个前提。

最佳的隐藏方式是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这样问题里无需提及这个前提,对手因为惯性思维的关系会自动将前提补充进问题里,光是思考问题本身是看不出问题所在的。比如“万能的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自己都举不起来的石头”,看似回答能还是不能都将推翻上帝是万能的这个前提。其实,这里还隐含了一个前提:逻辑高于上帝。我们的惯性思维总是认为如果推导过程正确,而结论矛盾,那肯定是前提错误,既然上帝经不起逻辑推理的检验,那么上帝是万能的前提就是错误的。但如果上帝真的是万能,那么他就可以不受上面的逻辑束缚,能且不能造出一块自己都举不起来的石头,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也不是每次都能利用惯性思维,因为惯性思维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会出现破绽。另外一种隐藏方法是使用一些看似合理其实偏于我方的前提,用合理性(起码表面上是)来掩盖。东方朔偷饮了汉武帝求得的据说饮了能够不死的酒,汉武帝要杀他,他说:“如果这酒真能使人不死,那么你就杀不死我;如果这酒不能使人不死(你能杀得死我),那么它就没有什么用处;这酒或者能使人不死,或者不能使人不死;所以你或者杀不死我,或者不必杀我。”这里隐含的前提是,如果酒是假的,那么偷饮了对汉武帝没造成损失,就不必被治罪。其实偷就是偷,与酒是否为假无关,是应该治罪的,但汉武帝被这个隐含的前提给骗了,结果原谅了东方朔。

四、偷换

偷换也是辩论中常用的伎俩,而且符合一般人对“诡辩”的理解。偷换有很多种,一般有辩题的偷换和概念的偷换。这两种也不是界限分明,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辩题的偷换一般比较容易看出来,当然,是相对概念偷换而言,当争论的焦点不在辩题本身上而是在某个相似的问题上时,其中一方很有可能偷换了辩题。比如,“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辩题,很容易就会被偷换成“诚信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通常是反方进行这样的偷换,因为将自律偷换成道德对反方比较有利。而正方则通常偷换成“诚信主要靠内因还是外因”。

概念的偷换比较难看出来。一般来说,概念的偷换分为扩大(缩小)外延、更改指代对象两种。前者比如“考试是不是选拔人才的最佳方式”的辩论中,反方不停地论述因高考落榜而埋没的诸多人才,其实就是缩小了“考试”的外延,使其单单只指高考,用一部分的外延取代了全部外延甚至偷换了考试的概念本身。后者比如“决定幸福感是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反方这样说道:“幸福感等一切主观感觉的基础是大脑客观功能的正常,因而决定幸福感的是客观因素”这里是将“客观因素”偷换成“客观物质”来理解了。

一般说来,每一场辩论中对于题眼(辩题中的关键词语),双方的定义、诠释多多少少都经过修改或选择,以利于进攻或防守。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使是以逻辑严密著称的雄辩,也不能完全摆脱诡辩

常见的偷换概念

a:你有烧水的水壶吗?

b:有

a:那借给我烧下开水

b:你烧开水还用借水壶吗?水是开的用不着烧了。

a:那我烧冷水好了吧?

b:不行啊,我水壶是烧开水的。

a:那我烧开水好吗?

b:开水还用烧吗?

a。。。。

常见的偷换概念,不知道大家生活中遇见过没有

首先分析这道题,开水冷水,烧开水不行,烧冷水也不行,那我就都不烧。

借下你水壶,我想烧下水。

b:烧开水还是冷水?

a:烧水

b:烧水是开水还是冷水

a:你到底借不借水壶了,我说了我烧水

这里a反问b了,接下来也可以展开一系列反击b的话,把握话语的主动权。

这里b把烧的概念偷换了

我们找事物本质

a:请问烧是不是对某一物体进行加热?

b:是

a:请问你水壶是拿来干什么的?

五、循环

循环也是很常用的诡辩手段。辩论中的逻辑循环主要有两种形式:同义反复、循环定义。

同义反复是指定义某个概念时使用与这个概念相同或相近的概念。实际上这样的定义并没有在本质上阐述清楚概念的内涵,但却在辩论时有着别样的妙用。比如对“什么是温饱”的问题,复旦大学队是这样回答的:“温饱,就是饱食暖衣”。这个口答实际上是同义反复,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东西,但它给人的感觉是,他们

已清楚地阐释了这个概念,而对方又抓不住任何把柄实施攻击。这样,在后面的辩论过程中,当复旦大学队对“温饱”这一概念作出新的补充和说明时,他们就显得比较灵活、自由,不至于被对方抓住什么矛盾。

循环定义是指这样的一种形式:

A的定义:是xxx的B;

B的定义:是xxx的A。

除了以上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循环定义,还可以是三个,四个。一般辩论中最多用到三个概念的循环定义。

比如,什么是直角?直角就是平角的一半;什么是平角?平角就是直角的两倍。这种定义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对一个不知道几何学的人来说,这样的定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不能从这两个定义中搞清楚直角和平角到底是什么。

虽然没有实际意义,但在辩论中,循环定义有时是一种有效的防御手段。比如在“物质和意识那个更重要”的辩论中,物质方如此下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意识是物质的一种特殊运动形式”。辩论中意识方无论如何强调意识的重要性,如何举出意识影响物质的例子来,物质方都可以用这两个定义将问题引导到物质的基础属性上来。

六、强调(倒置)因果

在比较式的辩题里,经常遇到一种关于“基础”和“提高”,或者说“因”与“果”的比较式辩题。比如法律与道德啊,现实和理想啊等(为了阐述方便,这里默认对客观事物更有影响力的一方为“因(基础)”,如法律、现实)。这时候,就需要强调两者的因果关系,因为“无因则无果”的惯性思维,人总是倾向于认为“因(基础)”是更重要的,因此谁能抢占“因”这一个制高点,谁就占了优势。

