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通讯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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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电话的管理

10.1.1 单位电话,主要用于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单位内打私人电话。

10.1.2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10.1.3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机。

10.1.4 总机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景区”;当对方告之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分机占线时,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机”;其他内容视情况问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10.1.5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单位挂私人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挂拨。

10.1.6 员工未经同意即挂国内私人长途电话的,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罚当次话费的150%;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提高罚款比例。

10.1.7 公司可为主要领导的住宅安装固定电话或配备手机,并报销全部或部分话费。

10.2 传真机管理

10.2.1 公司或部门配备的传真机,主要是为了加快平面信息(包括:技术资料、信函等)的传送。一般的信息,可用电话交流。

10.2.2 公司的传真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向外发传真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10.2.3 负责使用和管理传真机的人员,在接到外来传真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传递,不得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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