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我们会发现从秦汉至明清,中

国的社会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并没有因朝代的更

迭而变化无尽,相反,却始终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这不

得不归结为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

响。儒家思想的影响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

格和心理内核,另一方面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历史和

灿烂的法律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传统法律

文化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精神

品格和制度特征。

一、“性善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和当时儒

家思想的发展相适应并受着它强烈的影响与制约。儒家

人性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而“性善论”则

是儒家人性论的核心和精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

展史上影响深远。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

意即绝大多数人先天的秉赋和性情相差无几,但经过后

天的习染,有了善恶之分,慢慢相去甚远。再加之其一贯

提倡的“仁”,可以看出孔子具有明显的性善倾向。

孟子本于孔子而又有所发展,明确提出了“人性之

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1〕认为人性本善,犹如水性天然就下。

在“性善”的基础上,孔孟把诱发人内心固有的良

知、善性看作是治国最根本的途径,认为人性本善,所

以,人具有自力奋斗、自我救赎的可能性。而善性的不断

推动,则使人能不断地把自我生命推到一个新的境界。

这样,人之拯救的最根本的力量源泉在于自己,在于人

自觉自愿为善的本性,自然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时,

法律作为外在的强制性规范是不重要的。

于是,孔孟在道德与法律之间选择了道德,极力提

倡“德治”,力求发挥道德感化作用来缓和社会矛盾,以

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与安宁,把教化放在首位,并认为

是比刑政更为优越的统治方法,并进一步指出德礼教化

能从根本上禁绝犯罪,是预防犯罪最彻底的方法。

基于性善,孔孟虽轻视法律的作用,但也并不否认

法律的必要性。由于人性常变,道德教化不可能独当此

任,便需要法律的辅助了。如孔子在听到郑国统治者“尽

杀符之盗”的消息时说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

以猛。猛以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

政是以和。”〔2〕这里体现了宽猛相济、道德与刑罚并重的思想。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把德礼教化作为主要手

段,而把政刑作为辅助手段,其作用和目的是促进德化。然而,法律的辅助作用应该是正辅,不能与德礼教化的

宗旨如仁爱、宽惠相违背。在刑罚的适用原则上主张轻刑、反对重刑;主张“省刑罚”、“薄赋税”。于是,孔孟在刑罚的适用原则上主张轻刑、反对重刑;主张“省刑罚”、“薄赋税”。主张轻刑、反对重刑也是儒家与法家在法律

思想上对立的重要标志之一。

对法律作用的相对轻视,使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

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上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

系上强调人治。“礼治”、“德治”和“人治”是儒家基本的

法律观,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基本模式,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正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发

展与完善的,所以孔孟的性善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

成的基础。

二、儒家民本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

的影响

“民本”一词发端于殷周,经儒家的弘扬而最终成为

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影响

(一)民本思想的内涵

1.“贵民”

即以民为贵,“民”为主体。孟子提倡“民为贵,社稷

次之,君为轻”,〔3〕便是这种思想的直接反映。

2.“养民”

“贵民”强调要将民放置于重要之地,“养民”则是在

“贵民”意识指导下的具体行动,具体措施。如“取于民

有制”,〔4〕不能过分掠夺百姓的财富,老百姓富裕了,国家自然也就富裕了。

3.统治者的自律

在“贵民”与“养民”的基础上,“民本”还应包含统治

者的自律,也即加强统治者自身的修养。

(二)民本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影响

“民本”其意为以“民”为根、为本,因此国家的一切

大政方针皆应以“民”为依归,不能依统治者自己的好恶

而行事,否则将社稷难保。民本思想是古代政治理论的

基础,法律则是用来维护这个基础的外在工具。因此在

儒家“民本”思想的影响下,认为民众安居乐业,才能从

根本上减少犯罪,国家才能长久稳定,而关心百姓、注重民生成为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

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打上了“民本”的烙印,具

有了人文主义的特色。

早在西周时,统治者便强调“明德慎罚”,尤其自汉

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的理论后,民本理论更进一

步成为统治阶级的政治理想。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体现

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其后的统治者基本上都遵

循着这种理论。如唐太宗时以“先存百姓”、“安人宁国”

为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宽仁而又简洁。另外,古代帝王的诸多诏令与大臣的奏章在发布时,往往会援引儒家的经

典文献说明自己诏令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增强号召力,

民本理论已成为古代立法实践当中的普遍指导性由此

可见一斑,使中国法律文化具有非常明显的民本特色。

民心的向背与统治阶级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得

民心”体现在法律文化观上即是强调统治者不能“独

乐”,应该优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统治者修身自律,倡导“贤人政治”的法律观,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统治者的

