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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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

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1

注:事项性质如填写其他则请注明具体性质;每一事项写一张表格,务必提供本事项办理详细流程图和办事表格,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提交。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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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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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4

收费依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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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5

注:事项性质如填写其他则请注明具体性质;每一事项写一张表格,务必提供本事项办理详细流程图和办事表格,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提交。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

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 6

注:事项性质如填写其他则请注明具体性质;每一事项写一张表格,务必提供本事项办理详细流程图和办事表格,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提交。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表

单位名称:吴江市物价局事项编号:7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 政许可项目是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颁布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200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 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辨的意义:一是行政许可项目不可以委托事业单位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可以委托事业单位实施。有的事业单位为了实施行政审批权力,就将行政许可项目说成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二是对违反行政许可项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国家部委规章和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不能作为适用依据;对违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国家部委规章和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能作为适用依据。有的部门为了为其乱处罚辩护,就将行政许可项目诡辩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是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要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收费,只要有省物价部门文件依据就可以。有的部门为了乱收费,就将行政许可项目错误定性,从而规避法律违法收费。四是行政许可项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提

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的部门为了避免被告,就将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为内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可见,准确识别某一项目是行政许可还是非行政许可审批,意义重大。 对于某一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许可项目还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应当如何准确识别呢? 1、看事项范畴。行政许可项目仅限于从事某类特定活动,包括申请停止活动(不限于《许可法》第十二条中所列事项,超出的事项只是属于不合法的行政许可项目),例如《养犬登记证》;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则不限于从事某类特定活动,包括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事项,例如收养登记、工伤认定。 2、看申请目的。申请目的是为了从事自己预期受益的活动,一般是行政许可项目,例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目的是为了直接获得法定权益或者为了履行法定义务,则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例如“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 3、看行政干预。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若不受行政干预的,可以是行政许可项目。比如申领《营业执照》,人们不想去从事经营活动就可以不去申领,行政机关不能强制人们去申领。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若会受到行政干预的,则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比如兵役登记,适龄青年不想去登记也得去登记,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制裁。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章) 组建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为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指天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

行政许可案卷(完整版)

行政许可案卷(完整版)

非行政许可案卷卷宗 (封面) 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号 非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设定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 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实施办法》 法定实施机关: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受理时间: 本机关决定时间: 非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归档日期:年月日

非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编号: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现向(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非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非行政许可申请书、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的资料、受理通知书、审批表、决定书、送达回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备考表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北京天银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宫分公司):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 非行政许可申请书、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的资料、受理通知书、审批表、决定书、送达回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备考表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政发[2015]2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桂政发〔2015〕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任务 自治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列入党委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直驻桂单位等上述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和面向地方人民政府等方面实施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均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要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全面清理政府职权的基础上,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标准,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对行政许可以外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人民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清理工作结束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二、取消和调整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级各部门实施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含面向地方人民政府等方面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事项),按照下列要求予以取消或调整: (一)对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予以取消。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严格按照《

非行政许可审批司法审查问题研究_程琥

非行政许可审批司法审查问题研究 程 琥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 100040 副院长) 摘 要:在我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际,非行政许可审批将何去何从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与行政许可并行的审批制度,非行政许可审批长期以来呈现过多、过滥问题,直接影响《行政许可法》有效实施。在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尽管非行政许可审批作为一种审批类型被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仍然会以某种形式长期存在,并且还会制约和影响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进程。因此,必须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司法审查监督力度,把非行政许可审批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关键词:非行政许可;审批;司法审查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6)01-014-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把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的第一件大事,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① 应当说,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取消、下放、调整一直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长期以来,非行政许可审批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并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有效监督和司法审查。因此,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当下,加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司法审查意义重大。 一、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基本内涵 行政审批作为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广泛适用于各种行政管理活动中。从产生历史看,行政审批制度可以追溯到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和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的。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行政审批过多、过滥问题非常突出,行政审批制度始终处于被改革、取消、调整状态中。虽然每次改革都取得一定效果,行政审批数量短期内也会出现大幅减少,但是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松绑”感受并不明显,且行政审批繁衍能力极强,很快又会在前期减少的基础上大幅增加。特别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刚性规则让一些部门和地方在执行《行政许可法》中悄然生成一个新的术语并被广泛使用,即“行政许可审批”,并且非行政许可审批也就堂而皇之地作为与行政许可并行的一种审批类别而存在。 ① 2014年8月27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

