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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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高墙内春秋几度,墙外可盼,泪水染白发。

跌入激流,几番沉浮,不能自拔,

狂风暴雨,摧折了未放的花。

高墙内春风吹拂,墙外可见,枯枝发新芽。

——歌曲《心声》

这是一首颇让人震撼的表达少年犯心声的歌曲,其中表现的对高墙生涯的无奈和对新生的渴望令人痛惜与动容。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些原本不识愁滋味的花季少年身陷囹圄,赔上青春与前程?

直击未成年人犯罪

文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德育高级讲师徐文鹤

本刊记者何彩琰

令人震惊的犯罪现场

2006年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通报了一起已侦破的杀人碎尸案:该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很快,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

据犯罪嫌疑人阿洁交代,她认为被害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并对此一直怀恨在心,曾对其实施报复未果。2006年

2月17日晚,阿洁伙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事后,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犯罪嫌疑人小华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

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也撕裂了6个家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也不到19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18周岁。

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杀人?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冷血少年?

据了解,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挑起事端的阿洁成长于单亲家庭,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华,1988年出生,萧山某技校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强,1987年出生,初中毕业,在某驾校学了一年后辍学,在小华家的小吃店做厨师,和小华是恋人关系;小静,1990年出生,父母离异,初中直辍学;小玲目前是高三学生。案发当天,小华父亲在一楼做家务,听到楼上有大响动,也看到了几个孩子匆忙进出,但误以为孩子们在搬家,一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掩面痛哭。

令人痛惜的相似事实

案件一:浙江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都是

外公照顾,一天,他向外公借钱不成,于是趁着没人溜入外公卧室想“拿”一点,没想到被外公发现,于是他就杀死了外公并将其碎尸,一切弄“妥当”之后,安然回学校继续上课。

案件二:浙江某市一男孩,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平时都是年迈的爷爷照顾生活。因盗窃被捕入狱,但出狱后仍旧习不改并再次入狱,年迈的爷爷在去监狱探望他的途中不幸去世。监狱的警官说这个男孩在监狱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觉得自己对不起爷爷。

案件三: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

案件四:小王从湖南到浙江来打工,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是因为家境贫困,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他只身来到浙江,找了好几份工作,都不合适。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稍微好点的,又拿不到工资。在同伴的带领下,他拿着凶器向路人伸出了手……

案件五:菲菲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有了钱后的父亲却抛弃了她们母女。母亲为了菲菲上学四处打工,母女二人

经常为生活的艰难抱头痛哭。一天,菲菲看见一辆停着的摩托车车筐里有个皮包,她想包里一定有钱,有了钱就可以减轻母亲的负担,她看四处没人就第一次伸出了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令人揪心的犯罪数据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从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押未成年犯情况看,2004年收押人数比2003年增加了1.5倍,2005年在2004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0%。

根据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研究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该所新收押的未成年犯呈现以下九大特点:

一、暴力犯罪占75%以上。主要是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为主。

二、三人或三人以上团伙犯罪占75%左右。

三、在校生犯罪占犯罪总数的20%左右,犯罪未成年犯中辍学的未成年人和初中段学生成了犯罪的主体。

四、案件发生时,犯罪者与受害者都是同案、朋友等熟人占40%左右。

五、犯罪者来自单亲家庭的约占25%。

六、受同案、朋友影响、教唆去打架、敲诈、抢劫占案件总量的50%至60%。

七、犯罪手段更加残忍。公然抢劫、强奸或者杀人、重伤

害犯罪比例在逐年上升。

八、侵害财产和性的犯罪大幅增长。

九、犯罪未成年人普遍缺乏起码责任感、道德感。平时玩世不恭、无所畏惧、寻衅滋事。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动机让这些还未成年的孩子选择了犯罪?他们的成长背景及家庭环境又是如何?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及入狱后,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又有怎样的认识?

