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关于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为实现集团公司“大集团战略”规划,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煤业公司“打破常规,形成合力,壮大规模,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加快北皂煤矿的发展速度,特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指导北皂煤矿的发展方向,谋划北皂煤矿发展蓝图。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主任:包政礼、柳玉兴。

付主任:齐宝法、王树青、丁秀凯。

委员:曲祖俊、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刘桂同、孙广忠、王涛、李化金、刘武章、董绍才、包寿胜、于永学、李修杰、王国强、张加强、张洪强、吕志才、黄海省、徐本义、李纯宝、于守东、郭松、刘贤庭、王科、李为师、郭德贵、田照军、姜瑞龙、高明飞、王福全。

特聘专家:宋子安、梁金久、袁景安、常颖、曹堡珲、雷其春、张明毅、赵学斌、段浓田、宋吉和、孟凡和、吕守志、于凤全、姜武祥、韩仁桥、赵俊清、王世欣、王守斌、王广昌、

二、专家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成立4个专业组,由各付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工程技术组由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负责,机电运输组由刘桂同、万举峰负责,通风安全组由孙广忠、王涛负责,企划发展组由曲祖俊、李化金负责。

三、专家委员会根据《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活动。附:《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龙矿集团北皂煤矿

2004年1月10日

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龙矿集团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煤炭技术领域内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负责帮助研究制订矿井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攻克技术难题等工作,为推进北皂煤矿科技进步、打造企业文化品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分设以下组织机构:

1、工程技术专家组:由采煤、掘进、地质、测量、调度等方面专家组成;

2、机电运输专家组:由机电、运输等方面专家组成;

3、通风安全专家组:由通风、安全监察等方面专家组成;

4、企划发展专家组:由企业管理、计划、经营、党政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五条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信息中心,技术信息中

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特聘专家由各矿各专业审查推荐,经矿

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聘任,每届任期2年,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连聘

连任。

第七条专家委员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北皂煤矿聘任,每届任期二年。

专家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参加工作至少5年以上;

4、具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付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第四章任务及要求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了解、掌握和煤炭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向矿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北皂煤矿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政策,年度科技计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解决各类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课题;

(三)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及其规划设计方案、重大科技成果等的审查;

(四)提供咨询、培训服务;

(五)承担北皂煤矿委托的专项工作。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完成专家委员会委派的各项任务,并注意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第五章活动方式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各专家组,根据北皂煤矿的实际需要随时接受委托,适时开展相关活动,及时解决各领域内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各专业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

第六章报酬及费用

第十二条本专家委员会成员实行兼职不兼薪。按时完成委派任务的,可按所作贡献和有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的经费由北皂煤矿提供。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开始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北皂煤矿负责解释修改。

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四川商投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促进集团信息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设定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开展的“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范 围:提出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议,对集团和分子公司IT 规划进行论证、对集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IT技术和理论培训、集团信息化有关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的论证、IT项目检查和验收评审和技术鉴定工作、IT建设技 术和政策咨询。 第三条信息化“专业咨询活动”的领域:信息化规划和决策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软件与通信、硬件和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1名专家可以从 事多个“专业咨询活动”领域。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信息化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聘请专家的流程: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人员经个

人或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推荐表,报集团信息化办公室初审后报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纳入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发放专家聘任书,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评标信息化专家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第六条集团信息化专家的权利: (一)受委托和邀请,担任相关“专业咨询活动”的专家成员。 (二)按照相应“专业咨询活动”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独立做出判断,不受任何干预。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专业咨询活动”报酬。第七条专家的义务: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业咨询活动”的意见和结论承担责任。 (二)对“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透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 (三)遵守“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纪律,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活动”结论和意见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专业咨询活动”相关个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 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 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 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

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 5.1 责任 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 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 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 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 欧阳学文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工作需要,联盟拟构建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咨询服务组织,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讨联盟的发展与规划; 2.为联盟各项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写提供意见指导; 3.担任联盟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4.为联盟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5.主动宣传联盟,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入选方式为成员单位推

荐,联盟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作决议。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

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盛世中华电力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坚持“小业主、大咨询”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电力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专家在中华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技术路线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实现建设“高效清洁、近零排放、生态文明的美丽电站”的目标,公司成立外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确保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公司选聘的国华系统外部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有效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所属有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华电力研究院,与中华电力研究院电力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合署办公,负责组织专家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 (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盛世集团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 (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

