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经过招标或其它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必须最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业主确认同意后,业主委员会才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代表小区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签署合同(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业主委员会的任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或相应资格,并须有两年以上管理相似社区的经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三次以上,物业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当业主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

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六)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九)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一)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二)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更新、改造的方案,报业主大会经过后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十三)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十四)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物业管理

区域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十五)业主大会及《业主公约》赋予的其它职权;

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第二周周六晚八点召开一次。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二)三分之一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召开的;

(三)十名以上业主书面要求召开的;

按照前款要求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应该在15天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3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提出书面说明。

(三)会议召集人提前5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不适用上述规定的,但必须在会议前一日将会议内容通知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会议记录本应该按照业主大会要求采用订本式,连续编号。会议记录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妥善保管,不得毁损、遗失或销毁。会议记录应该工整清晰,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并送与会委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业主委员会委员对签字的会议纪要应该留底存档。业主委员会委员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六)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需要能够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单位人员列席。

(七)审议业主提出的议案时能够邀请提议案人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做出说明,但提议案人无表决权。若议案内容超越业主委员会权限的,则应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审议。

(八)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在业主大会指定公告栏向全体业主公告至少14天。业主委员会公告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决定有疑问的,应该在14天内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提出;业主委员会主任应该在三天内对业主的疑问作出书面解答,并同时将书面解答内容向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汇报;业主委员会委员对解答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同意解答;业主委员会应该在业主大会指定公告栏公布业主的疑问和解答。

(九)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超越《业主公约》和本议事规则授予的职权致使业主委员会遭受财产损失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在业主委员会相关会议中对业主委员会决定表示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委员不承担责任。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及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工作 ,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 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 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 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 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 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 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 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 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 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 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 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 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八)业主公约; (九)(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江苏省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

江苏省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 2004-8-4 14:08:18 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城市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规范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141 号令) 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城市住宅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业主委员会,是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人会选举产生。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房屋与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划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的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第四条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市、县( 市) 建设( 房产) 行政主管部门是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县( 市) 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是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含别墅、公寓,下同) ,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新建住宅小区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入住率或销售率达到60 %时,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小区,应在实施物业管理前成立业土委员会,然后由业主委员会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本物业的管理服务事项。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产生程序如下: ( 一) 由住宅区开发建没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向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提交本物业区域业主清册、物业清册。 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业主( 代表) 大会筹备委员会( 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成员由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委会负责起草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井协商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会选举,应采刚差额选举办法。 以后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 业主人数较多的区域,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 二) 筹委会审核业主资格,将筹委会人员、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并就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业主委员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及业主公约( 征求意见稿) 向业主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业主( 代表) 大会表决。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47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Community Owner Committee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篇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长效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由镇市容局、社区两委、小区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社区副书记倪丰担任,副 组长由各小区开发商和镇市容局考核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对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三、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评分标准。主要考核内容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业主依约 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自觉接受社区的指导与监督情况。 四、考核小组每半年按照考核细则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明查与暗访,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公布分值与排名。 五、考核办法:考核小组年终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和排名。对优秀的业主委员会予以表彰,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所在街道、社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街道、社区启动改选程序,重新选 举业主委员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业主委员会: 1.组织涣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 2.因管理不到位,人民来信、市长热线、群众来电来访较多,经查实三次以上且处理不力的; 3.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业主委员会,经街道社区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责令改正收效甚微的; 4.由于管理原因,对小区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 附件 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 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 内部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按照业主 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8分 查阅资料,内部管理混乱,未开 展工作,不积极履职的,每项扣 3分。 2 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书面记 录。 5分 未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扣3 分,记录不齐扣2分。 3 及时选择物业管理方式,签订物业服务合 同,并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 10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签订合 同、未协助履行合同的每项扣5 分。 4 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 人的意见和建议,台帐记录齐全;加强与 各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 和沟通,实现良性互动,促进物业管理良 性健康运行。 10分 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3 分。 5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 消费理念。利用小区各自宣传载体和平台, 结合小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 8分 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2 分。 6 组织做好新、老物业服务单位进退交接工 作。 9分未履行交接工作的扣9分。 7 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交纳物业服务费,并 督促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 服务费用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14分 住宅小区业主5%以下不交物业 服务费扣2分,5%~10%扣5 分,10%~15%扣10分,15% 以上的不得分。 8 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 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创建 活动。 5分 查阅资料,结合平时考评,每有 一次不参加培训扣2分;每有一 项活动未开展扣2分。 9 每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和业 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 督。 5分未定期公告扣5分。 10 接受所属街道、社区的监督和指导。5分不接受街道、社区监督和指导扣 5分。 11 重大事项应邀请街道、社区、派出所、主 管部门人员参加,作出的决定应及时告知 街道、社区、主管部门,不正确的及时纠 正。 8分 结合平时考核,重大会议未通报 社区或其他部门,每有一次扣2 分;错误决定不及时纠正每有一 起扣5分。 12 按要求协助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5分未按要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最新流程 含流程说明文字

