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手册》填写(补充)

《扶贫手册》填写(补充)

10、帮扶措施(2017年)

11、帮扶措施(2017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附件3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和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的 填写说明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需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16开型纸打印空表,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二、2011年1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三、《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四、《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五、《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六、《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七、《表一》第(6)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者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 八、《表一》第(7)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应填写配偶、子女在国内或者国外就业的单位以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配偶、子女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同样应当报告。 九、《表一》第(8)项中的“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填写时应注明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十、《表二》第(1)项应当填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总计金额。 十一、《表二》第(2)项应当分别填报上一年度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各项劳务所得。 十二、《表二》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中的“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

个人事项报告漏报检讨

个人事项报告漏报检讨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表(一)姓名⒈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⒉本人持有因私出guo(境)证件的情况⒊本人因私出guo(境)的情况单位及工作部门职务应当报告事项 ⒋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⒌配偶、子女出guo(境)定居及有关情况⒍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⒏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⒐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说明 ⒈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⒉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报告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表(二)报告人单位及工作部门 1.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当报告的事项 2.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3.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4.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5.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6.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

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1.本报告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2.如无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应当明示“无”或“无变动”。 3.房产应注明和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及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产权性质。 4.股票、基金应当填写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中的持股份额、基金份额以及所余资金数额。 5.期货应当填写交易账户和结算账户中的期货合约内容以及所余资金数额。 6.第五项、第六项应当说明投资(注册)公司、企业的名称、所占份额。职务 说明 报告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广 角个事人项报告制度威力有大多? 点抽。查机抽查随体现普遍性,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抽体现查针性,对对 拟拔提考察对象的、拟入列后干部备人 对选、象众群举反映的对报象等进行 实。核记者近从日中央织组部获,悉中组 部报告事的项容内有1项之4多报,表告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4.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5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6.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7.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单位扶贫评语怎么写

单位扶贫评语怎么写 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我镇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攻坚克难,扎实走好每一步,奋力跨过每道坎,将扶贫工作纵深推进,确保扶贫工作任务的圆满实现。接下来是对单位的扶贫工作汇报,一起来看看吧。 **镇扶贫工作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现在就**镇扶贫工作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镇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镇。近年来,我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以产业开发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新农村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加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使全镇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12个市级贫困村。在市委组织部定点帮扶和全市“千村脱贫工程”的带动下,截止目前已有长城、杨柳、关坪3村接受并通过了市级整村脱贫村验收,新启动的云凤、新元、群和、金炉4村正在全面建设中,并于20XX年启动红花、明洪、泗峡、杉元、翠湖5村整村脱贫工程,规划于20XX年全面完成12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促使农户脱贫 成立结对帮扶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帮扶有计划、有目标、有效果;开展结对帮

扶贫困户活动,镇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与贫困农户结对定点帮扶。 (二)加大扶贫培训力度促进农户致富 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培训内容紧贴生产实 际,突出基本技能和先进实用技术,注重培训效果;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基本实现了输得出,稳得住,逐步脱贫致富目标。 (三)实施易地扶贫工程改善农户条件 严格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执行“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运行机制,建成了云凤村、关坪村两个集中安置点。特别是关村坪的美丽乡村建设与生态农家庄园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山避暑圣地。很好的改善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结合万元增收工程增加农户收入 结合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主动积极引导农户结合自身实际,找好增收门路,制定发展路子;采取发展大户,带动小户,户户联合、共同发展等方式,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取长补短;让农户了解政策、吃透政策,不花冤枉钱,不走冤枉路,切实维护农户利益,增加农户收入。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市委组织部的有力帮扶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扶贫办的正确指导下,**镇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充分的认识到扶贫形势依然严峻,扶贫任务依然艰巨。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我镇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攻坚克难,扎实走好每一步,奋力跨过每道坎,将扶贫工作纵深推进,确保扶贫工作任务的圆满实现。

