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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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其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其包括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消灭。

2、权利义务内容的消灭。

五、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

(一)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二) 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热启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一、行政的涵义

在传统行政法中,行政就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而依法对国家事务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二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

(一)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二)行政职权具有以下权力: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许可权。

3、行政确认权。

4、行政检查权。

5、行政奖励权。

6、行政物质帮助权。

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

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

(三)行政职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

2、不可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三、行政职责的含义与内容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具体内容包括主:

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一、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等相关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的含义与内容

行政优先权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各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其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等内容。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利益条件。其包括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第四章行政机关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国家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1、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2、层次制与职能制

3、集权制与分权制

四、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一)国务院(二)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四)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五)地方人民政府(六)地方职能部门

(七)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种类

1、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东洋车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2、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不同,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3、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与监督机关等。

4、按照行政产品不同,可分为各种不同的专门行政机关。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1、适应需要原则。

2、精简原则

3、高效率原则

4、依法设置的原则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及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主要是指建立和健全行政机关组织法体系,切实做到行政管理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行政机关组织法就是规定行政机关任务、地位职责、组成与编制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内容:

1、法律依据。

2、隶属关系。

3、职责权限。

4、任职期限。

5、机构设置。

6、人员编制。

7、其他事项。

第五章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公务员是指是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因其具有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一)公务员的权利(二)公务员的义务

三、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

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公民经过法定程序担任一定行政职务从而构成行政职务关系。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

行政关系的变更是指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职务关系的内容发生变化。

(三)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是指由于发生某些事实或行为致使职务关系不能继续存在。

一、公务员两种法律身份的划分

公务员双重身份如何划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各种标准各有所长,可以综合借鉴。

二、公务标志及其意义

公务标志是用来表明公务员身份或用于公务器具的外形标记。便利外界识别。

第六章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或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行政授权的特征:

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

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二、被授权组织的类型及法律地位

被受权的组织主要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

被授权组织包括以下种:

1、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

2、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企业单位。

3、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

三、行政委托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东洋车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委托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四、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委托的组织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委托代为行使该行政机关某项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五、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产生的依据不同。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行政委托的条件

1、委托的事项是有关群众性、社会性的行政管理事务。

2、行政机关行使该项行政管理职权确实有困难,难以负担。

3、委托的职权与职责影响较小或影响程度较轻。

4、被委托组织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七章行政相对方

一、行政相对方的概念

行政相对方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一)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在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4、了解情况的权利。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物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1、依据行政相对方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相对方。

2、依据行政相对方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

方。

3、依据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相对方。

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一、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强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2

二、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

三、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其监督方式:

1、法律监督。

2、工作监督。

3、人事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容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

(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

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

2、主观条件。

3、客观条件。

4、法律效果条件。

(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主体合法。

2、内容合法。

3、程序合法。

一、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胡笳和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国家机关予以撤销,失去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

第十章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及基本原则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的特点: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行政立法基本原则:

1、民主原则。

2、效率原则。

二、行政立法主体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为: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三、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起草。

2、征求意见。

3、审查。

4、通过。

5、签署。

6、发布与备案。

一、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2、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和功能不同,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二、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第十一章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人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渡。

2、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

3、用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

行政许可的步骤:

1、行政许可的申请。

2、行政许可的审核。

3、拒绝或颁发许可证。行政许可的分类

1、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2、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许可和附文件许可。

3、以许可是否附有附加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性许可。

4、以许可享有和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5、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6、以许可的有效期的长短,分为长期许可和短期许可。

7、以许可的目的和行政管理的内容为标准,分为各种不同方面的许可,如保障公共安全的许可、保障人民健康的许可等等。

第十二章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的特征:

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与性质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3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或者人民法院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1、行政性。

2、强制性。

3、执行性。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一)间接强制执行

1、代执行。

2、执行罚。

(二)直接强制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四、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1、以行政强制行为的对象和内容为标准,可分为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和对行为的强制。

2、以行政强制行为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可分为即时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依法强制执行原则。

3、强制执行适当原则。

4、目的实现原则。

四、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2、告诫。

(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1、行政机关申请。

2、人民法院审查。

3、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

五、即时强制的含义、种类和条件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才干我,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即时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和对住宅、工作场所等现场进行的强制。

实施即时强制应当遵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须有的法律依据,一是须遵循法定程序。

第十三章行政合同

一(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二)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4、在行政合同的改造、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三)行政合同的作用

1、就行政主体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被大量运用。

2、就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又可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上告有门,解决有据。

二、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自己履行原则。

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三、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机关的权利(二)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一、行政合同的种类1、国家订货合同。

2、公用征收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合同。

4、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5、公共工程合同。

6、人事聘用合同。

7、土地承包合同。

二、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

行政合同的缔结必须遵循依法缔结的原则。

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的权力如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补充或限制。

行政合同的解除则是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合同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第十四章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二、行政指导的种类

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为标准,可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行政命令、行政合同等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

(一)行政指导的意义

1、行政指导防止行政机关和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失衡。

2、行政指导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3、行政可以失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二)行政指导的作用

1、对行政相对方不正当的行为进行规范。

2、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和利害冲突进行调整。

3、对行政相对方进行辅助、服务、引导。

第十五章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还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的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6、救济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

2、行为罚。

3、财产罚。

4、申诫罚。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诉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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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处罚的主体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六、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七、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权利和利益的限制甚至剥夺,是一种较严厉的制裁行为,因此,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一、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与刑罚: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尉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二、处罚处罚管辖的确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第十六章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关系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

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二)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联系

1、监督的对象相同。

2、监督的内容相同。

3、监督的目的相同。

(三)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1、监督的主体不同。

2、监督对象的范围不同。

3、监督程序不同。

4、监督的权力依据不同。

5、行为的属性不同。

二、一般行政监督的概念、种类和方式

(一)一般行政监督的概念、种类

一般行政监督是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监督的种类:

1、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

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

3、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监督。

(二)一般行政监督的方式

1、报告工作。

2、执法监督检查。

3、审查批准。

4、备案。

5、行政复议。

6、惩戒。

三、行政监察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监察就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监察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政府内专门机关进行的活动

2、它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3、它是一种统一的、全面性的监督。‘

4、它是一种经常性的、直接的监督形式。

四、监察机关的任务、职务及权限

(一)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二)监察机关的职责(三)监察机关的权力

五、审计监督的概念及要素

审计监督的要素包括

1、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审计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授予认可的其他财会机构。

3、审计的客体是经济中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4、审计的手段是依法进行审核、稽查。

5、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各种经济业务、资金运动和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六、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审计机关具有的权力