之所以将这个也列进“诡辩”里,是因为谁是基础其实并不能说明谁更重要,争夺“因”的制高点只是利用了人的惯性思维“认为基础是最重要的”。

争夺“因”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强调因果关系,另一种是倒置因果关系。

强调就不用多说了,这种手段主要是原本就是“因(基础)”的那一方使用,只要讲清楚对方的“果(提高)”是怎样从己方的“因”里产生,没有了因就如何没有了果,就行。

倒置是怎么回事呢?就是将“因”说成是为了“果”而存在,或者说“因”是通过“果”生效的,或者将“果”提升到“因”的指导或动力的位置。这种手段主要是原本的“果”一方使用,目的是模糊因果关系,企图说服评委将“果”当做是“因”,“因”当做是“果”。(当然这是站在我的角度的阐述,事实上很多时候哪方是因哪方是果没有一定的标准。)

举个例子,在“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的辩论中,自律方可以使用如下伎俩:

正:他律具有强制性,自律没有。

反:他律有强制性是为了人自觉遵守规则,这种自觉就是自律啊!

正:请问如果主要靠他律,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和规则?

反:制定法律和规则就是为了让人去遵守,遵守正是自律啊!

正:要是自律不起作用怎么办?还不是靠他律制裁?

反:制裁不自律者正是为了让其他人自觉遵守法律,是为了能让人更加自律啊!

为什么正方无论怎么样都攻不破反方,是因为反方紧咬这样一个论点:“一切他律都通过自律起作用。”自律方将自律当做是他律能对人起作用的“前提”,将“形成自律”作为他律制定的终极意义。因此,反方在应答中紧紧扣着这样逻辑框架,就会让正方感觉像是老鼠咬龟,无从下手。

七,借势压人。

说实话这是最无耻的诡辩技术。何为借势压人呢?就是借用某些“权威”的“势”来打压对方,迫使对方不得不承认我方的一些论点或前提。名人名言也算是一种借势压人。由于这是一种比较暴力但又十分有效的诡辩伎俩,建议最好少用,不然不利于辩论思维的养成和辩论的健康发展。

一般来说,在中国大陆,可以借到的大“势”有马克思主义、国家政策、民族情结三种。我们通常借用马克思主义中的唯物辩证法(物质与意识,内因与外因,矛盾)和政治经济学的一部分内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资本主义);而国家政策则有教育现状(高考的普遍性,科教兴国),经济发展方针(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领导在大会的讲话等;民族情结是利用孔子孟子、唐诗宋词、鸦片战争、**战争等激起国家自豪感、爱国情感、文化认同等民族情结。通常一抛出以上的论据,对方即使不同意也是不敢直接反对论据本身的(你总不能说马克思主义错了,或者国家政策有问题,或者鸦片战争是活该),只能旁敲侧击,要么攻击对方引用错误,要么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从别处借势来还击。比如现在的大学生辩论,就很喜欢引用或偷用唯物辩证法来立论和攻击。

不过,借势要慎重。首先,要看清楚场合。在中国大陆,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已经成为了人们心中默认的“标准”,因此你可以大胆地使用唯物辩证法,或者大肆攻击资本主义。但如果评委主要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或者比赛就是在国外举行,那么就不能这样做了,因为马克思主义在国际上并不是像中国大陆那样得到广泛的认同。同样的,国家政策,爱国(中国)情结也是一样的道理。然后,要看看借回来的“势”有没有空子可钻,能不能将人家逼进死胡同,如果能让对方巧妙化解,那么“势”就像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失去了攻击的威力,成了浪费时间。

比如,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会上,正方马来亚大学为了说明美是客观存在的,举了一个所谓的例子:“即使不懂华语的外国人都知道《唐诗选集》的美。”因举办地点是北京,本来他们是想借中华文化情结的“势”迫使反方承认这个论据。可是他们估计错误,反方西安交通大学大胆指出没有学习过唐诗的人不会感受到唐诗的美,且不觉得唐诗美也不是不正确的,仅仅是审美标准不同。正方对反方文化情结的估计有所偏差,所以攻击失败,反倒是急于进攻时说漏了嘴,陷入了“承认不存在的美人鱼美”的口袋之中。

如何反击诡辩,大致上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就是用对方的诡辩模式回敬对方。另一种是正攻法,就是用各种手段暴露出诡辩的不合逻辑之处。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诡辩: 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 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规定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范诡辩。 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 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 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 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 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归类进“诡辩”里,因为这些技巧实际上对证明己方的逻辑毫无帮助,但却能达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效果。 一、名人名言。 借用名人名言是所有的辩论中都会用到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那是“诡辩”,是因为名人说的话并不等于是真理,引用了名言对“证明”己方的逻辑其实毫无帮助。注意到没有,几乎所有的辩论赛里正反双方都能找出证明己方观点的名言,这已经证明了名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混乱。

辩论赛经典辩驳

经典辩驳 牢记这种思辨方式,举一反三,否则千篇一律容易令人产生审美疲劳。 一、烤鸭理论 “A包含了B就代表A是B吗好比,我方二辩今天吃了一只烤鸭, 他包含了这只烤鸭,你能说我方二辩就是一只烤鸭吗” “烤鸭理论”适用的地方在于对方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包含了本方观点,妄图通过整体大于局部的方式来使本方的辩驳为对方服务。这时如果用理论来强辩首先难以辩清楚,其次容易弄巧成拙。这时候如果采用烤鸭理论类似的类比即可巧妙地推翻对方的理论。 关于这点,在辩论中应该牢记,双方的观点不论是对立还是并行,一般不会出现包含现象,如果可以用己方观点包含对方观点一般都会死的很惨。 典例:在2010校辩赛第一轮上,信工(正方)对人文(反方)辩题为:《大学生择业应以社会需求还是个人需求为主》。期间反方抛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所以社会的需求归根结底是属于个人需求。正方三辩当即指出:“社会包含了人就代表社会需求是个人需求吗好比, 我方二辩今天吃了一只烤鸭,他包含了这只烤鸭,你能说我方二辩就是一只烤鸭吗”可谓是四两拨千斤,赢得了场上阵阵的掌声。 二、并行/包含理论 1.“同时存在就叫做并行吗那么今天您在论证您方观点,我在论证我方观点,那我们双方的观点也可以并行吗那么请对方同学待会并行地论证一下我方观点吧!”