扶贫手册填写范文

扶贫手册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写要求及范文 (一)帮扶手册 凡在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时,对该户生产有所帮助、生活有所改善的措施均应记录,重点围绕促进贫困户增收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制定。每次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填写,做到全过程记录,每条记录应详实表述帮扶的时间、项目内容、规模、帮扶单位等。2017年拟脱贫户在本扶贫年度(2016年10月1日 -2017年9月30日)至少要有6项措施,其他贫困户在本扶贫年度至少要有3项措施 1、填写原则 一是填写内容要尽可能的细化。帮扶措施必须填写细致,一定要明确各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细节。 二是填写要重点突出特惠政策。普惠制和特惠制都要进行填写,但要尽量淡化普惠政策,重点突出特惠政策。 三是填写要确保“应填尽填”。对于已经享受的政策和措施要根据相关落实情况全面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2、填写细则 帮扶措施的类别主要有:雨露计划、光伏发电、金融信贷、劳务输出(提供就业)、土地流转、政府救助、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其他类型等。 (1)雨露计划,注明是属于哪类,主要有大中专职业教育补助、

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何时申请、资金补助何时到位、相关培训何时落实等。 (2)光伏发电,注明户用多少千瓦的光伏发电。 (3)金融信贷,注明小额贷款多少万元,何时申请、何时办理成功,用来发展何种产业(生产经营项目或入股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以及相关由政府全额补贴的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也要进行注明。 (4)劳务输出和提供就业,注明怎样帮助其劳务输出和就业,在哪里工作,工作岗位是什么。 (5)土地流转,注明流转多少亩土地,流转给哪个企业或个人。)政府救助,包括五保金、低保金或残疾人补助金等,此相关类型的内容全年只需填写一次。6(. (7)危房改造,要注明何时帮其申报、县级住建部门何时上门核查通过(在此要注明危房的级别:C级或者D级)、何时组织实施(在此注明建房的方式: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 (8)产业发展:包括自身发展,如养鸡、养猪的情况等;如属于带动发展,需注明由何企业带动,有何措施。产业扶持到户项目补贴也属于产业发展措施,要注明为其申报的时间及规模。(9)健康扶贫,如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签约的家庭医生、“351”、“180”、大病救助、重点救助措施,或帮助其落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甚至组织上门

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

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由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16开型纸,统一印制,发给领导干部。 二、2011年1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三、《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

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四、《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五、《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六、《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七、《表一》第(6)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导领导干部的配偶或者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8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2017年12月

填报总要求 领导干部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督。 规范:就是要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准确理解掌握填报要求,逐项亲笔填写,书写工整规范。 真实:就是要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一一对照填写。 完整:就是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 自觉接受监督: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作出庄严承诺,认真落实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审查。

备注:《填报指南》正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填报中容易忽视或出错的地方,填报时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报告表封面 (1)报告人 本人亲笔签名,书写工整,不得代填、打印或盖签名章。 (2)单位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3)报告日期 填写报告表时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6日。 (4)阅签人、阅签日期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阅签。 阅签人要亲笔签名,不得不签或他人代签。 阅签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7日。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应按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记载信息,对照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等。

(1)姓名 填写现用名,不得填写曾用名。 (2)民族 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 填写“中共党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无党派”“共青团员”“群众”等规范简称。 (4)在职状态 在“现职”或“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对应的□内选择划“√”。 (5)工作单位 现职领导干部,应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6)现任职务和职级 应完整填写本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省委副书记、省长”“××部副厅长、党组成员”。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填写原任职务。比如××省××厅原厅长。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级填写现任职务对应的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对应的职级填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填写“企业领导人员”。 (7)身份证号码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填表说明

附件1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报告表(二)》的填写说明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由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16开型纸,统一印制,发给领导干部。 二、2011年1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三、《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2011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四、《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五、《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六、《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为使县管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由各单位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A4纸双面印制,发给县管干部。 二、本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应按照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鉴于本次报告需要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有变化□”、“无变化□”选项无需选择,“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选项应选择,均需在相对应的空格内填写具体情况,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三、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截至填报时的全部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应填写截止填报时的现状。 四、《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 五、《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六、《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七、《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八、《表一》第(6)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者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个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 九、《表一》第(7)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应填写配偶、子女在国内或者国外就业的单位以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配偶、子女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同样应当报告。 十、《表一》第(8)项中的“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填写时应注明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十一、《表二》第(1)项应当填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总计金额。 十二、《表二》第(2)项应当分别填报上一年度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各项劳务所得。