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济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高效电厂设计、近零排放、绿色发电等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六)指导公司各级技术专家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选聘的专家也为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选聘的专家,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中华电力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选聘管理 第七条专家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电力事业; (二)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具有丰富的电力建设、生产、经营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 (四)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五)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 第八条专家选聘程序 (一)根据工作实际,公司本部有关职能部门、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推荐专家拟聘人选并提供专家信息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本人签字的健康情况说明等,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专家委员会批准; (三)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与专家签订《咨询劳务协议书》(见附件)。 第九条根据课题研究及咨询内容,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劳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016版)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协会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中电建协领导下,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中电建协下设机构,由中电建协统一领导和管理,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遴选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常委会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专业组。常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委若干人。各专业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 第五条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中电建协任命,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推荐、选举产生,由中电建协审定。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常委会负责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审核专家资格,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等。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1.配合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调查研究等工作。 2.参加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3.参加工程质量监督、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 4.参加工程质量评价、安全标准化评级等工作。 5.参加行业评先和工程评优等工作。 6.参加电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等工作。 7.参加电力建设标准制修订及培训、宣贯等工作。 8.参加电力建设科技成果、工法、QC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9.参加企业及个人能力资格评审等工作。 10.参加人员岗位培训、质量培训、安全培训及相关继续教育等工作。 11.参加行业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12.参加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调研、培训、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专家的申报及审批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研究和辅助决策作用,使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概述 第一条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确保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 1、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1)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技术委员会是在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领导下的技术研究机构。 2、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对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方针、企业技术法规提出研究意见。 (2)对公司的重大科研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研究建议和意见。 (3)对国家、省、市各部门组织安排的重大项目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4)指导、主持或参与相关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或审查。 (5)根据需要,对公司在国内、外大型项目的招、投标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

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目录 1目的、纲要及适用范围 (1) 2总则 (1) 3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1) 4专家委员会工作程序 (3) 5附则 (3)

1 目的、纲要及适用范围 1.1为了促进公司各方面工作更加有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特制定本制 度。 1.2本制度包括总则、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 序、附则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西北实业。 1.4本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部门。 1.5本制度从200 年月日起执行。 2 总则 第一条专家委员会宗旨 通过探索和研究现代企业成功的诸多因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地为现有企业提供有效率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方案,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评估,为公司有关决策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总裁办下设的一个专门咨询机构,由不同行业的有关专家和顾问组成,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成若干组,每组设一名召集人,工作直接向总裁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由总裁办具体负责。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1、为企业提供政策、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2、为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资本运营等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出谋划策。 3、对企业重大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策略、管理体系运作等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 4、接受公司委托对其他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 3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是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决策以前,由项目的投资所组织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对拟建项目的综合效能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 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1)总论; (2)产品市场需求状况和拟建规模; (3)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来源和配套设施要求; (4)建厂条件和厂址位置要求; (5)项目工程设计方案;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工作需要,联盟拟构建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咨询服务组织,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讨联盟的发展与规划; 2.为联盟各项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写提供意见指导; 3.担任联盟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4.为联盟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5.主动宣传联盟,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入选方式为成员单位推荐,联盟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

工作决议。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专家评审会管理办法

专家评审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繁荣阜康市规划建筑设计创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规范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地项目,均要实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 (一)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乡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调整和完善已批准的总体规划,产业园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以及规定需上报批准的市政建设、城市交通、区域环保、园林设施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 (二)市内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建设保护规划;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城市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1)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50亩以上的房产开发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重要的城市雕塑(位于城市道路、广场、主要城市公共空间内的高度在6米以上的);(3)城市主要出入口,中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4)城市干道两侧重要的公建及6层以上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 (5)红线宽度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方案; (五)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 (六)专项规划(含政府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 第三条:参加评审的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规划类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一个;建筑类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两个,且不能雷同。 第四条:有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阜康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实行专家公开评审,但需由建设单位进行内部评审,择优选取。 第五条:按本办法规定应实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而未进行专家评审的工程项目,阜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阜康市规划局,负责组织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规定的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的组织协调工作。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对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参加评审的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深度除按国家、自治区、相关行业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可根据需要增补以下内容: 1、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一般包括:功能分区、空间组合、景观分析、交通分析、场地分析、绿地分析、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2、建筑各立面效果图及夜景效果图。 第八条: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遵守下列规定: 1、评审专家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以上,并具有相应国家注册资格及高级职称。具体人选应在上会前1日(大型规划设计应提前三日)内由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特殊项目的由承办单位直接确定。 2、参评单位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实行回避制度。 3、办公室主任应对专家评审实行相应的动态监督、考核与评价机制,对于连续二次评审意见未采纳或不合理的专家下次将不予再聘。

某公司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盛世中华电力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坚持“小业主、大咨询”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电力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专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技术路线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实现建设“高效清洁、近零排放、生态文明的美丽电站”的目标,公司成立外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确保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公司选聘的国华系外部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有效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所属有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

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担任。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华电力研究院,与中华电力研究院电力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合署办公,负责组织专家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 (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盛世集团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 (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济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高效电厂设计、近零排放、绿色发电等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XX公司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XX公司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二、隶属关系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与部门关系三、职责及义务1. 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 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 研发指导工作;3. 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20名成员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4名(副主任为研发中心及三个事业部各一人)。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专家委员会规划咨询专家投资项目研究设计研发项库专家库目专家库 (初步想法是将评审委员会下分为三个领域方向) 规划咨询专家库: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

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 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五、责任、权利与义务 5.1 责任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 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 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XXX评估确定; 2. 专家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 3. 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 4. 专家委员会成员可获得专业委员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5. 专家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页眉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 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 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

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页脚 页眉 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 页脚 页眉 5.1 责任 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 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 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 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 2. 专家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 3. 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 4. 专家委员会成员可获得专业委员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