近日,记者来到了某省未管所,走访了那里的几个未成年犯,试图了解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

令人惋惜的未成年犯们

去浙江省未管所采访的那天风和日丽,天空格外蓝,不远处就是安静的民居,孩子们穿着整齐的服装在操场上训练。要不是几米外的高墙电网在不断提醒着你这是监狱,你会很容易地认为这些孩子是正在军训的中学生。

印象中的囚犯都有着囚犯该有的“凶狠”模样,但在未管所,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张清秀、稚嫩的脸庞,与印象中的“凶狠”完全挂不上钩。而正是这些面带纯真的孩子,却犯下了法理难容的过失,在犯罪道路上一度“冲锋陷阵”。

接受我们采访的三个孩子,一个16岁,两个17岁,入所前都是高中生。

肖文,男,16岁。2005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入狱11年。

虽然在操场上见到了很多面目清秀的孩子,但见到肖文的

那一刻还是让我们吃了一惊。这个孩子长得异常干净和斯文,可以说完全是一张传统意义上好学生的乖巧面孔。肖文是家中的长子,还有一个妹妹。爸爸妈妈长年在外做生意,家境很富裕。妈妈对他非常严格,但也只能靠电话遥控管教,平时生活都是靠外公外婆照顾。“小时候成绩很好,就是有些贪玩。”肖文说,“上了初中以后,外公外婆很会唠叨,我觉得很烦,不想听他们的。”于是他开始逃学,并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和他们一起溜冰,玩网络游戏“传奇”,最严重的一次连续逃学7天,被学校严厉处分。

“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这是抢劫,觉得这很好玩,坐坐霸王车顺便问他们要点钱,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法的。”肖文说这些的时候语气低沉。被逮捕的时候,肖文总共抢劫了11次,同伙作案的全部被判了刑。

肖文谈吐流畅,表达能力很强。记者问他是否责怪自己的父母对他疏于管教时,他沉默了很久,镇定地回答我们:“没有。都是我自己不好,我现在也很后悔。爸爸妈妈每个月都来看我,他们希望我好好改造。”

徐江,男,17岁。2005年5月因猥亵妇女罪被判入狱2年。

徐江出生在杭州一个小康之家,母亲是一名会计。亲生父亲在他9个月时去世,他对父亲基本上没什么印象,至于继父是什么时候到他家的他也不清楚,“那时候太小了,根本不记得。”徐江说,“妈妈对我很严格,平时晚上不回家都会追

查。”

2005年3月的某一天,一群学生殴打另一名女同学,徐江也被同学拉了去。“他们把女同学衣服裤子都脱掉了打,我只是事先参与议论了几句,没想到也是犯罪。”徐江说这些参与打架的学生都是他认识的,平时自己也经常打架什么的,也没有什么事,没想到这次这么严重。整个采访过程中,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好多次都哽咽得说不出话。“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现在每天都后悔,我对不起我的妈妈。”记者试图去了解一些他继父的情况,但他对此一直保持沉默,不愿提及。

汪伟,男,16岁。2005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入狱8年。汪伟说他从小就不爱学习,是出了名的捣蛋鬼,老师也不管他,最好他不要去上课,出去打打篮球,免得影响其他同学。汪伟的父母都在外省做生意,小时候是外公外婆照顾他生活,自从上中学后,就是一个人自己照顾自己。他说爸爸妈妈从小就很宠爱他,要什么给什么,成绩不好也不责备,希望他将来也跟他们一样经商。

父母给了他足够的零用钱,他平时也就大手大脚地花,花完了也不向父母要,“跟朋友一起去抢,觉得那样特别刺激,很爽,像电视里的一样,特别酷。”汪伟终于因为持刀抢劫而被逮捕。他一直强调着自己不后悔做过的一切,但当我们问他被他伤害过的人的情况时,他的眼里闪出了泪花:“我伤

害了别人,心里特别愧疚,应该受到惩罚。”

“你怨恨你的父母吗?”记者问他。

“不怨恨,他们赚钱也是为了我。我挺想他们的,他们一年最多也就回来一次。”汪伟说。

诚然,造成这些孩子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对众多案例的调查与分析后我们发现,缺乏家庭的监管与温暖是他们走上歧路的重要原因。

形形式式家庭问题引出的未成年人犯罪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这样一个异常沉重的话题进行探讨时,我们也看到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制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漏洞百出都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原因。但剖析未成年人的犯罪,我们不难发现,家庭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一旦出现问题,家庭教育出现偏差,就会给孩子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严重的,就会让孩子走上歧路。

