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2017]150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3

【实施日期】2017.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晋政函〔2017〕150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运政请字〔2017〕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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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语文四年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调研测试

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调研测试 四年级语文试题(卷) (知识分100分,卷面分10分) 亲爱的同学们,紧张而特别的一个学期结束了,相信你一定收获颇丰。现在就请你打开智慧的头脑,静下心来,采摘胜利的果实吧! 一、积累·运用(33分) 1.临写下面的句子,注意要写得规范、入体、美观。(2分) 三月的桃花水,舞动着绮丽的朝霞,向前流啊。有一千朵桃花,点点洒在河面,有一万个小酒窝,在水中回旋。 请将上面的句子抄写在左边的方格内。 注意: ①字距要比行距小; ②字的大小要保持一致; ③两边留的空白大致相等。 ji é n àn ( )。ɡ ji è( )线,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sh ǐ zh ōn ɡ( )坚守在自己的ɡǎn ɡ w èi ( )上,守护着老百姓的ji àn k ān 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党和政府及时di ào qi ǎn ( )全国医务精兵驰援武汉。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临危受命,shu ài l ǐn ɡ( )自己的工作团队奔赴武汉抗疫一线与病魔作斗争,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心灵上的w èi ji è( )。 3.在加点字正确的读音下面画“√”。(2分) (1)性格倔强.(qi án ɡ ji àn ɡ)的小红军战士,在长期的斗争中,磨炼出了坚强. (qi án ɡ ji àn ɡ)的意志。 (2)边塞.(s āi s ài s è)重地的一条公路,被泥石流堵塞. (s āi s ài s è)住了。 4.下列词语分别说的是哪一类人,把相应的序号填写在括号里,并选择一个造句。(3分) ①铁公鸡 ②领头羊 ③老黄牛 ④纸老虎 ( )比喻外强中干的人。 ( )比喻在团队中起主导作用的人。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乡镇党政机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办发[2000]44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2.18 【实施日期】2000.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办发〔2000〕44号)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党中央关于地方党委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山西省撤并乡镇工作方案》精神,现就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的目标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精简机构,大力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与本地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模式,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乡镇管理体制。 (二)改革的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建立通畅的“网民意见办理渠道”,着力落实王君省长“促进政府作风转变,促进和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掌握预警信息,处理苗头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回应百姓诉求,解决民生问题;疏解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解民之忧,取信于民。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人民政府形象。 二、工作任务 通过办理网民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人民网”、“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省长的留言,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办理网民对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对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建议、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意见。 2、办理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违法乱纪,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地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线索等。 3、其他需要向省政府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重要问题。 三、工作职责 明确省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是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保障和前提。网民

留言办理要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系统有序的工作机制。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总枢纽,负责汇总、协调与监督各类事件的办理与运转;省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网民留言的收集、转办、督办、回复、反馈和宣传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分工督促、直接对口和逾期催办等制度。 2、各级、各部门(单位)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执行者,具体负责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四、工作流程 1、收集梳理。工作组设专人负责收集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留言、“人民网”及“黄河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给省长的留言,梳理筛选后,对拟办理的重要信息建册登记。 2、分类办理。对收集到的信息,根据内容、性质、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网民留言处置和回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上下联动、系统有序的工作,为使网民留言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和回复,将按照“精简程序、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办理。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信息,经工作组领导阅批后,以督办函的形式直接发至有关市、县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不再逐级转发。重大工作、政策性的意见、建议和需省领导参考阅处的,经工作组领导阅批后,呈有关省领导阅批。经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按有关领导的指示意见办理。 3、办理制度。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和逾期催办制度。一般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接到工作组督办函后,限时一个月内办结并报结果;复杂情况,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并适时报告工作进度。逾期未办结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督办。 4、回复反馈。对拟办理的网民留言,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工作组将按照各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办理结果,向网民回复,向工作组领导反馈。省领导有批示的,办理结果同时向省领导反馈。 5、档案留存。对拟办信息、领导批示、转(督)办存根、办理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对办结的事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移交省