2.“对方同学,如果您方观点已经包含了我方观点,那么我们今天的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我方观点是您方观点的一部分,那就请您在论证您方观点的时候也论证一下我方观点吧。” “并行/包含理论”其实与“烤鸭理论”是异曲同工,但适用性更广一些,在花辩里,借用一种巧妙的辩驳,将对方抛给自己的难题抛回给对方叫借力打力。但凡在辩论中,某一方强辩,将对方某些观点或者整个辩题拉回己方者,都可以采用这些类似的理论将难题抛回去。典例:在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初赛香港大学(正方)对武汉大学(反方),辩题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以/不可以并行》,正方对并行的概念有意模糊,认为凡是同时进行的都可以叫并行,反方先是以“有人保护环境,有人破坏环境”这样同时进行的矛盾进行反驳,正方仍然强辩,反方四辩当机立断,指出:“同时存在就叫做并行吗那么今天您在论证您方观点,我在论证我方观点,那我们双方的观点也可以并行吗那么请对方同学待会并行地论证一下我方观点吧!”巧妙借力打力,赢得掌声。 三、炒饭理论 “难道多了就更重要吗做炒饭的时候要放入很多的饭,只放一点点的盐,难道你能说饭就比盐更重要吗” “炒饭理论”适用于“在××比××更重要”等等的比较性辩题当中,某一方一味强调多等同于重要,遇到此情况,可以使用类似的例子做类比,言简意赅,还能达到非常好的效果。

辩论中的一些反诡辩术

一些反诡辩术: 如果可以打个比喻,即把语言交锋比作战争,那么雄辩就是明枪,而诡辩则是暗剑。既要防遭人暗算,还要在适当时机能操戈向敌,反败为胜。 一、驳斥诡辩的基本方法 (一)注解法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例如,库诺夫在美化帝国主义时,曾推论说:“帝国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和进步的……所以必须跪在帝国主义面前歌功颂德!”对此,列宁就用明确概念的方法一针见血地驳斥了库诺夫所玩弄的偷换概念的伎俩,库诺夫用“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概念偷换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内涵并不一样。通过得以这两个概念的澄清,库诺夫为帝国主义辩护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注解法可用来反驳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 (二)列举反例法 在论辩中,当论敌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推出了某种虚假的全称命题时,只要列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即可将对方驳倒。 我国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堂上查对。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写了“微须”。考官巡堂时看到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怒道: “你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十分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归?,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一道呢?” 考生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这里微服就是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那些以偏概全的诡辩,我们只要举出一个与其相反的具体例子,就可以驳倒它。因为同素材的B判断同A判断是不能同真的。用一个反例,就等于B真。B真那么A(即以偏概全的结论)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了。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结论,被考生列举反例驳得哑口无言。 要用好列举反例法,就必须善于从千姿百态的事物中找出这么一个和对方论点针锋相对的反例,只此一点对方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三)兑现斥谬法 从前,有一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人的命运。 一次,国王召见占星家,问他自己能活多久。 占星家想了想说:“您还能活一年。” 国王一听瘫倒在地,卧床不起。聪明的宰相决心戳穿占星家的骗人把戏,于是问他:“你还能活多久?” 占星家假装推算了一阵说:“20年。” 宰相下令:“马上砍掉占星家的脑袋。” 占星家一死,国王的病马上好了。 占星家的“国王还能活一年”的结论显然是用了虚假论据,但由于一时无从考证,容易迷惑人。当占星家推出另一个论点“自己能活20年”时,宰相却使他一年也活不能,骗人伎俩不攻自破。抓住诡辩者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迫使其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就能使其观点的荒谬性暴露无遗。这种方法叫兑现斥谬法,它以客观事实为武器,所以有很强的逻辑力量。

辩论赛中的辩论战术

辩论赛中的辩论战术 辩论赛中的辩论战术 1.划分战场 基本的做法是把一系列关系紧密的问题作为一个战场,并由场上的一名队员提出其中的第一问题,其他队员立即跟上,直到问完这一系列问题,取得了满意战果后,转入下一战场。这种战术的优点是:火力集中,进攻显得有章法,有层次。缺点是:有时过于死板,为了贯彻连续提问,对对手临场暴露的弱点只能作简单攻击,而对对手的有力反驳又不能由最恰当的队员来防守,这和自由辩论随机应变的特点是相背离的。结论:仍然可以适当决定几个战场,但不用强求连续提问,让队员自己控制提问的时机。 2. 两次发言 在自由辨论中,一个队员发言后,不要立即把话筒传给其他队员,而在对方发言后,由其自己决定是否作第二次发言。这种战术的目的是保持发言的连贯性,在队员相互之间很不了解,配合很生疏时应用。 辩论赛中的辩论战术 3. 相互保护 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出现某个队员口误,或者偏离立论等等对本方不利的情况,这时候,别的队员应该弥补其错误。弥补的方法有以下几种:①抵赖。如果本方犯错误,对方隔了相当长时间后才攻击,又或者犯错误的这句话本身含意就很模糊,可以死不认帐地说:“我方没有这样说过。”但是,这种战术如果被评委识破,会非常不

