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空气和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2、采集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样品时,小时均值采样时,U型吸收管内装10ml 吸收液,以()L/min的流量采样;24h连续采样时,多孔玻板吸收管内装50ml吸收液,以()L/min流量采样。

3、我国规定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压力为()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5、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6、测定锅炉烟尘时,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垂直管段,并不宜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测点位臵应在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的下游方向大于()倍直径处,特殊情况下,最小()倍直径处。

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正对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相等,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所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8、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次,每个测点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m3,取3次采样的()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A.大于5%

B.不大于5%

C.10%

D.小于10%

2、当选用气泡吸收管或冲击式吸收管采集环境空气样品时,应选择吸收率为()%以上的吸收管。

A.85

B.90

C.95

D.99

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采样时间。

A.10

B.12

C.14

D.18

4、在环境空气监测点采样周围()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一边靠近建筑物,至少要在采样口周围要有()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A.90°,180°

B. 180°,90°

C. 270°,180°

D. 180°,270°

5、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m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炉、窑和锅炉烟囱。

A.10

B.20

C.30

D.40

E.50

6、除分析有机物的滤膜外,一般情况下,滤膜采集样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称重,应在( )保存。

A.常温条件下

B.冷冻条件下

C.20℃

D.4℃条件下冷藏

7、在进行二氧化硫24h连续采样时,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为( ) ℃。

A 23-29

B 16-24

C 20-25

D 20-30

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的二类功能区是指( )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B.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C.特定工业区 D.一般地区

9、在环境空气污染物无动力采样中,要获得月平均浓度值,样品的采样时间应不少于( )d。

A.5

B.10

C.15

D.30

10、利用间断采样法采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样品时,在采集流量为0.5L/min时,装有1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的阻力应为( )kpa,且采样是吸收瓶玻板的气泡应分布均匀。

A.1

B.4.7±0.7

C.6±1

D.1.7±0.7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5468-1991)中规定,对排放浓度的测试必须在锅炉设计出力70% 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

2、烟尘采样时如果采样速度小于采样点的烟气速度,所测定的样品浓度会高于实际浓度。( )

3、工业锅炉是我国重要的热能动力设备,它包括压力≤2.45MPa,容量≤65t/h 的工业用蒸汽锅炉、采暖热水锅炉、民用生活锅炉、自备/热电联产锅炉、特种用途锅炉和余热锅炉。( )

4、采集烟气时,采样期间应保持流量恒定,波动范围应不大于±15%。( )

5、在烟气采样时,可以用不锈钢材质的采样管来采集烟气中的氰化氢和硫化氢气体。( )

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排放标准,同时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燃料的火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

7、根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无组织排放的

采样方法按照配套标准分析方法中适用于无组织排放采样的方法执行( )

8、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氧化硫时,被测气体中化学活性强的物质对定电位电解传感器的定量测定有干扰。( )

9、定电位电解法测定废气中氮氧化物时,仪器对氮氧化物测试的结果应以质量浓度表示。如果仪器显示二氧化氮值以ppm表示浓度时,应乘以2.05的系数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 )

10、一般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采样的多孔玻板吸收瓶(管)的阻力应为6.0±0.6kPa。要求玻板2/3 面积上发泡微细而且均匀,边缘无气泡逸出。( )

三、简答题

1、简述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布设的一般原则?(8分)

2、环境空气中颗粒物采样结束后,取滤膜时,发现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不清晰,说明什么问题?应如何处理?(4分)

3、简述无组织排放监测中,当平均风速≥1m/s 时,参照点应如何设置?当平均风速小于1m/s(包括静风)时,参照点应如何设设置?(8分)

4、简述用非分散红外法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时,为了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应主要注意哪几个方面?(6分)

5、空气采样时,现场气温为18℃,大气压力为85.3KPa,实际采样体积为450mL。问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是多少?(4分)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就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 ?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与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与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就是前提条件。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在现场与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与转换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就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a项。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

斜梯(高于2米)与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8、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规则 HJ 75-2017规定:7、1、2、3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前四后二由之前得颗粒物增加为颗粒物与流速;新增了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及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现场仪表在CEMS采样与分析探头安装,监测断面位置就是否合理做好判定。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9、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 HJ 75-2017规定:7、1、2、6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HJ/T75-2007规定中仅需增加流量。 10、新增安装施工要求 HJ75-2017规定:新增了7、2 安装施工要求,7、2、1-7、2、10实际施工要求细化。CEMS安装施工要求细化,对工程施工及验收提高要求与考核指标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1、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8条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附录A。主要变化有四