私欲,缓和了社会矛盾,使中国的传统法文化因“宽仁慎刑”、“重惜民命”而具有浓厚的人文主义特色。

三、儒家义利观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

影响

在“性善论”与民本思想的影响下,中国的法律文化

奠定了“德主刑辅”、“为国以礼”的基础,而儒家的义利

观思想使得中国古代法律重刑轻民,即使在私法领域也

呈现出明显的重义轻利的公法文化特色。

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湮没了“个人”的存在,无个人

权利之地位,因此,也没有法律上抽象平等的人格,不能有个人对于财产的绝对权利以及物的自由流转的权利。

再则在儒家义利观的文化背景压力下,“商人没有自己

的价值观,而归属于士大夫的整套价值观”,〔5〕因此“重民贱商”、“重农抑商”的情形在封建社会持续了几千年,

而商人行使的民商行为也不为法律所强调,使得中国法

律明显呈现出“重刑轻民”的特色。

如“为富不仁”、“不义之财”是以儒家义利观对不当

为、不当得利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童叟无欺”、“货真

价实”等则是以儒家义利观对当为、当得利行为的肯定

性评价,至于婚姻、继承等涉及身份关系的领域,更是每每以义利之辨为标准。

古代乡土社会中,民事纠纷大多发生在亲友、乡邻

之间,多以调解息讼。在调解的过程中,常常会尽可能

通过一番重义轻利的劝导而消释纠纷,确有少数非到官

府判决不可的,官府也是申之以义利。在这里,儒家义利观成为他们最先考虑和引用的法律渊源,而如何分辨财

产权、债权上的利益关系反倒退居次要地位。〔6〕

中国古代律令的条文也能很好地说明中国古代法

律去私、轻商的特征,刑法的律令尽善尽全,但有关民商方面的法律条文只是散见并依附于各刑律之后,仅

仅作为附庸而存在。而且在律、令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官所依据的只能是礼俗、惯例、良知、天理等,简言之一个字———义。在儒家思想里,义是礼的核心,用礼来规范社会则能达到重义轻利的效果,从而使整个社会秩序井然,而事断于法往往会使人追名逐利,不利于内心自省和道德的提高,最终秩序会被破坏,因此重义轻利可以说是儒家崇尚德治轻刑治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使中国古代法文化在私法领域也具有浓厚的公法文化特色。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纵观中国古代社会,我们会发现从秦汉至明清,中 国的社会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并没有因朝代的更迭而变化无尽,相反,却始终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这不得不归结为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儒家思想的影响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 格和心理内核,另一方面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法律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精神品格和制度特征。 一、“性善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和当时儒 家思想的发展相适应并受着它强烈的影响与制约。儒家人性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而“性善论”则 是儒家人性论的核心和精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史上影响深远。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 意即绝大多数人先天的秉赋和性情相差无几,但经过后天的习染,有了善恶之分,慢慢相去甚远。再加之其一贯提倡的“仁”,可以看出孔子具有明显的性善倾向。 孟子本于孔子而又有所发展,明确提出了“人性之

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1〕认为人性本善,犹如水性天然就下。 在“性善”的基础上,孔孟把诱发人内心固有的良 知、善性看作是治国最根本的途径,认为人性本善,所 以,人具有自力奋斗、自我救赎的可能性。而善性的不断 推动,则使人能不断地把自我生命推到一个新的境界。 这样,人之拯救的最根本的力量源泉在于自己,在于人 自觉自愿为善的本性,自然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时, 法律作为外在的强制性规范是不重要的。 于是,孔孟在道德与法律之间选择了道德,极力提 倡“德治”,力求发挥道德感化作用来缓和社会矛盾,以 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与安宁,把教化放在首位,并认为 是比刑政更为优越的统治方法,并进一步指出德礼教化 能从根本上禁绝犯罪,是预防犯罪最彻底的方法。 基于性善,孔孟虽轻视法律的作用,但也并不否认 法律的必要性。由于人性常变,道德教化不可能独当此 任,便需要法律的辅助了。如孔子在听到郑国统治者“尽 杀符之盗”的消息时说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 以猛。猛以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 政是以和。”〔2〕这里体现了宽猛相济、道德与刑罚并重的思想。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把德礼教化作为主要手