XX公司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XX公司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 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与部门关系 三、职责及义务 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 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 作; 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 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20名成员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4名(副主任为研发中心及三个事业部各一人)。

(初步想法是将评审委员会下分为三个领域方向) 规划咨询专家库: 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 5.1 责任 1.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 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 3.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 4.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 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XXX评估确定; 2.专家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 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 任; 3.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 4.专家委员会成员可获得专业委员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 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5.专家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 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6.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委员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委员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工作需要,联盟拟构建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咨询服务组织,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讨联盟的发展与规划; 2.为联盟各项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写提供意见指导; 3.担任联盟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4.为联盟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5.主动宣传联盟,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入选方式为成员单位推荐,联盟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 员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

作决议。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总2页)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总2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工作需要,联盟拟构建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咨询服务组织,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讨联盟的发展与规划; 2.为联盟各项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写提供意见指导; 3.担任联盟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4.为联盟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5.主动宣传联盟,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入选方式为成员单位推荐,联盟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作决议。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资料

精品文档四川商投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为推动集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促进集团信第一条息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特设定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本办法。“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范专家委员会开展的第二条 IT围:提出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议,对集团和分子公司规划进行论证、对集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集团信息化有关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的IT技术和理论培训、建设技项目检查和验收评审和技术鉴定工作、IT论证、IT 术和政策咨询。信息化“专业咨询活动”的领域:信息化规划第三条和决策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软件与通信、名专家可以从1硬件和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事多个“专业咨询活动”领域。专家委员会应符合下列条件:第四条 (一)从事信息化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人员经个聘请专家的流程:第五 条 人或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推荐表,报集团信息化办公室初审后报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纳入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发放专家聘任书,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专家委 员会日常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评标信息化专家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第六条集团信息化专家的权利: (一) 受委托和邀请,担任相关“专业咨询活动”的专家成员。 (二) 按照相应“专业咨询活动”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对 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独立做出判断,不受任何干预。 (三) 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专业咨询活动”报酬。 第七条专家的义务: (一)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业咨询活动”的意见和结论承担责任。 (二) 对“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透露

专家库管理办法

附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各类专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一流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公司决定设立“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以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为导向,以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加速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储备人才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是建立完善可靠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形成“发现问题有机制,解决问题有人才”的高效管理局面的保证手段。 第四条通过专家库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人才资源,及时解决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并通过科技攻关和管理创新,有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通过设立专家库,不断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专业人员扎根岗位,积极进取,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个人岗位成才的同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委员会,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专家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公室),专家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按照生产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三类进行设置,按专业分为:运行(含集控、辅控);热机(含汽机、锅炉、热力实验);电控(含电气、继保、热控);综合(含输煤、除灰、脱硫、安全、化学、采制化、金属、土建、水工、环保等);经营管理(含财务、人资、燃料、物资、计划、项目、文秘、信息、档案、审计、企业文化、党群工作等)。 第九条专家库管理组织机构 (一)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深圳市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成立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为使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参谋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由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备创新开拓精神的科技工作者所组成的市政府的科学技术咨询评议机构。专家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 (一)对政府中长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重大科技成果评价提供咨询、论证和建议。 (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办法等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工作。 (四)对我市科技改革、科研机构设置、调整,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国内外科技交流活动和开展国际合作等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五) 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主持专家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任会议负责确定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 专家委员会可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推荐高级科技顾问。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库,专家库专家主要由在科技工作一线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和理论水平的技术型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专家分为若干个专业小组。主要职责是为日常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等工作。 第六条如有必要,可由专家委员会决定,聘请名誉顾问或委员若干人。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设日常办事机构“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该机构设在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职责是处理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专家库专家。

完整版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016版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协会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在中电建协领导下,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中电建协下设机构,由中电建协统一领导和管理,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遴选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常委会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专业组。常委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 人、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委若干人。各专业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设组长 1 人,副组 第五条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中电建协任 命,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推荐、选举产生,由中电建协审定。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常委会负责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审核专 家资格,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等。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1.配合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调查研究等工作。 2.参加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3.参加工程质量监督、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 4.参加工程质量评价、安全标准化评级等工作。 5.参加行业评先和工程评优等工作。 6.参加电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等工作。 7.参加电力建设标准制修订及培训、宣贯等工作。 8.参加电力建设科技成果、工法、QC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9.参加企业及个人能力资格评审等工作。 10.参加人员岗位培训、质量培训、安全培训及相关继续教育等工作。 11.参加行业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12.参加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调研、培训、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专家的申报及审批 第九条申报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热爱电力建设事业。 2.熟悉电力建设程序,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及有关标准,精通电力建设某一专业。 3.逻辑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担任过一个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电力建设工作10 年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 周岁,能适应高节奏的现场咨询服务工作。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1.担任过两个以上大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电力建设工作15 年以上,

2021年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 欧阳光明(2021.03.07)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工作需要,联盟拟构建中国企业高管培训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的咨询服务组织,在联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讨联盟的发展与规划; 2.为联盟各项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写提供意见指导; 3.担任联盟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4.为联盟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5.主动宣传联盟,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的入选方式为成员单位推荐,联盟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作决议。主任

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