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要点详解-bd1f0e31f61fb7360a4c659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要点详解-bd1f0e31f61fb7360a4c659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要点详解-bd1f0e31f61fb7360a4c659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要点详解

徐文明

东北电力设计院长春市130021

摘要:《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发布实施,本文介绍一些本次修编中的一些主要条文及说明,便于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过程中的理解和应用。

关键词:规范条文解释

Abstract: The code for fired-protection design of power plant and substation issued.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some primary items in the code. In order to be extracted in project for architecture design.

Keyword: code item explain

1 概述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的修编工作已经完成,并于2007年4月1日实施。本次修编的建筑防火部分着重解决了电厂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主厂房防火分区、主厂房主要建筑构件耐火要求、钢结构运煤(储煤)建筑的防火要求、主厂房及附属厂房的安全疏散、主厂房电梯的消防要求,增加了脱硫建筑、燃机电厂的消防要求等等。并且协调了规范与其它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的关系。

2 主厂房的防火分区及防火间距

“3.0.3主厂房的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其地下部分不应大于1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由于火力发电厂建筑的特殊性,主厂房面积较大,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常常是将主厂房综合建筑看作一个防火分区,目前大型电厂一期工程就是2 X 600MW或4X600MW,其占地面积多达12000m2以上,由于工艺要求不能再分隔。主厂房高度虽然较高,但一般汽机房只有3层,除氧间、煤仓间也只有5~6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有些层没有人,运转层也只有十多个人。况且汽机房、锅炉房里各处都有工作梯可供疏散用。建国50多年还没有因主厂房没有防火隔墙而造成火灾蔓延的案例。根据电厂建设的实践经验,一般不超过6台机组。

对于主厂房防火分区的理解,应该将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集中控制楼综合建筑看成一个防火分区。主厂房的每个车间的定义为:汽机房(或含除氧间)各层统一为一个车间;煤仓间各层统一为一个车间;锅炉房为一个车间;集中控制楼为一个车间。但考虑到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对各个车间隔墙的门作了要求,应为乙级防火门(包含了汽机房内电气车间的部分等等)。

原规范“汽机房、除氧间与锅炉房、煤仓间或合并的除氧煤仓间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运转层以下纵向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4h,运转层以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lh。”条文本次修改为“3.0.6除氧间与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汽机房与合并的除氧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lh。”再一次强调了此处的墙体为隔墙,只是针对墙体的耐火极限作了限制,相应此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作为主厂房锅炉与集中控制楼布置要求,本次修编在总图布置的章节,相应新增加了一条。“4.0.14当主厂房呈凵形或Ш形布置时,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此条文主要针对近年来在主厂房优化设计过程中,集中控制楼室外通道多数无法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并且留下了很大的消防隐患。所以规定了布置主厂房集中控制楼的时候,平面布置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控制楼与锅炉房两侧相连;二是如果脱开就应该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防火间距的要求。对于火力发电厂特殊的工业建筑,与多层工业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是国家单独编制本规范的目的)。主厂房的锅炉通常分为露天锅炉和封闭锅炉,露天锅炉可以按构筑物考虑,但出现山形布置时候,建议一种布置方案可以考虑当集中控制楼与锅炉的两侧外墙作为防火墙其且屋面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与锅炉最外侧柱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m;另一种布置方案可针对主厂房的特点,由于主厂房可视为一个防火分区,根据机组的布置要求,其建筑面积不同,并且建国以来可查的运行中的锅炉房与集中控制楼之间部位的火灾案例还没有,因此锅炉房与集中控制楼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时,两侧墙体只需采用不燃烧材料即可满足消防要求。

3 运煤(储煤)建筑防火要求

3.1 运煤建筑防火要求

“3.0.10当栈桥、转运站等运煤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其钢结构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近年来钢结构建筑的普遍应用,运煤栈桥、运煤转运站采用钢结构形式又是必然的趋势,而作为运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给钢结构的应用带来了困难。而目前国际、国内普遍认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地扑灭、控制初期火灾,据美国一项调查,纽约661次火灾中,有654次成功控制或扑灭了初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扑灭A类火灾和部分B类火灾,而电厂燃料煤的燃烧性能更有利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采用,且此系统在应用过程中效果明显、成功率高、投资小、容易维护。美国NFPA-850“对于发电至关重要的煤或煤尘堆积的输煤构筑物应设自动喷淋或自动水喷雾消防系统。”另外据调查结果表明,钢结构运煤栈桥涂刷的防火涂料由于涂料的老化、脱落、涂刷不均等,问题较多,难以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建国以来,发电厂运煤系统火灾案例很少,所以采用主动灭火措施—水喷雾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既能提高运煤系统建筑的消防标准,又能解决复杂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问题。

