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法学本科专业《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一、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中,不选、少选或多选不计分,每小题4分,共20分)

1、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 )。

A占有权B使用权C

支配权D处分权

2、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B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D 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3、甲企业将其房屋一幢转让给乙企业,由此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其实现方式为( )。

A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

B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C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土地使用证上作变更记载

D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记,并更换土地使用证

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应有( )。

A企业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国家

5、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C典权人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6、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B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C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

D地役权不具有从属性

7、为避免绕远,与邻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该项权利属于( )。

A相邻权B地役权C

地上权D土地使用权

8、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国有

3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3 页共 20 页

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

B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包括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二种

9、某甲将手表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

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

A有返还义务B没有返还义务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D 将手表交还某乙

10、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

A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B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C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已有

D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11、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

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

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

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

4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4 页共 20 页

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

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

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

12、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A果树所结的果实B股东分取的红利

C销售所得的利润D动物产下的幼仔

13、下述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粮食被吃掉B 汽油被燃烧

C所有人将违章建筑拆除D 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

14、附合是原始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合行为的是( )。

A将他人的木材做成家具B养的鱼游进他人的鱼塘

C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中铺上地板D将他人的酒倒进自家盛酒的酒坛

15、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

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小狗被其原主人

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

5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5 页共 20 页

A可以拒绝交还该小狗

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小狗所花的费用

C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狗注射疫苗的费用

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小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16、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为( )。

A企业中工人的奖金B

动物的幼畜

C牛身体内发生的牛黄D

出租房屋的租金

17、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

A租金B没收C利息D货款

18、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的为( )。

A通过购买取得财产B

通过行使留置权取得财产

C通过添附取得财产D

通过继承取得财产

19、收益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收益权( )。

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

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

6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6 页共 20 页

C只能由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共同行使

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

21、在实践中,下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

A在商店购买的电视机B在银行存款得的利息

C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屋D接受奖励获得的汽车

2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山岭、森林、水面B

矿藏

C历史文物D

古生物化石

23、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

A未经乙同意不得转让B只能转让给乙

C乙有优先购买权D可以任意转让,乙无优先购买权

24、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

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后乙欲在房

7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7 页共 20 页

屋上加盖一层,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可基于相邻权请求乙停工B

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

C甲的请求不应支持D 甲乙的约定具有债权的效力

25、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 )。

A承租人B抵押权人C 典权人D共有人

26、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相邻权B房屋所有权C 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

27、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 )。

A购买权B 撤销权

C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 解约权

28、甲、乙共购了一间街面房,经营饮食。甲欲

转移其份额。丙知道此事后支付甲5千元,

欲购买。甲父知道此事后,也欲购买。乙也欲

以5千元购买。依法甲的份额应转让给( )。

8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8 页共 20 页

A丙B乙C甲父D丙或乙或甲

29、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

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

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D公共所有

30、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

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

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

A卖给乙B 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D 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31、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台推土机

并出租给丙建筑工程队,后来丙经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同意又转租给丁公司,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想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公司,丙建设工程队和丁公司均表示愿意购买,对此(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丁优先购买

9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9 页共 20 页

D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32、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由

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房屋因地基

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33、下列各项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

A夫妻共同财产B家庭共同财产

C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D三人集资买的一台电脑

34、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

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10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0 页共 20 页

35、依照我国《担保法》,在质押生效后,质物灭失的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

A质押人B 质权人

C质押人或质权人D 质押人和质权人

36、依据我国《担保法》,下列可以抵押的财产是( )。

A自留山B 所有权不明的财产

C土地所有权D “罗马”牌表

37、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D行使抵押权

38、用下列财产作抵押时,依《担保法》规定,

签订抵押合同后,未经登记也发生抵押效力

的是( )。

A汽车B布匹C企业的机器D林木

39、赵某将自己的一辆“夏利”车作价5万元抵

11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1 页共 20 页

押给李某,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后来因

交通事故该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

A归于无效

B继续有效,应以保险赔偿金中的5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C继续有效,应以全部保险赔偿金8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D终止,赵某应以保险赔偿金提前清偿李某之债务

40、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价值19万元的房

屋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嫌

办理登记手续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

续。另外,甲以自己的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电

脑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因为不

会用电脑便决定仍将其放在甲处。一年以后,

甲因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

和质权。对该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无效B

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有效

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D

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

41、下列各项物权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典权B地役权C

12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2 页共 20 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

D采矿权E农村承包经营权42、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地上权B地役权C留置权

D典权E承包经营权43、下列关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可以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B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可以是国家所有的由集体使用的土地

C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农业活动

D农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和发包人通过合同来设定的

E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44、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麦地里吃麦苗,而将其