利,一般不要采用。②别解。对本方犯错误的话作另外一种解释。例:正:大家听到没有,对方同学竟然说共产主义不能实现,看来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和平演变真是越来越严重了。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条件不具备,共产主义当然不能马上实现……这里反方就运用了别解这种战术,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不利局面。这种战术运用得比较多,常用的句式是“我方的意思是说:……”③调整底线。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作法,所犯的错误既不是口误,又明显背离本方原来的立论,只好将错就错。④对于明显的口误,可以大胆承认“我方刚才出现了口误。” 4. 连续进攻 场上要保持头脑冷静,当注意到对方对本方某个问题避而不答或回答不力时,应连续攻击,哪怕把问题再重复一遍也好。往往易犯的毛病的是自己急于说出某句“精妙”的话,根本不去注意队友问了什么问题以及对方是如何回答的,这种个人主义应该避免。 5. 破除双难境地 辩论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选择疑问句,对方逼着问你“是A还是B?”不管是A是B对本方都是不利的,对这类问题有两种回答的方法:①(既不是A,也不是B)是C②既是A,又是B 。 6. 破类比 类比手法是辩论中经常运用的,但类比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精确,类比物与被类比物总是会有一些区别,这就为反驳提供了突破口。事先找出一些重要概念的特征后,可以用来攻击对方不准确的类比。

辩论赛常用技巧

辩论的方法和技巧 一、辩论的原则 1.正确对待辩论的胜负 在BBS论坛上辩论没有胜负之分,因为辩论的话题本身往往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结果,所谓决定辩论胜负的不是双方谁掌握了或者坚持了真理,而是看谁能够在理论上自圆其说,能够表现出高超的辩论技巧、风趣幽默的语言、令人尊重的个人魅力、更有人气。 大家在辩论时,应该时时牢记自己上网的目的:“释放生活压力,抒发个人情怀,交结天下朋友,享受轻松人生”,因而,没有必要进行恶意的攻击和谩骂,这才是BBS论坛辩论的真正意义。最后取得胜利的必然是大家。 2.尊重辩论对手的人格 如果当辩论的结果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时候,要采用种种诡辩的手法进行辩论。但是,如果掌握不好分寸,往往演变成双方的谩骂和攻击,甚至对对方进行人格的蔑视乃至否定。如果你不尊重对方的人格,自然也往往会受到对方对你人格的攻击。要想使自己的人格得到尊重,必须首先尊重他人的人格 3.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 由于辩论双方是为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在辩,往往明知道自己的观点不对,也不愿意认输,在辩论中进行某种诡辩是很正常的,但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所谓的胡搅蛮缠就是:当对方把问题阐述得清清楚楚时,自己却不看对方的文章,分析对方的观点,继续把自己所“理解”的观点强加到对方的身上,对别人进行无目标的攻击。 二、参加辩论要注意知识的积累要取得辩论的胜利,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这里包括两方面的含意。 1.要认真地去阅读对方的文章及相关资料。从理论上去分析主题的内容,避免辩词的庸俗化、贫乏化,使辩辞在理论上和知识上丰富。绝对避免使用庸俗不堪的实例和趣味低劣的噱头进行辩论,或者以感情取代理论,故作姿态煽动性地赢取斑油们的同情或喝彩。 2.要注意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论坛上辩论的主题是丰富多彩,要注意日常各个方面知识的积累。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的热情,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所谓言不达词,词不达意。知识好比一座金字塔,不了解宽泛的知识背景,只对本专业知识了解较多或者比较丰富,想在论坛上的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 三、辩论的技巧知识积累是重要的,但是不懂得辩论技巧也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辩论的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击中要害 俗话说的好,打蛇要打在三寸,就是说只有抓住了要点,攻击才能见效。论坛上的辩论,要在阅读完对方的文章,看清对方的观点后,要抓住对方观点中的要害问题,一攻到底,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要害问题,才能给打蛇打在三寸上。 必要时要使用“避实就虚”的方法。当对方的问题或观点自己无法回答,不要勉强去回答,那样不但会失面子,甚至可能导致辩论的全盘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同时要合理地“避虚就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讲解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作者:罗斌学长)2013年05月27日12:23:12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

剑走偏锋_小议辩论中的诡辩

剑走偏锋——小议辩论中的诡辩 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 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规定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诡辩。 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 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

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 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 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 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

辩论赛经典辩驳

辩论赛经典辩驳

经典辩驳 牢记这种思辨方式,举一反三,否则千篇一律容易令人产生审美疲劳。 一、烤鸭理论 “A包含了B就代表A是B吗?好比,我方二辩今天吃了一只烤鸭,他包含了这只烤鸭,你能说我方二辩就是一只烤鸭吗?” “烤鸭理论”适用的地方在于对方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包含了本方观点,妄图通过整体大于局部的方式来使本方的辩驳为对方服务。这时如果用理论来强辩首先难以辩清楚,其次容易弄巧成拙。这时候如果采用烤鸭理论类似的类比即可巧妙地推翻对方的理论。 关于这点,在辩论中应该牢记,双方的观点不论是对立还是并行,一般不会出现包含现象,如果可以用己方观点包含对方观点一般都会死的很惨。 典例:在2010校辩赛第一轮上,信工(正方)对人文(反方)辩题为:《大学生择业应以社会需求还是个人需求为主》。期间反方抛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所以社会的需求归根结底是属于个人需求。正方三辩当即指出:“社会包含了人就代表社会需求是个人需求吗?好比,我方二辩今天吃了一只烤鸭,他包含了这只烤鸭,你能说我方二辩就是一只烤鸭吗?”可谓是四两拨千斤,赢得了场上阵阵的掌声。 二、并行/包含理论 1.“同时存在就叫做并行吗?那么今天您在论证您方观点,我在论证我方观点,那我们双方的观点也可以并行吗?那么请对方同学待会并行地论证一下我方观点吧!”