1、要求报送权

2、检查权

3、调查权

4、制止并采取措施权

5、通报权

6、处理权

一、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意义与作用

1、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权力失衡与变异。

2、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员专制独裁。

3、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扼制腐败。

4、行政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僚主义。

二、行政监察的程序

行政监察的程序可分为检查程序和案件查处程序。

三、审计监督的种类

1、按照审计的目的,可分为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财政法纪审计三种。

2、按照审计的体制,可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种。

3、按照审计的时间可分为事前审计、带路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4、按照审计的范围,可以分为一般审计和专项审计两种。

四、审计监督的程序

1、准备阶段。

2、实施审计阶段。

3、处理阶段。

第十七章行政责任

一、行政违法、行政不当的概念及行政违法的特征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违法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

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行政进行教育因主页上有过错。

二、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一、行政责任的追究

行政责任的追究包括以下三方面:

1、权力机关的追究。

2、行政机关的追究。

3、司法机关的追究。

二、行政责任的承担

1、行政主体对行政责任的承担。

2、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行政责任的承担。

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

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示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救济以行政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2、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3、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的途径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1、行政机关救济---行政复议。

2、司法机关救济---行政诉讼。

第十九章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特征是: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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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

(一)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

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二)行政复议的作用

1、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范围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行政争议的当事人与行政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

我国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决定行为。

4、行政侵权行为。

5、行政不作为行为。

6、其他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1、下列不合法的规定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分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五、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五个阶段。

(一)申请

1、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为60日。

2、申请复议的形式:书面申请,也可口头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三)审理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复议终止。(四)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说不得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后,应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作出复议决定。

(五)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施延履行的,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十章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

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

3、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是侵权行政机关。

4、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

5、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6、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政侵权行为

1、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其他补授权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2、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3、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侵权行为的客观损害。

1、损害必须是已发生的确实存在损害。

2、受损害的权益必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3、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和精神损害事实。

(三)侵权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政主体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基础。只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着逻辑上的联系,行为人才能对侵权损害承担责任。

三、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危险责任原则。

3、违法责任原则。

四、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就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受损者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请示国家的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五、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下列情形下遭受损害的,无权请示国家赔偿。

六、行政赔偿请示人的资格与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以其合法人身权或财产权是否受到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的侵犯造成损害为条件的。

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三类:

1、自然人、公民。

2、法人。

3、其他组织。

七、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就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以下几类:

1、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予的组织

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

5、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合的赔偿义务机关。

一、行政赔偿的程序

行政赔偿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国家行政赔偿义务请示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一)赔偿的非诉讼程序

1、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并依法予以赔偿或者拒绝赔偿。(二)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的基本内容

1、行政赔偿请求人经过行政先行后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2、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赔偿诉讼。

3、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调解。

4、裁判的执行。

二、行政追偿的概念、要件及追偿人与被追偿人

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请求人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诉法律制度。

三、我国国家赔偿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金钱为主要方式,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的,予以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我国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赔偿方式。

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案件由普通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

二、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百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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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的行政争议,并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求救末作出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和诉讼人以及诉讼参与人在行政案件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征

1、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体系中的重要部门。

2、行政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

(三)行政诉讼的作用

1、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行政案件。

2、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所规定的用以指导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准则。

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原则,另一部分是诉讼不同其他诉讼特有原则。

(一)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合议制原则。

4、回避原则。

5、公开审判原则。

6、两审终审制原则。

7、当事人法律平等原则。

8、辩论原则。

9、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10、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6、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种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差异的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一般旅游事业是从诉讼中分离出来的在其发展初期也往往适用诉讼程序。在某些法律原则方面,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同。这是它们的联系。但两者也存在着区别:

1、案件性质不同。

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

3、当事人不同。

4、诉讼权利不同。

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

6、举证责任不同。

7、是否适用调解不同。

二、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是从广义的行政诉讼法角度来看,主要包括:

1、《行政诉讼法》

2、行政实体法中有关行政诉讼问题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中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5、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

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人民法院的受案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1、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

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者予答复不服的案件。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认为行政违法要求改造义务的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的案件。

9、法律、法规规定提起诉讼其他行政案件。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内容

行政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三)裁定管辖

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管辖法院。

裁定管辖是法定管辖的补充。

一、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原则:

1、尽可能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3、适应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地位。

4、既借鉴他国经验,又考虑自身实际。

二、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

1、人民法院内部的合理分工。

2、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合法地办理行政案件。

3、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

4、根据不同情况,便于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与范围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以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行政诉讼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了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二、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参加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3、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

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三、原告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一)原告的概念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其权益,或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原告具有的法律特征

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三)原告的类型

1、公民。

2、法人。

3、其他组织。

四、被告的概念、特征及被告的确定

(一)被告的概念

行政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被告的特征

1、被告只能是行使行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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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合法权益。

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

(三)被告的确定

五、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人是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

1、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是除原告、被告以外而与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

4、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六、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行为的人。

(二)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1、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而不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三)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1、法定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资格,是指享有行政诉讼权利和承担行政义务的资格。

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称诉讼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

二、共同诉讼的概念与种类

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根据共同诉讼成立的不同条件,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

三、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的权限与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亲权或者权而产生的,因而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居于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证据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行政诉讼证据及证据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权利,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法定分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二)学理分类

1、根据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2、根据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3、根据证据与当事人积极主张之间的关系,分为本证和反证。

4、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和内容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由谁负责提供证据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即举证责任的分担;另一方面,不能履行举证责任时可能引起何种法律后果。

(二)明确举证责任的重要意义

1、使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慎重的态度参加诉讼,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主张,防止滥讼。

2、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法院集中精力运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确定举证责任的前提在于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合法性的假定。

(三)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分担的基本根据和理由

(四)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

1、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则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

2、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评分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证据,如果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则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采用。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

1、被告举证。

2、原告举证。

3、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

二、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审查判断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一)审查判断的基本原则

1、客观求实的原则。

2、个别判断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内心确信的原则。

(二)审查判断的一般规则

1、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明价值。

2、审查判断证据的可采性。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程序

一、起诉的概念与条件

(一)起诉的概念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的种类:

直接向法院起诉,或经复议后向法院起诉。

(二)起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起诉前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已经过行政复议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后能起诉。

二、第一审程序概念与审理方式

第一审程序就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第一审程序一律被告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开庭审理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两种方式。

三、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

第二审程序就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尚未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

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

四、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包括再审程序和提审程序两种。

五、执行的概念、根据和条件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义务时,强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执行的根据是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六、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种类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人民法院裁判顺利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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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训诫。

2、责令具结悔过。

3、罚款。

4、拘留。

一、起诉的程序与方式

起诉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直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个月内;特殊的为5日、15日、30日等。

二、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内容

(一)第一审程序的主要步骤

1、审理前的准备。

2、开庭审理。

3、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4、评议宣判。

(二)诉讼阻却

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发生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中断或不能按政党程序审理和裁判的情形,行政法理论上称为诉讼阻却。