传统孝道与现代孝道

传统孝道与现代孝道 肖波 每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我们民族给出的答案是“导民以孝,以孝侍亲”,以孝文化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思想基础。面对今日中国“银发社会”浪潮到来之挑战,应着力推动传统孝道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现代孝道筑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 传统孝道以养老敬老为基本要求 传统孝道主张养老敬老。孝老敬亲是中国人伦道德的根本,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伦理思想资源。 ⒈“奉先思孝”、善事父母,民以敬老为德。 爱敬父母是孝最基本的内容。孝之爱敬,从何而来?《礼记·祭义》有云:“立爱自亲始”,这种“爱人”之情来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是一种出自自然人性,发自子女内心的对父母的亲近、敬重。 “善事父母”是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这首先指“能养之孝”。孔子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要求“事父母,能竭其力”;在“能养之孝”的基础上,孔子又提出“敬亲之孝”。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如果对父母不是由衷地敬爱,那养父母和养牲畜就没有什么差别。在这里,孔子援“敬”入“孝”,拓宽和升华了孝的内容。那么,怎么才算敬养,怎么才算孝子之行呢?《孝经》中提出来了“五备”:“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也,然后能事其亲。”“五备”的要义在于要将父母放在心上,以诚敬的心情做好“生、养、死、葬”中的每一件事。这一点实际上为后世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人文关怀”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⒉“导民以孝,以孝侍亲”,国以敬老为计。 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洪荒年代”有过集体养老。“孝之本宜,恐非限于父母,诸父诸祖亦应善事。”(《金文诂林·卷八》)社会处于一种原始、初级的集体养老的阶段,扶养老人是全氏族成员的共同责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养老方式由集体养老逐步转变为家庭养老。这首先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有了相对剩余,私有财产的范围逐渐扩大。这就为人们的“亲亲之私”及养老方式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由于婚姻家庭形式发生重要变化。人类社会逐渐步入

[练习]传统文化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练习]传统文化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浅谈传统文化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对话,某人对某人说,你真是个文化人。往往说者一说而过,反倒让我这个旁听者陷入思考,文化人,什么是文化,什么样的人才能算作是个文化人, 近些年,随着孔子学院在各地的盛行开办,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拜佛求经”,研习中国的文化,而传统文化一词也俨然成为国人热衷讨论的话题。 那什么是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也就是指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华文明五千年来一脉相承,经过历史的涤荡与沉积,也铸就了博大精深的文化。在这种丰厚的文化滋养环境中,孕育了国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也潜移默化的穿插或者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文化是我国的民族之魂,而文化对人的直接作用则体现在对人的教育上,教育影响着人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因此,什么样的文化,或者说什么样的精神正影响着我们教育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进步这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传统文化对人类的影响,我觉得客观来说还是有利有弊的吧。有积极的影响,但也还是有消极的影响。 我们读《弟子规》有讲到: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它从人之根本出发,教育我们要从这几个方面对自身进行德行的塑造。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次谨信,告诉我们做人要谨慎,要讲信用,也就是要诚信为本。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谈你对孝道的理解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谈您对孝道的理解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就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与实践,实际上它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整个中国文化的首要精神,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既深且远。孝就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人生观、宇宙观为一体的核心与首要观念。孝就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道德之首。对当代中国影响深远且发展至今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就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就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与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就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就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孝的一般意义就是孝敬父母,其具体内容在儒家经典—《孝经》中有明确说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子如何事亲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诚然,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的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应该批判、剔除之;但就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基本思想,则就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调整、与谐家庭关系所积累起来的伦理规范,就是历代人们所认同的传统文化精神,在我们今天仍须继承与发扬。这就是因为,孝敬父母不但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就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它不但可以促进家庭的与睦、团结,也能帮助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使社会正气上升。 对于孝亲敬长的合理的孝,我们应大力弘扬;而对于残害人性、盲从盲信、极不平等为特征的“愚忠”、“愚孝”,我们则应批判、剔除之。 孝就是中华文化的中华伦理的鲜明特点。中国文化虽然就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就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就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即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孝就是贯穿天、地、人、祖、父、己、子、孙之纵向链条,孝就是中国文化逻辑之网的纽带与核心。又由于在孝中已经全部包含了儒家亲亲、尊尊、长长的宗旨,因而成为儒家文化甚或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孝就是中国文化中出现最早的伦理观念与德目之一。在周代,孝就是尊祖敬宗的宗教与人文合一的意识,再发展,才产生了“善事父母”的人文伦理意识。从孝义的产生、发展本身来瞧,它就就是合天道与人道为一的观念,把天、祖、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从孝本身的内涵瞧,也就是把自然亲情的天道与亲子伦理的人道很好地结合起来了。孝在中国文化中就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纵向链条。因此,孝意识就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孝就是传统伦理的元德。“百事孝为先”。孝就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德之首。正如《孝经》所说:“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孝,不仅就是德之本,教之所由生,而且也就是古代政治伦理精神基础。这不仅体现在思想家的著述与文化观念中,而且也贯彻实施在古代社会的政治中。孝之所以成为仁之根本,关键在于孝就是维护封建社会政治、社会稳定的伦理精神基础。 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它不仅就是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石,而且就是整个文化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石。简而言之,泛孝主义就是孝在传统社会的地位,但在当代社会,孝不可能再继续享有这样的地位了。它只适用于家族主义盛行的传统农业社会,而不适合于宏扬个性独立的现代工商社会。于就是,在范围上,孝道只能局限于家庭之内;在性质上,孝道只能局限于亲子之间。 在建设当代社会的孝文化的过程中,实现由传统孝道向现代新孝道的创造性转化就是至为重要的。那么较之于传统孝道,现代新孝道有哪些特点呢?主要可以概括为:1、人格平等性。2、义务并行互利性。3、注重感情性。4、强调自律性。到了现代社会,它律性的孝道失去其原有的作用与功能,现代社会中,个人独立自主的倾向很强,她律的孝道训练不易为子女接受,也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比较明智的办法,只有代之以自律的孝道教育。在这种教育过程中,父母应该放弃以权威的方式训练子女盲目的服从与外表的恭敬,改以理喻的方式教导子女理解善待父母及其她人的重要与意义,从而学得设身处地的孝道原则。这样的孝道原则则属于个人自己的,不必靠外在的权威或规范来监督,即能自动自发的做出自己认为适当的孝行,所以,这种孝道就是自律性的而不就是她律性的。 总之,我们既要继续发扬我国孝亲尊老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吸取重视代际亲子平等的合理因素,在新时代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中国古代的送礼习俗