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空气和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2、采集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样品时,小时均值采样时,U型吸收管内装10ml 吸收液,以()L/min的流量采样;24h连续采样时,多孔玻板吸收管内装50ml吸收液,以()L/min流量采样。 3、我国规定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压力为()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5、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6、测定锅炉烟尘时,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垂直管段,并不宜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测点位臵应在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的下游方向大于()倍直径处,特殊情况下,最小()倍直径处。 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正对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相等,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所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8、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次,每个测点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m3,取3次采样的()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A.大于5% B.不大于5% C.10% D.小于10% 2、当选用气泡吸收管或冲击式吸收管采集环境空气样品时,应选择吸收率为()%以上的吸收管。 A.85 B.90 C.95 D.99 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采样时间。 A.10 B.12 C.14 D.18 4、在环境空气监测点采样周围()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一边靠近建筑物,至少要在采样口周围要有()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A.90°,180° B. 180°,90° C. 270°,180° D. 180°,270° 5、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m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炉、窑和锅炉烟囱。 A.10 B.20 C.30 D.40 E.50 6、除分析有机物的滤膜外,一般情况下,滤膜采集样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称重,应在( )保存。 A.常温条件下 B.冷冻条件下 C.20℃ D.4℃条件下冷藏 7、在进行二氧化硫24h连续采样时,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为( ) ℃。 A 23-29 B 16-24 C 20-25 D 20-30 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的二类功能区是指( )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烟气黑度的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包括观测位置和条件、观测方法、计算方法以及标准林格曼烟气黑度图的规格。 1.2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监测,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监测。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烟羽 plume 从特定出口如烟囱或排气口排出的气流(通常是可见的)。 2.2 林格曼黑度级数Ringelmann number 评价烟羽黑度的一种数值,用肉眼观测的烟羽黑度与林格曼烟气黑度图对比得到。 2.3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Ringelmann smoke chart 标准的林格曼烟气黑度图由14cm×21cm的不同黑度的图片组成,除全白与全黑分别代表林格曼黑度0级和5级外,其余4个级别是根据黑色条格占整块面积的百分数来确定的,黑色条格的面积占20%为1级,占40%为2级,占60%为3级,占80%为4级。 3 原理 把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放在适当的位置上,将烟气的黑度与图上的黑度相比较,由具有资质的观察者用目视观察来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的黑度。 4 仪器和设备 4.1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附录A)。 4.2 计时器(秒表或手表),精度1秒。 4.3 烟气黑度图支架。 4.4 风向、风速测定仪。 5 步骤 5.1 观测位置和条件 5.1.1 应在白天进行观测,观察者与烟囱的距离应足以保证对烟气排放情况清晰地观察。林格曼烟气黑度图安置在固定支架上,图片面向观察者,尽可能使图位于观察者至烟囱顶部的连线上,并使图与烟气有相似的天空背景。图距观察者应有足够的距离,以使图上的线条看起来融合在一起,从而使每个方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in Shanghai (发布稿) 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 5安装技术要求 (19)

前言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许可证制度,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相关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安装在固定污染源上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须达到或高于本规范要求。所有设备须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具有相应的产品认可证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水污染源排放监督管理要求的深入,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pH值、氨氮、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考试题及答案.docx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1、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2007,是标准的一项技术规范。B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2、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是指在温度,压力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水汽的烟气。 B A、0oC B 、 273K C 、32oF D 、50oC 3、在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这个概念的描述时,有如下描述: 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总测定小时数不得小于锅炉、炉窑总运行小时数的 75%;每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 于分钟。 D A、5 分钟 B、10分钟 C、30分钟 D 、45 分钟 E 、60 分钟 4、满量程值,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测量值。通常设置为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浓度的倍。 A A、1-2 倍 B 、 2-3 倍 C 、1 倍D、4倍

