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1.1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结算审核行为,统一审核程序和方法,做到审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结算审核活动;

3.工程结算审核应独立、客观、公正;

4.工程结算审核部负责承揽的所有工程结算审核业务,负责组建大型项目的专门项目部;

5.工程结算审核大型项目成立的专门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6.工程结算审核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一般原则

1.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出具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核人员的责任;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核报告如实反映审核人员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和应发表的审核意见,审核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应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公司和审核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取得相应资格;

3.审核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应当在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核验并合格后进行;

4.审核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

计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复核。

1.3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自接受工程审核工作至完成报告期间,审计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明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范围;

2.拟定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3.收集审核所需资料;

4.实地察看审核对象;

5.结算审核的内部整理、计算;

6.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审核结果,现场测量工程量;

7.初步确定结算审核结果;

8.业务部总监复核审核结果;

9.工程结算审核部撰写审核报告;

10. 审核报告审定、会签;

11. 审核资料整理、归档。

1.4审核工作计划

1.在接受委托前,审核人员应当了解被审核单位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审核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如接受委托,公司应与委托人就基本建设工程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3.审核人员应当了解所审核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以下情况:

a.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

b.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

c.材料的供应方式;

d.价款结算情况;

e.项目结算已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的处理;

f.项目现场施工条件;

g.期内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取费标准等的变化情况;

h.需要了解的情况。

4.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范围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及《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确定。

5.审计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审计业务,应当在充分了解被审核单位有关情况和获得审核资料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审核计划,并根据审核过程中情况的变化,予以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6.在编制审核计划时,审核人员应当获取被审核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及其编制所依据的以下资料:

a.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b.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c.合同、协议;

d.施工或竣工图;

e.工程量计算书;

f.材料费用资料;

g.取费资料;

h.付款资料;

i.有关证照;

j.施工组织设计;

k.隐蔽变更签证资料。

l.工程资料;

m.其他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1.5 审核工作实施

1.审核人员在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a.单项工程结算的范围是否真实、准确;

b.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c.分项工程预算定额是否符合规定,选用是否恰当;

d.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规则和费率标准;

e.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f.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g.各种费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h.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i.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

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是否正确;

j.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k.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

l.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m.补充合同的内容;

2.审核人员在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必要时,应通过委托人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a.分部或分项工程;

b.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

c.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

d.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e.交付使用的资产;

f.预留的收尾工作;

g.需要查勘的其他事项。

3.审核人员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适当的证据:

a.变更工程设计;

b.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和设备;

c.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

d.变更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

e.改变工程项目的性质;

f.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g.计划外工程项目;

h.其他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

4.审核人员审核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必要的签证:

a.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

b.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

c.施工用料发生变化;

d.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5.审核人员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以判断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定额和取费标准:

a.对结算有重大影响的;

b.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变动影响的;

c.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分项工程;

d.预算定额缺项或需要换算的;

6.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有责任就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发表意见。

7.审核人员通常应当就审核后的意见与委托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审,根据会审情况形成审核结论。经会审后,如果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审核结论无异议,审核人员应提请其在“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上签章确认。

1.6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审核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核结论,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1.7 审核资料整理

1.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与委托人签订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b.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c.所有工作底稿,包括:

(1)报告拟稿;

(2)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

(3)取费核定计算程序表;

(4)定额子项核定表;

(5)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综合项目价格明细表;

(6)材料差价明细表;

(7)材料分析表;

(8)现场勘察记录表;

(9)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

(10)与审核结果相关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等;

(11)必要的签证及相关证明。

d.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

e.送审的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

f.工程量计算书。

g.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的工程签证单(包括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

h.材料购货合同或采购发票(复印件)。

i.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咨询三方的会议纪要、现场记录、取证记

录及相关的文字资料。

j.造价咨询项目基本情况表。

k.造价咨询项目操作人员配备一览表。

l.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及清退资料清单。

m.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记录表。

2.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由助理人员进行

3.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的整理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4.资料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公司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