父母离异,子女受害。社会变迁使得离异家庭逐年增多。在未成年犯家庭情况统计中,离异家庭子女一般要占二十二至二十五个百分点。离异容易使子女生活上抚养、照料不易落实,管理上容易失控。萧山杀人碎尸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3人来自离异家庭。

家长溺爱、粗暴,容易使子女走向反面。溺爱容易使子女变得娇惯、任性、自私。粗暴教育靠打骂来驯服子女,容易

使子女用野蛮、暴烈甚至残忍的手段来对付同龄人。这就是当今社会校园暴力在发展,惊人惨案断断续续、不断出现的重要家庭原因。

靠祖辈抚养的子女容易出事。经商、办厂家庭子女不缺钱,缺的是有效的管理和科学的教育。而仅仅靠文化水平基本处文盲、半文盲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又解决不了。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沿海富裕地区的农村。子女长期失管、失教,放任自流。这些孩子在社会上花钱如流水,学习不努力,经常结伙在社会上游荡、惹是生非,容易引发犯罪。

父母残疾或一方死亡的家庭,子女由于缺乏家长监护、教育,容易引发犯罪。这些家庭事实上父母缺乏管理、教育能力。一般情况下家庭生活又比较困难,子女生活、学习中困难又比较多。子女学习、生活处于放任状态,容易在不良因素影响下走向犯罪。

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过程中,未成年人容易引发违法犯罪。浙江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总数55%的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浙江本省又是相对封闭的山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犯罪比例较高。这些孩子进城务工遇到的困难多、矛盾多,家庭保护基本落空,表现出适应性差,容易引发犯罪。例如近日一名初二辍学学生从宁夏贺兰山区来浙江打工,坐了两天两夜火车,到金华已身无分文,饿了一天。最后,跟着一位在老乡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抢劫,沦为罪犯。

思考·责任·建议

那么,作为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在子女成长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起责任呢?这个问题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单列了“家庭保护”一章。父母在保护子女健康成长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抚养、管理、教育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任何一项欠缺都容易引发子女违法犯罪。

首先,要按成长规律开展教育。从儿童到少年、青年是人成长、发展、变化最快的时期,这个时期子女生理、心理发生重大变化。家长对这些成长规律知之甚少,想怎么教就怎么教,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必然导致子女的反感、逆反。一旦出现违法犯罪事实,家长往往感到既委屈,又不理解。

其次,要从法制的角度来看待父母的责任。国家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基本国策,把依法行政作为对一名公职人员的基本素质来要求。那么依法保护子女,理应成为父母的一种法定责任。我们习惯上把父母对子女放任当作不负责任来看待。从法治理念看,应该是不负法律责任。上面已经讲到这些父母的责任是多部法律规定的。

再次,要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家庭氛围对子女成长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夫妻恩爱、尊老爱幼、老少同乐,子女心理健康状况就好,情感就丰富,人格就健全。心理、情感、人格

都是子女成长中的重要因素。社会发展越快,矛盾、冲突越多,和谐家庭氛围对子女成长中的影响就越大。

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不只是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的事。我们每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为人父母,以下三点务必牢记。

1.确立正确的育人观。子女成长德为先,全面发展这是个科学的道理,一些家长并没有真正领会。事实上应试教育在目前我们的社会上还大有市场。千千万万家庭都去挤名校这座独木桥。最后导致大量升不上名校的子女失落、自卑,甚至自暴自弃,最终影响到子女一生的发展。德育素质在子女一生成长将会起至关重要影响,而父母的育人观往往关系到子女成长是否顺利。

2.注重自身的形象。父母言行对于成长中的少年儿童影响十分深远。处于生理、心理快速发展中的少年儿童,学好很容易,变坏也很容易。在未成年犯家庭普查中,父母赌博、看黄色书刊、打架闹事,干损人利己等事,子女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容易使他去尝试父母曾经做过的不良做法。

3.学习科学的育人方法。不少父母反映子女大起来了厌烦父母,有什么秘密也不愿与父母讲,背着父母又会去干一些让父母吓一跳的事。这就要求父母通过学习了解子女的成长规律,掌握他们成长中的特点,按内在规律办事,这样才会使