中国古代的送礼习俗你都了解吗 其实在被称为礼仪之邦的中国送礼文化源远流长,送礼自古以来就有,在古代人们也是送礼的,甚至比当代人送礼的风气更盛。人们相互馈赠礼物,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往内容。 中国人一向崇尚礼尚往来。《礼记·曲礼上》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很多人非常好奇古代人是怎么送礼,都送什么,下面礼仪之邦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古代送礼都有哪些习俗。 在古代,书籍、武器等物品也是很受大家喜爱的礼物。“宝剑赠英雄”,更是千古佳话,这些物品主要是表达了一种寄托和一种寓意,比如书籍寓意着高中等,这些东西也可以表达出对送礼对象的一种尊重。此外,马匹也是很常见的一种礼物,比如《三国演义》中关羽座下的“赤兔马”、刘备骑乘的“的卢”,不就分别承蒙曹操/刘表所赠吗? 从我们可以知道的知识中可以看出,古人送礼一般是以物品的形式出现的,种类和范围非常的广。众所周知,古代的钱币发展历史是从刀币、青铜器、金银过度的,古人一般送礼就会送出这些东西。货币也是古代天子赏赐诸侯和臣子的主要物品。在《春秋》、《史记》等史书中不难看出,古代人在送礼过程中对于货币的喜爱程度。 除了这些,古代甚至还会把人当做礼物赠送给别人,世界各地无不如此。中国古代第一美人西施被范蠡当作礼品献之与吴王夫差,貂禅何不是王允连环计中献给董卓的礼品?奴隶社会时期的任何国家,如古希腊的斯巴达,奴隶主之间互相赠送奴隶更是极其正常的事。其余的还有衣物、珠宝、房屋等物品都是古代人送礼中常见的礼物。 以上就是在古代常见的一些礼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进步,礼品也随之变化。现礼仪之邦推出兑换册和兑换券,真正做到让收礼人“收礼自选到满意”。 文章来源:礼仪之邦兑换册

浅论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与糟粕

浅论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与糟粕 摘要: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传统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总称, 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元点。中国传统文化纷繁多样,本文从现代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分析,寻出其精华与糟粕。对于传统文化的出路提出:要继承精华,同时也要创造新文化,让其成为祖国发展的新动力。 关键字:中国传统文化现代观念精华与糟粕出路 血缘,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形成;文化,使一个民族拥有了延续发展的内在精神源泉;相同的精神又使无数不同的民族融会在一起,相互渗透着、展现着各自的精彩,和谐相处——无论是伏羲的东夷部族,还是神农的南蛮部族,或者是黄帝的西戎部族,这就是今天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中国传统文化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是以“周易”文化为中心发展出来的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文化。更实际地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应当说是以“道释儒三教为中心的十多种文化”。 中国语言文字文化。汉字是人类的历史上最古老最神奇的文字之一,汉语是世界主要语言之一,中国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世界第五大发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奇迹! 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名篇。《山海经》里的奇文传说,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魏晋时期的文人风骨;回荡千载、扬名海内外的唐诗、

宋词、元曲;在这支滚滚东去的中国文学浪涛之中,沉淀出了无数篇美妙醉人的诗词文赋;遗落出了一篇篇沁人心脾的哲理铭文、寓言典故…… 中国文史典籍。古人云:春读诸集;夏读史;秋读诸子,冬读经。经,万学之源,铸成华夏文明基本肌骨,博大精深;史,钩沉上下三千年文明线索,一以贯之;子,海纳百川,融哲人智慧,百家争鸣;集,汇聚宇宙灵秀,孕育蓬勃昂扬生机,汪洋恣肆。 中国宗教文化。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基督教文化以及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文化,林林总总,构成了中国多姿多彩宗教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精神元素之一。 国国学思想。浩大中华,圣贤血脉,所思所历,化为国学。国学,乃一国的学术;国学思想,则是国学之灵魂! 中国传统道德。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础,而古往今来所有中国思想家“究天人之际”的根本目的是求善。“彰善痒恶”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使命。 ············ 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的存在, 因此在谈传统文化时就应该从时间的维度去探究。首先, 传统文化是文化的过去式, 即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创造、发展起来的文化; 其次, 是文化的现在式或正在进行式, 即指从过去一直绵延到现在的文化观念; 其三是文化的将来式, 即对未来的文化建构产生影响的文化观念, 它们会成为未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 对现代人而言, 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产