现场勘察记录表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工程名称 参 加 人 员

咨询方 勘察地点

勘察日期

勘 察 内 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咨询单位: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综合项目价格明细表

工程名称:金额:元共页第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单位综合价(元)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咨询单位: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结算审核程序流程图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预结算实施细则 一、目的 合理安排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及时掌握开工、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成本控制、造价分析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细则适用于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项目工程总结算和工程结算复核。 1、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2、项目工程总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结算复核:指各个合同的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本部按相关的审计要求进行结算的审核。 三、结算流程 1、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编制整体项目的结算总计划,经主管工程 的副总经理审核确定,并签发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财务部、造价咨询单位。 2、各个专业分包工程及整体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行业 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及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工程验收证书(须明确完工的工程质量及工期、各项主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转工程 管理部预算负责人。 3、由工程管理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明确结算资料的组成、有效文件 的标准,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报告,并准备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

4、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并填写〈〈竣工结算申请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对结算报告中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经工程部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预算负责人,并接收相关资料。 5、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核、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对清标文件的确认和澄清。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6)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11)甲方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6、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将上述整理的结算资料通过正式函件移交造价咨询单位,由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工程管理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7、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并填写〈〈结算审核记录表》提 交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复核。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全过程跟踪预算的审 核情况,并按抽查法、对比法进行复核。

(完整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的,可以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全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

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 (三)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做出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后,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唯一有效证明。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开户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银行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人民银行在颁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当在开户许可证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开户许可证的名称; (二)开户许可证编号; (三)开户核准号; (四)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账户管理专用章; (五)核准日期; (六)存款人名称; (七)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八)开户银行名称; (九)开户银行机构代码; (十)账户性质; (十一)账号; (十二)开户日期。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记载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记载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1、做好结算审核得前期工作 1、1、就是做好结算资料得收集整理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经济签证乃至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等都就是工程结算得主要依据; 1、2、就是核对施工图纸变动情况与工程内容就是否完成等; 1、3、就是落实施工有否变更、签证手续就是否齐全等;四就是核查施工合同就是否内容明确,工期、质量、材料市场价、奖惩规定等有否具体签订明确。只有了解上述情况,才能遵循求实公正得原则,既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价管理得政策、法规等办事,又从实际出发,把施工图纸,施工方法及变更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完整地体现在工程结算书中。 2、把握好结算审核关键环节:工程结算审核既然就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得最后阶段,所以要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除了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定额套用及费率标准外,尚需认真做好以下几个环节得工作: 2、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正确把握合同条款约定,熟悉国家有关得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得准确含义,就是提高工程结算审计质量得一个重要步骤。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得,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得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得,那就应按合同约定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得,则应按建设部与辽宁省得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施工合同就是由建设方、施工方共同签订,双方得权利、义务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有争议,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得依据。

因此,审计人员一定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这样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得方法予以解决。 2、2、认真审核材料价格,做好审价调研工作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搞好市场调研,亦就是提高结算审核质量得一个重要环节。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得约定就是:材料价格有指导价得按指导价,没指导价得按信息价,没有信息价得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得一个工作重心就就是材料市场价得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得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得报价单与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得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计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得报价与材料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会存在一定得差距。在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需特别提出,审计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得材料发票,要仔细辨认,分清真伪。因为目前存在个别承包商为获取非法利润,通过开假发票冒高材料价格得案例。这也就是审计人员在结算审核工作中需要特别重视得地方。 2、3、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随着科技发展得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审价中常常会遇到新得施工工艺与新材料,没有现成可以套用得定额子目,需要审价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得用量。收集这些新得施工工艺与新材料得基础资料,就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得前提条件。 3、结算审核方法工程结算得审核方法常用得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与经验审查法,具体可根据时间与委托方得要求而定。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要求,结合清单定额分项工程得细目,逐项审核,其优点就是全面、细致、质量高、差错比较少,但费时、工作量太大;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算中得重点进行审核,一般选择工程量大或造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