三、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

2、提起的条件不同。

3、有关期限限制不同。

4、审理的主体不同。

5、审理的对象不同。

6、程序的性质不同。

四、执行的基本程序与执行阻却

执行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

1、执行的提起。

2、审查立案。

3、执行前的准备。

4、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

第二十六章行政判决、裁定与决定

一、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类型

行政判决就是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所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一)一审行政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限期履行判决。

(二)二审行政判决

1、维持原判判决。

2、依法改判判决。

二、行政裁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

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

1、起诉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

3、管辖异议。

4、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5、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

6、移送或指定管辖

7、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8、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9、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10、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1、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12、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13、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三、决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决定适用于下列事项:

1、指定管辖。

2、决定管辖权的转移。

3、决定回避。

4、确定第三人。

5、指定法定代理人。

6、许可律师以外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庭审材料。

7、指定鉴定。

8、确定不公开审理。

9、处理妨碍诉讼行为。

10、决定案件的移送。

11、决定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12、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

13、其他次要的程序问题或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问题。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依据

(一)程序法依据

1、行政案件的审判一般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2、在诉讼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参照民事诉讼法中与行政诉讼法不相抵触的有关规定。

(二)实体法依据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十七章涉外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一般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涉外行政案件的基本准则。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1、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

2、同等原则。

3、对等原则。

4、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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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重点知识点(汇总)(2020年10月整理).pdf

宏观经济学重点 1、萨伊法则:是一种产品的供给产生了对另一种产品的需求,有多大供给就有多大的需求,整个社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必相等。因此,普遍的生产过剩是不可能的。 2、 凯恩斯革命:凯恩斯经济学从许多方面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的思想束缚,拓宽了经济学的视角,运用一些新的概念、理论等分析工具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进行了重新的解释,得出了一切与传统经济学对立的政策结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代经济学的面貌。表现:①经济学研究中心转变②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常态③政府的作用 3、宏观经济的目标:①持续的经济增长②充分就业③价格稳定④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经济学:是把整个经济总体作为考察对象,研究其经济活动的现象和规律,从而产生许多经济理论。联系:①相辅相成,构成整体②微观是宏观的基础。 区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 研究对象单个经济单位整个经济 解决问题资源配置资源利用 中心理论价格理论国民收入理论 研究方法个量分析总量分析 代表人物马歇尔1890《经济学原理》凯恩斯1936《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4、公共产品:是政府向社会和私人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称。 特征:①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争夺性”②具有“排他性”,不具有“争夺性”。 5、私人产品:是指一般生产要素供给者通过市场经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它由私人或厂商所提供。 特征:①具有“排他性”②具有“争夺性”。 6、政府的经济作用:①政府直接控制②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消费③政府通过稳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控制通货膨胀和失业率④政府从事生产⑤政府提供社会福利保障 7、市场失灵:市场经济由于其纯理论所假定的前提无法实现,使得市场经济并非万能,不可能发挥其理论上的经济效率。 8、转移支付:是指从整个国家的利益出发对某些人进行的无偿支付。 9、洛伦茨曲线:是反映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曲线。看图 OI表示国民收入百分比,OP表示人口百分比,连接两对角线OY的是绝对平均曲线。对角线上的任何一点都表示:总人口中每一定百分比的人口所拥有的收入,在总收入中也占相同的百分比。OPY是绝对不平均线,表示社会的全部收入都被一人所占有,其余的人的收入都是零。OY弧线为实际收入分配线即洛伦茨曲线,每一点都表明:占总人口的一定百分比的人口拥有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从曲线的形状可看出:实际收入分配线越靠近对角线,则表示社会收入分配越接近平均;反之,实际收入分配线越远离对角线,则表示社会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10、基尼系数(洛伦茨系数):根据洛伦茨曲线图找出了判断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A/(A+B) A表示实际收入分配曲线与绝对平均曲线之间的面积;B表示实际收入分配曲线与绝对不平均曲线之间的面对。如果A=0,基尼系数=0,则表示收入绝对平均;如果B=0,基尼系数=1,收入绝对不平均。事实上基尼系数在0和1之间,基尼系数数值越小,越接近于收入平均;基尼系数数值越大,则收入越不平均。对于收入分配高度不均的国家基尼系数在0.5-0.7之间,对于收入分配相对平等的国家,在0.2-0.35之间。 11、税金转嫁:纳税人可以把税金转嫁给他人负担。分为两种:①向前转嫁,即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在产品或服务销售之前,卖方通过加价的方式把税收负担转嫁给买方;②向后转嫁,

(完整word版)新版毛概前六章知识点整理(背诵版)

第一章毛泽东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第一节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形成发展的历史条件 ●时代条件 俄国十月革命开辟了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时代条件和国际背景。 ●社会条件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是毛泽东思想产生的社会条件。 ●物质基础 新的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和工人运动的发展为毛泽东思想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 近代中国新的社会生产力主要指近代工业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工人阶级。 ●理论条件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和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与传播,为毛泽东思想的产生和形成准备了思想理论条件。 ●实践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是毛泽东思想产生和形成的实践基础。 形成发展的过程(※选择题) 初步形成:提出并阐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思想 《中国社会各阶段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 成熟:系统阐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1945年七大写入党章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 继续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 《论人民民主专政》《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第二节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活的灵魂 主要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的理论、政策和策略的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党的建设理论 活的灵魂: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他们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深入实际了解事物的本来面目,把握事物内的必然联系,按客观规律办事;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独立自主,就是坚持独立思考,坚定不移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处理;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宏观经济学重点知识点超全整理

第九章宏观经济的基本 指标及其衡量 第一节国内生产总值(GDP) 一、GDP的含义 GDP是指一定时期内在一国(或地区)境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 第一,GDP是一个市场价值概念。 第二,GDP衡量的是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中间产品和服务价值不计入GDP。 第三,GDP是一国(或地区)范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 第四,GDP衡量的是一定时间内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二、GDP的衡量 GDP的衡量:增值法、收入法、支出法 增值法:从生产角度衡量GDP的一种方法。 基本思想:通过加总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来求得GDP核算值。 企业的增值=企业产出价值-企业购买中间产品价值 GDP =该国境内所有企业的增值之和 收入法:用要素收入即企业生产成本核算GDP的一种方法。 根据增值法,汽车零售商的增值就是汽车销售收入和批发成本的差额,这些差额必定会成为某些人的收入。包括:汽车零售商支付给销售人员和技工的工资、租金、贷款利息、利润。 这样,全部增值以工资、租金、利息和利润的形式出现在收入流中。 GDP =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支出法:通过衡量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支出来核算GDP的一种方法。 GDP = 消费 +投资+政府购买+ 净出口 GDP=C+I+G+NX 一国经济对产品和服务需求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四个部门:家庭部门、企业部门、政府部