浅析传统孝道的演变及其对如今社会的影响

浅析传统孝道的演变及其对如今社会的意义 09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班35号靳潇飒 内容摘要: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就是“孝”文化,传统的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中国的孝悌思想在原始社会文字初始时就已萌发,在夏商周三代之时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春秋战国时期经过儒家的完善推广以后,孝道观念开始变得理论化和系统化。《孝经》自汉代以后开始成为历朝统治者都大力推崇的对象,二十四孝的故事也开始广为流传。虽然传统孝道中有很多内容已经不符合当今时代的主题,然而对如今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来说,其中有很多宝贵的养老敬老思想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发扬的。 关键词:孝道、孝经、尊老敬老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之为孝的文化,而传统的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可以讲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1。由此可见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与文化中,孝道具有根源性的重要作用。黑格尔认为“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2”这说明,孝不仅在中国文化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而且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一孝道思想的起源与形成 世上至大莫如“孝”字,“孝”字在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中就已经出现,由此可见孝应该出现于汉字形成的初始时期,这也可以看出我国的孝道思想在汉字初始时期便已经萌发了。《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中,许慎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3”因此,根据“孝”字字义综合分析,大抵远古时代“孝”的含义是:亲老,子女养之;亲病,子女待之;亲死,子女葬之。这也说明了在原始社会初、中期,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文明都处于最低级阶段,因此孝的义涵与行孝方式无疑也是最简单质朴的。 1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165页,王造时(译),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版; 3许慎:《说文解字》,转引自宁业高、宁业泉、宁业龙:《中国孝文化漫谈》(M),第3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第1版

中国传统的孝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新特点

中国传统的孝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新特点 摘要: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和实践,实际上它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整个中国文化的首要精神,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既深且远。孝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集道德观、人生观、宇宙观为一体的核心和首要观念。孝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道德之首。对当代中国影响深远且发展至今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 关键词:孝孝道儒学伦理道德 Summary: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ivilization filial piety is not only a kind of normally ethic consciousness and practice ,but also the core of the confuciouism and the chiefly spirit of the Chinese culture. Key words: Filial piety Confuciouism ethic consciousness 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孝之含义、起源与孝道理论的完成 中国孝文化,其初始含义是什么?它产生于何时?这是我们首先要从历史现象的角度予以探讨的。 何为孝?《尔雅?释训》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为孝”①;《说文》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当今学者对“孝”的金文字形的解释与上述说法大体相同,不过更加具体形象。唐殷的《文字源流浅说》分析的更有趣:“像‘子’用头承老人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示‘孝’”。后来,“孝”的古文字形和“善事父母”之义完全吻合,因而孝就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 但是若从文化的其他要素如宗教哲学的视野,从孝之发生的初始含义上再做细究的话,似乎孝之含义还不仅于此,还有另外两层含义。这就是尊族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孝的这三种含义是同时共有的,但在周至春秋战国这段时期,是后两意占主导,之后,善事父母成为孝的核心意蕴。 关于孝产生于何时,存在三种不同的说法。康学伟在其《先秦孝道研究》一书种认为“孝观念是父系氏族公社时代的产物”。但这种观点争议颇多,在此不另赘述。孝道起源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产生于殷代。这种观点的代表论著是杨国容的《中国古代思想史》,但这种观点也被较多的论者批评。另有论者何平在其《“孝”道的起源与“孝”行的最早提出》一文中,指出“‘孝’这一德目应是由周人首先提出的。在西周时,‘孝’又扩张为一中伦理政治范畴,从而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这是不言而喻的③。”尽管有上述三种不同的观点,但是认为孝是大兴于周代是被众论者普遍肯定的。 孝之初始含义有二,其一:尊族敬宗。查昌国认为:“西周孝的对象为神祖考妣,非健在的人,孝是君德,宗德;其内容为尊祖,有敬宗抑父的作用。”周代以致春秋之孝,其主要内涵为尊族敬宗,并且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现有文献中大量可见的享孝连文的语言表现形态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摘要]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宝贵的法律文化资源。中国在当前学习西方法律的浪潮中,有必要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有效实施培育适合的土壤,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 法律文化法治本土资源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感情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总和。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本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法律文化,并对二者进行适当的本土化整合,进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符合本土国情的法律文化。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

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工具主义色彩浓重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一直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法即刑”的思想是促成这种法律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的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对官府有一种恐惧的心态,从而就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的社会从整体来看,“无讼”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形态,“无讼即德”也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观念。由此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导向 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精神在法律领域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倡导“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为后世的德治开创了典范。自汉武帝时期之后,儒家思想大一统,董仲舒倡导“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中国社会从此处于“礼”的统治之下。统治者用“礼”“德”来统治万民,“出礼则入