行政许可一览表【模板】

表二:行政许可一览表

5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 工程项目申办房地产证核 准12个工作日 国务院、水利 部(国家计 委)、省人大 1992年4月3日 1996年12月3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 2、3条;《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6、7条。 区国土城 建和水利局 6 工程破堤(坝)核准水利投资类工程 为5个工作日,非 水利工程类为13 个工作日1、全国人大 2、省人大 1、1998年1月1日, 2、1996年12月3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 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 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 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 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2、《广 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任何单位确因 生产或建设需要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旱闸、 埋设管道或兴建其他工程设施,应提出工程设计 方案,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一级 河道提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报建单位应 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按期完工,并报请验 收。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建单位必须负责加 固、改建或堵闭,废弃的应拆除并回填夯实。 区国土城建 和水利局

14 收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 权无全国人大1999年1月1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 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 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 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 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 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 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 当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 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顺德区国土 城建和水利 局 目前还没有 真正下放审 批权,我局 仍然以佛山 市国土资源 局名义行使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_百度.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深规土〔2011〕662号 [内容纠错]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 (共3项 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 01 公共用地城市雕塑审批 02 市政管线接口(建设工程开设路口审批 03 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 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共用地城市雕塑审批 一、审批内容 对公共用地城市雕塑建设进行审批。 二、设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1994年4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修正第六条、第七条。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批准。 四、审批条件 (一符合城市雕塑总体和区域规划; (二取得城市雕塑所处公共用地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 (三设计成果中,建设布局与艺术水平与城市发展需要相适应。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及本实施办法。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城市雕塑所处公共用地负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城市雕塑设计图、效果图或雕塑小样(盖章须齐全,原件各3份; (五创作设计人员资质证书及承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六配套工程施工图(盖章须齐全,原件各3份; (七有关地点、基础、规格等专业材料(原件1份。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第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权限梳理汇总表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权限梳理汇总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盖章):铁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报时间:2006年3月21日序号行政执法依据实施时间行政执法 权限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3.03.01 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7.01.01行政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03.01行政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06.29行政处罚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01.01行政处罚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09.01 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12.01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01.01行政处罚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10.01行政处罚10《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02.01行政处罚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①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01.01行政处罚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7.01.01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08.01 ②行政处罚1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05.01行政处罚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01行政处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01.01 行政许可 ②行政处罚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许回标法》2000.01.01行政处罚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10.31行政许可2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10.31行政许可2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12.01行政处罚2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12.01行政处罚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03.15行政许可2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04.01行政许可2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10.07行政许可26《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07.09行政许可 27《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09.01 行政许可 ②行政处罚国计价[1999]1707国物价[1992]414

非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项目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使用审 批 审批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审批收据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登记表》(表样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据同上);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依据同上); 4、社会保险登记证书(依据同上); 5、企业职工花名表(依据同上); 6、上年度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依据同上)。 审批程序: 一、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一)受理(初审) 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登记表》(表样附后);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据同上);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依据同上); 4、社会保险登记证书(依据同上); 5、企业职工花名表(依据同上); 6、上年度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依据同上)。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负责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给予申请人《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将申请材料转科长。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和申请材料一并退申请人,同时告知科长。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同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科长 岗位职责和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在《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主管局长。 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复审意见和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转主管局长。

南京市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

南京市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4]281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17 【实施日期】2014.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宁政发〔2014〕2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发〔2014〕15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在前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取消和下放47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6项,下放31项。 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进行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聚焦投资创业、创新、就业、资质资格认定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努力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要创新管理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构建现代治理体系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表 2.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表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 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表

行政审批相关解释

行政审批相关解释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 行政许可项目是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颁布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200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以后正式确立的概念。 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辨的意义: 一是行政许可项目不可以委托事业单位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可以委托事业单位实施。有的事业单位为了实施行政审批权力,就将行政许可项目说成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是对违反行政许可项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国家部委规章和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不能作为适用依据;对违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国家部委规章和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能作为适用依据。有的部门为了为其乱处罚辩护,就将行政许可项目诡辩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三是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要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收费,只要有省物价部门文件依据就可以。有的部门为了乱收费,就将行政许可项目错误定性,