工程预结算实施细则 一、目的 合理安排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及时掌握开工、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成本控制、造价分析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细则适用于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项目工程总结算和工程结算复核。 1、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2、项目工程总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结算复核:指各个合同的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本部按相关的审计要求进行结算的审核。 三、结算流程 1、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编制整体项目的结算总计划,经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审核确定,并签发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负责人、财务部、造价咨询单位。 2、各个专业分包工程及整体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及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工程验收证书(须明确完工的工程质量及工期、各项主材是否符合合同

约定),转工程管理部预算负责人。 3、由工程管理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明确结算资料的组成、有效文件的标准,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报告,并准备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 4、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并填写《竣工结算申请表》,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对结算报告中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经工程部工程管理负责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预算负责人,并接收相关资料。 5、工程部预算负责人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核、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对清标文件的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6)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11)甲方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它相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及附表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劳务班组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1)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核计划 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情况、委托方得要求,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核计划 (2)工程结算审核得资料及要求 A、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造标代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章确认得招标时发出得设计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要求得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 B、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得中标通知书; C、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得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得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得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D、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得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 E、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得开工报告具有相关部门与单位得签章; F、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得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与单位得签章,并做出明确意见; G、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得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H、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与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与监理单位确认得签章; I、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由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与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J、经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确认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K、隐藏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得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L、工程结算书(含计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得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与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M、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与详细工程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N、材料设备单价审批:应含主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凭证。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签章认可; O、其她与结算有关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到,有关工程结算得其她资料; (3)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履行工程结算得报审 咨询人在监理单位确定工程完满竣工,工程交付委托方后,对工程承建商得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在造价师可控制得情况下,最终结算审核工作应于承建商之责任保修期内完成。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协助委托方履行工程结算得报审。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收集结算资料 工程预算评审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经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其她与结算有关得资料; B、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结算审核报告 主要审核竣工工程项目造价得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以下事项:竣工结算资料就是否齐全,编制依据就是否符合国家得规定;竣工工程内容就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条件要求,工程量得计算就是否正确;分项工程结算单价就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得规定,量价分离得工程项目得取费就是否合理合规;设备与主要材料得价格就是否符合核定得价格。费用、利润、税金得计算就是否符合规定,注意各项费用得计取与计算误差;合同变更价款得计算就是否真实、准确;材料价差与按实结算得计算就是否正确;核定工程实际造价等; C、初步审查后出具竣工结算审核初审意见稿及明细表,征求委托方意见后,出具结算审核征求意见稿

工程结算审核方案

工程结算审核方案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业务程序,保证工程结算审核始终处于一种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状态中,使每个从事结算审核的员工严格按程序与步骤进行工作,保持在审核过程中的连续性、同一性,不因人为的原因而产生随意性与偏差,使结算审核工作处于严格的有效的控制中,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结算审核业务。 3.相关文件 ----质量手册 ----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纠正措施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国家及北京市(或地方省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与造价管理文件。 4.职责 4.1主管领导负责交付前的最终服务成果的最终审核; 4.2部门经理负责本程序在结算审核服务过程中的正确有效运行,必要时进行调整改进。负责调配本部门的资源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负责交付前的服务成果的审核; 4.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工作安排,负责对结算审核服务中本专业的计量、计

