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

增安型“e”

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

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B/T 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 14048.2-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

GB 14048.3-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GB/T 15663.11-1995 煤矿科技术语矿山电气工程

1023-2006

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 175-1988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

MT 189-1988 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

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 818.1~14-1999 煤矿用阻燃电缆

MT/T 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除GB/T 156 63.11-1995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外,补充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

煤矿井下的低压供电电缆、供电设备及其组成的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3.2

漏电闭锁

装置在分闸断电状态下,负载侧网络绝缘电阻降低到装置整定值及以下时,保证装置不能向负载合闸送电的一种电气保护。

3.3

选择性漏电保护

当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分支馈电开关负荷侧网络绝缘电阻降低到装置整定值及以下时,保证只断开绝缘电阻降低的这个支路的分支馈电开关,而其他分支馈电开关和总馈电开关不断开,从而保证非故障支路供电连续性的保护。

3.4

分级闭锁

将接线腔分成电源进线和负载出线两个独立隔爆接线腔,在带电情况下打开任一接线腔时,在接线腔未失爆前通过闭锁机构动作使开关分闸断电且闭锁的一种保护。负载出线腔闭锁于本级开关,电源进线腔闭锁于上级开关。

3.5

全闭锁

设备的电源进线和负载出线只设一个隔爆腔,在带电情况下打开接线腔时,在接线腔未失爆前通过闭锁机构动作使上级开关分闸

断电且闭锁的一种保护。

3.6

开关设备状态监测

可向监测监控系统提供设备运行状态的一种实时监测。监测的功能状态至少具有:设备开、设备停、漏电(含漏电闭锁)、短路、过载、欠压、过压及显示。

3.7

选择性断电保护

当操作人员无论任何原因打开电源进线腔或主腔时,保证只有该支路的上级开关断电,而不影响其他支路正常工作的一种后备保护。

4分类

4.1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分类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4.2按电气设备用途分类

——配电开关;

——控制开关。

4.3煤矿用电缆

——煤矿用移动类阻燃软电缆;

——固定敷设阻燃电力电缆;

——煤矿用阻燃通讯电缆。

4.4辅助及其他

——隔爆型按钮;

——隔爆型行程开关;

——隔爆型跑偏开关;

——隔爆型脚踏开关;

——隔爆型电阻箱;

——隔爆型电磁铁;

——隔爆型电表箱;

——隔爆型插销;

——隔爆型接线盒;

——隔爆型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

——隔爆型照明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

——隔爆型检漏继电器;

——本安型接线盒;

——隔爆型电磁阀;

——其他防爆产品。

5 一般规定

5.1 电气设备应符合本标准及各自产品标准的规定,并须送国家检验单位,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取得“MA”标志证和“防爆合格证”。

5.2井下用电气设备的选用,须符合表1规定的型式要求。

表1 井下电气设备选用规定

5.3 电气设备的产品型号应根据MT/T 154.2的规定编制。5.4 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应符合GB 156的规定,一般额定交流电压应为36V、127V、380V、660V、1140V。

5.5 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符合GB 762的规定。

5.6 电气设备的额定频率为50Hz。

5.7 电气设备的工作制应由各自相关标准规定。

5.8 电气设备出厂时应配备必要的配件、附件、专用工具及随机文件。重要电子插件应配备二套,一般的应配备一套,便于用户使用、管理、维修。随机文件须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MA”标志证复印件和“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6技术要求

6.1 环境条件

6.1.1 周围环境温度-5℃~+40℃。

6.1.2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高于2000m,气压为0.8×l05Pa~

l.1×l05Pa。

6.1.3周围空气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6.1.4使用场所按本标准5.2的规定。

6.1.5在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环境中。

6.1.6污染等级为3级。

6.1.7安装类别由产品标准规定。

6.1.8在无显著振动与冲击的地方,若电气设备在使用、安装、贮运期间有振动与冲击要求时,应能经受对应表2规定的振动与表3规定的冲击,且外观、性能完好,并在用户订货时注明。

表2 振动试验要求

表3 冲击试验要求

6.2 电气设备结构与防爆要求

6.2.1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和GB3836.2的规定。

6.2.2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或电路的结构与防爆性能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或电路的结构与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和GB3836.4的规定。

6.2.3增安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和GB3836.3的规定。

6.2.4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应符合GB/T12173的规定。

6.2.5复合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

复合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与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GB3836.2、GB3836.3、GB3836.4、GB3836.5、GB 3836.7、GB 3836.9的规定。