从而规避法律违法收费。四是行政许可项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的部门为了避免被告,就将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为内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可见,准确识别某一项目是行政许可还是非行政许可审批,意义重大。 准确识别某一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许可项目还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做到十看: 1、看事项范畴。行政许可项目仅限于从事某类特定活动,包括申请停止活动(不限于《许可法》第十二条中所列事项,超出的事项只是属于不合法的行政许可项目),例如《养犬登记证》;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则不限于从事某类特定活动,包括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事项,例如收养登记、工伤认定。 2、看申请目的。申请目的是为了从事自己预期受益的活动,一般是行政许可项目,例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目的是为了直接获得法定权益或者为了履行法定义务,则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例如“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 3、看行政干预。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若不受行政干预的,可以是行政许可项目。比如申领《营业执照》,人们不想去从事经营活动就可以不去申领,行政机关不能强制人们去申

消防大队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

消防大队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类别序号项目 行政许可项目1 消防设计审核 2 消防验收 3 消防安全检查 4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5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 消防设计备案 2 消防验收备案3 4 5 办事服务项目1 2 3

消防设计审核服务指南事项名称消防设计审核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受理机构醴陵消防大队决定机构醴陵消防大队 办理条件 1、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 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医疗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网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图纸(内部装修平面、立面、剖面图,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等装修施工图;灭火器配置图、电气线路施工图、防排烟及消防设施设计平面图、系统图等)。 办事程序 一、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附件1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统计表部门简称部门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系统建设部门姓 名 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负 责 人 联 络 人 技 术 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部门(盖章):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事项是否 属于并联 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是 □否 是否需要 收费 □是 □否 是否出证 办结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 个人类□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 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规定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 导)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承办人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受理地点受理 人员 受理人办 公电话及 手机 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 批准-办结)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审批最终决定 机关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 称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 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金额)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填写说明 1、此表主要了解审批部门每项行政审批的情况。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参照最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每一审批事项小项填一份表格。 2、审批事项中如有子项的,请在“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业务子项。如:企业核准登记这一许可项目中含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5个业务子项,就拆分为5个事项分别填写表格。 3、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如该审批事项属于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领域的审批事项,则填写“是”。 4、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属于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两者都有就全勾选上,如有其他类别请注明。 5、审批事项类别: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审批事项类别为准。 6、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指有权批准该审批事项的领导。 7、审核业务科室:指审核该业务的主要科室。 8、承办人:指承办该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承办人员都可以填上去。 9、受理地点:指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点。 10、审批程序:指完成该项审批业务需经历的所有环节过程描述(如受理、初审、复审、检验检疫、验收、听证、培训、考试、公示、收费、发证等环节)。 11、规定办理时限:指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概念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概念 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概念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对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来说的。它大多数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派生”出来的,也是作为一项辅助性和替补性及相对监督性的工作来实施的。有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这种情况,由于中国地大物博,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出台繁多,行政自由度较大,缺乏应有的或有效的行政监督,导致了行政许可行为的特许性行为比较多,加上《行政许可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致使非行政许可行为的不断增多。而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这是比较明确的概念。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概念,在目前来讲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以及正式的权威发布的渠道加以确定,各地在实践中及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我认为大致的原则概念就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这里的概念,应当比较明确。由于《行政许可法》颁布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一轮比一轮深入,有不少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都在或多或少地变更或转移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方式和渠道,由此导致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减少和压缩后又变相转入到非行政许可

审批事项中,变为与行政审批项目相同意义的审批项目。这种暗渡陈仓的做法,是部门利益在作怪,其结果是抵消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损害了公民的权益,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我们必须认清其危害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在行政行为的类别上确认其行为的内涵。首先,它是属于类似于行政许可的依据“申请”的管理性外部的行政行为。这种“申请”可能是单独的,也可能是依附于行政审批项目中并产生于各个环节,或者即派生出某个环节,比如报相关单位备案、确认、核查等,或者设置了某种前置性条件加以限制,并收取当事人的费用(不收费用的也有,但增加了权力管制,延长了办事时间)。这种行政行为,也是一种准管理性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其次,这种行为本身所涉及的管理对象都是外部的管理对象,比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等,对这些管理对象作出的管理行为。而作出这些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等单位,大都是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的额外的审批事项。我将其称之类似于行政许可行为或者说准行政许可行为。这样说,是因为其实施的主体和对象大都没有变,其行为特性更是符合行政许可行为,而且老百姓也将其视为或等同于行政许可行为。二是在行为性质上,其与行政许可相等或相近,即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非行政许可也是准予或者允许或者同意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虽然有些行为是依附于行政许可中,但其与行政许可行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申请表 说明:1、采集地点需注明至村或林班。2、采集数量填写株数、枝数或重量(kg)。 3