确定业主身份及首次投票权 未达到 ⑩ ⑨ ⑥ ⑧ ⑦ ③ ④ ⑤ ① ② 达到 开发商 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局物管科 成立筹备组 确定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侯选人产生程序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内容 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和管理规约 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 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 管理规约 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 房管局申请登记 法定份额 停止召开 报告全体业主 及房管局 物业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 业主公约 刻章

(一)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6〕548号)要求配置: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3-5‰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具体比例参照指导意见。(二)需准备的资料: 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等);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7、该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三)小区公共收益帐目。 (四)会所或泛会所、露天停车场的产权情况。 (一)物业已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二年的; (三)物业十分之一以上业主联名。 (一)当出现有第一项所列述条件之一时,开发商和管理处须将下述资料上报房管局物管处,并咨询其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领取有关表格。(流程图①②) 1、物业总建筑面积;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

业主委员会主任发言

业主委员会主任发言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 大家好,我叫张金涛,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推选我成为咱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咱们的小区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就像社会一样复杂。当我们单独一个人与政府或各种机构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时,普通个人是很少发言的,即使有不和谐的声音,大家也难以听到。但整个小区作为一个天然的会场,一个人的声音会因集中的人多了而显得特别响亮。在其它场合个人是很难找到“业主”这样唯一的身份认同的,因为其它场合中的各种关系就显得散乱而不集中不和谐的现象即使存在但也不显眼,而在小区内却截然不同。我们都知道业委会就是小区实行业主公共事务民主制度,协调办理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要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之首是必须热心公益事业,我们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办事纯粹是“为人民服务”,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等等条件,我认为自己不仅具备了以上条件,,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懂得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知道经济核算,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介于我的工作性质,有双休日,我也有时间来处理业委会工作。要做好业委会工作,先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合理的运用它,

在处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要协调处理好业主公共利益和事务,在此我也做好了良好的心理准备,准备在长期的业委会工作中接受我们广大业主的监督,同样要下定决定在面对业主的不理解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这样那样无端的埋怨、指责和非理性“待遇”时,一定要“拿得起放得下”,要“泰然处之”。 据相关统计资料,在我们身边最多只有3-4%的业主会有强烈维权愿望,而大多数业主是沉默的,只有通过我们广大小区业委会成员的不懈的宣传、屐以事实和法规来说话,使广大的业主觉醒,逐渐扩大维权的比例。美国管理学家法兰西斯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时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劳动,但你不能用钱买到热情,你不能用钱买到主动,你不能用钱买到一个人对工作的奉 献”,在此我向大家宣布,在这场唤醒、发动、普及法制教育的过程,我将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主动,投身到维权活动中来。谢谢!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 大家好,我叫张金涛,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推选我成为咱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咱们的小区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就像社会一样复杂。当我们单独一个人与政府或各种机构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时,普通个人是很少发言的,即使有不和谐的声音,大家也难以听到。但

6、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报名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翠湖新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的通知 小区全体业主: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04号)、《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及 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小区物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 积达到50%以上,经20%以上业主书面申请,我局将于年月日 起指导业主开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为了保 证业主大会开的公平公正,希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踊跃参加。现将报名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遵纪守法;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等;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组织能力; (六)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内任职。 二、报名方法 采取自荐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业主,请到社区居委会(联 系电话:)领取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至月日下午时。请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产权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交到社区居委会,建设单位代表除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书。如在上述期限内报名的业主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至2008年月日;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四、报名地点 社区居委会电话: 五、成员构成 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为15人,其中建设单位代表1名,其余由业主组成。 六、成员确定 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业主、建设单位代表请于年月日时到(如报名人数众多则另行安排)参加确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会议,届时不参加的,则视为放弃;如报名的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电话: 特此通知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江南区街道办 二○年月日