牵回家中进行喂养。乙发现自家的牛在甲家而

要求牵回,甲允,但提出了一些要求。甲的下

列请求哪些不予支持:( )。

A请求支付麦苗损失费B 请求支付拾牛报酬

13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3 页共 20 页

C请求支付饲料费D 请求支付误工损失费

45、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 )。

A无主财产B

动产的善意取得

C赠与D 继承

E添附

46、根据承包合同,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占有、

使用、收益等权能转让给承包人,则他们的

权利发生如下变化( )

A所有人丧失了财产所有权B 承包人取得了财产所有权

C所有人丧失了财产占有权D 承包人取得了财产经营权

E所有人没有丧失财产占有权

47、下列取得财产的方法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

A果树的所有权人取得其所结果实的所有权

B存款人取得的利息

C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D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

E第三人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

14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4 页共 20 页

48、下列为原始取得的财产是( )。

A继承的财产B银行利息

C树上的果实D开采的矿石

E接受的赠与

49、下列处置情形属于法律上处分的有( )。

A将消费品消耗掉B将所有物抛弃

C将房屋出租给他人D在生产中将原材料消耗掉

E出售物品

50、依据我国《担保法》,留置权仅适用于:( )。

A保管合同B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D基本建设承包合同

E买卖合同

51、抵押权的性质为( )。

A支配权B 请求权

C绝对权D 相对权

E从权利

15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5 页共 20 页

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物权法定主义

2、物权行为

3、物权行为无因性

4、物权的追及效力

5、物权形式主义

6、所有权

7、取得时效

8、善意取得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0、共有

11、用益物权

12、地役权

13、基地使用权

14、典权

15、农地使用权

16、抵押权

17、质权

18、留置权

19、所有权保留

16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6 页共 20 页

20、永佃权

21、让与担保

22、债权形式主义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各种规范模式。

2、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与联系。

3、试述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4、阐述抵押权的效力。

5.论述善意取得

6.占有的权力推定

7.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各种规范模式?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20分)

1、甲于8月1日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50万;于8月2日与丙又签订同一买卖合同,售价60万;于8月3日与丁又签订同一房屋买卖合同,售价70万,并于当日与丁一起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丙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甲、丁转让房屋行为无效。

17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7 页共 20 页

问:乙、丙之请求是否于法有据?本案应如何处理?

2、甲、乙之间订立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合同订立后,甲委托运输公司丙运至乙处。在运输过程中,丙故意损坏承运木材。问:针对丙的行为,哪些人可以提出权利请求?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

1、甲有手机一部,甲委托乙保管,后乙擅自借用给丙,丙在使用期间被丁偷走,后丁又遗失,被戊捡到。而戊又恰是甲的朋友,一日甲在戊处发现自己的手机,甲要求取回,戊不允,遂起纠纷。

问:(1)甲可否取回?为什么?

(2)若将乙、丙之关系改为乙卖与丙,其他情节不变,则甲能否从戊处取回手机?为什么?

3、甲于8月1日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50万元;于8月2日与丙又签订同一房屋的买卖合同,售价60万元;于8月3日与丁又签订同一房屋的买

18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8 页共 20 页

卖合同,售价70万元,并于当日与丁一起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丙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甲、丁转让房屋行为无效。问:乙、丙之请是否于法有据?本案应如何处理?

4、甲有高级音响一套,价值1万元左右。8月1日,甲因欠债将音响抵押给乙;8月2日又抵押给丙,并于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8月3日又将音响出质给丁。丁在占有期间,发现音响存有故障,于是带到戊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费1000元。戊修好后中,丁不付修理费,故戊扣押下来,2个月后丁仍未付费。问:上述乙、丙、丁、戊的权利如何实现?

5、甲有楼房一幢估价2000万元,以此为抵押物向乙、丙银行借款各1000万元。8月1日上午8:00甲、乙共同在市土地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日上午4:00甲、丙共同在市房产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不能还款付息,拍卖房屋得1500万元。问:乙、丙如何实现债权?

19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19 页共 20 页

6、甲欠乙债1000万元中,以楼房一幢为乙设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甲欲以1200万元卖与丙,并告知乙。乙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

问:(1)甲能否出卖?为什么?

(2)设上例中甲欲以200万元卖与丙,并告知乙。乙称:“你以200万元卖掉可以,但200万元应提存;并且你应再提供价值800万元的抵押。”甲不听,执意要以200万元卖与丙,且不补充担保。问:乙的说法有无依据?甲的做法是否合法?

