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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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三个环节作者:郭春甫

来源:《中国扶贫》2017年第17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系列讲话,对于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到基层去、落实在行动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求表明,各级纪委只有不断强化“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关键环节,才能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扶贫开发战略的整体推进与科学开展。

一、上下沟通好落实

一项政策要得以顺利实施和铺开,需要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传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需要从顶层开始,从中央下达。王岐山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中央到基层的顺利落实。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同时,要将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上级部门反馈,便于形成循环的责任倒查机制。将一些好的、创新的典型案例上报,以上级部门的名义,便于在其他地方推广。通过这种层级互动的模式,确保上级对扶贫工作和监督执纪工作的总体把握,形成新的、有利于地方发展的举措,促进良性政治生态的成型和发展。

二、聚焦“三转”抓落实

2014年5月19日,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从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判断、提出的工作要求出发,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三转”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1.三者关系要把握。“三转”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王岐山强调,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配合,靠优良作风作保障。转职能、转方式难,转作风更难。职责越明确越聚焦,工作就越具体越深入。要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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