门、国际部门 家庭部门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被称为消费支出,简称消费(C) 可分为三大部分: 耐用品消费支出:购买小汽车、电视机等 非耐用品消费支出:购买食品、服装等 劳务消费支出:医疗、教育、旅游等支出 企业部门的支出称为投资支出,简称投资(I) 投资是一定时期(如一年)增加到资本存量上的新的资本流量。资本存量指在经济中生产性资本的物质总量,包括厂房、设备和住宅等。资本存量的增加是投资的结果。 由于资本品的损耗造成的资本存量的减少成为折旧,为补偿或重新置换已消耗的资本进行的投资,称为重置投资。 使资本存量出现净增加的投资被定义为净投资: 净投资=当年年终资本存量-上年年终资本存量 总投资=净投资+折旧 总投资还可分为固定投资和存货投资 固定投资:对新厂房、机器设备和住宅的购买。 存货投资:指企业持有的存货价值的变化。 当年存货投资=当年年终存货价值-上年年终存货价值 政府部门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支出定义为政府购买(G)包括政府提供国防、修建道路、开办学校等。政府支出包括政府购买和政府转移支付。但政府转移支付是对收入的再分配,并不直接用于交换产品和服务,所以不构成GDP的一部分。 国际部门,为衡量国际部门对一国产品和服务的支出,通常引入净出口(NX)=X-M 净出口定义为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额。对国际部门而言,只有净出口应计入总支出。 三、名义GDP与实际GDP 名义GDP是用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当年价格计算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 实际GDP是选定某一时期作为基期,然后以基期价格核算出的某年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

初中英语知识点总结重点要看的

初中复习资料 目录英语词组总结for 和1.比较since 的四种用法2.since 延续动词与瞬间动词3. 重点部分提要词汇一. 单词⑴ 2冠词a / an / the: 3.some和any 4.family 5. little的用法 三. 语法 1. 名词所有格 2. 祈使句 1.英语构词法汇 2.英语语法汇总及练习 第1讲:名词 第2讲:代词 第3讲:形容词

第4讲:副词 第5讲:动词 第6讲:不定式 第7讲介词 第8讲:连词 第9讲:时态一 第10讲:时态(二) 第11讲:动词语态 第12讲:句子种类(一) 第13讲:句子的种类(二) 讲:宾语从句14第 第15讲:状语从句There be句型与中考试题第17讲ABC 被动语态复习第18讲 【初中英语词组总结】1 (see 、hear 、notice 、find 、feel 、listen to 、look at (感官动词)+do eg:I like watching monkeys jump 2 (比较级and 比较级)表示越来越怎么样 3 a piece of cake =easy 小菜一碟(容易)

4 agree with sb 赞成某人 5 all kinds of 各种各样 a kind of 一样 6 all over the world = the whole world 整个世界 7 along with同……一道,伴随……eg : I will go along with you我将和你一起去 the students planted trees along with their teachers 学生同老师们一起种树 8 As soon as 一怎么样就怎么样 9 as you can see 你是知道的 10 ask for ……求助向…要…(直接接想要的东西) 11 ask sb for sth 向某人什么 12 ask sb to do sth 询问某人某事ask sb not to do 叫某人不要做某事 13 at the age of 在……岁时 14 at the beginning of …………的起初;……的开始 15 at the end of +地点/+时间最后;尽头;末尾 16 at this time of year 在每年的这个时候 17 be /feel confident of sth /that clause +从句感觉/对什么有信心,自信 18 be + doing 表:1 现在进行时2 将来时 19 be able to (+ v 原) = can (+ v 原)能够…… 21 be afraid to do (of sth 恐惧,害怕……

高中化学必修一知识点总结精简版

第一章、从实验学化学 一、化学实验安全 1、(1)做有毒气体的实验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并注意对尾气进行适当处理(吸收或点燃等)。进行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时应注意验纯,尾气应燃烧掉或作适当处理。 (2)烫伤宜找医生处理。 (3)浓酸撒在实验台上,先用Na2CO3 (或NaHCO3)中和,后用水冲擦干净。浓酸沾在皮肤上,宜先用干抹布拭去,再用水冲净。浓酸溅在眼中应先用稀NaHCO3溶液淋洗,然后请医生处理。 (4)浓碱撒在实验台上,先用稀醋酸中和,然后用水冲擦干净。浓碱沾在皮肤上,宜先用大量水冲洗,再涂上硼酸溶液。浓碱溅在眼中,用水洗净后再用硼酸溶液淋洗。 (5)钠、磷等失火宜用沙土扑盖。 (6)酒精及其他易燃有机物小面积失火,应迅速用湿抹布扑盖。 二.混合物的分离和提纯 分离和提纯的方法 过滤用于固液混合的分离一贴、二低、三靠如粗盐的提纯 蒸馏提纯或分离沸点不同的液体混合物防止液体暴沸,温度计水银球的位置,如石油的蒸馏中冷凝管中水的流向如石油的蒸馏 萃取利用溶质在互不相溶的溶剂里的溶解度不同,用一种溶剂把溶质从它与另一种溶剂所组成的溶液中提取出来的方法选择的萃取剂应符合下列要求:和原溶液中的溶剂互不相溶;对溶质的溶解度要远大于原溶剂用四氯化碳萃取溴水里的溴、碘 分液分离互不相溶的液体打开上端活塞或使活塞上的凹槽与漏斗上的水孔,使漏斗内外空气相通。打开活塞,使下层液体慢慢流出,及时关闭活塞,上层液体由上端倒出如用四氯化碳萃取溴水里的溴、碘后再分液 蒸发和结晶用来分离和提纯几种可溶性固体的混合物加热蒸发皿使溶液蒸发时,要用玻璃棒不断搅动溶液;当蒸发皿中出现较多的固体时,即停止加热分离NaCl和KNO3混合物三、离子检验 离子所加试剂现象离子方程式 Cl-AgNO3、稀HNO3 产生白色沉淀Cl-+Ag+=AgCl↓ SO42- 稀HCl、BaCl2 白色沉淀SO42-+Ba2+=BaSO4↓ 四.除杂 注意事项:为了使杂质除尽,加入的试剂不能是“适量”,而应是“过量”;但过量的试剂必须在后续操作中便于除去。 五、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 1.物质的量(n)是表示含有一定数目粒子的集体的物理量。 2.摩尔(mol): 把含有6.02 ×1023个粒子的任何粒子集体计量为1摩尔。 3.阿伏加德罗常数:把6.02 X1023mol-1叫作阿伏加德罗常数。 4.物质的量=物质所含微粒数目/阿伏加德罗常数n =N/NA 5.摩尔质量(M)(1) 定义:单位物质的量的物质所具有的质量叫摩尔质量.(2)单位:g/mol 或g..mol-1(3) 数值:等于该粒子的相对原子质量或相对分子质量. 6.物质的量=物质的质量/摩尔质量( n = m/M ) 六、气体摩尔体积