(3)设案例中甲以1200万元卖与丙时未告知乙。后乙得知后,向法院主张甲、丙转让行为无效。丙向乙提出:“你不要再请求人民法院主张确认甲、丙之行为无效。问:法院应否支持乙之请求?

20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20 页共 20 页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物权法摘录(跟业主有关)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三要素构成。 【解释1】当事人只要取得了专有所有权(购买了商品房),便取得了共有权及成员权;丧失了专有所有权(出售了商品房),便丧失了共有权及成员权。 【解释2】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作为一个整体不可分离。在转让、抵押、继承时,三者作为一个整体一并发生转移。权利人不得保留专有部分所有权而抵押其共有部分,也不得保留成员权而转让专有部分所有权与共有权。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业主(2011年新增) (1)业主是指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2)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也可以认定为业主。 (3)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4.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2012年新增)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部分共有与全体共有 (1)两层之间的楼板,属于这两层的业主共有。 (2)单元内的电梯,属于单元内的业主共有。 (3)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6.业主大会的决议 (1)一般决议:1/2+1/2 ①制定和修改业主会议议事规则; ②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③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④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 【决议方式】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特别决议:2/3+2/3 ①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决议方式】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解释】“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专有部分面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一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物权法司考题库

物权法司考题库 1、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愿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李某给予的2个月以上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 D.张某应在2个月以内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答案及解析]C。根据《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李某提出张某应10日内支付医疗费,但是张某未同意,因此李某并未就留置奶牛后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李某应当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债务履行期间,张某逾期不付费,李某才有权行使自己的留置权,所以10天后李某不能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抵押权登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包括:() A.请求权 B.绝对权 C.无期物权 D.从物权

[答案及解析]BD。在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权利分类中,物权属于典型的支配权;在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分类中,物权属于绝对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因此抵押权是支配权、绝对权。所有权是无期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均为有期限限制,是有期物权;担保物权附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是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抵押权是有期物权、从物权。 3、某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张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张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10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张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生产鸡饲料的饲料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B.张某不能取得该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该土地承包合同有效 D.该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物权法的效力 [答案及解析]CD。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的耕地上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即张某与村民委员会为张某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他们的约定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张某不能取得该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下列哪些事项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A.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由于水灾不能继续耕种,张某全家迁入县城,要求村委会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将张某的土地调整给王某承包 B.将村里的两块荒地承包给某公司,由该公司开挖鱼塘养鱼 C.该村的一块土地被省政府征收用作修建高速公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办法 D.将村办企业转让给村民刘某

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与解决

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与解决 担保物权,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物权的性质和效力;是在他人的财产上成立的物权,是他物权;是于一定范围内对物的关系加以支配的物权,只是对物的价值加以直接支配的权利,为定限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的清偿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成立的一种定限物权;担保物权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以支配、取得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和留置五种,通说认为,后三种方式属《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仅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优于物的担保,先受偿权,物权法第170 条、第179 条、第208 条、第230 条总体和分别规定了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性。如果一物之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哪个担保物权优先就成了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冲突的情形所谓冲突,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存在多个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究竟应认定或判断哪个更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一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冲突抵押因抵押物的不同,可分为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由于抵押物的不同,抵押权之间的冲突,不会出现在动产抵押权和不动产抵押权之间。只会表现为动产抵押权之间、不动产抵押权之间这两种情形。所谓动产抵押权之间的冲突,即在同一动产之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所谓不动产抵押权之间的冲突,即在同一不动产之上存在多个抵押权。 二、质权与转质权之间的冲突《物权法》第212 条:质权之间的冲突,是指在同一质物之上存在多个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 “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物条规定:”基于上述规定,质权的成立与存续以占有质物为必要,因此出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质人不可能在同一质物之上设立两个质权。但是质权人占有质物之后,可以再为自己的债务转质而设立质权,经过出质人同意,转质权成立;不经过出质人同意,则有可能转质权人善意取得质权。因此质权之间的冲突只发生在转质权场合,即原质权与转质权之间的冲突。 三、留置权相互之间的冲突所谓留置权之间的冲突,是指在同一物上成立多个留置权。主要表现为留置权人留置财产后,又被他人依法留置的情形。如在因运输合同发生留置权关系后,运输人又将货物交给另一实际承运人完成,实际承运人又依法留置该货物。 四、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是指在同一担保标的物上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情形。抵押权以不转移占有为特征,抵押权的所有人在设立抵押权后,仍然可以对抵押物进行使用、收益,这样,就有可能产生抵押权与其它担保物权的冲突。例如,抵押人以抵押物为一项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后,又以该抵押物为另一债权设定质押,这时,就出现了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分为不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抵押权两类,而质权,我国法律不承认不动产质权,只承认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情况,故抵押权与不动产质权、抵押权与权利质权均不会发生冲突。因担保物的指向不同,不动产抵押权与质权不会发生冲突。 据此,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只会出现在动产上,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 第一,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抵押权,后设定质权,使先后两个担保物权发生竞合。 第二,第二,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抵押权。此时,又可分为几种情况:1.先设定质权,出质人又在该物之上设定抵押权;该抵押权有可能登记,也 可能不登记;2.先设定质权,质权人经所权人出质人同意后,再在该物之上 为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该抵押权有可能登记,也可能不登记;3.先设定质 权,质权人不经过所有权人同意而在该物之上为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由于质 权人依法无权在质物上设定抵押,相对人如属善意,可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