3.2 储煤建筑防火要求

“3.0.11当干煤棚或室内贮煤场采用钢结构时,堆煤高度范围内的钢结构应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干煤棚、室内储煤场多为钢结构形式,考虑其面积大,钢结构构件多,结合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煤场的自燃现象虽然普遍存在,但自燃的火焰高度一般为0.5m~1.0m左右,不足以威胁到上部钢结构构件,并且煤场的堆放往往是支座以下200mm作为煤堆的起点,因

此,钢结构根部以上5m范围的承重构件应有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以确保护结构本身的安全性;室内圆形储煤场结合其储煤特点和建筑结构特点,其混凝土结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储煤范围内的混凝土结构,上部的钢结构由于远离堆煤点,上部的钢结构可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4 安全疏散

4.1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5.1.2主厂房的疏散楼梯可为敞开式楼梯间;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通至各层、屋面且能直接通向室外。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一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

主厂房虽然较高,但一般也只有5~6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人员很少,厂房内可燃的装修材料很少,厂房内除疏散楼梯外,还有很多工作梯,多年来都习惯作敞开式楼梯。在扩建端都布置有室外钢梯。但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故要求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间通至各层和屋面,一般将固定端楼梯通至主厂房的各层及屋面,固定端楼梯考虑到生产运行的需要,建议采用混凝土楼梯较为合适,而作为厂房内的其它楼梯(含运转层的工作梯)只要满足疏散梯坡度和宽度的要求,均可作为疏散楼梯。

对于目前较多的600MW机组电厂,布置两台机组以上时候,往往中间疏散楼梯通至运煤皮带层有困难,可以将此楼梯通至运煤皮带层的下层,而作为皮带层根据主厂房疏散距离的要求,在靠汽机房外墙适当的位置布置室外安全出口,经由室外钢梯通至锅炉平台或屋面,可满足消防要求。

4.2 电气房间的安全疏散

火力发电厂电气房间大致可分为两类:厂用电部分和屋内配电装置部分。高压配电装置布置形式通常为室内、室外两种形式,主要根据污染条件、气候条件来决定其布置形式。电力系统通常称为“屋内配电装置或屋外配电装置”;从设备布置方案上还有GIS。屋内配电装置是指由断路器、母线、开关电器、仪表、互感器等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布置的建筑。根据机组的大小建筑规模有所不同,通常两层,长度一般在45~120m范围,进深12~24m范围内,上下两层相通,各柱距的横墙不到顶,隔墙上留有洞口,上面有母线相连,两端通常布置封闭楼梯间,当长度超过60m时中间布置增加安全出口(中间增设封闭楼梯间),这种常规的布置形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满足生产运行及消防的要求,因此关于屋内配电装置本规程强调了其特殊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的第 5.2.2条“主控制楼、屋内配电装置楼各层及电缆夹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通往室外楼梯。当屋内配电装置楼长度超过60m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详细规定了安全疏散的要求。

对于主厂房及其它辅助厂房的电气房间又可分为动力配电装置和弱电控制部分两类,动力配电装置通常包括:高(低)压配电间、

MCC配电间、MPC间、PC间、热控配电间、锅炉配电间、蓄电池等等;弱电控制部分包括:电子设备间、继电器室、SIS机房、工程师站、UPS配电间等等。近几年工程由于强调限额设计、压缩指标等等各种因素,有的项目80m长的房间只开两个出口;还有一种情况:各个配电间互相嵌套,最里面的房间需要通过很多的房间才能疏到安全区域,这样的布置形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本规范的第5.2.6条“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对于动力配电装置室的布置和疏散作了强制规定。弱点控制部分可执行其它相关的规范条文。