5、调试时间,在检测CEMS技术指标前,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 前提下,要求 CEMS的正常运行时间为不少于小时。D A、24 小时 B、48小时 C 、72 小时 D 、168 小时 6、复检期间 在 CEMS技术指标检测合格,仪器连续运行90 天以后,复检 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行时间(不少于小时),复检时不得进行计划外的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A A、24 小时 B、48小时 C 、72 小时 D 、168 小时 7、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所产生 的悬浮于液体和烟气中的颗粒状物质。 A A、固体和液体 B 、固体和气体 C 、气体和液体 8、当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排放浓度 a.≤50mg/m3 时, CEMS法与参比方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绝对误差应不超 过;D 3 A、± 15% B、20% C、± 25% D 、15mg/m 9、在流速连续测量的指标中,有关描述 速度相对误差:当流速大于10m/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当流速小于或等于10m/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12%。B

固定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方案

排放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程 设 计 方 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

一、总则 1.1编制依据 1.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 352-2007)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6.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 8.《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9.《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10.《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1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流量计》HJ/T

15-2007 1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监 测仪》HJ/T 377-2007 14.《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 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17.《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8.《巴歇尔槽测流规范》 SL 24-91 二、排污单位及排污现状 2.1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经污水厂处理后出水排入河道,日排水量约为*****m3,计量明渠已建设,已安装标准化计量槽和明渠流量计。 三、系统建设方案设计 排污在线监测系统由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监测单元、通信单元等构成。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的水样采集、水样预处理等采样控制过程;分析监测单元完成水质监测参数的分析过程;通信单元实现数据及控制指令的上行及下行传输过程,数据及时传至省市环保及厂区监控中心。系统依据合理、实用、经济、可靠、运行维护简单的原则,并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部门技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 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 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35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cespcn 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 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 字数40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123 定价:1200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年第49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 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七项标 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1)

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 考试试题及答案

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它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物质。 2. 3. 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内容,准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所需仪器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作。测试前还应进行,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 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 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6.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采样孔。 7. 在烟尘采样中,形状呈弯成90°的双层同心圆管皮托管,也称型皮托管。 8. 、、和静等四种。 9. 烟气测试中,采样时间视待测污染物浓度而定,每个样品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测定烟气流量和采集烟尘样品时,若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测试要求,应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 11. 空白滤筒称量前应检查外表有、或,有则应更换滤筒,如果滤筒有挂毛或碎屑,应清理干净。 12. 采样位置应尽可能选择气流平稳的管段,采样断面最大流速与最小流速之比不宜大于倍,以防仪器的响应跟不上流速的变化,影响等速采样的精度。 13. 排气压力测定时,事先须将仪器调整水平,检查微压计液柱内有无气泡,液面调至零点;对皮托管、微压计和系统进行检查。 14. 在采集硫酸雾、铬酸雾等样品时,由于雾滴极易沾附在采样嘴和弯管内壁,且很难脱离,采样前应将采样嘴和弯管内壁清洗干净,采样后用少量冲洗采样嘴和弯管内壁,合并在样品中,尽量减少样品损失,保证采样的准确性。 15. 用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对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测试,应在仪器显示浓度值变化趋于稳定后读数,读数完毕将采样探头取出,置于环境空气中,清洗传感器至仪器读数在以

H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标准差异

H 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 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 H J T标准差异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 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①气态污染CEMS检测项目细化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准确度细分; ②氧气CEMS增加了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准确度细化; ③流速CEMS精密度、准确度要求变化; ④①环境条件记录; ②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引用标准; ③准确度验收引用标准; ④可溯源标气; ⑤? ①验收技术要求新增了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氧气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项。 ②气态污染物、氧气、颗粒物准确度细化。 ③新增了湿度准确度要求。对技术验收要求提高,各项技术标准细化。HJ/T75-2007规定验收检测项目仅有准确度要求。

17、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 HJ 75-2017规定: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监测数据向监控系统传输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系统设计要求更高。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8、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 HJ 75-2017规定: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上位机接收数据与现场机存储数据一致性,精确至一位小数。系统数据设置要求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9、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 HJ 75-201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现场机在线率95%,每日掉线次数3次内,数据传输正确性要求精确至一位小数。联网验收要求提高。HJ/T 75-200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20、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HJ 75-2017规定:一般要求 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提高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21、定期校准周期变短