房屋外墙使用权的归属

房屋外墙使用权的归属 对于楼宇外墙面的使用权,有的购房合同约定是归属于所有权人,有的约定归属于物业公司等,在实际使用中往往由于悬挂广告、乱搭乱建等时常发生纠纷,而合同中对楼宇外墙面使用权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也成了纠纷发生时争议的焦点。 探讨对外墙面使用权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首先需要明确楼宇外墙面的所有权性质。 根据物权法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区分所有权人(购房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用部位以及附属物部分享有区分所有之共有权。区分所有之共有权的客体范围广而复杂,理论上将专有部分的范围划至房屋单元界壁最后粉刷表层,一方面使得购房人可以对自己房屋单元内壁进行自由使用,另一方面,因为墙壁内预先设有维持建筑物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种管线,如果使至界壁的中心部分皆属专有部分,区分所有人因而可以对其任意使用或变更,这不利于整体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因此在对界壁的维护、管理时将专有部分划至单元界壁的最后粉刷表层,即将墙体归入共有部分;而在外部关系上,比如买卖、保险、纳税等计算房屋面积时则计算至界壁中心的面积。 上述理论也成为界定外墙权属的依据,虽然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计入公摊面积,但并不能因此简单地认为外墙一半专有一半共有,从对外墙使用管理上看,外墙仍属于共有部分。而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共用部位也包括了内外墙体和户外墙面。 因此,外墙、外墙面均属于共有部分而由本幢楼所有购房人即相关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享有区分所有之共有权,这种区分所有之共有权的权利行使方式有其特殊性。 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而《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外墙作为房屋结构部分,是合同标的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随房屋完整交付。实际上根据《商品房销售公摊规则》本

2011司法考试(物权法)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三】(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7题)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D 【考点】担保物权的竞合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丁享有的留置权最先得到受偿。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乙享有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享有的质权受偿,丙享有的质权优先于甲享有的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综上,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丁、乙、丙、甲。 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8题)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答案】D 【考点】物权请求权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未将物上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对待,而是将其置于侵权请求中。如《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将各种侵害物权人的权利或妨害物权的请求权都在侵权责任中加以规定。对于侵权民事责任方式,《民法通则》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责任形式。《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物权请求权已作为一种独立的请求权,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五种: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请求赔偿损失。这五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最基本的保护方法。其中,前四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保护方法,而赔偿损失则是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物权请求权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但是应注意的是: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在物权的保护方法不适用或不够用时,再考虑适用债权的保护方法。 选项C说法正确。物权的自我保护,是指所有人行使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权,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因此,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选项D说法错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如果侵害人没有依物权人的请求为适当行为,物权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物权。因此,物权请求权并非必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

2011-2014司法考试之物权法真题(全)

2011-2014司法考试真题之物权法 2011 一、单项选择 1、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 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讯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讯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2、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3、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4、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二、多项选择 1、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2、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三章物权法习题及答案171013