两代人沟通得起来,互相信任、互相鼓励、共同成长。只有父母不断学习,才会懂得孩子心理活动规律,才能把话讲到子女心里去,才会使父母真正成为子女的良师益友。

花全开,意味着就要开始凋谢;月全圆,就代表着要开始残缺。人也是一样,到达巅峰之后,接着就是不可避免地要走下坡路。

一生很短,不必追求太多;心房很小,不必装的太满。

“三七开”就是生活的最高境界。

人生三分选择,七分放下

生老病死,爱恨离别,求之不得,人生有许多事情,往往是让人无能为力的。

选择是智者对放弃的诠释,只有量力而行,善于抉择才会拥有更辉煌的成功;放下是智者面对生活的明智选择,只有懂得放下,善于取舍才能事事如鱼得水。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

火车马上就要开动了,一个人慌张跑过来,却在上车时被门挤掉了一只鞋。

这时火车开动了,这个人立马脱下另一只鞋,用力扔向第一只鞋子掉落的地方。

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

“已经丢掉的鞋子,何必再去留念呢?还不如给捡到的人一双鞋呢。”

人生在世,不过两词:拿得起,放得下。很多人往往只做到了“拿得起”,却忽视了更重要的“放得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人生路上不可避免要有所选择,有所放下。

当你为了做出选择而必须放弃一些东西时,请记住,好好享受自己选择的,迅速忘掉自己舍弃的。因为选择后的纠结没有任何作用.

学会选择,懂得放下,才能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处世三分糊涂,七分清醒

清醒做事,糊涂做人,是立身处世的救命法宝。

有两个患有癌症的人在一间病房,其中有一个耳朵有些背。

一次医生在病房外谈话,说他们两个人都只有三个月时间了。

耳朵正常的病人听到后,整天忧心忡忡,最终没有活过三个月。

而耳朵背的那位病人,到现在已是两年过去了,他还好好地活着。

很多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灵通比灵通好,不精明比精明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难得糊涂”.

很多时候,糊涂不是傻气,也不是愚昧,而是一种气度,一种修养,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

和家人糊涂,家庭合睦;和朋友糊涂,友情稳固;和同事糊涂,工作顺手。

做人做事,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这是一种胸怀。这种人不张扬,不高人一等,平易近人,反而更易得众人的欢迎。

成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

俗话说,做人先做事,聚财先聚气。

一个人,穷不算啥,但不能丢掉为人的尊严。一个人,富不算啥,但不能失去做人的良心。

还记得2017年,我的朋友圈被董卿“下跪”的照片刷屏了。

当时《开学第一课》开播不久,请来了著名的翻译家许渊冲老先生。

许老先生年事已高,只能坐在轮椅上。

为了方便沟通,在3分钟的采访中,董卿跪地三次,用仰视或平视的目光专注又耐心地倾听老爷子的分享,再细细转述给现场观众。“跪”并不是一个好看的动作,但她这一跪,跪出个人最美的姿势,跪出了作为主持人的专业素养,也跪出了她做人的修养。

心理学家丹尼尔说:“你让人舒服的程度,决定着你能抵达的高度。”

不管何年何月,朴拙,才能赢得尊重;不管何时何地,真诚,才能打动人心。

生活三分得意,七分失意

若是论逆商,三国时期的刘备必然榜上有名。

他先后投靠公孙瓒、陶谦、吕布、曹操、袁绍,刘表,寄人篱下,屡战屡败,依然手无寸土,流离四方。

他白手起家,二十多年风雨,受过多少辱,忍过多少耻,或许连他自己也记不清。

可是不管处在什么位置,遭遇多少失败,刘备从不气馁。

刘备的一生,便是三分得意,七分失意。

人生本就是一道未解的选择题,有得意,有失意,从不圆满,也不全是遗憾。

有苦,自我释放;有乐,欣然品尝。人生的路,悲喜都要走,不骄不躁,不气不馁只有经历了,才是完整的人生。

不去强求完美,做真实的自我,让人性回归到本真的状态;不苛求自己,不委屈自己,努力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快乐就在身边。如此,足以。

