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

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⑤试验结果处理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式计算(精确至0.1%):

R S×100

F=

m

式中 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

R 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

m—水泥试样的质量,g。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用水量测定试样方案

①检测试样目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均受水泥

浆稠稀的影响,为了不同水泥具有可比性,水泥必

须有一个标准稠度,通过此项试验测定水泥浆达到

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作为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用水量的标准。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a、《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b、《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GB/T 1346—2001规定,当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当采用代用法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调整水量法)或标准稠度用水量。

③主要仪器:水泥净浆搅拌机、代用法维卡仪、标准

维卡仪。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标准法):

a、搅拌机具用湿布擦过后,将拌合用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分钟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b、拌和时,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搅拌机具

粘有的水泥浆刮入锅内,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c、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和的水泥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内,用小刀插捣,轻振数次,刮去多余的水泥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调整试杆与水泥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沉入水泥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放松30s后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

注意事项:a、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b、调整至柱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c、沉入深度测定应在搅拌后1.5min以内完

成。

⑤试验结果处理: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 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

(三)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③主要仪器设备

a、凝结时间测定仪。

b、量水器

c、天平。

d、温热养护箱

⑤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试件的制备。按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方法制备标

准稠度水泥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后,

立即放入养护箱内,记录水泥加入水中的试件即

位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b、初凝时间测定。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30min时

进行第一次测定。测定时,将试针与水泥净浆表

面接触。拧紧螺钉1~2s后,突然放松,使试针

铅垂自由沉入水泥浆中,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

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

间。

c、终凝时间测定。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

连同浆体从玻璃板上平移取下,并翻转180°将

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养护箱内继续养

护,接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并

同时记录测定时间。

注意事项:

a、测定前调整试件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b、整个测定过程中试针以自由下落为准,且沉入位

置至少距试模内壁10mm。

c、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孔,每次测完须将试

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内,整个测试防止试

模受振。

d、临近初凝,每隔5min测一次,临近终凝,每隔

15min测一次。达到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

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状

态或终凝状态。

⑥试验处理结果

初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 1mm时,为初

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内为

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为终凝状

态,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

间,用“min”表示。

(四)水泥安定性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测定沸煮后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试样的体积和外形的变化程度,评定体积安定性是否合格。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

(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测定方法可以用试饼法也可以用雷氏法,有争议时以雷氏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雷氏夹、沸煮箱、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湿热养护箱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按标准稠度用水量确定的方法和结果拌和水

泥净浆。

b、将实现校准的雷氏夹放在涂有一薄层黄油的

玻璃板上,把制备好的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装填

在雷氏夹试模里,并用小抹刀插捣多次,确保

密实,然后抹平。每个水泥样品至少制备两个

试样,在盖上一块涂油的玻璃板,放入养护箱

中养护24±2h。

c、沸煮试验前,首先调整好箱内水位,要求在整

个沸煮过程中箱里的水始终能够没过试件,不

可中途补水,同时要保证水在30±5min内开

始沸腾。

{4}从养护箱中取出雷氏夹,去掉玻璃板,先

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A),精确

到0.5mm,随后将试件放入沸煮箱中的试件

架上,要求指针朝上,然后开始加热,使箱总

的水在30min内沸腾,并恒沸180±5min。d、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

待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测定雷氏夹指针尖

端的距离(记作C)。

注意事项:

a、需平行测试两个试件、

b、凡水泥净浆接触的玻璃板和雷氏夹表面都有稍

涂一层油。

⑤试验结果评断:当两个雷氏夹试件煮后指针尖

端增加的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mm,则

认为该水泥安定性合格。当两个试件的C-A值差

超过4mm时,应采用同一样品再重做一次试验,

再如此则认为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安定性不合格

的水泥判定为不合格品。

(五)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案

①检验目的:通过检验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或评定水泥

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

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②主要仪器设备:a、行星式胶砂搅拌机符合

(JC/T 681—1997)。

c、水泥胶砂试模符合(JC/T 726—1999)。

d、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符合(JC/T 682—

1997)。

e、抗折试验机。

f、抗压试验机。

g、抗压夹具符合(JC/T 683—1997)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1)胶砂的制备