在强调数量多因而重要,反方从容回答“难道多了就一定重要吗?我们做炒饭的时候,饭肯定是放很多,而盐只放一点点,难道说因此炒饭的时候饭就比盐更重要吗?”这句话一时成为大家津津乐道的“炒饭理论”。 四、轮胎汽车理论 “整体可取,难道局部就也是可取的吗?请大家想一想,轮胎是汽车的一部分,坐在汽车上是可取的,难道坐在轮胎上也是可取的吗?”“轮胎汽车理论”适用于某一方可以扩大范围,将己方立场中的关键部分归纳到一个大的体系之中,妄图以整体的优势来凸显局部的可取。此时便可以用轮胎汽车理论,将对方偷梁换柱的想法明确指出。典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复赛:新加坡国立大学(正方)对武汉大学(反方),《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不可取的》一场中,正方自己明确以成败论英雄有很大局限性,因而在战略上将其定位一种追求成功的价值观,并且这种价值观受到社会上其他真善美的价值体系共同制约,属于社会价值体系的一部分。反方三辩当即指出:“整体可取,难道局部就也是可取的吗?请大家想一想,轮胎是汽车的一部分,坐在汽车上是可取的,难道坐在轮胎上也是可取的吗?”可谓是言简意赅,精确指出对方的混淆是非。 五、校徽理论 “对方同学今天的黑西服上也有一点白色,那就是对方同学的校徽,难道我能因此就说对方同学的西服是白色的吗?” “校徽理论”适用于某一方以偏概全的时候。校徽理论的适用性恰好

[撕哔必看]当你认识到了诡辩逻辑之后,你会发现,在网上和人辩论大多数时间都是没有意义的

[撕哔必看]当你认识到了诡辩逻辑之后,你会发现,在网上和人辩论大多数时间都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你很难让一个诡辩者认识到自己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转:24种常见的诡辩逻辑1.稻草人 即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自己能够更加轻松地攻击别人。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向教育投入更多的预算。小红回复道:“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2.错误归因 即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认为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3.诉诸情感 即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4.从论证到结论 即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例子:一个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言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5.滑坡谬误

即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例子:小红反对同性恋婚姻,因为她认为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会有人想要和桌子结婚。 6.人身攻击 即讨论时针对对方的人格、动机或处境等,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 论点。例子:当小明提出了一个合理提议的时候,小红说她不相信小明的话,因为小明不爱国。7.诉诸虚伪 即不正面回应别人对自己的批评,而是用批评别人作为回复。例子:小明指出小红犯了谬误,小红回应:“你之前也犯了谬误。”8.个人怀疑 即因为自己不明白,就认为一个事物是假的。例子:小红指着石头说:“你说进化论是真的,那你让这块石头进化给我看看。”9.片面谬误 即当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时候,用特例来给自己开脱。例子:小红说自己能算出未出生小孩的性别,但是孩子生下来后发现猜错了,于是她就说是算命的人缺乏信仰。10.诱导性问题即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加入了诱导的成分,使得对方只能按着诱导来回答。例子:小红怀疑自己的丈夫和A搞外遇,于是就问他:“A屁股上有胎记吗?”11.举证责任 即认为举证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于质疑观点的人。例子:小红说他相信宇宙是全能神创造的,因为没有人能证

辩论赛必胜技巧!

1.正方一辩的发言时间控制正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认认真真地念好。不过,如果能在念出最后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这一点极难,在我看过的几十场辩论赛中,只有两人能做到,而且也纯属运气,所以不必强求。正方一辩还有一些战术,如在发言结尾向对方提出好几个问题,以图扰乱对方一辩发言,但对方如稍有经验,一般是避而不答,于是反而容易暴露本方的进攻点。一辩还常在结尾时说:“关于***将由我方二辩、三辩作进一步的阐述。”这种做法优点是在配合上显得连贯,缺点是可能会破坏一辩的整体气势。如果时间已到而稿子还未念完,可以把论点重复一遍,然后坐下。 2.控制驳论的的比例除正方一辩外,其余辩论队员都面临着如何在发言中处理驳论与立论的关系,初学者易犯的毛病:一是明明听到对方漏洞百出,却不知从何下手,好象武学中的全是空门,竟然成了没有空门;二是知道应该驳斥哪一点,一站起来就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但是由于无法有效地组织语言,说起来吞吞吐吐,观众看了都替他着急。驳论应该注意的问题是:①事先有所准备,对方可能从哪点进攻,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把想到的驳论分点写在卡片上,对方谈到哪一点,就抽出哪张卡片放在稿子开头;②首先驳斥对方的常识性错误及口误,如对方背错了某句诗词或在某句话中漏掉了一些关键字而导致意思截然相反,都应该抓住机会予以痛击;临场驳斥要注意对方发言中的开头一段,因为时间有限,如果驳斥其结尾,往往来不及组织语言;③反驳的对象不要太过分散,不超过3点;④最好是针对前一个发言者进行驳斥,如果中间已经隔了几轮发言,驳斥的效果会减弱。当然,对方的重大漏洞或关键的论点、论据例外;⑤确实觉得反驳有困难可以只立论。 3.语言通俗化、口语化初看辩论的人可能会觉得那些辩论稿满篇都是听不懂的新名词的辩手才是高手,其实恰恰相反。前面已经说过,辩手经过准备之后,对辩题的理解往往比评委深刻,这时,既要深得入,又要浅得出,发言时要避免使用专用术语,即使用也要作说明,此外,要多使用比喻、举例、排比等手法。如果能在发言中以幽默的语言或大义凛然的陈词引起观众的笑声和掌声,对评委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自由辩论。 4.概念的模糊和清晰其实不光是概念,很多场合都需要模糊的语言让对方找不到靶子,这似乎和第3点有点矛盾,但第3点指的是一般情况,而这里指的却是特殊情况。举个例子:在“法治能消除腐败”的训练赛中,我持正方立场,这时我方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怎样给消除下一个定义,消除的权威定义是使不存在,如果同意这个定义,显然不利;如果不同意,这个定义又实在太难驳倒,甚至很难防守。最后我方采用了这样的定义:法治能消除腐败,指的是法治的惩治、防范、监督、教育几种功能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实战效果颇佳,对方没有什么好办法指出我方这个定义错在何处,结果在枝节问题上作了大量的纠缠。可以看出,概念模糊化目的是为了防守,这种概念的本意对已方是不利的又或者无法定义精确。相反,概念的清晰是为了进攻,如上例中反方当然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消除就是使不存在,使腐败现象为零,这样才能加强进攻的力度。 5.煽情煽情是辩论中的常用战术,自由辩论中也应用颇多,但由于自由辩论中个人发言时间很短,使这种战术的应用受到限制。大规模煽情一般出现的规范发言中。煽情时首先要投入感情,可谓慷慨激昂之时,声嘶力竭;沉痛哀伤之处,气若游丝。但也要注意不可过火,以不影响自己发言为度,切不可泣不成声,拍桌子等等,煽情内容也要注意有逻辑性,比如“法治能消除腐败”中,反方在对腐败问题痛心疾首之后,说“腐败如此严重,单靠法