5 主厂房电梯

“5.3.1主厂房的电梯应能供消防使用,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首层的电梯井外壁上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其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4)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应采用不燃烧体;

(5)电梯的供电应符合9.1节的有关规定;

(6)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以往的电厂工程设计,主厂房的电梯为货梯,未考虑作为消防使用,主要由于发电厂厂房的特殊性,主厂房内人员较少、厂房内的可燃物较少、火灾危险性小的原因。但本次修编考虑锅炉房较高,虽然火灾危险性小,一旦发生火灾,给消防队员救火带来不变,而完全按消防电梯考虑对于电厂钢结构诸如前室布置和电梯围护墙体的耐火要求等难以满足消防要求,因此规定了此电梯可供消防使用,并且规定了当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消防控制系统、消防专用电话、基坑排水设施等六条应满足消防电梯的设计要求。今年来主厂房的其它部分考虑使用标准的因素设置了电梯,此类型的电梯不执行本规范规定的条文,应按普通的客梯考虑。

6 燃机电厂的消防要求

6.1燃机电厂的火灾危险性。

由于燃机电厂采用的天然气或油作为燃料,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1.1条“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做其它用的各种生产”为丁类。故燃机电厂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但对于燃机电厂的天然气调压站等高危险性建(构)筑物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相应条文执行。

6.2燃机厂房的疏散楼梯

对于燃机电厂厂房,一般为三层建筑,总高度20多米,最高一层为运转层平台,标高9~13米之间居多,故疏散楼梯可通至运转层平台即可,无需至屋面,而至屋面的其它钢梯为检修使用的。

参考文献:

1.《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版专题报告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美国消防协会NP FA850

《220kV变电站电气部分初步设计》开题报告

电气与信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20kV变电站电气部分初步设计》开题报告 一、课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工业的腾飞,人们对能源利用的认识越来越重视。现在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拟在某地区新建一座220KV的变电站。 本次设计是在掌握变电站生产过程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它我不仅复习巩固了专业课程的有关内容,而且拓宽了知识面,增强了工程观念,培养了变电站设计的能力。同时对能源、发电、变电和输电的电气部分有个详细的概念,能熟练的运用有些知识,如短路计算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主接线的设计、导体电气设备的选择以及变压器的运行等。 二、文献综述 1 变电站的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水平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电力系统在整个行业中所占比例逐渐趋大。现代电力系统是一个巨大的、严密的整体。各类发电厂、变电站分工完成整个电力系统的发电、变电和配电的任务。电力系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能源部门,而变电站的设计是电力工业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由于变电站的设计内容多,范围广,逻辑性强,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类型,不同性质负荷的变电站设计时所侧重的方面是不一样的。设计过程中要针对变电站的规模和形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我国电力系统的变电站大致分为四大类:升压变电站,主网变电站,二次变电站,配电站。我国电力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对变电所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需要我们提高知识理解应用水平,认真对待。[1] 结合我国电力现状,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生活供给充足、可靠、优质、廉价的电能,优化发展变电站,规划以220KV、110KV、10KV电压等级设计变电站。从我国目前部分地区用电发展趋势来看,新建变电站应充分体现出安全性、可靠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全)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为20kV及以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1.0.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4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所址选择 2.0.1 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 1 宜接近负荷中心; 2 宜接近电源侧; 3 应方便进出线; 4 应方便设备运输; 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 8 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 9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10 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当需要设在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防电磁干扰的措施。

2.0.2 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2.0.3 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的裙房中,不宜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将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靠外墙的部位,且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处以及疏散出口的两旁。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油浸变压器的变电所。 2.0.4 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层设置非充油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当只有地下一层时,应采取抬高地面和防止雨水、消防水等积水的措施。 2 应设置设备运输通道。 3 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加设机械通风、去温设备或空气调节设备。 2.0.5 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物根据需要可以在避难层、设备层和屋顶设置配电所、变电所,但应设置设备的垂直搬运及电缆敷设的措施。 2.0.6 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1 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2 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3 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4 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屯尘埃且会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3 电气部分 3.1 一般规定 3.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情况的要求。 3.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3.1.3 在海拔超过l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的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标准《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的技术要求》GB/T 20635 的有关规定。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l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的影响。 3.1.4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 系列标准