6.2.6标志、联锁及警告牌

6.2.6.1 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晰的标志,并应符合GB3836.1标志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应符合GB/T 12173的标志篇。

6.2.6.2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应设计成专用工具才能解除其联锁功能的结构。

6.2.6.3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电气设备,应设有联锁装置。当电源接通时壳盖不能打开;壳盖打开后电源不能接通。

a)启动器除符合本条规定外,还须符合本标准的6.5.1条的规定。

b)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除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6.5.5条的规定。

c)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除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6.5.6的规定。

6.2.6.4直流电压高于60V,交流电压高于36 V的电气设备凡开盖或取下设备零部件后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设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的防护罩,并按GB 2894规定设置“当心触电”的警告牌。

6.2.6.5用隔离开关联锁的结构,应保证触头接通、断开位置准确。

6.2.6.6 内装电容器、电热器且具有快动式门或盖结构的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符合GB 3836.1的开盖(或门)时

间间隔的警告牌,应符合GB3836.1通用要求。

6.2.7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设备进出线端子、不同电位间裸露导电部分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见表4。绝缘材料的耐起痕性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见表5。

表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表5 绝缘材料的耐起痕性

6.2.8接地装置

电气设备应设有专用接地装置,应符合GB 3836.1接地规定。

6.2.9交变湿热试验

电气设备应具有耐潮性能,矿用一般型必须符合GB/T 12173耐潮性能规定,防爆型必须符合GB3836.1的湿热试验规定。

6.2.10表面温度

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150℃;采取措施防止堆积时,则为+450℃。

6.2.11 电气设备外壳上一般应有电气原理图或接线图标牌,图中标示的图形符号和接线编号应符合GB/T 4026、GB/T 4728.1、GB/T 5094、GB/T 7159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6.2.12 电气设备的外壳一般按该设备的颜色来区分工作电压。

1.14kV为黄色或白色,0.66kV为灰色。

6.3供电系统一般要求

6.3.1矿井供电采用两回路电源线路。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个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6.3.2供电系统配电设备必须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确保发生漏电故障时,漏电支路开关跳闸并闭锁,缩小停电面积。

6.3.3供电系统控制设备必须具有分级闭锁和选择性断电保护功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打开电源进线腔或主腔前,该支路上级开关实现选择性断电并闭锁,接线端子不带电。

6.3.4供电系统中的配电与控制设备必须具有状态监测功能,保证对系统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

6.3.5供电系统中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6.3.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九条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3.7供电系统供电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含漏电闭锁)保护。低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载、断相、漏电闭锁等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6.3.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6.4 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6.4.1 井下低压电缆

6.4.1.1 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系统负荷的要求。

6.4.1.2 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型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6.4.1.3非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6.4.1.4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讯电缆、橡套电缆。

6.4.2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6.4.2.1 电压在36 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6.4.2.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lΩ。

6.4.2.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6.4.2.4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6.4.2.5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须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6.4.2.6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与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6.4.2.7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6.5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6.5.1供电系统用电磁启动器除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外,还应具有

分级闭锁保护功能,保证在接线端子不带电情况下方能打开接线腔。负载接线腔闭锁于本级开关,电源接线腔和主腔闭锁于上级开关。

6.5.2真空电磁启动器应具有与任何监测监控系统联网通讯的功能,保证对真空电磁启动器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监测的功能状态至少具有:设备开停、漏电闭锁、短路、过载、断相、欠压、过压及显示。

6.5.3供电系统用真空馈电开关除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外,必须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其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6.5.4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除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外,还应具有与任何监测系统联网通讯的功能,保证对真空馈电开关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监测的功能状态至少具有:设备开、设备停、漏电故障(含漏电闭锁)、短路故障、过载故障、欠压故障和过压故障。

6.5.5供电系统用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除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外,还应具有全闭锁保护功能,保证在接线端子不带电情况下方能打开接线腔。

6.5.6供电系统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除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外,还应具有全闭锁保护功能,保证在接线端子不带电情况下方能打开接线腔。