价及服务成果的编制,负责对最终成果文件的汇总、审核,以及资料与成果文件的保管、存档; 4.4专业估价师及算量人员负责本专业的计量、计价及服务成果的编制、检查。 5.结算审核程序 5.1合同获得后的任务指派 5.1.1合同获得后,由市场部负责组织合同交底; 5.1.2部门经理确定项目经理人选,根据工程情况、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确定项目组人数与工作进度; 5.1.3项目经理拟定结算审核计划,并填写《工程项目计划》,工作计划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5.1.4项目经理在同客户的沟通中所得到信息,要及时整理形成书面的《项目信息备忘录》,并及时传达给项目组人员。 5.2资料准备 5.2.1资料收集由项目经理负责收集,资料移交要进行记录,即填写《提供资料清单》,一般情况下结算审核需客户提供以下资料: ----招标、评标、定标文件 ----工程合同(含合同补充文件) ----工程实际竣工工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情况,就是否有未施工项目 ----工程质量状况说明与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或质量缺陷说明文件 ----工程结算单 ----工程洽商单 ----工程索赔单 ----材料设备批复价清单 ----暂定价清单 ----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图纸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设计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1、做好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1、是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经济签证乃至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等都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1.2、是核对施工图纸变动情况和工程内容是否完成等; 1.3、是落实施工有否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等;四是核查施工合同是否内容明确,工期、质量、材料市场价、奖惩规定等有否具体签订明确。只有了解上述情况,才能遵循求实公正的原则,既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价管理的政策、法规等办事,又从实际出发,把施工图纸,施工方法及变更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完整地体现在工程结算书中。 2、把握好结算审核关键环节:工程结算审核既然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最后阶段,所以要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除了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定额套用及费率标准外,尚需认真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2.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正确把握合同条款约定,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的准确含义,是提高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步骤。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那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建设部与辽宁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施工合同是由建设方、施工方共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有争议,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因此,审计人员一定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这样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解决。 2.2、认真审核材料价格,做好审价调研工作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搞好市场调研,亦是提高结算审核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没指导价的按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的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计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和材料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需特别提出,审计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发票,要仔细辨认,分清真伪。因为目前存在个别承包商为获取非法利润,通过开假发票冒高材料价格的案例。这也是审计人员在结算审核工作中需要特别重视的地方。 2.3、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审价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可以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审价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前提条件。 3、结算审核方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和经验审查法,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全面审核法是按照施工图要求,结合清单定额分项工程的细目,逐项审核,其优点是全面、细致、质量高、差错比较少,但费时、工作量太大; 重点审核法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一般选择工程量大或造价

票据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票据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加强资金高效、快捷、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实现资金的信息化、现代化、集约化管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避公司财务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营期间印鉴、票据管理工作及银行结算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关联子系统 《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 《公司财务治理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0月1日施行 4 专用术语定义 网上银行:是指通过因特网或公共计算机通讯网络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和虚拟网站。它实现了银行与客户之间安全、方便、友好、实时的连接,可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以及其他贸易或非贸易的全方位银行业务服务。 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 执行程序 5.1 网上银行付款 5.1.1 业务范围:包括社会保险、往来款、货款、工程款、押金、其他各种费用等,工资、奖金采用银行代发业务。 5.1.2 公司各项付款业务一律实行组合授权,设第一及第二授权人,财务部资金主管为第一授权人,财务产权部经理为第二授权人。第一、二授权人的授权限额均为5000万元。超过5000万元的付款业务进行第二次授权。

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完整版)

201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结算审核。 二、咨询服务类型 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 三、审计方案 (一)、审计依据 1、业主方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等资料; 2、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的相关省市有关定额及编制说明进行编制结算审计报告; 3、现场踏勘记录资料。 (二)、审计方法 1、踏勘现场,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2、采用项目负责人专项负责该工程的结算审计; 3、审计小组配备专业齐全的成员组成; 4、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进行审计; 5、分析签证资料的合理性来判断是否支持签证当有效性。(三)、组织措施

1、审计人员安排 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全面领导下开展结算审计工作,依据工程情况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若干名。 2、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3、审计小组成员:各类型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若干名(四)、进度计划 竣工结算审核时,在竣工资料完整及无重大争议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五)、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方针: 我公司秉承质量第一,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 2、质量目标 根据我公司在其他项目的审计经验,在合法、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剔除施工单位结算中的不合理造价。 3、质量保证组织管理机构 1)、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成立以公司技术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负责,对整个造价咨询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全面领导,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质量保证实施小组 本项目所有造价咨询人员均为质量保证实施小组成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信息反馈体系,对造价咨询质量进行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 一、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控制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造价操作业务指导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地方政策。 (三)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相关报建、报验手续。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省市有关文件。 (六)结算资料、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七)工程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资料、隐蔽工程资料(验槽记录、隐蔽记录)等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八)工程预算书、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 (九)工程验收规程、规范。

