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要具备的条件及需要办理的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要具备的条件及需要办理的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要具备的条件及需要办理的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要具备的条件及需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首先须具备下列条件:

外籍人士要具备法定个人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就业前要办理的法定手续: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具体而言需要办理以下手续方可就业:

1、用人单位为聘用的外籍人士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应当在拟聘雇的外国人入境以前,向市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并按劳动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文件:

2、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的申请被批准以后,由劳动局颁发许可证书,用人单位凭许可证书等有关材料向被授权单位申办外国人入境职业签证手续,并通过被授权单位向拟聘雇的外国人发出签证通知函及许可证书。

3、获准来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应凭上述签证通知函及许可证书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办职业签证。

4、用人单位应当在被聘雇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效文件到劳动局办理就业证:

已获取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申办居留证件。

【公安部通知2004-030】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公安部公境[2004]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机关是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以及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 【第三条】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加签、变更(以下统称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受理与审批 【第四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询问有关情况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受理外国人的首次居留许可申请,必须面见本人。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和审批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认真核对不准入境人员名单,核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方可签发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签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 【第七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审批同意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签发。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各企业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 为加强对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规范外国人就业的申办与审批工作,现将《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对贯彻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上海市劳动局负责对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 二、外国人在本市就业(包括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受派遣在本市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应当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以下简称就业证)。 三、持有《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及《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的外国人可免予办理就业许可证书和就业证。 四、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许可证书后方可聘雇;获准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须取得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本市就业。 五、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岗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必需的,从事技术、管理或需要特殊技能国内缺少适当人选的岗位,且该岗位聘雇外国人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六、外国人在本市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爱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 七、外国人在本市就业应当持职业(z字)签证入境。对持其他签证入境后申请就业许可的,应在获取许可证书以后出境重新申办职业签证入境。 八、未持职业签证入境,申请就业并获取许可证书的下列人员,因情况特殊难以出境重新申办职业签证的,在提供有关材料后,可以直接申办就业证,并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 1、按涉外项目合同约定受聘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2、为用人单位进口设备从事安装、调试和维修,期限不满一年的人员; 3、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 九、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和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的随行家属要求就业,应当按本意见规定的审批程序申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持就业证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变更身份手续。 十、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应当在拟聘雇的外国人入境以前,向市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并提供下列文件: 1、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外国人申请函; 2、填写正确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3、拟聘雇外国人的工作经历及受教育情况证明;

外籍人员工作签证问题

外国人到境内办理工作签证的申请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 提供材料: 1、填报《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 3、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及其复印件; 5、聘用原因报告; 6、申请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7、申请人履历证明; 8、聘用意向书; 第二步: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 提供材料:(初次办理还要到公司所在区公安局进行面谈)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申请人护照(附护照主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外国人就业居留资格申请表》(贴相片一张加盖骑缝章); 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表机构的代表要提供代表证复印件); 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处所属派出所报户口)。 第三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证》 (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 提供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及其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 提供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2、《外国人就业证》;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4、《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5、填妥《外国人申请居留谈话记录》、《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政策、程序及要求等)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 一九九六年,中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外贸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见附件)。 几个热点问题: 1、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备注: 1、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约定: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经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中央直属企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 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如何申请?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①用人单位须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再确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尔后,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具体负责签发 许可证书。 ④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被授权单位(一般是外经贸局)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⑤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职业签证)。 ⑥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外文,则须有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属境

外国人工作签证需要资料清单

上海新办工作签证需要的资料清单: Company公司: 1. Company Business license (copy)×5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5; 2. Code of the Organization(copy)×5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盖章】×5; 3. Certificate of approval(copy)×5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章】×5; 4.《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简称IC卡) 如果有IC卡,需IC卡原件;如果没有IC卡,可以不用要; Personal个人: 1.Passport(copy)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2.Diploma(copy)学历复印件(或扫描件) 3. Resume个人简历(电子版)【相关个人经历的年份时间需连贯】 4.Two years work experience or work of qualification copy one 相关职位的2年的工作经验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When u come back hold z visa ,从国外回来后需要准备: 1.Registrationformoftemporaryresidenceoriginal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派出所最新登记) 2. labor Contract copy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位最好和就业许可证上的职位一样)

3. Health certificate original体检证明原件(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 4. Passport original护照原件 5. 2-inch full face photo with blue or white background×5 , 2寸照片5张(蓝底或白底) 6.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copy)就业许可原件(或复印件) 需要盖章的表格: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打印一份盖章); 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打印二份盖章); 3,《委托代办公司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备案表》(打印一份盖章);4,《居留许可申请函》(打印一份盖章); 5,空白A4纸盖章×6(4张左下角,其他右边中下角)【位置都不要太下】 (学历翻译,简历翻译,工作经验证明翻译,邀请函申请表)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11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外国人办理上海工作签证手续流程

