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宁波北仑大港医院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公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技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和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已经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和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例历写。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科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医务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

形式上交医务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天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天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

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诊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介入、造影、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及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务科,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上报护理部。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会诊。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11、出现群体性纠纷事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新)

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 为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护理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等个案报告,要按特定报告表单和程序上报相应部门。 三、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n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 与功能损害。 川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w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上报内容 1. 按照事件类别分类: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 技术错误事件,药物 调剂分发错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输液事件,手术麻醉事件,基础护理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物品运送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 预期事件,公共意外事件,不作为事件、其他不良事件等19 类不良事件。 2. 按照受理部门分类: 2.1 医疗类:医师、医技人员判定意见错误,医嘱/ 处方错误(口头及书面),医嘱遗漏,医 师或技师对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医师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置预案

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争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本预案所称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尚未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或结果有分歧的事件。本预案所称医疗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虽有过失,但未构成医疗事故或未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争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既要维护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利益,也要维护患者的权益。 第二章医疗不良事件的预防 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后勤各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每年两次全院性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要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中护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南省医院管理评价细则》等。 第七条医疗质量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要素,全体医务人员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医院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株洲市二中教育集团云田中学意外 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学校内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紧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因自然灾害以及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火灾、雹灾、雪灾、雷电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非主观故意的非暴力性突发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漏电、教学楼坍塌、实 验室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伤害事件; 3、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突发事件:不法人员入侵校内实施暴力、不法人员聚众冲击学校、抢劫事件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暴力性侵害事件。 第四条本预案所称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两人以下(含两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法医学鉴定的十级伤残以下的师生校内轻微伤害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含一人)死亡或者造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法医学鉴定的十级伤残以上的师生校内伤害事故,以及三人以上(含三人)的群体性紧急突发事件。 第二章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应急机构 1、云田中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谭宁宇 副组长:易三运刘剑红 成员李王开郭永勤凌建文刘观重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凌建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接报、上报等处置协调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后,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社会事业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该校所属的街道、镇政府、街道办以及疾控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如事件重大,社会事业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及株洲市教育局报告。 3、任何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指挥和协调制度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负责配合组长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当与街道、镇政府以及疾控部 门相协调,共同解决。 3、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快速准确的判断,立即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

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内容及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类型 (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内容及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及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

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造成临床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的,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了影响。 1?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查对制度不严?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而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只喊床号,不喊姓名,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不看药名,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对用法查对不严,对浓度查对不严,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 ?不严格执行医嘱?表现在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违反口头医嘱的规定,错抄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未服药到口或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2小时,错服、漏服、多服药,甚至擅自用药。有的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药品管理混乱?表现在几种药品混放,毒麻药与一般药品混放,注射药与口服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药品过期,需冷藏药品未放冰箱保存等管理失误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表现在不按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宁波北仑大港医院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公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技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和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已经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和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

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 一、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全体师生员工,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现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应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太岳中学XX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就近报告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迅速指定专人到大门外等候并引导消防车直达火灾现场。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迅速就近组织相关人员利用就近的消防器具进行扑救。 (3)向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或当日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2、组织实施: (1)应急领导组、当日值班人员、学校职能部门和附近教职员工等要迅速投入救援工作,救援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不知情的人员向现场靠近。 (3)参与救援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在现场应急领导组或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参加扑救,消防车来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一般情况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灭火。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或者学校领导汇报。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2、第一时间获悉的相关领导要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协助120、110护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展览馆作为一个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可从应急管理教育、突发事件预防、危机管理机构设置、应急预案、信息传递、突发事件救治与处置、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等几个方面入手,与时俱进、转变管理观念,有效应对展览馆各种突发事件。为了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在事前、事发与事后,把握规律,科学应对,进行管理与采取措施,以达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即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具体指在危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等过程中,建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安全秩序等有关活动。 展览馆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信誉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信誉是展览馆在长期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公众对展览馆服务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在日常的展览馆服务中可能由于服务质量或沟通不畅引起服务纠纷或公众对展览馆展览及服务需求满意程度以及其他如媒介报道等因素,而出现对展览馆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即属信誉危机。我们可将信誉危机分为两类:一是服务类危机。如因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问题或员工处事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因故暂停开放展览而引起的纠纷或由于缺乏沟通渠道或沟通不及时、不全面公众对展览馆产生误解而引起的危机、观众对展览内容不满而引起的纠纷等。二是

媒介类危机。如媒体追踪报道或报道不实或报道有误或网络博客跟帖等等而引起的危机等。 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我们可以把潜在的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安全的紧急事件作为灾害危机。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可分为四类:一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二是事故灾难(如火灾、恐怖袭击、爆炸、设备故障等),三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四是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如管理秩序混乱、观众拥挤踩踏、斗殴凶杀、盗窃抢劫等),这些灾害是会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危及安全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是当代社会中政府部门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它是为了对应突发事件,抗拒灾难事变,对所有突发事件发生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化解、防范,以尽量使损害降至最低点而预先建立的防范、处理体系和对应的措施,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前的危机预防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救治与处置及突发事件结束后的总结与整改等系统管理工作。当代展览馆必须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意识,借用政府部门突发事件管理的新理念,在馆内预先建立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体制和措施,以达到避免、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危害,总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化与系统化。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内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内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院内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院内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院内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院内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院内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院内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院内、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受试者出现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受试者出现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名称: 适应症: 承担专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 病人来源和随访(可以多选): 住院,,门诊 具体流程: 一、受试者住院期间(包括期间)发生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1、当受试者出现损害及突发事件时,医护人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 或值班医生汇报。 2、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立即 报告本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可 以为同一个人)、辅助研究者(由主要研究者授权,职称必须是 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辅助研究者接到 汇报后应在15分钟内亲自参加或委派高年资医生到病房协助 处理。如情况非常危险,必要时可联合麻醉科医师、医师进行 抢救。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在处理事件的同时,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 者应在12小时内将受试者的症状、程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经过等记录于病历及观察表上。 4、主要研究者或辅助研究者应将该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在12小时 内报告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详见三),必要时

