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B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下半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B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

1、本卷为全主观题,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2、请在试卷、答题纸上严格按要求填写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3、本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特别提醒:请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一、案例分析题(根据所给案例,回答后面的问题。50分)

材料一

一个轮子一块板,或者两个轮子一块板,人站在上面,随着身体重心的前倾与后仰,便能加速与减速……近几年,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街小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出行的使用者,多为年轻白领或者代驾司机。

然而,这种方便与快捷,今后可能会受到限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北京交管部门对滑行工具上道理行驶,处10元罚款,并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上海交管部门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50元;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一律处罚款20元。深圳、厦门、武汉等多地均表示将依法处罚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上路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符合速度、质量、尺寸的安全条件限制,目前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并没有符合规定的生产标准。以为研究交通安全的专家表示,电动平衡车、滑板车靠身体重心移动来控制速度,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遇到崎岖不平的路面,特别容易出现翻车的危险。一旦行驶到大路上,任何外力都有可能打破这样的平衡。

北京市消协选取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由于目前国内尚无相应的质量标准,消协委托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样品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19个样品最高时速时,动态制动距离超过4米;两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骑行时风险较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家生产电动滑板车的企业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家对电动滑板车没有明确的规定,生产企业主要依据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其实多数生产企业都知道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没有上路权,我们也只是讲其界定为休闲用品,一种娱乐工具。如果国家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出台相关标准。生产企业肯定会按照标准来进行生产与检测,在标准推出以前,我们也会注意一下车速问题的。”

另一家生产电动滑板车企业的以为销售顾问表示,公司生产的电动滑板车平均时速大概在30公里左右,骑车时由消费者自己控制车速,厂家没有必要去刻意进行调整,“消费者需要什么样的产品,生产企业就会尽量向消费者的心理去靠拢。速度太慢的话,消费者可能不愿为此埋单,我们毕竟还是要考虑市场需求的。”不过,他强调说,“我们在销售的时候会告诉购买者‘车子太小,不要骑太快,不安全’等。”

平衡车在许多国家都是禁止上路的。没过部分城市允许平衡车上路;英国,平衡车被法律定为动力车辆,目前只能在私人地界经许可后行驶;日本,平衡车被要求必须配备有刹车宇头灯、刹车灯,方向灯等辅助设备,车主也需缴税注册车牌并拥有驾驶执照。

材料二

2015年7月21日,郑某驾驶电动滑板车在上海凯旋路因刹车不及将一名行人撞死,司法机

关的鉴定意见显示,当时郑某骑行的电动滑板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根本不是交通工具;2016年1月广州发生平衡车伤人案,当事人王某骑着某品牌的平衡车,上缓坡时突然失去动力,导致车主右腿髌骨骨折;2016年3月23日,一男子驾驶电动平衡车,在北京市大兴区一购物商城二层转弯时,失控撞上商户的玻璃门,当场昏迷。

很多事故发生后,生产商和销售商认为是用户操作不当所致,而消费者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设计缺陷,由于没有国家相关标准作参考,责任认定成为法律审理的焦点和难点,法律专家表示,在我国的交通法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单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均不属于以上三种。若是出现违法现象并因此引发了人身祸害事故,如何适用法律以及适用何种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来看,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监管,厂家往往以产品说明书来对产品的操作和安全保护进行界定,但是产品说明书上的东西非常模糊,比如产品说明书建议用户不要急加速,但是怎样驾驶才算急加速,是以身体的前倾角度还是踩下踏板的力度,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致,让用户无所适从。

对于各地的禁令,也有专家认为,既然有这么多人使用,一定有其存在的价值,交通管理部门也有应该考虑用户的这种需求,而不应该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一禁了之。

材料三

A市交管部门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做出了禁止上路的规定,对违规上路的处以10-50元不等的罚款,并加大措施整治违法上路问题。

法律专家赞成平衡车上路发出禁令:“平衡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使用者自身安全和机动车司机都会造成麻烦。”

在市中心某十字路口的交警表示,近期处罚了多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违法上路的行为,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还是遇到许多问题,现在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人太多,而且存在车速快,灵活性强的特点,只能个别处罚,再说交警不可能时刻都围着骑平衡车的人转,罚款罚完了,人家换个地方还是照样骑。对于部分躲避处罚的,还不能紧追不舍,那样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部分交警也对罚款存在顾虑,一名交警坦言,《道理交通安全法》里设计行人规范的处罚一般都不重,“我认为目前只是官方表达一个禁止的态度,还没有接到其他管理细则,具体是一发现立刻罚款,还是以疏导为主,还没有明确规定”。

一名平衡车的使用者表示,今年4月在网上花1700块钱买了一款平衡车,由于公司和住处相距不远,平时就骑着平衡车上下班,还会骑平衡车到附近超市买东西。对于禁止使用平衡车的消息,他表示很无奈。尽管对平衡车的安全问题心知肚明,“但我上班的距离太尴尬,打车觉得不值得,还容易堵车。周末出行时,平衡车还能搁在骑车后备箱,比较方便。”

某代驾司机表示,他们经常晚上一两点还会送客人回家,那时候地铁、公交已经停运了,只能使用电动滑板车回去。如果禁止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上路的话,必然给他们带来不便,目前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应对方式,深夜回家还是会选择骑电动滑板车。但另一位代驾司机表示,自己也使用滑板车,但发现的确存在很大安全风险,己经有一些代驾司机因此摔伤。作为大家司机啊个人反对使用电动滑板车。

不少市民也对穿梭在路上的平衡车表达了点忧虑。一位市民表示,经常能看到平衡车来回穿行,“就一个人站在上面,前面一点保护措施都没有,看到了肯定得避开。”

某品牌平衡车生产厂家的公关部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也在等待官方的管理细则。“我们也是在媒体上看到罚款的消息,希望相关法规能早日完善,给这一新兴的代步工具提供合理的成长空间。”

有从业者表示,“我觉得在限制的同时,还要告诉大家可以在哪里骑。平衡车毕竟是新兴产业,限制生产销售是不科学的。”他建议,一是大力宣传平衡车的安全驾驶方式,

二是做一些“地理围栏”,告之路人哪些地段不能骑,不能骑的地方从严罚款。

也有一些受访民众表示,“平衡车还是有一定便捷性的,只要在有效范围类发挥它的作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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