业委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御景华庭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一、总则 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日常运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它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它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二、业委会组织职责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拟订需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审议决定的各类计划、制度、方案; 决定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申请;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等行为; 做好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时的业主共同财产的清算工作; 审核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报送的紧急维修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划(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成员分工 主任职责及分工(分管协调、调解、主管业主委员会综合工作。)(1)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2)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事务; (3)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及签署文书; (4)负责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的支配的审核; (5)督查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6)负责主持召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委员会议。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成立北大街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

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因北大街社区辖区内酒厂、石煤公司、冷库、肉饮公司、电影公司、锅厂、外贸局等单位破产,大量工人下岗,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无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无法解决物业管理机构。故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2010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

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2009年10月20日开始,到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主讲人:孟宪生 首先业主要了解业主大会的基于什么前提产生?什么时候才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在《物权法》生效后,业主的共同决定权需要“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才以生效。例如开发商卖了三分之一不到百分之五十,理论上小业主是无法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因为只有达到“双过半”之后才可以。所以只有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按照业主的共同决定权来行使权利。 那么入住率是什么?就是开发商把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比率。交付为等于入主,而是交付钥匙。原来的规则是首户业主入住两年之后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现在更改为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形成决议,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当小区具备该条件后就出现了如何设立业主大会的流程问题?

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大会由谁建议发起?向谁提出申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召集人占总人数5%的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以上的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如果一个大业主拥有5%建筑面积也可以直接发起,所以不管是面积够5%还是人数够5%都可以发起设立。此时的申请权是一个建议权,向全体业主的建议,建议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有5%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那么这5%的业主谁来组织?小业主可以自己组织,开发商也可以委托一个业主来组织,或者公告招募5%的业主进行申请。只要达到召集人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就可以启动。 关于启动申请简单概括为双启动。开发商可以启动,业主也可以。双启动之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业主递交的材料并给予批复。在这个申请批复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同时指定一个筹备组组长,为什么要筹备组组长?因为业主自己不了解筹备工作过程,不够专业,需要具有相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来协助业主把这个事做好。所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方案,拟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 4、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公共 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6、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物业 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7、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8、根据业主提议,拟定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9、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 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0、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 同,并与每年3月底前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收支情况,并通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12、业主委员会或10%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收支状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邀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3、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4、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5、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6、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它属于业主大会的财务进行妥善保管; 17、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8、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月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节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通过招标或其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必须最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业主确认同意后,业主委员会才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代表小区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签署合同(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业主委员会的任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或相应资格,并须有两年以上管理相似社区的经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三次以上,物业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当业主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六)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九)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一)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二)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更新、改造的方案,报业主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十三)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十四)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物业管理 区域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十五)业主大会及《业主公约》赋予的其它职权; 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第二周周六晚八点召开一次。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 (二)三分之一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召开的;

全套业主委员会筹备资料完整版参考范本

全套业主委员会筹备资料完整版参考范本 ××国际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

清单

《××国际大厦业主公约》表决书 业主: 经统计,全体业主票数为票,您所拥有的票数为票,占总票数的 %。现将《××国际大厦业主公约》表决书发给您,如果您赞成,请在表决栏“赞成”栏右边画“√”;如果您反对,请在表决栏“反对”栏右边画“√”;您也可以提出弃权并在表决栏“弃权”栏右边画“√”,然后将您的选票在今日时前投入选票箱,否则,视为弃权;另必须在签名处签名,否则视无效。请您珍惜自己的权利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谢谢! ××国际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OO 年月日 附: 《××国际大厦业主公约》表决书

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 ××区房地产行政管理局物监科: ××国际大厦于2016年11月底建成,于该年12中旬正式入伙,迄今入住率超过60%。已达到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且多数业主也提出了召开业主大会的要求。 为响应业主的要求,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商务、办公环境建设,充分体现广大业主参与管理,发挥业主民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作用,本着“更进一步规范××国际大厦管理,促进民主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综合管理质量,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业主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物业管理透明度”的原则,我司特代××国际大厦业主向贵科室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并恳请贵科室指导业主大会的各项工作。 专此申请,请予以支持为盼。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年月日

筹备组成员组成一、筹备组成员 业主代表:(5-7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列席人员 ××街居委会 ××街派出所 三、协助人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业管理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 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 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 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企业每 年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委员会审议。 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 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 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 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 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解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经过招标或其它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必须最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业主确认同意后,业主委员会才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代表小区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签署合同(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业主委员会的任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或相应资格,并须有两年以上管理相似社区的经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三次以上,物业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当业主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

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六)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九)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一)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二)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更新、改造的方案,报业主大会经过后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十三)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十四)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物业管理 区域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十五)业主大会及《业主公约》赋予的其它职权; 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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