扶贫手册填写说明

《扶贫手册》填写说明 一、家庭情况 1、户主姓名、性别、家庭人口、民族、出生时间、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正确。其中:户主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家庭人口原则上以户口本为参考, 按照家庭实际生活人口为准,同时要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子系统一致。 2、户主照片:不做规定 3、识别标准:填写人均纯收入低于2015年国家标准(2875元),2016年 新增贫困户填写低于(2965元)。 4、家庭住址:填写xx镇xx村xx组。 5、贫困户属性:填写调查确定户和巩固提升户种种类型中的一种。 6、耕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住房面积均按实际情况填写。耕地面积填写实际拥有耕地面积(以红本为准),不算租种他人的耕地面积。 二、主要致贫原因 主要致贫原因可以填写1-2条,致贫原因主要有:因病、因残、因学、缺劳力、自身发展力不足。 因病,注明患者姓名和病种。 因残,注明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型及等级。 因学,注明学生人数,就读学校。 三、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应包括户主,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有残疾证的必须填写残疾证号,家庭成员中如有学生的要注明现就读学校年级和填写时的日期。与户主关 系填写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儿媳、之孙子、之孙女、之父、之母等。 劳动能力填写一般劳动力(正常的身体健康的成人)、无劳动力(在校学生、 幼儿、老人等)。 四、帮扶责任人 帮扶责任人分市、镇、村三级填写,单位名称填写帮扶责任人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帮扶责任人的手机号码。 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 五、帮扶措施

结合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重点围绕落实市政府六项帮扶政策及确保“两不 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填写。 (一)时间 每项措施都要写明计划帮扶时间(不一定是具体时间点,也可以是某时间段)。(二)帮扶项目内容填写原则 一是填写内容要尽可能的细化。扶贫措施必须填写细致,一定要明确各项措施 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细节,填写时间从收到帮扶的年度算起。 二是普惠制政策和特惠制政策都要进行填写,重点突出特惠政策。 三是填写要确保“应填尽填”。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和措施要根据相关落实情 况全面填写,对于正在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和措施要及时进行跟进和更新。 四是市六项帮扶政策凡是落实到贫困户身上的都要填写出来。 五是政府为其所在村民小组进行的道路、水利、绿化、亮化等各项基础设施建 设都要填写。 (三)帮扶单位 帮扶单位填写对该项帮扶措施投资单位或帮扶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可以是一个 单位,也可以是多个单位。 六、帮扶成效 帮扶成效要根据帮扶措施的项目内容,分别写明贫困户的增收情况和市六项帮 扶政策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落实情况,每项成效都要写明项目实施后贫困户 得到实际收益和效果的时间(不一定是具体时间点,也可以是某时间段)。(一)增收情况:贫困户家庭种养殖收入、享受到的各项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福利收入、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收入(仅限2016年)、财产性收入(征地费、拆迁费)等所有收入。 (二)市六项帮扶政策及“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围绕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填写贫困户受益的效果:如危房改造后的贫困户住进了安全的住房;患病的贫 困户享受了相关的医疗政策,有钱看病;因享受了教育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均上 得起学,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等等。 帮扶成效必须由帮扶责任人在帮扶过程中分阶段动态填写,应由贫困户户主签 字(个别不识字的贫困户由他人代签后加按手印)确认。

帮扶手册填写常见问题答疑

帮扶手册填写常见问题答疑 1.承诺书落款日期写什么时间? 答:承诺书中盖章日期、签字日期等均按实际填写。 2.家庭成员初中生的“在校生情况”如何填写? 答:家庭成员如为初中生的,“在校生情况”填写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或者初一、初二、初三等均可。 3.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和“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填什么? 答:填“否”。可在后括号注明“不符合参保条件”。 4.手册3月份才发,之前的入户情况是否需要登入帮扶联系记录表? 答:之前的入户记录需要按时间先后补登完全。 5.帮扶贫困户和联系贫困生成效何时填写? 答:对填写时间没有统一的要求,有成效时即可填写,但出成效一般为下半年后居多。 6.每季度的收入是在季度末填写还是在下一季度初填写? 答:两个时间点均可,只要入户时了解清楚贫困户该季度收入即可填写。如该季度收入未能详尽记录齐全的,在下一季度时可以补齐。 7.一年内务工地点多次变换的,“务工省、市、县、乡”如