DB11 1195-201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ICS13.020.40 Z10 备案号:XXXXX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1195—201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sites setting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2015-04-30发布2015-06-01实施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2) 5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6) 6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要求 (7) 7监测点位管理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标志牌要求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11) 参考文献 (13)

前 言 本标准4、5、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云平、张大伟、郭建辉、宁占武、马召辉、冯亚君、金蕾、张健、朱小锋、全颖弘、张中平、潘迪、马全京、刘辉、王宏伟。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 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卷(高级)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高级) 部门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全部答对得3分,每对一项得0.5分,选错一项得0分) 1、颗粒物CEMS技术指标验收包括颗粒物的()验收 A.零点漂移 B.量程漂移 C.准确度 D.精密度 2、采用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测试断面烟气中颗粒物平均浓度,至少获取()对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结果计算颗粒物CEMS准确度 A.3 B.5 C.6 D.8 3、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烟气中气态污染物和烟气浓度,至少获取9个数据对,每个数据对取()min均值,计算准确度 A.5-15 B.3-5 C.3-15 D.10-15 4、烟气参数指标验收包括()准确度验收 A.流速 B.烟温 C.湿度 D.流量 5、系统稳定运行一星期后,对一星期的数据进行检查,对比接收的数据和现场的数据一致,精确至一位小数,抽查数据正确率应为() A.85% B.90% C.95% D.100% 6、颗粒物CEMS准确度验收时,当10mg/m3<排放浓度≤20mg/m3时,绝

对误差不超过()mg/m3 A.4 B.5 C.6 D.8 7、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0μmol/mol转换为mg/m3应约为多少() A.45 B.41 C.27 D.57 8、F.S表示什么意思() A.精度误差 B.满量程 C.最大量程 D.最小量程 9、气态污染物CEMS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μmol/mol时,绝对误差不超过() A.±5μmol/mol B.±6μmol/mol C.±17mg/m3 D.±14mg/m3 10、气态污染物CEMS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μmol/mol时,绝对误差不超过() A.±6μmol/mol B.±8μmol/mol C.±12mg/m3 D.±16mg/m3 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验收时间由排污单位与验收单位协商决定() 2、现场验收期间,生产设备应正常且稳定运行,可通过调节固定污染源烟气净化设备达到某一排放状况,该状况在测试期间应保持稳定() 3、冷干法CEMS冷凝器的设置和实际控制温度应保持在2-6℃() 4、现场验收时,先做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验收测试,不符合技术要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

团体标准 T/CAEPI 25-202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 安装及验收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emission process monitoring system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发布稿) 本版为发布稿,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 2020-4-28发布2020-6-1实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 (3) 5勘查与设计 (4) 6安装 (7) 7调试及试运行 (10) 8验收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勘查记录表 (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典型脱硫、脱硝和除尘系统数据采集清单.. 17 附录C(资料性附录)采集存储单元设备配置要求 (31) 附录D(资料性附录)验收报告 (3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上海麦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涛、张巍、卢学东、杨华、于森、詹翔、朱锐。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邮编10003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方案 烟台东润仪表有限公司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目录 1概述 (1) 2公用工程准备 (1) 2.1系统供电要求 (1) 2.2监测站房建设 (1) 2.2.1安装位置 (1) 2.2.2监测房建设要求 (1) 2.2.3供配电及给排水要求 (2) 2.2.4空调 (3) 2.2.5其他配置要求 (4) 2.2.6监测站房示意图 (4) 2.3标准排放口建设 (4) 2.3.1建设目的 (5) 2.3.2建设位置 (5) 2.3.3标准排放口建设内容 (5) 2.3.4标准排放口示意图 (7) 2.4监测站房和排放口之间的管路铺设 (7) 2.4.1水样管路的组成 (7) 2.4.2水样管路材质的选择 (7) 2.4.3水样管路铺设的注意事项 (8) 2.4.4采样管路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8) 2.4.5仪表电缆线保护管路的铺设 (9) 2.5安装时使用的主要工具 (10) 2.6安装材料 (10) 3系统各组件安装 (10) 3.1系统采水单元的安装 (10) 3.1.1采水泵选型原则 (10) 3.1.2潜水泵安装 (11) 3.1.3自吸式离心泵安装 (12) 3.1.4配水管路安装 (14) 3.1.5预处理系统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16)