6.6 电气设备电气性能要求

6.6.1 动作性能

6.6.1.1 动作性能应符合GB/T14048.1中的规定。

6.6.1.2对于启动器等控制电器,当用电磁操作时,在周围温度-5℃~40℃范围内,在控制电源电压(U s)为额定值的75%~110%范围

内均应可靠地吸合;在额定控制电源电压U s的20%~60%(直流为10%~60%)范围内启动器应能释放。

6.6.1.3启动器的过载保护动作范围及动作时间的要求:用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时,其特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用电子保护器作过载保护时,其特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6启动器过载保护特性

表7 启动器过载保护特性

6.6.1.4配电电器的分励脱扣器、欠压脱扣器、过流脱扣器的动

作范围按GB/T 14048.1中欠电压继电器和脱扣器动作范围、分励脱扣器动作范围、电流动作继电器和脱扣器动作范围的规定执行。

6.6.1.5配电和控制电机用的馈电开关的过载长延时电子脱扣器

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表8规定,配电开关的热过载长延时脱扣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表9规定。

表8 反时限过载长延时电子脱扣器的动作特性

表9 配电开关的热过载长延时脱扣器的动作特性

6.6.2温升

6.6.2.1 启动器等控制电器、低压馈电开关的接线端子温升,邻近部件温升,主回路和控制回路等导电部件的温升应符合GB/T 14048.1、GB14048.2、GB14048.4的规定。

6.6.2.2启动器等的线圈和电磁铁的绕组温升按表10执行。

表1 0绝缘线圈的温升极限(空气中)

6.6.3 介电性能

6.6.3.1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电器的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应符合GB/T 14048.1中的规定。

6.6.3.2 工频耐压

6.6.3.2.1介电性能应符合GB/T 14048.1中的规定。

6.6.3.2.2工频耐压试验见表11。

表11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值 v

电器在电气性能试验(如通断试验、短路试验等)后验证介电性能,其最低工频耐压值为2U i(但不小于1000V交流有效值),有关产品标准可以规定较高的试验电压,推荐的优先值为2U i+l000V(交流有效值),但对湿热试验后的工频耐压应参照湿热带同类电器标准,应用全压验证介电性能。

本安型、增安型电器的介电性能应符合GB3836.4、GB3836.3中的规定。

6.6.3.3绝缘电阻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见附录A。

6.6.4 在空载、正常负载和过载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的能力

6.6.4.1 额定接通与分断能力

6.6.4.1.1 启动器类控制电器接通与分断能力应符合GB

14048.4中的规定。

6.6.4.1.2启动器类控制电器不同使用类别的接通与分断能力按表12规定。

表12不同使用类别的接通和通断条件

6.6.4.1.3本标准未涉及的其他使用类别矿用电气设备,可按GB/T 14048.1及有关产品标准、行业标准的适用条款执行。

6.6.4.2启动器用隔离开关和隔离换相开关的额定分断能力

6.6.4.2.1启动器用隔离电器的分断能力应符合GB14048.3中的规定。

6.6.4.2.2 验证额定分断能力条件应符合表13的规定。

6.6.4.3 密集通断能力

矿用启动器类控制电器具有密集通断能力要求,通断时间间隔(短时操作频率)为:1800次/h,操作循环次数为10次,其他通断参数按AC-4类电寿命要求。

表13 验证额定分断能力条件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竞赛试题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答:2 0 0 5年1月1日。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答: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 导安全生产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 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答: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 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答: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 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答: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答: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10、入井人员须知?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答: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 重伤,矿无死亡。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答:轻伤、重伤、死亡。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 小于多少米?答:2个,30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 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答:2个,2个。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答: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 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 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答:倾角等于或小于4 5度时必须设置人 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设置梯道 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 m;主井梯子间中的梯 子角度不得大于8 0度,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 m。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并符合哪些要求?答:(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 m,架线 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 m,薄煤层内的不 得低于1 8 m。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1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对供电电源的几项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对煤矿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两回电源线路可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上,即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主通风、提升及排水设备供电,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运行要求。 4、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排水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1Ω。 5、为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雷装置及保护装置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6、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的质量,并力求系统简单、操作方便,使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低。 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

2、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井下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而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8、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待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并严格执行谁停谁送的制度,严禁有约时送电现象。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处必须设专人监护。 3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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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GB50417-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7年05月21日发布2007年12月01日实施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GB50417-2007 2007—05—21 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邮编:43006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建民周秀隆于新胜刘兴晖刘建平马自玫张焱杨敢李明胡腾蛟周桂华杨晓明 目次 1.总则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最新 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 一、对供电电源的几项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对煤矿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两回电源线路可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上,即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主通风、提升及排水设备供电,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运行要求。 4、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排水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1Ω。