人大802考研曼昆《宏观经济学》(第7版)重点章节及重点课后(精)

曼昆《宏观经济学》(第7版重点章节及重点课后习题 I 曼昆《宏观经济学》重点章节或知识点 一、导言(第1、2章 1、宏观经济学科学(第1章 (1宏观经济学。掌握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三个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宏观经济学的核心,后面所有章节都是围绕这三个变量展开的、本书框架(有利于加深对宏观体系的认识。 (2价格黏性与伸缩性。短期和长期,价格情形,也是不同学派分析的角度或出发点。 (3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关系。了解下即可。 2、宏观经济学的数据(第2章 (1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总产出。重点掌握:概念和内涵;核算中的特殊处理;名义GDP、实际GDP和GDP平减指数;GDP核算指标的缺陷和改进。 (2国民收入核算。重点掌握:国民收入核算三种方法的区别和联系,GDP与其他国民收入指标(GNP、NNP、NI、PI、PPI的关系。 (3消费者价格指数(CPI。重点掌握:CPI的含义。CPI与GDP平减指数的关系。 说明:第1、2章比较基础,初级宏观看过的考生,可以直接看讲义,教材直接略过就行。 二、古典理论:长期中的经济(第3、4、5、6章 重点章节在4、5、6。其中,最最重要的章节在第4章。

1、国民收入:源自何处,去向何方(第3章 (1国民收入的分配。重点掌握:企业对要素需求的决定,欧拉定理。 (2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D函数。该函数的性质必须掌握。 (3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重点掌握: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均衡的条件、利用储蓄和投资曲线分析问题。 2、货币与通货膨胀(第4章 (1货币数量论。重点掌握:数量方程式和货币数量论,表达式及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利用数量方程式来解释通货膨胀。(12年真题 (2通货膨胀与利率。重点掌握:费雪效应与费雪方程。 (3名义利率与货币需求。重点掌握:货币需求函数,货币、价格与利率的关系。 (4通货膨胀的社会成本。重点掌握:预期通货膨胀的成本VS未预期到的通货膨胀的成本。 (5古典二分法。重点理解古典二分法含义,实际变量与名义变量的含义与区别。 说明:货币与通货膨胀这一章的比较重要,建议能在这些重点的基础上,全面掌握下,本章不难。 3、开放的经济(第5章 (1开放经济下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 (2小型开放经济的一般均衡模型。重点掌握:①小型开放经济的特点和假设条件; ②各种政策对贸易余额的影响。

数学丨小学1-6年级13个重点模块知识点汇总

数学丨小学1-6年级13个重点模块知识点汇总1.数与代数 1、自然数包括正整数和0,所以最小的自然数是0,没有最大的自然数。 2、计数单位是指: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等等。 3、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10。这样的计数法叫做十进制计数法。 4、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奇数。 5、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如2、3、5、7、11、13等等;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例如4、 6、8、9、10都是合数。 6、最小的自然数是0,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7、为了计数的简便,可以把一个较大的数改写成以万或亿为单位的数。改写后的数是原数的准确数。如·1254300000 改写成以万做单位的数是125430 万;改写成以亿做单位的数12.543 亿。 8、近似数:根据实际需要,我们还可以把一个较大的数,省略某一位后面的尾数,用一个近似数来表示。例如:1302490015省略亿后面的尾数是13 亿。 9、四舍五入法:要省略的尾数的最高位上的数是4或者比4小,就把尾数去掉;如果尾数的最高位上的数是5或者比5大,就把尾数舍去,并向它的前一位进1。 10、商不变的规律:在除法里,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者同时缩小相同的倍,商不变。 11、小数的性质:在小数的末尾添上零或者去掉零小数的大小不变。

12、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都乘以或者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1的倒数是1,0没有倒数。 13、比、比例、比例尺、百分数的后面不能带单位。 2.运算法则(小数、分数和整数的运算法则一样) 1、同级运算,从左往右。(加和减是第一级运算,乘和除是第二级运算) 2、两级运算,乘除优先,加减在后。 3、有括号的混合运算:先算小括号里面的,再算中括号里面的,最后算括号外面的。 3.运算定律(总共5个,加法2个,乘法3个) 1、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即a+b=b+a 2、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和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即(a+b)+c=a+(b+c) 3、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它们的积不变,即a×b=b×a 4、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和第一个数相乘,它们的积不变,即(a×b)×c=a×(b×c) 5、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再把两个积相加,

风险管理知识点-精简版

第一章风险管理导论 第一节风险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一、风险的定义 基本含义: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但是,在经济学、统计学、决策理论和保险学中尚无一个适用于他们各个领域的一致公认的定义。 (一)经济学:损失机会和损失可能性。把风险定义为损失机会,表明风险是面临损失的可能性,是一定状况下的概率。 (二)统计学: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 (三)决策理论: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度量 1、损失频率:用于度量事件是否经常发生 2、损失程度:用于度量每一事故造成的损害 图1-1风险发生的一般规律

三、风险的特征 (一)客观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用概率度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损害性。损害是风险发生的后果,无风险则无保险。 (三)不确定性。 1、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发生的地点不确定 2、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发生的时间不确定 3、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损失的后果不确定 (四)可预测性。大量风险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奠定了保险费率确定的基础。 (五)发展性——可变性 当代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使风险的发展性更为突出。如使用网络和手机的风险,电信诈骗。 四、风险构成的要素 (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或条件,或者风险事件发生时,导致损失扩大的原因或条件。通常分为三种:

①物质风险因素:与物质的物理功能有关,与人无关——有形的; ②道德风险因素:与人的修养有关,偏重于人的恶意行为——无形的; ③心理风险因素: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偏重于人的善意行为——无形的; 实质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 人为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风险事件的具体表现形式——风险的载体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害的媒介物。 (三)损失——风险事件的结果,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1)直接损失(Physical Loss) 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所保风险的第一结果 (2)间接损失(Consequential Loss)

数学重点知识点总结

数学知识点 一、常用的数量关系式 1、速度×时间=路程路程÷速度=时间路程÷时间=速度 2、单价×数量=总价总价÷单价=数量总价÷数量=单价 3、工作总量=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总量÷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工作总量÷工作时间 4、在有余数的除法里:被除数÷除数=商……余数(被除数-余数)÷商=除数 商×除数+余数=被除数被除数—商×除数=余数(被除数-余数)÷除数=商 二、小学数学图形计算公式 1、正方形(C:周长 S:面积 a:边长)周长=边长×4 C=4a 面积=边长×边长S=a×a=a2 2、正方体(V:体积 a:棱长)表面积=棱长×棱长×6 S表=a×a×6 =6a2 底面积=棱长×棱长=a2 体积=棱长×棱长×棱长V=a×a×a= a3棱长和=棱长×12=12a 3、长方形(C:周长 S:面积 a:边长)周长=(长+宽)×2 C=2(a+b) 面积=长×宽 S=ab 4、长方体(V:体积 s:面积 a:长 b: 宽 h:高) 表面积=(长×宽+宽×高+高×长)×2 S=2(ab+bh+ha) 体积=长×宽×高 V=abh 底面积=长×宽=ab 5、三角形(s:面积 a:底 h:高) 面积=底×高÷2 s=ah÷2三角形的高=面积×2÷底 三角形的底=面积×2÷高 6、平行四边形(s:面积 a:底 h:高)面积=底×高 s=ah 7、梯形(s:面积 a:上底 b:下底 h:高) 面积=(上底+下底)×高÷2 s=(a+b)× h÷2高=面积×2÷(上底+下底) 上底=面积×2÷高—下底下底=面积×2÷高—上底