何填写? 答:填写累计务工时间最长的那个地址,如下边空行还较多,也可把务工地址在每行列示清楚。 8.拆迁的青苗补偿款填写在何处? 答:填写在财产性收入的“其他”栏。 9.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各收入项目对应的是手册中的哪部分收入? 答: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计划生育金”、“生态补偿金”等项目与手册名称一致,对应填写即可;“低保金”对应手册的“A、B类低保金”加上“C类低保金”;“五保金”对应手册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其他转移性收入”对应手册11页第五项中所有家庭稳定转移性收入减去AB类低保金、五保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计划生育金、生态补偿金;“转移性收入”对应手册11页第五项所有家庭稳定脱贫收入的总和再加上“C类低保金”;“养老保险金”对应手册的“基础养老金”;“生产性支出”对应手册的“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年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稳定总收入”加上“C类低保金”;“纯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稳定纯收入”加上“C类低保金”;“人均纯收入”对应手册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转移性收入”“年收入”“纯收入”“人均纯收入”由各分项自动生成,无需填写。从2018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8年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告人(签名)单位 手机号码 报告日期年月日 阅签人(签名)阅签日期年月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8年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仔细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时书写要工整、清楚。封面和承诺书要由本人亲笔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事项的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3.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4.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5.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6.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7.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8.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阅签。 9.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说明资料

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说明 二、“一户一档”资料的完善 (一)主要内容 每个对象户的“一户一档”资料都应具备以下12-15项,缺一不可。 ●2014年有3项 1.申请书 2.2014年贫困户登记表 3.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表 ●2015年有“4+2”项 4.2015年帮扶计划书 5.入户调查登记表 6.两不愁三保障佐证 7.民生政策佐证材料(有享受民生政策的需提供) 8.2015年年底农民纯收入调查表 9.全家外出证明(外出需要提供) ●2016年有“2+1”项 10.2016年贫困户脱贫越线(巩固脱贫)计划书 11.2015年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12.家庭成员增加减少表(有增减的家庭需提供) ●其他资料有3项 13.月帮扶台账(从2015年8月每月1次,) 14.入户帮扶照片等佐证资料必须具备,并尽量多反映。 15.《扶贫手册》 —1—

(二)有关要求 重点注意10个方面: 1.《扶贫手册》,必须全部统一用新版。老版本尽量收回销毁。此次县上督查很多家里拿出来还是老版本,新版本倒还没有。 2.入户调查表。到户帮扶计划要与《扶贫手册》上的脱贫计划总体一致。 3.人均纯收入调查表。一是要以家庭为单位,按实际人口进行计算。二是数据要准确、切合实际、符合逻辑。三是收入、支出要细化到每一小项中去,小项中没有列出备选项的,要根据实际填写上去。特别是“其他收入”,不能只写一个总数字,要写清楚具体是什么,分别是多少。 4.所有“一户一档”资料要做到真实可信。相关算账,基本情况要一一对应,前后呼应。比如全家长期外出的,规划的项目原则上就不会出现种地、发展畜牧等。2015年《扶贫手册》、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表、入户调查登记表在内容上和算账要总体一致,不会出现《扶贫手册》有地3亩,家庭总收入2万,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表总收入3万,入户调查登记表收入4万,有地5亩的逻辑问题。 5.帮扶计划书的内容原则上要和《扶贫手册》一致。要具体可行,合乎对象户实际,它是该户一年的指导方针,不要闭门造车,敷衍了事。 6.有全家外出的村上要开具全家外出的证明。与此相对应:该户的帮扶计划就不应有发展农牧产业等内容。 7.每月的帮扶台帐要具体可行。不要写一些诸如“宣传—2—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说明(处级干部使用)

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要求 各位领导: 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处级领导干部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于2017年4月14日(周五)前填写完毕,密封、签字交给单位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7日前交给组织部。 2017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在内容和要求上有很大变动,为便于各位领导准确填写《报告表》,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专项工作培训会精神,整理出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说明》(附后),请您认真阅读《说明》和《填表须知》,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重要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和认真核实,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省委组织部将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漏报、瞒报将按照“两项法规”处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组织部程才。 附件: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份)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说明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30日

附件2: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说明 (一)我校填报人员范围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厅级干部; (2)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的处级干部; (3)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行政副院长。 (4)科研机构中的管理岗处级干部。 (5)退出现职,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上述范围处级干部。 (二)封面和填表须知 1.封面上“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这是重点提醒,表明不能由其他人代填。将来抽查核实时如果发现有未报事项或者填报有出入,也不能以是由他人代填为由推脱。 2.填表须知第1条“书写要工整”“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报告人要认真学习“两项法规”,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项填表说明,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重要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和认真核实,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作出庄严承诺,若有不实,责任自负,后果自担。 填写到日非常重要,特别是抽查核实时这是个重要时间节点,如股票、基金、投资金查核的就是填报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时的只数及市值。