2008090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165576596.html,/N16/N1116/N1458/N1518/N34105/6955367.HTML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8]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及《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8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思路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中央及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现代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充分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持培育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和与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相结合,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坚持发展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发展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坚持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现有开发布局基本不变,优先兼并重组相邻煤矿企业和资源;坚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量适度、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升水平”和“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有序建设”的原则,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整合重组,全省保持产能基本平衡。 (三)思路目标。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通过科学整合,合理布局,关小建大,扩大单井规模,提高煤矿安全保障程度,提升煤矿整体开发水平。 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6-9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晋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2005-6-9 执行日期:2005-6-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现将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1.2倍。 依据上述总体要求,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未制定具体标准的城市均按以上规定的三项条件执行,不再上浮。 二、普通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符合普通住房的项目,在规划审批上优先审查,并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 (二)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确保供应;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四)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政府令18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85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于幼军 二00六年一月十二日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投资体制改革,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适用本办法,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属于《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所列的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计划局)和具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局)。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四条企业投资建设《目录》中所列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应由具备甲级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五条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拟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六条企业投资建设《目录》中所列项目,应当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本文来自: 本站详细出处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165576596.html,/onews.asp?id=3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进行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9]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二、落实兼并重组整合责任。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这次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2009年是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一年,11个市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目标任务、进度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按季度进行通报。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9号)的要求,对各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三、确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的规定,大力支持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允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等省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地方中小煤矿,建立煤源基地。

晋政发〔2009〕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发…2009?3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的精神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

号)要求,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全省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现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望各地认真执行。 一、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不适应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尽可能避免在确定征地年产值中的随意性,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我省各县(市、区)制订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新标准坚持同地同价、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符合我省实际,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实施可以基本解决当前征地补偿中存在的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社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使用及说明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构成,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见附件)。 (一)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按照?决定?,征地补偿按法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行殡仪活动和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殡葬管理应遵循逐步提高火化率,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殡葬工作列入社会改革、城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社会进步、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殡葬管理机构在同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级土地、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城市规划、技术监督、环保、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辖区内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为火葬区。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实行火葬和土葬改革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第七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自愿实行丧葬习俗改革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八条 火葬区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异地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就地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出死亡地的,须经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运尸手续。第九条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提交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或无名尸体火化,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火化通知。 第十条 遗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日。因患甲类传染病死亡的,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殡葬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立即消毒,并在24小时内将遗体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应在远离饮水源和居民点处两米以下深埋。 因刑侦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遗体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 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需要利用遗体进行教学、科研的,由死亡者亲属和使用遗体的单位商定后,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保留遗体所需费用,由要求保留者承担。 第十一条 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存放、火化等,一律由殡仪馆等殡仪服务单位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殡仪服务业务。 火葬区内的医疗单位所属太平房应执行殡葬管理的有 关规定。 第十二条火葬区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应当到当地民政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埋葬。

2020上半年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城投集团招聘试题及解析

2020上半年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城投集团招聘试题及解析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位的整理归纳备考之用。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试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3、特别提醒您注意,所有题目一律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要求是()。 A、爱岗敬业 B、办事公道 C、诚实守信 D、奉献社会 【答案】A 【解析】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爱岗敬业。故选A。 2、生态系统是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 A、静态平衡系统 B、动态平衡系统 C、平衡态平衡系统 D、固态平衡系统 【答案】B 【解析】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空间内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即由生物群落和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故选B。 3、尽管新的生产要素能够提高农业产量,但在现实中往往能看到许多传统农民拒绝接受和采用这种包含着新的技术变化的许多生产要素。这是因为()。 A、传统农民是保守的 B、传统农民懒惰 C、传统农民不愿进行过多的劳动 D、农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差 【答案】D 【解析】农民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是很弱的,因为靠天吃饭的农业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而新的技术变化的生产要素具有很强的风险性,所以一般农民不愿意接受。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七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七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6题;共12分) 1. (2分)下列划线字的注音全对的一项是() A . 问天阁(gé)从容(cōng) B . 步伐(fá)奏起(chòu) C . 担任(dān)素质(sù) D . 苍穹(qióng)瞬间(shǔn) 2. (2分)(2016·无锡) 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 . 杨绛先生心怀恬淡,一生与世无争,醉心于读书。 B . 在开学典礼上,他第一次代表全体学生发言,显得有点儿矜持。 C . 无锡拥有惠山泥人、锡绣、竹刻等一批光怪陆离的传统艺术。 D . 上海一人工湖惊现巨幅“中国地图”,这一巧妙设计可谓独具匠心。 3. (2分)下列句子中标点符号使用无误的一项是() A . 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开展,任务重、强度大、范围广。 B . “温故而知新”出自课文《〈论语〉十则》,是孔子提倡的学习方法。 C . 面对各种突发交通事故,很多没有经验的司机都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D . 考文科各系的人数,据不完全统计:中文系已达1230人,历史系已达986人。 4. (2分)请选出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 A . 目前,不少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确实需要大大提高。 B . 你若是想要读好书,那就得有毅力不可。 C . 《手机》这部电视连续剧对我来说有较大的兴趣。 D . 春天的江南古镇,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 5. (2分)(2017·东胜模拟) 依次填入下面文段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前后两句话紧紧相连,交互阐明,意思非常清楚。对于这一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 ①而读书的要诀,全在于会意。 ②因为不读书就不了解什么知识,不喜欢读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 ③应该承认,好读书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很重要的。 ④如果根本不读书或者不喜欢读书,那么,无论说什么求甚解或不求甚解就都毫无意义了。 A . ②①④③ B . ③④②①