110kV变电站消防设计分析说明书模板

XXX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消 防 设 计 说 明 书 XXXXX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13.11 设计文件目录

一、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XXX110kV变电站消防设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设计保证消防车道、防火间距、安全出口、事故排烟及照明等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变压器采用干粉灭火方式,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其它消防设备。以满足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要求。设计遵循以下规范: (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 (4)《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 5165-2002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GB50016-2006 (6)《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技术规范》GB50116-98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一)工程建设规模: 某某市110kVXXX变电站工程,属新建工程,拟建站址位于某某市市城关南部郊区XXX的塔下工业园,靠南平至武夷山S303省道。随着城关水东片区、回瑶工业园、塔下工业园及周边发展建设,新建XXX变电站主要为满足某某市市城关南部区域供电需要,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改善电能质量。

建设规模详见表1-1 表1-1 XXX110kV变电站建设规模 (二)设计范围与分工: 1)设计范围 根据建中标通知书要求,按最终建设规模进行总体布置。主要设备选型、布置设计及相应的主辅生产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生产设施,110kV部分设计至站内配电装置处,35kV和10kV部分设计至高压开关柜底部铜接线板,站内的相关建筑物、主变基础、构架、油坑等按远景规模本期一次建成。 2)设计分工 本工程设计界限为变电站围墙内按最终规模进行征地和场平及本期规模的相应部分设计。 所区供水水源、给排水、施工水、电源引接及道路引接。 下列内容不属于本设计范围,需要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但

变电站消防设计

变电站消防设计 关键词: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主变排油注氮灭火系统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展开,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快。在城网改造建设过程中,市区变电所的建设数量呈上升趋势。为了节约用地、减少建筑面积、操纵工程造价和与城建规划相和谐,许多变电所都设计为综合自动化无人值班变电所,采纳全户内或半户内布置方案。在此种情形下,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关于变电所的安全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关于变电所的消防设计,要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满足一旦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有效防范的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用于尽早探测初期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例如疏散人员、呼叫消防队、启动灭火系统、操作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风机等)的系统。常用的一样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操纵中心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比较简单,但使用面专门广。它是由通用报警操纵器或区域报警操纵器和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等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其原理框图,如下图所示: 集中报警操纵系统应当设有一台集中报警操纵器(或通用报警操纵器)和两台以上区域报警操纵器(或楼层显示器、带声光报警)。按照治理情形,集中报警操纵器设在消防操纵室,区域报警操纵器设在各区域,以便与治理。集中报警系统加上消防联动操纵设备就构成了操纵中心报警系统,其要紧用于大型综合楼工程。 在设计区域报警系统时,按照规范要求应符合下列几点: 在一个区域系统中,宜选用一台通用报警操纵器,最多不超过两台; 区域报警操纵器应当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

该系统比较小,只能设置一些功能简单的联动操纵设备; 当区域报警操纵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或楼板的高度为1. 3~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米; 报警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中: 1) 火灾探测器是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件,是系统的感受器官,其作用是监视被爱护区域有无火灾发生。若发觉火情,可将火灾的特点物理量,如温度、烟雾、气体和辐射光等转换成电信号,并赶忙动作,向火灾报警操纵器发送报警信号。火灾探测器按照探测火灾参数的不同,可划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和复合式。按结构造型也可分为点型和线型两大类。火灾探测器的要紧技术性能要求有:可靠性、工作电压和允差、响应阈值和灵敏度、监视电流、承诺的最大报警电流、报警电流、爱护范畴、工作环境条件等。点型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当设一只探测器。探测器的爱护面积和爱护半径应按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当设置一只。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按钮应当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米,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3) 火灾报警操纵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报警操纵器担负着为火灾报警提供稳固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同意、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刻;同时执行相应辅助操纵等任务。 在全户内布置的变电所内,在主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消弧线圈及接地变室、地下电缆室、二次设备室、通信室等重要场所均应当设置配套的离子感烟、定温报警探测器,在主变本体、电缆隧道、竖井、二次设备室及通信室活动地板下的电缆层之间敷设感温电缆。当变电所内有火灾发生或有烟气散发时,火灾报警主机发出报警声光信号并显示火灾地点或联动启闭消防设备和通风设施。系统通过接点及数字通信接