3.2水质主在线分析仪安装 (18) 3.3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安装 (19) 3.4 pH水质分析仪安装 (22) 3.5悬浮物/浊度浓度计 (25) 3.6数据采集仪的安装 (28) 3.7水质自动采样器安装 (28) 4仪器安装安全操作规范 (29)

1 概述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主要分为:公用工程准备、系统组成仪表安装运行、数据采集及传输等,其中公用工程又分为标准排放口建设、监测站房建设、管线铺设及安装等。 2 公用工程准备 2.1 系统供电要求 本系统供电要求:由厂方负责接入电压220V、频率50Hz、功率一般情况下不小于4KV A(本系统额定功率不超过3千瓦,不包括监测站房内的空调用电)。 2.2 监测站房建设 2.2.1 安装位置 为了减小污水采样的滞后时间和增强系统稳定性、便于监控项目的安装工作,监测房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尽量靠近废水污染源标准排放口附近,距离不宜大于20米,且安装位置应高于取样口采样点的位置,落差不宜大于3米。 安装地点应清洁,应避开腐蚀性气体,无机械震动,附近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 监测站房内如具有加热源(如TOC、TN等),安装必须避开易燃物,严禁烟火和不通风的封闭的场所。 监测站房安装位置应考虑日后方便仪器操作、维护及方便铺设各管路。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 2.2.2 监测房建设要求 新安装的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7m2(单套系统,并需视单套系统组成仪表的数量),室内净高不小于2.6米,放置体积为500mm*700mm*365mm(W×H×D)的机柜(与预处理机柜尺寸一致),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监测站房基本要求按一般民用建筑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结构材料符合监测站房的安全要求(如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必须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然而因监测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给监测带来极大难度。为此,监测人员应对废气全程监测进行把握,以确保检测数据及监测质量的可靠和真实,为监测技术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 标签: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影响因素 一、影响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因素 (一)对工业生产状况及其废气排放的监测 工业生产是重大的污染源,工业生产工况的变化给其废气排放量带来极大影响,而排放量的变化给监测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工业生产的工况不同时,其废气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废气中污染物的含量也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监测污染源废气需要对监测时间进行准确控制,并明确工业生产工况周期,把握好各个时间段内的工况内容。监测废气排放的前期,必须明确污染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的负荷量。而后对不同时段的废气排放量进行测量,并掌握其排放量變化状况,以进一步明确工况同废气排放量间的关系,为数据参照系统的构建及完善提供依据,对废气排放特征进行分析和把握,为监测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二)滤筒质量对监测效果的影响 样品采集时,通常以滤筒为介质来计算样品浓度和确定污染因子。因此,滤筒是监测废气的必备工具,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测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而选择滤筒时应严格关注其材质,挑选滤筒管壁好的滤筒,并确保其型号同检测器的匹配。使用滤筒过程中,对滤筒重量进行严格测量,以避免或降低其他因素对滤筒质量的影响,进而使废气监测的质量得以提高。 (三)样品数据的计算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如果样品数据计算不够准确同样会影响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结果。所以,计算样品数据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操作标准来计算样品浓度,计算参数必须准确,以此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计算排放筒废气排放量时,应以及其速率和浓度的合理分区来计算,并依据有关参数进行整个分析和计算。 二、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准确性的对策 (一)采样工作的精细化 采样工作同监测质量的关系密切,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应做好采样工作,达到精细化的程度。比如进行现场勘查,以此明确固定污染源废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__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 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 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 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 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 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位 为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 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 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监测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7.01)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定项目的确定 (2) 5 监测方法的选择 (2) 6 采样技术要求 (3) 7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5) 8 结果与计算 (6)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或总烃标准监测方法表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征项目标准监测方法表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流程 (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指南》

ICS 团体标准 T/ACEF—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 监测技术指南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line monitoring of odor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202□-□□-□□实施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成结构 (2) 5 技术要求 (4) 6 性能指标 (7) 7 监测站房要求 (8) 8 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8) 9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8) 10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验收要求 (9) 12 质量保证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1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21)

T/ACEF XXXX-20□□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等恶臭物质的自动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75 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定污染源stationary sou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类行业、场所、生产设施、固定设备等,简称固定源。 3.2 恶臭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3 臭气浓度odor 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4 嗅辨员technician to analyze and distinguish odor strength 经过专业培训,其嗅觉考试合格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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