漫谈中西方送礼文化的差异

漫谈中西方送礼文化的差异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紧密联系,我们的地球也被称为地球村。由于社会的发展,世界正不断缩小。以前做生意有区域性限制,如今早已冲破国界;以前信息传递耗时,如今媒体遍布、信息迅捷。由于发展的需要,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日益频繁。因此,涉足他种文化的可能性越来越大,阻碍人民自由交流的那堵无形墙也正在日益崩塌。而交流就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送礼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送礼不仅是拉关系,更是加强往来,增进情谊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文化风俗不同,每个国家都有其特定的送礼文化。本文从中西方文化入手,谈谈中西方送礼文化的差异并提出几点粗浅建议,希望能提高人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一、中西方送礼习俗特色 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人们常以送礼来表达情意。有时候礼物本身并不贵重,却深深表达了送礼人的心意,使受礼人为之感动。但综观全世界,由于各国的文化风俗不同,各国皆有送礼的风俗。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红包是一种装钱的特殊红色小纸袋。这是中国人在春节时由父母或朋友送给小孩的礼物。红色也可以送给没有结婚的亲戚或朋友。未婚的职员同样也希望从老板那里得到红包。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婚礼或关系亲密的亲人朋友生日时,也会送红包。红包里的钱可以是几元,也可以是一大笔。 俄国人社交中讲究送礼,尤其是亲戚朋友之间。礼物选得合不合人心意很重要,礼物的价格倒在其次。设计新颖、制作精美又有一定纪念意义的礼物,像旅游纪念品就广受欢迎。去人家里做客或参加聚会,俄国人通常送鲜花、糖果或小纪念品等。对俄国人来说,直接送钱给他们是一种侮辱。 对于澳大利亚来说,社会交往中,给主人/女主人赠送一份小礼物是比较得体的做法。通常,这种礼物是酒、巧克力、花等等,不必包装。其他在生日、周年庆、婚礼、领洗礼等场合赠送的礼物轻重要依你们的关系而定。 对西方人而言,圣诞节的精神是向周围的人表达关爱。因此,圣诞节可算得上是最重大的送礼节庆了。礼物大多数是写满祝福与问候的圣诞卡,但小卡片铺天盖地、漫天飞舞,表达了浓浓的关爱之情。 二、中西方送礼文化差异 1.购礼的方式不同。中国人通常为了方便,往往从客人住地附近的商店购买礼物。英美人喜欢购买礼品在一地,而送往另一地。因为异地礼物有异国情调,好满足受礼人的猎奇心理。有的中国人很喜欢跨国邮寄来的礼品,而英美人会尽量避免跨国邮寄礼品,以避免给受理者带来不便及额外的海关费用。 2.礼品的选择不同。中国人在节日里送时令的礼品。例如,在中秋节送月饼和水果,农历新年时送贺年礼品,例如洋酒、香水、水果、巧克力糖等。中国人也会在亲朋好友的葬礼上送钱。在中国很普遍而在西方不多见的礼物是从市场上买的食物(水果、糖果或其他能吃的东西)。除了葬礼和开业典礼以外,鲜花不是一种流行的礼物。而美国人在圣诞时送的礼物比如:产品样品、书桌上的摆设品、酒、饮品、特别的食物等。鲜花是送给女士的最常见的礼物,几乎适用于任何场合:生日礼物、贺礼、给女主人的礼物。 3.送礼的对象不同。有的中国人为感谢领导或便于工作、提升等,会千方百计地找机会给上司送礼;他们将礼物送给客人家的男主人或女主人。中国人喜欢给商业伙伴赠送礼物,特别是初次见面。而英美人做下属的不宜送上司任何礼物,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关系;他们送礼往往送给客人家的女主人。 4.送礼的方式不同。中国人送礼比较重物,讲究礼品的价格档次。中国人通常对礼品的