220KV总变电所土建实施细则要点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热电站(2×50MW )工程 土建工程 监理细则 220KV总变电所 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热电站工程监理部2008年7月5日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工程(2×50MW )机组 土建工程 监理细则 220KV总变电所 批准: 审核: 编制: 目录 1、工程概况....................................................................................4 2、编制依据....................................................................................7 3、工程监理目标..............................................................................8 3.1、质量目标.................................................................................8 3.2进度控制目标..............................................................................8 3.3投资控制目标..............................................................................8 3.4安全控制指标..............................................................................8 4、监理流程 (9) 5、监理的控制措施…………………………………………………………………9 5.1监理依据…………………………………………………………………………9 5.2质量控制…………………………………………………………………………9 5.3钢筋

10kV及以下变电所场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

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

编号:SM-ZD-88440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 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 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变电站土建设计要点及优化策略 周骏飞

变电站土建设计要点及优化策略周骏飞 发表时间:2018-10-17T15:51:06.41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9期作者:周骏飞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电力系统的效率问题和安全问题成为社会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变电站作为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后盾,自然成为了重中之重,通过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要点的分析及系统论述,探讨变电站土建设计的优化策略,希望对今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昆明耀龙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6502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电力系统的效率问题和安全问题成为社会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变电站作为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后盾,自然成为了重中之重,通过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要点的分析及系统论述,探讨变电站土建设计的优化策略,希望对今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关键词:变电站;土建设计;优化策略 我国的电力系统发展的越来越快,维修技术也越来越先进,但在电力系统中,变电站在土建设计中的一些要点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会进一步限制电力系统的保护措施,妨碍电力系统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了解变电站土建设计的要点入手进行分析,为变电站土建设计提供优化策略并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作。 1 变电站土建设计要点分析 1.1设计前期选址阶段 变电站设计的核心在于电站负荷中心,这是对整个变电站运作起重要作用的一个部分。因此,在对变电站设计选址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负荷中心的位置,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规划,来科学合理地确定负荷中心的位置。 同时,在设计选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线路的问题。变电站的线路直接影响整个变电站的运作,因此在设计选址过程中,对线路的选择应与当地地址的选择相协调。在进行变电站选址过程中,要与线路相关技术人员紧密沟通,确保输电线路方案合理科学。因为变电站线路修建过程所花费金额大于对变电站的建设费用,科学合理的选择线路可以避免后期重改线路等造成的更大经济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变电站建设的经济性,合理性。 1.2可行性研究阶段 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调查研究其可行性,可以根据以往变电站选址的经验。如果变电站选址不合理,会直接影响后期运作,严重的会要求重新修建变电站,造成巨大麻烦和损失。 在初步选定的变电站土建设计中,可以根据存在的细节问题,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改善。通过技术人员对整个变电站土建设计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在不影响变电站功能运作的前提下,要求变电站尽量占用较少土地面积。这就要求在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过程中,利用先进的建筑原理,充分运用变电站结构空间,减少对土地的占用。不仅如此,可行性分析中还要求变电站的建筑设计不影响交通,水文等,确保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居民的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1.3初步设计阶段 在对变电站形成初步设计时,要考虑变电站的总体平面设计,竖向布置,道路标高设计以及管线布置等各要点。 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在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过程中,要求变电站的总体平面设计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设计规范,综合考虑消防安全以及交通运输。竖向布置设计是指对变电站土建建筑物的高度加以控制,对场地道路等进行标高。对道路标高设计是为了防止在雨天时无法将雨水排出的问题,确保变电站保持干燥。管线布置过程中,确保管线管道平行,同时需要修建一定的坡度,让管道管线可以自流。 1.4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对变电站土建初步设计可行性评估结束之后,对符合标准的建筑进行施工图设计。在这一过程中将原设计图依据对初步设计结果的审核建议进行修改,确保变电站土建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在对施工图进行设计时,要求按相关规定流程从局部设计开始,然后扩展到整体设计。原则是不能超过初步设计审查中所确定的范围,同时要求对在初步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优化修改。对施工图的审查合格之后,开始正式修建,所以施工图在整个变电站土建设计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2 变电站土建设计优化策略 2.1变电站站址方案的对比与选用 方案的选择是施工的前提,正确科学的方案能够帮助变电站有效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在进行方案对比后选择出最合理的设计方案,同时针对方案中的一些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已经决定的方案还要经过进一步审查,然后给出最终意见,最后整合出完整的方案。方案要合理,要能够满足当地的建设需求。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案来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2.2变电站主要建构方案的设计与优化 对于变电站初步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要进行优化,地基、暖通风、结构等都属于变电站土建设计方案中的内容。在对变电站各主要部分进行设计优化时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规程,在保障变电站正常运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使用。同时,在对变电站暖通风以及水工部分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等的需求,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将危险性降到最低。如果在对部分建筑中使用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定要注意防震抗震性能,保障变电站结构的安全性,稳定性。 2.3变电站站区排水及消防系统方案设计与优化 变电站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在防水方面要多加重视。由于变电站日常运作需要生活用水消防用水,要注意修建防水墙以及相关防水技术。在对变电站土建设计过程的排水体系上可以采用分流排水,利用两个系统设置将变电站的水分开进行使用。既能做到保障日常用水和消防用水,又能确保及时排水,避免出现安全问题。 2.4屋外构支架的设计与优化 在对变电站土建设计的外观结构支架选择时,提高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首要。同时要尽可能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选择联合类支架可以充分利用空间结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对变电站土建施工中的成本费用。不论选择哪种结构材质,都要确保变电站的稳定性,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35kV,110kV无人值班 变电所设计规程 条文说明 主编部门: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文号:国经贸电力[2000]164号 前言 本规程编制以国家标准GB50059—1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为基础。 规程条文增删、改变的重点是在变电所设计中“无人值班”和“有人值班”的差异部分,当无差异时一般仍应用原条文。 引用标准基本采用国家标准,个别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性较强的引用电力行业标准。引用标准中的内容本规程一般不再复述。 规程内容深度参照国家标准GB50059。 目次 前言 1 范围 4 总则 5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6 电气部分 7 土建部分 1 范围