5、为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雷装置及保护装置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6、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的质量,并力求系统简单、操作方便,使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低。 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井下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设备绝缘电

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因矿井地面配电房设备及线路改造,为了保证停送电 工作安全进行,做到安全有保证,组织有次序,特制定本 安全措施。 一、停送电时间安排及停电地点 1.停电时间:2015 年11 月20 日09时至2015 年11 月20 日14 时,共停电 5 小时0 分钟。 2.停电地点:1号和2号变压器 二、安全措施: 1.停送电作业必须编制本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经有关部门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停送电前,由停送电申请 单位办理井下停送电工作票。工作票内容主要包括停电申

请单位、停电地点、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停电影响范围、停电负责人,且必须经过通风、机电、安通科、调度、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3.停送电前必须由停电申请单位技术员组织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学习《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不参加学习人员不得进行作业。 4.严禁预约停送电。 5.停送电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按停送电时间安排,经调度室协调并核实同意后方可进行停送电工作。 6.停送电时,操作人员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操作10KV及以上电压时还必须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上锁、谁送电、谁解锁”制度,确保安全停电。 7.停送电工作由专职变电工或值班电工操作,停电后应

煤矿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标准

煤矿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标准 第一章为提升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指导现场生产和技术改造,服务灾变状况下的应急救援,特制定该规范。 第二章矿井供电系统图绘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条要求。 第三章矿井供电系统图分为四种: 1、矿井供电系统总图:图中设备包括井上下6kV 及以上变配电设备。 2、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图中设备包括本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 3、机房、硐室、配电点供电系统图:图中设备包括本机房、硐室、工作面配电点及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的高低压电气设备。 4、与供电系统图纸相配套使用的接地系统图,并与漏电检测相配合使用。 第四章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供电系统图、图例、技术参数明细栏、标题栏四部分。 1. 图例 1)地面变电站供电系统按开关柜主接线方式绘制。 2 )井上设备、设施图形符号执行GB/T4728-2000 标准。 3 )井下设备、设施图形符号执行MT/T570-1996 标准(见 附件一)。 上述标准未涵盖的新设备、设施可自行设定图例,但须在图中增设图例栏标出并说明(非标准图例)。 2. 标准图幅(单位伽)

表中B、L—图纸幅面的宽、长。 e图纸不留装订边时,图纸幅面与图框的间距。 c、a图纸留有装订边时,图纸幅面与非装订边图框、装订边图框的间距。 ⑴尽量采用标准图幅,优先选用横幅。 ⑵必要时可分幅成图,形成图册。图册推荐选用A3图幅标 准。 3 .标题栏 标题栏位于图纸右下角。标题栏内容包括:名称(图纸名称及单位名称如XX公司XX矿井,该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图纸编号(专业序列编号,成套图纸总张数、第几张)、签字区(签 字栏目包括设计制图、校对审核、机电部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签字日期。签字须由本人手写签)。根据供电系统图等级不同,标题栏分为全矿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和变电所(包括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标题栏两种(见附件二) 。 4.技术参数明细栏受图幅限制,图中设备不易标注的参数等内容,可在图上另设明细栏集中标注。明细栏设在标题栏上方,格式可参照所须标注的参数内容自行设计。 第五条图幅与图框尺寸规定:供电系统图使用标准图幅,全矿供电系统图使用A0 或A1 图幅(若供电系统复杂,可采用A0 加长图幅),各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使用A2 或A3 图幅,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使用A3 图幅。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煤矿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中,由电火花引起的事故约占50% 在煤矿发生的触电事故中,井下触电死亡人数约占64%在井下电器着火事故中,低压橡套电缆着火所占比例最大。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条件恶劣并且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故井下的负荷特征、电气设备及供电系统等都与地面有较大的差异,对安全供电与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 1、煤矿井下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如果遇到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局部高温时,就会燃烧或爆炸。 2、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等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地方,空间都比较狭窄,因此,电气设备的体积受到一定的限制,且使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电缆的机会比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井下由于岩石和煤层都存在着压力,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使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很容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4、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5沖上,并且机电硐室和巷道经常有滴水和淋水,使电气很容易受潮。 5、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而井下电气设备的散热条件较差,电气设备容易过热损坏。 &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起动,使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有时会产生短时过载。 7、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在雨季期间,井下有发生突然出水事故的可能,其出水量往往为正常井下涌水量的几倍或几十倍,要求排水设备迅速开动,以保证矿井安全。 8、井下如发生全部停电事故,超过一定时间后,可能发生采区或全井被淹的重大事故。同时井下停