外国人办理上海工作签证手续流程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 ↓ 入境 ↓ 外国人就业证 ↓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第一步外国人就业许可办理 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7339914.html,/info.issue.issueAction.do;jsessionid=133EBAE4C350C57996 A82E1E387B05AC?method=viewPage&issueId=939 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 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邮编:200070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717339914.html,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申办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工签办理有四个步骤: 1,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 2.商务局申请工作邀请函 3.境外申请临时Z (如果人在北京工作,而且是非受限国家可以直接转工签,不用开函出境) 4.回来中国,去劳动局申请就业证, 5.申请一年居留许可。 外国人办理工签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24-60之间 1、外籍人士来华邀请 一、1、2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邀请函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1次、2次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2、填写《签证通知表》; 3、委托单位就委托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被邀请人简历。 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三、半/一年多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须由业务部门经理、外企综合服务部签署意见;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呈报文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3、委托单位就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委托机构的简介; 5、被邀请人简历。 多次来华邀请函须呈报贸促会,由贸促会审批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 8、委托书; 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申报流程

外国人参保申报流程 1.外国人就业证 申办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初次就业申请 1、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外国人就业信息,申请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深圳市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开通需备资料: 1)面谈情况表(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下载) 2)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上交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5)涉外就业服务大厅地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楼业务咨询电话:25942934 6号窗口办理 2、网上申报事项预审通过后,备齐以下材料递交涉外就业办事窗口: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提供中文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聘用意向书(可从网上下载,原件1份,双方签名盖章),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派书适用于用人单位章程规定可以由出资方派遣的人员,或被公司总部派遣到深圳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任职工作的人员。委派书应当载明委派事由、担任的职务、委派期限等内容); (3)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因报告(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内容要求详见网上政策问答);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指相关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对高技能人才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若能提供证明本人从事相关工作能力的材料,如曾经服务过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等亦可。以上证明除推荐函需为原件外,其余均需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各1份,验原件); (5)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属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用人单位需提供登记证,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分支机构)的免提供(1)、(2)、(3)、(4)项的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1)、(2)、(4)项的材料,但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证》)。 (1)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一)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外国人就业证申请报告(样式)

关于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的报告 (样式)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单位名称)属(单位性质)单位,主要从事等生产经营(教学、培训)活动,因工作需要和岗位的特殊要求,需要聘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先生(女士、国籍:,护照号:)到我单位工作。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向贵厅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附后),请予以办理外国人就业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附件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和《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外国人的履历证明; 3.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聘用意向书或聘用协议;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游证件(复印件一 份); 5.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 份); 7.企业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二×××年×月×日

关于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的报告 (样式) 自治区劳动和保障厅: 我单位属(性质)的单位,主要从事等生产经营(教学、培训)活动,因现在岗位工作的先生(女士)的就业证(编号:)即将到期,而且目前我单位还无法在国内找到该工作岗位的合适人选,所以,决定继续聘用先生(女士)。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附后),请给予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手续。 附件1.《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一份); 3.《外国人居留签证》(复印件一份); 4.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复 印件一份); 5.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一份); 7.企业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培训机构办学许 可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二×××年×月×日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1、外国当地劳动部门批外国人就业许可 2、外国当地商务局批来华工作邀请函 3、持以上资料到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4、进入中国后先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5、体检 6、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就业证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 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和需要材料如下: 如果本人不在中国,且没有工作签证,就需要自己在外国(不能在中国)先行办理就业许可,和邀请函,然后去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公司为合资公司,还需要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申请工作邀请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持第一、第二步办理的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去外国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工作签证。 进入中国后 第三步:临时住宿证明 1.护照, 2.租房合同或酒店长包方合同 3.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第五步:体检 1.护照 2.当地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健康证明(体检如果是境外指定医疗机构需要在北京做确认)

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新规定就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2017年3月28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4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一、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较《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材料方面有何区别?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减少了申请函、许可原件或存根、中英文简历、推荐信等7份材料,增加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认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材料。 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有何亮点? 新制度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享有更多便利措施。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亮点一:化繁为简 外国人在线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持有效护照或证件即可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取消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申办环节。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将享受“绿色通道”,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则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亮点二:采用承诺制 对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也实行承诺制。 亮点三:办理期间短,许可期限长 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