中华文明的精华与糟粕辨析

《中华文明的精华与糟粕辨析》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华民族从远古到清晚期以前,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古典文化。“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也有它所依赖的经济和政治土壤。 在五千多年的漫长古代史中,中国社会主要的生产、交换方式始终是农业生产和自然经济。这与中亚、西亚的游牧民族,工商业发达的海洋民族都有明显区别。这期间,宗法制在中国长盛不衰,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纽带,封建专制制度则延续了两千多年,在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与这种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相联系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价值观的作用,强烈地左右着古代中国人的行为取向,而作为一种历史的积淀,它至今仍然影响和制约着当代的中国人。 在个人和集体之间,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是重视群体,轻视个人。家族是通过血缘关系组成的群体,古代中国人一直以家族为本位,耕读传家、尊老尚古、追求稳定是他们的治家之道。“国”是“家族”的延伸,是社会成员共同的家,所以个人对国家也负有重要责任。 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传统文化表现为重道轻器,重人伦轻自然。它重视人的道德修养,但忽视自然科学知识,甚至不把自然当作人的认识客体,而是赋予自然界以人的情感,通过体验自然的情感实现“天人合一”。 传统文化造就了古代中国人勤劳、勇敢、节俭、朴实、热爱祖国的传统美德。但是,也使他们养成散漫、迟缓、乐土重迁、轻视智力、目光短浅、不思进取、重古薄今、竞争意识薄弱、家族观念浓厚等习惯。在古代社会里,这样的文化一方面体现了农民阶级的行为方式、心理状态和世界观,另一方面也符合统治者反对革命、抵制改革、强化统治、要求人民当顺民的愿望。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而中国的建筑也同文化一样古老。所有的资料都表明,中国人一直都在建造着一种土生土长的文明体系和建筑体系。从史前一直到西方文明传入中国之前,从北国到南疆,从西域到东方,都流传着同样的一种文化体系和建筑体系。建筑本身是文明的一部分,文明的发展也充实着建筑的设计理念,使它变得精致而具体。可以这样讲,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建筑,而且这种建筑必然会体现文化的某种精髓部分,体现文化所有者的追求和气质。 梁思成先生认为,中国建筑结构体系的特征包括:一个高起的台基,作为木构梁柱为骨架的建筑物的基座,再支承一个外檐伸出的坡形屋顶。这种骨架式的构造使人们可以完全不受约束地筑墙和开窗。正是这种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它能够适应中华文明的任何延伸地。中国建筑除了本身的精致性,还极注重建筑物的调配和组合。这一点从故宫到苏州园林都看得清清楚楚。中国建筑的美,

中国传统孝道及其对我国现代养老的意义

摘要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是处理子女与父母、晚辈与长辈关系的一个重要的道德规范。孝文化的核心就是要做到养老、尊老、敬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养老便是传统社会延续至今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面临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大趋势以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大力弘扬我国的孝道传统,对缓解我国日趋严重的养老压力至关重要。 关键词传统孝道养老家庭养老 1 中国传统孝道及其作用 1.1中国传统孝道的涵义 产生于周初的孝,大体上有两个涵义,即尊祖敬宗和传宗接代。《礼记·祭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尽如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国语·周语上》:“夫祀,所以昭孝也。”《鲁语上》:“夫祀,昭孝也,各致斋敬于其黄祖,昭孝之至也。”这里的“孝”与“享”与“祭”同义,“孝”的对象是祖先,“孝”的方式是祭祀。这是周初“孝”的最主要涵义。 儒家所倡导的孝道的核心就是“善事父母”。那如何才能做到孝呢?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能养,满足父母生活的物质需要。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养亲,这是对父母尽孝的基本。那如何养亲呢?孔子进一步阐述,“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 学而》);《礼记》中也说要“生则养”;在《二十四孝》中也不乏“奉养”的例子如鹿乳奉亲、怀橘遗亲、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都是千方百计地为父母提供饮食。 (2)诚敬,从心里尊敬父母。正如孔子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没有敬只有养,与养鸡养狗就没有区别了。子夏问孝时,孔子进一步指出:“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儿子侍奉父母时,经常有愉悦的脸色,是件难事。有事情,子女去效劳,有酒食,长辈来享用,那能算“孝”吗?言外之意,要想做到“孝”就必须首先做到“敬亲”。 (3)悦亲,使父母高兴,为父母争光。《孝经》概括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事亲就是要爱亲、敬亲,自己的身体发肤是从父母那儿得到的,它们还属于父母,并非己有,不能随便损坏;与人相处和睦、勿纵勿失,不要随心所欲,不顾后果,也不要犯罪和重大失误,要勤奋向上,做出重大贡献或做好事,使父母感到荣耀。 (4)谏亲,向父母提意见。孔子在《论语》中讲“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几谏就是委婉地劝告,不听怎么办?还要保持尊敬顺从,要认真做事而不埋怨,等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再进行劝告。 (5)送葬悼念。孔子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也就是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1.2中国传统孝道的作用 产生于奴隶社会兴盛于封建社会的传统孝道,是以封建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作为上层建筑不可避免地体现并维护着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就是说传统孝道体现着落后的封建性。例如:过分强调了子女对长辈的绝对服从,抹杀了子女的独立人格;儒家倡导的“厚葬久丧”的隆重仪式往往使得孝道流于形式,造成财富巨大浪费,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助长社会虚浮之风,这一点墨子早就看到并给予严厉批判。再有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统治利益,鼓吹和泛化孝的观念,造成民间愚孝盛行。将传统的孝融入并最终形成“三纲五常”作为处理人伦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政治伦理原则,几千年来束缚着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传统孝道虽然有其落后的封建性,但是它在日常的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中也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传统孝道的推行有助于解决家庭养老问题, 使得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老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关于法律产生、发展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观念的总和。 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 态。…… 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 第三,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思维视为统一的整体或过程来把握和分析的,其目的在于探讨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性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有治人无治法: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况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虽然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但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中,他仍然认为关键是“人”而不是“法”。理由是: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很重要,但法毕竟是人制订的,仍然取决于“人”,即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因此他强调说:“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把“人治”、“法治”之争提到了法理学的高度。 克己复礼为仁:儒家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为西周之礼。“克己复礼”是达到仁的境界的修养方法。出自《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在早年的政治追求中,一直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并把克己复礼称之为仁。颜渊向孔子询问什么是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仁,孔子做出了这种解释。因此,可以把克己复礼视为孔子早年对仁的定义。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照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必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比下庶人”,就是说礼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应,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周的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持其内部秩序,所以最重宗法,待别强调“亲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即已包含“尊尊”。况且“长长”与"男女有别"都是从“亲亲”派生的。由于西周极重宗法,所以“不孝不友”被看成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后来的儒家继承了这种思想,在其《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则是“大乱之道”,因而宣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是享受。平民和奴隶毫无权利,却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特别是奴隶,只是权利的客体,可以由奴隶主贵族任意宰割。周孝王时的《曶鼎铭》记载,五个奴隶的价格仅值“匹马束丝”。“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礼、刑的分野,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西周的“等级划分”首先就表现在剥削者和劳动人民两大贵贱等级的区别