(十)委托人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规定。 (十一)可作审计参考的监理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审计工作内容 (一)审核招投标情况; (二)审核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履约情况; (三)审核合同内工程量的量、价情况; (四)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五)审核工程索赔费用的合理、合法性(若有); (六)审核工程物资采购过程的公正、合理合法性; (七)掌握工程质量实施的动态情况; (八)审核施工方索赔费用,为委托人提供各类反索赔咨询服务(若有); (九)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清理未完尾工工程,完成全部工程结算审核; (十)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十一)提供其它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政策、法规等系列咨询服务;(十二)应委托人要求,提供其他审计咨询服务。 三、审计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编制人员立足于客观公正立场进行审计编制工

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XX公司 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目录 总 则、、、、、、、、、、、、、、、、、、、、、、、、、、、、、、、、、、、、、、、 1 2、组织机构与职 责、、、、、、、、、、、、、、、、、、、、 2 3、项目预结算管理策 划、、、、、、、、、、、、、、、、、、、、 5 4、工程总包预结算管 理、、、、、、、、、、、、、、、、、、、、 11 5、工程分包结算管 理、、、、、、、、、、、、、、、、、、、、 16 6、工程签证(索赔)管 理、、、、、、、、、、、、、、、、、、、、 21 7、奖 惩、、、、、、、、、、、、、、、、、、、、 24 8、附 则、、、、、、、、、、、、、、、、、、27 1 总则 1、 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 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 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 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得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 3 相关定义 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得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得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得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就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与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得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得,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得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就是根据合同约定与项目“标价分离”得原则, 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与设计

变更签证(索赔)得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与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得修改。 5)工程签证:就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得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得施工内容所办理得签证。 6)工程索赔:就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 ,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她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 通过合同规定得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得行为。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审核实施细则 1.1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结算审核行为,统一审核程序和方法,做到审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结算审核活动; 3.工程结算审核应独立、客观、公正; 4.工程结算审核部负责承揽的所有工程结算审核业务,负责组建大型项目的专门项目部; 5.工程结算审核大型项目成立的专门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6.工程结算审核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一般原则 1.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出具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核人员的责任;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核报告如实反映审核人员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和应发表的审核意见,审核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应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公司和审核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取得相应资格; 3.审核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应当在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核验并合格后进行; 4.审核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

计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复核。 1.3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自接受工程审核工作至完成报告期间,审计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明确工程项目结算审核范围; 2.拟定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3.收集审核所需资料; 4.实地察看审核对象; 5.结算审核的内部整理、计算; 6.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审核结果,现场测量工程量; 7.初步确定结算审核结果; 8.业务部总监复核审核结果; 9.工程结算审核部撰写审核报告; 10. 审核报告审定、会签; 11. 审核资料整理、归档。 1.4审核工作计划 1.在接受委托前,审核人员应当了解被审核单位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审核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如接受委托,公司应与委托人就基本建设工程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3.审核人员应当了解所审核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以下情况: a.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 b.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 c.材料的供应方式; d.价款结算情况; e.项目结算已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的处理;

价款结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站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价款结算各方职责和权限 (2) 第三章价款结算原则 (6) 第四章价款结算书 (6) 第五章价款结算的报、审、批、支付程序 (10) 第六章发包人供材结算 (12) 第七章价格调整 (13) 第八章完工结算 (14) 第九章价款结算争端处理 (17) 第十章资料和台帐管理 (18) 第十一章考核奖罚 (19) 第十二章附则 (21) 附件1 (24) 附件2 (26) 附件3 (32) 附件4~附件8 (32) 附件9 (33) 附件10 (34)

附件11~附件13 (34)

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站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金川水电站工程建设的价款结算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正常推进,明确参建各方责任,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结合金川水电站工程管理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金川水电站工程建设中与大渡河公司(金川公司)签订了各类合同、协议的各类价款结算管理。 第三条价款结算管理的内容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中的预付款、进度结算款、变更/索赔及补偿结算款、发包人供材、价格调整、完(竣)工结算款和各项保留(修)金退还等的办理,以及价款结算书编报、结算支付程序、考核奖罚等。 第四条制定本细则的主要依据 1、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总、分(子)管理基本职责划分》(国电大开发[2008]4号);