8、圆形(S:面积 C:周长л:圆周率 d=直径 r=半径) (1)周长=直径×л=2×л×半径 C=лd=2лr (2)面积=半径×半径×л=лr2 环形:由两个半径不相等的同心圆相减而成,有无数条对称轴。公式面积s=л(R2-r2)= лR2-лr2 9、圆柱体(v:体积 h:高 s:底面积 r:底面半径 c:底面周长) (1)侧面积=底面周长×高=ch(2лr或лd) (2)表面积=侧面积+底面积×2 (3)体积=底面积×高 10、圆锥体(v:体积 h:高 s:底面积 r:底面半径) 体积=底面积×高÷3 V=Sh÷3=лr2h÷3 11、总数÷总份数=平均数 12、和差问题 (和+差)÷2=大数 (和-差)÷2=小数 13、和倍问题:和÷(倍数-1)=小数 小数×倍数=大数 (或者:和-小数=大数) 14、差倍问题:差÷(倍数-1)=小数 小数×倍数=大数 (或者:小数+差=大数) 15、相遇问题:相遇路程=速度和×相遇时间相遇时间=相遇路程÷速度和 速度和=相遇路程÷相遇时间 16、浓度问题:溶质的重量+溶剂的重量=溶液的重量 溶质的重量÷溶液的重量×100%=浓度溶液的重量×浓度=溶质的重量 溶质的重量÷浓度=溶液的重量 17、利润与折扣问题 利润=售出价-成本 利润率=利润÷成本×100%=(售出价÷成本-1)×100% 涨跌金额=本金×涨跌百分比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高考历史知识点精简版总结

高考历史复习要点 (必修1) 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但同时存在分裂的隐患。 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①秦代中央设置三个最高官职: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御史大夫,执掌奏章,下达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 ②郡县制建立: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并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汉初,在地方上,郡国二制并行。 元朝:中央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在地方采用行省(行中书省)制度,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汉的州和唐的道,起先都是监察机构,后都演变成地方行政实体。 明朝:通过废除丞相制度和创设内阁,君主专制达到了新的高度。 清朝:雍正帝时,军机处的创设,使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君主专制制度的影响:极大地妨碍了社会的进步,自此,中国社会的发展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 二、列强武装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 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 鸦片战争(1840~1842):战争中,广州北郊三元里人民自发起来反抗英国侵略者。1842年8月,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内容规定: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 ④协定关税。影响: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英法联军侵入北京,洗劫焚烧了圆明园。1860年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俄国在此期间趁机先后共侵占了中国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甲午中日战争(1894):黄海海战中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英勇作战,壮烈殉国。1895年,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内容规定:①割辽东半岛、台湾(台湾人民反割台斗争)、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款白银2亿两; 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④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影响: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 八国联军侵华:1900年6月,八国联军借口镇压义和团运动,发动侵华战争。1901年9月,清政府与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内容规定:①赔款白银4.5亿两;②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派兵保护; ③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允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④严禁中国人民参加反帝斗争。影响: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抗日战争开始标志: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 侵华日军罪行:1937年12月,日本攻陷南京后,屠杀南京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30万人。日军还在中国成立了从事细菌战的“七三一部队”。 抗日战争:面对日军侵华,国共两党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奋起抗战。淞沪会战粉碎了日军三个月灭亡中国的企图。抗战前期,中国军队取得了平型关战役(太原会战)、台儿庄战役(徐州会战)的胜利。1940年,彭德怀指挥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这是中国军队主动出击日军的一次大规模战役。 抗战胜利的历史地位:①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第一次取得反帝斗争的完全胜利;②大大增强了全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③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④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提高。

宏观经济学复习重要知识点

二十三章 1.GDP的组成部分 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NX Y=C+I+G+NX 消费:是家庭除购买新住房之外用于物品与服务的支出。 投资:是对用于未来生产更多物品和服务的物品的购买。 政府购买:包括地方、州和联邦政府用于物品与服务的支出。 净出口:等于外国对国内生产的的物品的购买(出口)减国内对外国物品的购买(进口)。 2.GDP平减指数P15 真实GDP:按不变价格平价的物品与服务的生产 名义GDP:按现期价格评价的物品与服务的生产 GDP平减指数= 第二年的通货膨胀率= =

二十四章 1.计算消费物价指数P30 消费者物价指数= 2.GDP平减指数与消费物价指数 两个差别 1.GDP平减指数反映国内生产的所有物品与服务的价格,而消费物价指数反映消费者 购买的所有物品的价格 2.消费物价指数比较的是固定的一篮子物品与服务的价格和基年这一篮子物品与服务 的价格 GDP平减指数比较的是现期生产的物品与服务的价格和基年同样物品与服务的价格

3.不同时期的美元数字 今天美元的数量= 4.指数化和真实利率与名义利率 当某一美元量根据法律或合同自动地按物价水平的变动校正时,这就称为通货膨胀化的指数化。 衡量美元数量变动的利率称为名义利率 根据通货膨胀校正的利率称为真实利率 真实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二十五章 生产率时如何决定的4个点

人均物资资本:用于生产物品与服务的设备和建筑存量称为物质资本。 人均人力资本:指工人通过教育、培训和经验而获得的知识与技能的一个术语。人均自然资源:自然界提供的生产投入,如土地、河流和矿藏。分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 技术知识:对生产物品与服务的最好方法时了解。 二十六章 金融市场是想储蓄的人可以借以直接向想借款的人提供资金的机构。 债券是规定借款人对债券持有人负有债务责任的证明。 股票代表企业的所有权,所以也代表企业所获利润的索取权。 国民收入账户储蓄与投资 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NX、国民储蓄S、家庭收入Y、税收T、 GDP:Y=C+I+G+NX 国民储蓄:Y-C-G=I 储蓄等于投资S=I 或S=(Y-T-C)+(T-G) 私人储蓄(Y-T-C)公共储蓄(T-G) 如果T大于G预算盈余;如果G大于T预算赤字,公共储蓄是负数。 对整个经济而言,储蓄必定等于投资。 可贷资金市场 储蓄是可贷资金供给的来源,投资是可贷资金需求的来源