人生三分选择,七分放下。学会选择,舍得放下,才有空间拥有更多的美好。

处世三分糊涂,七分清醒。糊涂做人,清醒做事,不为琐事烦扰,才能活得逍遥自在。成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要做事,先做人,你怎样做人,决定着你做事的成败

生活三分得意,七分失意。人生就是起起落落,只有经历了,才是完整的人生。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考号::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根据老师上课公布的90年代的数据,14至25周岁犯罪人数占总人口的34.67%,占犯罪人口的74%,而这一数字至今仍在不断增长;同时,青少年的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问题的严峻。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率如此居高不下?我认为,可以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1.错误的人生观: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这也是支配他们实施犯罪的最主要动因; 2.法治观念的欠缺:许多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不懂法或没有守法意识而很容易实施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体现在青少年对事物没有很好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容易受情绪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4.情绪体验的原始性、低级性: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单纯的为了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缺少更高层次的追求; 5.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青少年无法很好地控制情绪,喜怒哀乐往往显露于外,容易不顾后果; 6.冒险性:青少年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容易出现盲目冒险的不良行为,许多青少年一开始犯罪就是处于冒险心理; 7.易受暗示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接受他人教唆或暗示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于生理发展产生的身心矛盾: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身体各方面如体态、内分泌、第二性征等逐渐有了明显变化并趋向成熟,但此时他们的心智仍未完全成熟,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 2.青少年自身心理冲突产生的矛盾:此时的青少年心理具有两重性,幼稚与成熟并存,理想与现实的碰撞等等导致青少年往往存在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容易成为犯罪动因; 3.家庭、学校的影响:青少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家庭和学校,一旦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出现问题,例如家庭破裂、学校教育不平等,都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4.社会的影响:青少年此时接触社会开始增多,但其认识和辨别能力无法应对社会上大量复杂的信息,同时也容易收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预防 既然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严峻问题,我们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家庭预防: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和睦稳定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应当注意观察他们的心理变化、行为方式,一出现偏差立即纠正,将犯罪心理的产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预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所谓“差生”的管理,不应对他们有歧视或偏见;要注意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以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不良因素,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预防:社会应当注意对青少年的保护,避免不正之风的扩散,同时加强对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青少年接受毒害思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目录 内容摘要 (3)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4) 1.冲动心理 (4) 2.模仿心理 (4) 3.盲从心理 (4) 4.好奇心理 (5) 5.虚荣心理 (5) 6.逆反心理 (5) 7.报复心理 (5) 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5) 1.客观方面 (5) (1)家庭方面 (6) (2)学校方面 (6) (3)社会方面 (7) 2.主观方面 (7)