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2)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IX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

目 录 1、 总 则 (1)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3、 项目预结算策划管理 (5) 4、 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11) 5、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16) 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21) 7、 奖惩 (24) 8、 附 则 (27)

1 总 则 1.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 相关定义 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的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5)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6)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

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方案

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审核工作方案 (1)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核计划 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情况、委托方的要求,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核计划 (2)工程结算审核的资料及要求 A、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 B、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C、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D、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 E、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 F、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做出明确意见; G、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H、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I、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由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J、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K、隐藏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L、工程结算书(含计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M、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管理,便于预结算编制及审计,特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预结算资料整理要求: 1、送建设方的资料为一式三份(套)。 2、预结算书土建、安装工程分开装订成册,分册资料内容应包含: (1)封面及目录。 (2)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定额子目套价依据、取费、材料调价依据等。 (3)工程造价表[①+②+③] ①含税大包干造价; ②含税清单计价工程造价; ③变更部份增减的造价。 (4)含税清单计价分项工程造价表,及变更部份分项工程造价::表[设计变更或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造价增(减)计算表],内容如下: ①分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②取费表。 ③含税清单计价子目套价表、定额子目套价表,材料分析表。 ④材料价差调整表。 ⑤工程量计算表。(分项工程计算式中应标明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的页码编号)。 ⑥建设方签字转发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含工程量与材料价格、计时工、小段包干费),必须有封面、目录及页码编号,及对应的设计变更、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和核定单编号。 (5)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招标答疑、施工合同、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等有关资料分类装订成册,有封面及页码编号。 3、施工图和竣工图(土建、给排水、强电、弱电安装分开装订,有封面及目录和图纸编号)。 4、所有签字、盖章手续必须完善。 二、工程项目预结算办法: 1、合同规定含税总价大包干造价项目: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补充招标答疑规定的工程内容造价大包干。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造价的调整。 2、合同规定按含税清单单价大包干的项目、按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乘以大包干含税清单单价计算造价。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清单单价的调整。 3、变更部份的造价增减。 ⑴对于本合同中已明确的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原则上不论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材料价格的调整。但在施工期间甲方变动材料品牌、规格(书面通知为准),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现场签证的材料数量,按调查的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本调整造价只计取税率,再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独立进入工程造价。其它材料在施工期间均不进行调整。 ⑵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原因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依据甲方转发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增减工程,报甲方审核签证::确认后的工程量;土建工程套用湖南省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安装工程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不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

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三、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范围: 1、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书;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其他竣工资料。 审计程序 一、程序文件签订:涉及价格的签证变更必须由公司授权人员签字并认可。 二、资料交接: 1、资料接收: 项目负责人接收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表一),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委托人应提供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下列资料: ①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预算及报价,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 ②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工程竣工验 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 ③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会议纪要,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资料; ④盖有委托方单位公章、编制单位公章和结算编制人资格专用章的工程决 算书; ⑤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主要材料消耗分析表,钢筋翻样清单,材料差价 调整计算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单价调整明细表,需要核实的施工单位采 购的材料凭证; ⑥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 2、资料符合审查性: ①资料真实性认可:资料内容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②资料有效性认可:必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签字盖章; 变更资料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证明;签字资料必须有合理的事由,建设 单位的认可证明。 三、审计实施 1、程序实施 ①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②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③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④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⑤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 和合同约定; ⑥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 否有依据; ⑦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正确;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_secret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某某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某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人员。 3.职责 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复核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有关概念 4.1.1.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土建、安装、社区管网、园林建造、室内外高 级装修等建造工程的结算。 4.1.2.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 的再确认的过程。 4.1.3.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单价已核准,且项目工程量经复核人全 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的项目。 4.2.工程结算复核原则 4.2.1.廉洁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 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应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进行复核工作。 4.2.2.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 开展的,也是工程结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要求以极高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来完成。 4.2.3.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 间的会议资料和审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4.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 员(咨询公司)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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