初中几何基本知识点总结(精简版)

初中几何基本知识点总结(精简版) 1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 2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3 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 4 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 5 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和已知直线垂直 6 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连接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7 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8 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平行,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9 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10 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11 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12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13 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14 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15 定理三角形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 16 推论三角形两边的差小于第三边 17 三角形内角和定理三角形三个内角的和等于180° 18 推论1 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19 推论2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20 推论3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21 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相等 22边角边公理有两边和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23 角边角公理有两角和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24 推论有两角和其中一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25 边边边公理有三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26 斜边、直角边公理有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 27 定理1 在角的平分线上的点到这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 28 定理2 到一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同的点,在这个角的平分线上 29 角的平分线是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所有点的集合 30 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定理等腰三角形的两个底角相等 31 推论1 等腰三角形顶角的平分线平分底边并且垂直于底边 32 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中线和高互相重合 33 推论3 等边三角形的各角都相等,并且每一个角都等于60°34 等腰三角形的判定定理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也相等(等角对等边) 35 推论1 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36 推论2 有一个角等于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37 在直角三角形中,如果一个锐角等于30°那么它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 38 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上的一半 39 定理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和这条线段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40 逆定理和一条线段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点,在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 41 线段的垂直平分线可看作和线段两端点距离相等的所有点的集合 42 定理1 关于某条直线对称的两个图形是全等形 43 定理2 如果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那么对称轴是对应点连线的垂直平分线

宏观经济学知识要点总结(完整版)

宏观经济学知识要点总结 第一章 一关键概念 1、实证分析: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建立逻辑框架对经济行为和现象进行分析和解释,推导出的命题要能用经验数据来检验。 2、规范分析:回答“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从理论上探讨某类经济行为应该是什么或某类经济问题应如何解决。 3、均衡分析:研究经济的部分或整体趋向均衡(一种相对静止、稳定不变的状态)的条件、机制和结果。 4、静态分析:研究经济达到某一状态的条件和结果。 5、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的实际变动过程。 6、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NP)比较: (1)GDP是某一时期内(衡量期的长度通常为一年)在一国境内为市场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货币价值的总和。 (2)国民生产总值(GNP):一国居民拥有的生产要素在某一时期内为市场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货币价值的总和。 (3)GNP与GDP关系:GNP=GDP+NFP,其中NFP是净要素支付,即本国居民拥有的生产要素在国外使用所获得的报酬(工资、利息、股息等)-国外生产要素在本国使用所获得的报酬。 (4)GNP比GDP更能反映国民收入(一国居民拥有的生产要素所获得的

报酬)的变动,并且,一个国家居民的福利水平更直接地反映在GNP而不是GDP上。

7、名义价值:用核算期货币价值衡量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量。 8、实际价值:用基期货币价值衡量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量,它是经过通货膨胀调整的价值量。 9、流量:一定时期内的增量,如GDP、GNP、NDP、收入、投资和折旧。 10、存量:某一时点上的累积量,如财富和资本。 11、现值:未来某时刻获得的货币折算到当前时刻的价值。 二复习思考题 1、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宏观经济学研究经济整体的运行,主要内容是经济活动整体水平(总收入、失业率、物价指数和通货膨胀率等)的决定。 2、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什么?总量分析方法,即分析经济活动整体水平(总收入、失业率、物价指数和通货膨胀率等)的决定、变动和相互关系。 3、请谈谈宏观经济学派与宏观经济学的关系。(1)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学派包括凯恩斯主义学派、新凯恩斯主义学派、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等。(2)现代宏观经济学在各学派的争论中不断发展和演变。争论的内容主要是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以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效应。 4、你认为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1)内需不足;(2)通货膨胀压力大;(3)外汇储备急剧增加;(4)流动性过剩。 5、简要分析宏观经济学的发展趋势。(1)各流派的争论将会持续下去;(2)新古典综合派仍占正统地位;(3)宏观经济学的精密化、实用化与微观化。

高一语文重点知识点归纳总结

高一语文重点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语文知识点 1.小说三要素:A人物,B情节,C环境 3.比喻三要素:A本体,B喻体,C喻词 5.律诗四条件:A八句四联(首颔颈尾),B偶尾同韵,C中联对偶,D平声合调 6.五种表达方式:A叙述,B议论,C抒情,D说明,E描写 8.三种说明文说明结构:A总分总结构,B总分结构,C分总结构 9.三大说明文说明顺序:A按时间顺序,B按空间顺序,C按逻辑顺序 B提出观点——论证观点——总结观点 11.六种议论文论证方法:A举例法,B对比法,C,喻证法,D,E归谬法 12.八种主要修辞方法:A比喻,B拟人,C排比,D夸张,E反问,F设问,G反复,H对偶(简记为:喻拟排夸,二反设对) 13.四种人物描写方法:A外貌描写,B语言描写,C动作描写,D心理描写(简记为:外语动心) E动补短语,F介宾短语,G的字短语(按功能划分为七种) A名词性短语,B动词性短语,C形容词性短语(按词性分三种) 16.十二词类(性):A名动形,B数量代,C副介连,D助叹拟 17.三种记叙方法(顺序):A顺叙,B倒叙,C插叙

18.三种省略号作用:A表引文内容省略,B表列举事项省略,C 表说话中断延长 19.四种波折号作用:A表解释说明前文,B表后文跳跃转折,C 表声音中断延长D表时地数起止 20.四种引号作用:A表引用实际内容,B表讽刺反语,C表特定称谓,D表着重强调 离骚 1、文学常识 2、词语读音 修姱、嫉妒、謇、忳郁悒、侘傺 溘死、鸷鸟、方圜、攘诟、谣诼、延伫、芰荷、偭、兰皋、椒丘 岌岌、杂糅、昭质、可惩 孔雀东南飞 1、文学常识 乐府诗是一种合乐的古诗,因传自乐府官署而得名,乐府原为汉武帝刘彻设置的音乐机关,专事制作乐章并采集整理各地民间俗乐和歌辞,分别用于朝廷典礼和宴会时演唱。这些乐章、歌辞,后来就叫“乐府”,成为继《诗经》、《楚辞》而起的一种新诗体。 2、词语读音 箜篌、怀忿、槌床、哽咽、绣腰襦葳蕤、卑鄙、蹑丝履、玳瑁、流纨 明月珰、磐石、拊掌、郡丞、思量量体裁衣、否极泰来、白鹄、婀娜 踯躅、金镂鞍、赍钱、蟠龙、琉璃 晻晻、日暝、摧藏、蹑履、怅然戊戌、戍守、彷徨