野生植物进出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注:本表各项目填写内容及需附具的有关申请材料见填表说明 4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名称(个人)”要求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地址”要求详细到县区、街道、门牌;“联系人姓名”要求填写此次申请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物物种(或亚种)的中文名称要求一律填写该种(亚种)植物在植物分类学中的中文学名。 3、保护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国家保护I级、Ⅱ级,CITES附录I、附录II或附录III;如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名录物种, 则将对应栏中的“□”改成“□√”。 4、请者应在“来源”一栏注明该种货物所含植物或其成分是人工培植、野外获得或其他方式。 5、“货物类型”分为“活体”——活的植物全株或其新鲜的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原料”——物理形态发生改变,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加工品”——利用或含有该种野生植物成分的加工产品。 6、果货物类型为“加工品”,则要求在“植物原料含量”一栏注明该种货物中该种野生植物的含量百分比及其所含重量。 7、“货物进出口目的”一栏要求按照“科学研究”、“文化交流”、“进出口贸易”等目的填写。 8、附件”一栏应把所需附件名称前的“□”改成“□√”并附具体文件于申请表后,如有其他附件也在此栏注明。 9、“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一栏要求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表中“联系人”可与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不同自然 人。

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92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序号 子项备注 (1) 农业、水利、渔业、物流等服务项目 (2) 交通、通信、能源、工业项目 (3)社会发展各行业项目(4) 城市建设、环保、节能、房地产等项目 2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5)属县级政府主办或管理的下放到县级政府 3省内蔗糖收购价格的制定与调整(6)4 除省内生产企业直销给用户以及由省属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销售以外的民爆器材的流通费用标准及销售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7) 5 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部分)(8) 属县级政府主办或管理的下放到县级政府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 6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9)7教育机构跨市招生 (10)8市管权限内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11)潮州市科学技术局9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2)10外国人普通签证、居留许可(13)11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备案 (14)(1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抽查(1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13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17)14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变更登记(18)15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19) (20)律师转所 (21)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17 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审核)(22)18 省级以下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 (23) 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92项) 潮州市司法局 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16潮州市教育局市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 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 潮州市公安消防局12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1 潮州市公安局

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消审批,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消审批热点解读(一)

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消审批,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 消审批热点解读(一)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消审批,两会关于政协一号提案取消审批热点解读(一)》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 由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列为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提案人为民盟中央王璇,提案形式为党派提案。王璇在提案中建议,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转

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的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王璇建议,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公布。 王璇在提案中建议,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TOP100范文排行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

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利监督管理休憩;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王璇建议,进一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功能。 王璇还建议,规范完善社会中介机构运行行为。尽快制定社会中介组织法或管理条例,规范中介服务的职能、服务标准、收费等,实现依法管理;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对现有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项目,能取消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 一、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内容 东川区因民镇辖区内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及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一)凡在因民镇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因吸毒、赌博行为等,造成的家庭困难的人员,不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法律依据:《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九条。 五、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原件1份);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东川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原件1份); (四)申请对象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有单位的职工,出具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提供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2.有离休、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离、退休养老金领取凭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费的证件及凭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出具领取退休费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的证明及凭证;失业救济金领取情况的证明及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下岗人员或内退职工应提供下岗证、下岗时间、领取基本生活费金额的证明(原件); 6、离婚证明: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残疾证明:残疾人须提供由县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每年提出申请,并出具社区居委会关于居住、就业及生活情况的证明(原件一份); 9.在校就读人员,须出具学校及主管部门关于其是否是自费就学的证明(原件一份)。 法律依据:《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填写《东川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此表到东川区因民镇人民政府免费领取。 七、非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东川区因民镇人民政府。 八、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机关

旅游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 攸县旅游局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攸县旅游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3、《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4《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5、《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2、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40项) 1、旅行社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未制作和保存业务档案 2、旅行社无理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3天至15天的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3、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 4、旅行社未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5、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致使旅游者人身、财物受到损害 6、旅行社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 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 —2—

7、旅行社聘用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持有资格证书的导游、领队 8、旅行社选择境外未经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作为接待社 9、旅行社与境外接待社未签订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0、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且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天至30天的停业整顿、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2)《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11、旅行社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12、旅行社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 13、旅行社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14、旅行社违反规定设立办事处、联络处和代表处等机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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