中国的礼品文化

中国的送礼文化 大家对中国人的礼品文化这概念应该是又熟悉既陌生,作为世界古代文明发源地之一的中国极其讲究传统文明,礼尚往来。常言说的好“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商贸易货都离不开“礼”字。下面忆百孝心礼品推荐小编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中国的送礼文化。 古代的礼品包含礼仪、礼物、礼节,代表爱戴、敬仰,多是用来加深感情、增进友谊而进入21世纪,礼品的内涵又更加丰富了许多,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企业要面临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的双重挤压,所以礼尚往来更显得突出。礼品是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或商务活动中为了提高或扩大其知名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份额),获取更高销售业绩和利润而特别定购的。带有企事业标志的,具有某种特别含义的产品。 选择一种代表企业精神、文化以及内涵极为丰富的礼品,把礼品文化当初表达自己思想的一部分。作为现代企业公关销售的高极润滑剂尤其重要。它在企业进行双边、多边合作,开辟新的市场,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宣传本企业的文化中是无可替代的。同时礼品也是一种广告,一种宣传,合适的礼品能在客户的心目中建立起恒久而深刻的印象。现代企业的礼品观,除了传承中国古朴的礼仪、礼节之外,更要与企业的形象、内涵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让礼品文化得以充分的体现。 “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礼记.曲礼上》礼品具有新颖性、奇特性、工艺性和实用性。作为礼品的产品,它往往具有普遍人都喜欢而又不舍得自己掏钱买的特点。送礼是一种感情的投资,能缩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距离,便于人们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开创良好的商机。早在春秋时期,我国就崇尚礼仪,几千年来,已经形成一种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这种文的物质核心---礼品也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历史背景,礼品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送礼秘诀 赠送礼品应考虑具体情况和场合。一般在赴私人家宴时,应为女主人带些小礼品,如花束、水果、土特产等。有小孩的,可送玩具、糖果。应邀参加婚礼,除艺术装饰品外,还可赠送花束及实用物品,新年、圣诞节时,一般可送日历、酒、茶、糖果、烟等。把握送礼的时机与方式礼物一般应当面赠送。但有时参加婚礼,也可事先送去。礼贺节日、赠送年礼,可派人送上门或邮寄。这时应随礼品附上送礼人的名片,也可手写贺词,装在大小相当的信封中,信封上注明受礼人的姓名,贴在礼品包装皮的上方。通常情况下,当众只给一群人中的某一个人赠礼是不合适的。因为受礼人会有受贿和受愚弄之感,而且会使没有受礼的人有受冷落和受轻视之感。给关系密切的人送礼也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以避免给公众留下你们关系密切完全是靠物质的东西支撑的感觉。只有礼轻情义重的特殊礼物,表达特殊情感的礼物,才适宜在大庭广众面前赠送。因为这时公众已变成你们真挚友情的见证人。如一份特别的纪念品等。 态度友善,言辞勿失 送礼时要注意态度、动作和语言表达。平和友善、落落大方的动作并伴有礼节性的语言表达,才是受礼方乐于接受的。那种做贼式的悄悄地将礼品置于桌下或房某个角落的做法,不仅达不到馈赠的目的,甚至会恰得其反。在我国一般习惯上,送礼时自己总会过分谦虚地说:"薄礼!薄礼!""只有一点小意思"或"很对不起……"这种做法最好避免。当然,如果在赠送时一种近乎骄傲的口吻说:"这是很贵重的东西!"也不合适。在对所赠送的礼品进行介绍时,应该强调的是自己对受赠一方所怀有的好感与情义,而不是强调礼物的实际价值,否则,就落入了重礼而轻义的地步,甚至会使对方有一种接受贿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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