山西省河津市第二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12月月考化学试题

山西省河津市第二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 12月月考化学试题 学校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 为了预防缺铁性贫血,人体必须保证足够的铁的摄入。这里的“铁”指A.Fe2+B.Fe3+C.单质铁D.氧化铁 2. 以下实验装置一般不用于分离物质的是() A.B. C. D. 3. 有两瓶失去标签的同浓度的Na 2CO 3 和NaHCO 3 无色溶液,下述鉴别方法不合理 的是 ①用干燥的pH试纸检验,pH大的是Na 2CO 3 ②取同量的溶液于两支试管中,加热,有气泡产生的是NaHCO 3 ③取同量的溶液于两支试管中,逐滴加入稀盐酸,开始就有气体放出的是 NaHCO 3 ④取同量的溶液于两支试管中,滴加Ba(OH) 2溶液,生成白色沉淀的是Na 2 CO 3 ⑤取同量的溶液于两支试管中,滴加BaCl 2溶液,生成白色沉淀的是Na 2 CO 3 A.①⑤B.④C.②④D.②⑤ 4. 设N A 为阿佛加德罗常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水与Na 2O 2 反应,每产生16gO 2 ,将有N A 个电子发生转移 B.氯化氢的摩尔质量等于N A 个氯分子和N A 个氢分子的质量之和 C.0.1mol/L的Na 2SO 4 溶液中Na+个数为0.2N A D.如果5.6LN 2含有n个氮气分子,则N A 的数值约为4n

5. 只用一种试剂就可以鉴别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铝和硫酸铁溶液,这种试剂是 A.NaOH B.NH 3·H 2 O C.AgNO 3 D.BaCl 2 6. 下列物质中,能与CO 2 发生反应的是 ①Na 2O ②Na 2 O 2 ③NaHCO 3 ④NaOH⑤Na 2 CO 3 A.①②③④B.②④C.①②③④⑤D.①②④⑤ 7. 用铝箔包着2.3g金属钠,放入50ml水中,放出的H 2 体积(标准状况)是A.等于2.24L B.等于1.12L C.大于1.12L D.小于1.12L 8. 有含少量盐酸的氢氧化铁的胶体溶液,为了精制该胶体溶液,除去其中的的盐酸应进行的操作是( ) A.电泳B.过滤C.渗析D.丁达尔效应 9. 焰火“脚印”“笑脸”“五环”,让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更加辉煌、浪漫,这与高中化学中“焰色试验”知识相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焰色试验是化学变化 B.用稀盐酸清洗做焰色试验的铂丝(或铁丝) C.焰色试验均应透过蓝色钴玻璃观察 D.利用焰色试验可区分NaCl与Na 2CO 3 固体 10. 硫代硫酸钠(Na 2S 2 O 3 )被称为“养鱼宝”,可降低水中的氯对鱼的危害。脱 氯反应为S 2O+4Cl 2 +5H 2 O===2SO+10H++8Cl-,该反应中( ) A.H 2O被氧化B.Cl 2 作还原剂 C.S元素化合价降低D.Cl 2 表现氧化性 11. 溶液恰好与溶液完全反应转化为。则X元素在产物中的化合价是 A.+4 B.+3 C.+2 D.+5 12. 下列反应的离子方程式书写不正确的是 A.硫酸亚铁酸性溶液加入双氧水:2Fe2++H 2O 2 +2H+=2Fe3++2H 2 O B.向KAl(SO 4) 2 溶液中逐滴加入Ba(OH) 2 溶液至SO 4 2―完全沉淀:Al3++ 2SO 42―+2Ba2++4OH―=2BaSO 4 ↓+AlO 2 ―+2H 2 O C.碳酸氢钠溶液与硫酸氢钠溶液反应:+2H+=CO 2↑+H 2 O D.硫酸铝与足量氨水反应:Al3++3 NH 3·H 2 O = Al(OH) 3 ↓+ 3NH 4 +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晋办发[2008]17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2 【实施日期】2008.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 企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晋办发〔2008〕17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型企业: 省委、省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为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保持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企业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和谐稳定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省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和谐因素,劳动争议时有发生,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山西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手段以及宣传、教育、引导、激励等形式,促进企业自觉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建设文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8.19 【实施日期】2003.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 要(2003年-2010年)》的通知 各市(地)委,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 省委宣传部拟定的《山西省建设文化强省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对于促进我省先进文化建设,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把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山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将我省建设成为文化强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在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优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迅速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将这一优势转变为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要求。为此,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教育文化建设,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会展、文物、旅游、信息网络等领域。鉴于教育、科技已制定专门规划,本《纲要》只提目标要求。 一、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丰富全省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全省人民的精神力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三)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27件政府规章: 1、山西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 2、山西省社会办医和个体行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 3、山西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4、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 5、山西省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 6、山西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 7、山西省通信线路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 8、山西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 9、山西省农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 10、山西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11、山西省文物市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 12、山西省行政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规定(试行)(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 13、山西省地方各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 14、山西省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 15、山西省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 16、山西省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17、山西省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18、山西省包装装潢印刷业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19、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20、山西省人员集中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21、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22、山西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河津