内容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主要有冲动心理、模仿心理、盲从心理、好奇心理、虚荣心理、逆反心理、报复心理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在客观方面,未成年人主要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种与之关系最密切的环境的影响,因而可以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分析;在主观方面,未成年人罪犯都是处于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不协调和对法律认识的薄弱。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形成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顾名思义,是由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八种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而,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所针对的是十四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别重视,早在1999年就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于2012年10月进行了修正。然而,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很多地区都有了明显增长的趋势,而且有显著的特点,以笔者所实习的****人民法院为例,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具有暴力性、团伙性的特点和低龄化的趋势。要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我们应当全面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及其形成成因。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根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当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冲动心理 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差,容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既热情活泼又易急躁,尤其在有他人唆使、或受到他人的挑衅或引诱时,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理智,由于瞬间的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相关数据表明,当前大多数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在冲动的情况下实施的。 2.模仿心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往往非常看重同龄的伙伴们对自己的态度,但由于缺乏鉴别能力,为了能得到伙伴们的承认,有些未成年人会模仿电影、电视剧中带有传奇色彩的黑社会人物,如当年就有很多未成年人因模仿“古惑仔”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盲从心理 抱有这种心理的未成年人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只是盲目地听从成年人或大孩子的指挥。笔者所接触的某个涉黑案件中,就有的未成年人为了找靠山、不受欺负,而参与了一些有组织的犯罪,不过令人瞠目的是,这些未成年犯罪人竟然没有觉察到那些行为是犯罪,反而认为是讲义气的表现。曾经有项对未成年人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2016-04-20 16:10:27 作者:7天论文网【大中小】浏览:3次评论:0条 摘要: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危害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解决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希望能够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心理学; 原因; 措施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播媒体事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而对于心理发展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网络上充斥的大量不良信息,使得青少年的心理素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时代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青少年形成了早熟、早知、见多识广和思维活跃的特点,但是,由于受到不良思潮、不良文化以及自身素质缺陷等方面的影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缓解青少年的心理压力,帮助青少年克服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1]。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 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而精神方面的需求却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一些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人,大力鼓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给青少年的思想带来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素质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思潮的影响,难以抵制物质诱惑、金钱诱惑,使得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例如,一些青少年过度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正确的处理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之间的关系,致使因网络犯罪问题层出不穷[2]。 ( 二) 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中,一些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和文化娱乐等,充斥着大量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以及其它损害人们心理健康的内容,严重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给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下,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心理素质,受到消极的影响,致使青少年存在着厌世、仇世的情绪。 ( 三) 缺乏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近年来,虽然每一所中小学都开设了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教育课,并且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思想素质教育活动和普法教育活动,但是,由于其教育范围有限,教育力度不强,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和荣辱观,使得青少年犯罪事件频发。 ( 四) 缺乏自控能力和抵御能力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是其走上歧途的主要原因。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具有强烈的猎奇心、好胜心和模仿性,很容易受到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的诱惑,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 另外,由于一些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不高,辨别能力较差,再加上意气用事,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人士的诱惑和利用,从而误入歧途。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高墙内春秋几度,墙外可盼,泪水染白发。 跌入激流,几番沉浮,不能自拔, 狂风暴雨,摧折了未放的花。 高墙内春风吹拂,墙外可见,枯枝发新芽。 ——歌曲《心声》 这是一首颇让人震撼的表达少年犯心声的歌曲,其中表现的对高墙生涯的无奈和对新生的渴望令人痛惜与动容。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些原本不识愁滋味的花季少年身陷囹圄,赔上青春与前程? 直击未成年人犯罪 文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德育高级讲师徐文鹤 本刊记者何彩琰 令人震惊的犯罪现场 2006年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通报了一起已侦破的杀人碎尸案:该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很快,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 据犯罪嫌疑人阿洁交代,她认为被害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并对此一直怀恨在心,曾对其实施报复未果。2006年

2月17日晚,阿洁伙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事后,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犯罪嫌疑人小华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 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也撕裂了6个家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也不到19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18周岁。 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杀人?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冷血少年? 据了解,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挑起事端的阿洁成长于单亲家庭,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华,1988年出生,萧山某技校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强,1987年出生,初中毕业,在某驾校学了一年后辍学,在小华家的小吃店做厨师,和小华是恋人关系;小静,1990年出生,父母离异,初中直辍学;小玲目前是高三学生。案发当天,小华父亲在一楼做家务,听到楼上有大响动,也看到了几个孩子匆忙进出,但误以为孩子们在搬家,一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掩面痛哭。 令人痛惜的相似事实 案件一:浙江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都是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A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药家鑫撞人杀人案 09应用心理学(一)班 学号:100209059 姓名:程秋霞

案例梗概 1、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3、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资料 1、姓名:药家鑫。 2、出生日期:1989年11月7日。 3、去世日期:2011年6月7日。 4、籍贯:陕西西安。 5、学历: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6、家境: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7、其他:在校表现很好,生活中也能与人为善。案件审理过程中学校为其出具了13份奖励证明,其校友、同学、朋友、邻居向法院递交了4份请愿书,其本人也交上了悔过书。 案件分析 1、案发前: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 2、案件过程: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3、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我的发现 最近看了一部名叫《篮球日记》的电影,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热爱篮球的少年因为染上吸毒恶习,而走上抢劫等犯罪道路的故事,后来从监狱释放后虽然改了恶习,可犯罪给他带来的恶果不难想象。原本优秀的他不但断送了自己的篮球生涯,自己的以后的人生也抹上不能磨灭的阴影。看完电影我思考了很多,青少年的犯罪近年来上升速度让人担忧,他们的犯罪心理也让我产生了很大兴趣。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应该从青少年犯罪心理入手,保证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健康 我查阅的资料 《青少年犯罪心理》人民卫生出版社张理义著