外国人申请赴中国工作签证

外国人申请赴中国工作签证(Z)流程是怎样的? 请问是哪个国家的?现在人在国内还是国外?持的是F签证还是L签证?如果人在国内可以不用出国,办理境内变。 办理工签的程序以及材料如下: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11工作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社保登记证(内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如果是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事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如果人在国外,申请工作邀请函,如果人在国内,可以直接境内变A。申请工作邀请函(5个工作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是婚姻证明,孩子是出生证明(18岁以下) 工作邀请函申请的是境外的Z签证 B.境内变签(L/F-Z)(5个工作日) 1.护照原件 2.住宿证明复印件 3.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或者白底 4.体检原件一份 5.清晰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页,内资社保登记证复印机那盖章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及有关部门,各驻外使、领馆、处: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劳动部门应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就业证,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就业。逾期不办的,按非法就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流程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一、用户帐号注册申请(如用户已有帐号,可略过此步) 1.在网站首页右下方,点击“注册”按钮,请按各栏目要求填写表中各项,并请选择“企业用户”,以便选择您所欲申请的电子政务项目,可多选。最后提交。 2.用户帐号申请成功后,马上生效。此时就可以运用此帐号在我们网站申请您的业务了。 二、用户申请 1.进入“电子政务”--“网上受理”,点击“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进入“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流程”页面。 2.如您符合申请条件,可在屏幕的下方点击“申请工作签证”或“申请商务签证”(若未登录,请先输入您的帐号和密码),进入“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表格填写页面。 3.点击“开始填写资料”开始填写,请您正确填写您的内容,如有不明,可参考我们的表格填写样例。 4.您的申请成功提交后,将会产生一个受理号,请您牢记此受理号。您可根据此受理号,查看您业务的办理情况。 申领程序 一、提交申请并登记编号

申请单位可通过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上审批系统或直接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申请报告须原件)提交至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经济联络处,经该处经办人员审查确认为有效申请后,登记并编号。若确需急办者,须在申请报告中写明理由,由该处经办人员按急件予以优先登记办理。 二、审核签发签证通知表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外国人入境审批表格一式四份进行审批,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按照外交部统一规定的英文函电格式,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审核内容: 1.被邀请方的姓名、单位、地址、国别、性别、身份、护照号码、入境后前往的目的地(只可填广州),来华目的,签证地点(指我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签证处)。 2.申请单位情况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领取签证通知表 申请单位经办人在五个工作日之后(急件例外)赴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经济联络处领取签证通知表,领取时须仔细检查通知表内容是否与申请表相符,并签名确认。 四、签证通知表的发送与核对 签证通知表经签发后,由申请单位发送给被邀请方,被邀请方持该签证通知表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对被邀请方签发签证时所作的名单核对。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江苏苏州地区完整版)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一、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证明)。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有外国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国外的正规医院或国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均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外国派遣机构或聘用单位提供证明)。 8、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9、企业须提供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二、至外经贸局办理职业签证邀请函 1. 就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2. 护照复印件1份 3.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 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 5份 至苏州外经贸局办理邀请函(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

三、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 8.上述以外应聘来华工作人员需提供: 1)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中国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9.申请在华停留期超过6个月的工作签证人员还须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体检须在下列大使馆指定医院(见“指定医院”项)检查; 2)未满18周岁者及第6项所涉临时赴华演出人员无需提供。 10.所有申请人须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并同时提供申请人护照。签证申请表内须写明申请人的住址、联系电话及在华任职单位名称。护照有效期限一般应长于4个月,并有可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四、入境后十五天内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或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8、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费用:收费标准: 50元/月、10元/本 五、入境后三十天内至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1. 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申请表; 2.;(附样本)

外国人来中国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外国人在xx就业的流程 第一,外国人与中国的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第二,雇主到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5.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第三,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邀请函(通知签证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须提供: 1.外国人就业xx 2.xx 3.护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外国人凭《工作邀请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 第五,外国人来华后,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第六,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就业证》。 第七,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一般是Z类签证(12个月长度),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境内延长;那些持有其他类签证(如L、F类)的、已经在华的外国人,如获得工作机会,可在中国境内当地办理签证转签事宜;持有X类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如获得工作机会,他们需出境一次,在境外(如香港)申请新的签证。 申请Z类签证时,外籍人士需要向中国海外使领馆(或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出示提供正式的“雇佣合同”。 --------------------------- xx雇主的义务与责任 详尽的岗位描述、要求和待遇: 为尽快聘请到合适的外籍人才,用人机构需制定详细的岗位描述和待遇计划,它包括岗位描述(岗位名称、聘用期、试用期限、职责、工作汇报对象、每天工作时间长度等)、对应聘人员的要求(年龄、母语、中文程度、其他外语要求、专业背景和受教育程度、是否已在中国境内、电脑操作技能等)和待遇(工资或生活补贴、休假安排、是否承担其国际旅费、住房、保险、膳食安排等)。 如聘用实习生,还要说明是否有正式聘用机会、实习证书等事项。 工作计划和指导:

外国人居留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外国人居留证》办理流程及材料一、新办 (1)提供下记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派出所确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1.《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交其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3、邀请单位证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作证明(无格式要求)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2)提供下记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公安分局确认《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2份)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交其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各2份) 3、工作证明 4、邀请单位证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3)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复印件1份,护照有效期限不小于3个月); (4)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翻译件原件1份。须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4)办理通知函电及就业(Z)签证 1、到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外事局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通知函电。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2、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 申请人持通知函电及其它相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5)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持就业(Z)签证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应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建立劳动关系,再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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