山西魅力城市——河津 河津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位置优越,人民勤劳。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上任后,全市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河津市辖2个街道、2个镇、5个乡:城区街道、清涧街道、樊村镇、僧楼镇、小梁乡、柴家乡、赵家庄乡、下化乡、阳村乡。 【地理位置】 河津市位于山西省的西南部,运城市的西北角,汾河和黄河汇流的三角地带。东迎汾水与稷山县为邻,西隔黄河与韩城市相望,南有台地与万荣县毗连,北依吕梁与乡宁县接壤。地理坐标,东经为110度32分15秒至110度50分45秒。北纬35度8分17秒至35度17分至15秒,海拔高度在367.5公尺至1107公尺之间。全市东西宽27.5公里,南北长35公里,管辖面积为593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河津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集居,殷商时期商祖已在此建都七世,国都名耿,春秋时为耿国,秦置皮氏县,隋唐间为龙门郡治,邻数县,宋宣和二年(1120年)改名河津,因境内有黄河和禹门口而得名,公元1994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消河津县,设立河津市。今全市总面积593.1平方公里,人口38.5万,分为2镇5乡2个街道办事处。铝矾土等20多种。原煤储量7亿吨左右,煤田展布面积68公里,埋藏浅,开采易,多矿藏。地面蕴奇养秀,梧桐树全国稀有,香椿树香溢四海,翅果油为国家级保护树种,平原绿化全国先进;各种中药材200多种,龙门麻黄,药材魁首;灰天鹅国内珍禽。水资源年总量3.27 亿立方米,。人均占有近千方立方米,堪称华北一颗明珠。 河津山奇水秀。数万年沧海桑田,天造地设出人间奇景:黄河峡谷山崖壁立,水势汹涌,惊涛折岩,龙门、石门形如门阙,船行其中有惊无险,可与长江三峡相媲美,黄河三门游已波列入国际旅游热线。瓜峪清幽,万泉跳殊,虽处工业区而不闻喧闹,虽盛夏而不知暑热。几千年社会衍进,河津人民运用白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境内现存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20多处,麟岛上真武庙的红墙蓝瓦处于绿树掩映之中,殿坡栈道依山势而上下,亭台楼阁随地形而参差,琉璃庙建筑奇巧,金碧辉煌;高庙人初之祖,遐尔闻名;镇风塔的回音似鸟鸣;薛仁贵寒窑雄距虎岗;卜干夏墓,司马迁坟,王通弹琴山,王绩隐居洞,古朴神秘各有千秋。禹门口钢桁铁路桥,悬索公路吊桥,斜拉钢丝桥,圆拱石桥,小半径高层引桥,五桥并架一处,世界奇观,加上禹凿龙门的优美传说,使得河津这块风水宝地更加瑰丽多姿,让人悠然神往。 河津人才辈出。春秋时晋国上大夫谷缺夫妻相敬如宾为人称道,河津别名“如宾乡”即源于此。隋代大儒王通,调教授徒,造就了盛唐十名宰相。初唐四杰之首的大诗人王勃,一篇《滕王阁序》千古传诵。名将薛仁贵屡立战功,唐太宗欣喜地说;“联不喜德辽东,喜得彪将”。明代大理学家薛瑄是“河东学派”的缔造者。辛亥革命首义大原的总司令姚以价、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其武皆生于河津,都有过他们的辉煌。 【自然气候】 河津市于山陕高原,属温带大陆性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干旱,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温凉温润,冬季寒冷多风,春夏多东南风,秋冬多西北风,全年平均气温13.5度左右,全年平均降水量544.9毫米左右,无霜期一般为200 天左右。