适用范围为变压器单台容量为500OkVA及以上的新建无人值班变电所,与国家标准GB50059一致。 220kV终端变电所的接线、设备、控制方式选择的原则等与本规程有关部分相似的可参照使用,但所址选择及220kV配电装置等部分仍应执行相应的设计标准。 变电所的设汁只涉及变电所内的装置,变电所外的远方控制端设备和系统不在变电所的设计范围,也不属本标准规定之内。 4 总则 4.O.1 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计必须有确定的调度和远方监控关系,涉及到电气一次网络、调度自动化、通信及厂所自动化等发展规划,需与电网调度、远方控制端、通信网络、信息 传输等协调。因此有些设计条件应在设计任务书中明确。 4.0.2 选择较好的交通条件、消防条件、所址区域社会和地理环境将缩减维修操作人员往返变电所的时间,有利于防火及安全防范措施。 4.O.4 节约用地是基本国策,土地是非再生资源。在城区多层建筑比单层建筑费用相当或增加不多时,宜采用节省用地的方案。 半户内式变电所大部分电气设备设在户内,仅主变压器或有部分高压电器设在户外,该变电所占地较少又有利于主变压器的散热和消防。与城市规划协调时也可在城市综合建筑物内建设变电所。 地下或半地下变电所费用增加较多,一般不采用,只在市区中心繁华地带无从选择所址或有其他特殊需要时采用。 4.O.6 新建变电所应按一次实现无人值班设计,不得采取设计有人值班的过渡措施。调查中发现有些变电所系按同时具备无人值班的设备条件和近期有人值班的建筑条件设计,设置了供值班人员使用的所内微机监控设备和建筑,监控室装修讲究,生活设施齐全,浪费了设备和建设资金。

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DJ278—90 能源部 主编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公安部消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施行日期1990年9月1日 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文件 关于发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能源水规(1990)425号 为了统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标准适应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需要遵照国家计委计标[1987]1447号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精神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条件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持制订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此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北勘测设计院负责 1990年7月4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系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编原水利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院编写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工程防火设计的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科研试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征求了本行业有关设计运行管理单位的意见并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最后经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批准颁发执行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房泵房屋外电气设备屋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采暖与通风消防电气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西北勘测设计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水利部