《心理健康枕边书》新世界出版社牧之编著 《影响他人的心理学》郑小兰编著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人民出版社 《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 《人格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陈会昌译 《心理学》河北大学出版社张彦云 《精神分析引论》山西人民出版社佛洛依德 《行为心理学》学苑出版社冯绍峰 《自我与自我》上海译文出版社佛洛依德 《佛洛依德人格论述》天中学刊张书义 《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社戴维迈尔斯 《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实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劳伦斯莱特《人性、人性心理学与人性化教育》张海忠 《社会心理学》侯玉波 《心理类型》上海三联书店荣格 《人格心理学》北京作家出版社郝根汉 《怪诞心理学》天津教育出版社理查德 《人性论》北京出版社休谟 我的解读与科学上的解释 引言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心理痕迹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所产生的生理固化物,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在犯罪现场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分子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 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而人的心理又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形成的。所以,一定的行为能反映出人特定的心理状态、个性乃至整个人的面貌。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因此总要造成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是其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及其它心理活动的外化表现。所以,犯罪心理一定隐含在犯罪现场痕迹中并表现为一定的心理痕迹。它是犯罪人心理活动和外部行为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事物发展联系内在逻辑的充分体现,也是现实的一种客观存在。美国新行为主义党派托乐曼认为,三个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之间既有因果联系,又彼此交互作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在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案件及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进行分析,不但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个性、行为动机、当时的情绪,而且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社会经历、生活环境、

遭遇、知识背景、经验、技术、习惯等。 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 1.个性特征。个性是指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一个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同,必然会在其需求、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各方面产生与他人的差异,形成自己所特有的与众不同的特征。而这种内在性的特征恰恰可能通过个体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以一定的形式遗留下来,为我们所发现。同理,在他实施犯罪行为时,其个性特征也就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 2.无意识特征。所谓无意识即“在完成行动时是不自觉的,在行为 的时间和地点方面完全失去定向能力”。这种无意识心理往往使罪犯不自觉的留下痕迹。例如,从对某盗窃案现场初步调查中得知,罪犯是带手套作案的,但后来在放钱的保险柜内侧发现了几枚手印,经分析判断是罪犯见到大量现金时,心情无比激动无意脱下手套而留下的。此手印经过鉴定成为破案的证据。在侦查工作中,了解、掌握心理痕迹的无意识特征以及它与物质痕迹的统一,往往对破案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定势心理特征。定势就是人们按照一种固定了的倾向去反映现实, 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趋向性、专注性。定势心理现象也同样存在于犯罪心理痕迹中。罪犯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以后再作案时,成功的体验反馈到大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研究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也正因为如此,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才显得至关重要。研究犯罪心理学不仅仅有助于研究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更重要的是能从源头上消灭犯罪。 青少年犯罪无论是从心理还是生理上都与成年人犯罪有所不同。青少年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俨然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青少年犯罪开始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2004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预料。鉴于不断上升的数据与不断恶化的态势,我国正积极采取措施杜绝青少年犯罪,包括主题宣传教育,普法讲座等一系列措施。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就必须要研究其犯罪心理。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以前的研究人员探究过杀人犯的思想后大多认为其暴行系源自于童年时代的某种创伤,但是犯罪人的心理往往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1、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再加上处于青春叛逆期容易冲动,所以容易导致犯罪。具体表现为: A、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考号:姓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也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事业成败、危及千秋的重大问题。从生理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人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讲,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正处于形成时期,对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认识和适应还不巩固,极易受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影响和冲击,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时期至关重要。从心理素质上讲,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心理素质还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较低,容易接受外界的暗示和诱惑,感情易冲动,行动易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连环杀手的案例,他一共杀害了101位女性。他杀害的手法非常的残忍,他绑架,软禁她们,然后让她们挨饿数天。他杀害她们并且割除他们的生殖器官。 警方从1992年发现第一个发现的受害者,她是一位离家出走的女孩,17岁,尸体被遗弃在一个小巷的垃圾桶里,在腹部和生殖器处有53处刀伤。因为她是离家出走的人,属于一位高风险生活方式的边缘人,即使失踪了也不会被发现。所以他选择了她来进行杀害。而且从其对于受害者这样的过度伤害,一般来说是个人恩怨的谋杀。但是随后发现的尸体中发现,因为是第一次作案,他在寻找自己的作案手法。两个星期后发现第二个受害者,她是一位女大学生,19岁,是与朋友一起外出喝酒的时候被诱拐,尸体在一处浅浅的坟墓处发现。这次为了增加游戏的刺激,所以选择了女学生这样的低危人群。只是第一具尸体是随便遗弃,而第二具尸体花时间将其埋葬,说明了凶手有可能是认为他们之间有感情,或者是对此有愧疚。 后来杀手隐匿了,直到1997年,又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一个月前遗弃的,另一具是一星期前埋葬的。第一具是妓女,和之前的一样,是高危人群,25岁。第二具是两个孩子的妈妈,27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的变化,认为凶手极大可能是同龄段的人。她们尸体的处理方式和之前的一样。 凶手随后又不见了,直到2005年再出现。受害者是一名妓女,