电停风后,还会造成瓦斯积聚,再次送电使时,可能造成瓦斯或煤尘爆炸的危险井下电气保护的类型: 1)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载(过负荷)保护、断相。 2)漏电保护。包括选择性和非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3)接地保护。包括局部接地保护、保护接地系统。 4)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5)单相断线(断相)保护。 6)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7)综合保护。电动机综保和照明综保等。 其中短路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是缺一不可的。 为了避免井下电网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对井下用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及管理方面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在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主要采取使用三大保护装置的措施。 一、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6456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Electricity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章绪论 1.电气工作人员应贯彻的基本方针P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电气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有工程技术的一面;有组织管理的一面 3.电击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它会破坏人的心脏、呼吸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甚至危及生命。电标、电纹、电流斑。电击分为直接电击和间接电击。直接电击是指人体直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所发生的电击。间接电击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后,人体触及意外带电部分所发生的电击。 4.电伤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多见于人体外部,且常会在人体上留下伤痕。

电弧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 5.电对人体伤害程度的影响因素: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作用于人体的电压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与电流大小和作用时间关系最为密切。 6.伤害程度与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包括人体内部电阻和皮肤电阻。人体内部电阻是固定不变的,约为500~800欧左右。皮肤电阻由角质层决定,角质层越厚,电阻就越大,其值一般约为1000~1500欧。因此人体电阻一般约为1500~2000欧左右。如果皮肤角质层有破损,则人体电阻将大为下降,也就是说,人体电阻不是固定不变的。 7.影响人体电阻的因素很多,除皮肤厚薄外,皮肤潮湿、多汗、有损伤、带有导电性粉尘等都会降低人体电阻。 8.人体允许电流。在摆脱电流范围内,人若被电击后一般能自主地摆脱带电体,从而解除生命危险。通常把摆脱电流看作是人体允许电流。当线路及设备装有防止触电的速断保护装置时,人体允许电流可按30毫安考虑,在空中、水面等可能因电击导致摔死、淹死的场合,则应按不引起痉挛的

煤矿供电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供电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标 准版)

煤矿供电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供电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供电安全保障方案,加强设备运行维护、输变电设施保护和重要场所安全保卫力量,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各类隐患,细化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破坏电力设施和重要场所的事件发生,确保矿井安全供电。 一、成立供电管理小组 组长: 机电工: 成员:地面变电所变电工、井下中央变电所电工、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地面风井变电工 二、加强职工现场培训 1、熟悉现场环境,供电范围内的供电方式; 2、严格按照手指口述的标准,进行操作; 3、加强供电设备巡视,熟知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及时汇报工作中

供电设备的隐患,提前做好供电事故预防; 4、定期按照巡视供电路线对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做好供电线路巡视记录,及时消除供电隐患; 5、熟悉雨季三防和防雷工作; 6、配合上级领导按照调峰避荷措施做好供电避峰; 7、按照供电小电流接地的排查顺序排查事故隐患; 8、熟知供电场所防火重要性,做到四懂四会; 9、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好联保互保; 10、掌握现场供电应急预案的处理方法; 11、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相互协调,使供电安全长治久安; 12、及时汇报供电安全情况。 三、加强供电设备的管理 1、强化职工的手指口述,职工懂设备性能、设备工作原理; 2、加强供电设备的继电保护整定,确保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3、加强雨季三防,做好防雷工作; 4、加强供电管理,做好调峰避荷措施; 5、加强供电线路接地事故的排查、处理; 6、加强外转供电的监督;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解释条文

1 总则 1.0.1 本条明确了《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的指导思想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 技术创新是工程设计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和进步,在矿井建设中使用安全可靠的新设备、新器材,才能不断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不断提高矿井建设的经济效益;设计规范是工程实践的总结,当设计规范的某些条款明显落后于工程实践时,工程设计可以有条件地、慎重地突破规范的规定,及时采用经工程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新技术。