辩论赛必看辩论技巧

辩论赛必看辩论技巧 辩论赛对一个辩手要求很高,除了知识面要广泛、口齿要伶俐,还要掌握辩论技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辩论技巧,希望能帮到你们。 一般来讲,一辩负责陈述己方观点是公认的。排除个人风格的因素,一辩的基本职责就是把对双方辩题的理解、己方观点的前提、标准和理由交代清楚,重点突出、表达清晰流利。并在之后的辩论中出现对基本定义和观点的歪曲时要及时反应和澄清,掌握大量数据和例子,因为一辩应该是对己方观点掌握最牢的人 二三辩一般用反应快语言风格强烈的辩手,因为从阵型上考虑,二三辩应该体现出冲锋陷阵的感觉。所以要多多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体现出对抗性和咄咄逼人的气势,使得比赛更激烈精彩。 四辩是公认的总结陈词者,要有大局观和把握根本的能力。在总结时要梳理全场的脉络,找出交锋点,而后指出对方在此犯下的错误,再提出正确的理解,最后从更高的角度阐述己方的理由。而四辩在自由辩的时候应充分利用自己“旁观者”的角度,发现对方立论和论证的问题,并及时指出引导队友攻击。四辩的发言要有分量,不能说废话空话。 所以你的问题可以这样解决,一辩和四辩更能发现对方的问题,所以他们是发起攻击(或锁定目标),而负责去攻的就是二三辩了,他们要强化队友发现的问题。所以形式上攻的是二三辩,而实质上一四辩决定了方向,这样显得比较有分工,而不是各人打各人的。此处没有把事先准备好要抛出去的问题算进来,因为那个是战术,不是攻的职责。 1.正确对待辩论的胜负 在BBS论坛上辩论没有胜负之分,因为辩论的话题本身往往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结果,所谓决定辩论胜负的不是双方谁掌握了或

者坚持了真理,而是看谁能够在理论上自圆其说,能够表现出高超 的辩论技巧、风趣幽默的语言、令人尊重的个人魅力、更有人气。 大家在辩论时,应该时时牢记自己上网的目的:“释放生活压力,抒发个人情怀,交结天下朋友,享受轻松人生”,因而,没有必要进 行恶意的攻击和谩骂,这才是BBS论坛辩论的真正意义。最后取得 胜利的必然是大家。 2.尊重辩论对手的人格 如果当辩论的结果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时候,要采用种种诡辩的手法进行辩论。但是,如果掌握不好分寸,往往演变成双方的谩骂和 攻击,甚至对对方进行人格的蔑视乃至否定。如果你不尊重对方的 人格,自然也往往会受到对方对你人格的攻击。要想使自己的人格 得到尊重,必须首先尊重他人的人格 3.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 由于辩论双方是为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在辩,往往明知道自己的 观点不对,也不愿意认输,在辩论中进行某种诡辩是很正常的,但 诡辩不等于胡搅蛮缠。所谓的胡搅蛮缠就是:当对方把问题阐述得 清清楚楚时,自己却不看对方的文章,分析对方的观点,继续把自 己所“理解”的观点强加到对方的身上,对别人进行无目标的攻击。 二、参加辩论要注意知识的积累 要取得辩论的胜利,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这里包括两方面的含意。 1.要认真地去阅读对方的文章及相关资料。从理论上去分析主题 的内容,避免辩词的庸俗化、贫乏化,使辩辞在理论上和知识上丰富。绝对避免使用庸俗不堪的实例和趣味低劣的噱头进行辩论,或 者以感情取代理论,故作姿态煽动性地赢取斑油们的同情或喝彩。 2.要注意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论坛上辩论的主题是丰富多彩, 要注意日常各个方面知识的积累。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的热情,但 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 之炊”的窘境,纵有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所谓言不