建筑现场临电一级变电站配电柜的设置要点

建筑现场临电一级变电站配电柜的设置要点 一般说来,建筑工地上的用电系统属于临时用电,由于工地工期有数月至数年,故临时用电不临时,它实属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工程或用电系统的简称,在我国越来强调安全的今天,其重要性非比一般。部颁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为配合该标准的贯彻,由中建协及建设部安监司所编写的相关指导性工具书等,也对此提出了许多要求,下面我们统简称其为“标准与书籍”。 工地现场的临电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主要是一级变电站、二级、三级配电箱及它们之间的连接电线。其中的一级变电站是起着接受工地外来电源,再分配给工地上的各个需用电设施,它应是工地上的总用电设备的调度枢纽,对于工地现场,它是源头也是现场用电设计的最重要部分。根据施工现场规模的大小不同,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到以下因素: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的工程量与施工进度,各个阶段的电气需要量,工地各种用电设备的分布情况及其与所供电源的远近,各设备的容量情况,及采用TN-S供电体制所需安全保护装置的装设等,因此对一个现代中等规模以上的工地现场,这个一级供电枢纽,就不可以是一个箱子的概念,它的装配体积大小就是配电柜形式,在加盖防护的房间后,它就成为工地上的配电间,也称为工地变电站,其规模与技术均是工地供电系统设置工作中的首位。下面就其相应的技术控制要点,谈一谈我们对它的认识。 一、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位置设置应靠近电源,进、出线方便,周围环境应灰尘少、无腐蚀介质,潮气少、无积水、振动少、无易燃易焊物品,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 2、室内配电柜下宜有300×300mm沟槽放置进出电缆,柜的下边应高于室地面约250mm,柜顶距房顶应大于500mm,柜周边应有1m以上空间。应有良好的入地装置,其入地电阻不大于4Ω。 3、配电室内无杂物,门窗应通风和透光,应能防止鼠类等小动物进入,门向外开,并配锁。 4、应有两个彼此独立的照明系统,一为正常照明,一为事故照明。 5、应配备两个以上的四氯化碳灭火器和灭火用砂桶。并配备有工作、停电、检修、警示等标志牌。 二、配电柜的设置 1、由标准与书籍所而产生的模糊问题 虽标准与书籍已成为现实工作中贯标的准则,但是它们对一级配电柜的设置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也没有实物图,只介绍有图1示的总配电箱电器配置接线图。这里的模糊产生是由叙述不清晰引起,难有准确的理解。接线图没有规定用什么型式的电器,在电器产品型号有多种的今天,壁如市面上供应的开关,就有板闸开关、空气开关、(带熔断器的)隔离开关等,故也造成实用中多在一级配电柜中装有石板开关情况。 还有配电箱的说法,使人们总是理解成“箱子”,殊不知箱子空间小,能容下的电器有限,也造成现实中选用结构简单的电器,造成千人千样不同电器的配电流程的接通形式。就是作成柜子形式,其规格尺寸也多有杂乱,有1.6m或2m者,实际上这些矮尺寸柜子均不符合选用现行优质电器(因结构复杂些,其规格体积也稍大些)的安装,在矮尺寸柜中所装的电器及其相互空间位置均难达到合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20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3-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3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10kV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第1.0.6条10kV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 第2.0.1条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接近负荷中心; 二、进出线方便; 三、接近电源侧; 四、设备运输方便; 五、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六、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发电厂建筑中的消防设计