2 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 2.0.1本条文对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经济财产损失的井下主排水设备、人员提升设备等规定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为一级负荷供电的两个电源及线路,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至于同时受到损坏,以确保供电的连续性,从而保证主排水设备、人员提升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这是必须满足的条件。 2.0.2本条文对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或较大经济财产损失的井下主要生产设备等规定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级负荷要求 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采用两回电源线路供电,但并不要求回电源线路 必须来自两个电源;在条件不具备时,第二路电源线路可引自其他二级负荷用电设备处或采用单回专用电源线路供电。 2.0.3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主要向井下主排水泵房的一级用电负荷和主要生产负荷供电,要求供电可靠、电能充足。所以,要求供电电源线路不少于2回,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2.0.5本条文之所以规定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是因为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存在以下问题:1 .人身触电电流太大。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人身触 电电流为: U? I o= R Z +R r 在人身电阻Rr (=1000Q)不变情况下,由于井下环境潮湿,中性点接地电阻FZ 一般都小于2Q,因此,井下人身触电电流I①都远大于30mA 的安全触电电

煤矿供电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一)矿井低压电的电流保护 一、常见过电流故障的类型 低压电网运行中,常见的过电流故障有短路、过负荷(过载)和单相断线三种 情况。什么是短路电流? 我们首先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流过导线、灯的电流为: I=V/R=220/(R1+R2+R3) =220/50.48=4.36A 如果在灯头处两根导线相互碰头等于灯泡电阻没有接入,此时流过导线的电流则为: I=V/R=220/(R2+R3) =220/2.08=105.5A 1、短路是指供电线路的相与相之间经导线直接逢接成回路。 短路时,流过供电线路的电流称为短路电流。在井下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中,短路分为三相、两相两种,而单相接地不属于短路,但可发展为短路。 ⑴短路故障发生的原因 ①线路与电气设备绝缘破坏。例如,绝缘老化、绝缘受潮,接线(头)工艺不合格,设备内部的电气缺陷和电缆质量低及大气过电压等。 ②受机械性破坏。例如,受到运输机械的撞击,片帮、冒顶物的砸伤,炮崩,电缆敷设半径过小等。 ③误接线、误码操作。例如,相序不同线路的并联,带电进行封装接地线与带封装接地线送电,局部检修送电等。 ④严重隐患点。例如,“鸡爪子”、“羊尾巴”处。 ⑤带电检修电气设备。 ⑥带电移挪电气设备。 ⑵短路故障的危害 短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恶性事故之一,它产生的电流很大,在短路点电弧的中

心温度一般在2500℃~4000℃,可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线路或电气设备,甚至引起火灾。在遇瓦斯、煤尘时,可以引起燃烧或爆炸.短路可使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过负荷 过负荷也称为过载,是指实际流过电气设备的电流超过其额电流,又超过了允许的过流时间。从过流和时间两个量来说,都是相对量,必须具备过流和超时这两个条件,才称为过负荷。 过负荷常烧坏井下电气设备,造成过负荷的原因有:电源电压过低;重载起动;机械性堵转和单相断相。其共同表现是:电气设备超允许时间的过电流,设备的温升超过其允许温升,有时会引起线路着火,甚至扩大为火灾或重大事故。 3、断相 供电线路或用电设备一相断开时称为断相。电动机的此种运转状态叫单相运行。 断相时产生于供电线路,有时产生于设备内部,其断相的原因有:电缆与电缆的连接、电缆与用电设备的连接不牢,松动脱落或一相虚接而烧断;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芯线受外力作用而断开。其危害主要表同为过负荷,即电动机电流增加,转矩下降,温度升高,甚至烧毁电动机。 二、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低压电网短路电流计算的目的,其一是接最大短路电流选择开关设备,使开关的遮断电流大于所保护电网发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二是接保护线路最末端的两相短路电流校验其保护装置的灵敏度,从而达到保护装置的要求。 短路电流的计算,应根据井下低压电网的实际情况,力求计算过程简单,并设定一些条件。 ㈠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设定条件 ⑴低压共电系统的容量为无穷大时,变压器二次空载电压维持不变。 ⑵计算线路阻抗时,电缆的电阻值若小于其电抗值的三分之一,可忽略电缆的电阻。 ⑶计算低压电网短路电流可不计算高压电网阻抗。忽略开关的接触电阻和弧光电阻。 ㈡低压电网短路电流的计算 短路电流的计算,有公式法和图表法两种。图表法使用简单,但不如公式法准确。 1、公式计算法 1)利用公式计算短路电流 (1)两相短路电流的计算公式:∑∑+=2 2)2(d )()(2X R U I P