辩论赛辩论技巧 辩论赛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辩论赛辩论技巧辩论赛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正方一辩的发言时间控制:正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认认真真地念好。不过,如果能在念出最后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这一点极难,所以不必强求。正方一辩还有一些战术,如在发言结尾向对方提出好几个问题,以图扰乱对方一辩发言,但对方如稍有经验,一般是避而不答,于是反而容易暴露本方的进攻点。一辩还常在结尾时说:“关于***将由我方二辩、三辩作进一步的阐述。”这种做法优点是在配合上显得连贯,缺点是可能会破坏一辩的整体气势。如果时间已到而稿子还未念完,可以把论点重复一遍,然后坐下。2.控制驳论的的比例:除正方一辩外,其余辩论队员都面临着如何在发言中处理驳论与立论的关系,初学者易犯的毛病:一是明明听到对方漏洞百出,却不知从何下手,好象武学中的全是空门,竟然成了没有空门;二是知道应该驳斥哪一点,一站起来就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但是由于无法有效地组织语言,说起来吞吞吐吐,观众看了都替他着急。驳论应该注意的问题是:①事先有所准备,对方可能从哪点进攻,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把想到的驳论分点写在卡片上,对方谈到哪一点,就抽出哪张卡片放在稿子开头; ②首先驳斥对方的常识性错误及口误,如对方背错了某句诗词或在某句话中漏掉了一些关键字而导致意思截然相反,都应该抓住机会予以痛击;临场驳斥要注意对方发言中的开头一段,因为时间有限,如果驳斥其结尾,往往来不及组织语言;③反驳的对象不要太过分散,不超过3点;④最好是针对前一个发言者进行驳斥,如果中间已经隔了几轮发言,驳斥的效果会减弱。当然,对方的重大漏洞或关键的论点、论据例外;⑤确实觉得反驳有困难可以只立论。3.语言通俗化、口语化:初看辩论的人可能会觉得那些辩论稿满篇都是听不懂的新名词的辩手才是高手,其实恰恰相反。前面已经说过,辩手经过准备之后,对辩题的理解往往比评委深刻,这时,既要深得入,又要浅得出,发言时要避免使用专用术语,即使用也要作说明,此外,要多使用比喻、举例、排比等手法。如果能在发言中以幽默的语言或大义凛然的陈词引起观众的笑声和掌声,对评委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自由辩论。4.概念的模糊和清晰:其实不光是概念,很多场合都需要模糊的语言让对方找不到靶子,这似乎和第3点有点矛盾,但第3点指的是一般情况,而这里指的却是特殊情况。举个例子:在“法治能消除腐败”的训练赛中,我持正方立场,这时我方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怎样给消除下一个定义,消除的权威定义是使不存在,如果同意这个定义,显然不利;如果不同意,这个定义又实在太难驳倒,甚至很难防守。最后我方采用了这样的定义:法治能消除腐败,指的是法治的惩治、防范、监督、教育几种功能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实战效果颇佳,对方没有什么好办法指出我方这个定义错在何处,结果在枝节问题上作了大量的纠缠。可以看出,概念模糊化目的是为了防守,这种概念的本意对已方是不利的又或者无法定义精确。相反,概念的清晰是为了进攻,如上例中反方当然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消除就是使不存在,使腐败现象为零,这样才能加强进攻的力度。5.煽情:煽情是辩论中的常用战术,自由辩论中也应用颇多,但由于自由辩论中个人发言时间很短,使这种战术的应用受到限制。大规模煽情一般出现的规范发言中。煽情时首先要投入感情,可谓慷慨激昂之时,声嘶力竭;沉痛哀伤之处,气若游丝。但也要注意不可过火,以不影响自己发言为度,切不可泣不成声,拍桌子等等,煽情内容也要注意有逻辑性,比如“法治能消除腐败”中,反方在对腐败问题痛心疾首之后,说“腐败如此严重,单靠法治独木难支”是有效的。而在“应该鼓励购买私人小汽车”中,反方大谈农村失学严重,去煽希望工程的情,就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6.豹尾:以往发言稿结尾都比较平淡,往往是把本方论点重复一遍,自从《狮城舌战》出版之后,很多辩手模仿复旦四辩在结尾以一句气势宏大的名言、俗语、诗词来结尾,这值得一试,但要注意这句话必须和论点密切相关,而且一般由一辩和四辩来说。自由辩论的战术:自由辩论是整场辩论赛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大多数评委是根据

辩论赛中经典实用的辩论技巧

辩论赛中经典实用的辩论技巧 一、辩论赛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正方一辩的发言时间控制:正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认认真真地念好。不过,如果能在念出最后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这一点极难,所以不必强求。正方一辩还有一些战术,如在发言结尾向对方提出好几个问题,以图扰乱对方一辩发言,但对方如稍有经验,一般是避而不答,于是反而容易暴露本方的进攻点。一辩还常在结尾时说:关于***将由我方二辩、三辩作进一步的阐述。这种做法优点是在配合上显得连贯,缺点是可能会破坏一辩的整体气势。如果时间已到而稿子还未念完,可以把论点重复一遍,然后坐下。 2. 控制驳论的的比例:除正方一辩外,其余辩论队员都面临着如何在发言中处理驳论与立论的关系,初学者易犯的毛病:一是明明听到对方漏洞百出,却不知从何下手,好象武学中的全是空门,竟然成了没有空门;二是知道应该驳斥哪一点,一站起来就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但是由于无法有效地组织语言,说起来吞吞吐吐,观众看了都替他着急。驳论应该注意的问题是:①事先有所准备,对方可能从哪点进攻,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把想到的驳论分点写在卡片上,对方谈到哪一点,就抽出哪张卡片放在稿子开头; ②首先驳斥对方的常识性错误及口误,如对方背错了某句诗词或在某句话中漏掉了一些关键字而导致意思截然相反,都应该抓住机会予以痛击;临场驳斥要注意对方发言中的开头一段,因为时间有限,如果驳斥其结尾,往往来不及组织语言; ③反驳的对象不要太过分散,不超过3点; ④最好是针对前一个发言者进行驳斥,如果中间已经