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D )。 A.权利 B.智力成果 C.行为 D. 脱离人身体的人体器官 [解析]物权法上的物是有体物,所以无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2.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C )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当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回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 本例中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双方都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反悔是想毁约,而乙起诉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在甲履行合同是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D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其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解析] A中善意第三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B和C中债权人或不知情的第三人分别善意取得质权。D中不能善意取得是因为该行为是无偿的赠与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 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D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上市公司股份作质押担保应该到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 A.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 B.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 C.担保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用益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D.建设用地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权等属于担保物权 [解析] C的错误之处在于地役权不属于担保物权,而且它是从物权。该句话的正确说法应是“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ABD说法都是正确的。 6. 某航空公司以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客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D )。 A.建造中的大型客机不得设定抵押 B.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无效 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主合同无效 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物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物权的类型。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的事项错误的,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有权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异议登记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的法定期限为( )。 A.提出异议申请之日起l5日内 B提出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 C.异议登记之日起l5日内 D.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答案】C 【解析】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变更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阻断登记公信力的作用。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l5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 3.甲居住的房屋,乙认为并非甲所有,而对其主张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乙可以请求法院( )。 A.返还原物 B.排除妨碍 C.恢复原状 D.确认物权【答案】D 【解析】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注意每一种物权请求权对应的情形。 4.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最核心的内容是( ) A.占有权8.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答案】D 【解析】所有权的权能通常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积极权能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这些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能。 5.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该段时间为(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I).1年【答案】C 【解析】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6.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 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 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答案】D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 。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 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万元, 6月 1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 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司法解释 物权法司法解释有两个: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 1 所有权纠纷 2 物业服务纠纷 所有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物权法经典试题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物权法经典试题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物权法经典试题题及答案解析 1、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庞‖医疗费200元,张某感受太贵,不愿意支出,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不美观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分歧意,可是没有法子,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出医疗费,则李某能够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李某给以的2个月以上的时代支出医疗费,否则李某能够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 D.张某应在2个月以内的时代支出医疗费,否则李某能够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谜底及解析]C。按照《物权法》第236条划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理当商定留置财富后的债务履行时代;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晰的,留置权人理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

代,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过时未履行的,留置权人能够与债务人和谈以留置财富折价,也能够就拍卖、变卖留置财富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李某提出张某应10日内支出医疗费,可是张某未赞成,是以李某并未就留置奶牛后的债务履行刻日告竣一致,李某理当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债务履行时代,张某过时不付费,李某才有权行使自己的留置权,因此10河汉李某不能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债,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典质物,并打点了典质权挂号,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典质权的性质搜罗:() A.请求权 B.绝对权 C.无期物权 D.从物权 [谜底及解析]BD。在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权力分类中,物权属于典型的支配权;在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分类中,物权属于绝对权,典质权属于物权,是以典质权是支配权、绝对权。所有权是无期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均为有刻日限制,是有期物权;担保物权隶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是从物权,典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因此典质权是有期物权、从物权。 3、某村平易近委员会与该村村平易近张某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考试试题及答案 1、担保理财有什么优势, 1、收益固定: 根据投资金额不同,投资理财年固定收益在12%——13.06%之间;2 、方便 理财金额和期限由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理财金额起点为3 万元;3 、安全放心: 专灵活: 业人士负责全程操控、严审借款人得资信状况,公司负责提供担保、保证借款本息安全收回,风险几近趋零(不动产抵押+强制执行公正+专业担保机构担保) 2、中小企业在申请担保贷款时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3 、税务登记正副本(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5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变更连续)、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6、授信申请和贷款申请(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方式)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8 、公司股东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复印户主及本人)9 、前三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10、近半年期的银行对账单(单位账户及个人银行卡明细)11 、公司行业情况(历史、现状、前景、同行业相比)、经营状况(管理情况、收入、产出、销售等)及风险分析(价格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员情况1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简历及联系方 公司前三年上、下游客户及相关合同14、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复

印件式13、

15、主要财务明细科目,应收款、应付款前三年及账龄分析16、特殊行业持有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资质证书17、担保单位需提供相同资料,如土地、房产抵押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18、反担保措施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本人签字及按指印。 3、车辆抵押贷款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车辆要求: 购车五年以内郑州市非营运车辆 贷款期限: 一年以内 贷款成数: 车辆评估值的50% 提供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行车证、购车全套手续、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保险、保单<三责、盗抢、车损、自燃>、购置附加税、购车发票、排污费发票、合格证等) 4、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龄要求:1995 年以后 贷款期限:1 ——20年 提供材料: 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买房收入证明、收付款证明、过户前后的房产证复印件、有效的买卖契约、契税、契证、交易税原件、卖方同意出售证明。 5、贷款合同文本应如何填写, 1、合同文本要统一使用有关合同文本; 不得因单笔业务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中约定。 2、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 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避免涂改。3、需要填写空白栏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 合同条款有空白栏的,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两个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第二条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物权法司法考试真题分析

物权法司法考试真题分析 一、物权总则 【考点】孳息的认定 52.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胎儿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2005年卷三) 【考点】善意取得的条件 10.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 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 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2007年卷三)

9.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B.乙C.丙D.丁 08年卷三 12.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此时,谁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08年四川灾区缓考卷三 【考点】物权总论综合(第6、29、18条)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

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96.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2007年卷三 【考点】物权总论综合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94.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2 年后,乙要求退伙,请求分割财产,主张甲的财产应该和丙平均分配;丙认为合伙未到期,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权法司法解释有两个: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 1 所有权纠纷 2 物业服务纠纷 所有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