供电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供电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矿生产安排,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3411工作面供电系统进行安装,为保证该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内容: 1、3411工作面移动变压器、乳化泵、水箱、六组合开关、双速开关等电器设备运送安装和接电。 2、3411下顺高压线路供电安装。 3、3411上顺刮板输送机低压线路供电安装。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提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部位进行详细勘察,对施工的环境、路线及施工方法、顺序做到心中有数,并清理好道 路障碍、现场杂物。 2、施工前,对所安装和搬运的设备,必须事先检修好,达到完好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运。 3、施工前,提前一天开好停电工作票。 4、施工前,将安装所需用的检电笔、绝缘胶带、高低压接线盒、起 重葫芦等工具准备齐全并确保检验合格。 5、施工前,派专人对3411上下顺槽需用的调度绞车进行检查,确 保各保护齐全、有效、灵敏,钢丝绳及滑头符合提升要求。 三、施工方法: 1、3411下顺高压线路供电安装

(1)地面仓库领用MYJV22-3×95型高压电缆约1100米并装花架子车;装车时施工负责人需随时丈量花架车装车长度,保证总长不大 于4.1米; (2)地面装车后经副井罐笼下运至井底车场,随后经大巷电机车运 送至四采轨道下把钩; (3)由四采1号变电所首先敷设MYJV22-3×95-500米;然后经3411下顺槽敷设MYJV22-3×95-450米;MYJV22-3×95-150米; MYCP-3×95-240米(由3408直接转运至3411下顺槽); (4)电缆做头安设接线盒,3411下顺槽移变高压侧电缆做头并压接好; (5)根据停电工作票要求时间,将四采1号变电所I段总高仿可靠 停电后,挂牌并设专人站岗,检电、放电、挂接地线后制作电缆头,将6406号高防负荷侧压好线,送电试运转。

2021版煤矿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2021版煤矿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88

2021版煤矿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富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供电概况: 1、矿井为双回路10kV供电,一路来自织金县变电站,一路来自金凤变电站。加强与织金县供电局电力调度的联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 2、矿井10kV变电所进线柜及负荷柜采用微机保护装置,具备过流、短路等保护,并定期校对,提供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性。10kVPT 柜采集供电系统电压,并对故障时告警。 3、矿井10kV变电所配置免维护型直流屏,为高压开关柜控制系统提供可靠的电源,提供了稳定性。 4、矿井10kV变电所配置10kV动态补偿装置,降低了供电系统

电压波动,提高了矿井功率因数。 5、矿井井下供电为双回路10kV电缆供电,提高了矿井供电的可靠性。 6、矿井井下10kV高压防爆开关保护装置为微机保护,具备过流、短路、漏电、瓦斯电闭锁等保护,提高了供电可靠性。 二、安全技术措施: 1、高压供电系统停送电操作必须使用安全用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供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标准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工作面电力负荷计算是选择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台数、容量的依据,也是配电网络计算的依据之一。 1、负荷统计 按表1-1内容,把工作面的每一种负荷进行统计。 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 ++ + + = ... cos ... cos cos cos 2 12 2 1 1 ?? ? ? 加权平均效率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 ++ + + = ...... 2 12 2 1 1η η η η 注:负荷统计表的设计参考北京博超公司的负荷统计表的设计

2、负荷计算 1)变压器需用容量 b S 计算值为: pj e x b P K S ?cos ∑= ()KVA 2)单体支架各用电设备无一定顺序起动的一般机组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714 .0286.0 3)自移式支架,各用电设备按一定顺序起动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6 .04.0 max P ——最大一台电动机功率,kw 。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1、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长时负荷电流计算方法:pj pj e x e g U k P I η?cos 3103 ??= ∑ ∑e P ——高压电缆所带的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x k ——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前。(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e U ——高压电缆额定电压(V) V 10000、V 6000; pj ?cos ——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pj η——加权平均效率。0.8-0.9 2、电缆截面的选择 选择要求是: g y I KI ≥ ―> 长时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应满足: K I I g y ≥ ,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电缆 g I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 ; y I ——环境温度为C o 25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 ; 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K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第一节过电流保护 一、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 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很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也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的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和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2.过负荷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例如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压煤的情况下,连续点动起动,就