山西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山西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00年12月3日15时许,山西省运城地区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8人(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伤21人(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7万元。 一、矿井概况 天龙煤矿位于河津市西北25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河津市下化乡管辖。矿区西北约1公里处有九一公路与龙一虎公路相接,距离门口火车站约12公里。该矿井井田东北与明星煤矿相邻,东南与市营老窑头煤矿8采区相接,西南与地营船窝煤矿5号井相邻,西面为下化乡杜家湾村村办小湾沟煤矿。该矿井下与相邻四矿贯通。天龙煤矿井田面积0.2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76万吨,可采储量113万吨,批准开采山西组2号煤层,煤层厚度5.90米~6.10米,平均厚度6米,煤种为瘦焦煤,属近水平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低瓦斯矿井。设计能力6万吨/年,经调查,2000年截止“12·3”事故前实际生产原煤达18万吨左右。 矿井采用主立一副斜开拓方式,主井直径3米,断面7.06平方米,垂深173米,主提升机选用JTP—1.2型75千瓦绞车,提升容器为自制2吨吊桶;副斜井平均倾角18°,断面4.57平方米,斜长380米,安装BK40—4—N。10型15千瓦轴流主扇1台。矿井通风方式为边界并列式,主立井进风,副斜井回风,今年复产验收时测得总进风量400立方米/

分,总回风量为408立方米/分。采用巷道掘进、独头回采的方法采煤。井下运输采用畜力小平车和农用三轮车运输。矿井用工180人左右(均为临时工),分三班作业。 2000年3月29日,天龙煤矿经河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节后复产验收领导组验收合格,准予生产。11月21日,针对在冬季煤矿安全检查中检查出该矿主扇时停时开,利用风井下料,局部通风不成系统,工作面支护稀少等重大隐患,河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下达了对该矿的停产整改通知书。但事故前该矿既未停产,更未整顿,仍在继续突击生产。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12月3日早6时30分,四川民工工队长邓明平和副矿长张玉堂等共计44名早班工人入井到各自岗位作业。其中,采煤工19人,拉工16人,技术员1人,安全员2人,杂工6人。14时30分,湖北工队长李三等共计43名中班工人,陆续下井作业,其中,采煤工19人,拉煤工11人,技术员1人,安全员1人,杂工11人,到井下大巷和15个作业面。15时许,在交接班过程中,井下突然发生瓦斯爆炸,87名工人被困在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地面主扇未开,约10分钟后,方在一片混乱中启动主扇。

山西省人民政府历届领导

山西省人民政府历届领导 山西省人民政府(1949年9月—1950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任命) 1949年9月1日,根据华北人民政府令,恢复山西省建制。同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政府主席程子华,副主席武新宇、裴丽生、王世英,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17人。同时,全省1市(太原市)、92县、8个市辖区、2个工矿区先后成立人民政府,在省以下设7个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主席:程子华(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任命) 副主席:武新宇(1949年9月免) 裴丽生(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任命) 王世英(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任命) 山西省人民政府(1950年3月—1952年4月)(山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3月12日至26日,山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的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主席程子华,副主席裴丽生、王世英、邓初民,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27人。此后到1950年底,全省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陆续召开。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调程子华进京工作。1951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赖若愚任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席。 主席:程子华(1950年3月至1950年9月离职进京工作) 裴丽生(代理,1950年9月) 赖若愚(1951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副主席:裴丽生(1950年3月山西省一届各界人大选出) 王世英(1950年3月山西省一届各界人大选出) 邓初民(1950年3月山西省一届各界人大选出) 山西省人民政府(1952年4月—1955年2月)(山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4月13日至20日,山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新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报送省人民政府公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报送省人民政府公文考核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9]71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1 【实施日期】2009.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报送省人民政府公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中央驻晋单位,省属大型企业: 现将《报送省人民政府公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报送省人民政府公文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行政机关公文报送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6月起对报送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公文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驻晋单位,省属大型企业。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晋政发〔2008〕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4号)等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公文(包括电子公文)内容、行文规则、文字规范、体例格式、批办件办理和代拟稿质量等方面的内容(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一)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范工作、提高质量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对各单位日常报送的每件公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依据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逐条对照,相应扣减该项所对应的基本分数;对公文质量较高、处理环节没有出现问题的单位,给予相应加分,年内累计加分。 (三)考核采取百分制。年终按照各单位年度得分和其他综合情况,经省考核领导组评审排列名次、确定等次。 (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报送公文情况进行通报。 四、表彰等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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