建档立卡操作手册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操作手册 国务院扶贫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

前言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从200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有关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反复强调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残联联合报送的《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做重要批示:“切实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应在认真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可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配合和支持,搞好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政策、程序、管理上的有效衔接途径。” 自2009年1月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中国残联在全国11个省(区、市)、20个县开展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国务院扶贫办在广泛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操作手册》,供各级扶贫办参考使用。 在《操作手册》的起草过程中,得到了江苏省扶贫办、湖北省扶贫办、重庆市扶贫办、甘肃省定西市扶贫办以及重庆市武隆县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编者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体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主要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基本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准备阶段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成立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制定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关键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实施阶段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宣传动员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农户申请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民主评议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公示审批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调查登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纸质档案复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数据处理阶段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数据质量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动态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说明 根据中办、国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精神,及中组部对2018年有关工作部署的新要求,结合近年来各单位人事部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查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就填报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以辅助领导干部更好完成填报。填报时,还请高度重视,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首页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并在要求的时限前将报告送人事部门。 一、2018年集中填报按照“再次填报”把握 由于两项新法规出台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有较大变化,2017年集中填报时已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开展,此次集中填报为“再次填报”。填报内容包括现状和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变化情况(如护照失效及换发、出国旅游、房产出售、投资型保险累积保费等),并勾选“有变化”、“无变化”方框。 其中,报告人基本情况应按填报当日报告人实际的在职状态、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级和户籍地址等信息准确填写。 二、封面报告日期

封面报告日期与报告内容的核实有直接关联,尤其会影响股票、基金等投资情况的查核结果,因此要特别注意。 建议选择周末在家填写,尽量避免资本市场波动对填报内容准确性造成影响。在家填写有助于及时和家庭成员核对信息。 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情况 1.普通护照(即俗称“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遗失但尚在有效期内的,应在出入境部门办理注销,并备注遗失注销。 2.存在过境情况的(如经香港转机出国、经申根国赴欧洲旅游),应填报从出国到回国所到国家(含过境)。 3.边境通行证及持边境通行证出国(境)(如边境一日游)的情况请勿遗漏。 4.符合要求持因私证件因公出国(境)的,应在报告出国(境)情况的同时,备注因公事项。 四、移居及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情况 1.配偶、子女在国(境)外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含留学一年以上。 2.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属于在国(境)外工作、生活。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情况 1.子女、共同生活子女的范围。首页填表须知已经明确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 在过去的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部分领导干部因没有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造成填写不规范和漏填等情况。现将填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具体填报时,请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表须知及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一、身份信息 填报个人、配偶及其子女的身份信息,要确保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真实有效,避免错填、漏填。婴幼儿要查询户口簿,确认身份证号码。 二、持有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及出国(境)情况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以及上一年度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因私出国、出境的填报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截至填报日的情况。除了持有因公证件因公出国、出境无需报告,持有因私、因公证件因私出国、出境,以及持有因私证件因公出国、出境的都需要报告。 三、“共同生活子女”定义 新的报告表对“共同生活子女”作出了明确定义: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含在国内外读书的研究生、博士生)因尚未参加工作,为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一律按照“共同生活子女”填报。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情况 房产填报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所有房产、仓库、车库、储物间等不动产,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填报。 1.在填报时,一定要向家人、亲属问清楚有没有本人所不知的房产情况。如去年有几位同志的父母(岳父母)以子女或孙辈名义购买房产,本人不知情而造成了漏报。 2.每套房产都应分别单独填写,产权性质应明确。填写时一定要逐一填写,要按照产权证的建筑面积填写,不能仅凭印象随意填报或仅填报套内面积、使用面积。有单独产权证书或已备案可取得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应作为一套房产单独填报。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如某同志购得某某小区的房产一套,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已在房管局备案,但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等证件,这时就应按购房合同登记的信息填报。 4.自建房房产面积和价格填报原则。有不动产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载明的为准;无不动产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载明的为准;既无不动产产权证,又无购房合同的,则采取估算原则,并在后面注明为估算。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表填写说明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附件: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的填写说明 为使我校中层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2011年4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二、《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11年4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2011年4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三、《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四、《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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