初中物理知识点总结(精简版)教学提纲

第一章声现象知识归纳 1 . 声音的发生: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 2.声音的传播:声音靠介质传播。真空不能传声。通常我们听到的声音是靠空气传来的。 3.声速:在空气中传播速度是:340米/秒。声音在固体传播比液体快,而在液体传播又比空气体快。 4.乐音的三个特征:音调、响度、音色。(1)音调:是指声音的高低,它与发声体的频率(?)有关系。(2)响度:是指声音的大小,跟发声体的振幅、声源与听者的距离有关系。(响度单位分贝dB,正常说话60dB) 5.减弱噪声的途径:(1)在声源处减弱;(2)在传播过程中减弱;(3)在人耳处减弱。 6.可听声:频率在20Hz~20000Hz之间的声波:超声波:频率高于20000Hz 的声波;次声波:频率低于20Hz的声波。 7.超声波特点:方向性好、穿透能力强、声能较集中。具体应用有:声呐、B超、超声波速度测定器、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焊接器等。 第二章物态变化知识归纳 1. 温度:是指物体的冷热程度。测量的工具是温度计, 温度计是根据液体的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 2. 摄氏温度(℃):单位是摄氏度。1摄氏度的规定:把冰水混合物温度规定为0度,把一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规定为100度,在0度和100度之间分成100等分,每一等分为1℃。热力学温度(T)也称绝对温度:符号T,单位开尔文,简称开(k)。摄氏温度与热力学温度换算:T=t+273。 3.常见的温度计有(1)实验室用温度计;(2)体温计;(3)寒暑表。温度计使用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量程。2.温度计玻璃泡不能接触容器底或壁。3读数时要等示数稳定再度;读数过程玻璃瓶不能离开被测液体;视线与液体凸处平行。 4. 固体、液体、气体是物质存在的三种状态。 5. 熔化:物质从固态变成液态的过程叫熔化。要吸热。其中晶体熔化需要1.温度达到熔点2.继续吸热 6. 凝固:物质从液态变成固态的过程叫凝固。要放热. 7. 熔点和凝固点:晶体熔化时保持不变的温度叫熔点;。晶体凝固时保持不变的温度叫凝固点。晶体的熔点和凝固点相同。 9. 晶体和非晶体的重要区别:晶体(如海波,冰,食盐,石墨,金属)都有一定的熔化温度(即熔点),而非晶体(如石蜡,松香,玻璃,沥青)没有熔点。 10. 汽化:物质从液态变为气态的过程叫汽化,汽化的方式有蒸发和沸腾。都要吸热。 11. 蒸发:是在任何温度下,且只在液体表面发生的,缓慢的汽化现象。 12. 沸腾:是在一定温度(沸点)下,在液体内部和表面同时发生的剧烈的汽化现象。液体沸腾时要吸热,但温度保持不变,这个温度叫沸点,其中,液体表面气压越大,沸点越高。液体沸腾条件:1.达到沸点2.继续吸热。 13. 影响液体蒸发快慢的因素:(1)液体温度;(2)液体表面积;(3)液面上方空气流动快慢。 14. 液化:物质从气态变成液态的过程叫液化,液化要放热。使气体液化的方法有:降低温度和压缩体积。(液化现象如:“白气”、雾、等)

毛概重要考点知识点梳理

毛概重要考点知识点梳理 1.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这是党首次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命题。 2.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 3.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同中国的优秀历史传统和优秀历史文化结合起来。 4.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坚持将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路线,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6.毛泽东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理论上阐述了中国革命的新道路,这标志着毛泽东思想开始形成。1945年党的七大,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7.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党和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8.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作出了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 9.1997年,十五大正式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并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10.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11.党的十八大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三大基本问题展开。 13.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4.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15.改革开放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

宏观经济学重点知识点(汇总)

一、名词解释。1.国内生产总值(GDP):是在一个国家领土范围内,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P428 2.均衡产出:和总需求相等的产出称为均衡产出或收入。P446 3.乘数:国民收入变动量与引起这种变动量的最初注入量的比例。P462 4.投资乘数:指收入的变化与带来这种变化的投资支出的变化的比率。P463 5.产品市场均衡:是指产品市场上供给与总需求相等。P486 6.IS曲线:一条反映利率和收入间相互关系的曲线。这条曲线上任何一点都代表一定的利率和收入的组合,在这样的组合下,投资和储蓄都是相等的,即i=s,从而产品市场是均衡的,因此这条曲线称为IS曲线。P487 7. 凯恩斯流动性偏好陷阱:凯恩斯认为当利率极低时,人们为了防范证券市场中的风险,将所有的有价证券全部换成货币,同时不论获得多少货币收入,都愿意持有在手中,这就是流动性陷阱。P495 8.LM曲线:满足货币市场的均衡条件下的收入y与利率r的关系的曲线称为LM曲线。P500 9.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变动税收和支出以便影响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P517 10.货币政策:是指政府货币当局即中央银行通过银行体系变动货币供给量来调节总需求的政策。P518 11. 挤出效应:指政府支出增加(如某一数量的公共支出)而对私人消费和投资的抵减。P523 12. 自动稳定器: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经济系统本身存在的一种会减少各种干扰对国民收入冲击的机制,能够在经济繁荣时自动抑制通胀,在经济衰退时自动减轻萧条,无须政府采取任何行动。P546 13.经济滞胀:又称萧条膨胀或膨胀衰退,即大量失业和严重通货膨胀同时存在的情况。P572—576 14.通货膨胀:指一般物价水平在比较长的时间内以较高幅度持续上涨的一种经济现象。P612—616 15.菲利普斯曲线:反映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之间关系的曲线。短期曲线表现为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表示在短期里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存在一种替代关系。长期曲线表现为一条垂直的曲线,表示在长期里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是一种独立的关系。P625—632 16.自发消费:与收入变动无关的消费。即使收入为0,也需要的消费。 17.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指一国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扩大。表现为GDP 或者人均GDP的增长。 18.中间产品:指购买后不是用于最终消费,而是用于转卖或进一步加工的商品和劳务。 19.资本深化:人均储蓄超过资本广化或人均储蓄在与补充原有资本折旧和配备新工人后)而导致人均资本上升的情况。 1.消费的决定:家庭的消费支出主要由什么因素决定? 答:主要由家庭的当年收入决定。某个家庭当年收入越高,其消费支出就会越大。这主要从消费函数c=a+by中可以看出。 其他影响因素还有:1、家庭财富拥有量,财富越多则当年的消费就越高。2、家庭成员一生中的总收入,一生中的总收入越大则任何一年的消费量都会增大。3、周围人群的消费水平,周围人群消费水平越高,则本家庭受影响越大,看齐的心理使得本家庭的当年消费越大。 2.平衡预算乘数在哪些情况下等于1? 答:平衡预算指政府预算收入等于预算支出。在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中,平衡预算指政府支出G 来自于等量的税收T(即G=T)。政府支出G和税收T对国民收入的影响作用可以通过乘数来反映。 在四部门经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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