①配合比:胶砂的质量配合比应为一份水泥、三份标准砂和半份水(水灰比为0.5)。一锅胶砂成三条试体,每锅材料需要量如表

表4-1 每锅胶砂的材料数量

②配料:水泥、砂、水和试验用具的温度与试验室相同,称量用的天平精度应为±1g。当用自动滴管加225ml水时,滴管精度应达到±1ml。

③搅拌:每锅胶砂用搅拌机进行机械搅拌。先使搅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然后按以下的程序进行操作:

a.把水加入锅里,再加入水泥,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

b.然后立即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当各级砂是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拌30s。

c.停拌90s,在第一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s以内。

2)试件的制备

①胶砂制备后立即进行成型。将空试模和模套固定在振实台上,用一个适当勺子直接从搅拌锅里将胶砂分两层装入试模,装第一层时,每个槽里约放300g胶砂,用大播料器垂直架在模套顶部沿每个模槽来回一次将料层播平,接着振实60次。再装入第二层胶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移走模套,从振实台上取下试模。用一金属直尺以近似90°的角度架在试模模顶的一端,然后沿试模长度方向以横向锯割动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动,一次将超过试模部分的胶砂刮去,并用同一直尺以近乎水平的情况下将试体表面抹平。

②在试模上作标记或加字条标明试件编号。

(3)沸煮

①脱模前的处理和养护:去掉留在模子四周的胶砂。立即将作好标记的试模放入雾室或湿箱的水平架子上养护,湿空气应能与试模

各边接触。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一直养护到规定的脱模时间时取出脱模。脱模前,用防水墨汁或颜料笔对试体进行编号和做其他标记。两个龄期以上的试体,在编号时应将同一试模中的三条试体分在二个以上龄期内。

②脱模:脱模应非常小心。对于24h龄期的,应在破型试验前20分钟内脱模。对于24h以上龄期的,应在成型后20~24h之间脱模。

已确定作为24h龄期试验(或其他不下水直接做试验)的已脱模试体,应用湿布覆盖至做试验为止。

③水中养护:将作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试件放在不易腐烂的箅子上,并彼此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每个养护池只养护同类型的水泥试件。最初用自来水装满养护池(或容器),随后随时加水保持适当的恒定水位,不允许在养护期间全部换水。

除24h龄期或延迟至48h脱模的试体外,任何到龄期的试体应在试验(破型)前15min从水中取出。揩去试体表面沉积物,并用湿布覆盖至试验为止。

④强度试验试体的龄期:试体龄期是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试验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下列时间里进行。

--24h ± 15min;

--48h ± 30min;

--72h ± 45min;

--7d ± 2h;

-->28d ± 8h。

(4)强度测试

①抗折强度测定

将试体一个侧面放在试验机支撑圆柱上,试件长轴垂直于支撑圆柱,通过加荷圆柱以50n/s±10n/s的速率均匀地将荷载垂直地加在棱柱体相对侧面上,直至折断。

保持两个半截棱柱体处于潮湿状态直至抗压试验。

抗折强度以牛顿每平方毫米(mpa)表示,按下式计算:

R1=1.5F1L/b3

式中:F1—折断时施加于棱柱体中部的荷载,N;

L—支撑圆柱之间的距离,mm;

b—棱柱体正方形截面的边长,取40mm。

②抗压强度测定

抗压强度试验通过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压强度试验机用夹具,在半截棱柱体的侧面上进行。半截棱柱体中心与压力机压板受压中心差应在±0.5mm内,棱柱体露在压板外的部分约有10mm。在整个加荷过程中以2400n/s±200n/s的速率均匀地加荷直至破坏。

抗压强度以牛顿每平方毫米(mpa)为单位,按下式计算:R C=F C/A 式中:F C—破时的最大荷载,N;

A—受压部分面积,(40mm×40mm=1600 mm2)。

注意事项:a、试模内壁应在成型前涂薄层的隔离剂。

b、脱模时应小心操作,防止试件受到损伤。

C、养护时不应将试模叠放。

⑤试验结果处理

a、抗折强度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抗折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当三个强度中有超出平均值±10%时,应剔除后再取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

各试体的抗折强度记录至0.1mpa;计算平均值应精确至0.1mpa。

b、抗压强度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上得到的六个抗压强度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试验结果。如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六个平均值的±10%,就应剔除这个结果,而以剩下五个的平均数作为结果。如果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数±10%的,则此组结果作废。

各个半棱柱体得到的单个抗压强度结果计算至0.1mpa;计算平均值应精确至0.1mpa。

砌筑砂浆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1、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取样不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

2、当施工过程中进行砂浆试验时,砂浆取样量应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并宜在现场搅拌点或预拌砂浆卸料点的至少3个不同部位及时取样。对于现场取得的试样,试验前应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15min。