可直接向机构主任或机构办公室主任(电话详见三)报告。5、研究者可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终止试验观察,或者仅调整试验用 药剂量/暂时中断研究。 6、如属严重不良事件或重要的不良事件,需要紧急破盲时,研究 者应立即通知申办方和机构办公室质控员,根据方案要求及破盲的实施破盲,并详细记录破盲过程。 7、对发生不良反应的受试者,应观察和随访至症状或体征及相应 理化检查恢复至正常,并按和方案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申办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学伦理委员会。 8、如发生医疗纠纷或有相关倾向,参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危 害医院公共秩序应急预案》。 二、门诊病人或随访期间在院外发生紧急医学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1、实行主管医师和研究者负责制。 2、与受试者建立通畅的联系,至少应告知受试者以下联络电话: 主管医师、辅助研究者、研究协调员、医学伦理委员会。 3、一旦接到受试者出现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信息,主管医师 立即通知医务科,医务科应立即组织外出预备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协调。 4、外出预备队至少包括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必要时可以请120 协助。 5、外出预备队将受试者接至医院临床试验专业科室或者处理。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模版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提高公司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速度和战斗力,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分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和谐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下列给公司发展、稳定和员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为确保广大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即启动本预案。 (一)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雪灾、冰雹、冰冻灾害、山体滑坡等; (二)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火灾、疫情、中毒、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如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等。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为加强公司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营口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本预案。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公司的统一领导

和协调下,领导小组要及时和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正确应对,科学处置,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发挥作用 明确广大员工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在公司的领导和协调下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广大员工组织好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加强管理,分级控制,做好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及时组织和发动队伍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做到临事不乱、快速反应、有效组织、科学应对、高效运转。 (三)加强协调、资源整合 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等进行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即自动生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及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Y H-Z D-0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版本:4 修订日期:2017年3月1日 修订部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 审核人:李火平修订人:彭爱珍 批准人:李刚页码:第1页,共3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因为它是国家收集强制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以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

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一)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医疗、护理、院感、药学、设备、后勤安保等相关部门。 (二)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三)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五)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

达州市凤凰大道西延线工程 (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 编制单位: 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处置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八类: 1、火灾事件:指电气、雷击、爆炸、燃气泄漏、可燃物、烟头等引发的火情或火灾。 2、重要资料遗毁:指机要文件、涉密成果、涉密存储介质和密码设备丢失及外泄等事件。 3、治安事件:指恐怖袭击、爆炸、骚乱或斗殴致人重伤的治安事件等。 4、设备事故:指核心机房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存储备份、空调、电力、监控及门禁等)发生损坏和事故,致使系统瘫痪或正常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等情况。 5、测绘生产事故:指测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野外作业中遇到自然灾害、车祸和治安犯罪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件。 6、重要资料遗失或毁损事件:指成果资料、光盘等被盗、遗失及非正常毁损事件。 7、公共卫生事件:指项目部办公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8、自然灾害:指发生地震、洪涝、雷击、风暴或严重危害隐患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在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的指导下,对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全面领导责任,决策重大事件的处理与上报。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及流程

YH-ZD-0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版本:4 修订日期:2017年3月1日 修订部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 审核人:李火平 修订人:彭爱珍 批准人:李刚 页码:第1页,共3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因为它是国家收集强制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以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一)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医疗、护理、院感、药学、设备、后勤安保等相关部门。 (二)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三)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各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详解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存,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坠床、跌倒、导管滑脱、用药失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四、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性报告的原则: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报告其他人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上报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网络报告:护理人员登录内网,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了有效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发生的突发事件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参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受到威胁或者业务出现差错、停顿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出现第二章中所述的任一突发事件,并已威胁到正常的办公秩序或人身财产安全时,启动本预案。 4、本预案的处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二、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应按规定做好预防监管工作,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同用工单位、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此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或在岗人员)应立即组织员工自

救互救,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口头汇报抢救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将损失减至最小。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发生此类事件时,在场人员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对伤员进行急救,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发生此类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和疾病防控部门,开展自救工作,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发生此类事件时,值班人员(或发现情况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对肇事者进行劝解教育,化解矛盾,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学校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调查处理,同员工进行沟通,妥善解决,维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在发生此类群体性事件时,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先动手殴打员工,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5、其他情形。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本预案未做出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时,在场人员应结合实际情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打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时间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允许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记性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 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 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 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 他人违章处罚的一句,也不作为对设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一句,

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和公式,通过申请 向自愿参加的可是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 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 告系统。 3、它是手机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 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只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可是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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