33岁,子宫,卵巢、输卵管皆被切除。于此同时,声带也被切除。受害者的声带被切除,象征着凶手自己的沉默,从小被灌输自己是无价值的和不被需要的。所以受害者成了他的愤怒的替代品,和对现实的报复。后来没有发现相应的低危人群的受害者。 四年后他又才出现,发现了一名四十岁的妓女尸体,同样是生殖器官被切除的同时声带也被切除。他这种对生殖器的关注暗示了他对自己深层的厌恶,憎恨自己的出生或者憎恨自己的母亲。 这个连环杀手是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成长,没有自主机会。长年遭受残酷的身体虐待以及十分恶劣的精神虐待。他要么被忽略,要么被羞辱。现在从他的出生来来。她的母亲16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杀人的地点的街上被人强奸,随后在生他的时候大量出血,紧急切除子宫的时候死亡。他有他的外祖父母养大。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两次纵火被两所学校开除过。纵火是谋杀因素的第一个,另外两个是尿床和虐待动物。小时候他经常进出急诊室,因为胳膊骨折,烧伤,肋骨骨折。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在劳教所待了三年,随后又监狱关了七年。他在监狱里的时候告诉心理医生,小时候,他外祖母不给他饭吃,让他在狗窝里睡觉,外祖母经常将他打的不醒人事。坐到他身上,让他不能呼吸。从他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是对母亲的愤怒,而是对外祖母的愤怒。从他选择开始的杀人的地点也可以看出,他怨恨那个地方。如果不是在那里他的母亲遭到强奸有了他,他也不会受那么多的折磨。将不合理的情绪与念头施行,来报复社会。在长期的残酷的考验下锻炼出了这么个变态杀人犯。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心理分析社会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具体表现为: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 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 (1)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 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考号:姓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处理方法 随着当今社会科技信息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所以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8、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通过调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现象极为明显。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 "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不良心理 论文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有人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要想更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应在法律保障的提前下,在净化各方面环境的同时,充分认识青少年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以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为重点,从“心”抓起,防患于未然,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主线。 一、不良心理和青少年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 在犯罪心理学中,环境、心理和行为活动作为三大变量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客观世界是心理活动产生的源泉,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就是社会上消极因素在一些人不良消极心理因素中能动的反映,着眼于整个社会加以预控尤为必要,但未成年人个体中存在的不良心理,如反常的人际关系,过高的物质需求,畸形的需要结构,轻浮的生活态度,错误的思想意识,愤世嫉俗,偏执倾向,精神空虚,心理不平衡,承挫能力低等又决定了他们对不

良刺激内容的选择和消化,如不及时矫治和消除,其直接恶果必然导致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犯罪是不良心理的结果及外化,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偶然的,哪怕是激情型犯罪也不例外。 二、几种常见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 2、心理极为脆弱、偏执,逆反心理重。家庭结构健全而教育方法不当,导致青少年存在不良心理极为普遍已越来越为家长们所注意。如溺爱使子女容易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以我为中心,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有百弊而无一利。有的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 3、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5、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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