辩论赛中如何更好的反驳对方

辩论赛中如何更好的反驳对方 我们都喜欢爱辩论赛,这就是因为正反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充满魅力,下面小编 为你整理辩论赛中反驳对方,希望能帮到你。 辩论赛如何更好地反驳对方 方法一:用事实反驳法 我们日常生活中最难以扳倒的正是事实,在辩论赛里用已成为事实的例子进行反驳,往往会让对方无法应对。 方法二:反问反驳法 在辩论赛里经常会还用到一个反驳法就是连用反问句,不仅可以增强自己的观点,还可以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方法三:比喻反驳法 通过比喻的方法把一些抽象的事物和道理简化,不仅可以省去众多口舌,还可以 让自己的反驳变得更为出彩,让听众难以忘怀。 方法四:借力反驳法 借力反驳法就是借对方抛出的问题进行反驳,让回答变得巧妙生动,也让对方有 自打嘴巴之嫌。 辩论赛的反驳其实更是考验的辩论者平时积累的知识和反应能力。 辩论赛中的辩论战术 1.划分战场 基本的做法是把一系列关系紧密的问题作为一个战场,并由场上的一名队员提出 其中的第一问题,其他队员立即跟上,直到问完这一系列问题,取得了满意战果后, 转入下一战场。这种战术的优点是:火力集中,进攻显得有章法,有层次。缺点是: 有时过于死板,为了贯彻连续提问,对对手临场暴露的弱点只能作简单攻击,而对对 手的有力反驳又不能由最恰当的队员来防守,这和自由辩论随机应变的特点是相背离的。结论:仍然可以适当决定几个战场,但不用强求连续提问,让队员自己控制提问 的时机。 2. 两次发言

在自由辨论中,一个队员发言后,不要立即把话筒传给其他队员,而在对方发言后,由其自己决定是否作第二次发言。这种战术的目的是保持发言的连贯性,在队员 相互之间很不了解,配合很生疏时应用。 3. 相互保护 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出现某个队员口误,或者偏离立论等等对本方不利的情况,这时候,别的队员应该弥补其错误。弥补的方法有以下几种:①抵赖。如果本方犯错误,对方隔了相当长时间后才攻击,又或者犯错误的这句话本身含意就很模糊,可以 死不认帐地说:“我方没有这样说过。”但是,这种战术如果被评委识破,会非常不利,一般不要采用。②别解。对本方犯错误的话作另外一种解释。例:正:大家听到没有,对方同学竟然说共产主义不能实现,看来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和平演变真是越来 越严重了。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条件不具备,共产主义当然不能马上实现…… 这里反方就运用了别解这种战术,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不利局面。这种战术运用 得比较多,常用的句式是“我方的意思是说:……” ③调整底线。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 作法,所犯的错误既不是口误,又明显背离本方原来的立论,只好将错就错。④对于 明显的口误,可以大胆承认“我方刚才出现了口误。” 4. 连续进攻 场上要保持头脑冷静,当注意到对方对本方某个问题避而不答或回答不力时,应 连续攻击,哪怕把问题再重复一遍也好。往往易犯的毛病的是自己急于说出某句“精妙”的话,根本不去注意队友问了什么问题以及对方是如何回答的,这种个人主义应该避免。 5. 破除双难境地 辩论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选择疑问句,对方逼着问你“是A还是B?”不管是A是B对本方都是不利的,对这类问题有两种回答的方法:①(既不是A,也不是B)是C②既是A,又是B 。 6. 破类比 类比手法是辩论中经常运用的,但类比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精确,类比物与被类比 物总是会有一些区别,这就为反驳提供了突破口。事先找出一些重要概念的特征后, 可以用来攻击对方不准确的类比。 7. 循环论证及对待办法

辩论赛中反诡辩的技巧

辩论赛中反诡辩的技巧 诡辩在论辩中固然厉害,但诡辩自身存在着语言模糊、内容矛盾、逻辑错误等方面的局限性,因此,反驳诡辩可从以下这些方面打开突破口。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辩论赛中反诡辩的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辩论赛中反诡辩的技巧一、诡辩的逻辑如果是错误的,不妨顺着这个错误的逻辑,将错就错,就地取材,重新构设一个诡辩进行反驳。请看下面的例子:某校禁止学生在教室里穿拖鞋。一天下午,高二(三)班的”捣蛋鬼”梁勇同学又啪嗒啪嗒地穿着一双拖鞋进了教室,班主任王老师发现后让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我三令五申禁止穿拖鞋,你为什么还穿?”王老师皱着眉头问。 ”对不起,我没穿拖鞋。”梁勇大声回答。 ”什么?你脚上穿的不是拖鞋?”王老师提高了嗓音。 ”不是,是凉鞋。”梁勇语气坚定,还有意低下头望着自己脚上的鞋子。 全班同学的目光都移到了梁勇的鞋子上:这双鞋子原来是一双普通塑料凉鞋,不过现在鞋后跟全被剪掉了。看上去与拖鞋没有两样。 ”鞋后跟全剪掉了,难道是凉鞋?”王老师恼火地问。 ”当然是凉鞋!这就像一个人的腿断了,他还是人,而不是狗!”梁勇昂起了头,大声反驳。 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为王老师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下不了台。王老师先是一愣,但很快镇定下来。他双眼盯着梁勇,不紧不慢地说:”你的话好像很中听,不过,你的辩解是错误的。凉鞋之所以是凉鞋而不是拖鞋,最重要的在于凉鞋有鞋后跟,这就像一个人,如果他最重要的头部都没有,那他就不再是人了。” 梁勇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低下了头。 在这里,梁勇的诡辩在逻辑推理上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人断了腿固然是人,但无法据此推出凉鞋断了鞋后跟还是凉鞋。王老师思维护敏捷地洞察到这个错误的逻辑,立即把思路从人的腿部移到人的头部,构设了一个同样逻辑形式的诡辩,把凉鞋鞋后跟的功用提升到”像人的头部一样”重要,既然人的头断了就再人,那凉鞋

辩论术 诡辩

可用于自由辩论的诡辩技巧 ?含糊其词,模棱两可 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偷换概念 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 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虚假论据

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以人为据 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诉诸权威 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人身攻击 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机械类比 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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