二、检测依据

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三、重点检测指标

1、砂浆拌合物性能检测试验

2、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四、具体检测方法

(一)1、砂浆拌合物性能检测试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目的:通过稠度的测定,便于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稠度,达到控制用水量的目的,同时为确定配合比、合理选择稠度及确定满足施工要求的流动性提供依据;通过分层度的测定,评定砂浆的保水性。

②《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

a、《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b、《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建筑砂浆的分层度水得大于30mm,其中室内混合砂浆的分层度一般不大于20mm。

③主要仪器设备:砂浆稠度测定仪、钢制捣棒、秒表等。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稠度试验

i.将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然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ii.将砂浆拌和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l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iii.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iv.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l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b、分层度试验

i.将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然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ii.将砂浆拌和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l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iii.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iv.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lmm)即为砂浆

的稠度值。

v.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重新取样进行测定。

注意事项:a、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重新取样进行测定。

b、分层度试验可采取标准法,当发生争议时,以标准法测定的结果为准。

⑤处理结果:

a、稠度试验:

i.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测定值,计算值精确至1mm。

ii.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如大于10mm,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

b、分层度

i.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

ii. 两次分层度试验结果之差,如大于10mm,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

(二)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①试验目的:通过砂浆试件抗压强度的测定,检验砂浆质量,确定、校核配合比是否满足要求,并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②依据标准

a、《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b、《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最新见证取样规定(建筑检测常用2016修改版)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2015.03修订版)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 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pdf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

建筑项目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于2000年9月26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1、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格式见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附件);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取样)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 北京市住建委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规定: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类别:水泥GB12573-90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

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

见证取样规范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水泥取样方法

水泥取样的方法 一、取样依据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2573-1990《水泥取样样方法》 二、应试项目(物理品质) 1、凝结时间? 2、安定性(沸煮法) 3、强度 三、取样单位的确定 水泥编号以该厂年生产能力来确定的,出厂水泥取样单位是依一个水泥编号为单位,一个编号所代表的水泥量可能非常大,一个编号的水泥要供几个工程使用,水泥厂提供的检验数据应是同样的或相差不大的一组数据结果。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如不是连续进场的袋装不足200t或散装不足500t也应作一批进行抽取试验样。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批号应分别作为一个取样单位,更不能混合作为一个取样单位。建筑工程取样单位以200t散装500t为限。也就是说进场不超200t的水泥应至少一份水泥检验报告。 四、取样注意事项

取样应有代表性和科学性,袋装水泥可从不少于20个袋子中取出,这20个袋子应不在同一位置,从水泥堆垛取时要搬去表层水泥袋取中间水泥袋,不要贪图省事而从表层水泥袋中取样,因外层水泥袋始终与空气接触,温度、湿度值垛内不一致,而温度、湿度对水泥质量有影响,特别是安定性指标,同一水泥垛很可能出现外层水泥安定性合格而内部水泥安定性膨胀值可能很大的现象,外层水泥毕竟是少量,不能代表整批水泥的质量,且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严禁用于工程,如果以外层水泥的安定性代表整批(整垛)水泥的质量,就有可能把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混用于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其损失相当严重。20袋子的抽取不仅要从内部,还要从不同的高度并分散均匀,每个袋子中最少取不少于1kg的水泥试样量,散装水泥应从不同深度取样。1、只抽取试验样的缩分后不少于12kg;2、试验样和封存样同时抽取时应不少于20kg,充分拌匀后分两等份密封备用;取样过程应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要把不同时间段取出的份样混在一起,比如不在同一天取出的份样。取出的份样应充分拌匀,拌匀不要在潮湿的环境中进行,并且时间不能耽搁太长,拌匀后应立即密封,盛器最好是金属桶类不与水泥发生反应,无异味、不易破损,容器还应洁净、干燥。工程上常见用水泥包装袋盛装,水泥包装袋大都是尼龙编织物密封性不好样品容易受潮不宜采用。样品容器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样品取出后应及时送检或按有关程序进行签封保存。五、水泥验收 验收时可采用两种方式: 1、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 这种方式是有合同或有协议的验收方式,要求双方共同取样(取样方法按上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 样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 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2019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2019版现行建筑材料检验、见证取样规范大汇总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

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 (一)抽样频率 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 (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 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4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10 七.烧结多孔砖:11 八.烧结空心砖:12 九.水泥:13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5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6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7 十三.天然石材:18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9 十五.粉煤灰:19 十六.建筑生石灰:20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21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22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23 二十、拌和用水:23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4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6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7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8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8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9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30 二十九.外加剂:31 三十.安全帽:32 三十一.安全带:32 三十二.安全网:33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34 三十四.陶瓷砖:35 三十五.膨胀蛭石:35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6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7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8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8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9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40 四十二.PVC塑料窗:41 四十三.PVC塑料门:42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43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44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45 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45 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46 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7 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8 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49 五十二.水嘴:49 五十三.阀门:50 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51 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52 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53 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54 五十八.冷轧扭钢筋:55 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56 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6 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57 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58 六十三.冷拉钢筋:59 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59 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60

见证取样规范[(现行标准)].