会在起动电流的连续冲击下引起电动机过热,甚至烧毁此外,电源电压过低或电动机机械性堵转都会引起电动机过负荷。

3.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某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某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版

某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检修安全 技术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概况 茶山岭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经过一年的运行,部份电器设备需进行更换、调整、除尘、加油等,现决定于年终对其进行全面停电检修,为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停送、电负责人:机电矿长雷冬根(-70水平)、杨丰(-150水平),技术负责:谷礼宜、周孚明;施工负责人:陈志勇(-70水平)、彭立安(-150水平)、安全负责:易兵飞、张革进,计划检修时间:2个小班。

2、坚持使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检修内容及技术要求 A、地面供电系统 1、检查高压配电装置,对电力电缆进行绝缘测试及工频电压试验。 2、检查调整高压隔离开关的接触压力不小于1.2MPa,接触面积不小于75%. 3、检查高压电器部份的绝缘阻值,用2500V摇表测试,其绝缘阻值不小于 1000MΩ。 4、低压配电屏更换烧坏的隔离开关,调整触头接触面积及压力。 5、电器除尘,根据负荷调整过流整定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解析

前言 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

分:增安型“e” 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 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井下三大保护 井下过电流保护、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一节漏电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电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还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甚至使电气雷管提前引爆。此外,大量的漏电电流,还可能使绝缘材料发热着火,造成火灾及其它更为严重的事故。因此,研究漏电的发生,掌握人身触电电流的计算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漏电保护措施,对于井下安全供电具有重要意义。 一、漏电与触电的机理 1.漏电故障的发生原因、种类和危害 1)漏电故障的基本概念 在供电系统中,当带电体对大地的绝缘阻抗降低到一定程度,使经该阻抗流入大地的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该供电系统就发生了漏电故障.流入大地的电流,叫做漏电电流。室外架空线路由于其离地面很高,线路是通过空气与大地绝缘的,其绝缘电阻较高,但沿线对地存在分布电容,所以正常时带电的架空导线上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经空气入地,只是其值很小,一般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现象不能称做漏电故障。电缆线路和各种电气设备与架空线路一样,正常运行时也有微小的泄漏电流入地,同样不算是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由于某种原因增大至数十毫安、数安培甚至数十安培时,线路或电气设备就已发生了漏电故障。当入地电流增大至数百安培及以上时,它又超出了漏电故障的范围,进入了短路故障的范围。 漏电电流与正常的泄漏电流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这种界限还与电网的结构、电压等级、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等因素有关。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同样,漏电电流与短路电流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而

过流保护装置的动作值是这种界限的标志. 对于目前国内井下广泛采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绝缘(不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漏电故障的明确定义为;在中性点绝缘的低压供电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包括直接接地和经过过渡阻抗接地)或两相、三相对地的总绝缘阻抗下降到危险值的电气故障就叫做漏电故障,简称漏电.显然,在这种供电系统中,人身触及一相带电导体的情况,属于单相经过渡阻抗接地,对人来说是发生了触电,对整个供电系统来说就是发生了漏电。 2)漏电故障的种类 根据煤矿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漏电故障可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类。集中性漏电,是指发生在电网中某一处或某一点,而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水平仍然正常的漏电。分散性漏电,是指整条线路或整个电网的对地绝水平均匀下降到低于允许水平的漏电。 集中性漏电又分为长期集中性漏电、间歇集中性漏电和瞬间性漏电三种类型,长期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中的某一设备或电缆,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或带电导体碰壳而造成的漏电故障。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拒动,这种漏电故障将长期存在。间歇性漏电,一般指电网中某台控制设备的负荷端.如磁力起动器负荷侧的电缆和末端的电动机,由于某种原因使绝缘击穿,带电导体碰壳而发生的漏电故障。这种漏电故障的存在与磁力起动器的停、送电状态有关,如果磁力起动器合闸,这部分线路就发生漏电,如果磁力起动器分闸,其漏电故障就消失,瞬间集中性漏电,主要指人员或其它接地的导体偶尔触及设备的带电部分后,立刻又摆脱或分开的情况。 3)漏电故障发生的原因 井下供电系统常见的漏电故障,大多数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因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的绝缘下降到危险值。例如铠装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隔爆型开关的母线盒进水;磁力起动器元件的安装绝缘底板受潮等,都可能造成这种漏电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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