发电厂建筑中得消防设计 【摘要】燃煤发电厂火灾得主要潜在危险就是在贮存或可燃介质通过得设施或地方,如变压器区、机组油系统区、煤场、原煤仓;电缆夹层、电缆密集区域可能因电缆散热或隔热情况不好发生燃烧,引起电缆燃烧火灾;电气设备短路 或其它原因导致燃烧;此外还有可能因油系统泄漏,溅落在 附近高温管道上引起火灾。 【关键词】发电厂;建筑;消防设计 0、引言;火力发电厂内得潜在爆炸危险可能导致火灾或引起设备损坏,因此防爆就是十分重要得。爆炸得主要危险就是在煤粉系统、各类压力容器、蓄电池室等。为此,在设计上要充分考虑防止火灾得发生,火势得蔓延,采取切实有 效得预防及灭火措施,同时针对上述爆炸危险得场所与设备亦需采取相应措施。 一、消防设计主要原则 消防设计考虑工程设计范围内得所有建构筑物及设备 得火灾预防及扑救,并立足于自救,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得原则,按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得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设计中考虑了相应得防火措施及必要得灭火设施,并在重要部位设置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以保障人身安全及设备得安全运行。消防设计力求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1、1总平面布置及交通要求 厂区总平面布置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与《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确保各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对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得采取相应得防火措施,如提高防火等级,设置防火 门窗,防火墙等,以确保安全,减少次生灾害得影响。 厂区内道路设计尽可能采用正交与环形布置,将运输道路与消防通道相结合,重点消防建筑物主厂房等周围设置环形通道。厂内主要道路宽7米与4米,路边至建构筑物最小净距大于1米,净高不小于5米。 1、2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要求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第3、0、1条中得规定,各建筑物得火灾危险性类别与耐火等级具体划分见表。 建(构)物名称筑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图纸目录 主厂房(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 丁 二级 电除尘构筑物丁二级 空压机室丁二级 烟筒丁二级

10kV供电方案的制定要点

10kV供电方案的制定 一、训练目标 本次训练项目包含制定10kV供电方案应遵循的原则、供电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实际操作,使用电检查人员掌握10kV供电方案制定的方法。 二、训练对象 本项目训练对象为用电检查工种级员工。 三、训练学时 8学时。 四、训练场地、主要设备和工器具、材料 训练场地:典型客户配电训练室。 主要设备: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计量柜,电容器柜等。 五、训练内容 (一)制定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1.制定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 (1)在满足客户供电质量的前提下,方案要经济合理; (2)符合电网发展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方案的实施应注意与改善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 (3)施工建设和运行维护方便; (4)考虑客户发展的前景; (5)特殊客户,要考虑用电后对电网和其他客户的影响; 2.制定供电方案的基本要求

(1)根据客户的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时间,以及用电负荷的重要程度,确定高压供电、低压供电、临时供电等供电方式; (2)根据用电负荷的重要程度确定多电源供电方式,提出保安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的配置要求; (3)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谐波治理措施应与供用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步管理。 (二)lOkV电压等级供电方式的范围 (1)客户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VA~8000kVA时(含8000kV A),宜采用lOkV供电。无35kV电压等级的地区,lOkV电压等级的供电容量可扩大到15000kVA。 (2)下列情况下,用电容量不足100kW,也可采用10kV供电: 1)客户提出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如通信、医疗、广播、计算中心、机要部门等用电; 2)对供电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如整流器、电焊机等; 3)边远地区的客户,为了利于变压器的运行维护和故障的及时处理,经供用双方协商同意的。 (三)制定10kV供电方案的步骤 1.用电负荷性质及级别 根据负荷用途,明确负荷性质。根据用电负荷分级原则及分级标准,分析客户用电负荷属于哪一级负荷,分清是一般客户还是重要客户,以便确定供电方式。 2.供电容量

变电所设计规范要点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 年 5 月1 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 A 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 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 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一、靠近负荷中心; 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四、交通运输方便; 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 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 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所址标高宜在50 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 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 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 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 2.2m 高的实体围墙。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 3.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 2 第2.0.5条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最大不宜大于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

燃煤电厂消防设计审核中的几点思考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956 燃煤电厂消防设计审核中的几点思考 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燃煤电厂消防设计审核中的几点思 考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燃煤电厂是以煤作为燃料在锅炉内燃烧,使水变为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的下业部门。由于其复杂的生产工艺和燃料的易燃性,燃煤电厂在实际运行中具有较人的火灾危险性,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其危害是相当严重的,往往烧毁发电设各和变、配电装置,导致停止发电或造成人身伤亡。不仅影响本厂的正 常生产秩序而且将使大批工矿企业由于断电而被迫停产:甚至由于突然断电,给某此部门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还将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这种间接损失是无法用经济来衡量的。所以,对燃煤电厂的消防设计应从严要求确保生产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用来指导燃煤电厂消防设计和审核下作的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健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健规》)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以下简称《电规》)中的有关条文不相统一,设计人员、审核人员对条文的理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 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09-37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 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 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

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第 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一、靠近负荷中心; 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四、交通运输方便; 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 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