朔州市固废资源化研究中心配套中试车间 见 证 取 样 规 范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抽样

§—1 国家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对水泥检验的有关规定 一、GB50164-19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中对进场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3.1.1条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快硬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1.2条规定:应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适当品种的水泥。 第3.1.3条规定:对所用水泥应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和《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 注:根据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测定方法预测水泥28d强度,作为混凝土生产控制和进行配合比设计的依据。 第3.1.4条规定: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及牌号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的仓管或水泥库内。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一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进场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一个月)时,应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014年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 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1499.1-2008

常用材料现场取样方法

常用材料施工现场取样方法 序号材料名称取样单位取样数量取样方法 01 通用水泥同生产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水泥。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复试≥12kg 1.散装水泥:在卸料处或输送机上随机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散水泥取样管,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取样。 2.袋装水泥:在袋装水泥堆场取样。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插入水泥适当深度取样。 02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热轧带肋钢筋钢筋、钢丝、钢绞线均按批检查,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厂)时间组成≤6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 1.试件切取时,应在钢筋或盘条的任意一端截取500mm;2.凡规定取2个试件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试件除外)均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冷弯试件;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同盘的两端;4.试件长度:拉力(伸)试件L≥5d/10d+200mm;冷弯试件L≥5d+150mm(d为钢筋直径)5.化学分析试件可利用力学试验的余料钻取,如单项化学分析可取L=150mm(1~5条亦适合于其它类型钢筋) 热轧光圆钢筋拉伸2根冷弯2根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拉伸1根冷弯2根 预热处理钢筋拉伸2根冷弯2根 03 冷轧带肋钢筋按批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组成≤60t/批拉伸逐盘1个,冷弯每批2个 04 冷拔低碳钢丝①抽样条件同上甲级:每盘/批乙级:同直径钢丝≤5t/批甲级:拉力1个,180°反复弯曲1个乙级:拉力3个,180°反复弯曲3个 1.甲级:在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 后截取两个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2.乙级:从任三盘中,每盘各截取两个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3.试件长度:拉力(伸)试件L=350mm;冷弯试件L=150mm 05 预应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同一外形截面尺寸、同一热处理制度和同一炉罐号≤60t/批拉伸2根从每批钢筋中选取10﹪(≥25盘)进行力学性能试验,从每批钢筋中选取10﹪(≥25盘)进行表面、尺寸偏差检查 06 钢绞线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60t/批每个性能每盘1根从每批中选取3盘;如每批小于3盘,则逐盘检验。从每盘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根试样 07 冷拉钢筋同一级别、同一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一批≤2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从任意两根分别切取,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08 进口钢筋抽样条件同上≤6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需先经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取样方法参照国产钢筋相关规定 09 钢筋焊接接头电阻点焊骨架热轧钢筋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200件/批,一周内不足200件亦按一批计算抗剪3个钢筋焊接接头取样总则:1.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2.试件尺寸:从焊接部位两端各向外延伸150mm。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做力学性能试验,所切试件尺寸要符合规定要求 冷拔低碳钢丝焊点抗剪3个。对较小钢丝做拉伸3个 电阻电焊网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t或200件亦按一批计算纵、横向钢筋各1个拉伸试件试件长度:两夹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倍试件受拉钢筋的直径,且不小于180mm;对于双根钢筋,非受拉钢筋应在离交叉焊点约20mm处切断 冷轧带肋钢筋焊点纵、横向钢筋各1个弯曲试件在单根钢筋焊网中,应取钢筋直径较大的一根;在双根钢筋焊网中,应取双根钢筋中的一根;试件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弯曲试件的受弯曲部位与交叉点的距离大于或等于25mm 09 钢筋焊接接头电阻点焊网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 砂: 1、 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 或 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 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 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 二、 卵石(碎石): 1、 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 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 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 三、 混凝土试块: 1、 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 检验批次: (1) 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3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 100盘和100m 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3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时,每、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 1000m200m c (2) 对于现浇砼: a 、 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 、 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 3块 四、 砂浆试块: 1、 执行标准:JGJ/T70-2009 2、 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 于一 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 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由施工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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