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协议书

员工离职协议书

甲方(公司):上海金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下述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年月日起协商解除。甲方给乙方支付工资至7月为止。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

三、经双方核对结算确认: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大写)

(¥)。(甲方于下月发薪日向乙方支付该笔补偿金,具体日期以财务打款为准)该费用已包含了替代期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乙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甲乙双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的次月发薪日向乙方支付该笔费用。

四、乙方确认:甲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劳动合同之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加班费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乙方对上述款项无任何异议。乙方自愿放弃其它要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及其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

五、双方确认无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但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乙方同意若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以甲方名义所作的各项事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八、因本协履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上海金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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